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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作者的姿态

时间:2023/11/9 作者: 钟山 热度: 16946
黄孝阳

  1

  每个汉字都有其象形会意,有一个国族几千年沉淀的记忆。它们像一只只蜜蜂,在造物主(作者)神秘的意志下,嗡嗡响着,以一种匪夷所思也令人眼花瞭乱的方式,在屏幕上聚集,渐渐地超越了作为一只蜜蜂所拥有的属性,获得对“作为一个整体”的梦想与相应的行为逻辑——出现在屏幕上的每个汉字会因为对这种整体性的理解,自发地调整自身的重量与速度,这也就是一些作者在修订增删时所感觉到的神秘性。认为在那奇妙的瞬间,是上帝握住自己的笔。灵感并不是来源于自己的大脑,而是文字在文字中涌现。

  涌现,是1+2等于3,也等于7,同时还等于一只“苹果”——亿万万年前,生命按照这个逻辑在地球上涌现。

  重复一次:只有来到这个时刻,构成这个整体(现在应该称之为一篇文章)的众多个体,才会逐渐呈现出超越自身利益的、只有作为一个整体才能呈现出来的奇异特性,生成“诗”的语境,使每个汉字有了新的可能性。

  为什么这个字要搁在这里而不是那里,是僧敲月下门而不是僧推月下门?

  为什么这个字搁在这里,是这个意思而不是那个意思?

  这是一个被人们熟视无睹的奇观,文章的主旨、结构等,以及美,由于单个词语对整体性的服从,得以显现,犹如一缕缕光从暗中显现。

  写作者在街头行走思索。落日的玫瑰从天而降,使街头如同舞台。他发现人流与河流之间的区别与联系,意识到所谓 “日常生活的戏剧性”的真正涵义,决不仅仅是事件的起转承合与情节的跌宕起伏。他望着从身边漫漶而过的一张张脸庞,想起那一个个方块字,几乎要嚎啕大哭。这是一个俯瞰芸芸众生的视角。一种难以想象的悲悯之情犹如奇点爆炸充溢心胸。

  “人是上帝的一部分,所有人都是。其中一小撮者,因为种种因缘受到神启,成为人类的杰出者,比如我。”写作者没有发现他的脚步已下意识地跟上人流行进的节奏。他继续走,路过邮局、咖啡馆、书店。书店橱窗里摆放着一本《乌合之众》,一本《群氓的时代》,封面鲜艳刺目。他隐隐约约感觉到某种事情将要发生。但无从得知这事是好是坏。他情不自禁地咬起手指,体验到焦虑与不安。他又路过一间商店。橱窗里的电视机在播放一档海洋生物的记录片。他不自觉地放缓脚步。

  冷风吹来,打在他脸上,猛地把他脚边的一只塑料袋吹上灰色的天空。

  “鹏之徙于南冥也,水击三千里,抟扶摇而上者九万里”。

  他仰起头看这只扶摇而上直入云层的塑料袋,感觉到“震惊”,是的,“震惊”,本雅明反复论述的那个词。他惊呼出声,终于意识到自己是人流中的异质。它魂灵深处的某部分与这只塑料袋有着相同的材质。与此同时,他的眼角余光被一种力量牢牢地与电视机的屏幕连接上。

  屏幕上那片深蓝色的水底,数万万条银白色原本自由游动着的鱼,突然用一种难以理解的神秘方式,瞬间,迅速形成一个高速移动的群体,向前,再左转——就没有一条往右转!

  倏忽聚散的鱼群让人敬畏,没法不把它视作一个完整的生命体。

  它的灵魂何在?是同时存在于每条鱼体内吗?是每条鱼都同时做出左转的选择,还是其中一条做出左转的选择后,其他的鱼刹那间便确认了这是最好的选择——它们是如何办到的?它们为什么不需要民主投票?为什么它们中间就没有一望即知的“头鱼”,那种类似君王发号司令的鱼?

  写作者紧盯屏幕。他想挪开眼睛,挪不开。人流的速度加快,像有一个声音在前面高声呼喊。他不得不抓住玻璃上的钢质把手,以免自己被冲走。他想起他在某篇文章中看到的一个段落:

  许多人互相张望着,慢慢离开他们原本的行走路线,或者走出家门,三五成群,四六一堆,犹如不断叠合的一个个不同尺度的涡旋。人流很快形成,开始还只有铅笔画出的细线大小,眨眼就有大拇指头粗细。这是一种具有非常怪异特性的流体。能掀起拍沉钢铁巨舰的浪头,也会瞬间化作虚无。在人流中,不管一个人多么智慧、强壮、高尚,一旦被其裹胁就必然要跟随它移动的节奏——哪怕眼看着自己脚下有一个被践踏的人,也会身不由己地再踏上去一只脚。它能最大程度地攫夺理性,使一个人沦为一个单向度的畸形物。

  这篇文章叫什么名字?

  《阿达》。

  几分钟,这个音节从他胸腔深处缓慢浮出,像一头灰色的座头鲸。

  舌底下有一些咸。写作者反反复复地思索关于《阿达》的一切。

  又是什么让这篇文章有了一种生命力,能使我心澎湃,望见星辰大海?

  而在这无数个“澎湃”与“望见”出现的时候,人会超越个体的局限性(或者说自私、贪婪等人性的弱点),甘愿为群体(人们通常用国家、民族等词语来描述它)抛头颅洒热血,推动它不断变化——这是一个犹如湍流涌动的过程。

  变化,不一定意味着前进。群体的整体性大致可分成“家族—民族—人族”三个阶段。利他主义便是这个“人作为整体一部分”的理性选择。这也是“人民”这个词的盅惑性的根源所在——为人民牺牲,决不仅仅是因为对祟高的追求,或只根源于它的道德魅力,还有“个人的非理性服从群体的理性”——这不仅带来安全,更带来责任与荣誉。

  “没有人是一座孤岛,可以完全的自给自足;每个人都是广袤大地的一部分,是整体的一部分,是其他人内心的风暴与手中的玫瑰。”写作者喃喃低语。他都想不起来,在四百年前,一个叫约翰·多恩的英国诗人说了这句话的前半部分。

  他在台阶上坐下,掸掸衣襟上的土与唾沫。他的样子看起来是那样疲惫、憔悴。不知道过了多久,一枚硬币落在他洗得发白的灰袍上。他抬起头,吃惊地发现,越来越多的硬币正朝他飞过来。这些面值不一硬币的投影在地面形成文字。通过改变硬币飞行的轨迹,即可以形成不同的文字,以及句子与段落。这是一个让人痴迷的游戏。很快,写作者忘掉他曾经思索的一切。他站起身,跟随人流,继续向前,就像所有人一样,手掌有节奏地拍打胸口,嘴里呼喊出声。

  2

  突然想起一个作家。

  他老了。与他有关系的家人故旧也都去了另一个世界。他一个人住在远离尘世的一间木屋子里,只有一只肥胖的白猫与几只老鼠陪伴着他(猫与老鼠的食物链被某种奇异的力量打破了,它们和谐相处,日日追逐在阳光下,与《猫与老鼠》里一般模样)。

  他打扫庭院,种植蔬菜,看猫鼠打架,偶尔望望天上的云与夜里的星辰。

  那些曾被他无比珍视的书籍,包括他书写下的曾让他自己为之心醉神迷的,都被他扯碎用来点火,或充作手纸。他不热爱它们,也不憎恨。它们与他不再有丝毫关系。

  他活着的唯一理由,就是想这个问题,“为什么我还不死呢?该做的事,我都做了;该写的书,我也都写完了。”

  他这样想了许多年,蓦然,大红大紫。许多人不远千里来拜访他,喊他大师,向他请教人生的经验。而他含糊的嘟哝都会被视作一个智者的箴言,让那些在尘世中备受煎熬的人泪流满脸,乃至五体投地。这样的事发生多了,他开始觉得自己的“活”还是有意义的。他凝视着心里缓慢出现的细微暖流,觉得可以再做一些有益于这个社会的事,比如把那些含糊的句子集结成册。然后他发现猫不吃老鼠这件事太过匪夷所思,完全有悖常识与伦理。他想与这只陪伴了自己多年的猫谈一次话,深刻的,动情的。

  翌日,他就死了。死的还特别难看,一点也不像大师应该有的样子。当自愿前来照顾他的学生发现他时,老鼠已经把尸体啃得面目全非。

  我不知道为什么会有这个“突然想起”。为什么呢?也许是他的孤独来到我的房门外,正叩响那扇铁制的防盗门,发出有节奏的声响。

  3

  一个人为什么要去高处?因为山顶在诱惑着他。

  但有一天,等他来到山顶,他会发现那里除了他就没别人了。那些有能力与他对话的,也都蹲在各自的山顶,各种寂寞空虚冷——因为距离,他们基本上听不清楚对方在说什么。好不容易听见那么几句,山谷的回音也会把它变得充满敌意。

  他只能在山顶自己与自己玩。更糟糕的是,在山脚游玩之人的眼里,他是那样的渺小,甚至并不存在。他只好扯下风暴,用一场大雨,吓他们一跳。

  4

  零,或者《庆祝无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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