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理工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共和主义公民身份理论产生于西方古希腊,经历了古典时期的高潮,也经历了近代自由主义公民身份理论崛起导致的边缘时期,近代以来,自由主义因其个人的至上性、契约国家的中立性等基本原则导致的严重政治和社会弊病而饱受诟病,因此,很有必要对强调政治参与、公共利益、公民美德的共和主义公民身份理论进行回顾,从中发现对我国社会在新时代下公民身份建设具有的借鉴意义。
一、共和主义公民身份的传统
从古希腊古罗马时期到近代法国大革命,这一时期的公民身份理论被称为公民共和主义传统,包括古典共和主义与近代共和主义。“公元前6世纪至前4世纪的斯巴达和雅典,罗马共和国统治时期(前509-前27)的近500年太平盛世,开启了公民共和主义的序幕”[1]431,所有古典政治理论家和历史学家都曾生活在这些国家中,并论及这些国家所界定的公民身份,亚里士多德的公民身份理论是古典公民共和主义的典型,奠定了共和主义公民身份理论的基调,之后,经芝诺、西塞罗,共和主义的公共性都没有变,直到近代,随着西方资本主义的发展,强调私人生产经营、等价交换的市场经济,公共性受到了严峻挑战,近代共和主义者马基雅维利、卢梭等人继承了古典共和主义的内在价值,又增添了新的要素。根据考察这一时期典型思想想家们关于公民身份理论的观点,可以对公民身份的特征做如下归纳:
第一,公民身份的目的。在亚里士多德那里,公民就是具有公民身份的人,公民身份是公民的实质。在亚里士多德看来公民身份的目的在于实现每个公民的自由,个体通过公民身份参与城邦政治生活,使得个体能够真正享有充分的自由。但是个体的自由意志是否会与共同体的利益产生冲突?亚里士多德也察觉到这一点,认为“自由的一个方面就是轮流地统治和被统治”[2]210,然自由并不是意味着民主,雅典的“暴政”和衰落也让亚里士多德看到了平民民主泛滥的后果,所以在设计理想政体时他特别考虑到这一点,主张走中庸之道——混合政体,贵族政体和民主政体的结合可免除党派之争,更有利于城邦的稳定。主张人性恶观点的马基雅维利紧随亚里士多德,认为共和国形式的政府内部可相互监督以免党派之争,公民的作用就是发挥其个人价值维护这一目的,卢梭则通过“公意”设计来消除个体与共同体之间的冲突。
第二,公民身份类型。古典共和主义强调国家与个体必须成为一个共同体,一个有机的社会。法律和宪法本身无法创造出共同体,只是提供了群体能够转化成共同体的条件,社会友谊与和谐才是凝聚过程的根本要素。城邦之间的连年征战,亚里士多德也经历了多年颠沛流离的生活,战争给雅典城邦人民带来了盲目的自信,也同时敲响了雅典衰落的丧钟,因而他强调城邦和谐安定是多么重要,不仅是城邦之间,城邦内部也同样需要实现政治、经济、文化等各方面的和谐。亚里士多德在《尼各马可伦理学》中提出友谊是“共同体的表达”,将这种共同体称为“友谊社团”。公民彼此尊重,有着共同的目标。也正如西塞罗所说:“那种和谐靠对各种声音进行调整而协和一致,由上、中、下各种阶层协调意见组成的国家也像声乐一样,靠各种不同因素的协和一致而发出协调的奏鸣。”[3]99,这种和睦是维系国家的最可靠的纽带。马基雅维利、卢梭也认为和谐至关重要,只是在形成和谐环境的手段上不同。
第三,公民身份的品质。谁是共同体中良善的公民呢?亚里士多德认为好公民必须具备基本的美德(在城邦中),全身心投入自己的思想和行动来谋求城邦共同的福祉,这样于己于国都有益。除此之外,不存在任何个体自我实现的方式,工匠、商人这些牟私利者都不是良善的公民。节制、勇敢、正义、智慧都是善存在的形式,对应的是不同等级的公民所具备的美德,同时公民身份的品质中也包含尚武爱国的元素,尚武民族的斯巴达人战胜了“文明”的雅典人也让亚里士多德重视军事和武力,这是保护城邦的最后一道防线。士兵身上纯粹的“勇敢”,能够保卫城邦,所以他认为公民也应具备这一点品质。
西塞罗也同样重视美德在塑造良善公民中的重要意义,认为一个出色的公民会出于对共同的热爱而参与公共事务,甚至是付出生命,而非为了个人的私利和谋取权力,但他反对对公民身份做精英主义的界定,使公民面向全体,更具有一种平等意识。马基雅维利重视军事训练和宗教教化对公民美德的养成和维持的作用,卢梭所更强调风俗或者公民宗教对于国家兴旺更具有根本性的意义。公民共和主义传统认为爱国主义不仅包括军事含义,还必须包括政治判断能力,公民要将自己认为是明智观点或者是意见交给集体,通过友好地讨论形成集体的决定,这一结果导致行动。那么这一结果是否是可以信赖的呢?亚里士多德不假思索地肯定,而马基雅维利和卢梭则表示怀疑,对于如何培养判断能力,马基雅维利保持他重军事法令、宗教制约的观点,卢梭则更重视法律的引导,加上公民发挥主观能动性运用自己的判断力。
第四,公民的角色。共和主义传统的公民身份更多的是责任以及完成责任所肩负的道德义务,是公民品质的实际运用,公民对自身责任的认知、理解并且有道德义务完成这些责任,这是整个共和主义传统建立的基础。如果公民不愿意为共和而战,他们就会被外邦侵犯,公民如果对公共事务漠不关心,城邦内部纷争、腐败就会如瘟疫一般滋生,最终变成极权主义甚至专制主义,所以肩负公民身份就要承担必要的责任。亚里士多德认为一切城邦都有不可缺少的职司,包括市场监理、城市监护、乡区监护、经征、诚信注册司、城邦监守罪犯,此外城邦中级位更高的职司有城防、军事、审计、议事会,除此之外,各城邦的所有职司可以对公民的责任加以分类,而且繁荣时期,还可以特别设置教化类的职司,例如法律(礼俗)监护、儿童监护以及体育训练等性质较为闲暇的司职。马基雅维利吸收罗马历史的教训,深信一支英勇无畏、纪律良好的军队是必不可少的,因而公民要履行军事义务,卢梭也认同这一点。
第五,公民的形成。每一种政体下的城邦都有不同的习惯特征,对于保存政体起着重要作用,因而应当通过教育年轻人和新公民适应其生活于其中的政体。既然城邦有着唯一的目的,那么就应该对公民实施同一种教育,以保证公民与共同体的高度同质性,城邦控制教育安排,培养出良善的人,不得不说这种统一的方式在现代看来的确忽视了个体的差异性。亚里士多德认为习惯上教育可以分为读写、体育、音乐和绘画。读写和绘画在生活中应用广泛,体育锻炼可以培养人的勇敢,音乐顺应人的本性,使人能够安然享受闲暇,是自由人的一种消遣方式,这些教育内容旨在培养公民自由高尚的情操。马基雅维利认为罗马人的多神论宗教有助于人们坚持共和主义和自由,与前人不同的是,卢梭提出促进个人发展的私人教育,这样虽然不是直接为了公民,但有助于养成公民对自己责任的认同,而友好、平等、遵守规则等品质则是学校教育的目标。托克维尔则非常提倡基督教,这种宗教所倡导的忠诚、勤俭等美好品质特别能促进公民的爱国精神,并且致力于现世幸福则能促进国家的和人民福祉。
公民共和主义传统珍视人与人之间和谐、友爱,提倡公民个人美德培养、履行法律和政治责任,这些在现代看来都具有永恒的价值,然而,这些价值所建立的前提是有其局限性的,随着人们文明程度的提高,主体意识的觉醒必然要求个体突破这些局限,要么在此基础上改进这一理论,要么另辟蹊径,倡导一种建立在其他基础上的新的理论。近代自由主义传统的崛起以及公民共和主义的复兴或许能进一步解释这一点。
二、公民共和主义的复兴
近代以来公民身份的共和主义阐释逐渐让位于自由主义的阐释,但又在20世纪90年代后迎来了瞩目的回归,一方面在于自由主义的缺陷,另一方面更在于共和主义自身的内在价值。张昌林教授认为自由主义公民身份的理论基础,在资本主义崛起的过程中必然导致政治市场化与公民消费者化,看似民主,实则被资本控制,从而批判了自由主义的理论基础及其现实困境。巴伯认为“无论是自由主义民主的前设观念体系,还是其认识论和心理学,都是形而上学的,存在诸多谬误,而它对这种谬论的依赖导致了它在理论上的肤浅空洞”[4]76-83。新共和主义和社群主义认为如果没有公民美德就没有公民身份,主张以公民美德重新滋养公民身份理论与实践,倡导公共的善优于个体的权利,为解决自由主义公民身份问题提供了思路。新共和主义批判自由主义公民身份一味弱化公民的责任,现实生活中表现为极端强调个人权利、政治参与意识淡薄,把国家、社会公共生活仅仅看作促进个人利益的手段。丹尼尔·贝尔深刻地指出“社会上的个人主义精神气质,其好的一面是要维护个人自由的观念,其坏的一面则是要逃避群体社会所规定的个人应负的社会责任和个人为社会应做出的牺牲”[5]308。新共和主义认为人是一种社会性的动物,身处共同体中的个体享受各种社会资源,受到国家的保护,无法回避政治,那么个体便很自然产生对共同体的责任感,主动履行对国家的责任和义务。因此,他主张将权利与义务结合起来,塑造一种积极的公民身份。公民通过承担起应有的责任与义务(爱国、守法、诚信、友爱、参与公共生活等),从而更持久、稳定地保护自己的权利,促进邻里情谊,营造和谐的社会环境。
社群主义重在批判自由主义公民身份理论的出发点,强调共同体生活的价值。自由主义公民身份指导下的人向往一种孤立原子式的个人生活,个人是属于非公共领域的,公民身份属于公共领域,个人只用遵循法律意义上的公民身份的设定就是一个合格公民,不需要将公共的善置于个人权利之上。这样就给个人权利留下了极大地空间,公民在非公共领域内可以按照自己的价值观念行事追求自己的个人幸福,让自己的私人生活丰富多彩而无需关注公共生活。自由主义公民身份理论认为个人关于善、幸福的主张多种多样,国家若采取统一的认知标准则便是对个人自由的侵犯。正如马克思所说:“正在讨论的自由,指的是把一个人看成孤立的原子,而且退缩到自己的领域……任何一种所谓的人权都没有超出利己主义的人……同时脱离社会整体的个人的人。”[6]439桑德尔同样批判自由主义公民身份这种将私人领域个权利和道德与公共领域的善相割裂的做法,认为这样导致一种极度膨胀的自我意识和公共的善的缺失。站在“无知之幕”之后的罗尔斯的一刀切的做法,忽视社会历史的、文化的影响,其实就已经先在地承认了不公平存在的合理性,可想而知在此基础上构建起来的“正义王国”正义何在。并且,罗尔斯颠倒了个体与社会共同体的关系,不懂得个人一旦脱离社会便失去了他自己之为人的本质。因而社群主义扩展了公民身份的内涵,纳入道德层面的义务,强调要培养公共精神,践行公民美德,从而建立一个温暖的社群,这样能够缓解或者解决社会中的各种现实问题。
三、结语
通过回顾共和主义公民身份理论的大致的发展理路,我们可以看出共和主义公民身份包含了很多永恒的价值同时也有很多局限。第一,共和主义公民身份最大的局限在于其狭隘性。这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一是排斥无产者,财产=自由=公民身份,带有浓烈的精英主义色彩。二是排斥女性,带有性别歧视。第二,共和主义公民身份忽视了现代社会中公民私人生活领域的活动的丰富,但也无法找到有足够说服力的平衡私人领域和公共领域的办法。社群主义强调公民美德,但没有对“社群”提供一个清晰、有力的定义和解释;并且社群主义强调社群内的社会成员的共同利益,却忽略了社会整体中不同群体利益的差异性。同时,社群主义受传统共和主义公民身份的父权观念的羁绊太多,带有一种权威主义的意蕴,往往会遭到女性主义者的反对和批判。第三,共和主义公民身份无法适应现代多元社会的现实。对共同体忠诚就意味着只能效忠于一个共同体,但是对于“二战”之后兴起的各类超越国界的共同体,像“欧盟”、“联合国”、“金砖五国”等,以及部分国家允许公民具有多重国籍的现象,面对这些困境,共和主义也显得无所适从。因而,共和主义公民身份理论要适应现代社会,就必须作出调整,重新思考公民共和主义的主要构成要素及其相关的概念之间的关系,从而突破狭隘的界定,迎来新时代下共和主义公民身份理论与实践的真正复兴。
赞(0)
最新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