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年常会感叹,如果高中的时候我是现在的个性,可能就会弥补好多遗憾,其中最遗憾的莫过于暗恋一个女生却一直不敢告白。
我想起我那可怜的17岁,对于想接近的人,还没开始接触,就已经给自己发出一种警告:不要过去,你不值得让人喜欢。在别人拒绝自己之前,就先蔑视了自己。喜欢这种东西,最初都盛产自卑的情绪。
高二开学不久,我就在一天内连续三次偶遇同一个女生,且是一个青春娇俏的马尾姑娘。身为一个死忠的马尾控,我对这种仿佛是从水彩画里走出来的干净女孩毫无抵抗力。
那天中午阳光正好,在人声嘈杂的学生食堂里,她從我身旁走过。有香味吗?我的记忆中有,记忆不可信,但我喜欢它有时候骗我,尤其是在这么微妙的时刻。
从那以后,我似乎总能碰见她,碰见她的时候,我就像被无形的手点了穴,毫无知觉地发呆远望,直到听到身旁朋友的嗤笑。
我的暗恋,众人皆知。然而在感情的表达上,再好的朋友也爱莫能助。那个时候的我是那么单薄,如郑板桥笔下的墨竹,清瘦而自负,怯弱却骄傲。
我渴望着一个遥远而模糊的未来瞬间,我带着轻松的笑,自信地走到她的身旁柔声问:“姑娘,我可以请你吃晚饭吗?我有个好长的故事要告诉你,关于你,还有我。”
我暗恋了她五年,整整五年,我们没有说过第二句话。
你肯定要问了,怎么是第二句话?那第一句话是什么呢?
第一句话,真的就只有一句话。
那是高考结束后,我并没有很开心,几个好兄弟看出了我的忧愁,纷纷怂恿我向她告白。
那天傍晚,我们喝了点儿白酒,来到以后很难再来的操场。夕阳懒洋洋地不肯走,余晖一点点拉长我们等待的时间。她终于出现了,身旁跟着一个女伴,她们绕着跑道走走停停,轻声细语。
两年了,我唯一知晓的就是她有饭后在操场散步的习惯。
我被推搡到她面前,她用小鹿般纯净的眼神望着我:“你……干吗啊?”
“没什么……对不起……”
这是我第一次跟她面对面说话,这是我第一次感受到心脏快要炸裂般的紧张与羞涩。
当兄弟们在后面大喊加油的时候,她好像明白了什么,脸颊“唰”地红成一种娇羞的美。
然而下一秒,我就以子弹出膛的速度狂奔起来,奔出跑道,奔出操场,奔出学校,也奔出了青春里最懦弱可笑的回忆……
此后我的生活总像是缺点什么,此后我的梦中总有条摇曳的马尾。
我在大学里参加了辩论社、话剧部、学生会,凡是能够锻炼我与人交流的地方,我都积极融入其中。三年过去了,我似乎变了一个人,可以轻松自然地与人交谈,随意简单地表达自己。
终于,我要去留学了。留学前的聚会,有人说起曾经的糗事,我那个落跑的笑话自然不会被落下。
“再试一次吧,趁你还年轻,趁你依然喜欢她。”朋友建议。
一个深夜,我在沉思了许久之后,终于将这些年的想念与爱恋一股脑儿地转化成邮件发给了她。一周后,我站在她的学校门口,看着似曾相识又焕然一新的马尾姑娘走向我。心依然会跳,但我相信,这次我能按住那根线,不让它再次引爆。
“好久不见,学长。”她轻轻歪着头,露出一丝小小的狡黠,“这次不会突然跑起来了吧?嘿嘿。”
我看着她微笑,说:“姑娘,我可以请你吃晚饭吗?我有个好长的故事要告诉你,关于你,还有我。”
丁丁摘自《孤独这种病,遇见你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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