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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子》应为刘勰撰——《刘子》作者争论评述

时间:2023/11/9 作者: 中国文论 热度: 15273
韩湖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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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科纵横《刘子》应为刘勰撰
——《刘子》作者争论评述

  韩湖初

  关于《刘子》作者,主要有刘勰与刘昼两说。直至南宋初年史籍记载为刘勰撰,其后始有刘昼说,继而愈演愈烈。今人林其锬、陈凤金指出: 刘昼说源于对宋人题署的错误解读: 原是仍沿旧题以存疑之意,并举《宋志》近万部书目加“题”字者16部无不如此。但后人断章取义,变成对作者的确认,却无人深究,由疑变是,几成定局。又针对刘昼说的主要两条证据指出: 其一是袁孝政的《刘子注》序,通过对照版本体例证实该书乃是南宋人伪造!且来历不明,所说有乖事理。其二是唐人张鷟《朝野佥载》所载: 《刘子》为刘昼撰,因无位故窃刘勰之名,世人莫知。但这条材料是后人根据刘克庄文集的记载补辑的,此外别无他证。而且该书是唐人小说,不应视为信史引录。再者,我国隋唐文献和流传日本的《刘子》已有明确记载,以及从刘勰、刘昼与佛家关系,均可证刘勰说。林、陈此举在学术界掀起轩然大波,反对者阵容鼎盛,支持者不乏其人。笔者赞成刘勰说,并对这场争论作一评述。

  《刘子》;刘勰;刘昼;林其锬;隋唐文献

  引言

  上世纪80年代在安徽屯溪召开的《文心雕龙》学会年会上,林其锬、陈凤金伉俪提交的论文认为《刘子》的作者应是刘勰而非刘昼,并把他们校对出版的《刘子集校》直接题为“[梁] 刘勰撰”,引起相当大的反响。笔者读后觉得脉络清楚,持之有故、言之成理。随之听到议论: 这是龙学界的“九级地震”,如能成立,岂不令人高兴?但果真如此吗?令人怀疑。且听说副会长杨明照反对此说,仍认为是刘昼撰,故会议期间公开赞成者不多。其后有周振甫、张少康、程天祜、孙蓉蓉、陈应鸾、周绍恒等等赞同刘昼撰,可谓阵容鼎盛;而响应林、陈者亦不乏其人: 尤其是撰写《山东省志·诸子名家系列丛书》之《刘勰志》和《刘勰传》的朱文民,针对刘昼说的主要论据撰文《把〈刘子〉的著作权还给刘勰》详细辩驳,又撰文综述双方的论争申述刘勰说;杜黎均撰文比较《文心》与《刘子》的诸多相通之处而赞同刘勰撰,否定刘昼说;更有台湾学者游志诚教授认为: 刘勰是“经学史学子学兼文论家”,但海内外学界对其学术之总架构“罕有通盘一贯之探索”,并运用“互证法”对二书作深入的比较研究,撰《文心雕龙与刘子系统研究》,得出作者“必刘勰无疑”的结论,等等。笔者一直关注这场争论,现谈一些看法,或许有些参考价值。

  根据朱文民和林、陈的研究,《刘子》作者尽管历代有种种说法: 刘勰、刘昼、刘歆、刘孝标、袁孝政、东晋时人和贞观以后人,以及“金人刘处元和另有一个刘姓人”,但“比较集中且见署于版本者”,唯刘勰和刘昼。其余因证据单薄,难以成立,且为篇幅所限,故本文略而不论。

一、 史载刘勰有文集行世,“文集”应是《刘子》

《梁书·刘勰传》载勰“文集行于世”,此句被《南史》删去。那么,是否刘勰并没有文集,或者初唐时该书已佚故被撰者删去?答案是否定的。

  (一) 《梁书》传主有文集行世而被《南史》删去者不止刘勰

  如《梁书》载丘迟和庾肩吾有“所著诗赋”和“文集”“行于世”,均被删去。《隋书·经籍志》载“《丘迟集》十卷”、《旧唐书·经籍志》和《新唐书·艺文志》均载有《丘迟集》。与刘勰同时的刘杳、王籍、谢几卿、庾仲容均有文集行世,刘勰地位、声誉不在他们之下,有文集行世并不奇怪。

  查《梁书》本传记载传主的文集有两种情况: 一是仅载文集名和卷数,如柳惔、范云、任昉,等等;另一是加上文集“行于世”,如: 沈约、江淹、徐勉、范岫、陆倕、到洽、顾协、鲍泉、张率、刘孝绰、王筠、谢几卿、王籍、刘杳、任孝恭、庾仲容等多人。看来,后者应是撰者见过或由各种途径获知有文集行世才如此记载的。《梁书》称勰“为文长于佛理”,应是撰者亲睹其文才这样说的;又称“京师寺塔及名僧碑志必请勰制文”,“必请”语气如此肯定,也应是亲历亲闻才这样记载。《梁书》名为姚察与姚思廉父子共同编撰,而姚察陈时任秘书监、吏部尚书等职,曾参与梁史的编撰,入隋后受命编撰梁、陈两朝历史,只编写了一部分便去世,继由其子完成。鉴于姚察生于刘勰卒年前后,二十四岁时参与编写梁史,对于梁时文化名人的著述应该熟知,故其记载“当是据实而录”,不会有误。

  (二) 《刘子》一书初唐尚存

  杨明照称:“按舍人文集,《隋志》即未著录。岂隋世已亡之耶?抑唐武德中被宋遵贵漂没底柱之余,而其目录亦为所渐濡残缺耶?”又称:“《南史》删去此句,则是集唐初实已不存……”孙蓉蓉亦赞成此说。其实,《隋志》只题书名而未记作者,是因为当时国家图书馆只有书目,其书当在司农少卿宋遵贵运载途中经底柱时被漂没十之八九,故有目无书者只记“亡”。到唐开元七年(719年)下诏发动公卿士庶“所有异书借官缮写”,致使内库图书大增,并编成《群书四部录》四百卷书目,后又略为《古今书录》四十卷。《刘子》一书当是此次公卿献书后重新发现的,故《旧唐书》题刘勰著,《新唐书·艺文志》照录。《新唐书》与《隋志》均载“《刘子》,十卷”,并被隋、唐众多文献普遍引用,并已流传西北(详下),可见初唐该书尚存。

  (三) 两《唐志》明确记载《刘子》刘勰撰

  我们知道,刘勰早有撰写子书之意。《文心雕龙·序志篇》自称“齿在逾立”(三十来岁)曾夜梦随孔子南行,醒来认为是孔子托梦自己,于是想到“注经”,但前人已对经典发挥很精当,难以“立家”,“唯文章之用,实经典枝条”,且鉴于齐梁文风愈演愈“讹滥”,于是撰写《文心》。《诸子》篇云:“诸子者入道见志之书”,“君子之处世”应“炳曜垂文”。周勋初指出: 他撰写《文心》,“是想完成一部子书,藉以‘树德立言’,并由此而‘立家’”。魏晋时一些杰出学者如陆机、葛洪等“均有类似表述”。而且,刘勰本身就是子家并以子家自居。游志诚指出,“考《文心雕龙·诸子》曹学佺眉批云:‘彦和以子自居。’”,又该篇嗟叹诸子“身与时舛,志共道申”,但其声名有如金石久远;明人钟惺亦评曰:“数语俨然以子自居。”曹、钟之评点“一语道破刘勰一生学问志趣归趋实为子家之学”,《诸子》篇“深诋”子学源流至魏晋“已渐趋薄弱之弊”,刘勰自觉写了一部《文心》是不够的,故“挺身而出,力挽狂澜,必撰作新论,以改写子家流弊,再创子学风范”。

  (四) 《刘子》与《文心》的篇数说明二书是姐妹之作

  再从两书的篇数来说,《刘子》共五十五篇乃是天地之数(1至10相加之和)。《文心》共五十篇乃“大易之数”(“大易”当作“大衍”),即王弼所称“演天地之数”五十;或谓十日、十二辰、二十八宿(其和为五十);或谓太极、两仪(天地)、日月、四时、五行、十二月、二十四气(气节)(其和为五十)。一个是天地之数,一个是“演”天地之数,当是精心的安排,可知二者应是姐妹之作。刘勰大约36岁完成《文心》,55岁完成《刘子》,则相距约有二十年,刘勰再撰一部子书,完全没有问题。

  可见,史载刘勰有“文集”行世,应该就是《刘子》。

二、 刘昼说源于对宋人著录的错误解读

(一) 刘昼说主要证据袁序源于对宋人著录的错误解读

  林、陈指出: 历代著录《刘子》作者虽有种种说法,但比较集中并见署于版本者,唯刘勰和刘昼。且距离《刘子》成书时间越近,对刘勰说越是“信多疑少”;距离年代越远,则怀疑和否定“反而多了起来”。再经“转相征引,由是变疑,由疑而非,似成定论”。其实,“不少引证是同事实和原意相背离的”。本来对刘勰说并无异议,直至南宋初出现袁孝政注本及序,“争议才发生”。当时主要目录学家均对其表示质疑,但影响不大,只是到了明代以后,陈振孙和晁公武的题署实录被“腰斩原文,曲解原意”,由疑变是,本来是质疑反而成了“刘昼说的依据”。陈、晁乃南宋著名目录学家,细看陈的《直斋书录解题》和晁的《郡斋读书志·杂家类》的“刘子”题署“刘昼孔昭撰”,都是只对所见该书题署的实录,而非认定为刘昼撰。而且陈继云袁序的《刘子》“传记无称,莫详其始末,不知何以知其名昼而字孔昭也”;晁亦称“或以为刘勰,或以为刘孝敬标,未知孰是”。白纸黑字,明明仅是仍用原来题署以存疑,却被后人腰斩原文,把题署实录作为本意,于是存疑变成了确认,明清许多《刘子》版本的题署就是这样来的。《四库全书总目提要》就是代表,竟称二者“俱据唐播州录事参军袁孝政序,作北齐刘昼撰”。其他版本题跋类似者不少,由此刘昼说似成定论。林、陈以《四库全书总目提要》所说“《宋史·艺文志》亦作刘昼作”为例辨析: 查遍该书所录(含《刘子》)9819部书目加“题”字者仅16部,均为“编者未能确定其真伪,姑仍其旧以存疑”,并举四例为证,很有说服力。

  (二) 袁孝政注《刘子》一书来历不明,经林、陈考证乃是伪书

  本来,陈振孙《直斋书录解题》题署“《刘子》,五卷,刘昼孔昭撰”引了唐代播州录事参军袁孝政《刘子注·序》一段话:“昼伤己不遇,天下陵迟,播迁江表,故作此书。时人莫知,谓为刘勰,或曰刘歆、刘孝标作。”陈继云:“其书近出”、“时人莫知”等等疑点,但无人深究,以致有些名家乃至今人亦有信以为真者。林、陈穷根究底,遍查“自隋唐迄于南宋初年,所有《刘子》版本和文献著录”均无此记载。又查出同是南宋人的章如愚编撰的《群书考索》著录的《刘子》称“今袁孝政序云”,可见袁是南宋人而非唐人!尤其是,林、陈统计了《刘子》六种敦煌隋、唐写本(残卷)、南宋刊本和日本宝历本的异体俗字,结果是: 隋、唐写本数量较多,南宋刊本则明显减少。如: 刘幼云旧藏唐写本八整篇异体俗字133字,而南宋刊本四十四篇仅19字。日本宝历八年(相当我国乾隆二十三年)刊本尽管刊刻时间远比南宋刊本晚,但遗存异体俗字要比南宋刊本多(五十五篇共94字)。鉴于流传域外文字变迁缓慢,故并不奇怪。林、陈进而指出: 宝历本袁注与正文遗存异体俗字分别是11与94,比例为11.7%;而南宋刊本分别为13与19,比例为68.4%,差别悬殊。而宝历本袁注与南宋刊本袁注两者的遗存异体俗字分别为11与13,相当接近。可见“日本宝历本正文与注文不属于同一时代”,正文可能源于唐代五卷本《刘子》之传本,而注文则是在南宋以后传本之移入,并非唐人之作。在这里,林、陈统计了伯三五六二等十种文献,共处理异体字5827个,又逐一统计了日本宝历本《刘子》袁注共计429条,加上取样对比的唐人和宋人注释样本,一共处理了1240条数据(其中《帝范注》和《刘子》注均是穷尽式取样),由此得出“袁注体裁与唐人著书体裁不相同”的结论,证实该书为南宋人伪托。李伟国也列举该书袁注多篇均不避唐讳,指出: 袁“如为唐高宗以后之人,行文不当直接写出‘世’、‘民’、‘治’、‘显’等字”;如袁系初唐人,则敦煌西域所出之《刘子》九种似不应全部不录其注。”可为佐证。

  (三) 刘昼说的另一主要证据张鷟《朝野佥载》的记载亦不足为据

  刘昼说的另一主要证据是唐张鷟的《朝野佥载》,其云:“《刘子》书,咸以为刘勰所撰,乃渤海刘昼所制。昼无位,博学有才,(窃)取其名,人莫知也。”这段活是后人根据南宋刘克庄《后村大全集·诗话续集》的记载补辑的,此外再无其他佐证,可靠性已大打折扣。而且,该书是唐人小说,“故事都是作者根据或许有的现象杜撰的,其‘资料来自‘街谈巷议,传闻异辞’”,不应作为信史引录。林、陈还指出: 该书《旧唐书·经籍志》未录,《新唐书》和《宋史》的《艺文志·杂记类》载为二十卷(后者又《佥载补遗》三卷),《四库全书总目提要》则称六卷,《文献通考》则但有《佥载补遗》三卷,并称“参考诸书皆不合”。尤袤《遂初堂书目》分为《朝野佥载》及《佥载补遗》为二书,疑前者为鷟所作,后者则为后人附益。余嘉锡《四库提要辨证》亦指摘该书有“文义与本条不相联属”,有些记载与史实不符。在宋代已有“后人附益”、“宋人摘录”、“后人取他书窜入”等种种批评,可见史料价值不高。岂可作为否定已有诸多隋唐文献记载的刘勰说(详下)的证据!

  (四) 袁序张说有乖事理,备受质疑,难以说通

  细看刘昼说的两条主要“证据”,不但来历不明,似出一人之手,而且违背史实,有乖事理,备受质疑。如说刘昼“播迁江表”无疑痴人说梦,因为史载刘昼根本没有到过江南;又说昼因“无位”而“窃取”刘勰之名,实在有乖事理,难以说通。一是刘勰社会地位不算高,刘昼又是个极其自负的人,怎会窃取其名?二是刘勰是依附佛寺且最后皈依佛门取名慧地,以诋佛著称的刘昼怎会盗取其名欺世?三是从京师寺塔及名僧碑志“必请”刘勰制文可知,其名声不小,且所著《刘子》已为官方的《七录》所载(详下),广有影响,刘昼比他不过晚卒三、四十年,岂敢公然窃取其名?这些都难以说通的。特别是清人姚振宗《隋书经籍志考证》梁《刘子》十条卷指出:“此《刘子》似非刘昼”,昼“时当南朝陈文帝之世,已在梁普通后四十余年;阮氏《七录》作于普通四年,而是书载《七录》,其非昼所撰更可知。”也就是说,《七录》记载《刘子》时,刘昼不过十来岁,怎会著书?

  (五) 刘昼说论者对《刘子》“见载《七录》”的质疑没有说服力

  上述清人姚振宗之说,对刘昼说而言无疑是致命的。但该说论者仍质疑: 一是“《隋志》附录之文是否完全出自《七录》”?二是《隋志》附录的《刘子》是否就是今本《刘子》?第一个问题显然没有意义。既然姚称该书“见载《七录》”,乃是就他所见而言,也许没有全面核对。但如果所见只是一小部分,他还会下这样的结论吗?第二个问题答案也很清楚。《隋书·经籍志》载:“梁有《刘子》十卷,亡。”根据其叙(序)说明: 它是以隋朝东都洛阳残缺的藏书目录为基础,“考见存”(对照漂没之后残存的图书实物),“远览马《史》、班《书》,近观王、阮《志》、《录》”,进行了一番考订撰写而成。“王、阮《志》、《录》”,即南朝王俭的《七志》和阮孝绪的《七录》。《四库全书总目提要》也指出:“《隋书·经籍志》参考《七录》,互注存佚,亦沿其例。”清人钱大昕《二十五史补编·隋书考异》说得更明确:“阮孝绪《七录》撰于梁普通中,《志》(《隋志》)所云梁者,阮氏书也。”清人章宗源也说:“《隋志》依《七录》,凡注中称梁有今亡者,皆阮氏旧有。”可见《隋志》记载《刘子》乃是本之阮氏《七录》,印证了姚称《刘子》一书“见载《七录》”。上文已说明: 该书在唐代献书运动中重新被发现,并与隋虞世南的《北堂书抄》以及唐太宗、武则天、释道宣和释湛然诸人所引均同,足证《七录》所载的《刘子》就是《隋志》和《唐志》的《刘子》十卷本,即今本五十五篇《刘子》。

  (六) 史籍并无肯定刘昼著《刘子》的记载

  史籍对刘昼的著述有明确记载: 48岁求秀才不得“发愤”著《高才不遇传》,孝昭即位上书,终不见收采,于是“编录所上之书为《帝道》”,“河清中又著《金箱璧言》,盖以指机政之不良”,还有一篇就是被人讥笑为“愚甚”的《六合》赋,可谓详细而具体。如果刘昼晚年真有《刘子》这样的大部头著作,岂有不载或漏载之理?再说,刘昼既没有涉及政治、经济、军事等方面的实践,读书二十年而答策不第,上书又“多非世要”,是一个不达世务的儒生,怎能写出于修身治国均有重大参考价值的《刘子》?

  鉴于刘昼说源于对宋人题署的错误解读,主要论据袁序张说来历不明,已遭质疑(经考证袁书乃是伪造),不能成立,无异于釜底抽薪。面对上述种种确凿的证据,论者所谓刘昼说已成“铁案”之说,还能成立么?

三、 刘昼撰其余二说经不起检验

刘昼撰还有二说,但均经不起检验。

  (一) 所谓《刘子》“归心道教”、“重道轻儒”,与刘勰“志趣迥异”、相去甚远,与原著思想不符

  余嘉锡《四库提要辨证》称《刘子·九流篇》“乃归心道教,与勰志趣迥异”;程天祜亦称刘勰《文心》“崇儒轻道”、“宗儒倾向鲜明”,与《刘子·九流》“重道轻儒”、“主张儒道互补而倾向于道”,两者相去“何止千里”。因而认为《刘子》乃刘昼而非刘勰所撰。笔者仔细辨析,均经不起检验。

  《刘子》对儒、道的态度,《九流》篇说得很清楚:“道者玄化为本,儒者德教为宗。九流之中,二化为最。”明明说“二化为最”,怎么变成了“志趣迥异”,还相去“何止千里”?真是令人困惑。程文先说二者是“互相补充”关系,后又说“一个‘非得真之说’,一个‘为达情之论’,一褒一贬,《刘子》的重道轻儒不是明显的吗?”既然是“互相补充”,怎么又变成“重道轻儒”、“一褒一贬”?岂不是自相矛盾吗?而且,这样的理解也有违现代语法常识: 原文两个复句均有转折之义,重点在下句: 前句“儒教虽非得真之说,然兹教可以导物”,意谓: 儒家的礼教虽不能维护人性,但对人起着引导作用;后句“道家虽为达情之论,而违礼,复不可以救弊”,意谓: 道家之说虽然达情,但违反礼教,不能对社会起救弊作用。结论是: 治世用儒家的礼教,避世用道家“达情”。还说: 如果在远古“大同”世界实行儒家的礼教,则“邪伪萌生”;反之在(夏朝)成康时期施行道家的无为,则“氛乱竞起”。可见作者主张儒道互补: 前者是主,是人生追求;后者是辅,是补,是前者无法实现后的精神安慰。作者更看重的是儒家而不是道家。可见称《刘子》“归心道教”和“重道轻儒”,有违语法常识,与原旨不符。

  还应指出: 《刘子》一书多处流露出仕入世的强烈愿望。如《知人》云:“世之烈士愿为君授命,犹瞽者之思视,躄者之想行,而目终不得开,足终不得申,徒自悲夫!”可见,作者渴望建功立业的儒家入世思想是多么强烈!其《命相》篇云:“命相凶吉,悬之于天。”《遇不遇》云:“贤不贤,性也;遇不遇,命也。”可见人不能改变和掌握自己的命运。但作者又不是完全的宿命论者,认为人的遇与不遇,与机会因缘分不开。《因显》篇云:“若无所以因”,则良马、美才、宝珠则无以显示其价值;反之,则“一顾千金”、“光于紫殿”、“擎之玉匣”。所谓“因”,就是机会因缘,即有人赏识、介绍与引荐。《托附》篇更说: 鸟兽虫花卉“犹知因风假雾,托峻附高”,人更应“托附”以就其名。当然,“托附”如得其所,“则重石可浮,短翅能远”,否则“轻羽沦溺,迅足成蹇。”但总比毫无作为地白白等死要强。因此,人有了才智还要积极善于为自己创造机会和抓住机会入仕,以施展才干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可以说,刘勰的一生就是实践上述思想主张的一生。他24岁服丧三年之后即入上定林寺依僧祐整理佛经,这样不但可以避役,博览该寺丰富的藏书,更重要的是: 该寺主持僧祐为朝廷器重,入寺有机会借此进入仕途。他入寺而没有出家,显然是等待时机。大约36岁撰写完成《文心雕龙》,但未为时流所重,便伺机干之于沈约车前献书。约誉为“深得文理”并举为“奉朝请”,由此取得为官的资格。两年后由僧祐引荐担任梁武帝弟临川郡王萧宏记室,还担任过车骑将军(将军的最高级)王茂仓曹参军(后勤部长)和任太末令且“政有清绩”。约46岁调任南康王萧绩记室并“兼领”东宫通事舍人。时萧绩为南徐州刺史,官职地位重要而年纪尚幼,可见朝廷的器重。“兼领”一事,笔者认为应是太子萧统的生母丁贵嫔与僧祐商议争取而来的: 据《高僧传·僧祐传》载,丁贵嫔是僧祐的弟子,时太子萧统年幼,盖丁贵嫔为其筹谋辅佐之人而与僧祐商议,故有此举。52岁时为迎合梁武帝撰写宣扬佛教的《灭惑论》,又上表建议二郊农社宜与七庙同改祭祀不用牺牲。其实他已知僧祐等上启在前,揣摩到武帝的心意而上表在后呼应,由此得迁位列六品的步兵校尉掌管东宫警卫,比仍然“兼领”的东宫通事舍人(九品)官位要高三级。而且该职“甚为梁武帝所重视”、“是时朝政事多委东宫”。这是刘勰仕途的顶峰。他的仕途步步迁升,既缘于他的才干和努力,也与他善于创造机会、抓住机会分不开的。《刘子》一书关于因缘机遇的思想言论,正与刘勰的仕途经历完全吻合。而刘昼则虽有入仕愿望但并不强烈,更没有仕途经历,也没有上述强烈的入世思想和丰富的仕途经历,不可能写出《刘子》(详下)。可见《刘子》的作者是刘勰而非刘昼。

  (二) 细析刘昼晚年著《刘子》说,反证刘勰说

  论者称: 史载刘昼著有《金箱璧言》、《帝道》及《高才不遇传》,尝云:“使我数十卷书行世,不易齐景之千驷也。”“最大的可能是”: 刘昼利用晚年最后五年续写完成该书而“不为史家所确知”。《刘子·惜时》篇“透出的信息”正与其时境况“很吻合”,可视为刘昼说的“新证”。杨明照1937年《文学年报》发表的《刘子理惑》亦称: 刘昼诸书虽已亡佚,以昼自言“数十卷书”计之,则《刘子》“必在其中,于数始足”但上述刘昼所著诸书合计未必少于数十卷,且史称昼“言好矜大”,不能据此断定其中必有《刘子》。笔者再检验二人身世与《惜时》篇,结果与刘昼不合而与刘勰一致,反证了刘勰说。

  细看《惜时》篇先列大禹等圣人“立德遗爱”延芳百世,叹息今人“枉没岁华”,正与《文心雕龙·序志》篇所说人生应建功立业、名扬千古一致。篇末以岁秋寒蝉常鸣“哀其时命,迫于严霜,而寄悲于苑柳”悲叹自己:“今日向西峰,道业未就”,将在“穷岫之阴”(喻定林寺)终了一生。这正与刘勰仕途突遭变异一致: 正当入事东宫并迁步兵校尉登上仕途顶峰之时,昭明太子在宫廷斗争中失宠,所谓“城门失火,殃及池鱼”,刘勰被打发回定林寺抄经了却一生。这是何等的悲哀啊!程氏认为“菀柳是属于春天,属于未来的”,苑(通菀)虽可训草木茂盛,但显然与上下文“严霜”、“日向西峰”等意境不合。朱文民认为:“菀柳”典出《诗经·小雅·菀柳》。该诗写一个周朝大臣怨恨曾被朝廷任用商议国政,后被撤职流放,境况与刘勰相近,故“菀”应训枯萎而非茂盛。林其锬先生则来函赐教云: 考“菀”通“苑”,《说文》:“(苑)养禽兽也。”《周礼·地官·囿人疏》:“古谓之囿,汉谓之苑。”《诗经·大雅·灵台》“王在灵台”句《疏》:“囿者,筑墙为界域,而禽兽在其中也。”据此,则“菀”有困义。刘勰被打发回定林寺整理佛经,实际上是被困于寺了却一生。似更近刘勰此境。故“寄悲于苑(菀)柳”应训囿。刘勰眼看将要成就一番功业,却功败垂成,才有“道业未就”而“寄悲”的哀叹!

  再看刘昼。傅亚庶称: 细读《刘子》全文,“主旨仍属儒家言”而“非主道家”,这是对的。但正如朱文民批评傅“只顾一味向儒生刘昼靠拢”,如把上引《刘子》诸篇之言作为刘昼所说,就值得商榷了。傅《刘子校释序言》称: 刘昼“非常赞赏”班超等投笔从戎,建功立业,“希望有圣君贤臣发现、选拔自己”,并把《刘子·知人》章所说“士之翳也,知己未顾,亦与傭流杂处”、《荐贤》章所说孔子批评臧文仲不进展禽、公孙弘不荐董仲舒为“窃位”、“妒贤”,可见人才需有人举荐云云视为刘昼的话为证。其实,刘昼虽有建功立业的思想,但远不如刘勰积极和强烈。他48岁才当上秀才,十分可怜,但并非没有机会。史载: 齐河南康舒王孝瑜乃北齐世宗长子,初封河南郡公,齐受禅,进为王。历位中书令、司州牧。世祖即位,礼遇特隆。“闻昼名,每召见,辄与促席对饮”。由此入仕应是没问题的。但刘昼竟因他有密使来见离开片刻便“须臾径去”,对这个难得的入仕机会毫不珍惜。可知尽管他也懂得入仕须有人推荐的道理,但把自己的架子看得比入仕更重要,故毫不珍惜这个难得的机会。故知上引《知人》章以瞽者思视、躄者想行比喻渴望求仕一段话不会是刘昼说的。鉴于《知人》、《荐贤》等篇类似内容的话是一个整体,故不应视为刘昼之言来引用。上文已指出: 刘昼一生并没有政治、经济、军事等方面的实践,读书二十年而答策不第,论著又“多非世要”,不被收录,是一个通于经书而不达世务的人。他不曾努力为自己创造机会入仕,年近半百才当上秀才,不久便了结一生,谈不上有什么“道业”。既然没有,又有什么可痛惜?故知《惜时》篇的作者不可能是刘昼。只有刘勰经历了那样的仕途奋斗、挫折,具有那样深刻的沉痛体验,才能够写出来。

  可见《刘子·惜时》篇与刘昼晚年境况不合而与刘勰一致,反证刘勰说。

  (三) 刘昼说的其他证据亦难成立

  关于避讳问题。有学者举《刘子》有“顺”和“衍”不避梁讳,可见作者为刘昼而非刘勰。朱文民指出: 《刘子》也不避北朝帝讳,“欢”字两见、“隐”字十九见,“殷”字三见。鉴于北朝比南朝更保守、更讲究避讳,如高齐时殷州为避帝讳而改赵州;又《北齐书·赵彦深传》称赵“本名隐,避齐庙避讳,故以字行”,这是由于高欢六世祖名“隐”;相反,《刘子·思顺》篇有的版本作《思慎》,可能是原始版本,林、陈指出: 避讳问题“比较复杂”。首先在南北朝时期避讳并不严格;其次,刘子的一些版本也有疑似避梁讳字。如: 《九流》篇“俾顺机变”就写作“俾慎机变”;卢文弨校明末刻本和程遵岳校乾隆重刊《汉魏丛书》本该篇都作《思慎》篇,等等。可见不能根据避讳判断《刘子》的作者属谁。

  关于《刘子》“北音”与《文心雕龙》的“北声”不合问题。《四库全书总目提要》以《刘子·辨乐》篇“殷辛作靡靡之乐,始为北音”与《文心雕龙·乐府》篇“有娀谣乎飞燕,始为北声”不合,由此断定“必不出于一人”。林、陈指出: 两书“讨论的问题不同”: 《文心》关于东、西、南、北音的起源,指的是“乐”的起源,取的是《吕氏春秋·音初》的材料;而《刘子》指的“淫声”的起源,采自《淮南子·原道训》,两者论旨不同,故其义有异。朱文民也指出此说没有说服力。

四、 刘勰说证据确凿,难以撼动

经学者的探究,尤其林、陈的锲而不舍的努力,刘勰说佐证已多,且难以撼动。

  (一) 隋唐文献典籍明确记载《刘子》刘勰撰

  顾廷龙在《敦煌遗书刘子残卷集录序》中指出:“《刘子》作者为谁?《隋志》仅书‘梁有’,而未题作者;《唐志》始著录‘《刘子》十卷,刘勰撰’。唐释慧琳《一切经音义》亦有‘刘勰,梁朝时才名之士也;著书四卷,名《刘子》’之记载;今在敦煌遗书《随身宝》钞本中,均有‘《离骚经》屈原注,《流子》刘协注’之著录……唐人称为《流子》者,即今之《刘子》也……刘协当即刘勰。两《唐志》并著录《刘子》十卷,刘勰撰,到今天还在流传。因就今日可见唐人著录,皆以为《刘子》刘勰著,此我国历史记载已甚明确。”又称:“《刘子》一书,著于《隋志》,而虞世南《北堂书钞》、释道宣《广弘明集》、唐太宗《帝范》、武后《臣轨》、释道世《法苑珠林》、释湛然《辅行记》多数征引,是必盛行于隋唐。观于敦煌写本之多,足证当时流传之广,习者之众。”

  不妨略举数例: 《北堂书钞》共有七处征引《刘子》,并明确标明“《刘子》”或“《刘子》云”;敦煌鸣沙山第二八八石窟发现八种《刘子》写本残卷,其中一种(伯三五六二卷)不避唐太宗“民”字讳,当为隋时写本甚至出于六朝之末,也是“十分有力的证据”;还有新疆塔里木麻扎塔格遗址发现的和田残卷即M.T.〇六二五卷存文七行,为《刘子·祸福篇》残文。“麻扎”意为“圣地”、“圣徒墓”,指伊斯兰教显贵的陵墓,位于和田之西,是唐拔换城(今阿克苏市)南去于阗(今和田)通道上的神山峰所在地,有古代军事城堡、烽墩和寺院遗址。可见不过数十年该书便流传远至新疆一带,甚至为伊斯兰教徒诵习。其时间之快、范围之广,令人惊叹!

  这里应该指出: 敦煌遗书《随身宝》,又名《珠玉钞》、《益智文》,又题《珠玉新朝》,于伯二七二一号《杂钞》(即《随身宝》)著录有“《流子》刘协注(著)”,佐证了刘勰说。但杨明照并不认同其价值,朱文民指出: 该条材料“流子”即刘子,属于民间流行的同音假借“标音字”系统,在敦煌遗书中大量存在。林、陈也指出: 该书在敦煌遗书中有六种钞本,同音假借十分普遍,除刘与流、勰与协外,还有数十例。它“同敦煌变文一样具有民间读物的性质”,乃是同属于“标音系”古书。王重民提及该书时就说:“《流子》就是《刘子》,刘协当即刘勰,两《唐志》并著录《刘子》十卷,刘勰撰,到今天还在流传”,并称它是“当时社会上读书识字人的一般性理论读物”。其文献价值不应否定。

  还有一点,《文心》与《刘子》同时远播西北,说明作者可能出于一人。日本学者冈村繁指出:“初唐年间,《文心雕龙》便不仅仅为一流学者所看重,而且超越汉人学者范围,传至周边民族的知识人手中,从而拥有意外广大的读者层。”并举两例为证: 一是敦煌出土初唐“很可能是私塾老师用的讲课备忘录”《文选某氏注》钞本,其中关于“檄”的文体起源和沿革及所举三例均源自《文心·檄移篇》;二是该书“鸋鴂,河妇鸟也”(“河”当做“巧”,形近而误)六字为陈琳“檄吴将校部曲文”之“鸋鴂之鸟,巢于苇苕”的注。陆机《毛诗》豳风疏“鴟鴞”称“似黄雀而小”,“幽州人谓之鸋鴂,或曰巧妇,或曰女匠。”可见该注产生的地区或撰者出生地为幽州。此外,敦煌本注中间有与汉语固有语序不同而宛似蒙语、满语、朝语、日语等所谓乌拉尔·阿尔泰语系的句式。因此,很有可能是二书均为刘勰所撰,故大致同时远播西北边陲。

  (二) 《刘子》一书内容丰富,且会通佛经,作者非“精通佛理”的刘勰莫属,而不会是诋佛甚力的刘昼

  林、陈指出: 今存的九种敦煌、西域《刘子》残卷有八种出自敦煌藏经洞,其中书写最早、被学术界断为“隋时写本”或“六朝之末”的伯三五六二卷,在其《爱民第十二》篇题下留有“至心归衣(依)十方道宝”、在《法术第十四》篇题下也留有“恭恭秘本”等字。这些题字与正文字体不相属,显然是持有者视为珍贵的“秘本”而献给佛寺的。“《刘子》有这么多写本远播边陲,并被佛寺收藏,为佛家所青睐,表明了此书同佛家的密切关系。”而且该书“从思想到某些资料的采摭,也同佛教经典有关”。如《四十二章经·第三十四章》“以琴喻道”阐“处中得道”之理,《刘子·爱民》篇“以琴喻政”阐“刑罚有时”、“政教有节”之理,二者“都本于佛家般若中观、中道,处事不取狂狷极端态度”。鉴于《四十二章经》在梁释僧祐《出三藏记集》中曾有著录,日本《文心雕龙》研究专家兴膳宏有专文考证: 僧祐《出三藏记》乃刘勰协助编成,序文亦可能出于刘勰之手。故刘勰著《刘子》运用《四十二章经》的思想和材料是完全可能的。还举《刘子·命相》篇列有伏羲日角、黄帝龙颜等圣贤殊相,虽然王充《论衡·骨相篇》也有类似内容,但文字或同或异。如《骨相篇》称“皋陶马口”,而《理惑论》和《刘子》并作“皋陶(《刘子》或作皋繇,但繇、陶通)鸟喙”;又《论衡》“十二圣”异相未列“伏羲”,而《理惑论》则云“伏羲龙鼻”,与《刘子》有异。各家所用资料可能源于纬书,但《刘子》同《灭惑论》可能有关系,因为后者在僧祐的《出三藏记集》和《弘明集》均有著录。再联系《刘子》书中用了许多“神照”、“垢灭”、“炼业”、“机妙”等佛家习用语,可见该书“不仅融合道儒,而且也会通佛家”。《刘子》的这种思想境界,以及它同佛教的密切关系,“大概绝非‘言好矜大’、‘诋佛甚力’的刘昼所能为,恐怕只能非‘精通佛理’、‘改名慧地’的刘勰莫属了。”

  (三) 刘昼诋佛甚力,被名僧贬斥;刘勰为佛门尊崇,《刘子》为名僧多引和佛寺收藏,故知作者并非刘昼而是刘勰

  鉴于刘勰受佛徒尊崇,在佛门有一定地位,李庆甲根据佛教经典《大藏经》、《续藏经》的“史传部”所载《隆兴佛教编年通论》、《佛祖统记》、《释氏通鉴》、《佛祖历代通载》及《释氏稽古录》的记载考证刘勰的卒年。《刘子》不但被佛徒视为珍宝,而且还多被名僧征引。如成书于隋代的释道宣《广弘明集》曾将《刘子》与《文心》并列,并引前者《妄瑕》篇之言斥责刘昼“狂、哲之心相去远矣!”唐西明寺高僧释慧琳在其《一切经音义》中两处明确著录《刘子》乃刘勰所著,释道世的《法苑珠林》、释湛然的《辅行记》也都分别有征引《刘子》的内容。反观刘昼,史载他诋佛甚力,一些名僧对其反佛言论耿耿于怀,释道宣《广弘明集》和释湛然《辅行记》都引《刘子》的话给予反驳,前者还在《叙历代王臣滞惑解》把刘昼列入了反佛另册。如果该书作者是刘昼,他们还会引用吗?这也说明,唐时刘昼说尚未出现,否则这些名僧是会站出来辨正的。

  (四) 流传日本的《刘子》为刘勰说提供新的有力证据

  林、陈的《刘子集校合编》收录了日本藏宝历八年刊五卷本《刘子》的影印和整理。此次影印整理的五卷本所据乃是台湾“国家图书馆”馆藏日本宝历八年(相当于我国清乾隆二十三年)刊全编《刘子》五卷本。该本有“盛京图书馆”印记,可见系经由辽宁沈阳传入台湾。该书题为《新雕刘子》,五卷,日本宝历八年皇都书肆西邨平八、山甲三郎兵卫刻本。正文五十五篇,目录篇次与我国现藏《刘子》相同,分为五卷,每卷十一篇。卷前有序言两篇,卷后有跋文一篇。平安咸愿序和南滕璋“书后”都指出该书曾用“应永写本”校刊,应永为日本室町时代的年号(相当我国明朝洪武年间)。播磨清绚序云:“《刘子》,刘勰所作,取熔《淮南》,自铸其奇,即辞胜掩理,推诸其时,无怪耳。”日本五卷本《刘子》又为刘勰说提供了有力的证据。此外,林、陈、朱文民和杜黎均均对《文心》与《刘子》进行了系统的比较研究,指出二者相通之处甚多,可证均为刘勰所撰(因篇幅所限,本文从略。又为省篇幅,本文凡论著作者均省去“先生”称谓,顺致歉意)。

  笔者水平有限,谬误之处多有,敬请专家和读者指教!

  韩湖初,华南师范大学文学院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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