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们这里,正月初十,是新媳妇回娘家的日子!从正月十一开始,婆家就有了“灯”和“火”,新媳妇要回娘家躲“灯火”!“不躲灯,死公公;不躲火,死婆婆。”只因这句话,在这崭新的时代、美好的新年,新婚的玉人儿们都无言地遵守着这个不知传承了多久的陈年旧习。没有哪个新媳妇会纳闷:婆家不是天天有灯有火吗?婆家的灯火“燃”到正月十七就“灭”了!正月十七又是什么日子?是新媳妇回婆家的日子,婆家没了“灯火”,新媳妇自然不必躲了。这天必须由新媳妇的父亲或兄弟将其送回婆家,晚了这天可不行的。婆家在这天要包饺子热情款待新媳妇的父兄,这时候,也没有哪个新媳妇会疑问:婆家没有了“灯火”,日子怎么过?
躲灯躲火需三年期限方满!想当年,我也是如此躲来躲去,只是何时在婆家,何时在娘家,我总也记不清,都是母亲提醒了,我照着做就是!
从正月十一到十七,如果新媳妇实在躲不开,回不了娘家,那怎么办?啥事都有特殊情况嘛!比如,新媳妇在此期间为婆家添丁增口,总不能带着出生才几天的孩子在春寒料峭中回娘家吧!咋办?办法还能没有!娘家出钱买蜡烛在婆家点,不就躲开婆家的灯火了吗!然而,偏偏有巧中又巧的事!前些年,我们邻村有一家就遇上这种特殊情况,按说这也没啥,可有啥的是,公公偏就在这个时节去世了!“不躲灯,死公公”!再巧的是,那家媳妇真真地就认了实,以为公公的去世都是她惹得祸,吓得连夜脱逃欲躲回娘家!丈夫不见了妻子,孩子没有了奶吃,大人急,孩子哭!媳妇在寒夜里一路狂奔,丈夫在后面一路紧追。丈夫焦急迫切地呼唤,媳妇却觉得是拿她回去兴师问罪,丈夫追得越急,她逃得越快……
都是旧习俗惹的祸!
祖辈留下来的习俗,我们能用对与错去评判吗?老传统的东西,我们能用好与坏去界定吗?人们对于自己身边的一些风俗习惯,很少去细究来历或根由,很少去思考正确或错误,更不会去鄙视或崇拜,于是就这样一代一代传下来了!传到我们这里,我们应该做的,也许只是在继承传统的同时更新自己的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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