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家的高祖,五百多年前是从云南移民到山东来的,来到烟台牟平县城西南官庄西村。按家谱从高祖开始,在姓氏后的第二个字就是下一辈的名序,前十代家谱都有记载,后十代从我祖父开始,其排序是,华,启,景,瑞,锡,洪,均……我是第13代。父亲给我起名为孙启悦。我的祖父名叫孙玉炳,家穷,没有读过书,年轻时闯过关东,到过海参崴。祖父性格开朗,特别爱开玩笑,所以村里人都说他喜欢吹牛。我上小学时,听村里一位老伯说:本村里一位富人,为了炫富,在他家骡子的脖子上挂了一圈铃铛,你爷爷看了,不屑一顾地说:“这算啥,我在海山崴时,看到那里人家的骡子,脖子上挂的铃铛,一个就有50斤重。”听他吹牛的人笑着问他:“挂那么重的铃铛,骡子怎么能受得了哪?”你爷爷说:“嘿!人家的铃铛虽然重,但是打得很薄啊,那这不就轻了吗?”围观的人一时没有缓过神儿来,都听傻了。接着你爷爷还吹:“你们这些人都没见过世面,还能和我抬杠吗?外面的怪事多了去了!”那时,祖父从沙俄占领的海参崴回家不久,恰逢大灾年,一些逃荒的灾民路过我们村,在村子里暂时停留。当时,逃难的灾民都要拿着政府发给证明,政府要求路过各地村镇,要给予灾民饮食救助。我祖父在村里是联系救助的负责人,因此那个灾民带队的人对爷爷格外的好感。当得知我爷爷还是个单身时,就主动为我爷爷做媒,帮他在灾民中选出一位单身女子,嫁给他为妻,祖父因此结了婚——“因灾得福”从此有了自己的家庭。我祖母为我们家生了两女一男,就是我的两个姑母和我的父亲。在我的记忆中,我们家的产业,从那时到我离开家外出谋生时,只有四亩半地,住着三间草房加两间厢房,还有不到一亩的可作为扩建住宅用的房基地。就农村生活而论,随着家庭人口增加,日子变得越来越紧迫,祖父不得不开始又出外谋生。
现在回忆,我祖母在四十岁前后的一段时间,家里生活还算过得去,但四十岁那年,长毛造反,进攻到距我们家不到十公里时,村里老百姓纷纷逃到城里躲避,祖母和家人先进了城,待祖父跑到城下时,城门已经关上了。城墙上的人对城底下没来得及进城的人,如果有乡亲认领,就放下绳子,将逃难的人吊上来。当时,爷爷已经到了城墙根下,我奶奶因为惊吓过度,竟死活说不出话来,长毛已经到了城墙下,把我爷爷杀害了。我爷爷被害,村里人人怪罪我奶奶,因此这也成了我奶奶心中一生最不能自我原谅的痛悔,从此,家境陷入艰难。然而“祸不单行”,我奶奶在一次帮人家刮苞谷时,被苞谷米粒儿崩入眼中,无钱治疗,最后竟然造成双目失明。此后家里生活就更艰难、更不幸了!后来,我两个姑姑相继出嫁了,在亲戚帮助下,减轻了一些生活负担。失明的奶奶带着我父亲,母子二人相依为命,生活克勤克俭,勉强度日。穷人的孩子早当家——我父亲是个极其勤劳要强的人。我奶奶双目失明的时候,我父亲只有十五六岁,他除了要在地里干农活之外,还跟着本村一位木匠学做木工活,农闲时,父亲渐渐自己也能开始做一些小木器活,他做的木鞋底,就很受村里人们喜欢,能卖点零花钱,补贴家用。少年的他,已经挑起了养家活口的重担,这么小的孩子就开始干这么多、这么累的活儿,失明的奶奶格外心痛。我父亲没有读过书,但生于忧患,心明大义,做事认真,为人厚道,敢于仗义执言,乐于助人,更乐于为村里公益事务效劳出力,所以,青年时代的他,就得到村里父老们信重,比如村里集资筑堤、扩坟、筹款公益演出、办学、聘请教师的一些公益活动,村里人都乐于让他牵头,到了中年时,他被推举为村里村公会的会首。他渴望学知识,闲暇时,他几乎每天晚上都到村里小学老师宿舍里,和他认为“那是有文化的人”谈话聊天,我们村里的小学教师们也格外敬重他。
我记得小时候,我们村每年都举办年节演出活动,我们村会被请到别的村演出。我父亲都是本村演出队的带队人,外村到我们村演出时,也由他出面联系,他代表本村把外村人领到演出地点,演出完事后,又由他送到村口,因此连邻村的人也都叫他“老会长”。我父親一生因为自己没有机会上学读书,非常遗憾!他下定决心,要让他的下一代必须上学读书,成为有知识、有文化的人。为此,他卖了房,卖了两亩地,让我们四兄弟个个都是读完了小学(私塾)之后,才外出谋生的。父亲还曾对我和弟弟说:“现在家里情况好点儿了,你们两个上学尽量读吧,能读多少年,就读多少年,我供你们,到你们读不下去为止!”父亲的为人,为我们作出了榜样,我们从心里佩服他,他虽然是个普通农民,但在精神上他是位有志向、品格高尚的人。
我的祖母带着我父亲艰难生活,不觉间到了我父亲该成家的年纪了,不免心事重重。祖母认为自己是逃荒过来的人,家在外府,像她这样的孤儿寡母,在村里被看成算“半个本村人”。那时山东辖管九个州府,共一百单八县。我们所在地为登州府宁海地区,经济条件相对较好,因此对外乡人有点看不起。一讲门当户对的婚姻对当时还年轻的我父亲而言,主动上门提亲的媒人是不会有的。说来也是一种意外的缘分,前面说过,我父亲不是会做木工吗?那时裹小脚的妇女要穿一种木鞋底,自己是不能出门买的,此外还有妇女们在家作活用的针线、花布等,也不能自己出门上街买的,于是,农村就出现了一种家庭比较困难、较有能力,且不怕别人说三道四的中年妇女,她们出面来承担一般妇女不能出门做的事,代她们进城买一些日常的物品。我的外祖母就是这样一位,当时农村称“老卖婆”的专业户。我父亲刻的鞋底就是通过她代卖的。正是因为这种关系,“老卖婆”看好了我父亲,她托媒人把自己的女儿介绍给我奶奶看。就这样,我父亲娶了我母亲。我母亲从小心灵手巧,是一个勤苦持家的人。面对贫困的生活任劳任怨,她的心思,全都放在如何勤俭持家上。一般大户人家不要的,如萝卜叶子啊,山芋叶子啊,我母亲都捡了回家,把它们晒干,做成了我们过冬食用的干菜,她把黄豆磨成豆浆和着干萝卜叶做成的丸子也能当饭吃。另外,地里拣到的野菜、树叶,她也能用来和米面混和着做成饭吃。我母亲为人和善,和村里邻居的关系相处得都很好,她总是在别人有困难的时候,尽自家的可能帮助人家,她不仅做饭、炒菜、烹炒煎炸方面是一把能手,做针线活在村子里也是属一属二的,无论什么款式,什么衣料,只要看一眼样子,她都能做得和城里裁缝匠做得一样好,因此,她的手艺,受到邻里的称赞,村里的女人们都乐于到我家来向她求教。
我母亲一生中先后生过10个孩子,但存活下来的,只有我兄弟四人,由此可见我家当时贫困的情形了。我更难以想象,母亲失去六个孩子的那些日子,曾忍受过怎样的悲哀和痛苦!我的两位兄长长大后,先后到朝鲜去谋生,我大哥每年还能给家中寄回10元大洋,我家里的生活因此逐渐宽裕了些。我父亲就用我大哥寄来的钱买了一头大毛驴和一辆马拉双轮的大板车。农忙时,用来拉运收割的庄稼、粮食;农闲时,用车到山区拉点烧柴,一部分自己烧用,剩一部分卖给村里的人。这在我们那个没有林子的村子里,自家能不愁温饱,就算得上富裕的人家了。我前面提过,我父亲是个乐于参与村里公益活动的人,以助人为乐为荣。他常对我们兄弟讲:“我们家的房屋、田地上比不上村里那些地主、富农家,但我们做人要一定比他们厚道、公道。我认识的一些有钱有地的人家是很小气的。就拿你们爷爷给他们当雇工的事情来说吧:你们爷爷给他们当长工,每年替他们耕种20亩地,年终他们只分得四亩地的收成给我们家,开春时,还要等给他们家的地种完后才能种我们家自己的地。种粮食是要抓季节的,季首和季末庄稼的生长和收成差别很大。我们自己家的庄稼种得晚,收成就不会好,吃的是哑巴亏!”后来我父亲下决心,要自给自足,他把我大哥寄来的钱买牲口、买车,就是要摆脱受别人的剥削。父亲的这种作为,渐渐改变了我们的家境。
1927年,我大哥结婚,家里需要置办新房,而我们家只有三间草房,要建新房,摆在父母眼前的最大问题是缺钱。我父亲为了能体体面面地办好我大哥的婚事,忍痛把从地主家刚换来的四亩地卖掉,建造了一栋三间瓦房。此外,还需置办一些体面的家具以及居家物品,这在当时农村,算花到了家底的钱,最后还是父亲一位世交,又请几位朋友无偿帮助才建成了新房。我大哥结婚后,仍回高丽的买卖家做事,我大嫂的家境比我们家宽裕,婚后不常在我们家住,嫌我家穷,因此对公公、婆婆都说不上话,尤其是对我母亲,从来不肯叫声妈。
从我的祖父母到我父母,在我的记忆中,能想到的,基本都写在我的记录中,我们兄弟四人,在一起时间最少是我大哥,大哥为人忠厚,他年龄比我大很多,但兄弟之间他和我感情最好,他长年在朝鲜,帮人做生意打工,操劳过度,1947年死于肺痨!1951年,我大嫂在朝鲜汉城,遭遇美军一次空袭时被炸死,幸运的是我侄儿,听说他只受了一点轻伤算是保住了性命,后来被舅父收养,经过十几年后舅父把经营几十年的中药店交给了他经营。实际上1943年后,我们和大哥一家人再没有过任何往来,也不知道他家的任何消息。到了1950年,我山东老家已经有了十几口人,我四弟是家庭中最小的,他中年以后,一直留在我父母身边,他为家庭的奉献最多。
我是1938年8月结婚的。我的妻子名叫李敏(原名李淑玉)。李敏是我母亲妹妹的侄女。1920年9月出生于山东烟台市。九岁那年,弟弟出生才三个月时,她母亲听骗子说丈夫在外地患病垂危,急需一大笔钱治疗,为了凑钱给丈夫治病,便找一些亲属家借钱,并把全部钱都交给骗子拿走了。后来,她见到了从丈夫那儿回烟台的同事,才知道她丈夫没病,她上当受骗了!因此气成重病,竟然不治身亡!不久后,丈夫从海渗崴回家,家里已经一贫如洗了,见此状况,忧患交加,也患上了重病,连自己都无法生活,更无力抚养他的两个子女了,万不得已,只好和家人亲戚商量,把儿子过继给大伯父,女儿也交由大伯父抚养,当时李敏的大伯父母在牟平县里,经营洗衣店兼卖杂货,伯父母膝下没有孩子,日子还过得下去,就把她们姐弟俩都收下了。但好景不长,大约两年不到的时间,大伯父到外地采购货物时,在路上被匪徒抢劫杀害。大伯母家遭此横祸,顿时陷入困境,再也无力抚养她姐弟俩,只好先把李敏送回她外祖母家。大伯母起初带着她弟弟到人家去做活,当时给富人家做活,富人家只供口饭吃,并不给工钱的,但就是这样,有些人家也不愿意要一个带着孩子来多吃一份饭的女人。无奈之下,伯母把李敏弟弟也交给了外祖母。外祖母年紀大了,怎么能抚养得了两个孩子?于是,又把她姐弟俩转交给了二姨父家。二姨母是我的姨妈。二姨父是烟台中式帽制造厂股份的副经理,家里生活条件还好。早些年,姨父、姨妈每年都到我家来一两次。二姨父对我印象较好。大约在1932年左右,他在我家吃饭时,提出要把他那苦命的侄女许配给我,我父亲立刻答应下来了。
1938年日寇侵入烟台,外商在烟台开办的企业纷纷倒闭停业,我二姨父、姨妈的生活状况也急转直下,陷于困顿,按婚约李敏当时到了该出嫁的年龄,二姨父想免了嫁娶的仪式,直接把李敏送到我家来。当时,按风俗,对我们两家,都是一种不合礼仪规矩的做法,尤其是对我们家名声,更有不好的影响。她的一位亲叔得知此事之后大为恼火说:“这怎么行?这件事由我们家来办吧!我们来置办嫁妆,你们到我家来娶亲!”这对我们两家来说,都是可以接受的了。
1938年8月12日,那年,她18岁,我17岁。父母为我按老习俗举办了迎亲喜事,把新娘娶到我家。可那时,我年轻,不懂得感情,我们两个人属于父母包办的婚姻,之前彼此都不认识,相互间也没有什么感情,而我,那时候一心只想走出乡村,去闯闯外面的世界,去寻找我个人的“有出息”的前途。因此,结婚后不几天,我就去了大连,为了工作,一两年也不回家一趟。1943年我去沈阳之后,也很少给家人写信。抗战胜利,我在沈阳参加了八路军,也没有、也不能告诉家里,直到1950年之前,等于和家里断绝了音信联系,我甚至不知道自己已经有了一个六岁的儿子!这样的回忆,让我深感痛悔,说句心里话,我真的对不起“她”。
我后来才了解到:从1938年8月到1950年年底,那十几年中,在村子里的人眼里,以为她已经是一个孤儿的寡母了,但她实际上却成了我们家族生活中的一个主心骨,我们家在那些年中,如果没有她,难能有那样和睦平静的生活。李敏天性善良,孤苦艰辛的成长经历,养成了她有着超常人的、吃苦耐劳、忍辱负重、能宽厚待人的性格和品质,在一个贫困多怨的大家庭中,她成了协调妯娌矛盾关系的唯一可信的调解人,她对公婆之间因家务发生的争端也凭着耐心、恭敬心,感化他们相互间的误解和怨愤。她的勤苦、自强、坚韧,得到了全家人信任和倚重,她在我山东老家那些年,成了全家公认的维持家族和睦团结的核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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