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仿佛把命定变成了选择。
—题记
第一部
1
校长上楼时,用力咳嗽了一声。楼道里暗,仍能看清墙壁上的污迹。他做好了破门而入的准备。他身后紧跟着教导处吴主任和年级组长,还有班主任樊育群。在他抬脚之前,已经有一个人抢在他前面踢了门。是吴主任。然而吴主任的鞋尖几乎没碰到任何阻力,门就开了。吴主任牛高马大,穿厚底牛皮鞋,没有反作用力,他有些失重。门撞在里墙上反弹回来,几乎磕到了他的脸。这栋教师宿舍楼年久失修(当然也可以说它历史悠久),几乎每扇门都不好使,要抓住把手往上提或往下摁才能完全关上。
校长有些诧异,以为扑了空。有人反映,马光不在宿舍时,是从不锁门的。若在宿舍,反倒把门关得紧。好几次,有人找他,他明明在房间里,却任人家把门敲得咚咚响,他就是不开。这时,校长看到马光蜷曲着躺在床上,衣服和鞋子也没脱,一本书打开遮住了脸。他说马光你怎么回事,又没去上课,班里都闹成一锅粥了!
马光把书挪开,说,头痛。
校长语气缓和下来,说,头痛你也该请个假。
吴主任说,这可不是你头一次不上课了!
马光说,抱歉,我有习惯性头痛。
他把书合拢,放在桌上。
校长看了看,是一本《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牛皮硬壳纸的封面。他对吴主任说,这节课,你还是先安排个人代一下吧。
吴主任一边往外走一边嘟哝着什么。
校长说,马光啊,头痛是大事,等会儿去医院看看。
马光心里一惊。他最怕人家说医院。每次从医院门口经过,他都要一阵小跑。仿佛他是一块磁铁,那些疾病会像铁屑一样跟在他后面跑出来,追着他不放。这时他故作镇静,淡淡地说,是老毛病,在师专读书时也看过医生,就是治不好。
校长说,那就更应该引起重视,有问题要趁早发现。
马光觉得校长的眼光里有些幸灾乐祸。教务处有个副主任,前两年就因为脑瘤被送到省城开了一刀,还是没保住命。才三十多岁。住过的房间现在还是空着的。
校长一伙人走后,马光把那个选集的硬壳子取了下来,扔到了桌上,里面赫然露出一本卢梭的《论人类不平等的起源》。他忽然想到,卢梭和马克思,在精神上其实是有渊源的,怎么现在看起来反倒成了敌人,以至一个要另一个来掩护?
2
让他生气的是,他真的头痛起来了。
好像冥冥中存着一道咒语,他稍一挣扎,头就会痛。难道他连这点小事都做不成吗?今天,他是故意设置了一个圈套,好让校长带着人来钻。他早知道,有不少人在校长面前告他的状,说他不好好教书,尽讲些与课文无关、与考试无关的东西。甚至还有些,是根本不能讲的,大错特错的。但他的课深受学生欢迎。就凭这一点,他也该被人嫉妒。
毁灭的,总是有价值的东西。
他拉开抽屉找到一片药,抓起杯子灌了口水把药片吞下去。怕睡不着觉,他已经不敢喝茶叶这种有刺激性的东西了。他的神经好像是脆弱的蜘蛛网,一只小飞虫也能把它撞破。不知从什么时候起,他忽然爱惜起自己的身体来。不抽烟,不喝茶,不酗酒。可即使这样,他还是感到虚弱。头痛,晕眩。到了深秋,走在大街上索索发抖。仿佛一阵风能把他吹倒。母亲也经常头痛,一痛就不愿说话,容易发脾气。母亲说,女人一旦在月子里落下了毛病,是一辈子也不会好的,除非再坐一次月子。是不是一个人在小时候落下的毛病,以后也不会好呢,就像村前的那些树,小时候被压弯了头,后来是怎么也长不高长不直的。
要是母亲能把他重生一次就好了。那他就要长得像梁启超《少年中国说》里的少年。
他的虚弱几乎是与生俱来。
他的头痛病很早就有了。大概是读小学的时候。脑袋总是没来由地一阵箍紧,像是有一把钳子,从两边往中间夹紧,紧接着喉咙一阵干呕。他跟大人说,要吐。大人以为他吃坏了什么东西,拍他的背。然而他什么也没吐出来。后来才发现问题在脑子里。那里像是有一条裂缝,或者一条虫子。他对大人就是这么说的。这可急坏了大人。他们不相信一个小孩子也会无故头痛。一个小孩子,又不用想什么问题,也不用为什么而操心,怎么会头痛呢?一个小孩子,就有了头痛,是多么可怕的事情啊。当同龄的孩子在那里嬉戏碰撞时,他有意与他们保持了距离。每次头痛,他都觉得自己的身体是破碎的。头痛使得他在学校里也一直落落寡合,而耽于冥想。
进入大学,看了些课外书,他才意识到,可能是自己以前营养没跟上。就像发电机(那时总是停电,这时放在食堂角落里的那台黑乎乎的发电机就会披挂上阵),油料不够时,它的吼声马上会嘶哑喑暗下来。大学里的伙食比以前好多了。他认真地吃每一顿饭。几乎每个菜里都有肉片。到了吃饭的时间,大家都拿起饭盒往食堂里冲。跟中学生差不多。他是属于年龄偏小的那一类。跟他们一起考进来的,有的都结婚生孩子了。但他们照样拥挤插队,有时还毫不脸红地争吵起来。
然而头痛仍时时纠缠着他。他去了校医务室。他发现,读大学最大的好处就是可以到图书馆借书,在医务室开药不用花钱。这学期医务室来了一个女医生。人很和气,尤其是一双手,让他眼前一亮。一个人竟然有一双如此漂亮的手。他有些恍惚。有人推他,才看到女医生在叫他,朝他招手。女医生问他哪里不舒服,他嘟哝了一句什么,自己都没听清楚。她拭了拭他额头。那一刻,他心里一阵战栗。但战栗过后是出奇的宁静。她照例给他开了一大瓶补脑汁。那时,好多同学都在喝从医务室开来的这种酱紫色的黏稠液体。他想跟她说,这种药对他的头痛一点用处都没有,结果并没有说。
他知道了她的名字,叫白修洁。听说她本来是附属中学的老师,不知靠着什么关系,才调到师专医务室的。她搽碘酒的姿势是那么优美。她的兰花指微微上翘,似乎可以增加清凉消毒的效果,却在他额头火上浇油了。他的心里横冲着邪念,他很想把它们赶得远远的,结果却适得其反,它们像狗尾巴草一样紧紧粘住他的衣服,越拍越往里钻。
他的这种对女性既崇拜又排斥的态度,很早就表现出来了。那时候村子里每娶来了新媳妇,他都要跟伙伴们在门口跑来跑去,以引起对方的注意。而当对方展颜一笑,或抓起一把吃的东西递给他时,他却又面颊发烫,用力一推,飞快地跑掉了。
他喜欢上了他的头痛。当它在他脑袋里蜿蜒,伸进,网罗,噬咬,他就有了去医务室的理由。她像是一尊白玉塑像,既压迫他又把他吸引。跟她相比,他寒酸得要命。他头发又脏又长,几乎没有一件穿得出去的衬衫。他希望冷天快点到来,那样就可以躲进外套里去。只是后来读了契诃夫的小说,又逼着自己从外套里跑出来。其实就是外套,也只有一成不变的一件,袖口早已磨破,颜色由黑变得灰白。这还是他读高中时的衣服。母亲总是叫裁缝把他的衣服做得很大,然后等着他瘦弱的身体一点点往上拱动,好把它撑满。
她伸手摸了摸他额头,又叫他张开嘴巴。啊—她示范了一下。他张了张嘴。她说大声点。他觉得自己嘴巴里有一股酸菜气,说不定牙缝里还夹着菜屑。后来他每次来医务室前要漱口。他就大声啊了一声。她从桌上抽出一支木签插进他嘴里,命令他张大嘴巴,这样,那样。但是,除了继续给他开补脑汁,她也想不出什么更好的治他头痛的法子。本来,她就不是做医生的。
但他喜欢她给他下命令。有一次,她给他量血压,他反应迟钝了点,她用力在他的手臂上打了一下。还有一次,她拍了他脑袋。
一股难以名状的幸福感立时涌上他心头。
当时他正从图书馆借了卢梭的《忏悔录》来读。睡在对面铺上的老安跟他说,你一定要读卢梭。当读到八岁的卢梭竟暗暗渴望着享受朗拜尔西埃小姐的体罚时,他惊喜不已,似乎一下子找到了知音。不,更确切的说法是,他获得了某种道德安全感。读小学时村子里来了一群外地知青,后来,学校唯一的一个老师因成分不好被游斗接着被拉去修水库了,由一个女知青顶替。女知青叫梁海燕,扎着两只马尾辫,一脸朝气。有一次,他上课看连环画,被她发现了,她要没收,他不给,把连环画塞进抽屉里,用身体紧紧护住。她的手,顺势拎起了他的耳朵。哄笑声四起,他却感到一种莫名的快感。此后他经常故意搞点小动作,以引起她的注意,看到她的手倏忽游过来或高高跃起,他赶紧眯上了眼睛。他也知道,她是不会真用力打他的。他虽然调皮,但爱读书。没有老师不喜欢爱读书的学生。
女知青梁海燕后来调到公社里做广播员去了,他望着空荡荡的窗户很是惆怅。若不是想到读初中时又能看到她,他读书肯定没劲。等他升上初中,听说她已经回城当工人去了,他从此再也没见过她。整个中学时代,教他的全是男老师,他拼命读书,似乎是想从男老师的统治下逃出来,好遇到一个女老师。他希望自己马上考上外面的大学,那样,肯定就有女老师了。谁想大学里,整个中文系也只有一个女老师,以前是打篮球的,长得像个男人,手也像男人一样粗糙。而且教的是一门最枯燥的《文学概论》。就是那些年长的男同学,也不愿拿她开玩笑。上她的课时,他只埋头读小说。
真幸亏有书。它们让他有一种优越感。他完全沉浸在书的世界里。在那里,他不是一个贫儿而是一个国王。他一点也没有未老先衰而是如饥似渴。他找到了别林斯基、卢梭,找到了完整的鲁迅。他仿佛从手无寸铁到忽然握有数种兵器。
大学的第二个学期,他就在老安的撺掇下参加了系里的一个文学社。他开始了大量地阅读,并试着写了一些读书笔记和虚构作品。他发现了文字的一个妙处,那就是,把自己和他不喜欢的东西区别开来。好像站在生活的高处,好像与众不同。还有一个更重要的好处,那就是,能帮助他战胜自卑。当他看到传记里的那些伟大人物,以前都有着不同程度的瘦弱和自卑时,不禁欣喜若狂。是文字使得他们健康和强大起来。越害怕什么,他们便越要向它们冲击。
现在,他也要朝着他的自卑冲击了。
他还没有谈过恋爱。虽然中学时代他也曾对几个女同学产生过好感。一个没有谈过恋爱的人,居然要向一个结了婚的女人表达爱情,岂不好笑?她就像堂·吉诃德的那个风车,而他要向她挑战了。
他似乎对女人稳操胜券,实际上,他还一无所知。
他的武器,或者说他的道具,就是卢梭的《忏悔录》。
起初,她对他手里的书并未注意。也不是他一个人带书来医务室的。有的同学是先去图书馆再来医务室的,这样比较顺路。他看到听诊器旁边有一本《简·爱》,不用说,是她自己读的。这本书,当时班里也有很多女生在读,老安见了,不以为然地撇撇嘴,说,女人都喜欢肤浅的东西。不知何故,老安对女同学总讲不出什么好话,虽然他在班上最受女同学欢迎。
他想让她也读读《忏悔录》。当她在给其他同学开药的时候,他就站在那里读书。轮到他了,他看了眼身后,把书放在她桌上。她看了一眼,过一会,又看了一眼,说,这封面真漂亮,好看吗?
他望着封面上的那个背影和背影后面不断铺展的折线,说,是我最喜欢的书之一。
她说,那好,你看完了借我看看。
他说,我这是在读第二遍了,现在我就可以借给你看。
这时医务室只有他们两个人。外面响起了奔向食堂的脚步声,快到吃晚饭的时间了。他是特意等到最后一个叫她开药的。
几天后,她把书从抽屉里拿出来还给了他。她把书往他跟前一推,手仍按在书上面。他伸出去的手刚好碰着了她的手。他脑袋一阵嗡嗡作响,身体的某个部位紧张得往后退缩。
他仍盯着她的手,说,你看得真快。
她的手既美丽又安全。
她把手完全张开,并且不停地在桌上俯下又仰起,仿佛要让他看个够。阳光从窗子里斜射进来,她的手熠熠发光。
她说,下班后没什么事,我就一直看,一直看。我被它完全吸引住了。下册呢,你把下册也借给我看一下。
再从她这里把书拿回去还给图书馆的时候,他真是恋恋不舍—他最终还是咬咬牙,交了三倍的罚款,把这套书留了下来。这是他们俩都看过的书,值得珍藏。
这次,她没有给他开药,他也忘了要。他没想到,他喜欢的第一个女人,竟然是一个比他大好几岁并且结了婚的女人。她浑身的线条和气息,是那么柔和饱满。跟她相比,班里那些女同学大多是黄毛丫头,虽然有年龄大的,也有体型丰满的,但他总觉得缺乏一点什么。
缺什么呢?缺乏一种光芒样的东西。对,她像是一个光源,金灿灿的光芒源源不断地放射出来。
那年冬天,他为她写了好几首诗,副标题都是“—献给J”。没有人知道,这个J究竟是谁。不用说,她自己也不知道。这时他在狂热地捧读赫尔岑的《往事与随想》。因为有女性的温暖,他简直有点羡慕那些被流放西伯利亚的十二月党人。
转眼又是春天。那个寒假,他一点也不觉得冷。他给她写了许多信,只是一封也没有发出去,或者,他根本不想发出去。他把它们写在日记里。他一会儿是自己,一会儿是那个设想中的读信的人。他被自己的信件所感动。
开学后的一天,她叫他帮忙搬一个纸箱到她家里。到了某个楼层,她掏出钥匙开门。摁亮电灯,房间里明亮整洁,拉着蓝色窗帘。他把纸箱放在门口,她说你怎么不进来。他迟疑了一会儿,刚朝里迈步,她忽然惊叫一声,鞋,换鞋!她拿出一双拖鞋递给他。那样子,若他不换鞋,她就不会让他进门。
刹那间他像是受到了伤害。他转身就走。
她说,去哪?
他说,回宿舍。
她笑了起来,说,不习惯换鞋子,对吧?但你迟早是要习惯的。
他说,不习惯不行么?
她说,不行,除非你一直做乡下人。
他说,那我就一直做乡下人好了,卢梭不也自称乡下人么。他觉得自己像一只刺猬那样把身上的针都竖了起来。
她说,你这是耍乡下人的脾气嘛,你难道不知道,城里人也不是天生的,也是乡下人变成的。你迟早也要变成城里人。
她望着他,眼里充满柔情。似乎轻轻一拂,就把他身上的刺给抖落了。
她说,你是卢梭,我就是华伦夫人。
以前他跟她说过,他要成为中国的卢梭。她鼓励了他。
这时,他在沙发上坐了下来,接过她递过来的一杯水。但他总觉得拖鞋穿得不舒服。有点华贵,有点大。他猜是她丈夫的鞋子(听说是一个军人)。他坐在那里有点拘束。她在熟练地削一只苹果。苹果在她手里,好像是一个女人脱下了衣服露出洁白丰满的胴体。但现在他故意视而不见,气恼地看着一个毫不相关的地方。他看到墙上有一条裂缝。
不知何故,他竟然有点高兴起来。
从沙发上可以看到卧室里的部分场景:墙上挂着一张放大照片,她在照片上笑着,扎着两条大辫子,一口整齐雪白的牙齿。旁边的男人穿着有肩章的衣服,胸膛宽阔,衣领扣得工工整整,头发漆黑,眼睛有神。
她把苹果递给他。他接过来毫不客气地咬了一口,清脆的响声让他自己也惊讶起来。他忽然把拖鞋也脱了,直接踩在地板上。不过他的袜子被脚趾钻破了一个洞,他想缩回去已经来不及了,便干脆把袜子也脱了下来,随便一扔。
她说,这拖鞋是新的。又把他的袜子捡起来,拉伸。仿佛他的袜子也是新的。
他仍然拧着脸。他想,新鞋又怎么样呢,还不是那个军人的。
赤脚的乡下人,倒也可爱。她说。
她拿出饼干,又冲了两杯牛奶。她端起来喝了一口再递给他,仿佛是试试烫不烫。他脑袋嗡地一响。
他感觉自己的身体迅速膨胀起来,然后一溃千里。他推开她。他的身体一片冰凉。他想到她卧室里的那张照片,身体紧缩。
她说,怎么啦?
他捂着自己的身体站起来,踉跄着想夺门而出。
她明白是怎么回事了。她拉住他,把他抱在怀里。不一会儿,她的温热好像给他的身体又一下子通上了电。
他为自己暗暗吃惊。一种既惊讶又骄傲的心理飞扬起来。他开始反击她。她忽然哭了起来。他停止了动作,她却哭得更厉害了。她像是一把二胡,他还没拉,她就自己响了。一时间他抓着这琴身不知如何是好。
她哭起来的样子比平时更美,好像酒精成了火焰。
从她家出来的时候,天上的星星很大。现在他一点也不觉得袜子破了一个洞是什么问题了。那天晚上,他激动难眠,仿佛脱胎换骨。
3
有些事情迟早要发生,只是究竟什么时候发生谁也无法预料。
今天的这篇课文,马光昨晚还认真备了课。其实这多少还算得上他喜欢的一篇文章。但到了教室,他一翻开课本,看到上面的许多篇目还是自己读书时就有的,不禁忽然烦躁起来。语文本来是要教给学生爱美和创造美的能力的,可学生只听到了枯燥的说教和呵斥。难怪许多学生怕写作文,一上语文课就昏昏欲睡。其实别说学生,就是自己,也对那些程式化的东西早已讨厌了,一篇课文,先解决生字难词,再段落大意,最后归纳中心思想。有时候,他讲上一句,学生们便已经说出了下一句。他觉得自己完全成了讲台上的道具。一个被看不见的手拎着的玩偶。
受了情绪的影响,这篇课文他讲得有气无力。自己都觉得十分乏味,声音越来越小了下去。好像讲台是一个绞刑架,他站在那里,面对着黑压压的看客,只等着绳子把他凌迟。然而荒诞的是,这绳子又是从他自己嘴里吐出来的。他究竟在扮演一个什么角色呢?他到底是谁?又到底不是谁?他麻木而有条不紊地讲着,讲到最后的环节,他忽然被什么刺痛了,想来个恶作剧。
他抿紧了嘴巴。
下面眼巴巴地望着他。他们已经翻开了笔记本,拿起了钢笔或圆珠笔,只等他往黑板上抄中心思想了。一切都在教学参考书上,他只要往黑板上抄就行了。学生喜欢把标准答案很快告诉他们的老师,如果有两个答案,他们会显得很不适应。
老师,快点抄吧。下面开始嚷了。
但马光就是不抄。他丢开参考书,轮番打量着。下课铃响了,他收起课本离开教室,感觉身后一片错愕和茫然。
下一节还是他的课。连堂总是让他喉咙肿痛。铃声响了好一会儿之后他才进去。他猜想教室里已经闹翻了天。出乎意料的是,教室里一片安静。学生们仍是那么眼巴巴的,仿佛他们犯下了什么错,正在等待或侥幸逃过他们应得的惩罚。看到这情景,马光更是气不打一处来。不就一破中心思想吗,难道比你们父亲妈还重要?犯得着这样如丧考妣吗?他把教本往讲台上一扔,说,这节课我们上新课,下面,请大家翻到××页。
真的,他已经不用翻书也知道要讲的课文在哪一页了。
下面谁也没动。
按道理,得有一片簌簌翻书的声音。
有个学生说,老师,上一篇课文还没讲完。
立时有一片附和声:是啊,还没讲完。
马光有些冷冷地说,已经讲完了。
他不管他们是不是翻开了书,开始讲新的课文。
然而新课文又怎么样呢,他不过是从一片荒漠,逃到另一片荒漠。依然是那些规定好了的东西。这就像他做过的一个梦:从一个会场溜了出去,自以为可以自由了,一抬头,却发现进入了另一个会场,这里把守更为严密,决无再逃出去的可能。他的反抗不禁显得可笑起来。
似乎过了好长一段时间,他颓然说道,大家自习吧。
学生都很听话。其实他很希望他们嚷嚷起来,大声质问他为什么不上课,或者干脆拒绝在教室里坐着,大摇大摆走出去。那样,说不定他还舒服很多。可他们一副胆战心惊,总以为自己做错了什么事的样子,让他难以忍受。就是平时喜欢调皮捣蛋的学生,这时也难得地斯文起来。其实他挺喜欢叛逆性强的学生。觉得社会进步的希望应该寄托在他们身上。他甚至在课堂上宣布过他的观点。不是么,如果整个社会没有一个人对现实不满,那这个世界永远不会进步。这时他注意到,有个他挺有好感的调皮学生,正在笔记本上写着什么,他有些好奇,走了过去。那学生见他过来,忙下意识地用手挡住。那腼腆的样子,特别像一个三好学生。许多学生都在写着。即使没写,也拿笔在纸上划着。有什么可写的,他很想朝他们吼道。可不正是他让他们自习么?问题是,他并没有给他们布置什么作业,不明白他们为什么写得那么起劲。
这节课,就这么稀里糊涂过去了。下课铃响了,他收拾教本离开教室。他夹着书,上了趟厕所。从厕所回宿舍要穿过整个操场,到了冬天,便逆风而行。刚走到宿舍楼门口,就见班里的学习委员拿着一叠纸片在风里跑来,其中的一张扑腾着差点脱手飞了,学习委员几乎用了全力才把它制服,气喘吁吁的,像完成一件光荣任务似的把那叠纸片交到马光手里,说,老师,大家都交了。
马光有些诧异,不知道学生交来的是什么东西,背过身打开来看,见每一张纸片上写的竟然都是那篇课文的中心思想。
他把它们扔进了走廊里的垃圾桶。
第二天,他走进教室,看到的依然是那种惶然而期待的目光。他们像跑步时丢了什么贵重东西,一边跑一边频频回头张望。
终于有学生憋不住了。是一个学习非常认真的女生。如果马光在上面读,让他们在下面记,她一定会问:老师,这句话后面是逗号还是句号?她作业本上没有一个错别字,万一不小心写错了,她一定会把整张纸撕下来。因此她的作业本是全班学生里最薄的。也没有一个字敢跑到格子外面来。它们都安静听话地待在格子里。这时她却忽然举起了手。
她说,老师,上一篇课文的中心思想你还没告诉我们。
是啊!是啊!她的话得到了爆发性的支持。马光心想,所谓众怒,大概就是这样。
他停顿了一下,说,那篇课文没有中心思想。
她说,怎么会没有呢,老师,你以前不是讲过,每一篇课文都有一个明确的中心思想吗?
他说,对不起,我要纠正一下,那不是我的想法。他拿起讲台上的教学参考书,说,不是我,是它这么说的。
他猜想有几个学生会笑起来。但是没有。他们都很严肃。
那女生说,老师,这有什么区别吗?在我们看来,老师就是教学参考书,教学参考书就是老师。
马光说,不,你错了,老师是老师,参考书是参考书。老师不是参考书的奴隶。
那女生说,但是,老师要把参考书上的内容都告诉我们,不然,我们心里就没底。老师你看,你上课讲的所有内容,我这个笔记本上都有,就差这篇课文的中心思想。
马光知道这个女生,别看平时不爱说话,但有一股韧劲。当她自以为真理在握,是天不怕地不怕、一点也不含糊的。
马光说,那篇课文的中心思想,昨天你们每个人都已经归纳了,这就行了。
那女生说,可老师你还没有把标准答案告诉我们。
马光说,社会科学不同于自然科学,有时候不一定有所谓的标准答案。
那女生说,没有标准答案,如果考试时碰上这道题,怎么办呢?
马光说,万一要考,你们就把昨天自己写的答上去吧。
从此,他不再按教学参考书上那样给学生“提供”所谓的标准答案。班里出现了前所未有的惶恐不安。马光想,这不是什么坏事,过了一段时间他们就会习惯的,习惯语文没有标准答案的生活。
这一天,又是马光的课。他进了教室,才见几个成绩较好学习也比较认真的学生拿着笔记本之类从旁边教室里跑出来。刚开始他没在意,但接连几次都出现了这样的情况。他有些奇怪,问他们在隔壁班里干什么。他们不答。他拿过一个学生的笔记本翻开来一看,惊讶地发现上面密密麻麻写满了他新讲的课文的段落大意和中心思想。不用说,都是从隔壁班里抄来的。
他让那几个学生进了教室。他回到讲台,叹了口气,说,人最可贵的,是独立思考的能力,是怀疑精神,我不喜欢对教科书全盘接受的学生。如果每个人都这样,那人类社会根本不会进步。曾经有一个同学问我,为什么他语文永远也考不到满分?我跟他说,为什么要考满分?不考满分才是对的,如果你考到了满分,那你就完了。
两天后,班主任樊育群到他房间里来坐。正是吃午饭的时候,樊老师还端着个碗,一边吃饭,一边扯了几件县教育界最近发生的事。过了好一会儿,才叹了口气,说,马老师,我们这个班学生的情况你也知道,有好几个是教职工子女,还有几个是机关干部家的孩子,大家都盯着,我们肩头的担子很重。你是正儿八经的师专中文系毕业生,还在报纸上发表过文章,水平不用说。但作为老师,要尽量满足学生的求知欲才是,别说参考书,就是课外的东西,也要多多提供给他们。我们当老师的还要注意,一是课外知识不能跟教科书相违背,二是课外知识跟教科书的主次顺序不能颠倒,更不能该讲的不讲,这样会打击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对不对?时间长了,后果将不堪设想啊!
马光说,如果学生真的觉得我应该把参考书上的那些东西都告诉他们,那好,我保证会毫无保留地告诉他们。
说完,他不再说话。樊老师又坐了一会儿,才起身告辞,并把桌上那本《作为意志和表象的世界》顺手牵羊拿走了。
马光知道,其实樊育群根本不会看,但他总是故意拿走他正在看的书。
再次站在讲台上望着下面那些向日葵一样仰着的脸孔,他想,怎么就没人逃学呢?哪怕是一个也好。
可他们坐得整整齐齐,一眼不眨地望着黑板。如果他不小心把某个词重复了一遍,他们便会赶快记下来。除了笔尖的沙沙声,一切都是死气沉沉的。可惜书店里没有参考书卖(仿佛那也是什么保密品),不然他要让他们每人去买一本,这样,参考书也就没有什么神秘可言了。就好像开会,明明参加会议的人都识字,可主席台上的人还是要把已经发到大家手里的材料一字不漏地念上一遍。
后来他想出了一个对付的办法,那就是,每当要抄那些他不愿抄的东西的时候,便说,参考书上是这样的。或者,干脆叫一些字比较好的学生轮流到黑板前来代抄(他们竟以此为荣,还在暗中较劲)。马光觉得,只有这样,才能表达他的蔑视。
4
马光和白修洁开始得快,结束得也快。像是肌肉注射。
其实马光挺喜欢肌肉注射的。因为这,感冒发烧成了一种幸福体验。
那个学期快放暑假时,马光被系里找去谈话。他们编的那份小报,内容上有问题。马光作为主要作者,属于被批评的对象。结果是,文学社和社报虽然被允许继续存在,但几个骨干成员却都写了反省材料。
因为有白修洁,这事并未使他受到多大打击。他也尽情把自己沉溺到她的身体里去。他不知道人的身体里竟会蕴藏着如此巨大的激情。那段时间,他天天想着她的身体。似乎人世间只有那一件事最值得去做。他脱胎换骨地成长,成为一个新人。他已很久没头痛了,其间只有几次胃不舒服。不过跟头痛相比,胃痛实在不算什么。他的胃在读中学时就不好,刚吃完饭就饿。他以为是身体需求量大,就拼命吃。有一次班里聚餐,十来个人一桌,大家的筷子调匙一起上,好不热闹。后来大家停了下来,整个空间也安静了下来,只剩下他还在那里吧嗒着嘴巴,发出很大的响声。他猛一抬头,发现大家都在望着他。
到了暑假,他又回到了乡下老家。若没什么要紧的农事,他就躲在房间里看书写作。除了厚厚的笔记,他还写了一部诗剧。像是有无数个自己在里面激辩或独白。但不管怎样,总有一个美丽女人使他们安静和喜悦起来。蚊子在他大腿和脖子上叮出了一个个大包,仿佛是激辩后的战场。到了晚上,他干脆拿一盏油灯躲到了蚊帐里看书。时间长了,蚊帐都被熏黑了,早上起来鼻孔发痒,一摸,指尖上一团灰黑。这个暑假他比以前任何时候都要难忍身体的躁动。他只有在日记里继续给她写信。他的行李箱里,放着几小瓶茶色玻璃瓶药片,里面有银翘片,阿斯匹林,SMZ和萘啶酸之类。是她在放假前给他的。还有一瓶花露水,是特意让他防蚊虫叮咬的。他不肯用。想她的时候,就拿出来闻闻。她喜欢在手帕和内衣上洒些花露水,初夏的那些晚上,她的房间里总弥漫着花露水那温暖而湿润的香气,他一次次在其中沉醉。不管过去多少年,对于他来说,这两样东西都永远归她所有。无论在哪里,他一闻到花露水的香气,就会想起她来。即使,发生了后来的事。
那天,他忽然有了去市里的机会。一个堂兄要到市里去办一件急事,不熟路,要他一起去。他盘算着等堂兄办完事,他可以去学校看看。路途遥远,他们要在市里的旅社过夜,他有充足的时间。其实他这次不一定能见到她,放假前她说自己要去部队探亲,要到八月底才能回来。到了市里,已经到了下午五点多钟。在小摊上吃了炒粉,找了间旅社把堂兄安顿好,他说要去找个市里的同学,就直奔学校来了。街两旁华灯初上,他心中满是惆怅。没有她的城市,像是一座空城,但他仍控制不住自己的脚步。他大口呼吸着,似乎每一处仍弥漫着她的气息。暑假里校园一片空旷,操场边长满了杂草,有人在寂寞地投篮,大概是哪位年轻老师。家属区倒还是那么热闹。有电视和收音机的声音传出。还有炒菜的声音。他一抬头,忽然望见她的窗子亮着灯。他揉揉眼睛,真的。窗前还晾着她的衣服。他很熟悉的那两件衣服。他吸了吸鼻子,心跳到了嗓子眼,堵在那里,让他喘不过气来。莫非她已提前回来了?他屏住呼吸一阵小跑。这时候她肯定还开着纱门,她的身影在里面若隐若现。她肯定想不到他这时候出现,会惊讶得合不拢嘴。有一次,他忘乎所以,刚想张嘴喊什么,就被她用嘴巴紧紧堵住。现在他也要这么做。
然而他没有看到那扇淡绿色的纱门(它使得里面看上去像是仙境),只看到包了铁皮的门紧关着。不过这又要什么紧,他敲门就是了。他举起手,忽然,听到一个男人的声音。紧接着,她咯咯笑了起来。然后是一阵低吟和窃窃私语。
他脑袋嗡的一声,心在缩紧,像有千万只蚂蚁在咬。一股嫉妒、失落、被欺骗和抛弃的苦味从牙缝中渗出。不知道那是谁,但肯定不是她丈夫。放假前,他看过她的车票。如果是她丈夫,窗台上不可能没有他的漂得很白的衣服的(她曾跟他说过,她那当军官的丈夫很爱整洁,从来都是自己洗衬衫,而且要用漂白粉)。
他满含泪水,心想卢梭当年亦有此遭遇。只是不知道现在跟她在一起的,是管家还是理发师。是的,他要像卢梭离开华伦夫人一样离开她了。他慢慢下了楼。在转弯处,他回过头来,无比留恋地望了一眼那扇铁皮包着的门。他有点惊讶自己的冷静。然而到了楼下,一阵剧烈的头痛猛然攥紧了他。他蹲了下来。
不知过了多久,他听到她的声音被楼道扩大送到了他耳边。正惶惑间,见一个男人下了楼。那人到树下找出自己的自行车,熟练地开了锁。他认出来,那是高一届的一个同学,曾担任过学生会的生活部长,家住市区,暑假刚毕业。马光在医务室也碰到过他,每次都是看到他来开伤湿止痛膏。他是校篮球队的。
马光头痛欲裂。他跑出学校,在大街上跌跌撞撞。回到旅社,堂兄看他脸色,问他是不是病了,他说没什么,老毛病。他扑倒在床上。其实他挺感激头痛,它塞满了他大脑,让他不能想别的。堂兄问他要不要吃药,他这才想起明天还要带堂兄去办事,可这么晚了,到哪里去买药呢?他包里只有一瓶她给他的治疗拉肚子的药。他吃东西容易坏肚子。
这时候想起往事无疑倍觉屈辱。为了报复她似的,他拿出那个药瓶不管三七二十一就吃了几粒。那样子,像是在作践她的药,抑或作践自己的头痛。
奇怪的是,头痛竟然好了。
似乎悲剧一下子变成了喜剧,他想,她肯定不能解释,为什么治疗肠炎的药,能治好他的头痛。想到自己给她乃至整个医学界出了一个难题,他免不了有些高兴起来,似乎又一下子把喜剧变成了正剧。
那个暑假,他后来又头痛了几次。他先吃了两片阿斯匹林,竟然好了。下一次又吃了两片胃炎平,居然也好了。也就是说,只要是药,都能治好他的头痛。就像医生不知他为什么头痛,现在肯定也不知道它为什么不痛。他不禁跟头痛捉起迷藏来。明知道吃药就好,可他偏偏不吃。他要尽情折磨一下他的头痛,让自己昏睡,反胃,甚至厌世(他已经洞悉了反胃和厌世之间的内在联系)。当然,最后是极度饥渴地随手抓起什么药片。更多的时候,他是把药片嚼碎,让它的苦味在舌蕾上弥漫,覆盖。
5
要是没有老安,马光的人生也许完全是另一种样子。
安力真是省城人,在他们这个地方插队,再参加了高考。他虽然还是单身,但跟班上几个女生打得火热,温柔起来可以陪她们去学校门口的小店里买零食,但更多的时候是板着脸训斥她们。奇怪的是,越这样她们越喜欢他。老安对男生的批评更是不留情面。有一次他当着全班同学的面说,你们这些人,我看,日后也许只有马光有出息。
马光吃了一惊。当然更多的是受宠若惊。虽然同住一个宿舍,但刚开始交流不多。老安在宿舍里基本上不看书,他喜欢跟人聊天,有时还找几个人来打打扑克。老安行踪诡秘,经常不在宿舍,等你不注意的时候他又忽然从什么地方蹦出来,继续大家看到的那些生活。老安凭什么说他会是同学里最有出息的(不知是否包括老安本人)?
不过他还是很感动。这是很高的评价啊。至少也是一种鼓励。那一天,宿舍里只有他们两个人,老安看着他,忽然说,马光,有些书,你可以不读。
当时他正在看一本外国小说。那本书名气很大,尤其是女生,看得泪眼婆娑的。冲着它的名气,他也到图书馆借了来。但读了十几页,还是没感觉。与之类似的还有歌德的《少年维特之烦恼》。文学史上说许多青年人读了之后纷纷效仿维特,举枪自杀,以至他在阅读之前免不了要鼓足勇气,做了好一会儿思想准备。
既然老安说到这个问题,他正好可以请教一下。
老安指着那本外国小说,说,这本书,顶多算个三流小说。读书不能光看文学史,那些把小草当成大树的事情,它们干得不少。
老安说,将来他要编一本属于他个人的文学史。
马光还没听谁讲过这样的话。
他第一次读到老安的文章,是刊登在社报上的《没有偷懒者就不会有社会进步》。文风幽默活泼,让人耳目一新。老安从插队时干农活写起,说他每次车水都昏昏欲睡,小知识分子的恶习怎么也改造不好。一想起自己用的农具,还是一两千年前诸葛亮发明的,他就深感屈辱。作为反抗,他只有消极怠工,转而又想到,人类许多发明创造的动机,是因为对现实不满。因为不愿走路,才发明了汽车,因为想省力气,才要搞机械化。偷懒看似贬义,其实包含着积极的态度和精神。偷懒的人都爱叛逆,爱想入非非。而这两点,正是社会进步的动力之所在。
马光立时有了共鸣。如果说他以前一直在反叛,反叛,但就像那时候逃学,逃出去之后反而无所事事,根本不知道自己该干什么,有什么可干,那么现在,老安却给他指出了方向和目标。
老安说,我已经观察你很久了,我看好你,你应该多读有价值的书,什么时候,我给你开个书单吧。
他有点紧张,不知道老安还观察到了他的什么。他鼓足勇气问道,老安,平时也没见你看书,你究竟是怎么读了那么多的书呢?
老安说,很多书他在插队前就偷偷读了。他父亲是省某文化单位图书室的管理员,在那些书被当作毒草烧掉时,他利用住在大院里的有利条件,偷了不少藏在家里。细想起来,还真的该感谢父亲。父亲读了很多书,有很高的鉴赏力,但他从来不动笔。如果他动了笔,说不定比大院里那些写××风云××战斗记的家伙强,那他也注定会更倒霉。父亲不但自己不写,也不许他接触这些。有一次他把偷回来的书藏在床底下,被父亲发现了,父亲把他狠狠揍了一顿。他后来找到一个藏书的好地方,那就是二楼会议厅的那个主席台。现在天天开批斗会,主席台的桌面两边都拖着长长的红绒布。俗话说最危险的地方最安全,谁也不会想到批斗大会的主席台下面竟然藏着那么多的“毒草”。
马光说,有时候别人找不到你,你是不是躲到什么地方读书去了?怎么从来没在图书馆看到你呢?
老安说,这个图书馆里没什么书,我到市图书馆去了,那里有最新出版的书籍,下次你也跟我去吧,只要办个证,就可以借到很多好书。
此后马光真的跟老安去了市里的图书馆。在那里差不多借了一学期的书,学校图书馆才慢慢进了些新书。卢梭的书就是老安向他推荐的。
老安说,你一定要读卢梭。
一个周末,老安带他去市里的新华书店。他们买了几本书。出来后,他发现老安手里多了一本。他说,刚才付款时好像没这本书啊。老安神秘一笑,说,这本书是他放在衣袋里偷来的。他大惊失色,说这要是被发现了,怎么得了。老安说,既然打算做,就不能被人家发现。老安又说,你别用那样的眼光看着我,你刚才说的话表明,你也想这么做,只是怕人家发现,对吧?他想了想,的确是这样。看到好书,头一个念头就是想据为己有。看来真像孔乙己说的,窃书,读书人的事,不能算偷。其实他以前也干过这样的事,那还是读初中的时候。
这倒更使得他在内心里和老安亲近起来了。
时间长了,他发现老安在这方面有点病态。别看他平时是光明磊落、不卑不亢,说话直来直去,没有道理的话经他的嘴讲出来也理直气壮,但到了书店,老安立时像换了个人。他像被什么魔障控制住了,既形容猥琐又目光炯炯,既魂不守舍又执着坚定。只有在决定朝哪本书下手并把它藏到最稳妥的位置,他才会平静下来,然后很从容地付款,离开。
老安说,他这个毛病大概就是那时候落下的,看到一本好书头一个念头就是想怎么把它藏起来不让人发现。这似乎成了一个有趣的游戏,让他上瘾,产生依赖。马光注意观察了好几次,可始终无法知道老安究竟是怎么做到的。老安说他自己也不清楚,每当他准备偷某本书的时候,他就像被一种看不见的力量牵引和操纵着,开始了梦游。
有天晚上,马光闭上眼,但很久没睡着。后来忽然感觉老安在对面的铺上晃动起来。老安下铺的同学请假回家了。他很快明白了是怎么回事。此后他又有几次留心窥视到老安的这些时刻。让他惊讶的是,老安像是在做生物实验,每一套程序都有条不紊。有一次,老安收拾完毕,忽然发现他在假寐。
第二天,老安说,你小子,昨晚假装睡觉。
他说,老安,我很奇怪,你在进行此事时,居然也那么有条不紊。
老安说,自己解决自己的问题,是大禹治水,又不是做贼。
他说,你把生理问题上升到形而上的高度了。
老安说,恰恰相反,我这是把形而上的问题还原到形而下,像你那样,有什么好。
他想,老安说的对,这件事使他觉得自己更衰弱了,而且他觉得自己的习惯性头痛,跟这件事有千丝万缕的联系。
他的第一次头痛,正跟这个有关。那时他才八岁,无意中碰到了身体的机关。
6
老安是最早发现他跟女校医秘密的人。那天晚上,他从白修洁那里回来,老安就把他拉到外面的小摊上叫了盘炒粉,倒了两杯冒泡的香槟,说,该给你举行个成人礼了。
他的脸腾地红了。
老安说,不是坏事。人生迟早要过这一关。我也有过女人,那还是插队那个村子里一个结了婚的女人。一天晚上,附近村子里放电影,稻场上密密麻麻全是人,她站在我旁边,开始是有意无意碰我的胳膊,我以为是人多挤的,没往别处想,但后来她轻轻掐了我一下。她脸朝银幕,眼睛却瞟着我,我一下子明白过来,血往上涌。我跟着她从人堆里退出来,在村子后面的一个草垛边,她忽然抱住了我。她说她喜欢城里人。她眼神迷离,样子真美。其实她白天并不怎么好看。后来我们还偷偷约会过几次。我发现,女人在做这件事的时候,特别好看。但我奇怪第一次跟女人在一起的时候,竟然一点也不激动。仿佛按部就班,没什么了不起。平时在村子里碰见她,我也没什么特别的表情。我考上大学离开那里的时候,她甚至都不知道。所谓爱情,要么是生理需要,要么是临水照影的自恋,你没必要赋予它太多的东西。
这种话,马光自然是听不进的。
老安虽然跟班里许多女生打情骂俏,但他跟她们似乎没什么实质性的接触。那个曾像晴雯撕扇一样拆掉了一件毛衣的丁丽琴,发誓一定要把老安追到手,哪怕追到之后又被老安甩了,她也在所不惜。一时间,大家都为她感动了,马光也在老安面前为丁丽琴打抱不平。老安说,她追我是她的自由,我不接受也是我的自由,丁丽琴爱的是她自己,或者说,她爱的是她自己的幻象。我越是拒绝她,她就爱得越有劲,越壮烈,越有价值感。不信我们来做个实验,我一旦接受,很快就会被她抛弃。
老安开始和丁丽琴约会。每次在大家面前出现时,丁丽琴总是让老安挽着她的胳膊,按道理,得由她挽着老安才对。看上去,他像是丁丽琴的战利品。丁丽琴很快发现,老安跟她在一起时,很沉闷。她说你说话啊,我喜欢听你说话。老安说,我实在想不出还有什么要说的。丁丽琴说,你跟他们在一起时不是滔滔不绝吗,我喜欢你那样。老安说,就像一盏手电筒,别人能摁亮它,你不能,你怎么反而怪起手电筒来了。丁丽琴说,对,这样不挺好吗?快,就这么说下去。可老安又抿紧嘴唇。丁丽琴气得一甩袖子。不过在别人面前,她还是一副光彩照人、得意非凡的样子。这样过了差不多两星期,老安说,现在,你该把我这盏老电筒扔了吧?过犹不及,这时候最合适。丁丽琴蹙着眉头,很认真也很痛苦地考虑了一个晚上,终于承认老安说的是对的,她只要求老安主动到女生宿舍去找她一次。老安也很配合,去她宿舍承受了一次他早准备承受的数落和冷落,还惟妙惟肖装出一副失恋的样子,以满足丁丽琴那奇怪的虚荣心。摆脱了丁丽琴,老安又请马光去吃炒粉。马光说,你干吗要在丁丽琴面前这样作践自己呢?老安说,把自己不在乎的那一面践踏一下,皆大欢喜,何乐而不为。
老安,你有点自虐啊。
你说得很对,我们这一代人,经常有自虐的冲动。
自虐大多产生于内心的依赖感,可你对于丁丽琴,有什么依赖可言?
逃离也是一种依赖。
这话令人费解。
就好像船只在离岸时,船夫要拿出竹篙在岸上用力撑一下,这不可以说明船行对岸的依赖吗?
马光很快也体验了一次自虐。那天,在一件什么事上,老安故意气他。其实他知道老安是故意气他,但他还是身不由己地中了老安的计。他像是一只好斗的蟋蟀,落进了老安的器皿里,老安在上面发笑,他很生气却不能从那高沿而光滑的皿壁爬出。
他很快意识到自己对老安也有一种莫名的依赖感。虽然和老安很快又和好如初,但他一直羞愧于那晚的表现。他忽然意识到,自己很可能在某种程度上成了老安的影子。无论是思维习惯还是说话的方式,他都不知不觉受了老安的影响。有时,连声调和语气都和老安如出一辙。这可不是什么好事情。老安是他的精神导师,但他不能做老安的影子。
老安对他的确影响深刻,无论是写作还是生活。如果没有老安,他也许只会成为一个浅薄的写作者。老安在不断鼓励他,肯定他那叛逆性格的价值。
7
马光和王越羊在大街上游荡。大概是因为荷尔蒙过剩,多余的热量把王越羊的头顶烧成了一个火山,走在大街上颇引人注目。
在一个僻静处,王越羊掏出家伙对着什么地方呲了一通。他说,这个城市,就该对它撒上一泡尿。
王越羊是县石油公司宣传科的干事。他从小在城里长大,父母都是银行的职工。他手指修长,皮肤白皙,看上去养尊处优。按道理,他完全可以进入银行系统工作。但王越羊怎么也不肯接受父母的安排。他考上了外市的一所专科学校,毕业后便有了现在的好工作。但他觉得这样的工作跟当初接受父母的安排,并无不同。
马光跟王越羊第一次见面是在读书会上。早在半年前,王越羊就组织了一个读书会,参加者都是县城和附近乡下的一些文学爱好者。县文联主席公车是一个诗人兼书法家,偶尔在省报发表一首六句或八句的短诗,借景抒情或托物抒怀,歌颂美好理想和幸福生活。作为书法家,他抄写了许多名人名句,尤其是领袖们的诗词,参加各类书法比赛,居然每次都获了奖。除了文联,县里还有一个诗社,主要成员是一帮退休干部,社长是一个已经退居二线的副县长。该县长生性诙谐,以打油诗著名。这帮老干部每月开一两次诗会,经常为一个典故争得面红耳赤,甚至一两个月不说话,但到了节日,他们又喜气洋洋地在一起吟诗作赋。马光问,不是还有一个文化馆么,那里可有写得好的人?王越羊说,文化馆以前倒是出过一个作家,在省里的刊物上发表过小说,但后来改了行,调到市委宣传部去了,剩下的几个,写写儿歌,编编故事,篡改或捏造一下民间传说,便认为是在保护民族文化遗产。正因为看到了这种种破败,他才组织了一个读书会,要求大家每星期必读一本新书,然后互相交流。不过他很快就失望了。他发现,他们在本质上跟公车这样的诗人几乎没什么区别。
他对马光说,这时认识你,真是太好了,不然真要憋死我了!
马光便讲了老安。王越羊说,老安这样的人物,绝对是他们那代人里的精英,他们经过上山下乡的磨难,绝大多数早已被生活埋没,留下来的都是钻石。马光注意到王越羊喜欢用钻石这个词,这时他那颗脑袋也像钻石一样熠熠发光起来。对于马光来说,认识王越羊同样意义不凡。
王越羊是马光在小县城里唯一精神上的知己。在读书会里,以前是每个人轮流讲,后来几乎是王越羊一个人在讲,现在他可以跟王越羊一起讲了。王越羊讲得更多些,他有卓越的口才,是天生的演说家,有突出的领袖气质。马光本来是对集体或某种组织抱有顽固的戒心的。当时师专里那个巴掌大的文学社,居然有社长、副社长,主编、副主编,还有什么宣传部长外联部长,常务和非常务理事,跟一个衙门差不多。他后来跟他们颇闹了些不愉快。有了师专里的教训,他不想再参加任何团体。但人是既需要孤独又害怕孤独的动物,总希望有个人跟他呼应,总想着什么地方有他的一个兄弟,有一天他们久别重逢。马光跟王越羊相识就是这种久别重逢的感觉。
有一天,马光忽然收到了一封信,看字体,明显不是老安。老安的字体飘逸,有飞扬之感。而这字体有点像老头蹲在墙根晒太阳。没有寄信地址。他有点奇怪,来县城后,除了老安来过几封信,他还没收到过谁的信。拆开一看,竟然是王越羊。他笑了。从县中到王越羊家里或单位,步行都只要二十几分钟,不知王越羊为什么要煞有介事地写封信来,还要贴张邮票。事实上,他们昨天已经见过面,也就是说,他们见面的时候,王越羊已经把信发出去了,可他并未提起此事。好像这是两件不相干的事情。他拿着信去找王越羊,王越羊说,他喜欢写信。写信的感觉跟交谈不一样。写信有一个深思熟虑的过程。说到底,写信本质上是一种自言自语。马光说,我要把你的信好好保留下来。王越羊说,你不保留也不要紧,我有底稿。马光有些惊讶。
他们就这样开始了近距离的通信。到了深夜,他们开亮台灯,给对方写信。一会儿感情激昂,一会儿眼睛湿润。两人台灯的直线距离也许不到一千米。他们往往把信投进邮筒,又下意识地朝对方的住处走去,似乎全然忘了刚刚给对方写过信。见了面,也绝口不提刚才信上提到的话题。也许信件寄出去之后,各自又在底稿上画画改改,成了完全不同的版本。就是从那时候起,马光也养成了保存信件底稿的习惯。这使得他的日常生活有了一种严肃和庄重。如果周围的人知道了,一定会以为他们有毛病。要知道,八分钱的邮资差不多可以买到两只鸡蛋。学校食堂里的肉菜一般是五分钱一份。如果他每天多吃两个鸡蛋,那他的营养会得到大大的改善,他的头痛也许不会来得那么频繁。有一次,他把信放在口袋里,忘了塞进邮筒,跟王越羊见面时才记起来。他们坐在简陋的教师宿舍里,像往常一样聊天。他不时感觉到那封信在口袋里跳动,这使得他的声调有些不自然。但他不会就这样把信掏出来给王越羊。等王越羊走后,他才把信件投进校门口的邮筒。王越羊肯定不知道有一封信在身后追赶他。他后来跟王越羊说起此事,彼此哈哈大笑。让他们感到安慰的是,小县城虽然闭塞,但邮政系统似乎还颇为发达,几乎每个大点的街口,都老老实实站着一个绿色邮筒。为了节约邮资,有时候他故意不贴邮票,或者贴一张已经使用过的邮票,王越羊居然也收到了。
马光到县中来教书,正是王越羊对读书会那帮朋友失望的时候。王越羊天生喜欢跟现实格格不入的人,而读书会的大多数人恰恰相反。他们爱上文学,是因为文学时髦和实用,不是为了跟现实拉开距离,而是为了更快、更好地进入现实。他们的最高理想竟然是当上县文联主席。王越羊说,你看吧,这些人要么互相捧杀,要么棒杀,不会有什么出息。
马光的到来使读书会有了一段时间的回光返照。他在这些爱好文学的人里面,是第一个科班出身的,而且在大学读书时就在外面两家有影响的杂志发表了诗歌和评论。大概是这个原因,他们不敢小瞧他。
他那天谈的是一种现代史诗模式。除了王越羊,其他人都听得云里雾里。他们的诗歌水平仅仅停留在形而下,缺乏必要的形而上的东西。后来他讲到了现代诗歌或者其他文学样式最重要的精神,那就是,对现实的叛逆。诗歌具有魔鬼般的反现实力量。很多人一听到反现实,便马上提高警惕,这实在是很可笑的。其实不仅仅在文学艺术领域,在科学、宗教等等很多方面都是如此。可以说,反现实是人类最可贵的天性。如果每个人都满足于现实,那世界上永远也不会有发明创造,人跟其他动物将没有任何区别。没有叛逆,就不会有进步。马光想起老安,便一泻千里地讲了起来。他还谈到了文学的功利性。他说,任何东西都是有功利性的,文学也不例外。想解放全人类是一种功利,想把沉睡的人从铁屋子里叫醒也是一种功利。其实就是陶渊明的“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也是一种功利,一种审美的、精神的功利。并不是说仅仅为了个人的物质利益就是功利。我们为什么要写作?首先是因为我们对现实不满。作家就是一群对现实不满的人。一群有着高级牢骚而不是低级牢骚的人。这现实可以是个体的现实,也可以是群体的现实。可以是物质的现实,也可以是精神的现实。
那大概是读书会有史以来气氛最热烈的一次。大家的激情被点燃了。举行读书会的地方是县啤酒厂的会议室,厂长老魏是个热心人。他也是未来县文联主席的候选人之一。他说县里写诗歌小说和散文的人太多了,他要写大家都没写过的,那就是电影剧本。他之所以当上啤酒厂厂长,是因为这个厂快要垮台,谁也不敢接,他就接了。老魏豪爽,爱酒,每次不用别人动手,他就主动把自己放倒在地上。
晚上十点多,读书会结束了。老魏招呼大家到食堂吃夜宵。马光被一帮人围着,因为度数低,他也喝了不少啤酒。周末大多数同事都回家或下乡了,冷清清的学校伙食更难吃。这时马光不免狼吞虎咽起来。他又听到自己咀嚼食物的巨响,仿佛要淹没整个世界。他以前不喜欢啤酒那股味道,但听老魏说啤酒是液体面包,他也就忍着猛灌了几杯,没想到肚子难受起来。看他们在不停地碰杯,他也加入进去,故意跟自己的身体挑战。不一会儿,身体开始了剧烈的抵抗。他奔向卫生间哗哗吐了一阵。想到这一吐,他刚才的努力前功尽弃了,到桌前又尽力吃了些东西。那些闹嗡嗡的声音他充耳不闻。他们跟他套近乎,大约是想请他什么时候看看他们的稿子,或者帮他们推荐到什么地方去发表。还有一个声音凑到他耳边说,他觉得县文联主席以后肯定是马光的。
哈,哈。马光含着一口菜,想笑。
从啤酒厂出来,马光才发现王越羊早已走了。也许王越羊根本没留下来吃夜宵。
8
后半夜,胃痛又开始了。一阵一阵。胃里面像是横着一块石头。或者说,那又冷又硬的胃,就是横在他肚子里的一块尖锐的石头。
马光不知道自己的胃痛和头痛有什么内在联系。它们并不同时出现,但它们就像是他体内的太阳和月亮,此起彼伏,交互更替。一个在日间,一个更多的是在半夜。头痛起来,随便吃什么药都会好,仿佛药物成了大脑必不可少的养分。而胃痛,几乎每聚会一次,都要发作。但他并不认为是吃喝损伤了胃。恰恰相反,它是因为缺乏营养,才对有营养的食物这样敏感。就像一个人老是阅读那些贫瘠的东西,读到丰富的东西反而消化不了,要排斥了。所以他并不拒绝这些机会。他的胃需要营养。需要适应有营养的东西。
为了减轻疼痛,马光买了些饼干,胃痛的时候就吃上几片。但奇怪的是,吃了反而痛得更厉害。仿佛胃知道饼干不是什么有营养的东西。它已经见过了世面,休想拿这东西把它糊弄过去。他忽然想起以前在白修洁那里喝过的奶粉。是不是奶粉对胃痛更有效呢?他到商场去看了看,开始根本没找到。他对商场不熟。后来才在卖食品的柜台里找到。那里散发出一种食品特有的沁凉而甜蜜的香气。但一看价格,他又退缩了。买东西的人不多,这样他就显得很突出。他正鼓足勇气准备上前时,忽然冲进来一个女的,戴着眼镜,看上去像个什么机关里的,她说孩子没奶水,叫售货员给她拿了一袋奶粉,付了钱匆匆离去。马光脸通红,忙从商场里逃了出来。
他决定到药店去看看。他叫店员拿了几种胃药来挑,发现作用相同又不同,他不懂,干脆把几种都买来。
他就拿自己的胃做起了实验。他不相信那些药对他的胃有作用。果然,他连着吃了好几天,胃还是那样,到了半夜就紧缩起来,好像要从里面把他一网打尽。他抱着那疼痛,很久很久睡不着,只好起来看书。这时万籁俱寂,他蜷缩在台灯黄晕的光团里。读着读着,胃开始安静下来。他觉得它在不断地扩张,扩张,好像成了大地的一部分。
胃病其实是他家的家族病。小时候见父亲吃饭后佝偻着背蹲在那里窝成一团,他还以为父亲是怕冷,后来热天也这样,他就奇怪了,因为父亲明明在出汗。他说父亲你怎么啦,父亲不做声,焦黄的脸色变得惨白,额角滚下汗珠。父亲的胃痛后来越来越严重,饭后痛,饭前也痛,经常一言不发躺倒在那里,屋子里弥漫着一股冷清的末日气氛,好像房顶马上要塌下来。为了抵御这个不祥的念头,母亲开始跟父亲吵架。她以为这样,就会把父亲的胃痛吓跑。她说农活这么忙,你父亲竟然还想偷懒,谁身上没有病痛,她头痛,肩膀痛,肚角痛,腰痛,脚筋痛,那些痛都像麻绳一样,要把她捆起来了,但她还不是要做事。父亲挣扎着爬起,趔趄着,抓起农具往田畈里冲去,母亲昂首挺胸跟在他身后。她就是这么一个要强的人。她不许家里的任何一个人倒下。哪怕是躺在那里伸个懒腰也不行。家里唯一的那只竹躺椅,被她吊到楼上藏起来了。她要那些桌凳、锄锹之类一个个立正似的站在那里,不能有任何的稍息。
父亲说,他的胃就像一张破网,再怎么补也没用了。
父亲又说,人身上有个地方痛不是坏事,给钟紧发条的时候,它肯定也是痛的,越往后紧,它越痛,但不紧它就不走。人身上的病痛就像是给自己紧发条。
条台上那只撞钟,是家里最金贵的东西。父亲每隔十来天就给它紧一次发条。这是父亲最为陶醉的时刻。
说起来,那只撞钟也是父母冒冒失失买下的。那时他们还年轻气盛,说他们一定要活得比村里所有人都好。想来想去,他们决定买一台撞钟。因为村里其他人家,条件好的也只有普通的闹钟,一只芦花母鸡老在那里啄米。而撞钟不一样,它高大威武,手臂那么有力,像个巨人一样。到了钟点,还发出那么好听的声音,根本不用看,就知道到了几点。他们把撞钟买来,放在条台上,并盖上一块红布,像刚娶进门的新母亲子一样。这立刻招来了村里人的嫉恨。
幸运的是,父亲及时生了一场大病。他一连几天拉黑便。别人的屎都臭,他的屎香。刚开始父亲还暗暗高兴,以为自己与众不同,要成仙了。但几天后,他站起来忽然头晕,身子发虚,做事没力气。父亲这才慌了。他半夜睡不着,竖着耳朵听身体的动静,母亲问他,他也不做声。后来实在支撑不住了,才呜呜哭起来,跟母亲讲了。母亲赶紧帮他去找大队的赤脚医生铁林。不过他们没有同时出门,而是鬼鬼祟祟,一先一后。到了卫生所,母亲刚一开口,铁林医生就摆了摆手,说,知道了知道了,胃出血。父母眼里放光,说,原来这就是胃出血啊。
他们拿着铁林医生开的药,几乎是兴高采烈地往回走。村里胃出血的人可多了。父亲说,这下好了。到了村子里,他逢人就说,他们刚从大队里来,铁林医生说他得了胃出血。他终于有了跟村里人平起平坐的资本了。下次胃再痛的时候,他就大摇大摆走到那几个晒太阳的人中间去。他们认为胃痛跟寒冷有很大关系,要多晒太阳。一晒太阳,胃就暖和了,他们浑身舒坦。而到了暗地方,胃就好像成了冰坨,成了肚子的负担。父亲掏出烟来敬大家,故意愁眉苦脸的,说,他又拉黑的了。那些人的脸果然活泛起来。有人还关心地问道,又吃了什么硬东西了吧?不能吃硬东西的。父亲说,吃了一碗炒饭,炒得太干了,为此,我还跟老婆吵了一架。另一个人说,不能吃炒饭,开水泡饭也不能吃。父亲说,剩饭总是要人吃的,不然怎么办呢。然后,他一边跟他们晒太阳,一边交流起胃痛的感受来。一个说他的胃肯定痛出一个洞来了,他吃的东西都漏掉了,不然怎么老不长肉。一个说他的胃肯定痛缩了,痛就像是盐,痛起来就是往胃里撒盐,一撒盐胃就缩,人也跟着缩。一个人说不对,他的胃不是缩,而是成了一个装不满的大叉袋,怎么吃也吃不饱。马光父亲则说他的胃是条饿狗,它要把他的肚子咬穿了!那几个人就笑起来。
父亲狠狠地说,总有一天,要去把他的胃割掉。那口气,好像它是他和他们的敌人。他就这样成功地让自己和村里人结成同盟,去对付他们共同的敌人:胃。
马光对父亲这种带有表演性质的举动很是不满。但父亲显然已经迷上了他的胃病。在很长一段时间里,父亲留给马光的印象,一是抱着肚子蹲在那里跟村里人一起晒太阳,一是在家里抱着撞钟给它紧发条。父亲的胃出血持续了很长一段时间,终于有一天,他提着裤子从茅厕里出来,高兴地跟母亲说,他的大便也臭起来了!
后来马光以父亲为原型写了他的第一篇小说,把它寄给了老安。这时老安已经考上了省城大学的研究生,他读后大为激赏,说他跟省城的文学刊物很熟,想推荐给他们发表。
马光心想,父亲的生存要求,真是低得不能再低。那是一种虫豸样的爬行生活。父亲的生存方式,其实是许多人的生存方式。父亲在村里人面前像个虫豸,村里人从整体上说又何尝不是虫豸呢,他自己又何尝不是呢?乃至谁让他们有一点尊严,他们反而还像穿了一件新衣服似的碍手碍脚不适应。但往往是,受人践踏的人,也更容易践踏别人。父亲曾经说,只有在痛的时候,他才感觉自己活着。奇怪的是,现在他也有了这样的感受。如果说胃痛是形而下的话,那么头痛就属于形而上了。因为疼痛,他神清气爽。当它们折磨他的时候,他忽然找到了自己和父亲乃至许许多多的人之间的一条秘密通道。他在疼痛里享受疼痛,他在疼痛里众人皆醉他独醒。
9
马光和供销社售货员罗彩霞的恋爱始于他和王越羊的一次打赌或者玩笑。
那段时间,他们热衷于两件事,一是到各单位打听有没有刚毕业分配下来的有思想和个性的人,二是看大街上有没有让他们心动的女人。
马光跟王越羊说,他一直对所谓的黑道人物抱有好感和好奇,觉得他们是有勇气抗争或从主流价值观上旁逸斜出的人。县城的草头街,最容易出这些人。既为草头,又叫街,其实就是贫民窟。
王越羊说,你对黑社会的理解太天真和概念化了,其实我就是在草头街长大的,后来才搬离了那里。真正黑社会的人跟红社会一样有头有脸有模有样,比如挖沙船的老大,某家店铺的老板,建筑工地的包工头,甚至什么单位的干部。你知道他们的头儿是谁吗?是一个乡下人,叫张大隆。此人矮小清瘦,高颧细眼,走在大街上,你根本注意不到他的存在。然而县里的大小喽罗都听他的。现在他开着一家饭馆,有着很好的人缘和口碑。他不但处理城里的事,还经常被人请到乡下去。有人说他早年学过武功,但从未见他动过拳脚。有人说他没读过书,不认识字,但他说话有条有理,有凭有据。他跟县法院的院长是拜把子兄弟,城关派出所所长是他的一个朋友,县公安局长是他的一个什么干亲。他自己是县工商联副会长,政协委员。他可以帮人办很多事,他也热心帮人办事。有句俗话怎么说?“要想事办成,就找张大隆。”据说他年轻时血气方刚,把生产队长给揍了,跟大队支书拍桌子,跟公社书记抬杠。老百姓都佩服他。那时候乡下人到外面做事要生产队批准,但他理都不理,队里也不敢扣他的工分。后来,县搬运公司下乡招人,队里以为有了个赶他走的机会,就跟他商量,报了他的名。这简直就像故事里说的那个县官罚犯人吃肥肉。为了庆祝扫他出门,队里还敲锣打鼓为他送行,并奖了他家一口袋粮食。他笑死了。乡下人一听搬运公司,便以为天天要担山挖石。可再累,还有种田累么?但他回家却说,他妈的,把老子赶到那种地方去。好像吃了很大亏。他在县搬运公司渐渐站住了脚跟,把上上下下的头头哄得很高兴,头头高兴,他也就成了头头,只要动动嘴就有饭吃,根本不用出苦力了。公司里有个刚回城的知青,老受人欺负,他就帮他。后来才知道对方是一个干部的子弟。几年后,那人时来运转,他也就沾了光。他没文化,当不了官,只给人办事。办的事多了,竟然也好像有了权力。什么叫权力?就是办事的能力。能办的事越多,肯定权力也越大,不是么?既然能帮别人办事,何不帮自己办事,他就开起了饭店。能帮自己办事,当然更能帮别人办事。来找他办事的人更多了。就这样,他的名气越传越远,远传越大,越传越厉害。他什么都搞得起,什么都摆得平。这人还挺有正义感的,村里头有人被地头蛇或乡政府的人打了,他都可以让受害的一方得到赔偿。他甚至还跟某个执法部门唱唱对台戏。以至谁要是说他不好,反而会被其他人怒视。看起来,他是现存秩序的破坏者。他在某种程度上满足了老百姓对于权力机构的反叛梦想。但实际上,他成功的基础恰恰建筑于他对权力部门的依赖和利用上。他反叛的是表面的东西。就像流氓猥亵妇女,要真正达到目的,他必须脱掉对方的衣服同时也要脱掉自己的衣服。所以永远也不要在这些人身上寄托什么希望。
马光服膺于王越羊的严密逻辑。他觉得自己只有热情和激情,在逻辑上,却是一塌糊涂的。
终于有一个叫曾敏涛的家伙引起了他们的注意。
曾敏涛本人就是人事局的一个科员。从市里的中专学校毕业后,因为有门路(他父亲是县土管局副局长),直接分配到了人事局。但不知怎么搞的,他借跟档案室里一个老姑母亲谈恋爱的机会,想偷看自己的档案,而那个老姑母亲觉悟又特别高,结果事情闹大了,他被送到派出所,一时间成了新闻。他被父亲送进市里的精神病院治疗,待了几个月才出来。
曾敏涛长得高大英俊,高高的鼻梁,柔顺的黑发,深陷的眼窝。有点像电影里的意大利人。尤其是,男人里面很少有那么白皙的皮肤。细腻,白里透红,仿佛怎么也晒不黑。跟他相比,马光有点自惭形秽了。
为了彻底治好他的病,医生给了他父亲一个“偏方”。于是他父亲通过关系叫人当着他的面打开了他的档案。没想到事情这么简单。更让他没想到的是,里面除了几份登记表,就是一些志愿,申请,自我鉴定和组织鉴定之类。他急速地翻找起来,似乎并没找到他要找的东西。如果没有自己不同时期的几张头像照片,他简直不知道这些东西跟他有什么关系,那些大同小异的操行评语,看上去就像一个个谎言。
没多久,他在父亲的安排下,去县教师进修学校上班了。他跟马光和王越羊说,他要考研,只有考研,才能不断刺激他的档案,让他牵着它的鼻子转。它折磨了他这么多年,现在他也要折磨折磨它。
这时,他们坐在王越羊住处附近的一家炒粉店里。那里离菜市场不远,街两边都是小饭馆,门口大多摆着卤菜之类。他们就点了几样下酒。曾敏涛不怎么吃东西,也不喝酒,他白皙的手指跟这里的脏乱和嘈杂很不相称,像一只天鹅站在污水里。曾敏涛其实也是在乡下长大的,他父亲在他读小学时就调进了县城,然而曾敏涛一点乡下人的印记都没有,如果女人有天生丽质的话,那么在见了曾敏涛之后便会发现男人也有。
曾敏涛陪他们坐了一会,先回去了。家里人这段时间对他管得紧,不许他过多地跟外面的人接触。马光和王越羊接着喝了些酒。在他们看来,这个曾敏涛还是读过一些书的,但他的很多想法还明显带着一股幼稚的书呆子气。
“人是有气质的动物。”马光在笔记里这样写道,“而且尽可能有高贵的气质。”
他和王越羊不但希望在小县城里找到有思想和个性的男人,更希望找到气质高贵的女人。
气质和漂亮是不同的。气质好像是物体从里向外发出的光,神采飞扬,源源不断。而漂亮,则是大白天的一件鲜艳物体,虽夺目,但一到晚上,就看不到了。即使在暗处,气质也会闪闪发亮,把自己与周围的其他物体区别开来。
王越羊补充说,气质是一个人的天资、学养和精神状态等长期发酵出来的产物。一个女人,如果既漂亮又有气质,那就是火借风势,风助火威,要了男人的命了。
现在马光想来,白修洁是有一点气质的。不然,他何以在见到她第一眼时就忽然被什么击中了似的迷上了她。她的成熟,优雅,丰满,以及对书本的热爱。她的光芒不会逼得他睁不开眼睛,却像地平线上的霞光引他遐想。
王越羊说他喜欢的第一个女人是初中时的语文老师,姓秦。因为她,他爱上了读书。他天天盼着秦老师给他们布置作文,他把每一篇作文都当作献给秦老师的情书。但秦老师的名声并不好,很多人背后说她是破鞋。据说她跟许多男人谈过恋爱,有一次还是跟一个结了婚的男人,被对方老婆知道了,在路上拦住把她的脸挖破把她的衣服撕烂了。但秦老师一如既往,她继续跟一个个男人谈恋爱,像是飞蛾扑火又像是破罐子破摔。奇怪的是,他发现,秦老师每谈一次恋爱都更加漂亮了。上课时他仔细打量着秦老师,发现自己不讨厌她,反而暗暗渴望接近她。她浑身散发出一种说不出来的气息让他迷醉。每当她从旁边经过,他总是深深地呼吸着。他说不清楚那气息来自何处。好像来自她身体的每一处,但他又什么也没看见。秦老师的眉眼间有一种他说不出又明显感觉到的韵味。像是金色的麦芒,像是她舌尖的卷舌音。秦老师说话带着一些好听的卷舌音。作为普通话,它们并不规范,但有独特的魅力。王越羊为她的光芒还有卷舌音陶醉。
仔细想来,秦老师并不漂亮。除了身姿尚好,她的相貌并不引人注意。甚至有人说她谈恋爱屡谈屡败的原因就是长得不漂亮,偏偏她又喜欢追求个子高大面孔英俊的男人。这就给她的恋爱带来了悲剧。王越羊说那些男人都不会欣赏秦老师的美,而主动追求她的那几个单身男老师看中的是她的工作。他们最大的理想是找个有正式工作的老婆,组成一个双职工家庭。打个比方,秦老师的五官也许并不诱人,如果漂亮的五官是青绿的枝叶,那她的只能算干柴了。但那么多干柴堆在一起却燃起了火焰。那些男人只看到干柴却看不到火焰。
县城各单位的那些女人,给人的感觉大多是琐细,尖厉。在街头昂首阔步的,可能是某个局长或股长的老婆以及银行、财税等比较好的单位的职员(很多时候它们是统一的)。低头行色匆匆的,往往是工作和家庭条件比较差,丈夫在单位上也很可能是个受气的小角色。她们统统在发光上出了问题。前一类倒也珠光宝气,但她们就像头顶的白炽灯泡,是成不了星星的,更别说月亮了。后一类有可能成为荧光灯,亮光比白炽灯舒服,但跟月亮相比,显得很寒碜。只有秦老师那样的女人才是小城上空的月亮。
王越羊说,秦老师后来走了。由于谈恋爱的次数太多,她的名声越来越不好。许多男人都想轻薄她,但没有一个真正爱她。而女人们不明白相貌平平的她,有什么魅力让那么多男人趋之若鹜,她们既鄙夷又满怀妒忌。有几个女人公然在大街上对她嗤之以鼻,甚至冲到学校里来指着她谩骂。有一段时间她极其消沉,跟许多有妇之夫谈恋爱,既像是报复又像是自毁。她可以一会儿跟某个男人浓情蜜意,一会儿却又毫不留情地把他踢开。她几乎是县城第一个穿高跟鞋的人。她搽口红,抽烟,用烧红的铁丝给自己烫头发。她爱穿男式服装,把宽皮带扎在腰间,像男人一样喝酒。有一次醉倒在路边被人送进了医院。那时他已经去外面读书了,回来听到的都是这些事。他心里隐隐作痛,真想去找她跟她说他爱她。可如果真的这样,她大概觉得很可笑吧,会说,你开什么玩笑,那么多人都在开我的玩笑,你居然也来开!那岂不适得其反,使她受到更深的伤害?他徘徊犹豫,整晚像在发着高烧,唯有从县城赶紧逃离。即使这样,她仍在梦里不时地出现,让他的心揪紧。那年寒假他回县城,才知道她在两个月前忽然离开了县城,不知所踪。学校已经叫人拟好了开除她的布告,只等她一回来便马上宣布,但她始终没有出现,所有的惩罚便都落不到实处。
大学毕业后,王越羊自己也不明白怎么选择了回县城。回来之后,他才发现小县城已经暗淡无光了。在一定程度上,秦老师和小县城两败俱伤,然而谁也没想到,那些飞溅的碎片却深深嵌进了他体内。秦老师成了王越羊难以逾越的情感障碍,他暗恋的是一个仿佛天生不属于这里,小县城没福气消受的女人。
在很长一段时间里,王越羊惆怅若失。一直是那种人去楼空的感觉。父母催他早点找个对象结婚,他不肯。催急了,他便说,又不是给猪配种。有一天他忽然明白,秦老师有着许多女人没有的独特气质,他要找到像秦老师那样有独特气质的女人。
马光说,不知道县中还有过秦老师那样的女人。
王越羊跟父母分开住。他喜欢去菜市场,自己买菜做饭。有一次,他带马光去买菜。菜市场入口处有间店面,是县供销社卖猪肉的,只见里面有个高挑健壮的姑母亲正在那里运斤成风。王越羊问马光,看出什么来了吧?
马光说,反差太强烈了。
王越羊说,的确。
马光说,一个姑母亲家,竟挥刀做了屠夫,倒给这件并不具备什么美感的事情以丰富的美感了。她的手指修长饱满,无论怎么看都是一双很美的手,而她握着的大刀,几乎是暴力的象征。一股触电般的酥麻之感掠过马光全身。
王越羊说,很多人只懂得喜欢林黛玉,却不知这种美更有挑战性。我对林黛玉式的女人并不感兴趣。她(们)哪怕是跟贾宝玉结了婚,也顶多成为李清照,而成不了华伦夫人。很多人说《红楼梦》必读,我就偏偏不去读它。王越羊信口开河。
马光说,我也不喜欢中国仕女画的羸弱,而喜欢那些以古希腊神话为题材的油画。我内心暗暗渴望一种健壮或强壮的美。
王越羊说,我们来做个实验怎么样,看你能不能把她追到手。
10
听人家喊罗彩霞,他们才知道那是她的名字。
一年前,罗彩霞顶她父亲的职进了供销社。她父亲原是站屠凳的,她一个姑母亲家,供销社领导见她有文化,就把她安排到这里来做出纳。像她这样读过高中的人在县里的供销系统毕竟不多。实际上她高中还没读完。她对读书谈不上有兴趣,也不能说没兴趣。她按时上课,按时完成作业,但从来没用功。一句话,属于不愿费脑筋的那种人。她感兴趣的唯一跟书有关的事情是,读小说。这个传统其实也跟她父亲有关。她父亲喜欢听评书,读历史演义,经常把个收音机放在屠凳边上。罗彩霞偷偷把那些演义拿过来看,往往是,父亲还没看完,她就看完了,看完了也不做声。后来除了演义,她又迷上了武侠和言情小说。一天,她父亲说,听说以后职工子女不能顶职了,他还不如提前退下来让她顶职,问她意见,她说好。第二天她就去办了退学手续。她喜欢看屠凳上摆着一扇扇猪肉,一种踏实而富足的感觉。她喜欢看父亲劈猪肉的样子,父亲像个历史人物或者武林高手,手起刀落,一块猪肉就有红有白肥瘦均匀地飞上了秤盘,像花布格子裙。猪身的无论哪一段,都能被父亲劈得那么漂亮。她也看过其他师傅劈的猪肉,总是疙疙瘩瘩的,要么吊着一块肥肉,要么露着圆溜溜的骨头,让人看着很不舒服。如果父亲跟其他师傅一起站在屠案前,那父亲面前的那扇猪肉总是最先卖完,而且买肉的个个满意。那天同事上厕所去了,半天也没回,买肉的人等得不耐烦,她忍不住手痒,去试了一下。咔嚓一声,众人惊呼,没想到她手法那么好。她自己也没想到。她回来跟父亲说,她不愿做出纳,收钱找钱太枯燥了,没有做师傅过瘾。她父亲就去跟供销社领导说,领导就重新找了一个出纳,干脆让她站屠凳了。
领导说,全县第一个,说不定能帮社里拉很多生意呢。毕竟私人的屠凳已经大规模地进入菜市场了。
罗彩霞穿上她父亲穿过的那件工作服,感觉神清气爽。一个拙劣的屠夫,会把一块好肉劈得惨不忍睹,而手法高妙的屠夫,就是不好的猪肉(比如猪脖子和肚子处),他也能劈得花团锦簇。父亲曾这样跟她说道,其实肥的和瘦的,都还是那些,好看的原因,就是搭配得好,搭配得巧,就像女孩子穿衣服。父亲看过一次罗彩霞卖肉,就放心了。罗彩霞总能把她有限的几件衣服搭配得每天都给人感觉不一样。没事时,她就拿出借来的武侠或言情小说读起来。两条粗眉毛一会儿爬到一块,一会儿又跳得远远的。睫毛一闪一闪的,抬起眼睛,刹那间好像忘了眼前的世界。
马光说,买半斤猪肉。
罗彩霞旁边的一个师傅有点不高兴,说,半斤肉怎么砍?
罗彩霞说,没事,我来。
她瞧也没瞧马光,把书放在旁边的凳子上(马光看清是金庸的《射雕英雄传》),拿起屠刀(有点像李逵拿的板斧),轻轻一削,一片猪肉便贴在刀口上—不,倒像是那片猪肉抱着刀口从一个高难的什么地方溜下来似的。屠刀的形状古怪而夸张,马光伸手想去摸一下,但马上又缩了回来。他有点紧张,似乎担心自己握不住它。再看那片猪肉,像一片绸子布,十分轻盈地落在秤盘上,刚好半斤。它肥瘦相间,比例恰到好处,骨头也有那么一点。若骨头再大一点,你肯定觉得划不来,跟整块肉相比,它极不起眼,绝不碍眼。你会很舒服地接受它。
他跟着王越羊到他单位宿舍里把那半斤肉煮汤喝了。马光固执地认为肉汤是最有营养的东西。有时候在小餐馆吃饭,他要把炒菜里的汤汁全倒进饭碗里吃掉。
后来,马光单独去罗彩霞那儿买肉。她已经认出他来了。有一回,碰到一块大骨头,罗彩霞要把屠凳上散落的一些肉块,而且是上好的肉块凑起来给他,但马光不要。
马光说,我喜欢看你挥刀的样子,我来买肉,就是为了想看你这个动作。
罗彩霞笑了,说,这有什么好看的。
马光说,有一种叛逆的美。
话一出口,马光怔住了。刚开始他还真没想到。是啊,叛逆。本来他认为自己完全是被罗彩霞的力量感和健壮所吸引,现在他忽然意识到,这强烈的反差出来的美,归根结底还是一种叛逆。
罗彩霞说,哈,我干这行是因为喜欢,没想到你还看出学问来了。
马光说,我能看一下你的刀么?
罗彩霞说,没有什么不可以,不过它有什么可看的呢?
他把屠刀拿了起来。
屠刀很沉,又好像在油里浸过。如果不是有心理准备,说不定它会当地掉到地上。小时候在村子里看人杀猪,同伴都在看屠夫如何给猪开膛破肚,等着拿尿泡吹,而他的注意力全在刀上。它太大了,大得让人害怕。刚开始,它躺在一个竹篮里呼呼睡大觉,不管屠夫的忙碌,不管围观的人群和木盆里蒸腾的热气。似乎怕别人打扰它,屠夫佬还在竹篮上盖了一块布。等屠夫佬把猪收拾得干干净净,用一把尖刀挑开猪的肚皮,把那些花花绿绿的多余的东西去掉,它才隆重登场了。仿佛那尖刀不过是给它鸣锣开道,它才是主角。屠夫佬把它往屠案上一放,大家立即安静下来,仿佛开会时支书坐上了主席台,它的重要性不言而喻。马光盯着它,很想去摸它一下。越是害怕的东西,他越想去摸。有一次,趁屠夫佬鼓着腮帮子在那里对着已经刮好了毛的猪吹气,他快速靠近那只竹篮,伸出手,谁知屠夫佬一声断喝:莫动!吓得他赶紧住了手。看屠夫,他的眼睛并未看这边。
这时,屠刀在马光手里歪了一下,仿佛想挣脱出去。
罗彩霞说,你是拿笔杆子的,哪是拿杀猪刀的。
马光说,我总担心刀身会从刀柄上跑出去,那太可怕了。
罗彩霞说,你这不叫神经质么,是不是读多了书就有神经质?
马光说,我的确有点神经质。说着,他把刀口朝上,想用大拇指尖去横着擦一下。
罗彩霞说,你干吗?
马光说,我想看看它快不快。
罗彩霞说,你别吓我。
马光说,不是吓你,我一看到刀,就忍不住想这样试试。
罗彩霞说,越来越神经质了。
马光颤抖了一下。他想说,他怕刀和剪子这样的东西。一看到它们,他就想象着它们在自己身上凌迟的样子。小时候,家里来了裁缝做衣服,看到那把像恶兽的大嘴一样凶狠地张着的裁缝剪,他不禁双腿发软,经过缝纫机时不免一阵疾走或小跑。然而心里却想不顾一切抓住它,握在手里。他很想把自己的手指伸到那恶兽的嘴里试试。读小学时,他老是割伤手指,别人都以为他削铅笔不小心,其实是他把削笔刀在指头上比画来比画去,然后不知怎么的,他用力一画,血很快流了下来。仿佛他要以此来试验一下那刀口是否锋利。然后他如释重负,反而获得了安宁。
马光说,我是个胆小的人,然而越是这样,便越想表现自己的勇敢,
罗彩霞说,真是个怪人。
11
连马光自己也没想到,他跟罗彩霞真的谈起恋爱来了。不过把话挑破的不是他而是罗彩霞。那天罗彩霞忽然转过头来,认真地看了眼马光,说,你真的觉得我们合适?
她跳过了诸如“你是不是喜欢上我了”之类的问话,直接抛出了这一句。
这时,他们坐在电影院里。票是王越羊给的,他们单位的包场。王越羊说,全单位的人坐在一块看电影,那感觉很奇怪,好像在开大会。所以他从不看单位包场的电影。他跟马光说,你去约罗彩霞,如果她愿意出来,说明她也喜欢你。银幕上演了什么,马光根本没去注意。他看着罗彩霞在暗中闪闪发亮的眼睛,不禁抓住了她的手。那么柔软,刹那间他以为自己抓错了。这时他忽然想起一个人来,那就是白修洁。仿佛她一直藏在他掌心的某根神经里,平时并未意识到她的存在,现在跟罗彩霞一握,就在这温热里显影了。白修洁的手也是那么修长和柔软。出了电影院,罗彩霞望了他一眼,低下头,在前头疾走。一切是那么熟悉,他不禁恍惚起来。仿佛白修洁摇身一变,藏到罗彩霞的身体里去了,她要带着他游遍罗彩霞的身体,和罗彩霞合二为一。几天后,他去了罗彩霞家里。那天她父亲到朋友家喝酒去了,她妈在隔壁人家打牌。她说,不到半夜,他们不会回来。
罗彩霞红着脸说,不好意思,她不是处女,她之前谈过恋爱。她问他,你谈过吗?
马光点点头。他其实想摇头的。他的确不知道他以前和白修洁的关系算不算恋爱。听她这样说,按道理,他或许应该有点难过,但不知何故,他反而表现得很愉快。似乎一切在他预想之中,而事实又恰恰落实了他的预想。
罗彩霞马上高兴起来,说,那我们扯平了。
12
罗彩霞在暗中摸了摸他脑袋,忽然惊叫起来,说,反骨!
马光问,什么反骨?
罗彩霞说,你后脑勺长了块反骨。她把他脑袋拉近,靠在她胸脯上,他听到她的心脏噗噗地跳动着,像一个小姑母亲在打鼓。她指尖在他头发间摸索着,终于确定地说,你的确长了块反骨!
13
在罗彩霞家里约会毕竟不方便。不管怎么说,学校的单身宿舍还是相对自由的,虽然房子又老又破。
每到周末,校园里便显得空荡,这栋单身宿舍楼的老师都在各自为战。马光在房间里焦急地等着罗彩霞的到来,操场上零星响起的篮球跟地面和篮板的碰撞声,结实而空洞。他又要屈服于自己的欲望了。
罗彩霞要等在家里吃了晚饭才过来。她说去谁家里串门。有了上次恋爱的失利,家里人在这方面管得紧,不希望女儿再吃亏。毕竟,一个女孩子,搞得影响不好就会坏了名声。但他们根本不了解也懒得了解罗彩霞的身体的实际情况。
马光对罗彩霞说,你的身体里好像有一阵风。
他闻到她手上散发出来的肥皂的香味。罗彩霞从什么地方掏出一小块用报纸包着的猪肉来(他似乎从未注意她究竟把它藏在哪里)。这是她从菜市场带来给马光补身体的。两个人先亲热了一番,然后用煤油炉煮肉片吃。罗彩霞间或还会带来猪肝。她说,这个补眼睛。吃了肉汤,马光精神抖擞—他奇怪自己也用上了这样滥俗的成语。写文章时,他是力避这样的用词的。但偶尔这样用一下,也觉得很痛快,虽然他一时也说不明白这痛快来自何方。就好像他现在跟罗彩霞干的这件事,跟动物又有何异。另一个自己像游魂一样从自己的身体上游离出去,冷冷打量着自己和罗彩霞交配,就像他小时候跟村里的孩子们一起打量两条正在交配的狗,他们在后面追着,用灰沙掷击,它们因为勾连在一起而怎么也分不开,一个从另一个身上滑落下来,一个向前一个向后互相撕扯,嗷嗷叫唤。他瘦弱的身体迸发出一种病态的激情,看上去像是梵高的向日葵在熊熊燃烧。
那次,他在一本画册上看到了这幅画,眼泪很快就流了下来。
他跟王越羊说,梵高的向日葵和陀思妥耶夫斯基的小说一样,是传统艺术和现代艺术的分水岭。传统艺术其实是在用别人(包括“神”和“上帝”)的眼光看世界,现代艺术表达的永远是自己内心最真实的感受。它是既孤独又偏执、既灰暗又光芒四射的生活的弃儿。
他想他现在的生活堪比梵高。梵高虽然没有华伦夫人,但他有亲爱的弟弟提奥。梵高跟一个妓女在一起生活,他不以为梵高是想拯救那个妓女,虽然他曾想当个传教士。也许,梵高只能跟妓女在一起生活,如果让他跟一个上流社会的女人生活在一起,肯定会彼此毁了对方。梵高的才华只有跟妓女在一起才能完完全全、无所顾忌地迸发出来,就像土豆只能在泥土里发芽。当然,这些他只能偷偷写在笔记里。罗彩霞当然不是妓女,但她有着妓女那样强壮的生命力和无拘无束。
马光开亮灯,说,什么是反骨?
罗彩霞说,你连反骨也不知道么?三国演义里不是说魏延转身出门时,诸葛亮看到了他脑后有块反骨,从此就不信任他了么?
马光带着些嘲讽,说,真难为诸葛亮了,那时候男人也不理发,头发那么长,他居然还能看到魏延脑后的反骨。
罗彩霞说,后来魏延不是真的造反了么?
马光说,一个人被贴上了造反的标签,不造反才怪。不过这是小说的虚构,就算是真有此事,也是被诸葛亮逼的,或者说,是因为有某种心理暗示。魏延不过是某种心理暗示的牺牲品。
他又忽然问道:你摸过那么多猪脑袋,它们有反骨么?
罗彩霞扑哧笑了。
马光说,猪如果有反骨,那我们就吃不到猪肉了,对吧?
罗彩霞说,只有长了反骨的人,才说得出这样的话来。
马光说,哪里真有什么反骨,不过我喜欢逆向思维,从小就逆反心理强。
罗彩霞说,属于不听话的那种人。
马光说,小时候,虽然在几个兄妹之间父母最疼爱的是我,但我挨打也是最多的。别看我父亲在村里人面前总是低声下气,对我却毫不留情。他以为越是这样便对我越好。我一看他把眼睛瞄着门角落,拔腿就跑。那里放着一根瘦竹棍,是专门用来对付我的。实话说,我给家里惹的麻烦也不少,比如跟村里的孩子打架,偷了谁家的瓜果,掷破了谁家的玻璃,父亲不管谁有理,他是有理三扁担,无理扁担三。日里他逮不到我,晚上等我睡着了就用瘦竹棍抽我。他总以为我的调皮捣蛋他要负很大责任。而我,偏偏跟他对着干。他不让我划水,我偏要去划水。他不让我看电影,我偏要去看电影。他要我干好事,我偏要去干坏事。在学校里我也是一样。我最喜欢的是看课外书和逃学。因为这两样都是学校最反对的。但我也不喜欢放假。我总觉得星期天太长,寒假和暑假更不用说,看到操场那么荒芜,草长得那么长,我便觉得自己的生活也是荒芜的。假期过完,我总是第一个到校,然而说不定第二天我就开始了逃学。仿佛我那么早到校就为了逃学似的。不是么,不到学怎么能逃得了学呢?有一段时间,我一坐在教室里,就被逃学的念头强烈地折磨着。我仿佛灵魂出窍,不由自主地朝门口溜去,趁老师没注意,就在众目睽睽之下溜出教室。我非常喜欢身后的那一片哗然,就像航行的大船在沉寂的水面犁开了浪花。我喘了一口气,然后是穿越无比宽阔的操场。我有些晕眩。我想到了不久前刚刚看过的某场战争电影,想到了碉堡、探照灯和机枪之类的东西。政教主任是专门抓纪律的,他会经常背着手在那里踱来踱去,模样像个伪军。有一次,不知是谁在厕所里写了一句什么,他把各班不太遵守纪律的学生全部叫到他办公室,轮流审问了整整一个星期,还是没有审出来,他的脸气歪了,末了叫每个人写一份检讨书,贴在操场旁边的宣传墙上。我也在里面。我当时一挥而就,充分发挥了我写作文的特长。逃课时,除了政教主任鹞鹰一样时刻蹲伏在那里的阴鸷目光,还有教学楼上的那么多门窗,它们像无数只探照灯紧盯着操场,我很容易被发现。时刻都可能有人在我背后喊:×××,站住!或者:回来!不然我就开枪了!
罗彩霞咯咯笑起来。
马光继续说:跑出校门,我才发现自己没地方可去。到田野去玩吗?去偷人家的红薯或者到河里划水?我已经玩腻了。这时太阳照着我的影子,它被烫得滋滋响,似乎要越来越小越来越小,头发也越来越像刺猬。我觉得自己特别孤单。刺猬也很孤单。我从没见过两只刺猬在一起玩。我其实是个脆弱的人,总是急于从什么地方逃出来,可逃出去后又想回来。我在校门口徘徊,等着下课,好重新回到教室里去。不用说,等待我的还有老师的狠狠批评或掴掌。可我一点也不觉得委屈,竟然流下了热辣辣的甚至可以说是幸福的泪水。仿佛我的逃课,就是为了得到这些批评、掴掌或泪水似的。那时,若父亲揍了我然后又摸我的头,我也是这样热泪盈眶。问题是,多数老师后来对我的逃课竟然习以为常了。他们不会批评我,也不会到班主任或政教主任那里去告状。他们从黑板面前转过身后,故作惊讶地望着我,好像在说:你怎么还坐在这里?这时我就觉得自己很失败。好像我用尽了力气,朝什么打过去,结果却像是打在棉花上。这样,我再逃出去就毫无意义,因为他们已经“允许”我逃课了,我的这一行动不过是在领受或得到他们对我的特别赏赐。毕竟,我不是成绩差的学生。我的学习成绩从来就不差。老师只要有这一点就行。我咬着笔头想对策。我不能忍受他们对我的蔑视。我会弄出种种刺耳的声音或在邻桌间挑起种种事端,老师终于沉不住气了,咆哮一声冲了过来,拎起我的耳朵,把我的一边脸蛋贴在黑板上,要是夏天还挺舒服,要是冬天就吃不消了。不过等他的手一离开,我的脑袋就倔强地弹了回来。我暗暗高兴,等他转身讲课的时候,我又如愿以偿,从教室里逃出来了。然而逃到半路,我发现自己中了他的奸计,说不定我刚跑出教室,他就笑着对大家说,他是故意让我逃的,意思是说,他在用这种方法,巧妙地把我从教室里“清理”出去。我不能让他的阴谋得逞,于是我又“逃”了回去。逃出去算什么,逃回来才算好汉。我要坚守阵地,坐在教室里跟他对着干。任凭他脾气再好,也终有被我激怒的时候。他会斯文尽失地上来揪着我,手脚乱舞,好像他写在黑板上的一个潦草的字母。我嘴角淌着血,冷笑着。末了我像电影里那些英雄人物一样,盯着他,故作姿态,不屑一顾地用手背擦了擦嘴角的血迹。那一刻,我的虚荣心得到了极大的满足。仿佛我是一个英雄。频繁地逃课使我吃尽了苦头。老师经常不解地望着我,说,你到底在想什么呢?后来许多人都这样问我,马光,你到底想干什么呢?
罗彩霞说,是啊,你到底想干什么?
马光说,其实,我也不知道我想干什么,但我就是忍不住那样做,哪怕挨他们耳光。那次我去理发,师傅看了我脑袋半天,说,你脑袋怎么长歪了。我说,什么叫长歪?他说,就是两边不对称,一边大点一边小点。难怪他每次给我理发时都左右为难。我想起母亲以前跟我说的,我小时候在摇篮里总是朝一边睡,时间长了,就把脑袋睡扁了。她还说我晚上爱蹬被子是因为小时候没包脚,一包脚我就哭,不包就不哭。据说我哭的时候不管不顾,直至声嘶力竭。
罗彩霞说,看来,你的反骨就是这样睡出来的。
14
由于马光上课越来越偏离教学大纲,家长们愤怒了。
当然,这种愤怒主要还是学校的一些同事挑起来的,校外人哪知道什么教学大纲呢。他们的孩子在他班上。因为他发表过那么多文章,他们便充分信任他的能力了,谁知他的教学越来越离谱了呢。比如他在课堂上说,中国为什么出不了卢梭那样的思想家,就因为没有华伦夫人那样的贵妇人,天才的种子也要有天才的土壤,不然发不了芽,即使发了芽也不能正常生长。未来的华伦夫人在哪里?同学们,她就在你们中间。这时,男生就笑作一团,而女生满脸绯红,仿佛真的要成为未来的华伦夫人。他要学生多读课外书,而不仅仅是课本。他对女生说,要培养自己的优雅气质,做一个博学、百科全书式的女人,只有这样,一个民族才会兴旺发达。女人永远是男人的母亲。这番话又引起一阵骚动。一个物理老师还特意找人打听华伦夫人到底是谁,以致马光如此念念不忘。当他知道了华伦夫人的确切身份后,气愤地跟大家说,这些女孩子还跟花骨朵似的,华伦夫人不但离过婚,还接受别人不明不白的馈赠,反过来又养汉子,这跟婊子有什么区别?他居然要学生做这样的人,哎呀,真是太可怕了!
他们便去找班主任樊育群,一定要樊老师向教务处反映,好好管管这个事。樊老师嘴上说他已经跟马老师谈过心了,你们还是自己向教务处直接反映吧,暗中却在搜集马光的有悖于教学大纲的材料。他的办法是,借用学生的名义来整马光。他知道,班里也确实有一些学生对马光不满,尤其是几个成绩好的学生。他们不喜欢马光上课老是“跑题”,耽误他们宝贵的时间。也不喜欢在马光的指导下,许多成绩不突出的学生眼看要赶上他们,尤其是作文。马光从来不给他们作文高分,说他们写得太像作文了。难道太像作文还不好吗?难道要写得不像作文才好吗?其他两三个同学就是因为写得很不像作文反而还得了高分。他们认为马老师这是在打击好学生,纵容坏学生。有两个教职工子女很委屈地回家告了状,家长刚开始很惊讶,转而担心,过了一段时间,见情况不但没有好转反而更严重了,他们便生气了。其中的一个还以为马光这是在蓄意报复他,因为一次开全校教师大会时,他见马光低着头看书,便讽刺了他几句,没想到他儿子很快就分到了马光班上,更没想到马光心胸那么狭窄,一件那样小的时候居然还记着。他跟樊老师这么说道。樊老师充分调动这些学生和家长的积极性,把他们反映的问题都记在本子上,并适当地扩大了反映问题的学生的范围,让他们认识到马光马老师无论是教学方法还是思想导向都是存在问题的,本着对全班同学认真负责的精神和态度,他们应该挖掘、反映出更多的问题。当时,学校里有人给教育局写匿名信,反映校领导任人唯亲,用人不当,据说那信是用左手写的,肯定是为了防止被人认出笔迹。樊老师说,他怀疑那封匿名信就是马老师写的,因为他多次当面顶撞校领导,尤其是,有学生向他反映,有一次,为了证明人的思维的多样性,他曾当着全班同学的面,在黑板上演习了他的左手字。接着又两手各拿一支粉笔,在黑板上同时画圈,左手画了个圆,右手画了个方框,结果弄得很多学生一下课就到黑板上画。粉笔用完了(不用说,浪费了很多粉笔),又拿笔在纸上画。一时间教室里纸片乱飞,哄笑一片。画得好的沾沾自喜(往往是那些调皮捣蛋的学生),便嘲笑起画得不好的同学来,让一些学生,尤其是成绩好的学生受到了打击,既影响了全班的积极向上,也影响了同学们之间的团结友爱。而且此事逐渐在全校蔓延,以致全校形成了一种卖弄小聪明的浮夸风气,很多学生都把心思花在这类莫名其妙、毫无意义的事情上……诸如此类,樊老师都在材料上作了详尽描述。当然,这些材料由他选定的学生执笔,他只要在旁边指点就行,末了还叫学生签上名。他是班主任嘛。等他认为时候到了,就把这些材料透露出去。他才不愿做那告密的小人。关系亲近的同事好奇,想看,他不肯。后来教务处和政教处都听说了,一定要他拿出来,他才很不情愿地把它们交给了某位值得他信任的校领导。
马光知道消息的时候,校长已经在全校教师大会上公开批评他了。这让他措手不及,不过也在意料之中。就好像乱箭之中,总有一支会射中自己,至于究竟是哪一支并不重要,也没什么区别。周围早就在窃窃私语了,好几次他看到操场边大家正在躲躲闪闪议论什么,等他走近,很快闭口不言。现在校长看到他,总是一副恨铁不成钢的表情。有一段时间,他跟校长其实私交还不错。当初正是校长特地到教育局把他要了过来,不然,他就要被分配到乡下中学去了。从某种意义上说,他真的辜负了校长的期望。有一次,校长找他去谈话,说,小马啊,对于你这个师专的高材生来说,教书不是一件很容易的事情吗,干吗把它搞得那么复杂呢?该让学生知道的让他们知道,没必要让他们知道的,也无所谓让他们知道,这不就行了吗?我理解你们这个年龄段的人,喜欢标新立异,与众不同,我年轻时也曾经这样,但那不是目的,你初来乍到,首先要站稳脚跟,探索性的教学,可放在后面,慢慢来。马光听了有点感动,差点就放弃自己的努力,要规规矩矩、按部就班地做个“好”老师了。校长说的对,要做到这点并不难,学校里好多语文老师,连最基本的记叙文都不会写,但一点也不妨碍他们让自己班的学生考高分。甚至有的老师什么都教不好,最后教务处的人说,就让他教语文吧。似乎语文是什么人都可以教,只要端着课本在讲台上念念就行。这真是奇怪,他想多教学生一点东西,反而惹得很多人都不高兴。其实校长起初是支持他的,校长自己,曾经也是响当当的语文老师,正因为教书出了名,才从乡下调进县城,并且很快当了校长。毕竟时代不一样了,许多有才华和知识的人得到了重用。但校长这个人,或许真的不适合当领导而只适合当老师。刚开始有人在耳边说马光的坏话时,他没当回事,以为对方可能是在嫉妒马光。但听的次数多了,不禁也开始怀疑起来。他觉得,一个人说另一个人不好很正常,但几个人同时说一个人不好,就要好好听听了。少数服从多数,而多数人在一般情况下是不会错的,历史的大方向是正确的。校长也懂哲学,懂历史唯物主义。作为一个雄心勃勃充满朝气的校长,他感觉自己正处于一个具有普遍性的蒸蒸日上的时代中。很多人说时代是很抽象的东西,看不见摸不着,那完全是局外人的想法。时代就好像一条河,你在河里,自然会感觉川流不息,而且时间长了,你也成了河流的一部分。很多时候,校长感觉自己成了这个光明时代的化身,他坚信自己没错。有人说他耳朵软,他不同意,就好像一个人耳朵里灌满了洪流的声音,那不是耳朵软,而是时代太有力量。这是历史大势,也是历史规律。虽然也的确经常有人在他面前说这说那,后来他也适当听取了对方的意见,但他认为那不是什么耳朵软,而是他有胸怀,能听得进别人的话。难道要他刚愎自用吗?再说,作为一个集体,最重要的是团结,不管怎么样,他是校长,别人到他面前告状或打小报告,正是对他这个校长的尊重和示好的体现。作为一个曾经的优秀语文老师,他知道,所谓的小报告,不过是一个词的另一种说法而已。不同的角度,就会产生不同色彩的词。以前没当领导时,他也很讨厌跟领导打小报告的人,但等他当了领导,他觉得自己以前的想法幼稚可笑。领导也是人,不可能三头六臂,需要有人帮忙沟通和了解情况,希望有人主动靠近和汇报工作。在这方面,很多人心态不对头,谁跟领导靠近,就在背后冷嘲热讽,好像对方在拍领导马屁,以捞到什么好处。说不定,那人自己反倒是这样想的,便想当然地以己度人了,但自己又没有这个胆识和能力,只能嫉妒别人。在他们眼里,领导像是什么怪物,别人要时刻保持距离。这简直就像那些虚伪的荡妇,外表越矜持做作,内心越污浊晦暗。
校长觉得马光也在刻意跟他保持距离。马光刚来学校的时候,他是很高兴的。他打量着马光沉思和坚毅的样子,喜不自胜,仿佛看到了若干年前的自己。而当他在镜子里朝后捋头发的时候(有点发福,有点秃顶),他也仿佛看到了若干年后的马光。的确,马光将来是可以做他的接班人的。他是农村出来的,因此也更喜欢从农村出来的优秀孩子。他要当马光人生的伯乐,把他培养成比自己更优秀的基层教育工作者。这样一想,他就激动起来。教育的理想,无非是慧眼识人和培养人。马光爱读书,爱思考,这跟他当年是多么相像,只是他没有马光幸运,碰上这么好的时代。他家庭成分不好,自然吃了很多苦。其实村里人都说,他父亲哪是什么地主,就算是,也是最可怜的地主了,吃得比别人差,也很少舍得给自己做一件新衣服,每天都要早起到外面捡猪屎牛粪;自己要解手了,不管多远多急,他也要憋着跑到自家地里。他父亲的地主帽子不是靠剥削而是靠勤俭节约换来的。甚至父亲的死也跟节约的美德有关:一碗隔夜饭父亲舍不得倒掉,硬要自己吃下去,结果拉个不停,开头是不肯叫郎中,等实在不行了家里人把郎中叫来已经迟了。但父亲送他读书从不吝啬,他永远记得父亲跟他说的,字比谷子和金子更有用。他就怀揣这比谷子和金子更有用的东西等待时机。后来的一切都印证了父亲的预言。父亲买田置地吃了亏,是因为他做的是一个实打实的地主,而他要做的是知识的地主,这样,谁也不清楚他到底有多少“家产”了。现在他做了全县重点中学的校长,每间教室都是知识的仓库,每个教师都是知识的管家,他简直是一个“恶霸地主”了。
每到夜深,校长就在操场漫步。他喜欢夜深在操场散步,那样不用跟人打招呼,或者回应别人的招呼。这时,教学楼像一本特大的字典,一片厚实宁静。教师宿舍楼的窗户已经发出了均匀的鼾声,但靠北的那扇,仍然是亮着的。他知道马光仍在读书。他可以想象到他探究的眼神和微蹙的眉头,一股爱才的暖流在他心窝里盘旋激荡。无论在校内还是校外,校长都是以马光为骄傲的。本来马光要分到乡下去,局领导说,从今年起,一刀切。但他还是想办法把马光要了来。毕竟,他这个校长,虽然形式上归局里管,但可以跟局长平起平坐。他不怕人家议论。他跟马光非亲非故。他很喜欢这种按自己的意志办事又光明磊落的感觉。马光果然没辜负他的期望,论文在国家级教育期刊发表,这是全县乃至全市都没有过的,班里的学生也在全省的作文竞赛中获了奖。至于他发表的那些文学作品,对教学也没有坏处。现在很多语文老师,一篇课文自己都读不懂(比如那些看起来朦朦胧胧模模糊糊的文章),还要去教学生,岂不跟学生一起坐飞机?而马光三下五除二,一下子就把课文讲得一清二楚。
只是,马光是从什么时候开始跟他有了距离呢?想不起来,真的想不起来了。他没有任何地方对马光不好。马光这个人,什么都好,就是逆反心理太强了。一个人的叛逆期大概在十三岁到十八岁左右,而马光,似乎至今还没有从叛逆期走出来。当然他也知道,马光不是跟他个人过不去,而是似乎跟整个学校、乃至整个教育系统过不去。说实话,如果马光仅是对他个人有意见,他还能接受。他是开明的,不怕别人提意见。但马光蔑视校规,这比蔑视他本人还让他难受。虽然马光曾企图说明他是他,校长是校长,他马光是对现有的教育模式有意见,不是对他有意见。但这种辩白只能更让他生气。他是校长,这是事实,马光跟学校过不去也就是跟他过不去。现在每次去局里开会,马光不再是他的骄傲而是他极力想回避的。人家老是问他:你们学校的马光居然教学生用写情书的方式写作文?听说他上课时跟学生大谈特谈法国的贵妇人,而且他本人还在跟一个卖猪肉的姑母亲谈恋爱?哈哈,只要有他,你们学校就新闻不断啊!每当这时,他就恨不得找条地缝钻进去。
马光啊马光,事已至此,我也保不了你了。校长心里说。
15
马光接到通知赶到校长办公室的时候,看到四五个人环坐在那里,严肃地盯着他。
通知是一个学生来告诉他的。那学生跑来说,叫你去校长办公室。他昂着头,有些悲壮地走过操场。他想起,若干年前也是这样走过操场的,不过那是为了逃学。县城中学的操场更是晒得发烫,他的头发投下的影子依然像一只刺猬。
坐在校长藤椅上的那个人有点面熟(校长辅佐性地坐在旁边的硬椅上),还有几个是陌生面孔。马光记起来,那人是教育局人事股的刘股长。刘股长长着一张长脸,不苟言笑,颧骨上一颗黑痣。他这个股长当了好多年,据说他娶了一个副县长的女儿,本来还有很大的上升空间,谁知副县长一天晚上忽然脑溢血,死掉了,刘股长的官运也就戛然而止。调他到其他部门去,他怎么也不肯。如果不升职,或升了职有名无实,他就不走。于是他这个股长的位置,就成了那副县长死后留下的一块封地,谁也不好意思去没收。但别看是一个股长,实际权力却大得很,他可以随便把一个人从好地方调到差地方,也可以随便把一个人从差地方调到好地方。
刘股长从桌上的牛皮纸袋里抽出一个东西来甩在马光面前。
马光拿过来一看,脸色煞白,一句话也不说,掉头就走。
马光深一脚浅一脚地走着。其实地面并没什么坑洼,只是他身子抖得厉害,像是在打摆子。他想起读中学时,有几次坐在教室里,忽然身子发冷,然后就不可抑制地抖动起来。好不容易挺到下课,心想到外面晒晒太阳就好了,谁知走到太阳底下,反而更觉寒冷。已是初夏或仲秋的天气,别人都穿着短衫,他却恨不得拿件棉袄来穿上。白亮的日光晒在身上冒出阵阵寒气,整个世界也好像变冷了。好像自己跟整个世界隔着一层厚厚的蓝色玻璃,操场和篮球架在他眼里也变得虚幻起来。他硬撑着,才没让自己倒下。要把自己埋在宿舍的被窝里一整天,到半夜嘴唇发焦口里一股苦味衣服湿漉漉地贴着脊背,虚飘飘地起来撒了场尿,他的身体才慢慢恢复正常。后来他才知道那不过是普通的感冒。他很奇怪,很多人感冒只是打喷嚏流鼻涕,他却总是一下子高烧起来,然后就支撑不住,非躺到被窝里不可。现在他也想这样。他觉得唯有躺到被窝里睡一觉才能让自己恢复。刚才他瞥见了那份举报材料上的几个签名,有班干,三好学生,这倒在他意料之中,没想到两个平日里跟他关系极好的学生也在里面。他们是他一贯喜欢的那种有些调皮的学生,也是他实行的独立思考和怀疑教学法的拥护者,而且,他们的一些想法还真的让他眼前一亮。可现在,他们怎么也在举报材料上签了名呢?
回到房间,他的身子还在哆嗦。他倒了杯热水端在手里,结果泼出来,烫到了手。其实也没感觉到手烫,只是看到手背莫名其妙地红了一块。虽然他心里一再说不在乎,但实际上要完全做到是不可能的。他可以理解那两个学生是受到了胁迫。毕竟,他们跟他不一样,年纪小,不能要求他们有强大的抵抗力。只是,人性不就是这样慢慢萎缩的么,甚至,在还没有完全张开的时候,就慢慢闭合了。这样说来,应该同情他们才是。
结果他为他们流下热泪来。
不知不觉中,他的身体停止了抖动。
他预感自己要被学校踢出去了。他忽然有一种紧迫感,想抓紧时间给学生多讲点什么。他的每一堂课都像是最后一课。他从未觉得自己有现在讲得好。当然,这反而会加快他厄运的到来。
有几次,那两个学生跟他迎面相碰,羞愧地红着脸,双唇翕动,似乎想讲点什么。他微笑着,示意他们什么也不用说。对他们,他跟从前一样。有物之阵总比无物之阵好对付。现在,他上课时教室里没那么安静了,总有几个人在交头接耳,或暗暗在纸上记下什么。还是那几个成绩好又听话的学生。他们以为他没看到,其实他什么都看得清清楚楚。不过他没有干涉他们,只是为他们的温顺和聪明感到悲哀。起先只是那些同事在背后嘀嘀咕咕,看到他走近就闭口不言,现在班里的学生也这样了。再后来,其他班里的学生看到他,也幸灾乐祸或躲躲闪闪。
他很想找校长当面谈一次。但究竟是白天找还是晚上找,他踌躇了好久。其实他很不习惯找领导谈话。他知道,这不仅仅是他一个人的问题。很多人,尤其是读书人都有着这样的毛病。怕社交,怕跟领导接触。这个毛病由来已久,从读书时就有了,不,或许更早,像是与生俱来。他又想起了老安。老安就没有这样的毛病。那时,班主任有件什么事没做好,大家有意见也只是在背后嚷嚷,老安却直接去找班主任沟通,使得班主任改正。他佩服老安这样的人,这一点他学不到。刚来县中时,校长在教师大会上说,马光是他特意从教育局要来的。这让马光很不自在,好像他是什么物件,或者校长是他的什么亲戚,让他沾了光。因此有一段时间他刻意回避着校长。校长叫他去谈话他总要故意拖延一下。后来听说校长对他有意见,他反而高兴起来,心想这样别人就不会揣测他和校长的关系了。他要表现出一副满不在乎的样子。但有一天他忽然意识到,刻意跟领导保持距离,其实也是一种在乎。究竟怎么做才显得不在乎呢?也许只有逼着自己去做不愿意做的事情,也就是说,越是校长,他就越要多接触。越是经常接触,才越显示出他不在乎,就像小时候,越害怕什么,他便越要跟它对着干。
那时候,他跟村里比他大的孩子打架。因为害怕,反而要挑战,他一面颤抖着,一面勇敢地迎上去,然后被碰得头破血流。
后来他就开始了逃学。他始终觉得这件事耐人寻味,自己二十多年的人生里,竟然贯穿着一个“逃”字。他不停地从家里逃出去,从学校逃出去,但不是逃避,而是反抗。一般说来,逃学自然是出于对老师或学科的厌恶,而他最初的逃学却是因为迟到。实际上,他是很喜欢上课的,以至总觉得寒暑假漫长而无聊。那次,他们家吃饭比较晚,他迟到了,老师不让进教室。他一脸委屈,但等老师转过身去板书,他忽然发现了站在门外的好处:可以自由活动,朝教室里的同学做鬼脸,看路上的行人。他功课好,站在门外一样可以听课。操场上有两条狗在你追我赶,他悄悄捡起一块小石头扔过去,它们被击中了,一声惊叫,班里的同学笑了起来,老师转过身来推推眼睛,一脸茫然。这给他带来了乐趣。后来有几次他就故意迟到。他在学校背后的树林里玩了一阵,等上课的钟声响了,有的班里已经响起了嘹亮的读书声,才忽然一阵小跑往教室里奔去。果然,老师在讲台上眼睛一瞪,手往门外一指,他就乖乖地站在那里,巨大的愉悦感从破了一个洞的鞋底下升腾起来,麻酥酥地蹿上小腿,蔓延至全身,他差点打了个喷嚏。这样既不耽误听课,还可以看外面的风景,太好了。正当他洋洋得意的时候,老师却似乎窥破了他的秘密,走过来把教室的门关上。他一下子脸红了。他被拒之门外。老师这一招,比打了他一巴掌还厉害。他想,他现在只有逃课一条路了。那是一个很严厉的老师,经常体罚学生,没收大家的连环画,然后撕掉或烧毁。正因为如此,他的逃课才有意义。当他意识到他的确只有逃课时,他的身体已经先于他的内心颤抖起来。他知道逃课的严重性。他以前也从未逃过课。从教室门口走开时,他甚至有点恋恋不舍,希望老师忽然拉开门,说,滚进来!那他会很乐意地滚进去,哪怕狼狈不堪,引起哄堂大笑,哪怕老师扇他几个耳光,狠狠踢他一脚,他也愿意。可教室的门仍然紧关着。老师上课的声音再次抑扬顿挫地响起,他被彻底抛弃了。他向外面走去,像是赤脚在过一条湍急的大河,河水浑浊发烫。现在,事情就是这样,他并不想逃课,甚至害怕逃课,但他必须逃课。
这让他想起小时候弄死了的那条蛇。有一次,他跟几个玩伴在生产队仓库门口的稻场上玩。那时还没用上水泥,因为前段时间晒谷,稻场被仓库保管员扫得平平整整,又因为好几天未下雨,上面浮着一层灰土。仓库前面是一个高坎,有很长的蒿草,忽然从那草丛里窜出一条蛇来,它大概是昏了头,不知道稻场上灰土那么大,跑不利索,在那里打转。他们正玩得无聊,这下好了,但马上认出,那是条眼镜蛇,扁扁的脑袋,鼓鼓的脖子,还发出嘶嘶的声音。他们立时紧张起来。果然,那蛇昂着头在宽阔的稻场上游弋,虽虎落平原,仍威风凛凛。据说它能跟人比高,若是超过了人,人就要死了。他盯着那蛇,担心它忽然跃起来,大家不约而同地后退几步,跟蛇一样嘶嘶叫唤着,有的抓了土块或石头,有的脱了只鞋子抓在手里自卫。他瞄到仓库门口有根竹竿,便抢过去抓住。但他马上发现自己做出了一个错误的决定。他们互相看了一眼,只有他手里有拿得出来的武器,他不得不顶在最前面。可他最怕的动物就是蛇。一次上学路上踩到一截蛇蜕,都吓了一跳。那蛇见他们并不敢真的对它怎么样,便得意起来,脖子鼓得更大了,像是在挑衅他们。一个同伴把手里的石块投向了它,没有砸中,蛇扭了一下身子,似乎要扑过去,同伴吓得大叫一声跑掉了。他也想跑,但竹竿怎么办呢?他觉得现在不是他拿着竹竿而是竹竿拿着他,他必须坚持下去。他用竹竿戳它,但他的手哆嗦着,戳不准。他脸涨得通红。有几次,竹竿好像戳到它了,但等他手一松,它又逃脱了。还有一次,似乎戳住了它脑袋,谁知它的身子却很快地顺着竹竿蜷曲起来,像是在往上爬。他吓得又松了手。身后的玩伴跟蛇一样嘲笑他了,他一气之下,抓紧竹竿对着那蛇乱戳一气,看上去他忽然变得勇敢了,其实他害怕到了极点。可以说,他拼力戳死的,不是那条蛇,而是他自己的恐惧。就像他用脑袋去顶那些个子高大、老欺负他的同学一样。对方早已住手,他还在像个泼妇似的撞击,根本没意识到,大脑是人体最重要,也最容易被伤害到的部位。
刚到师专读书的时候,一天傍晚他到湖边散步。黄昏总是他最脆弱的时候,站在桥上望着桥洞的倒影和那黑幽幽的水流,他忽然害怕起来,很担心自己会纵身一跃。他不敢久留赶紧离开。他想,难道是自己不想活了吗?答案是否定的。甚至完全相反,他太想活了。他有很大的理想,有许多的热情,为此他总担心自己过早地死去。当时的实际情况是,他害怕自己往下跳,便越有跳下去的冲动,似乎那样,就再也没什么可害怕的了。就像一个人老担心坐车晚点,结果在梦里一次次晚点。弗洛伊德说,梦是愿望的达成,其实也是它所恐惧的事物的达成。
所以他必须找到校长。他一次次穿梭于教师宿舍和校长办公室之间。没人能明白,他其实是表现给自己看的。他不在乎别人怎么看,也不在乎他跟校长说了什么以及校长跟他说了什么。重要的是,他表达了对校长乃至整个管理层的蔑视。
几天后,刘股长又带人来了学校。这次刘股长什么也没问他,只叫他停课写检查。他的课由学校另作安排。他说,上课是我的权利,你们凭什么剥夺我的权利?刘股长说,只要你归我们管,我们就有这个权力。
一股血气往上冲。他想起当年鲁迅也是莫名其妙被解了职,然后起诉教育部,并且取得了胜利。一件更大的事情就这样摆在他面前,他既害怕又兴奋。毫无疑问,他又面临着新的挑战。
16
马光决定去找教育局长。
这个决定冒出来,吓了他一跳。他眼前好像忽然矗立起一座庞然大物。
教育局其实就在县城主干道上,跟县中心小学几乎是混合办公,两栋楼交连在一起,只不过教育局的楼层更高,像是雄踞于中心小学的楼面之上。其实很多教育局的干部,家属就是中心小学的教师。门卫喊住他,问他找谁,他说找局长。门卫警惕起来,问他找局长干什么,他说不是他要找局长,是局长要找他。门卫绷紧的脸色一下子像栅栏那样打开了。
局长说:你终于来了!
他吃惊地望着局长。
局长说,我等了你很久。说着,局长站起来搂着他的肩膀,把他摁倒在沙发上,说,你说,晚上怎么喝?
局长呼出的酒气热切地喷到他脸上。原来局长喝醉了。
他见过一次局长,那是在全县优秀教师表彰大会上。局长口若悬河,妙语如珠。局长是外地人,一口标准的普通话,据说局长在教育方面很有一套,完全是靠自己的本事当上领导的,现在快到退休年龄,依然精神矍铄,像青春一样的酡红面庞和理想一样的满头白发。马光内心里是喜欢和敬佩局长的,所以当局长把大手按在他肩膀上时,哪怕闻到了局长呼出的酒气,他也还是觉得亲切。有时候,他喜欢闻同性的这种成熟气味,在师专读书时,有一次跟老安出来吃夜宵,老安也是这样按着他肩膀,甚至还用胡子扎了他一下。忽然,局长身体前倾,对着茶几吐了起来,像是炮弹来不及射出,便近距离地爆炸了,硝烟弥漫在局长的下巴和衣领,局长像是受了重伤。但局长的部分意识显然又是清楚的,甚至比平时更清楚,只见他迅速捞出茶几下的抹布,擦了擦嘴巴和衣领,又抢身去擦茶几玻璃,企图掩饰自己醉酒的事实,然后愣了一下,转过身来,锐利地望了马光一眼,流露出极为厌烦的神情。马光吃了一惊,心想局长醒来要是知道他是谁,肯定饶不了他,因为他窥见了局长的丑态。他后退着想走,可局长死死拽住他衣角,不让他走,那样子,像奋力逮住了一个小偷。
局长一边攥紧他,一边却很快仰在沙发上呼呼睡着了。真的安静下来,局长仍有着仪伟的姿容。这是马光头一次跟县里一个系统的头头离得这样近。他仔细打量着局长,想知道局长的不凡气度究竟来自于哪里。但他很快发现这不是一个简单的问题。股长是一棵树,局长是一座山。刘股长的那些枝叶,他是看得清楚的,包括叶子上的那些虫斑。而面对着一座山,你根本不会在意或注意到哪棵树枯了枝烂了叶。局长的每一处都透出威严。他的鼻梁,他的浓眉,他的宽大耳垂,他的微微卷曲的头发,甚至他肚子里的咕咕声。如果是别人,也许会很滑稽,但局长肚子里的咕咕声却如同雷声滚过,很浩大和有层次感。像里面有一台精密而宏大的机器。局长的一只手抓紧他,另一只手曲起来枕在颈窝,那动作简直称得上优雅。马光觉得自己身体上藏着许多虱子,这时候一齐拱动噬咬起来。局长气息迷人,一时间,他几乎完全忘记自己为什么来找局长,只希望局长一直这么躺着,他深深吸了一口气,好把局长打量个够。他既心情愉悦又紧张得发抖。
过了一会儿,局长把手从颈窝拿下来,翻了个身。他愣了一下,马上想到这下局长要放手了,他可以脱身了,谁知局长竟然很机灵地用另一只手抓住他,其动作比醒着的人还要利索。他不禁害怕起来,不知道局长是不是真的睡着了。他伸手在局长鼻翼下面试了一下,不过反倒被自己吓了一跳,难道他是担心局长死了吗,或者说他潜意识里希望局长死掉?若真是这样,他岂不成了杀人犯—至少有这个嫌疑?局长鼻孔里有充沛而均匀的气流。他松了口气,装作给局长赶苍蝇的样子,用手在局长眼前来回扬了几下—的确有一只苍蝇从门外飞进来,在屋子里盘旋。局长没反应。后来他干脆任苍蝇歇在局长脸上。苍蝇沿着局长威严的脸廓爬动,局长眉毛攒动了几下,伸手一拍,居然把苍蝇拍死了。马光察看着滚落在地的苍蝇,它真的死了。苍蝇是多么难对付的家伙,要么根本拍不到它,要么拍得太重,它的尸体粘在手上。可局长拍得恰到好处,一挥手,就把它击落在地,比击落一架飞机还简单。
马光瞪着局长,觉得不可思议。局长在他眼里一下子神奇起来。但越是这样,他便越要试一试。他轻声叫道,局长,局长,你往里动一动,你快摔下来了,还有,你把这只手松一下,对,就这样,就这样。局长的手果然松开了,他悄悄往外抽自己的手,感觉它终于一点点回到了自己身上。他抬脚后退着,眼看指尖已经完全从局长手里脱离出来了,谁知局长的手忽然往前一扑,又把他攥紧了。
他在心里跟自己激烈地争辩起来。你怎么这样?我看你根本不想跑,我不相信你真的跑不掉。不是不想跑,而是,假如局长完全清醒过来,或者说,局长根本就没醉,而是故意装给你看,那你无论跑到哪里去也没用。我怀疑他已经知道我是谁了,他这是在引蛇出洞。既然这样,你还找他干什么,这不是自投罗网么?不,你什么都不能说。那好,等他醒了,我就朝他笑笑,他要是问我什么,我就摇头或点头。反正学校的事决不能说。问题是,既然这样,你来找他干什么?你战战兢兢,如履薄冰,就为了这样溜之大吉?至少,我这么近地观察到了局长,我心里已经没有了畏惧,不信,我可以扯下他一根头发来,就像从一架庞大的机器身上拆下一个螺丝一样。
他好像真的伸出手了,一抬头,忽然发现局长已经端坐在那里,注视着他。局长腰杆挺直,精神焕发,根本不像一个刚醉过酒的人。局长说,我没有喝多。马光说,是,没多。局长说,那点酒,对我来说根本不算什么。马光说,是啊,局长是海量。局长说,我知道你是谁,我记性可好了。马光说,你当然知道。局长说,给我倒杯水来。他赶紧拿起局长办公桌上的茶杯加满水。局长打了个呵欠,说,我想写诗了。马光说,局长雅兴真高。局长说,斗酒诗百篇嘛,你给我拿纸笔来。马光到局长桌上拿来纸笔,局长龙飞凤舞了起来,接着声情并茂吟诵一遍。典型的老干部体七言绝句。局长说,我的诗还好吧?马光说,音韵铿锵,非常流畅。局长说,你的鉴赏力还不够,一首诗,仅有韵律是不行的,还要有“诗眼”,就好像一个少女,不能光穿得漂亮,还要有优美的身体和纯洁的灵魂。我这首诗,好就好在诗眼不落俗套,推陈出新。马光说,的确,读局长的诗,就像登山,开始也许是普通景物,但登到山顶,一览众山小,意象雄奇,境界开阔,令人精神一振。局长一拍大腿,叫道,你这话说到了点子上!年轻人嘛,要多学习,我看你的悟性很不错。马光说,谢谢局长夸奖!局长露出满意的笑容,说,你先下去吧,有事尽管再来找我。马光忙朝局长点了点头,弯腰退出去时,还特意小心地把门带上。
马光冷眼瞧着自己。从教育局出来,他像是做了一场梦。他很奇怪,自己根本不想说那些话,可它们自作主张似的跑了出来。他成了自己话语的奴隶。
马光被重新安排了上课富于戏剧性。这段时间王越羊不知在忙什么东西,马光几次都没见着。还好这次找到了。他说被学校停课了,王越羊说不是坏事,只要他们发工资就行,你正好可以静下心来看书。马光说,平时很希望不用上课天天看自己想看的书,但现在是他们不让我上课,这不一样。王越羊说,反正结果一样,你一心准备考研。马光说,目前我还不想考,不管怎么说,我首先要争取到重新上课的权利。王越羊说,要上课还不容易,从明天起,你天天拿本书到办公室去看,用不了多久,学校就会重新安排你上课。
王越羊还真的说对了。马光拿着鲁迅全集到办公室看了两三次,就有同事到校长那儿告状。没几天,校长找马光谈话,说,袁副校长和教务处张副主任这学期课程太多,最近又被抽去搞“双基”,经校委会研究决定,由你代他们的课至学期末。
张副主任教了两个班的生物课,袁副校长教了两个班的地理课。副课一般是领导们行政工作的点缀,普通老师如果专门上副课会很被人瞧不起。学校这一招甚是厉害,不但让马光挽不回颜面,还让他无话可说。不过马光也不想再说什么了。他忽然对中学老师这个行当彻底失去了兴趣。想起自己曾经的理想以及跟校长曾经的关系,他有些伤感。只是让他奇怪的是,王越羊怎么就这样料事如神。
马光后来问起此事,王越羊说,无非是利用人性的弱点。王越羊说得轻描淡写,不知怎的,马光听了,却有些不寒而栗。
17
这段时间,马光便放任自己沉溺在罗彩霞的肉欲里,仿佛成了一个完全没理想的人。他想,坠落或堕落其实是一件挺舒服的事,什么也不用想,不用挣扎。
罗彩霞不知道学校里发生的那些事,马光也不想告诉她。他一任自己在她的身体里冲撞消遁,仿佛她的身体是最理想的去处,实际上,他也知道那是他的一厢情愿。然后他就很失望地呆坐在那里。但下一次,他又奋不顾身地重新开始。
让他奇怪的是,刚开始他明明是讨厌罗彩霞身上的味道的。一个天天在菜市场跟猪肉打交道的人,味道能好到哪里去呢。甚至,他是因为讨厌她身上的味道才主动接近她的。越害怕,便越要去占领。但后来,他完全迷上了她的味道,臣服于她的味道。他像是在一个漂满了浮游物的水面奋力朝里拨划。在那些春光绽放的时光里,他们相偎相依,不知怎的,马光忽然哭泣起来。罗彩霞说你怎么哭啦,马光却越发双肩抖动得厉害,以至终于号啕起来。再后来,他的喉咙里只有干号。罗彩霞慌了手脚,用力抱着他,不停地拍打,好像他是一台收音机忽然不响了。又好像他是她的孩子。村子里,那些刚做了母亲的女人,面对婴儿不明原因的大哭,就是这样手足无措的。若婴儿哭闭了气,她自己便要哭起来,好像要跟她的无能同归于尽。孩子听到母亲的哭泣,反而安静了下来,瞪着一双懵懂的眼睛。马光想象着自己就是那样一个婴儿。他望着罗彩霞挂满泪珠的脸,觉得是那样哀艳动人,她脸上的雀斑就像是桃花的花蕊。雀斑这种东西,长在女人脸上是多么合适,若长在男人脸上,真是暴殄天物了。他发现,女人哭起来永远比她们的笑动人。
看到他安静下来,她才擦了擦眼泪。
她说,真是奇怪,你一个大男人,怎么哭起来了。
他说,我也不知道,有时候就是想哭。
她说,你看你,简直像个小孩子。
他说,在女人面前,男人永远是孩子。
她说,你看,我们在一起时,总是我抱着你。按道理,应该是你抱着我才对。
他说,我热爱你的胸怀。
罗彩霞被他的话打动,再次抱紧他。
马光闭着眼睛,用力嗅着罗彩霞身上的味道。他仔细辨别着里面的成分。其实罗彩霞是有一点狐臭的。马光熟悉这种味道。在师专读书时,班上就有一个女生狐臭,她坐在马光前排,以至他每次上课,都要做好充分的思想准备。虽然班上男多女少,也没见谁去追她。但后来,一个化学系的男生迷上了她,大家说,难道那家伙就没闻到她身上的味道吗?老安分析,有两种可能,一是那男生急于想找到一个将来有正式工作的女人做老婆。有这种想法的人很多。二是他真的闻不到她身上的狐臭,或者说,他的嗅觉和她身上的狐臭产生了化学反应,生成了某种芳香类物质。据说这样的人天生是她的爱人。现在马光觉得后一种分析很有道理,罗彩霞身上的这种味道,的确在一定程度上抵消了她身上那种职业的味道。两种气味混合酝酿出一种新的味道。罗彩霞的胸怀跌宕起伏,他带着一点儿童的狡黠在里面打量。女人们认为她怀里的孩童懵懂无知,其实根本不是那么回事。哪怕是再小的孩子,也有他的狡黠之处。在另外一些场合,马光也同样沉迷于哭泣,甚至为哭泣而哭泣。为一个细节,一句话,或一个想象的场景而感动。和文友聚会,他喝了几杯酒,忽然就放声大哭,让在座者寂然。他的记忆里,深深嵌着这样的场景:托尔斯泰在八十二岁的高龄寒夜毅然出走。尼采在走出都灵的旅馆时,看到一匹马正在被鞭打,他忽然上前抱住马头放声大哭,仿佛在为整个人类赎罪。十二月党人的妻子跟着丈夫跋山涉水,走向西伯利亚的冰天雪地……哭泣时,他心里其实耸立着骄傲。
问题最初的出现,是频繁的约会使马光精疲力竭。他感到头痛,虚弱。耳边有一千只蜜蜂在叫。他喉咙焦苦,倒杯水喝下,胃又咕咚咕咚难受起来。每当罗彩霞像桃花开放带着花蕊一样的雀斑鲜亮而满足地离去,他又疲倦又矛盾懊恼不已。面对没按计划完成的文稿,他心里是内疚和憎恨。他憎恨自己的软弱。他又一次自卑起来,并对男人和女人的关系产生了疑惑。他像一个戒烟的人,每次试图戒烟之后却吸得更多。一见面他们便不可遏止地屈服于身体的惯性。往水里下沉的时候,他绝望地闭上眼睛,心想,等爬上岸来再从头开始吧。然而激情过后,他再也做不了其他想做的事情。她倒在那里呼呼大睡,那样子,就像……一片沙漠。对,就是沙漠,一眼望不到边,他将在那里饥渴而死。渐渐地,他对她冷淡起来(其实他对自己更冷淡)。他开始逃避她。无论她怎样敲门,他也不理。再说在教师宿舍楼里,她也不敢放肆。她只好突然袭击,把他堵在门口,笑得他毛骨悚然。他只好像个俘虏似的被她乖乖押解到床上来。她的需求也就似乎变本加厉起来。他感觉自己一败涂地,越发虚弱。作为反抗,那就是,他虽然是俘虏,但也可以完全不配合。在这方面,男人还是比女人更有优越性。他回到桌边,任她怎么撕缠,都不为所动,只低头做自己的事情。罗彩霞纠缠了一会儿,见不起效,便忽然像个小姑母亲似的,怯生生地坐在床角,望着他,眼睛如两只受伤的羔羊,泪光闪闪。
他再次被她的眼泪所感动。似乎那是一个多雨的季节,豆大的雨点打在窗外的泡桐树叶上,沉闷而空洞。马光心想,他是不是太自私了?和爱人耳鬓厮磨,朝夕相守,不正是一个女人很正常也很普通的要求么?
他说,我向你道歉!
罗彩霞转过身来,感激地望着他。这目光使他柔软,升起了责任心。眼泪重新带来了激情,仿佛它是爱情必不可少的燃料,只在看到她哭的时候,他才感觉到自己的柔情蜜意。她的面容乃至她的雀斑,又熠熠生辉起来。他们已经不能平静地待在一起了,而总要制造出什么喧哗的事端来,让一方哭泣一方心痛。然而这样人为的激情也维持不了多久,不管是哭泣还是心痛,都只能日渐扩大他内心的寒凉和虚空。面对单调的墙壁和失血的天花板,他依然只有厌烦,无聊和自责更深。他感觉自己又中计了。中了罗彩霞的计。或者说,中了生活的计。他垂下头,内心一片悲凉。他很想对她吼道:你是谁?为什么要坐在这里?我们之间发生了什么?是谁派你来,让你来吞噬我?不,我要驱逐你,摆脱你!很可能,这一切都是阴谋,是早就安排好了的!我不过是你偶然的猎物,不幸落入了你的陷阱。你和你家里人都急着要把你嫁出去,便导演了这一出好戏,不然你有那么容易跟我上床(不,是沙发),而且他们一个个都那么巧不在家?甚至,王越羊也是你的合伙人……
他瘦弱的胸脯像风箱似的剧烈地起伏着。如果男人对一个女人的眼泪无动于衷,那他们的爱情大概真的就无可救药了。于是当她再次哭泣时,他不再安慰她,而是故意拉开一段距离,带着些嘲讽,平静地望着她说,你还在哭?
这时他看到她脸上的雀斑就像被大水冲淹的蚂蚁,四处奔逃,茫然失措。转而,它们又愤怒地集结起来,向着什么地方攀爬。
她说,你到底想怎么样?
他面无表情地说,我不适合你,我们分手吧。
她反而平静下来。原来那些蚂蚁根本不用挣扎,因为水已经退了下去,它们刚才被困的沼泽,忽然成了平地。
他继续说,你迟早会发现,我并不适合你,我们现在分手,还来得及。他感觉自己的语气就像一把手术刀,在冷静地划开她的肌肤。
她厌憎地望了他一眼,仿佛嫌他的话多余,然后抬起手,狠狠抽了他一巴掌。马光把另一边脸也送上去,心里升起和回荡着教堂唱诗班吟唱的高音乐曲。血从嘴角流了下来,他很舒服地把它擦了擦,然后佯装镇定地看着她离去。他想他的样子肯定像个无赖。
罗彩霞走后,他老觉得自己的房间被谁挖走了一块。或者说,有一面墙被拆掉了,他裸露在房子中央。他担心她或她父亲怀揣一把杀猪刀找上门来,那他不管是逃还是不逃,都会成为一个笑话。他几乎没意识到自己在干什么,又到菜市场附近徘徊。听什么地方响起大的声音,便心惊肉跳,耳畔仿佛有人喊叫:有人上吊啦,有人投河啦!一天晚上,他像是发高烧,迷迷糊糊像往常一样走到她家门口,但见门窗紧闭,没一丝声息。他心里发慌,身子抖个不停。他意识完全清楚时,人已经在医院门诊部的走廊里。医院早已下班,走廊里一片静寂,散发着一股药味,好像发生过重大事情,又好像什么也没发生。
马光怏怏回到学校,躺倒在床上,一阵惆怅袭上心头。他低声说:原谅我小罗。他抚摸着她坐过的地方,翻过的书。仿佛床铺上那凹陷的痕迹还在。还有那本手稿,在一次争扯中被她撕掉了好几页。现在抚摸着手稿的残破处,却觉得是珍贵的纪念。他忽然拉开门,跳到走廊里张望。或者像以前那样,外出时故意不关门,回来迅疾察看门后:哈,原来你躲在这里……
不过他终究还是如释重负。他害怕回到那没完没了的哭泣和呻吟的虚脱的轮回中去。面对纸张,他得到了真正的慰藉和安宁。他发现了一个残酷的事实,那就是,他希望女人招之即来挥之即去。
18
马光得到消息,刘股长要把他调到全县最偏僻的屏峰中学去。那里离县城一百多里,离他老家也有一百多里,而且两头有一大段路根本无车可坐,只能经县城转车。这三个点刚好差不多形成一个等边三角形,县城是三角形的顶点。由此可知,刘股长把他调到那个山角落里,是经过了精确的计算的。
反正要被发配到乡下,再说这段时间学校基本上也处于无政府状态,没人愿意上课。整个教学楼闹哄哄的,同事们像没头的苍蝇一样乱窜。只有会议室那台十七英寸的黑白电视机从早放到晚,管钥匙的刘师傅经常很心疼地去摸摸电视机发烫的后盖,想让它休息一会儿,但被大家骂了个狗血喷头,只好破罐子破摔似的把钥匙一丢。学校的主要领导几乎天天要赶到局里或县里开会。听说市里有一个厂已经没人生产了。那是马光满怀期待也最失魂落魄的一段时光。他听到一个沙哑的女声,忽然被深深打动。她眼神焦渴,像是要把自己点燃起来作为献祭。他眼睛湿润了。他幻想着自己跟她在一起,在她的周围,在画面没有框到的地方(它有无比广阔的外延)。那几天,电视里像在放战斗片,但很快,一切都沉寂下来。马光路过会议室,看到刘师傅把钥匙重新挂在裤腰上。落寞中,马光索性告了几天假,回了一趟家。坐在摇摇晃晃的中巴上,他觉得自己此刻的命运是跟十二月党人有些重合的。他的嘴角浮出一丝轻蔑和骄傲。但怎么跟家里人开口,还真的太难了。刘股长那样的人,很懂得怎么折磨和打倒一个人乃至整个家庭的自尊心。这是一种精神上的株连九族。父亲觉得有点反常,问他,出什么事了么?马光说,他要被调到屏峰去。父亲愣了愣,说,你犯法了么?他说,要是犯法就好了,大概很多人都希望他犯法。父亲又说,乡下也好,我最近听广播,眼皮老跳,你待在乡下还安全些。父亲的话让他有点不寒而栗,但有时候,他又不得不服气。父亲没读过什么书,但他懂得的道理似乎比读了书的人还多。这真是一件奇怪的事。往往是,事情刚刚萌芽,父亲就已经准确地预料到它的结果;他明明是个文盲,却又实在像个智者。这样的人乡间有很多。大概这就是所谓的文化积淀或民族的精神记忆了。父亲的话也许没错,待在乡下可以更静下心来看书。奇怪的是,父亲没问他得罪了什么人,才导致这样的下场。难道在他看来,他们在世上的存活,本身就是一种罪过么?父亲真是太卑微了。想到这里,他有些哽咽。跟王越羊或其他朋友谈起父母时,他习惯于称呼父亲和母亲,而不是爸爸和妈妈。在他看来,这就像是土地和大地这两个词的区别。
父亲说,村里有人晓得你的事情么?
他说,应该没那么快吧。
马光窝在家里哪儿也没去。他待在阁楼上,找到了他读过的几本书,还有几本幼稚的读书笔记。他把那些文字重读了一遍。在一个角落里,他找到一瓶治疗神经衰弱的药,这还是白修洁给他开的,早过了期。他没有再见过她。老安在信里倒是提及过,他听说白修洁的丈夫从部队复员后在政府机关工作,后来又到一个县里做了副县长。白修洁已经变得很胖。这时老安已经在省里的重点大学读研究生了,跟省里文化圈的人混得很熟,一些新冒出来的作家都来找他写评论,或者说,他的评论使得一些青年作家及其作品受到了外面的关注,有的作品甚至被翻译到了国外。老安说他经常跟那些青年作家一起喝酒打牌,旁边往往还坐着杂志的约稿编辑。打着聊着,一篇新小说的构思或叙述方式就诞生了,作家们回去把小说写好,编辑拿去交差,省城的一部分文学史就在这样的流水线中产生。老安希望马光也赶快加入到这样的圈子里来。省城一家老牌刊物的主编经常请老安喝茶,希望他能给他组稿,老安就把马光的一篇小说推荐给了他。小说发表后,很快被北京的刊物转载,圈子里那些人纷纷向老安打听马光的情况。老安说,省里马上要评已经中断了很多年的文学奖,马光的这篇小说很可能获奖。对于马光即将到来的工作调动,老安倒不以为意。他说,对于一个作家来说,任何生活都不会白过。
没多久,那篇小说果真获了省里的文学奖。它描写的正是马光少年时所体验到的乡村的种种落后,愚昧,狭隘,阴暗,奴性,当然还有贫困。在他的笔下,乡村有如一块贫瘠而有毒性的土壤,只适合生长杂草而没有大树,并由此形成恶性循环。他应邀去省里参加颁奖大会。老安的一篇评论也获了奖,它发表在刘再复主编的《文学评论》杂志上,这有力地填补了本省评论界的一个空白。老安在开会期间告诉他,他的那篇小说受到了省里一个很有名望的老作家的严厉批评,说他把乡村描写得过于让人窒息和绝望,缺少积极向上的东西。老安跟对方据理力争,对方气得这次颁奖大会都没参加。老安担心这几天马光还听到了什么不好的东西,叫他不要受它们的影响,坚持自己的路子走下去。
老安说,让那位老作家愤怒,并不是什么坏事。这恰恰说明了作品的价值。
马光感到安慰和温暖。老安既是他的同学,也是他精神上的导师。没有老安,他不会写出这样有思想和艺术个性的作品来。
说起那位老作家,老安不禁叹息。想当年,对方也是省内数一数二的新锐派,他的小说在30多年前引起过很大争论。后来被划为右派,下放到偏远的山区,仍偷偷写作,被揪出来批斗,手稿被烧了个干净,他像个孩子似的在地上打起滚来。后来平了反才返回城里,拿起笔来重新开始了创作。没想到正是这样一个吃了很多苦受了很多磨难的人,现在却反对青年人在思想和艺术领域所作的一些探索和尝试。
从省城回来的路上,马光忽然想到一个问题。有一段时间,他认为鲁迅放弃小说改写杂文很可惜,现在他改变了看法。还有老安,无论是鉴赏力还是创作才华,都是第一流的。老安曾跟他讲过许多小说的构思,他认为都是上乘之作,但老安始终没有把它们写出来。他问过老安,老安说,说和写不是一回事,有的人讲得天花乱坠,但写出来味同嚼蜡,还是写评论过瘾,可以指点江山激扬文字。也许,跟他相比,老安更适合做一个评论者,组织者。其实这段时间,马光在写小说和诗歌的同时,跟王越羊一样,也写了许多议论性的文字。或许这本身并不矛盾。卢梭不是写了《忏悔录》《新爱洛伊斯》也写了《公民契约论》么?对于社会的进步而言,卢梭更重要的著作不是小说或回忆录,而是他的论文。它们和伏尔泰、孟德斯鸠一起推动了社会的进步。
行动,他要行动起来。
其实早在一年前,老安就劝他到外面去闯闯。老安说,省城里好多单位似乎都空了,文化单位的人走得更多。曾经给马光发表了几篇短文的青年报的一个女编辑,干脆辞了职,到沿海城市开了个文化公司,并把省城两个写作的朋友也鼓捣了去。老安的另一个写诗并画点油画的朋友虽没去沿海,但去了省城郊区的一家酒企,搞起了产品设计和策划,有一个很有名的方案就出自他之手。马光有点惊讶,他知道那个有名的销售方案,却没想到它是一个有名的诗人的作品。他曾经在一些重要的选本里读过对方的诗歌。
老安说,他准备研究生毕业后,就去美国。他跟那里的一个什么人已经取得了联系,只要他英语过了关就可办签证。这几年,学理科的出去的更多。他的一个高中同学,跟女朋友研究生毕业后都去了美国,他们那一批四五十个同学现在基本上都去了国外。留在国内没有做实验的条件,专业都要被荒废了。
马光想,也许他现在该认真考虑一下这个问题了。家里,大哥的病已经大有好转,只是身体还比较虚弱,干不了重活。弟弟从学校出来后,跟人学了木匠手艺,已经出师了。最让人心疼的是小妹,故意让自己中考落榜。一个退下来的村支书跟乡里合作,介绍年轻女孩子到上海的纺织厂做事,二妹就报了名,去了上海。工作上,既然他要被发配到乡下,还不如趁着现在的局势,到外面去闯荡一下。
只是离开村子的时候,仍免不了仓皇。他头痛失眠了整夜,一早起来,跟父母谈了自己的打算。他们默不作声,不知道是该支持他,还是反对他。他去灶屋打水洗脸时,看到母亲在流泪,见了他,母亲慌忙别过脸,他便也装作没看到。为了让父母确信他是因为想赚钱而不是因为别的原因出走,他故意穿了一条打了补丁的旧裤子。他把带来的换洗衣物全留在家里,有一条大半新的裤子,父亲穿着应该合适。想到这里,他吓了一跳,那样子,似乎他是奔赴刑场,不会再回来。他把身上的钱掏了出来给了母亲,只留下一点路费。他去跟大哥和嫂子告别,侄子依然拖着长长的鼻涕,脸上蹭满了灰泥,一见他,就把两只脏手伸了过来。不知怎么的,他一点也不喜欢这个侄子。按道理,他应该喜欢才是。每次看到这个侄子,他都想狠狠地教训他一顿。那些蛔虫斑,一个个白灰色的圆点,深嵌在侄子脸上,像某种耻辱的印记,比如贫穷,疾病,饥饿。且这几者往往紧密相连。马光小时候,不知道那是什么东西,只觉得很难看,怎么也洗不掉。后来他跟白修洁谈起,她说那是蛔虫斑,因为他肚子里有蛔虫。一时间他无地自容,仿佛那令人恶心的软体动物,还寄生在他体内乃至脸上。
父母要送他到乡里坐车,那样子,好像他肩负着什么重大使命。他不肯。一番争执,他只同意他们送到村口。他记起在师专读书时,每次返校,父母也都是送到村口,但那时,父母是很享受的,他也略带骄傲。虽然乍一回头,看到母亲眼里的泪水,而自己,也早已泪光闪闪。因为泪水的重量,他一路都低着头。但现在,他却是背着简单的行囊,在村里人不断询问的目光里仓皇逃窜。他嘴上对父母依依不舍,心里却巴不得他们早点转身。他像是在父母的押解下,在村里做了一次耻辱展览。村里人要是知道了他此时的真实处境,很可能比鲁迅笔下的看客还幸灾乐祸。
马光没有回学校。县城里一片死寂。他去找王越羊,但单位和宿舍不见他的踪影,家里也门窗紧闭。又去找其他朋友,他们居然一见他就远远避开了。他像是走在一个梦里,恍恍惚惚。他曾经梦见一个人在跟踪他,那人戴着鸭舌帽,手抄在口袋里。他走到哪,那人跟到哪。他走快,那人也走快,他停下来,那人也站住。甚至他睡觉,那人好像也坐在旁边。后来他奋力扑上去扯掉那人的帽子,惊讶地发现竟然是自己的一个同事。后来又梦见一个很大的水泥操场,许多人在那里呐喊奔跑。有一种潜藏了很久的庞然大物忽然现身,鳞片闪闪发光,不停地吐着幽暗的火焰。他想,奇怪,火焰怎么会是幽暗的呢?这时,操场两边的建筑物忽然仆倒下来,有人喊卧倒。他被一只陌生的手有力地摁倒在地。一群金属的鱼流倏忽飞来,遮蔽了天空。摁他的手忽然从他肩膀上滑落下去。梦中他又听到了那个沙哑的女声,她捋了捋齐耳短发,朝着那金属鱼群昂首而去。一条金属鱼打着唿哨咬了一下他的耳朵,他用手一摸,有些粘乎乎的,凑到眼前一看,怎么也看不清楚……
第二部
1
没想到这么快就研究生毕业了。
就好像一根雪糕,拿在手里还没仔细品尝,它就化了。
实际上,省城最初给了我最深印象的,就是一种本地产的有名的雪糕。它有一个漂亮的名字,还有着好闻的牛奶香味和清凉软糯的口感。它一半乳白一半淡褐,就好像一个穿着低胸长裙的丰腴妇人。刚入学的那段时间,我几乎每天都渴望着花两毛钱到宿舍楼前面的小卖店买上一根这样的雪糕。校园的每一个角落,似乎都充斥着雪糕的味道。
我和王越羊成了不同门的师兄弟。他比我早一年考进来。他的导师,是老安的师兄。看起来挺错综复杂的,其实说起来也简单。这时,老安已经出国了。作为省城的高等学府,也作为全国有名的高校之一,学校有着在学术界呼风唤雨的能力。这绝不是夸张。跟当代文学史有关的几次有名的讨论就是由学校的几个中青年老师也就是赵老先生的弟子们发起并推向全国的。王越羊作为赵老先生的嫡传弟子的弟子,有幸也参与其中。后来他把那些争议性话题的来龙去脉当作笑话跟我讲了,让我大开眼界。说起来还真是笑话。看来历史更多是由偶然性书写的。比如几个导师在一起吃了顿饭,其中的一位喝醉了,出门时跟一个正准备上小车的人争吵起来,那人看起来是个做生意的老板,手指上戴着一枚很大的金戒指,车里还坐着一位漂亮的女司机。客观地说,是这位导师醉了酒先冲撞人家的,但大约是读书人的自尊心集体受到了伤害,几个人仗着人多,便冲上去揪住那个老板,要他把话说清楚。导师们有的以前是工人,还拉过板车,有的跟老安一样,在乡下插过队,还有一位其实就是农民,曾经是耕田耙地的好手。他们都是刚恢复高考那两年考进来的,接着读研,留校。他们在工厂和农村锻炼出了一身好力气,那老板模样的人只好服软。知识分子说难说话也难说话,说好说话也好说话,你只要服个软他们比打了你几耳光还舒服。过后几个人去其中的一位导师家打扑克—到处都在打麻将,为了以示区别,他们决定只打扑克,输钱赢钱的太庸俗了,他们打输了就钻桌子,这是他们小时候的游戏,借此还可怀念一下童年。有一次,一个导师刚买的一件昂贵的皮夹克在桌子底下划出一个洞来,让他嘟哝了好久。他们一边打牌一边还在愤愤不平,凭什么一个那样愚蠢的家伙却赚大钱开小车?有病!这是什么世道啊!这个时代有病!对,这就是一种时代病!王越羊的导师郑教授说。他最善于从极平常的生活琐事引出严肃的话题,比如他打牌输了钻了几回桌子,忽然想到在全校搞一个以“回到童年”为主题的征文。这一活动大获成功,市报和省报都做了专门报道,并且辐射到全国,很多地方都搞起了这一征文。出版社还主动跟学校联系,出了本获奖作品集,卖得挺好。再比如,他某天跟夫人打了一架,夫人是省财政厅的干部,出身于高干家庭,当年慧眼识英雄下嫁于他,只是婚后很讨厌他从贫困中带来的小毛病,比如睡觉磨牙(据说肚子里有蛔虫会引起磨牙,但能不能逆向推理很难说,再说很难想象一个四十多岁的人肚子里还有蛔虫),每次吃完饭都要把碗细致地舔上一遍,仿佛是餐后的甜点。随着年龄的增长,牙齿也出现了松动,牙缝里爱夹肉丝和菜叶,在外面吃饭总要先瞄几眼牙签筒,但在家里,却恶习难改,总是用筷子直接到嘴巴里撬,这一次夫人实在忍无可忍,呼的一下掀翻了桌布,两个人就扭打到一起。但结果,仍然以他落败而告终。夫人威胁说要把他的一件什么事张扬出去,他只好低头认输。每次都是这样。他下意识地去钻桌子,也被夫人及时喝住了,说,别跟她玩这一套。他讪讪的,夹起公文包去办公室。至于夫人说的究竟是一件什么事,谁也不知道。那天下午他在办公室心烦意乱地翻了几本杂志,忽然想到一个严肃的话题,那就是,女权主义很可能会在中国流行,就像它曾经和现在依然在欧美一些国家流行一样。为此他奋笔写了一篇论文,预言下世纪的中国,将是女权主义的世纪。论文发表后立刻被各大报刊转载,不仅在文学界和思想界引起热烈讨论,而且在社会学和伦理学等领域也有巨大回响。很多社会学家结合中国家庭的独生子女成长现状,纷纷在报纸上撰文呼应,更别说各个大学里的一些女作家女学者了。她们纷纷来信探讨这个问题,并寄来自己的作品请郑教授批评。
时代病!郑教授皱了皱眉,他一边出牌一边跟其他几位导师说(其中的一位因为一向蔑视学校的学术体制,不久前才评上副教授),你们看,这种精神与物质的对立和冲突会越来越普遍的,我们的精神文明存在危机,我看咱们可以组织一个关于当代人精神危机的对话。没多久,这场著名的对话就在中文系一间破旧的教室里举行了。参加者除了系里的几位教授和副教授,还有省、市报社的记者,社科院的专家,文学期刊的主编。王越羊和他的几个比较拔尖的同学也参加了那次讨论。郑教授侃侃而谈。谈物质的挤压,谈人文精神的窘境,就引用外国小说《市场街的斯宾诺莎》,说辛格笔下的那个被调侃的对象,在当下的中国却成了严峻的现实,是一点也轻松调笑不起来的。现在不是斯宾诺莎能不能进入生活享受普通人的幸福的问题,而是体质赢弱的他跟一个体态丰盈、性欲旺盛的女人结合在一起,他根本受不了那折腾,只得不断退缩喘息连连。对,“喘息”,他说,这才是我们这个时代的关键词。一切都在喘息。大家热烈鼓掌,觉得这个词用得非常到位。其间的一个小插曲是,市报的一个女记者在讨论休息时,趁郑教授不备,忽然一屁股坐到了他的腿上。郑教授一脸镇静,不慌不忙推开女记者,说,你没那么容易听到我的喘息的。在场的人哈哈大笑,女记者也兴奋得小脸通红。讨论的主要内容在省城最有名的一家文学期刊和一家社科期刊同时发表了,由于是郑教授的得意门生,王越羊的名字也赫然在目。他和另一个同学的发言排在文章最后面。但这已经很了不起了。不久,文章被某国家级权威刊物转载,紧接着引起了全国范围内的关于精神危机的大讨论。在这一学术热潮中,王越羊也多次接受报刊记者的采访和约稿,他陆续写的几篇关于这一主题的文章,作为那次大讨论的继续,也引起了不少关注。外省的一家新创刊的大型文学杂志甚至还邀请他担任栏目主持,指点文学江山,尤其是评论和推介一些重要青年作家的创作。他拿出几本当红作家签名的作品集给我看,我惊羡不已。一位正在冉冉升起、甚至一只脚已经迈进了文学史的青年作家在书的扉页赫然写道:“越羊兄指正。”让我略感意外的是,那位作家的字一点也不好看,跟小学生的差不多。而且,那墨水不是我喜欢的纯蓝而是黑蓝。
相比而言,我的导师周教授在学校就是一个边缘性的人物。从外面看,学校的中文系是一个很强的整体,别说在省里,就是在全国也是很有影响的。有人统计过,省里的各级政要和各大学有成就的学者大多是从这个学校的中文系毕业的,其中的一个现在还是有名的旅外华人作家,有世界性的影响。但到了里面,才知道它的复杂,看起来欣欣向荣的学术面貌其实暗藏着许多死角和暗礁,派系林立,互相排挤。周教授的导师,也是本校在1949年以后叫得响的学术权威,和赵老先生师出同门,但学术观点存在很大差异。按道理这也正常,问题是那时候无论是学术还是在其他方面,都面临着非此即彼的选择,并且一个是此,另一个就只能是彼,一个得势,另一个就只能失势。前十年,吴老先生受到重用,很是得意,而赵老先生靠边站了。为了抒发性情,他写了两本小说,称得上是那个年代同类题材的代表作。但它们也给他带来了更多磨难。后十年,吴老先生靠边站了,赵老先生则开创了本校思想和学术研究的黄金时代,他把学校的学术研究带到了一个又一个制高点,成为新时代学术的代表人物。他不但做学术,还热心扶持和推出新作家,一些重要的作家和文学流派得到归纳和命名。而吴老先生一向很瞧不起作家,仿佛学者是师傅,作家是学徒,又仿佛学者是绅士,而作家不过是给他擦皮鞋的。吴老先生研究的作家都是1949年以前的作家,他认为目前就开始研究1949年以后的作家,一点学术价值都没有。其实就是对于1949年以前的作家,他也没什么好感。据说战争时期,他曾到防空洞里躲空袭,遇到一个同事,那人是个颇有些名气的诗人,曾经为了一个女人自杀,成了当时的新闻事件。吴老先生(那时候还不老)看了眼旁边的诗人,竟然轻蔑地说,你要是那次死掉了,今天就不用躲了。气得那位诗人此后不再理他,他当然也满不在乎。但具有讽刺意义的是,他日后的得意门生兼关门弟子周敦淳教授傻乎乎提交的第一篇学术论文,研究的正是那位诗人的新体诗对《诗经·关雎》这一传统的继承。
我的导师周敦淳是个纯朴老实的人,穿着一件永远有点皱褶的白衬衫,戴一副永远跟脸型不相称的大框眼镜。似乎是担心自己个子太高,他见人便弯下腰来,没见人,对路面,小草和办公的桌椅也要弯腰。有一次,师母陪他到裁缝店做衣服,裁缝师傅拿着软尺量了好几次才算量准,并不停地督促他直腰。好在随着年龄和资历的增长,弯腰也没什么不好,倒显得谦虚和硕果累累。他的书房叫豆芽斋,细想起来,倒是挺合适。他在学校听领导的话,在家里听师母的话,师母爱操他的心,他索性什么也懒得操心。出门时,他说袜子呢?师母就帮他把袜子找到。她拿什么样的,他就穿什么样的。哪怕袜子的颜色明显跟鞋子和裤子不相称。师母原来是个农村妇女,跟着导师才进了城。他们彼此都几乎百依百顺。当年有人预测导师会跟师母离婚,毕竟差别太大了,一个认得甲骨文,一个却只认得龟背。但他们却稳稳当当地过了下来。师母说,要是没有我,你导师就会受欺负。这是实话。导师出差经常会闹笑话,不是在火车上被人骗走东西,就是在街边被人骗走钱。他似乎成了一个负责给人提供笑料的人。有一回学校组织旅游,导游把大家带到购物点,其他人看看问问也就算了,他倒好,经导游一撺掇,一只玉镯便在他眼里越发可爱起来,想起自己从未给师母买过珠宝玉石之类,便一咬牙把玉镯买了下来。回到车上,掏出玉镯越看越不对头,有人接过去一看,说,顶多值五块钱。导师听了额角冒汗,郑教授不冷不热说道,都是因为咱老周买得少,没有经验,多买几次就识货了。导师说,你这人,我买玉时你就在旁边,也不提醒我一下。导师回来跟师母一五一十讲了,师母也不识玉,便去找人看了,那人说,成本价五块钱都不要,是用麻袋装论斤批发的。师母差点晕倒,她强忍悲痛,回来对导师说,不管它是真是假,你花了多少钱,在我眼里它就值多少钱,因为这是你的心意,心意是无价之宝,不像有的人,在外面买个二十块钱的东西,回来骗老婆说花了五百块。她说的是郑教授他们,他们中的一个曾经就做过这样的事,为了卖弄告诉了别人,没想到传播开来。师母其实是个比导师要果断和勇敢的人,其他同档次的教授都住进了新房,他们的房子却被后勤处找借口一拖再拖,导师唯唯诺诺,有怨言却不敢说出,还是师母出马找校长,据理力争,把房子要到了手。大约是看我也是从农村里来的,师母对我比导师还要爱护,导师对我要求很严,有时候不免有悖于常理,这时师母就要帮我说话,把导师的错误纠正过来。师母可算得上一位女强人式的贤内助,她的公司就是她经营的这个家,两个儿子都很争气,一个学医一个学机械自动化,都已拿到了美国的绿卡。导师唯一一次表现得十分执拗的,是在两个儿子的专业选择上,师母想让他们学文科,凭导师的学术影响,以后也能照顾得到,但不知何故,导师坚决反对,并且以他取得了胜利而告终。要说学问,导师真是做得好,在现代文学的研究领域是怎么也绕不开他的。他跟我第一次谈论专业的话就让我如醍醐灌顶。导师说,现代文学的许多作家都是从无到有,无中生有,有很多创造性的东西在里面,而当代那些哪怕是很有名的作家,也都是在整个社会意识形态许可的前提下写作,根本谈不上精神的创造性。这话虽然偏颇,但的确说到了点子上。导师说这话时目光炯炯,似有开山破石、点铁成金之功。跟郑教授他们相比,导师其实是一个隐士式的人物,要说缺点,就是受吴老先生影响太深,很少迈足当代文学领域(实在推不掉的应景式的序言或评介除外),他似乎对当下的东西永远有一种把握不住似的惶恐,似乎只有远离它们才觉得安全。的确是悖论,一个对现代文学的精神创造性有独到见解的人,对当代文学却完全放弃和丧失了自己的精神意志。不知何故,我第一次见到导师时,就有种掩饰不住的失望和反感,王越羊一路上跟我讲的那些,似乎一下子落到了实处。这感觉跟我见到侄子时差不多。看到侄子那拖着鼻涕的邋遢样,我就止不住地嫌恶,恨不得狠狠踹他几脚。偏偏那家伙还跟我小时候一样犟,梗着脖子,咧着嘴,脸上的蛔虫斑像抹不掉的耻辱的印记,两只猪爪子样的手间或在嘴上一擦。过了很久,我才明白自己对导师的嫌恶与对侄子的嫌恶如出一辙,侄子让我看到了自己小时候的模样,而导师让我害怕自己的未来。
在系里,导师和郑教授他们不睦,早已是公开的秘密。其实无论是导师还是郑教授,都是挺正直和书生气的人。或许也正是因为这一点,使得他们缺少变通,不但不能互相兼容取长补短,反而把对方和自己的缺点无限放大。真是既可爱又可恨。对他们自己来说,也许没多大损失,顶多井水不犯河水,在路上碰到了彼此昂头而过罢了。但对于我来说,却影响甚巨。由于导师的边缘地位,我在学校也一直未受到应有的重视,一些哪怕是重要一点的研讨会,都没有我的份。而几个资质平平的同学,就因为是郑教授他们的研究生,反而在各类研讨会和刊物上频频亮相,更别说王越羊这样的郑教授的得意门生了。有一两次,王越羊力邀我同去,说已经争取到郑教授的同意,我拒绝了。作为多年息息相通的朋友,王越羊岂有不懂得我不会接受这种嗟来之食的道理?是不是他太春风得意便智商降低了?他比我先一年入学,对系里的情况肯定是了解的,但他毫不犹豫地推荐我报考了周教授的研究生,说周教授出身名门,学养深厚,做事和为人都很不错。后来我曾质疑他的推荐,他倒也不慌不忙,显出一种狡猾的坦荡,说他是担心郑教授他们的研究生名额紧张,报考者众,而报考周教授的就稳妥得多。再说,我的外语和政治都是弱项,他怕我的成绩过不了关。
我心里冷笑一声,不知不觉跟王越羊疏远起来。你不是不希望我参加你们的活动吗,那好,我就离远点。但有时候我又会忽然闯进他们的某个会场,让他很不自在。郑教授知道王越羊跟我是老乡,甚至是关系很好的朋友,那么,郑教授对我的不满自然会迁移到王越羊身上:这样的人,你居然跟他是好朋友?你应该感到脸红!我仿佛听到郑教授在心里对王越羊这样咆哮道。我是不怕郑教授对我怎么样的。反正我不期望他们会对我好。越来越多的迹象表明,王越羊介绍我读周教授的研究生完全是蓄意的,想一开始就置我于死地。这真是读书人的悲哀啊。
在这种情况下,我唯有更加发奋地读书和写文章。我只能用作品来打败他们。有一点王越羊说的很对,同一篇文章,从县城里寄出去跟从大学、尤其是名牌大学里寄出去,结果完全不同。我开始把以前在县城里写的文章整理出来向国内重要的刊物投稿,它们果然很快被刊登出来了。以前投稿,要么石沉大海,要么只得到一纸冰冷的铅字退稿信,现在,它们被登在显著位置,并陆续被转载和评介。渐渐地,我的名字和作品被相关文章经常提及,成绩和名气已经跟王越羊他们不相上下了,以至外面很多人都以为我是郑教授的研究生,甚至还想通过我来拍郑教授的马屁。
这又是一种悖论和幽默。
有一次,我受邀参加一个会议,到了那里,才知道王越羊也去了。我们都愣了一下,他有些尴尬地笑了笑,说,要是知道你也来,我就叫你一声。据说此后若有什么地方请他去开会,他都要先问一下对方是否请了我。似乎他不希望有他参加的会议,我也去参加。实在避不开,他才假惺惺地邀我同行。虽然他的发言还是那么犀利而有感染力,但如果我在场,他还是不免显得拘束。轮到我发言,他会故作姿态地提一些难以回答的问题,像是卖弄又像是使我难堪。我很是失望,心想他怎么变成了一个这么肤浅和浮夸的人呢?不仅如此,他还在背后诋毁我的为人和贬低我的文章。没有比这种兄弟间的残杀更令人心寒的了。不管我们现在关系如何,毕竟也曾经是兄弟一场,有意见可以当面提,为什么要在背后捣鬼呢?不过我也暗暗得意,这说明王越羊的确很在乎我了,因在乎才妒忌。这不是坏事。郑教授大概也真的遗憾我不是他的学生了吧?那好,就把这一切都当作动力,把他们的嫉恨当作褒奖吧。有时候,王越羊会假惺惺地来跟我套近乎,打探我最近的思路。有一次我故意透露了一个我认为不甚重要的,不过是衣服的边角料似的东西,王越羊果然如获至宝,连夜把我的论题写成文章,并很快在相关刊物上发表—郑教授兼着省城一家新锐的文学评论刊物的主编,发表起来是很容易的,哪怕刊物已经三校了,他们也照样换稿。过了一段时间,他们才发现,王越羊隆重论证的,看起来是独家新发现的,被郑教授放在头条位置推出的一篇论文,不过是炒我的剩饭。这一下,郑教授可要恼羞成怒了。其实,我之所以玩这样的恶作剧,正是因为我听老安说郑教授当初借以安身立命的两个重要论题都是从本校一个已经出国的年轻老师那里“拿去”的。这件事王越羊自然从未跟我讲过。那位老师姓孙,也是赵老先生的嫡系,但才气远在郑教授他们之上,年纪轻轻就在评论界指点江山说一不二,大有后来者居上,令众人黯然失色之势,其中自然也包括看上去老成持重的郑教授,他的脸色由习惯性的凝重变成了紫黑。他一方面仍然从师弟那儿盗取选题(对方也毫不在乎,长袖一甩,环佩叮当的,就给了他几个),一方面读书人的狡诈加上乡下人的狭隘,使得他时刻想对师弟下手,置对方于死地。当时孙老师正在给赵老先生的一个项目代笔,被先生宠爱有加地委以私人藏书室的钥匙,郑教授就在这上面做了点文章,结果,赵老先生珍藏的一册孤本图书不翼而飞,已经很少搬梯子爬书架的赵老先生不知怎么回事,那天竟要找那本书,及时发现了孤本的丢失,他大为光火。而一向大大咧咧不修边幅的孙老师居然还不以为然,更使赵老先生对家贼的认定深信不疑。这家伙,肯定是拿我的宝贝去换酒喝了,他想。他把孙老师赶了出去,声称不想再见到他。失去了导师的宠爱,孙老师有点郁郁寡欢,一次带女学生到单身房里来,居然被保安一脚踹开房门。据说他讲课深受学生欢迎,每到精彩处教室里欢声雷动,引起了学校相关部门的注意。他们有个严谨而荒谬的逻辑,那就是,凡学生欢迎的,一定不是学校当局所乐见的。他们想了很多办法来减少他的课程,但越这样学生越是狂热。据说如果几个女生同时爱上了他并跟他上了床,那她们不但不会彼此吃醋,反而会结成亲密同盟。这还了得,简直就是邪教了!同时让系里其他老师脸往哪儿搁?何况他不过是个小小讲师(因为他一向视职称如敝履,拒绝评职称)。学校恼羞成怒却又无可奈何,几乎每一次动作不但不能打倒他反而使他站得更高。好在让他犯错的机会马上来了,那天晚上暴雨,冷硬的雨点像机关枪一样扫个不停(似乎是个病句),当许多人龟缩在家里看电视或在什么地方打麻将时,他竟然稀里糊涂地跟那些学生一起去大街上救灾,结果死了两个学生,还有三个失踪。他是唯一的在场教师,这次无组织无纪律的行动的责任,由他担当再合适不过。行政处罚终于堂而皇之地下达了,他的同事们都袖手旁观,当时唯一可以救他的赵老先生也置之不问。他被记大过,并且不能再登讲台。这等于是赶他走。让学校欣慰的是,他还挺知趣,刚好外省的一所学校想调他去,他就毫不犹豫地卷铺盖走了。我入学的时候,他已经走了一年有余,但空气中仿佛仍留着他的余风流韵,让人追恋不已。
我有时候会故意向王越羊打听孙老师的事情,以此来刺激他(们)。在心里,我跟王越羊正在慢慢疏远或已经完全疏远,但在表面上,我仍然以老乡或朋友的身份去找他聊天。我当然早已看出了他的不耐烦,但我自己又何尝不是如此呢?我想我真是阴毒和下作,恨不得狠狠扇自己两个耳光,但我又不可自拔地沉迷在这种折磨对方也折磨自己的快感之中。实际上,也许我更多的是在折磨自己。我通过折磨他来折磨自己。这情景似曾相识。我想起在师专读书时跟老安赌气,不过那时候是通过折磨自己来折磨他。这时王越羊已经毕业了,在郑教授的安排下舒舒服服地留校当了助教一边攻读博士。有一次,我跟他说,请他什么时候带我去拜访一下郑教授,跟他聊聊天。王越羊马上警惕起来,说郑教授很忙,正在做一个国家级重点项目。过了一段时间,我又提,他说,郑教授马上要出国考察,没空。其实我知道他会这样敷衍我,但我故意这么说。我不相信他会完全无动于衷,不相信他没一点内疚。即使没有,我也要逼一点出来。我盯着他的眼睛,觉得那里面闪过一丝痉挛。那好,我的目的已经达到了,不过转而我又十分难过。
2
我心里始终有个未解之谜,不知道当初在看守所里看到的那个背影是不是王越羊。
当时我没有去成海南,而是去了看守所。
那天我刚到车站,发现气氛有点不对头。就像曾经有一个高官驾临县城,大街上鸦雀无声,乡下的车辆在离城两三里远的地方就被拦住了,乘客只能下车步行进城,街上的小贩也被赶了个一干二净。奇怪的安静使人不安,我正怀疑是不是又来了什么大人物时,忽然有两个人一左一右用肩膀夹住我。我的胸骨都被夹痛了。
公安局的人在车站出口处等我。这种滴水不漏的场景大概只有小说里才有,于是我也用自己略显陌生的口吻说,请放开,我自己会走。对方露出为难的神情。我说,到处都是你们的人,你们放心,我跑不掉的,再说,我还等着你们还我清白,把我放出来呢。他们嗬嗬笑了起来。
其实我一直想去一个地方看看,那就是监狱。我发现,大多有成就的人都与它结下了不解之缘。有一个我极敬重的学者,几乎坐了一辈子的牢:年轻时坐旧政府的牢,后来坐新政府的牢。是不是有一类人,永远不合时宜,不讨人喜欢?因为他们总是对现有的不满,因为他们说实话。或许这是中国知识分子无法逃脱的宿命。
所以我并不慌张。我已经做好了受辱的准备。我知道,监狱是个完全能把人变成鬼(这个句式怎么那么耳熟)、把鬼变成厉鬼的地方。面对监狱,我没有任何选择的权利,但我安慰自己,这样不也很好么?我应该去了解一下监狱。虽然我的确害怕它。
幸运的是,我并没有挨打。我被带进牢房时,虽有几双饿眼骨碌碌地盯着我,但他们似乎不敢轻举妄动。另有一个人坐在那里,晃着二郎腿,慢悠悠地抽烟。我猜想,大概这个家伙就是号子里的头儿。难道是他阻止了他们对我拳脚相加?
我的猜想很快得到了证实。等狱警走了,那个人朝我笑了笑(其他几个人看了看他,又看了看我,也附和着笑起来,这使我意识到,什么地方都有奴颜,哪怕是以凶狠和犯罪著称的监狱),说,欢迎欢迎!我警惕地盯着他,跟他保持距离。他挥了挥手,说,哎呀,真是读书人,跟我们大老粗有距离—跟你说,我知道你为什么被关进来了。接着他大声说道,你不知道,在我们这里,最被瞧不起的是两种人,一是小偷,二是强奸犯。有一个家伙,把人家妇女摁在棉花地里,被逮住了,进来的头一个晚上,我们就给他的鸡巴开了公审大会,让它在尿桶里浸了半个钟头,弄得他几天都走不了路。但你这个人不同一般,虽然你也曾经搞过几个女人,但你是在给她们灌输知识—我最尊敬有知识的人了!
接着,他又谦虚地说,按道理,这号子里的头把交椅是你的,但我考虑到你毕竟是个书生,很多事情还没有经验,所以我决定,我还是继续当头儿,你是这里的贵客,谁也不许欺负你,不然我饶不了他。其实我的决定也没错,像你这样的人,即使在外面扯旗子,也只能当个军师,对吧?难道刘备有诸葛亮厉害?宋江有吴用文化高?当然没有,但领导还是刘备和宋江当,对吧?我点头。他说,你可以给我们讲讲故事,消一下愁解一下闷,你一来,我们号子里的平均文化水平就提高了!
不久我就知道他叫老海,县城黑道上的一个小头目。他说他这次是代人受过。一个哥们犯了事,但眼看着要结婚了,他就顶替对方进来了。反正他已经尝过结婚的滋味,甚至对老婆还有点腻了,正好到号子里来呼吸呼吸新鲜空气。看我一脸惊讶的样子,他说,你大概不知道,在我们那个圈子里混的,跟当干部的一样,他们经常要到什么地方去进修,我们也是来进修的,出去了,文凭又高了一个档次。大家都笑了起来,号子里充满了欢快的气氛。我问他,你那个哥们究竟犯了什么事?他说,还不是动了刀子,不过对方没死,老大已经把事情摆平了(你知道我们老大吧?就是张大隆啊),一方面争取到定性为过失,另一方面去警告了对方,如果他们还纠缠不休,有他们的好看。你以为我真的那么傻,会把故意杀人的罪名揽到身上来吗?跟你说,不是名利双收的事情我不干。他一脸得意。从他身上我看不出坐牢与不坐牢的区别。他说他的事情马上要了结了。他又说,等他出去了,我就是这里的头,他会带红烧肉来看我。
老海很喜欢跟我讲他在外面的风光。比如是县长和公安局长家里的常客,还经常陪他们的老婆打牌。有一个领导的老婆,肯定有严重的妇科病,身上总有一股怪味。每年总有那么几次,他和哥儿们要到公安系统或一些政府机关去帮忙,检查牌照啊,超载啊,税收啊,计划生育啊。派出所的一个所长是他哥们,有时候,他们解决不了的事,要请他去解决。他说他也知道那帮家伙不过是利用他,出现了什么事故,他们就会把责任推到他身上,这样,他们处理起来就游刃有余,说,政策是不错的,只不过处理方式有点不当。然后,装模作样地把他处理一下,等大家把注意力转到别的地方去了,就把他的处罚解除了,请他喝酒,给他压惊。压他母亲的鬼惊,我才不惊呢,他哈哈大笑。老海唾沫四溅的时候,其他人都仰脸望着他,听得津津有味,时不时地还补充一句或把他遗漏的细节补上。看来他没跟他们少讲,以至他们都能背诵。但我总觉得他有自夸的成分。他好像看出了我的心思,说,不夸张,一点也不夸张,我的事情,只讲了一点点,还有很多没讲呢。一个人说,的确,你不知道,前几天外面还有人来找老海写条子呢。我觉得好笑,以前只知道领导可以写条子办事。一个比我早两天进来的家伙,坐在角落里,怯生生地望着老海,既想靠近又有些畏惧。老海指着那个家伙对我说,你知道他是怎么进来的吗?说起来笑死人,这家伙原来也是一个犟头,仗着他老子大小是个干部,平时也没少干坏事,那天他骑着自行车在街上跟人家对撞了一下,本来是他撞到了别人,反倒揪住对方不放,两个人拉拉扯扯的,一个过路人看不过眼,讲了句公道话,他伸手揪住那人的衣领搡了一把,叫人家滚蛋,谁知那人顺势一扯,他就倒地,他还没明白是怎么回事,就被那人反剪了两手扭送到公安局。原来,那人是公安局的便衣,正想练练手,这小子就撞到枪口上了,嗬嗬,活该他倒霉。不过现在乖多了,是不是?老海一瞪眼,那家伙赶紧点头。不过他马上会出去的,他老子有门路嘛。老海补充道。
没几天,那家伙果然被放出去了。老海撇了撇嘴,说,这种人,天生就是败家子,仗着老子母亲的权势欺男霸女,屁本事也没有。
反正有事没事,老海喜欢找我说话。他说他佩服有骨气有头脑的读书人。他看过很多历史演义,也认识许多英雄好汉,但真正的厉害人,不是像他这样五大三粗头脑简单的,而是文质彬彬甚至穿长衫戴眼镜的,就说张大隆吧,不了解的人谁知道他是本方的黑道老大?谁知道他大字不识一个?而且看上去就跟你一样是一个文弱书生。天再热他也不露膀子,气温再高他也不出汗,当然,天再冷我也没见他穿过棉袄。无论多大的事,他都不动声色,冷静得让人吃惊。他不是凡人,他是神,这老大的位子,就该他坐。在我眼里,他不是罗汉,而是一个政治家。我在演义里看过的那些王侯宰相,也不过如此,甚至还不如他呢。那些人多少还露过马脚,而我从没见过他露马脚。无论场面多大,事情多么辣(棘)手,他都处理得滴水不漏。从县城到乡下,乃至外地,无论大人孩子,没有人不知道他的大名,没有人不对他肃然起敬,但认识他的人却很少很少。其实他每天都出门,像普通人一样喝茶抽烟,逛街买菜。有一次,他在公交上碰到两个县中的学生,一个向另一个吹牛,说他认识张大隆,另一个也不甘示弱,说张大隆到他家吃过饭,跟他爸爸是好朋友。他听了也只是微微一笑。那两个小家伙,哪知道被他们拿来吹牛的英雄正微笑着坐在他们旁边呢。他不是张扬的人,有时候即使吃了亏也不做声。有一次,我跟他一起去买东西,对方明显占了他便宜,嘴里还不干不净,我要出拳还以颜色,他用力一掰我的手腕,制止了我。别看他胳膊那么瘦,可不知哪来的那么大的力,我眼里几乎涌出泪花,既有痛更有感动。我知道,他这是爱护我,瞧得起我。这种幸福感,就是喝茅台五粮液也没法比。我希望那痛永远留在我手腕上,就像孙悟空头上的金箍。我希望他每天对我念一遍紧箍咒。
我进来的第五天,有人来探望老海。他拎了许多吃的东西回来。除了那条大前门,他把其他东西都分掉了。大家一边吃东西,一边看他表演烟技。他长长地吸了一口,蓝色的烟雾从两个鼻孔里流泻出来,香烟给他蒙上了一层迷人的色彩。但出乎我意料的是,流泻出来的烟雾没有飘散,而是滴水不漏地被他的嘴巴重新吸了进去,如此好一会儿,好像烟雾在他的嘴巴和鼻孔间游戏,它们不断追逐循环。最后倏忽消失不见。我惊讶不已,正以为它们不再出现了时,却见它们飘带似的从他鼻孔迤逦而出,向着上面飘升,好像已经得道成仙。我也不禁跟着其他人鼓起掌来。
这天下午,又一个家伙被推了进来。一个偷电缆的无业青年。看守一走,几个人立时围住了他,那人可怜兮兮地求饶。老海说,你这个家伙,也太不像话了,你可以去抢银行,抢金店,但怎么能偷电缆呢?难怪前几天我老婆说忽然停了电,电缆被人破坏了,弄得我女儿看不了电视,哭了大半天。你知道吗,她最喜欢看《八仙过海》和《便衣警察》,一停电她就不知道铁拐李怎么瘸了一只脚,原来是你干的好事!说着一脚踹在那人肚子上,那人惨叫起来。老海说,再叫,就割你的舌头。那人马上不叫了。老海说,别指望谁来救你,我们揍你是在为民除害。其他几个人也上去戏弄起那个家伙来,有的搔他胳肢,有的朝他撒尿,那个被便衣警察拎进来的家伙,有着一双阴长的手,指甲也阴长阴长的,他把指甲嵌进这家伙的肉里,弄得对方眼泪鼻涕一大把却不敢叫喊。几个人当中,他是最积极的一个。大概他急于把他刚进来时受到的待遇转赠给这人。几个人轮番折磨了那人至少有一个小时,接着叫他去马桶边“照镜子”,又叫他像狗一样把呕吐物舔起来。那人终究忍耐不住,不顾一切狂叫。看守再不管就说不过去了,他拿着警棍,对着里面吼叫了一阵。
我以为事情就这样过去了,没想到晚上,那人再次像杀猪般嚎叫起来。看守赶来,每个人都在呼呼大睡,而等他一转身,那人又嚎叫起来。如此几次,看守反倒把挨打的人狠狠训斥了一通。那人似乎终于明白过来,后来不管落在他身上的雨点多么密多么响,他也不再叫了,把身体抱成一个球,任几个人踢来踢去。
几天后,他完全溶入了这个集体,跟他们一起抽烟,说笑。只是身上还痛,一不小心就会啊唷一声。不过他脸上完全是一副快活的神情。
我发现自己以前对监狱的想象太简单太天真了。其实监狱是任何时代都有的,它和人性一样经久不变。我被一些书本误导了,监狱里是不会出现救世主的。这里没有任何信仰,也就没有任何人道。有的只是疾病和可怕的传染。把某种希望寄托在这些人身上,是一厢情愿和很好笑的。试想,一个人的尊严完全被踏碎了,同时被踏碎的还有他所有的感觉器官,怎么能指望他们做出健康的事情来呢?顶多,他们会来一次瓦岗寨式的农民起义。
老海对其他人爱理不理的,只似乎对我越来越有兴趣。他问我平时读什么书,有哪些朋友,跟谁来往多一点。他说,鲁迅这个人,他知道,不过这个人幸亏死得早,如果多活个十几年,肯定也要戴高帽子游街的。我暗暗吃惊。
老海主动告诉了我号子里的许多秘密。他说,你别小看了这些狱警,其实他们一个个都是绝妙的演员。有的人,花了钱减刑,狱警便千方百计给他们制造立功的机会,比如叫那个人在放风时走在最后,等别人都出去了(自然是迫不及待的),狱警就在早已准备好的地方放起了火,然后大叫失火啦失火啦,这时走在最后面的那个人就奋不顾身地扑上去,“用胸膛把火扑灭了”,“保护了国家财产和狱友们的生命安全”。不用说,那个人立功了,每立一次功减三年刑。多立几次就出去了。当然,不可能老是灭火,得换个花样。那好,再花钱买通某个人叫他假装逃跑,那个人家里经济陷入困境急需钱财,便冒着加刑的危险答应了下来。于是一个跑一个抓,演了一出绝妙的双簧,便再次立功了。至于那个假装逃跑的家伙,家里已经得到了经济援助,也就继续安心服刑了,狱警同时证实他平时一贯表现很好,这次实在是一时糊涂,“请上级部门酌情考虑给罪犯一个立功赎罪的机会”。刑期就像是一刀大肉,是论斤卖钱的,有时候还可以讨价还价。我再跟你讲一件。我有个哥们,杀了人,判了20年。几年后,他仇家到一个什么地方去旅游,居然在一家游乐场看到了他,他在那里做事。仇家见了他,以为看到了鬼,这时我哥们也看到了对方,吃了一惊,但他马上镇静下来,不慌不忙,问客人要什么服务。仇家断定,眼前的这个人,就是几年前杀死了他儿子的那个人,便揪住他的衣领,要拉他去公安局。游乐场的人很快把我哥们解救下来。那个人气愤地回来报了案,相关部门很重视,调查我哥们的案卷,却发现它们已在几年前毁于一场大火。此事后来还不是不了了之了,我那哥们至今还在游乐场悠哉游哉。老海有些炫耀地望着我。
我总觉得,老海跟我讲这些内幕,似乎是想我拿什么跟他交换。他想知道什么呢?
不过跟他打交道还是比较轻松的。他其实不会掩饰自己。别看他一副凶狠的样子,有时却表现得特别软弱。那次他不知怎么的跟狱警发脾气,狱警低声说了一句什么,他立即软了下来,让我大感意外。其他人见状,忙装做没听到或看到,靠在那里闭目养神。我不明白狱警究竟跟老海说了什么,那样子,就像是孙悟空被念了紧箍咒。我不禁想起我的一个远房亲戚,个子高高块头大大,也是当地的一个混混,他借了人家许多钱,从没还过,人家那他没办法。但有一次,不知为了什么事,几个公安忽然找到他家里来,他居然腿一软,差点没尿了裤子。后来才知道是他的一个熟人犯了事,公安来找他了解情况。现在我明白,一些革命者为什么最喜欢和无业游民打交道,因为他们最好操纵。当然,长此以往,革命也必得带上无业游民的性质。那些成功了的农民领袖,其实都是非常了解国民劣根性的,或者说,他们自己就是它们的集大成者。
没想到我还是比老海先出去了。看我在收拾东西,老海悄悄跟我说,现在他可以告诉我了,在我还没进来之前,他就已经接到指示,奉命监视我,并尽量从我嘴里套出话来。他拍了拍我肩膀,说,兄弟,我还够义气吧,我什么也没跟他们讲。
我在看守所呆了三个月。出来的时候,太阳摇晃得有些耀眼。眼镜重新回到了我的鼻梁上。法院始终没有开庭审理和宣判,所以我也不知道自己究竟犯了什么罪。
在监狱里一次放风时,我看到有个人影很像王越羊,不禁大叫了一声他的名字。他哆嗦了一下,很快没了踪影。这使得我的被监禁的生活有了希望。此后一到放风的时间我就到处找王越羊,我要问问他,这段时间他到底去了哪里,我写给他的那些信他是否收到了。我要紧紧地拥抱他(或许在监狱里这也是个奢望),像久别重逢的战友,像隔世的兄弟。那天,我无意中听到广播里的一首谜语儿歌(这是我们县看守所的一大特色,据说还在全省的监狱系统精神文明评比中拿了奖):兄弟二人,隔水隔山,遥望到老,永不相见。不知怎么的,我忽然满眼泪水。
然而我始终不能确定那个人究竟是不是王越羊。
我问过他。我说,我在看守所里看到的那个人,真的不是你么?谁知他跳了起来,说你什么意思嘛,你这人什么都想当然,这叫臆想症!
他为什么不肯承认呢?或许,那真的不是他,只是我的幻觉?
这件事,似乎成了我们关系的一个暗结,或者说,一个分水岭。我知道是什么原因,但也许不知道。
3
难道我跟王越羊的关系真的只能如此吗?
我很怀念在县城那段时光。我跟王越羊是那样的唇齿相依。那时,我望着王越羊窗口的灯光,都感到莫大的温暖。那时,我们是县城文友中的另类,是精神上的同盟,是整个生活的敌人。怎么现在,我们反而成了敌人呢?我不明白为什么会这样。那时,王越羊不是一针见血地指出,县城里的文人,不是死于捧杀就是死于棒杀么?难道我们真的逃不开这样的魔咒吗?我们曾经是那么骄傲,可现在,我们跟县城里那帮写东西的人又有什么区别呢?我们成了自己所嘲笑过的人。我真想跟王越羊好好谈谈,把他说过的话重复一遍,大声跟他说不要再这样下去了!毕竟,我们在精神上有那么多相通的东西,我们对彼此的精神密码是那么熟悉,几乎可以用自己的密码打开对方的心灵密室。对了,说不定正因为如此,王越羊才如此忌讳我吧?
由于王越羊老吹嘘他跟那位一只脚已踏进文学史的作家H关系怎么好,这一次,我就故意要他带我去见见对方。王越羊果然为难了,说他这几天没空。其实他不知道我已经拜访过H。我没有给H写过评论,但我给他曾经很瞧不起的一个现代作家写了一篇,拿给他看,结果他大为惊讶,说我的文章使他对那位现代作家有了新的理解和发现,想重新读一下对方的作品。我想捉弄一下王越羊,我知道他这天吃了晚饭就去了H家里。等我敲响住在学校附近的H家的防盗门时,果然发现他已经坐在沙发上和H一起喝咖啡听交响乐了。我嘴角肯定掠过了一丝微笑,因为我看到了他脸上明显的尴尬。这时我觉得自己是猫(奇怪,我怎么会有这样的想法呢)。不过,我还是高兴得太早了。H对我很冷淡,跟上次的热情完全不同。实际上,之后我们还在其他场合见过两次面,一次没空说话,只是彼此点了点头,另一次他特地在会议的间隙找到我,说他在图书馆找到了我的几篇评论,很仔细地读了,很不错之类。但现在,他在给我开门之后就径自落在沙发里,好像我这个人根本不存在,或者说,他放进来的不是一个人而是一条狗,我也真的只能摇摇尾巴自己搬只凳子忝坐在旁。他们正在进行的话题戛然而止。我看出,H似乎对我厌恶地皱了皱眉。他对我的态度为什么忽然来了个一百八十度的大转弯?不用说,肯定是王越羊起了作用。甚至,他们刚才就是在谈我吧?我估计他已经把我以前的一些事情添油加醋告诉了H,比如我跟女校医的风流韵事,对女售货员始乱终弃,跟文具店的老板偷情,跟女学生关系暧昧(就像县城里传说的,说我把女学生的肚子搞大了之类),尤其是,我会说我进过看守所。至于什么原因,他完全可以像相关部门一样颠倒黑白,无中生有。大概他已经知道我和H见过面,便来诋毁我了。他越怕别人知道他进过看守所,便越要到处散布我进过看守所。就好像有一次我看到两个人在街上散步,一辆车忽然迎面开来,一个人便下意识地抓住另一个人把他推到了前面。
—我越来越确定,那段时间王越羊也呆在监狱里。我曾向老魏打听过,但我刚在饭桌上提起,老魏马上端起杯子来喝酒,然后好像被呛了一下,咳咳咳,然后什么都忘了。他肯定是在帮王越羊掩盖着什么。不然那次我直接问王越羊,他不会那么恼羞成怒。其实他不知道,这件事真的只能让我们更加精神相通而不是相反。我会把那首谜语童谣再念一遍,然后跟他抱头痛哭。但他显然不这样想。他就像一个人被狗咬了脚,总想用裤管遮住那难看的伤疤。哪怕别人的手碰到了裤管,他也要神经质地跳起来,然后把伤疤紧紧护住。
我盯着他的脚。他坐在H的沙发上,若无其事地翘着二郎腿,见我这么盯着,以为裤脚蹭上了什么脏东西,把脚拿下来迅疾地察看了一眼,马上把另一只脚放了上去。他在以二郎腿来显示他的优越感。他要永远在我面前保持猫的感觉。
但老鼠也可以破釜沉舟,或者叫破罐子破摔。一个人,如果不怕破摔,那就没什么可怕的了。你不是怕我提起看守所吗,那我就偏偏提起它。你告诉了H的,我也可以告诉他。于是我装作不知道王越羊跟H讲了什么,主动跟他提起我在看守所里的那段经历。
我跟H说,我很早就对监狱产生了兴趣,渴望了解它。我觉得,一个作家如果不了解他所处时代的监狱,他的人生是不完整的。至于我是怎么被关进去的,警方始终没有给我一个说法,法院也没有对我提起任何诉讼,然后就把我放了。事情就是这么滑稽,像一出荒诞剧。因为这样,县城里反而有各种风言风语。甚至有人说我跟一个女学生有不正当的关系,原因是她经常给我写信。她的老师曾经还偷偷拆开了我给她的信。不否认,那的确是我很喜欢的一个学生,我教过她一年,后来她就转到外县去了。我为什么喜欢她呢,因为她不是那种传统意义上的三好学生。她叛逆,有个性。其实即使她跟我发生什么也很正常,她已满十八周岁,有权自己作主。她家境优越,还有点娇生惯养。因为她,我觉得娇生惯养并不是贬义词。其实人类有些可贵乃至伟大的品质,就是要娇生惯养的,比如尊严,个性,还真的是要娇生惯养才养得出来的。你看,那时候狂热地投身革命的女性,大多是地主或资产阶级家庭的娇小姐。只有她们才能飞蛾扑火,不管不顾。我欣赏这种性格。因为我没有。我在偏僻贫困的农村长大,有的只是微弱,自卑,她像一团火焰,旋风般的吸引着我,把我裹夹进去。我进看守所是由于莫须有的罪名。有人想把我从县城里赶出去。坐这样的牢,我觉得光荣。有些遗憾的是,越羊兄没有跟我一起坐这样的牢,不然,我们又多了一种共同的身体和精神上的体验。我把头转向王越羊,说,以前我跟你讲过,一次在看守所里放风时,我看到有个人真像你,但那人看到我,身体一闪,再也不见踪影。后来怎么也没找到他,现在我都怀疑是不是自己的幻觉。因为那时,我们是最好的朋友,我想起你是很自然的。我内心里处于极度饥渴的状态。“兄弟二人,隔水隔山,遥望到老,永不相见。”这儿歌我在里面每听一次都眼睛湿润。在县城的时候,我们几乎无话不谈,就像我曾经在一篇文章里写的,很久以来,我觉得自己应该有个兄弟,和我一样怀着圣洁的理想和宽厚的同情心,向上伸着不屈的头颅。时而傲岸,时而悲叹;时而狂欢,时而哭泣;时而太阳一样光芒四射,时而迷途的羔羊一样孤苦无依。我们失散多年,以致完全忘记了对方,现在,一种血液深处的联系终于苏醒,我们听到了彼此的呼唤。我们应该找到对方,抱头痛哭,共同开创一条精神的路。兄弟,这个称呼是多么的感人至深!……我保存着你写给我的所有信件,而且我们把写给对方的信都用复写纸留下来了一份。我像保存文物一样保存它们。你说过,它们迟早会成为文物的,成为后人研究我们的珍贵资料……
我一口气说了这么多。我看到,王越羊的两只腿在那里来回搓动,上下交替着,像是在火上烧烤。我要让H知道他是个出卖朋友的人,是个懦夫。H一会儿盯着我,一会儿又犀利地剜了王越羊一眼,目光里有惊讶,失望,和几丝淡漠的厌弃。他独自点了一支烟,没管王越羊叉着两根手指做出的类似于求救的手势。王越羊太需要一根烟作为他的救命稻草了。我停止了讲述。说实话,看到他在浪花里挣扎沉浮,我还是不忍心。我不过是以折磨他来折磨我自己。客厅里静寂得像是要断裂。王越羊终于从茶几上的烟盒里摸出了一支烟,抖抖嗦嗦地点上了火。
跟王越羊决裂,是迟早的事情。虽然我很不情愿。导师想我继续读他的博士,但我拒绝了。他有点可怜兮兮的,以为我要投身郑教授他们,眼里露出几丝绝望的神色。我怎么会这么做呢?我安慰他,我不可能做出那样背信弃义的事情,只是我不想再读书了,我想早点工作。导师松了一口气。由于在学校地位的日趋边缘化,导师似乎也变得越来越脆弱了。实际上我想的是,我不希望跟王越羊走一样的路。好像我在抄袭他的人生似的。他早已在外面宣扬开了,说我读研完全是受他的“点拨”。说我对他亦步亦趋。再说,我也的确想早点出来工作,这点研究生补助根本不能让我摆脱生活困境。那年暑假快结束的时候,我在家里生了一场大病,大汗淋漓,一会儿发热一会儿发冷。我的身体虚弱到了极点,即使是大热天,晚上也要裹着一床旧被子。本来我是最喜欢吃稀饭的,我可以一口气吃下几大碗。以往我每次生病,母亲都煮稀饭我吃,说它补身体。但那几天,我看到稀饭无动于衷,更别说其他吃的东西了。母亲为了提高我的食欲,变着花样在稀饭里做文章,仿佛我的病可以用稀饭治好,这样我就不用看医生了。她先是在稀饭里放入南瓜和青菜之类,见我摇头,又叫父亲买了一点肉,剁碎放在里面。我还是吃不下,被我那个怎么也看不顺眼的侄子风卷残云吃掉了。他吃完了抹抹嘴,满足地盯着我,似乎很希望我一直这么病下去,他就天天有肉沫粥吃了。母亲黑下脸,因为我生病,母亲都有些讨厌我了。我也知道,她不是讨厌我,而是讨厌我的病,只是因为它生在我身上,便要不可难免地跟它一起被我母亲讨厌了。父亲只好带我去看医生。他一路搀扶着我,我也觉得自己的身体薄而轻。一片枯叶般。父亲先带我看的仍然是铁林医生。过去了这么多年,铁林医生还是老样子,好像有什么长生不老的秘诀。他看了看我的舌苔,又把了把脉,说,很可能是伤寒。他问我最近接触了那些东西,我说也没干别的,就那天看到村里人到湖边捞一种挺好吃的水菜,我也跟着去捞了几把。他一拍腿,说,那就对了,湖水里有伤寒杆菌,可以从皮肤入侵人体。看来铁林医生一直在自学,现在连杆菌的概念都知道了。他以前只知道给病人吃“末药”和打退烧针。似乎一退烧,病人就痊愈了。我这不是倒霉吗,早知这样,说什么我也不会下湖的。看来那病菌也会欺负人,那么多人下湖都没事,怎么我就有事了,可能是因为我一直在外面,抵抗力已经下降了。铁林医生给我开了氯霉素,我喝了两次,有点效果,但很快又没效果了。他建议我到县医院抽血化验,那样可以确诊到底是不是伤寒。这时我已经完全没有力气,走在暴烈的日光下居然周身发冷。在县医院里抽血化验,的确是伤寒,医生说我一定要住院治疗,接着他开了一张单子叫我去交费,我一看那个数字,额角倒忽然冒出汗来。我对父亲说,我感觉已经好多了,继续吃点药就好了。回到村子里,我叫父亲到铁林医生那里再买点氯霉素。我开始收捡行李。离开学还有一星期,我打算提前返校,虽然我以前为了节约伙食费往往要推迟一两天。我想好了,到了学校,看病就不用花钱了。上学期有个师兄,得了急性肝炎,在医院里住了好久才把病治好。他说他要是在家里得了这样的病,就只有死路一条了。我虚飘飘地爬上汽车,又转公交,上了火车。挣扎着回到学校,一头栽倒在宿舍门口,眼前发黑之际,我想终于倒在学校里了。后勤管理人员被吓坏了,他们手忙脚乱把我送到医院。我在那里整整待了半个月。我从来不知道住院是一件这么舒服的事。床铺那么厚实,有弹性。饭菜有人送来,什么都不用自己管。我食欲极好。有一种早点,油炸的糯米果子,酥脆香嫩,色泽金黄,因为它,我的夜晚充满希望。我盼望天亮,盼望那份按时送来的早点。导师和师母听说我住院了也来看望了我。导师本想给我买篮鲜花,但师母坚持给我买了许多吃的。她说我现在需要的不是鲜花而是营养。我不禁感激地望了眼师母。导师真是个书呆子,还是师母懂得我。说实话,见到他们,我有点心虚,好像我考试作了弊。虽然除了政治,其他考试我从未作弊过。临走时,他们又摸了摸我额角,我差点掉下泪来。王越羊暑假没有回县里,他也来看了我。我跟他说,县医院要我住院治疗,我没那么多钱,便提前到学校来了。我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把实话告诉他。话一出口,我就后悔了。
事后我想,可能是生病使自己变得脆弱了,下意识里有一种对我们以前友谊的依赖。但另一方面,我也没有自己想象得那么脆弱和糊涂,下意识里,我大约知道他会怎么干,便故意留一道门缝想看个究竟,心里其实多少有一些引蛇出洞的意思。果然,没多久,学校便知道了这件事,知道我把病留到学校来治,好不用花自己的钱。导师担心我要因此受批评甚至处分,我却像看到被自己扔上天去的石头终于掉到地上来了一样感到安宁。我没有冤枉王越羊。这件事我只告诉了他一个人,现在很多人都知道了,不是他泄露出去的还会是谁呢?这时学校已完全开学了,好些同学来看望了我,让王越羊没有想到的是,他们不但没有嘲笑或谴责我,反而对我产生了更为深刻的好感,这其中就包括我的师妹常虹艳。
我在昏睡中,听到一个声音,像我梦境中的那个沙哑女声。一时间我仍以为自己在梦境中,眼前又闪出那个电视画面。她的声音像烧红的烙铁摁在白棉布上冒出烟来,我忽然翻身坐起,看到常鸿雁坐在我的病床前。我疑惑地望着她,她惊喜地说了几句什么,我根本没注意她说话的内容,这时仿佛有阳光透射进来,在她的发际闪耀,她沙哑的声音像是给她镶上了一道金边。我一把抓住了她的手。
后来我才知道,常鸿雁刚经历了一次感冒。嗓子沙哑是感冒的遗留物,却在那一刻,俘获了我的心。我决定追求她。
常鸿雁是个典型的南方美女,小巧的个头,水灵灵的眼睛,再加上自小在城里长大,皮肤也细腻白皙,可以看到纤细的静脉血管。她是丁教授的研究生,丁教授跟郑教授一样,同为赵老先生的学生,不同的是,丁教授比郑教授风趣。有一次给大家上课,谈起鲁迅,丁教授忽然说道,鲁迅跟萧红到底上没上床呢?还有,鲁迅日记里频繁出现的“濯足”二字,到底是什么意思?如果仅仅是洗脚,那干吗要写进日记里去?难道他几天才洗一次脚?那他岂不是个邋遢鬼。据我所知,世界上没有一个邋遢鬼会写日记。会写日记的都是爱整洁、有条理,甚至有洁癖的人。鲁迅洗脚的频率,其实跟一个男人性生活的频率惊人地一致,甚至还略高一些。鲁迅患有肺结核,据研究,患这种病的人,都会表现出程度不一的性亢奋。所以鲁迅的洗脚,其实是暗指过性生活。教室里一片欢腾。丁教授大概是郑教授那个阵营里最诙谐活跃的一个。不,就是在整个系里也是最活跃的。系里搞什么活动,总是看到他穿着浅色衣裤黑色皮鞋,蹦蹦跳跳走在最前面。他课上得好却不爱写论文,他要是把他的论点都写成论文,肯定是很漂亮的。正如他穿着轻便时尚却不爱整洁,如果细心一点,会发现他浅色衣领上的污垢,头发也像是上了漆,纠结着黏在一起,散发着头皮屑的气味。按他的逻辑,他肯定是不会写日记了。因为论文不多,他的职称一直没评上去,还是个副教授。不过这一点似乎也很得郑教授他们喜欢。大概是有着这样不拘一格的导师,常鸿雁在日常生活中反而表现得更拘谨了,像是要拉开距离或瓜前李下地避嫌。记得刚开学时,我无意中说了一句,你就是丁教授的研究生啊,她大概是觉得我语气里有轻蔑,很不高兴。
其实我还是挺喜欢丁教授的。他的很多观点对我有启发。再说我向来就喜欢那种不循规蹈矩的人,引他们为同类。
常鸿雁不知道,有一段时间,我故意跟她套近乎,正是因为她对我不冷不热。她以一种城里女孩子的优越感,当然还有郑、丁教授门徒的眼光,居高临下地望着我。在她对我产生好感之前,她也许没有正眼看过我一次。但她越是这样,我便越要装模作样靠近她,做她的眼中钉。其实我内心里并不喜欢这种纤弱、挑剔、带些神经质的城里小姐。她父亲是他们市里的一个什么局长,母亲也是一个什么局的干部。她每次上学,都是父亲派了单位的小车送来。
我对常鸿雁产生了一点好感,是因为我听说她跟她的父母几乎决裂了。这个养尊处优的城里小姐,原来也是一个叛逆种,我不由得多看了她几眼。她父母先是在市里预先给她找了一份好工作,她不同意。他们又通过关系给她在省里找了一个对象,对方是高干家庭,自小在省军区长大,一直在贵族学校读书,而且人也很优秀,年纪轻轻,就已经是政府要害部门的正科级干部了,不管她是要留校还是去其他单位,他家都可以帮忙搞定。就是想出国(当然,最好是不要),也不是不可以考虑。可她想都没想就拒绝了。父母很生气,不知道她到底要什么。她说,我什么也不要,只要你们不要安排我的生活,从幼儿园到现在,我一直生活在你们的安排之中,我已经受够了,再这样下去我就要发疯了!父母仍然不愿放弃那个胜利在望的金龟婿,她也反抗到底,寒假都拒绝回家。我过年后返校听说了,心里不禁被触动了一下。这时她也读了我一些文章,竟然主动找我交流。一次,学校搞一个联谊活动,系里所有的研究生和博士生都参加,连王越羊也来了。那是我看到常鸿雁最热烈最放开的一次,她像个疯子似的在那里跳啊唱啊,每次转身,她的眼睛都在望着我。我以为是我的多情,便故意把自己隐藏起来。没想到,她转了一圈,没看到我,她的舞步慢了下来。她四处张望。又转了一个圈,她完全停了下来,拔开人群,找到我,说,你怎么不跳舞?我说,我不会。她说,没有谁天生会,来,我教你。我被她拉进了舞池。我踉踉跄跄的。我是真不会跳,虽然我心里其实很渴望借着跳舞的名义搂住某个异性的腰肢。她说,你的某篇文章写的真是太好了,把我想说的,不,把许多人想说的话都说了。我故意轻描淡写:那些文章都是我以前在中学教书时写的,当时很难发表,读研究生后才发表出来。它们其实没什么学术含量,只不过有一股叛逆的激情和任性。她说,对,我喜欢的就是这个!她脸色绯红,瘦弱的胸脯忽然高涨起来,吓了我一跳。她的嘴角微微上扬,充满了斗志,似乎下决心要做一件惊天动地的大事。
就是那天晚上,我发现王越羊也在追求常鸿雁。或者说,他之所以参加这样的聚会,就为了追她而来。也许他一直在追她,只是我不知道。常鸿雁读本科时,是学校文学社的副社长,而他已经研究生在读,经常被邀请到文学社去指导。她读研后,也经常参加郑教授他们的课题会。王越羊有的是时间和机会。后来我才知道,当我有了点名气,他也没在常鸿雁他们面前少讲我,当然都不是什么好话。他吹嘘他是我的精神导师,我是他忠实的跟随者,早在县城时,他每次发言,我都像个傻瓜一样崇拜地望着他。后来他就大肆散布我跟女人们的关系,甚至说我把女学生的肚子搞大了并因此坐了牢。但王越羊聪明反被聪明误。他不懂心理学,或者说,不懂常鸿雁的心理。他越这样抹黑我,就越激起了她的好奇心,以至到图书馆找我的文章读。王越羊的穷追猛打和对我的诋毁,只会激起她的逆反心理。她读了我的文章,对我心服口服。我不知道,她要借着这个晚会,对王越羊致命一击,好彻底摆脱他的纠缠。我也不知道,王越羊早已找到孙教授,表达了他对常鸿雁的爱意,希望孙教授能帮忙玉成其事。孙教授摸着王越羊带去的两瓶烧酒,高兴地点头:好,好。
就这样,我也稀里糊涂成了她手里的一粒石子,任凭她抓着朝王越羊掷去。王越羊被击中了,捂着伤处负痛而逃。常鸿雁哈哈大笑。没想到她有如此淘气的一面。尤其让我喜出望外的是,喝了两杯碳酸饮料,她的嗓子又沙哑起来。我盯着她嘴角。我猜想,那天晚上,我看着她的目光一定很迷离。
我跟常鸿雁的关系肯定让王越羊很恼火。大约在他看来,常鸿雁是他的嫡系师妹,她跟其他任何人谈恋爱都行,就是不能跟我这样师出旁门的人,何况他一直在追她。他甚至散布谣言说她已经跟他怎么样怎么样了。这一招对别人也许有效,但对我一点用处都没有。他大概忘了,那时县中有个女老师很漂亮,被一个混混看上了,对她穷追猛打,并到处说他已经把她睡了,扬言谁要是再追她,他就不客气。这样,别人都望而却步了。王越羊对这类人是很痛恨的,没想到他自己现在也成了这样的人。我对常鸿雁说,王越羊到处散布谣言,说你跟他睡了觉。她气得要去找他问个明白,我说,这种事,闹大了让别人看笑话,我不想你成为这个笑话的一部分。她说,那好,我们就给点颜色他瞧瞧。这时,我们坐在凉亭里,上面有紫藤花架。这是校园里有名的爱情角,月上柳梢,什么地方隐隐传来男女声二重唱《莫斯科郊外的晚上》。以前我经过这里,都是匆匆而过,受不了本科生的卿卿我我,很多女生都大胆地坐在男生腿上。当然,据说事情绝不这样简单,还有更深一层的内容。常鸿雁很快让我领略到了这一点。她把裙子撩起来,勇敢地往我身上一坐。于是我第一次知道裙子的作用丝毫不亚于青纱帐。
我想起了芭蕾舞演员,说,你的裙子真像一把阳伞。
她咬着我耳朵说,那是因为有你这个伞骨。
回到宿舍,我才知道她出了血。
我忽然怜惜起来。看她说得那么放荡,故意装得那么老练。不愧是学中文的,总是修辞大于一切。
我想,真得感谢王越羊,她要给他颜色,我却得到了果实。
后来我自己也真假难分,不知道自己是真的爱常鸿雁,还是爱常鸿雁给我带来的胜利的快感。但不管怎么说,她在客观上使我与王越羊之间的裂痕越来越深仄了。当然,这也是我现在乐于看到的。做不了朋友,就干脆做敌人,没什么大不了。
这时我正读一些历史方面的书籍。有人说,我的文章里举的例子无非是那么几个,比如尼采五十一岁的时候走出杜林的旅馆,看到一匹被鞭打的马,便走上前抱住马头痛哭。十二月党人和他们的妻子。托尔斯泰在八十二岁的高龄寒夜毅然出走。当然,还有华伦夫人和卢梭。诸如此类,乍一看热血沸腾,看多了就感觉到作者的贫乏了。这个意见让我惊出一身冷汗。我想的确是这样。我必须要补上学养方面的欠缺。我现在的文章不是凭知识和见识而是凭激情写出来的,虽然容易打动人,但缺乏严密的逻辑,很多时候也显得偏颇。也许,我本质上并不适合做学术。我仍要做一个诗人或作家。但是我也知道,做学术对我的文学创作也是很有好处的,不但容易发表,也更容易引起关注。一个外省出版社已经决定出版我的一本诗集。他们说这本诗集很可能在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之间找到一个相当好的平衡点。不,简而言之,就是它能使出版社赚钱。对此,我却是悲观的。一个人只有在悲观的状态下才能保持冷静。
导师建议我不妨读点地方志。最近他终于决定做些地方作家的研究工作。我知道,他仍然保持着他的学术独立。郑教授他们重视当代中国作家的研究,但从不重视本地当代作家的研究。导师说,我从事这方面的研究,并不是说本地作家写得怎么好,而是希望通过对本地各种文化资源的研究,来分析他们为什么写得不好,或许这样的研究更有意义。我很赞同导师的想法,他这个角度选得很好。于是我不但读起了地方志,更读了许多中国史。中国人很容易对历史产生兴趣,因为我们还远没有从历史的深井里走出去,哪怕打一个哈欠也会有共鸣。我们的历史就是这样,看通史,看教科书,里面的人物无比伟大,看野史,看细史,却会发现里面全是黑暗。主子再凶恶,其实也不到奴才的凶恶的一半。我们这个省就是一个奴性和阴谋过分发达的省份。史书上的很多阴谋或所谓的阳谋事件都是在这里发生的。比如一个一把手为了搞掉他看不顺眼的二把手,竟然在全村发动了一次大械斗,导致全村三分之一的人死亡,还有一部分人死于饥饿(当时的马路消息却说他们是在吃肉比赛时撑死的)。一个卖花圈的希望多卖出几个花圈,竟然挑唆镇上的人相互斗殴。每个人对当官的深恶痛绝,但每个人又都希望自己或自己的孩子去当官。至于诬陷告密之类,那更是家常便饭。一个地方官上任伊始,发誓要把那些热衷于此的部下一个个清理出去,结果,后来“团结”在他周围的,一个个都是此中的高手。
看了历史,我的心态就平和多了。我也有点理解王越羊为什么这么对我了。历史总离不开那两个字:重复。即使历史是个任人打扮的小姑母亲,恐怕也会对这样的重复厌烦得歇斯底里大喊大叫的。如果她没有喊叫,就说明她也病入膏肓了。现实就是这样令人悲哀,一个小姑母亲,刚来到世间,就病入膏肓。就像我曾经在报纸上看到的一种病症,一个小孩刚生下来就像个老头一样满脸皱纹,饱经沧桑。看看历史上,那么多开国皇帝,跟他的开国元勋们原本称兄道弟,但进了京城坐了龙塌,就一定要分出个尊卑和高低来。然而换一个朝代大家又都好了伤疤忘了痛,一个个继续飞蛾扑火。我猜想,我跟王越羊的问题就出在这里,不管我跟他当初怎么声息相通,但他先进省城就像当了皇帝,怕我把他的位子夺了去,便处处提防我,诋毁我,直至,让我从这个地方滚蛋。没想到,我们小老百姓身上的病症,却在皇帝那里找到了答案。
的确,他的意思就是要我从省城滚蛋,就像当初县城里那帮家伙要我滚蛋一样—想到这里,我不禁悲从中来。像王越羊那样留校,不是我能搞成的。我导师周教授的学生,没有一个能留校,那基本上是赵老先生及其门徒们的特权。但我到省城的一所师范学院去投了简历,导师也给我打了招呼。他跟那里一个领导在一起开过几次会,关系还不错。当然,对他的说法我也是有保留的,在导师看来,似乎什么人对他都不错。有时候我都听得不耐烦,恨不得呛他一句:既然谁都对你这么好,那你处处受排挤,岂不是你自己错了?我以前暗地里对他的那点憎恨又翻腾着冒了起来。为了保险起见,我还去找过那个人,他叫宗治先,在团省委主办的一家青年杂志上发表过很多文章,都是关于励志和实用类的。我就跟他从这些文章谈起,说他的文章对青年人的成长多么有益,据说有的读者一直从高中读到了大学。这些是我从一个在那家杂志社当编辑的朋友那里打听来的。宗的文章的确不乏读者,但朋友说起他却没什么好话,一个字:烂。文章烂,人也烂,连牙齿都是烂的。我坐在他办公室里,看着他的那口烂牙在不停地给他说的话打标点。不用说,很多时候都打错了。明明是逗号他要打个句号,明明是句号他却半天合不拢嘴巴。我用塑料袋拎了两瓶罐头给他。我把罐头放在他办公桌旁边。他满怀期望地瞥了一眼,又继续他的长篇大论。他说知识分子就是要放下臭架子,就像狗咬着一块石头,既然吞不下去就不如早点吐出来。我想导师说跟他关系好真的是一厢情愿。他看了眼罐头,脸上的神情立时复杂起来,不过他大概是想起我是周教授的学生,便又释然了。我很明白,像周教授这样的人,别人不可能真心把他当一回事的,不会重视也不会提防,这样,别人反倒愿意有他这么一个朋友了。他就像一个老摆设,没什么实用价值,也卖不了大钱,但放在那里是极好的摆设。估计宗校长希望他们学校也有这么一个摆设,他转而满脸高兴地接受了那两瓶罐头。在我们乡下,一个人只有生病了才吃罐头,而且每每一吃罐头就好了。那位当编辑的朋友说我不懂世情,至少也应该买条烟什么的。我没应答。其实我是仔细想过了的,我就是要给他留下一个不懂世情的印象,这样才更显出我的价值。像他这样的人,哪在乎一条烟一瓶酒,他要的是古董,要的是摆设。告别时宗校长亲自把我送到校门口,紧握着我的手说,你是我们今年重点引进的人才,而且你出身低微,没有任何背景,到时候请报纸和电视台来好好宣传一下,等你一毕业,学校人事处就会去调你的档案。
就在我以为事情已经铁定了的时候,宗校长打了个电话给我导师,说因为某种原因,他们决定不调进我,请我重找接收单位。导师把话转给我,我脑袋里嗡的一声,马上想到,很可能是王越羊搞的鬼。我热血上涌,去找宗校长。虽是初秋,秋老虎横行,但我却感觉满目萧然,脊背发冷。像是伤寒复发。我问宗校长究竟是怎么回事,他说,很抱歉,我们学校从未招过有刑事记录的人,当然,学校也有不少教师坐过牢,但那是文革时期的冤假错案。我说,我那也是错案,司法机关一直没给我个说法,我稀里糊涂被关进去,又稀里糊涂被放出来了。他说,往往是模糊不清的事情更复杂,不管怎么说,你在那里面呆过是事实,既然是这样,请原谅,我也爱莫能助了,虽然你文章比我写得好,我们学校很希望调进你这么一个大才子。
我悚然一惊。现在不用怀疑了,除了王越羊,还会有谁知道我既进过看守所,又臧否过宗校长的文章呢。那次青年刊物的编辑朋友请我和王越羊还有其他几个人吃饭,我本不想去,但经不住对方再三恳请。他不了解我跟王越羊现在的微妙关系,而我也不好明说。席间有人说起宗治先,说他的文章怎么差,而现在这种文风反而很吃香之类,王越羊更是噼里啪啦把它们说得一无是处。我在指出它们的致命缺陷时,还客观地说了几个优点,没想到,倒成了王越羊到宗治先面前告我黑状的证据—当然,即使我什么也没说,王越羊照样可以罗列出我的许多“罪证”。
常鸿雁在省社科院一个研究所找到了工作。所以不管怎么样,我也要在省城留下来。经过种种曲折,我的档案总算在郊区的一所专科学校落了脚。我在心里对王越羊说,你不是要我走吗,我偏不走。
4
有些事情是阴差阳错的。比如王越羊千方百计阻挠我留在省城,结果我还是留了下来。比如按道理,我这样的人说不定早已进入了相关部门的黑名单,可我居然还被一所广播电视性质的学校录用了。虽然是一所专科学校,但由于归省里的要害部门直管,学校的设施和教职工的待遇还是很不错的。主管媒体的领导,都在学校兼了职务,全省广播电视系统的编辑记者播音员包括负责器材方面的技术人员都会定期或不定期地来学习和培训。
我以前听老安说过,省里对意识形态这一块抓得很严,据说相关部门专门请了一帮干过校对的老头子,把省内一些已经成名或刚冒出来的比较有影响的作家的作品都搜集起来逐句解读,发现可疑迹象便做上记号上报。似乎是怕别人说他们不卖力,他们充分发挥校对人员的劳动积极性。听那个做编辑的朋友说,他们主编希望他们把稿子改得血流成河,不然就是没花功夫,因此,他每发现一个错别字便如获至宝,恨不得对作者表示感谢。这真是一种奇怪的逻辑。那几个老头大概也是这么来完成相关部门交给他们的光荣任务。只不过,他们不可能对我表示感谢,我只是他们用以邀功的猎物。
老安断断续续地给我来过几封信,说他在国外生活的苦闷。这让我有点意外。我也接触过几个出过国的人,他们都是吹嘘国外怎么好,听他们的口气,好像国内的人都生活在猪圈里。据说有个人好不容易出了一趟国,回来像得了抑郁症,躺在床上不愿起来,浑身一点力气都没有,好像从天上掉到了人间。他老婆吓坏了,抓住他的手哭了起来,后来许多亲朋好友来劝,他才慢慢起床,有如蜕了一层皮或生了一场大病,而且落下了后遗症,出门看哪里都是灰尘,听哪里都是噪音,看谁都不顺眼。
老安说,像他这种成长背景的人,忽然换一种生活环境,心理上是很不适应的。那时候身处逆境,似乎处处是敌人,也时时充满斗志,到了国外,敌人一个也没有了,真他妈的让人受不了,浑身的劲没处使。他终于明白,敌人对我们这些人来说是多么重要,堪比于食物和水。为此他叫人从国内给他寄来一本毛主席语录,对方大为惊讶,不知他怎么读起这本书来。老安说,说起来你不相信,那段时间我天天读毛语录,以培养对美帝国主义的仇恨。我故意不遵守交通规则,在图书馆大声喧哗,半夜高唱中文歌曲,我甚至骗了一个美国人的钱包。但让我生气的是,他们居然无动于衷,连一个鄙视的眼神都没有。似乎我不过是一粒灰尘,而且不带病毒不带菌,根本威胁不到他们的快乐和健康。或者,干脆打电话报警,让警察来找我,自己懒得动手—不过也好,他们终于露出美帝国主义的真面目了,那就是,自己不出面,躲在背后搞名堂—不然怎么叫纸老虎?我如临大敌,从床上一跃而起,敏捷地闪到门背后。警察还在敲门,警车在楼下怪叫,气氛一下子上来了。我把屋子当战壕,躲在里面就是不出来。我知道他们不会像中国的警察那样破门而入,但他们的出警,本身就证明了我存在的价值。敬爱的众邻居,不是不让我喧哗骚扰你们吗,那好,现在是警察在骚扰你们,不要怪我。在美国,我的诡计总是很容易得逞。他们万万没想到我是让警察帮我达到骚扰的目的,即使最终被带走也在所不惜,反正他们也不敢对我怎么样,他们不是标榜自由和人权吗?你不知道,到了美国,我最讨厌的就是这两个词,因为它们,往往让我到手的敌人又打了水漂。我希望警察用鞭子揍我一顿,或者把电老虎什么的都用上一遍,可他们对我说了一通鸟语,就把我放掉了,真气人,我的民族情感怎么也升不起来。没办法,我只好继续制造邻里矛盾,就像一个搞医学研究的朋友天天在实验室培养细菌,虽然他们一个个看上去那么和善友好彬彬有礼。我既对他们视而不见,又缠着他们说个没完。我把垃圾袋扔在他们门口,还故意把有中文的东西露在外面,或者偷偷把他们车胎里的气放掉(其实他们很快就知道了是我)。要使别人成为你的敌人很容易,那就是,你主动成为他们的敌人。出国前听说有个中国人到美国之后,看到美国人对他太好,他便跑到对方家的客厅里拉了一泡屎,当时觉得很不可思议,现在我完全理解了。我也经常有类似的冲动。如果不是可恶的理智在拦着我,我也要到他们家的客厅里去拉屎撒尿。气人的是我老婆,她根本不理解我,往往让我的努力半途而废。对了,她不就是一个美国鬼子么?还有我儿子,一个半人半兽的家伙(我在心里就是这么叫他的)。原来,敌人就在我身边!而且我简直被敌人包围了!你看啊,老婆上班后,我就要像个保姆一样带孩子,哄他高兴。给他喂牛奶,洗尿布。他要闹了我就得想办法不让他闹,不然就有人来剥夺我的监护权。每当这时我都觉得他是故意闹的,不让我读书写字(不是写字母!)。他一边哭闹一边拿眼睛觑我,我盯着他看,心想这是我儿子吗?我发现一个很奇怪的事情,中国人跟美国人生的孩子,大多不像中国人而像外国人。好像中国人的染色体被外国人打败了。想到这里,我就在他屁股上狠狠拍了一巴掌。让他们来剥夺我的监护权好了,我不要这个狗鸡巴权利总行了吧,既然有我的血统,我就要按中国人教育孩子的方法教育他,把他打出原形来!别说打屁股,将来我还要扇他耳光,拎他耳朵,踢他,揍他,踹他。我是他父亲不是他保姆!老婆跟我吵。吵就吵。这又不是我跟她来美国后的第一次吵架。每次吵架,我好像在她眼里成了劣等人种,而且那个小杂种也拿眼瞪着我。他们在朝我步步紧逼,于是,我一下子有了两个敌人!我感觉自己站在民族的前沿,我的脚下就是国境线。这个发现让我欣喜若狂。真的,我以前怎么就没想到!别过来!我端着一挺机枪似的朝他们吼道。他们置若罔闻,已经跨过了国界。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若犯我我必犯人。我猛扑过去揪住老婆的头发,狠狠揍她。别看她个子比我高,打架可不是我的对手。在农村插队那会儿,我还跟人学过几下拳脚呢。本来,我找她也无非是对外国女人有一种好奇心,好像一个人读多了中国小说就想读读外国小说一样。当然,还有一个原因是,如果不是她,我来不了美国。我利用她摆脱了国内那个环境。但已经有很久,我不愿认真看她一眼了—除非在吵架的时候,我用眼瞪着她。这时我看到她皮肤是那么粗糙,毛孔是那么大,像在福尔马林里浸泡了似的,散发着一股怪味(其实就是洋人特有的膻味),难怪她那么爱香水,明天我得把她的香水藏起来,让她不敢出门。现在我天天找法子跟她吵架,其乐无穷。不是说与天斗与地斗与人斗其乐无穷么?我一向讨厌的那些话语,现在成了我的理论装备,我的口头禅。找到了敌人,我才能在美国生活下去,不然恐怕要变疯了。
老安并没有问我的学业怎么样,让我有点失落。仿佛这是一件根本不重要的事情。他也没交代他是怎么知道我的新地址的。当然这个不难。老安也是赵老先生的学生,可以说是赵老先生的关门弟子,跟郑教授也是师兄弟的关系。但他们似乎都没有谈及过彼此,好像一点关系都没有。我听说过他们的一些事情。本来,老安是完全可以留在学校的,然后是副教授、教授一路升上去。但他总觉得学校这个池子太小,而且言语间对郑教授他们做人和做学问的方式也颇有些瞧不起。他们年相若,只是郑教授直接考上了这所大学,接着又读研,成了师兄,而老安走了弯路,迟到了几年,成了师弟。郑教授无论是读书还是做学问都很认真,只是似乎不怎么能得到女人的喜欢,三十来岁了还是单身,到了晚上不免像热锅上的蚂蚁,追女同事不成,才跟一个满脸雀斑的银行职员结了婚。而老安的女人缘一向不错,不但跟学姐学妹,甚至跟本科生也打得火热。跟省城的几个女作家更是多有往来。当时学校像很多有名的高校一样,也招了一个作家班,老安老是往女生宿舍跑,找那些女作家聊天。有一次,见一个正在全国文坛冉冉升起的女作家还睡眼惺忪赖在床上,也不避讳,径直闯了进去,引得对方尖叫,不过转而又欢呼起来。老安就坐在床边跟女作家聊文学,手舞足蹈时免不了把手搭在对方的裸肩上。听说郑教授借写评论为由,私下里几次约那位女作家吃饭或喝茶,都被拒绝了,老安就想搞个恶作剧,冒充她往郑教授的信箱里塞了个纸条,答应跟郑教授在学校旁边的一个西餐馆见面,请教文学创作的若干问题云云。郑教授欣喜若狂,早早从家里溜出来,到西餐馆点了单。谁知等了半天,眼睛和脖子都酸胀了,还不见那女作家的影子。这时,老安却搂着一个本科女生的腰坐在西餐馆的角落里,一边谈着文学与人生,一边瞄着郑教授从座位上不断挺起又折起来的脖子。本来他完全没必要暴露自己,但他生怕战场没人打扫战利品没人缴获似的,拉着本科女生的手从郑教授面前走过,说,怎么一个人啊?这时郑教授正在憋着气吃第二份西餐,拿着刀叉,红脸涨颈的,好像要跟全世界决斗。他立刻断定很可能是老安搞的鬼。但这件事他又不好跟人说,只好吃了个哑巴亏闷在肚子里。不过他要报复老安也太容易了。他到赵老先生面前装作无心的样子讲他在外面听到了一些流言,老头子见他欲言又止,便越发要追个究竟,他才既气愤又很不情愿似的说,老安在外面到处说赵老先生那一套已经过时了,早该跟他的人一起进入坟墓了。这比孙教授偷走了绝版藏书更让赵老先生痛心,他两手颤抖。人性的弱点就是这样,哪怕他曾经多么伟大,在弱点面前一样显得渺小,身不由己。即使他的观点和著作真的过时了,他也不肯承认。赵老先生震怒,几乎要把老安逐出师门。后来老安便毫不留恋地出国了。
老安说,如果他回去,那姓郑的还不要笑掉大牙。所以他就是发疯,也要疯在美国,至少也可作为一个受美帝国主义压迫的牺牲品而存在。而回去就成了个笑话,笑话是没有任何悲剧性和价值的。老安就是这样的人,哪怕被人家敲掉了大牙,但看上去还是一副乐呵呵的样子。他现在做的最多的事情就是把海外的华裔作家(尤其是女作家)介绍给国内的一些刊物,再把国内的一些作家的作品介绍到海外。而且也有几个作家正在他的“运输”途中茁壮成长。
我本来想跟老安谈谈自己跟王越羊现在的关系,又一想,觉得没意思。其实,到了广电大学上班后,我跟王越羊也一起参加过几次会议。让我哭笑不得的是,那些不知情的主办方还特意把我们安排在一起。起初我一口拒绝了对方的邀请,但后来,我改变了态度。参加那样的会议有红包可拿(差不多有我半个月的工资),我不去,说不定正中王越羊下怀。凭什么他几句胡言乱语可拿钱我就不能?无论从哪方面说我都是应该去的。再说,我去了,王越羊的胡言乱语肯定会收敛一点,不然,我就抱着膀子冷冷一笑。常鸿雁也希望我别浪费这样的机会。我们的收入并不高,至今还没想好什么时候生孩子。
于是我便带着一种恶作剧的心理去参加会议了。我想看看王越羊到底是怎样胡言乱语的,想看看王越羊在说那些话的时候会不会脸红。我觉得,作为省城的新锐评论家之一,王越羊正在把自己好不容易竖起来的招牌慢慢砸掉。没有选择、没有原则地吹捧。无论是什么样的作品,到了王越羊那里,便成了“扛鼎之作”或“里程碑”。跟当初小县城的“捧杀”不同的是,现在人家出了钱。出的钱越多,“力作”也便越有“力”。看着王越羊越来越光的脑袋和越来越胖的脸,我觉得他真的堕落了。我就这样一边看着王越羊往下坠落一边不动声色地抱着两臂等着话筒来到我面前。
我不能像王越羊那样作践自己了。就是拿了人家的钱,也不能只说好听的。我严厉地批评起作品来。我一字一句,语速缓慢,听的人屏住呼吸。像是在唱反调,我把那部作品说得一无是处,作者如坐针毡像是接受审判。我颇感快意。别人虽然嘴上不说什么,但心里肯定会把我和王越羊做一个比较的。一次散会后,主持人跟我说,马老师,非常感谢您来,您的发言太精彩了,和王老师也配合得非常好,既鼓励了作者的创作积极性,也指出了其不足之处,对他日后的创作将产生重要的指导作用。原来,对方竟以为我是事先和王越羊商量好了的。是一出双簧。这让我很生气。下次再碰上这样的会,我就先把话筒抢过来把想说的都说了。全场静寂。主持人手忙脚乱,额角沁出汗珠,拿眼望着王越羊。王越羊已经准备好的那一套完全用不上了,他只好装聋作哑,或者干脆起身去了洗手间。时间长了,大家说我是个酷评家。这个词似褒实贬。我想,以后可能没人请我开这样的会了。谁愿意花钱请人来骂自己呢,除非他有毛病。但事实是,来请我参加会议的人更多了。有时候时间有冲突,他们还要调整。好像他们在排着队等我骂,我骂得越厉害他们越高兴,越以为我瞧得起他们。若我说得四平八稳,他们反而以为我敷衍了事,根本瞧不起作者和作品。这感觉似曾相识。时间长了,我和王越羊的角色似乎就这样被固定了下来,一个唱红脸一个唱黑脸。如果一个唱了黑脸另一个也唱了黑脸,那不但别人觉得哪儿不对头,就是我们自己也觉得不对头了,结果还是各就各位。我们看起来是在针锋相对,互相拆台,其实是水乳交融,密切合作啊。不知不觉间,我们彼此缺一不可了。有几次,我铁了心把会议拒绝了,没想到那几次王越羊也没有去。难道我们还有心理感应吗,就像那时候我们能猜到对方会在下一封信里说什么,或知道某一个问题对方会怎么说。我不禁有些感动起来。
没多久,有一件事又使我们不得不短暂地联系了起来。那天,我在办公室忽然接到王越羊的电话(我们已经很久没互通电话了)。王越羊叫了一声我的名字,停顿了一下,说,曾敏涛自杀了,卧轨。
话筒差点掉了下来。我问,怎么回事?
王越羊说,老魏一早打的电话,说是几天前的事。
我吼道,他又不是海子,他以为他是海子吗?!
话一出口,我觉得自己有点失态。
王越羊说,晚上有空么,找个地方坐坐。
我说,好吧。
下班前,我打了个电话给常鸿雁,把事情讲了。
我跟王越羊在一家咖啡馆见了面。彼此点了点头,面对面坐下来。他开始抽烟。我则闻着烟。我深深地吸了一口。有一段时间,我喜欢闻他的烟味。后来,我又很讨厌他的烟味。
曾敏涛研究生毕业后,分配到一所政教学院。曾敏涛是天生会考试的人,能考进北京的名校,毕业后又顺顺当当成了大学教师,这让他父母很有面子。刚到北京时,他跟我和王越羊还有联系,后来联系越来越少了。有一次,他在信里跟我说,记得你有一套《马克思恩格斯选集》,不知你读过没有,你应该好好读读的。译本的语言很好,你知道是谁翻译的吗?就是大名鼎鼎的钱钟书老先生。
接到曾敏涛卧轨的噩耗,他父亲坐在那里发呆。夫妻俩不知道儿子为什么要这么做。他们对儿子在北京的精神状况一无所知。期间老曾还去北京探望过他。儿子说,要是妈妈一起来就好了。老曾说,你反正已经在北京工作了,你妈什么时候来都可以。他说儿子听了,没做声。他问儿子谈没谈恋爱,儿子说,还早。他说,不早了,你已经二十八了。儿子说,谈恋爱太麻烦。他以为儿子还没找到合适的对象,或者刚结束某一段恋情,便没再说什么。没有人会认为他儿子找对象是个问题。那晚,儿子跟他抵足而眠。半夜,他忽然听到儿子哭了起来,大吃一惊,赶紧拉亮电灯,发现儿子仍然睡着。儿子呼吸均匀,脸庞红润。他不敢叫醒儿子,又怕他再做恶梦,便一直守着,好及时帮到他。第二天吃了早饭,他才问儿子,昨晚是不是做恶梦了?老家的风俗是,早上没吃东西前是不许说梦啊什么的。儿子说没有。他说,我听到你在梦里哭。儿子说没有啊,我没有做梦,也没有哭。他说我明明听到了,就像你小时候在动物园看到了一条大蟒蛇,晚上便在梦里哭醒过来。过了一会儿,他说,你工作是不是很累?儿子说,不累,他每天就是上上课,脑子都不要怎么用,用了反而还不好。他说,你以前就是脑子用的太多,现在也该休息休息了。儿子说,其实脑子是不能休息的,一休息就不是脑子了。他并不认同儿子的话,但也没有反驳。他换了个话题,或者说,换了个角度,说,你还是要找个对象,小时候总要抱着个什么才睡得着,有时是抱着枕头,有时是抱着电筒,有时是抱着本书,实在没什么可抱,就抱着自己,两手交叉紧抱在胸前,好像心脏时刻面临着外界的入侵。从那时起,你妈妈就有意在你床上多放一只枕头。其实你是缺个女人,要是抱着个女人,就什么问题都解决了。儿子说,又不是没抱过,有什么好,那样更没有安全感了。他听到前一句,心里高兴,听到后一句,心又打鼓,问,这是为何?儿子说,就好像一个圆,以前我总认为圆越大越好,逻辑学上似乎也是这么说的,外延和内涵是反比例关系。但后来我仔细一想发现并不是那么回事,圆越大,它的周长也越大,那么它要护卫的东西也越多。这样,还不如一个小圆那样抱残守缺,固步自封来得安全,固然渺小,但也安宁,不容易被击破。找老婆,生孩子,不就是让那个圆更大吗?他说,这算什么事,等你生了孩子,就叫你妈来帮你们带。儿子说,不行,决不能让妈来北京。他听了,不禁有点不高兴。莫非是嫌你妈文化低?可她在县里,大小也是个干部。儿子大概是意识到他误解了他的话,便说,我不能把妈也弄进这个圆里来。他说,究竟是怎么回事?儿啊,你在这里到底过得好不好?要是不好,我去找人,让你到离家近的地方去工作。儿子说,哪里都一样,没什么区别的。他盯着儿子,恍惚间见儿子真的被一个圆圈套住,它忽大忽小,银光闪闪。像儿子小时候戴过的项圈。有一次,儿子想把它取下来,外婆不让,儿子用力扯着,把颈下扯出了淡紫色的印痕。他下班时,儿子满脸是泪,还在那里哭着。大家不明白一只小小的项圈怎么会让孩子那么难受,好像不让他呼吸似的。第二天晚上,他支撑不住,很早就睡了。他梦见儿子还戴着那项圈,他想把它解开,谁知越用力,它反而箍得越紧。像一个扣,眼看它就要在儿子颈部消失。他大叫起来。奇怪,他很久没做过恶梦了,怎么到了北京,就开始做恶梦了呢。天快亮了,一股寒气直插肺腑。他发现窗子开着,吓了一跳,忙叫醒儿子,说是不是小偷进来了。儿子说,窗子是他打开的。他说这么冷,干吗打开窗子?外面都零下十几度了。刚下火车时,儿子说北京零下十几度了他怎么也不相信。后来他摸到衣服上的扣子才吓了一跳,那扣子是铜的,冰得发烫。儿子说,北方的冷和南方的冷不一样,南方的冷是湿冷,冷到骨头缝里,北方的冷是干冷,乍一看不显得冷,但很快眼泪鼻涕就来了。北方,连雪看上去都是脏的。南方的冷让人清醒,北方的冷却让人窒息。儿子说,他形成了习惯,不开窗子,就喘不过气来。虚假的暖气,儿子说,他喜欢看冷气扫荡,把虚假的暖气赶走。儿子住的这栋楼,又破又旧,但儿子说,这里住过很多大名鼎鼎的人物。儿子领着他一路从楼道里走过,就是大白天,也暗沉沉的。长长的走廊两边居然没有一扇窗户,门上方的气窗都被堵死了。儿子说,这层楼曾经住过谁,谁。他吓了一跳,那可都是在历史书上出现过的名字。儿子说,谁谁就是在这间屋子里上吊的,谁谁就是从那里跳了楼,谁谁就是这哪间屋子里写下了哪一篇文章。他心中既骄傲又有寒气。后来他还是劝儿子想办法搬到对面的新楼里去,儿子说,那要申请,很麻烦,再说,我已经也习惯了,住这里就像住在历史书里,我喜欢历史。那天下午,儿子不能陪他,要去开会。回来,儿子倒在椅子上,说,没有比开会更累的事情了。他说,开会还不容易么,你用耳朵听就行了。儿子说,问题就出在耳朵上,人要是没耳朵多好,听说公安机关审犯人就是这样,一天24小时不让人睡觉,审问的人轮流上阵,问这问那,像高音喇叭一直在耳边响。到最后,你很感谢他们给你一个招供的机会,就像每次开会,当主持会议的领导宣布散会,我都要对他感恩戴德了—的确,每次开会,我都觉得自己是个犯人,不知道自己犯了什么罪。每次开完会,我都想找人吵架,想犯罪。他很不理解。他大半辈子不知开过多少会,虽然有时候坐着也难受,但跟工人农民比起来,不知要轻松多少倍。他猜想,这是儿子没吃苦的缘故,他的生活一直太顺利了。就说以前,到省城医院去看那个病,要是被老家的人知道了,还不笑掉了大牙?这种病,本身就是一种闲出来的病。当初儿子考上了这个专业的研究生,他很高兴,心想儿子终于走上正道了。没想到儿子还是这样。他要找校领导谈谈,看能不能给儿子派点其他的事情做做,比如干干后勤什么的。他先试探了一下儿子,儿子说,你想得美啊,你以为是在你们单位么,现在大学里干后勤的比老教授们神气多了,普通老师更不在他们眼里,你抢得了他们的饭碗?除非去当清洁工。他当然不可能让儿子干这个,但他计划好了,到了暑假,他就要带儿子到老家去参加农业劳动,保证能治好儿子的胡思乱想。有时候,他望着儿子迷茫的眼神,说,涛儿,你在想什么呢?谁知儿子忽然一个激灵,显得很不高兴。他不知道儿子为什么会这样,这时儿子有点陌生,有点反复无常。但他还是以父亲的慈爱和耐心劝导儿子,希望打开儿子的心结,而且看起来真有了效果。儿子望着他,眼睛里有泪光在闪。这是他熟悉的儿子。他不禁鼻子一酸,好在他及时控制了。但儿子的回答仍让他摸不着头脑。儿子说,在办公室,也经常有人无端问我,你在想什么?我不喜欢别人这样问我,也害怕别人这样问我。我想什么跟他有关系吗?难道他们连我想什么也要管吗?我要是跟他们说实话,就对不住自己,我要是跟他们说假话,又对不起他们。你说,我该怎么办呢?
老曾跟老魏说,我就不懂,你说这有什么?我在家里,要是吃饭时走了神,他妈妈就会问我,又在想什么呢?在单位上,我要是看到哪个下属漫不经心,我也会问他,你到底在想什么呢?这不很正常吗?我怀疑是北京的蟑螂把儿子弄出毛病来了。没到北京,我不知道北京的蟑螂有那么多—其实我以前也去过,只不过住的是宾馆。儿子带着我到了宿舍,把行李一放就打开水去了。我坐在那里,忽然听到一阵什么动静,我头皮发麻,总感觉屋子里还有人。我起身察看。房间是很小的套间,进门是卫生间,没有窗子,儿子洗好的衣服就挂在里面。肯定是晒不到阳光的。儿子以前在电话里说过,北京有一点很好,洗好的衣服根本不用晒,哪怕不拧水,也会很快晾干。房间里乱糟糟的。我觉得儿子以前那爱整洁的习惯好像没有了。我很快找到了那沙沙声的源头,似乎在窗子下面的木格子里。我猛地拉开窗帘,看到一堆闪亮的甲壳在仓皇逃窜。我吃了一惊。我从未见过如此多的蟑螂,惊心动魄,身上不由得起了鸡皮疙瘩。怎么会有这么多的蟑螂呢?等儿子回来了,他问。儿子说,大概是有暖气,蟑螂最喜欢躲在暖气片里。看儿子若无其事的样子,我不知道是好还是不好。后来我发现蟑螂不仅仅躲在暖气片里。我拿起桌上的茶杯,指尖也碰到了蟑螂,准备换上儿子递来的拖鞋,里面也跑出一只蟑螂来。后来儿子开了电视,那种还有其他人的感觉又出现了。我猛一回头,果然看到一只蟑螂,它趴在那里,聚精会神,也像是在看电视。我站起来,想打死它,却差点把桌上的茶杯打翻。儿子看了看我,说,不用打,打死的蟑螂会吸引更多的蟑螂。听他这么说,我有点难受。他以前是个有洁癖的人,总是不停地洗手,在家里最爱做的事是抹桌子,拖地板,写字的时候,不停地吹着稿纸和手,怎么现在一点也不讲卫生了呢?他现在被子也不叠,桌子也不抹,都已经跟蟑螂和平共处了。说实话,我有点担心,但究竟是担心什么我也说不清楚。就像我经常揣在口袋里的收音机忽然不响了,我知道它出了问题,但不知道它究竟出了什么问题。因为我不懂。有时候我把它拿出来随便摇摇它又响了,有时候却怎么摇它也不响。回来时,儿子送我到车站,我感觉那冰冷的扶手好冷。我很想把他从北京带回来,带在我身边,那样我就随时可以把他摇摇。回到家里,我把行李箱扔在那里,仰在沙发上。老婆问这问那,我什么也不想说。忽然,我看到行李箱底下爬出一只蟑螂来,我大为高兴,老婆要去踩,我拦住了她。到了南方,蟑螂也木纳起来。它抬头望了望我们,便犹豫着朝儿子房间里爬去。我顿时有了一种不祥的预感。果然,没多久,他就出了事。
老魏说,儿子卧轨自杀后,老曾精神上好像出了点问题。按道理,父亲把病传给儿子是正常的,他们却倒了过来,挺悲惨的。老曾以前从来没在家里看到过蟑螂,现在却动不动就看到蟑螂。现在,他们夫妻俩就守着那些蟑螂过日子。若它们没出现,他们便惶惶不安。为此,他们会故意在客厅或厨房水池边留下一些果皮或菜叶。据说晚上八点左右是蟑螂最活跃的时候,他们就关了灯,在那里静静等着。有一次,一只蟑螂飞到了他们肩膀上,他们激动得哭了起来。如果在楼道里碰到蟑螂,他们一定要让蟑螂走前头,他们走后头。他们不会跨过蟑螂扔下它不管的。邻居们看到,有几次他们围着楼下的垃圾桶追赶者一只蟑螂,而蟑螂总是那么调皮,很快就跑不见了—其实说不定它就在他们手边的什么地方。果然,它几乎是从他们身上跳了出来,于是他们又开始了追赶,仿佛要把淘气的孩子带回家一样。
王越羊猛吸了一口烟,忽然把烟头摁掉,抓住我的手。
我们很久没握手了。
走出咖啡馆,王越羊说,对了,还有一个细节,曾敏涛死的时候,什么也没穿,他把衣服全脱了,就那样赤裸裸地躺在铁轨上。
我说,我不明白,他不是在北京么,怎么跑到南京来了。
王越羊说,他什么遗言也没留下。
5
大约是被动吸多了尼古丁,我头痛了一夜。
头痛就像桂冠。另一方面,又使自己好像是世界上多出来的一块。头痛带来的厌世增添了我的冷漠,人固有一死,有时候死亡会带来生命的升华,然而更多的是寂灭。曾敏涛的挣扎与毁灭不过是水塘里的一个气泡。
曾敏涛的死亡使我和王越羊似乎有了暂时和表面的和解,但我和学校的矛盾却不可避免地日益显现出来。那天,学校相关部门找我谈话,说,你怎么跟学生讲这些东西?难道你不知道现在学生所面临的最迫切的问题是什么吗?你给他们灌输这些虚无缥缈的价值观念,不是害了他们吗?接着,他讲了几个细节,以证明没有冤枉我。我大吃一惊。我怀疑他们安排了专人偷听了我讲课。由于是大学,教室里经常有陌生的面孔。我记起来,有几次,一个学生模样的人坐在教室后排,边听边往本子上写着什么。他从不提问,也不跟旁边的人交头接耳。他下颌长了一颗痣,很显眼。
这天我又看到了他。我看了他一会儿,放下讲义朝他走去。我说,你是谁?你是这个班的学生吗?他说不是。我说那你到底是谁,是谁叫你来的?他说,他是××班的,很喜欢读我的文章。我说那请你告诉我,你读过我哪些文章?他支支吾吾说不出来。我说你不要骗人了,我知道你是谁,你根本不是哪个班的学生,你走吧,请你离开。他红着脸站起来。我进一步指出他的破绽,说,你看你,你拿的根本不是笔记本而是工作手册。他说,他这个本子是在校门口的文具店里买的。我说那你干吗不买个笔记本,而偏偏买了工作手册?他犹豫了一下说,工作手册比笔记本便宜。我挥了挥手,叫他不要说了,赶快滚蛋。他装作很委屈的样子收拾东西离开。这时,我发现他从抽屉里拿出一本书,是我刚出的随笔集。我想起老安说过的那种人,看来他就是。我把书抢过来,翻开一看,那上面果然划了许多线,有的还做了记号。我把书扔给他,说,你尽管断章取义,去向你的主子汇报。
我骄傲地昂起头。这本书给我带来了光荣,也带来了磨难。它的出版完全是我意料之外的事情。那天,一个人鬼鬼祟祟来找我。他把脑袋藏在竖起来的衣领里,鼻子很尖,眼神精明而机警。他说他想帮我出一本书。我说我不需要。他说不要你自己花钱,但也没稿酬,你只管把稿子给我,我负责把书送到你手里。我猜想,这人大概就是传说中的书商了。接着他详细谈了对书稿的要求。他说他早就注意到了我,读过我很多发表在报刊上的文章,他想把我的文章介绍给更多的读者。他拿出一份合同给我看。我一见这东西就头晕,只装模作样瞄了几眼。说实话,我也想出本书,但一直没有机会。虽然有很多杂志乐于刊登我的文章,但在出版社里我却排不上号。很多资源都被郑教授他们垄断了。王越羊在他们的照拂下已经出两本书了,一本是学校出的资金,一本是省文化部门的出版项目。我不是他们的嫡系,自然不在他们关照的范围内。我按照书商的要求整理书稿。这些稿子其实大多是以前在县城教书时写的,研究生时才得以发表。它们可怜兮兮地挤在抽屉里,无人问津,现在有人想出版它们,我当然求之不得,把死马当活马医了。没想到,书出版后卖得很好。我在不同地方的报纸上看到了关于它的评论。省城几家大书店都有我的书。我甚至在盗版书市场见到了它的踪影。有一次,我在公交上看到一个戴眼镜的女人拿着我的书。还有一次,我听到两个大学生模样的人为了我的书争论起来,一个说我的书很深刻,像鲁迅,一个说我的书很反动。末了他俩互相赌气,好久不说话。我看了好笑。一天,书商找上门来,递给我一个厚厚的牛皮纸信封。他说,当初虽说没有稿酬,但大家都是兄弟,你的书帮我赚了钱,我要感谢你!等书商走了,我和常鸿雁一数,竟然有两万块!四只手都在抖个不停。我们从来没有亲手数过这么多钱,哪怕是像常鸿雁这样的城里小姐。我把那两万块钱拿在手里摸着,像摸着《战争与和平》或《约翰·克里斯朵夫》。当然,也可能是《悲惨世界》和《罪与罚》。我有点心惊肉跳。我的担心很快变成了现实。学校说我应该多写点跟教学有关的文章。报纸上开始批评我这本书的思想导向,虽然它们似乎忘了,就在前不久,他们还表扬我这本书的锐气和思想的深度。但不管怎么说,就拿那些阴阳怪气的人的口气来说,我的确已经出名了,精神和物质双丰收了。它既使我成为众矢之的,也使我有如众星捧月。我几乎每天都能收到热爱思想热爱文学的青年读者的来信。
几次见面,王越羊都没有提起我的新书。仿佛它根本不值一提。不但如此,他还含沙射影说道,现在也真是,什么人都可以出书,只要花钱到出版社或书商那里买个书号就行。鱼龙混杂,鱼目混珠。所谓书商,不过是拉皮条的,专给这种交易提供床位。
我冷笑一声,心想,我当然不能跟你比。你是导师的宠儿,你们有专项资金,根本不用担心卖不卖得出去,有没有市场,虽然你们在一脸凝重、煞有介事地讨论市场的必然性,或者故作惊人之语:人文不再,精神死了。你们一会儿批评市场化不够彻底,一会儿又标榜全中国的人文士气都已沉沦,就你们那儿是一片绿洲。不过这本书我还真得感谢王越羊,里面的文章很多都由我当初给他的信件衍发而来,是跟他或者我自己辩论的产物。我还是从邮局寄了一本书给他,在扉页上题道:致我们曾经共有的岁月。
后来我才知道,学校在每个班里都发展和培养了所谓的积极分子。他们负责把老师讲课里的敏感内容上报给学校相关部门。干这事的,一般是那些成绩好的学生。他们本来就是班里或学生会的干部。他们已经或正在申请加入相关组织,有的想留校,有的想保研,有的想公费出国留学。你看,又是那些所谓的优等生!这使我想起我们村子里有个叫德来的人。说起他,我父亲总是说,德来啊,那时是村里的积极分子。小时候我听到这句话,总觉得有点怪怪的,但又说不清原因。长大点我就明白了,“积极分子”根本不是我父亲这样的农民的常用词,就好像叫他穿上干部的工作服便显得不伦不类一样。我问父亲,德来是怎么一个积极法?父亲说,开批斗会时,德来拿一块大土砖吊在地主婆秋香的脖子上,把她的脖子硬生生吊断了。吃食堂那会儿,他带人到每家每户去翻箱倒柜,我母亲藏在灶前灰屯里的一升半大米都被他找到了。他的鼻子比狗还精。但这种人,也注定被那时候的思想所毒害。他从此就养成了好吃懒做的恶习,由于是积极分子,他争到了生产队仓库保管员的美差,养得一身雪白皮肤。仗着人多,不用下田地做苦事也能按人口分到粮食。但分田到户后,他们一家还是老样子,懒懒散散,邋邋遢遢。看别人屁颠屁颠忙着,他嘲笑道,你想做地主啊。别人都做了新房,他家还是那间低矮老旧的土砖房子。但他们家的伙食,是村子里最好的。即使是青黄不接的季节,他们家也飘出各种香气。别人辛苦种田做手艺,他那三个儿子只在田畈抓蛇和青蛙去卖钱,间或偷鸡摸狗。德来死的时候,他的三个儿子还是光棍,一个个眼神躲闪满脸粉刺。清明节去上坟,他们踢了几脚他的坟包,说,父亲,你真神,躺在这里不干活也有得吃。
现在这些学生也一样,他们接受了某种观念,也迟早会被其所害。迟早会成为在精神上一无所有的人。虽然他们很可能“活”得很好。
但他们真是太不了解我了,不知道我正喜欢这样的逆境或恐怖。鲁迅说,一个斗士最怕的是无物之阵。我因有了具体的目标而兴奋起来。那好,我就来捉弄捉弄那些优等生吧。就像我读中学时故意在优等生面前扔下两张饭票然后看他们的窘态一样。他们很快地看一眼四周,用脚踩住饭票,再蹲下来装作系鞋带的样子把饭票捡起来。你看,仅仅两张饭票,就戳穿了“三好”的真相。这时,我走过去说,刚才掉了两张饭票,你可捡到了?他们会说,没有。我说,这会儿没别人经过,只有你,要不你把这个口袋翻过来让我看看,我才相信。他们会说,你有什么权利要我这样?我说,那好,我们去老师那里吧。他们慌了,但马上腰杆一挺,说,饭票谁没有,我口袋里就是有饭票也很正常啊,我刚才从箱子里拿出来留着晚上用的。说着,他理直气壮地把刚才捡的那两张饭票掏了出来。我说,你信不信,这两张饭票背面写了我的名字,我是故意扔在那里考考你们这些班干团干三好学生入团积极分子的。他们把饭票翻开来一看,哇的一声,赶紧扔地上跑开了。其实他们真没必要装的这么纯洁,不就是两张饭票吗,何况他们是捡的又不是偷的,只要老老实实回答不就行了么?说实话,我也捡过别人的饭票没交。还有一次,我在供销社门口捡到七毛六分钱,高兴了好几天。可他们为什么不承认呢?这说明他们已经失去了起码的诚实。看来,有些选择是必定会让人失去诚实的。问题是,他们不但不反思自己,反而还对我怀恨在心,拿出他们的另一套法宝,到老师那里说我在饭票背面写字。“破坏饭票。”他们是这么说的。老师找我谈话。我说,饭票又不是人民币。老师说,在学校里,饭票就是人民币,你是不能在上面写名字的。可惜我没有先知先觉的能力,我要是知道十多年后,学生开学报名时都要按老师的要求在人民币上面写上自己的名字来防止收到假币,那就可以有力地回击老师了。
我很想请那些优等生站起来,问学校究竟给了他们什么好处,预支了什么许诺,使他们做了这样的卧底。我说,你们难道不觉得羞愧吗?什么是真正的有益于人类的精神文明难道你们真的不懂?你们是中文系的学生,难道你们忘记了左拉为犹太军官德雷福斯辩护,忘记了契诃夫为高尔基鸣不平而辞去科学院的荣誉?你们还不如那些十二月党人的妻子,你们是一群告密者,一群懦夫!
教室里鸦雀无声。我说,我不是没见过你们,早在我教中学的时候,有人嫉妒我,想排挤我,便软硬兼施,让班里成绩好的学生联名告我的状。对,跟现在一样,软硬兼施,所以说这不是什么新鲜东西。问题是,那些所谓的优等生为什么总是那么容易被人利用,任人驱驰?从某种角度来说,你在学校里越是优等,便也中毒越深。那时我对自己说,要么去教大学,要么去教小学。教中学真他妈的没劲。可现在我发现自己完全想错了。在独立思想和意识上,你们还停留在中小学生的水平,跟他们没什么区别。没有我想象中的无拘无束,神采飞扬。看看,你们一个个跟小老头似的。你们应该青春澎湃,热血沸腾啊,可你们的血是冷的,所有体液都是冷的。我知道了,原来,你们就是我原来教过的那帮中学生。现在你们混进大学里来了。不久的将来,你们还要混进各行各业。你们不做独立的、完整的人,而做了耳目,爪牙……你们应该知道,附属品也必然是牺牲品。
我继续说,我曾经在电视上看到过一个女人,那么瘦弱,可她的眼睛里闪着光。在那个特殊的时候,她面对着话筒,说出了她的所有理想,所有担心。那是怎样的凛然,置生死于度外。她嘴唇焦渴,声音沙哑,因为她,我此后喜欢嗓子沙哑的女人,或者说,喜欢女人沙哑的嗓音。后来她被审判。她没有犯罪,但她的罪名必须成立。在法庭上,她的每一次陈词都换来阵阵掌声,而法庭每一次出示所谓的证据,都好像是自取其辱。法庭只好关闭了旁听席。于是,强大的法庭在封闭的空间里对一个孤单的瘦弱女人使用了法律暴力,判处她有期徒刑三年。因为她,我对那个地方的民众保持敬意。我真想写篇小说,不,写一部戏剧,重现那天的审判和辩护。只有戏剧这种最庄严的的艺术形式才能表达出当时的猥琐与激昂,渺小与伟大。它既有独唱也有合唱。那应该是高音。高音是神圣的东西,是神赐给我们通往高处的—个通道。在尖锐与沙哑的奇妙结合中,人有如张开了翅膀一样在空中盘旋,飞翔。那是一种超拔,一种蔑视。不久前,一个偶然的机会,我才知道,她出狱后,去了北欧的一个国家。她被迫背井离乡,被迫用不是自己的母语生活和写作。一个满怀热爱的人,就这样成了一个游子,一个弃儿。你们应该想想,为什么这样的赤子,反而总要被赶尽杀绝?为什么真正的赤子,到头来却一无所有?她在那里写了一本书,还做了其他很多有益的事情。它们跟她瘦弱的身体形成巨大的反差。说实话,我从来不相信那些肌肉发达、说大话的家伙,最坚强淡定的,往往是那些看起来弱不禁风的人。如果要林黛玉做她不喜欢的事情,她情愿死。许多五大三粗的人叛变了革命,而文弱书生的瞿秋白却从容赴死。这就是精神的力量,信仰的力量。当然,更重要的是尊严的力量。可现在看看你们,身体虽然生龙活虎,精神上却日薄西山了。你们这些戴着红领巾长大的三好学生,知道林昭和张志新是怎么死的吗?知道遇罗克究竟犯了什么罪?知道严凤英自杀后,一个军代表想看到她的裸体便命人拿斧头劈开了她的胸膛吗?你们什么也不知道。都说没有青年就没有未来,可你们是没有青年的青年,因此等在那里的,也便是没有未来的未来了。我为你们感到悲哀。
我不可遏制地讲了个痛快。我像是一个什么人,明知道哪里有危险,反而更要拼力朝那里跳去。我说,你们去报告吧,我不怕。我一直以为,一个知识分子如果不了解他所处时代的监狱,他的人生就是有缺陷的。我曾经很幸运地在那里面待了几个月。你们要问原因,我也不知道,因为相关部门始终没有给我一个确切的说法。我并不为那段经历而羞耻,恰恰相反,我感到骄傲。
之所以跟他们讲起那段经历,是因为我猜想他们早已从其他渠道知道了。既然如此,我还不如直接告诉他们。就好像在公交上,一个人下车另一个人赶紧来抢了座位,因为你就在座位旁边,别人便觉得你是一个失败者。于是当那个人下车时,你情愿让座位空着也不会去坐,以此来维护自己的尊严。尊严的丧失已经成了这个时代最大的问题。有人读了我的文章问我,究竟什么是尊严?我说,它是你头顶的光芒,也是你脚底的地心引力。没有它你的身体就会黯淡,坍塌。一个人,最初的溃败就是从丢失尊严开始的。那么,最初是谁剥夺了我们的尊严?不是我们的敌人,而恰恰是口口声声说着爱我们的人。他们想把我们塑造成他们的翻版,或者他们想看到的其他样子。他们要我们听话,服从,好好学习,健康纯正。女人们的脚被裹成了三寸金莲,而更有一条几千年长的裹脚布裹住了我们的大脑。最先朝我们动手的是我们的长辈,他们视无规矩不成方圆为圭皋,信奉棍棒下出孝子的古训。稍不合意,我们幼弱的身体便成了他们暴力的容器。他们从不觉得打骂孩子有什么不对,因为,他们自己也是这么长大的。如果有人干涉,他们会理直气壮地说,我打的是自己的孩子,管你什么事?说着,他们更用力地在孩子身上猛揍几下。以至孩子对那护着他或护着人道的邻居也产生了憎恨心理—本来,后面的暴力是完全可以避免的嘛。还有一种情况是,如果一个人想邻居猛揍他自己的孩子,只要当孩子挨打时他假惺惺地上前去拉开那施暴的父亲就行。第三人的存在使父亲觉得丢了脸,而那必须在孩子的屁股上找回来。久而久之,如果他们不打你,你还以为他们对你不关心,便要故意做一些错事搞一些破坏来引起他们的注意,好让他们的巴掌如期而至。我曾经就是这样的一个孩子。面对大人的暴力,我总是露出一副贱相,像一条摇尾巴的狗充满饥渴。在家长后面等着你们的,是老师。严厉的老师总是更受欢迎。家长说,那是好老师。一个不严厉、有爱心的老师是受排挤的。别说同事和家长,就是学生也会来欺负你。于是他很可能不得不走向他的反面。与父母相比,老师显然棋高一招。动不动就揍你的,还是头脑简单、性格直爽的老师。你应该对他们表示感谢。有一类老师看起来并不喜欢打人,但他总想把你像一只蜜蜂那样捉进玻璃罐子里去,再拧紧盖子。比如他要你们背书,把一篇枯燥的课文从头背到尾,标点符号也不能错。不管是语文政治还是历史地理。不然,就要被关在教室里,不能放学,不准吃饭,不准上厕所。我有一个同学,甚至为此落下一个毛病,一到背书时他就要上厕所,而没背书他又不能上厕所,只好憋着,憋着。直至教室里升腾起一股雾气。他尿裤子了。他破罐子破摔,哭着从教室里冲了出去。他退了学。然而即使如此,那病根还是留在他体内了。为此他害怕出远门,每次坐长途汽车,他都要在裤裆里夹一条毛巾。不久前,我回了一趟老家,刚好碰上我那小侄子也因为背书关了学。你们看,老师仍在按那老一套教育学生。大概他们以为,只要学生背熟了就能考一百分。不过也有“与时俱进”的:他写作业时,我看到他的文具盒简直像个医生的出诊箱,里面除了削笔刀、橡皮擦,还有些注射液和绷带样的东西,我有些诧异,仔细一看,原来是涂改液和透明胶带。写错了一个字,他不是爽快地把它涂掉重写,而是用一道复杂的工序来掩盖或修饰他的错误:用透明胶带把错别字的墨迹粘掉,一次不行,两次三次,有点像给一张纸剥皮。这样,作业本前面就有一堆使用过的透明胶带,像刨花一样(对了,旁边还要有一把小剪刀)。做完一门功课的作业,开始做另一门,小侄子收起透明胶带,拿出涂改液。因为语文老师要求用胶带,数学老师又要求用涂改液。如果写错了,要用涂改液小心地把错处涂上,等它晾干,再在上面写上新的答案。他磨磨蹭蹭的,把精力都用在对付透明胶带和涂改液上了(它们都不可避免地散发着一股刺鼻的气味),大半天也没做多少作业。我问他写错了为什么不直接用笔划掉重写,而要搞这些鬼名堂?他说那样要被老师批评和惩罚,老师要求他们的作业本美观,不能有任何圈划的笔迹。我说你们老师脑子有问题,那些被胶带粘过被涂改液涂过的地方难道很美观?他说,不光他们班,全校老师都这样。我说,那就是他们全都脑子有了问题。看来,随着科技的发展,老师折磨人的办法也会越多。
我说,一个国家或民族,如果他们的教师出了问题,那说明他们整个族群的灵魂都出了问题。记得那时,我在学校里讲这样的话,他们会茫然或惊讶地瞪着我,大概以为我在说胡话。我要是说什么事情不合理,我们应该反抗,他们那表情,仿佛我要害他们,把他们往火坑里推。很多人一方面要把孩子塞到我班上来读书,因为他们听说我语文“很厉害”,在报刊上发表了许多文章,另一方面又对我很不放心,因为我不打骂学生。他们觉得,不打学生的老师,不是一个好老师。有一次,一个家长拎了一斤白糖来找我(不要笑,当时很多人走亲戚,就是拎着一斤白糖),说,老师,求求你,若我的孩子不听话,你就狠狠打他!看到其他班的孩子在跪石子,互相扇耳光,家长们羡慕得不得了。
其实,相对于跪石子、扇耳光之类,老师们更擅长的是一种软暴力。我曾经有一个老师,不打你,不骂你,你犯了错误,他只叫你站到黑板前面,举起一只手臂。唯一的条件是:他不让你放下来,你就不能放下来。仅此而已。刚开始,我简直不相信自己的耳朵,觉得这个老师真可爱。我站在那里摇头晃脑,朝下面的同学做鬼脸。我愿意天天受这样的“惩罚”,那样,就不用一本正经地坐在那里听课了。但不一会儿,我的手就开始发胀,我举着的不像是自己的手,而是其他什么沉重的东西。我像是举着一块石头,而且它还在不断地生长。我开始咬紧牙关,额角冒汗。我身体摇晃着,几乎要跌倒。为了保持身体的平衡,我狼狈地弯下了腰,这样才不至于被自己麻木的手臂压垮。我都恨上自己的手了,心想要是没有它,我就不用受这个罪了。明明是自己的手臂,现在却成了自己的压迫者,成了压在自己头上身上的大山。这时如果谁来把我的手砍掉,大约我也不会反对吧。所以当老师终于叫我把手放下来的时候,我内心对他充满了感激。我终于知道老师的厉害了。再比如,班里成绩好的同学都入团了,甚至成绩不怎么好、但比较听话的同学也入了团,可老师就是不让你入。你的申请书(有些东西并不是一个中学生能抗衡的),老师随便瞄了一眼便扔在那里。你很着急,入团是一种荣誉,一种认定,而能否让你入团是老师手中的权力。你无数次找理由路过老师的宿舍兼办公室,可每次你都看到认认真真抄写的入团申请书仍然扔在老师办公桌的一角(握有申请书样稿的同学像是拥有一项绝密武器),那些字紧张得都不像你的字了。开始它还跟作业本及粉笔盒什么的呆在一起,后来它已经被一个咸菜罐压住,虽然上面有难看的油渍,但被压住总是好事,说明它已经引起了老师的重视。再后来它从老师的桌子上消失了,再也没有出现。你鼓足勇气问他,他说,唔,你还不够格,要继续努力。的确,哪有那么容易一次就批准了的?那时你还挺上进的—当然,只有按老师说的那样才算上进。是继续写,还是不写,这是一个问题。但如果就此放弃,那你在老师心目中的地位越会下降,说不定还正中老师下怀。于是你只有硬着头皮继续写申请,似乎一定要写到他批准为止,而老师显然也知道这一点,所以他也越是不批准。比你后写的同学都批准了,比你成绩差或更捣蛋的同学也批准了,但你还是没被批准。而且这种事情你还不能质问他。你毫无理由,老师永远有理。别人都加入了,你还没加入,说明你是有错的,你不达标,你不对,你跟别人不合拍。总之问题出在你身上。于是有一道无形的高墙在你和其他同学之间竖了起来。你低他们一等。每星期总有那么一两节课,下课铃响了之后,班主任老师走进教室宣布:团员留下来。于是不是团员的赶紧收拾东西离开教室,好像生怕被人家嘲笑你赖着不走。教室里很快安静下来,门在身后关上。里面的情况,如果你不是团员就没权利知道。哪怕是平时最调皮捣蛋的,这时也灰溜溜的神气不起来。你的情况或许更复杂一些。在优等生眼里,你是落后生,在差学生眼里,你又比他们成绩好。你两边都沾不上,你两边都被排斥。于是有一次,你在出门时回头一看,吓,教室里其他人都留下来了,除了你。你像垃圾似的被扫了出去。不,根本没有人动手,是你自己把自己扫地出门的。你诚惶诚恐,满面羞惭。
—我再给你们讲一个真实的故事。有一次,班里一个女生的钢笔丢了,哭哭啼啼去找老师,老师便阴沉着脸走进教室。他把门一关,好像要来个瓮中捉鳖。教室本来有两扇门,但后面的门平时是关着的,用耙钉耙着,只在期中或期末考试时才打开,便于老师监考。老师说谁拿了××同学的钢笔请自觉交出来,现在交出来还来得及,不算偷。老师的目光一格一格划过大家的脸。教室里一片静寂。老师在加重着口气。等感觉到老师的目光在我脸上做凌迟状的时候,我的脸腾地红了。我心里喊着:脸啊,求求你不要红了!但它就是不听。我越着急它越不理我。就像是骑在一辆没有闸的自行车上从高处往下冲,我手足无措,两耳作响。老师满有把握地把我叫到他的房间里,循循善诱,要我承认“拿”了女同学的钢笔。我说我没拿,他说你没拿你的脸红什么,你骗我你的脸骗不了我。我说我也不知道我的脸为什么红了,他说你不知道我知道,因为你心里有鬼。他说的是那么语重心长,又是那么斩钉截铁,我真恨不得那钢笔是我偷了,好不辜负他的期望。我在老师房间里站了至少两节课,他才让我回教室。大家看我的眼神怪怪的,唯恐避之不及,我的同桌甚至还下意识地把他的文具盒往那边挪了挪。他们大概认定我就是那个小偷了。全班那么多人,只有我脸红了,只有我被老师叫到了办公室。或许,我要是真的偷了还好一点,那样,只要承认了还是个“诚实的好同学”。过了一段时间,老师说,今天我们要举行一次特殊的考试,请大家把自己开学以来做的坏事都写下来。写得越多,说明你的态度越诚恳,思想越纯洁。不写的,别以为我不知道,说实话,我都知道,早已有同学把你做的事告诉了我,现在就看你的认识态度了。你若还不抓住这最后的机会,那说明你这个人冥顽不化,已经不可救药了!我一直低着头,觉得老师的每一句话都是针对我的。我悄悄看一眼别人,发现他们已经在写了。尤其是平时学习认真的、作文写得好的,写得更快,有的快写满了一页纸。我很着急,绞尽脑汁也没想出几件坏事,比如打饭插队,跟某位同学的恶作剧,逃学到外面去游泳,在厕所里跟同学比赛撒尿看谁尿得高……我越写心里越没底,不知它们是否够得上老师的标准,有没有分量。我绞尽脑汁,这时忽然看到那位丢了钢笔的女同学的脖子一闪,便如获至宝在纸上写道:我偷了××同学的钢笔。写完,我还沾沾自喜,心想这下该让老师满意了吧?但下了课,我才忽然感觉到问题的严重性,如果老师找到我,说,你看,你终于承认了吧?并要我把偷来的钢笔交出来,我该怎么办呢?我是不是真的要到商店或其他什么地方去偷一支一模一样的钢笔来?想到这里,我紧张得要上厕所。心理的紧张总会带来生理的紧张。我感觉自己坠入了陷阱,或者说,陷入了一种悖论。那段时间,我头昏眼花,天天等着老师来找我。我像一只待宰的羔羊那样,将没有任何辩驳的理由。我怕上学,怕进教室。我后来才知道,事实上,那天大家在纸上为自己虚构了各种各样的罪行,几乎每一个男生,都偷了同学的钢笔。
—你们看,老师就那么一张嘴,我们就都成了有罪的人。不但承认得心甘情愿,而且还怕自己做的坏事很不够。许多年之后,我终于明白那是一种逻辑上的谬误。即,你承认得越多,你就越纯洁,你负隅顽抗,哪怕你什么坏事也没做,也是恶贯满盈。也就是说,你做没做坏事或究竟做了什么坏事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你承认不承认。要表明自己纯洁,必须承认自己做了坏事而且是很多坏事。我们就在这种逻辑陷阱里越陷越深,乃至最终完全丧失了是非。老师就是上帝,他取上帝而代之。他们相信可以用同一种方法教育好所有的人,相信有这样一个地方,一个人进去念了几遍咒语,便可以变成新人。相信有这么一种饮料,一个人喝了马上会变纯洁(当然,作为二元论的拥护者,他们也相信另有一种饮料使人一饮便变邪恶)。他们就这样循循善诱,苦口婆心。他们企图用谎言来遏制虚伪,用鸦雀无声来取代沉默。不,你甚至没有沉默的权利。因为,沉默就是认罪。这种软暴力就像空气被抽走了一样让你胸闷,就像水没过头顶一样让你窒息。我们每天都在做各种真空实验的试验品。不幸的是,我们后来也成了这样的老师,这样的大人。他们在扬起巴掌的时候,是那么自然,一点也没犹豫,一点也不震惊,根本没意识到暴力和麻木(它们其实是硬币的正反面)就这样传递给了孩子。如此,孩子的成长过程也就成了接受暴力的训练和心灵日益沙化的过程。刚走上工作岗位的时候,我下决心要做一个好老师。不打骂学生,跟他们平等相处,不以任何方式伤害他们的自尊心。试想,一个没有自尊心的人,又怎能指望他活得有尊严?生活中,有多少人已经意识不到尊严的存在,或者说,根本不知尊严为何物。当我提醒他们这一点的时候,他们惊讶地瞪大了眼睛,仿佛我把他们丢失的东西递给他们,他们不但不肯要,反而还唯恐避之不及地逃开去。好像我手里拿着的是传染性很强的病毒。的确,对于某些人或机构来说,个体的尊严就是病毒。我们这个族类的溃败就是从丧失尊严开始的,它像是我们血液里的红细胞,奋勇捐躯时不会化作红梅和青松,只会变成散发着恶臭的脓液。没有尊严也就没有廉耻,于是很多人既没有高处也没有底线。刚开始我跟大家相处融洽,我爱护他们,他们也很尊敬我。听说我在报纸上发表过文章,他们更是崇拜地望着我,有几个学生成绩好的女生甚至还为我争风吃醋。男生则把我当兄长,偶尔还会忘形地拍我肩膀。我在班上说,我不仅仅是你们的老师,也是你们的朋友。但渐渐的,我发现有些不对头。开会时,校长总要点名或不点名地批评我管得太松,“一个老师,怎么能和学生勾肩搭背呢?这还有一点做老师的威严吗?”肯定是有人在校长面前告了我的状。那时我教书很有劲头,班里的各项成绩都排在前面,连歌咏比赛也不肯落后。如果仅仅是同事间的嫉妒倒也没什么,但为什么他们说我“管得太松”能引起校长的共鸣?说明他们说到了“点子”上。我说,教学的目的之一是要学生轻松愉快地接受知识,而不是愁眉苦脸地接受知识,难道班里一定要鸦雀无声才叫抓得紧?但我的一切辩护都不能说服校长。他要求我端正态度,注意形象。我明白了,他们要给予学生的,是所谓的威严而不是尊严。后来连家长也这样责难我。他们说,马老师什么都好,就是对学生管得太松了。如果是当面,他们总要话中有话地说道,马老师啊,我小孩不怕管,你管得越严越好,你打他骂他是瞧得起他。无论哪个班上都有几个调皮的学生,我不怕他们调皮,但很不喜欢有的学生总是一副无赖的表情。他们看什么都斜着眼睛,好像很叛逆,实际上他们早已归附于另一种惯性,内心是卑怯而不安的。虽然我反对打骂学生,但不知怎么回事,每次看他们那副样子,我就恨不得上去打他们几巴掌。他们的反叛跟另一类学生的柔顺其实如出一辙,不过是同一枚硬币的正反面。有一次,我正在讲课,一个家伙又捣起乱来。我瞪了他一眼,他斜着眼睛似乎在向我挑战:你不是说你不会打骂学生吗,我倒要看看是不是真的。我实在忍无可忍,冲上去甩了他一个耳光。他没有躲避,反而似笑非笑地望着我,以在全班同学面前表明,他是一个胜利者。因为他颠覆了我。他虽然挨了打,却迫使我中了他的计。我不禁怒火中烧,索性又甩了他几个耳光。当时我也是失去理智了,像是恼羞成怒又像是破罐子破摔。我左右开弓,他脸上噼啪作响。他父亲是银行的领导,家庭环境好,把他养得白白胖胖的,奇怪的是,他的脸仍然没红,好像这种人体内根本没有血,或者说,要有也是冷的,白的。他骄傲地望着我,使我觉得“骄傲”这个词在这时是如此令人讨厌。后来,他鼻血喷涌而出。我声音有点沙哑,叫道:还好,你也有鼻血!抬起头来!他偏不肯抬头,让鼻血流着,仿佛他血液过剩,正要找个机会排出去。我没想到自己一直坚持的原则就这么被轻易破坏了,而且还鲜血淋漓,这么彻底。我很快对后面将要发生的事情做了预计:家长给学校施加压力或者直接来找我的麻烦,然后是嘲笑,批评,检讨。对此,我也只能默然接受。但奇怪的是,那天我忐忑不安地走出教室,迎接我的是称赞,鼓励,当然还有如释重负,仿佛我以前的所为违反了自然规律,现在才回到正轨,加入到他们的队伍中来了。第二天,那家长还跑来感谢我,说他儿子一贯是什么人的话也不听,就听老师的,现在好了,我也严厉起来了,他们就放心了。更让我莫名其妙的事情还在后头。不知从什么时候起,班里的情况发生了微妙的变化,那些跟我走得比较近的学生似乎拥有了某种权力。有几次,我走进教室,无意中看到他们正在黑板前模仿我的样子,洋洋得意。或者围住某个他们看不顺眼的学生,嘲弄、指责或呵斥对方。他们似乎把全班的学生分成了两类,一类是以他们为中心的,一类是被他们排斥在外的。他们带着前一类同学孤立和排挤另一类。我不禁目瞪口呆起来。我曾跟全班学生说,我房间里的所有书籍是朝他们敞开的,他们可以随时去借读,我希望他们多看课外书而不要死读课本。他们开始从我这里借书了,我很高兴,还主动给他们推荐一些书或带他们到书店去买。但后来,我发现他们根本没看,他们借书的目的无非是想跟我套近乎,然后到班里去炫耀。他们甚至把我当作了道具。有一次,一个学生跟别班的同学打赌,说他敢在操场上拍我肩膀。对方不相信,那个学生走过来叫了我一声,我朝他点点头,他说老师你脸色不好,是不是胃痛又犯了?说着伸出手来搭在我肩膀上,眼睛却瞟向别处。后来他把这件事告诉了我,还说他赌赢了一根冰棍。我很生气,但又一想,既然他肯告诉我,说明他还是很单纯的,也就没跟他计较,只当作他的顽皮罢了。或许是我过于宽容,他们后来愈演愈烈。他们可以借我之名随意处罚某个他们看不顺眼的同学,而对方也心甘情愿,甚至有了被惩罚的光荣。他们似乎在进行着一种彼此心照不宣的游戏,一个在享用权力,另一个似乎也很有义务让对方高兴。我没想到人性的弱点在学生身上就体现得这么深刻。看来我们中国人就像龚自珍笔下的病梅一样,从小就病得不轻。那几个成绩好的女生,也同样让我失望。因我对其中的一个关心稍多,其他几个便不约而同地跑来讲这一个的坏话,孤立和打击她。有一次,这个女生怎么也不肯进教室,跑到我跟前来一个劲地哭,问她,也不说。后来才知道,那几个又用语言侮辱了她。而这个看起来老是像受伤的羔羊一样的女生,后来竟成了最恨我的学生,在路上碰到我理都不理。事情是怎么发生的呢?有一段时间,我对她确实比对其他学生要关心许多。她家里很困难,有一个学期,她的学费是我先给她垫的,她父亲为此还特意到学校来感谢我。我也去过她家里。她母亲得了一种奇怪的病,热天不能出门,躺在床上什么农活也干不了,劳动的重担完全落在她父亲一个人的肩上,据说她母亲几次寻短见又被救了回来。后来不知怎么回事,这个女生竟也变得骄矜起来,因为我的缘故,在其他同学面前有了优越感,而在我面前动不动就哭鼻子,哪怕是我上课提问没注意到她,她也要给我脸色看。刚开始我把这些理解为撒娇。这样一想,我不但不怪她,反而还有些感动,这不正说明了她对我的依赖和信任吗?虽然她的一些不好的性格暴露了出来让我反感,比如一件衣服破了打个补丁还可以穿,她不穿,把它扔了。口渴了,喝一杯水就可解决,她也要跟那些家庭条件好的同学比,去买汽水。最让我不理解的是,那一次她父亲进城卖猪的钱,竟然都被她拿去买了衣服。她父亲找到我时哭了,说他女儿变了,在家里也老是对他发脾气,好像他给她丢了脸。她父亲实在可怜,我忍无可忍,把她找来狠狠训斥了一顿。此后她就跟我形同路人。你们看,我越对她宽容,她反倒越发娇纵。看来人性的缺陷就像蟑螂,最喜欢的是阴暗潮湿的地方,并以此形成恶性循环。很多时候,贫穷的确会产生一种变态的娇气,大人老担心自己的孩子受委屈,便毫无原则地满足他们—其实也是满足自己病态的自尊。他们用溺爱培养出了一个凌驾于自己之上的主人。
—我觉得自己有点跑题了,但仍然不顾一切地讲下去。
6
我后来得知,那个定期去学校相关部门汇报的,是一个叫苏林的女生。当一个同事把这个消息透露给我时,我怎么也不愿相信。
如果说,这个班还有让我抱有希望的学生,那就是苏林。
苏林本来叫苏琳,但她嫌“琳”字太女性化,便自作主张地去掉了“王”字旁,就像贾宝玉摔掉那块通灵宝玉一样。她妈妈是小学老师,喜欢古诗词,在苏林读小学时,就让她读了《红楼梦》。我跟她开玩笑说,你这样改,照样脱不掉女性化的嫌疑。她说,何以见得?我说,苏林苏林,不正是苏州的林妹妹吗?她也笑了,说,还真是。我说,看来《红楼梦》不是那么好读的,谁读了就跟它脱不了干系。她说,才不,她一点也不像《红楼梦》里的人。我说,像也没什么好。苏林说,她妈妈对她管得很严,读小学时,她借了一个男生的课外书拿回家看,被妈妈狠狠教训了一顿。我说,那她为什么要让你读《红楼梦》,难道她不知道你一读《红楼梦》就容易多愁善感乃至早恋?苏林说,她妈妈说一个女作家说自己在八岁时就把《红楼梦》读了三遍,所以也要她读。我说,你妈妈这不是自相矛盾么,她想把你培养成曹雪芹,自己却不知不觉成了贾政。苏林笑了起来,说,你说的太对了!
苏林的性格像个男孩子。大约是讨厌梳洗的麻烦,她剪的是短发。也很少穿女孩子特征明显的衣服,更多的是短袖或长袖的纯色衬衫。但她又是那么爱脸红,每有了疑问,话未出口,脸却先红了。
我最先注意到苏林的,是她写字的样子。我站在讲台上看大家低头写字,总觉得她什么地方不对头,就像大家在那里做课间操,她的动作总跟别人不一样。仔细一看,原来她用的是左手。从此,这只左手便经常在我意识里凸现。以至我每次往讲台下面望去,最先看到的总是她的左手,像是鹤立鸡群。我喜欢看她用左手写字。好几次,我有意安排她到黑板前板书,以便从容欣赏。我惊讶于其他人对她用左手写字无动于衷。一个女孩,用左手在黑板上写字,看上去像是教室里的叛逆。
实际上,苏林就是个叛逆。据她说,她读小学五年级时,就开始跟男生谈恋爱—我跟她说,那其实是一种对恋爱的模仿。就像艺术创作,很多人是从模仿开始的。她写了很多热烈的情书,居然把那小男生吓到了,生怕影响了学习,便哭哭啼啼告诉了父母,不用说,他父母拿着她的情书找到老师。此事轰动一时。她被迫转了学。然而在新地方,她仍然只喜欢跟男孩子打交道。跟同学讨论习题,她从来不找同性。其实,异性相吸同性相斥,很简单的道理,作为一个小学老师,她妈妈却似乎不明白这一点,经常偷偷翻看她的书包。仿佛是不想妈妈扑空,她几乎从不让妈妈失望,每隔一段时间,她书包里那些“情书”的主人便要换一个。看到预想中妈妈因生气而扭曲的脸,她心里乐开了花。
苏林曾在课后找到我,说她很喜欢读我的文章。她把我的书当作了枕边书。一个男人听着这样的话,虚荣心自然会得到极大的满足。我不喜欢书呆子气的学生,很讨厌他们身上那股机械的东西。比如一个学生曾仰着脸问我,究竟多少字才算长篇小说,多少字才算短篇小说?还有一个学生问我,老师你是每天都写东西吗?写作是不是真的有灵感?灵感究竟是什么东西呢?但我也不喜欢毫无理想气质的学生。苏林刚好兼而有之。她既不机械,也有理想气质。此后我有意指导她看一些书。我说如果把文学比作一棵大树,那么有的作家是根,有的作家是叶子。我又说,作为一个女性,最应该看懂两部书,《安娜·卡列尼娜》和《包法利夫人》。它们使人认识自己、认识人,使人博大,悲悯。她也常跟我交流一些阅读感想,每每也有好的角度和解读。她说,如果古代的交通和通讯也那么发达,那么很多思乡怀人的诗歌就不会有,所以从某种角度来说,现代科技的发展,对文学产生了一定的消解和破坏。所以她不喜欢那些老是打电话的人,她将来谈恋爱,一定要找一个爱写信的男生,她要跟他约好,尽量少打电话,多写信。以后他们可以出版一本情书集,就像鲁迅写给许广平,郁达夫写给王映霞一样,那多有意思。我说,那好啊,以后我就给你们作序吧,我也一直觉得,人类的精神幸福,与科技的发展不是什么正比例关系,难道点蜡烛读书的人不比只知道看电视的现代人幸福吗?在我的潜意识里,我是把她当研究生来教的,虽然我还是个讲师,毫无带研究生的资格。很多时候,我为班里还有她这么一个学生而感到安慰。的确,让我喜欢的学生似乎是越来越少了。
但是,她怎么会是一个告密者呢?我把自己的疑惑告诉了那个在青年杂志当编辑的朋友,他说,你把他们想得太简单了,或者说,你把他们想得太复杂了。
我说,你这话令人费解。
朋友说,现在很多大学生,跟我们那时候相比,看起来是更复杂了,比如他们的世故或成熟,放纵或斑斓,但实际上,他们变得更简单,更清一色了。
我说,你是编青年杂志的,对他们肯定更了解。
朋友说,那天开选题会,我想策划一篇关于五四的稿子,可主编怎么也不同意。朋友停顿了一下,继续说,我本来都想好了,请你还有其他几位青年学者写点什么,谁知主编听到你的名字,脑袋摇晃得更厉害了。其实我也知道,这样的选题不一定能通过,但我还是想提一下。提不提和能否通过是两回事。当初我是怀着编一本《新青年》那样的杂志的热望来到这个杂志社的,实际上它却是教青年人唯唯诺诺怎么讨领导欢心,或者如何在社交中圆滑成功的。主编是一个经历了大风大浪的老人,年轻时参加了本省最大规模的一次反帝反封建游行,被政府的皮鞭打破了头,前额上至今还留有一块闪闪发亮的疤痕。五十年代他被下放劳动改造,回城后,他在一个报社从校对员干起,直做到主编。七十年代中期,他主编的报纸在全省呼风唤雨,成为风向标,就是在全国也颇有影响。其时他正当壮年意气风发,俨然一个弄潮儿。然而没几年,他又倒霉了,这次没有下放,但差点坐牢,被隔离审查了好久,反省材料写了几十斤。出来后,又成了普通的校对员。他的校对水平十分之高,据说校对的最高境界是,一篇文章看过,根本不记得内容,但错别字已经像鱼刺一样被剔了出来。他眼睛容不下错别字就像喉咙里咽不下鱼刺,不仅如此,他还说,错别字之错,毕竟是小错,逻辑和意义之错,很可能铸成大错。他一眼望去,不但错别字个个难逃,就是那些他认为的逻辑和意义错误也被他迅疾捉住。比如他不认为“尊严”和“个性”这样的词汇能用在一个刚刚走上社会的青年人身上,也从不允许“教堂”“上帝”这样的词在杂志上出现。凭着努力再努力,他再次从一个校对工爬到报社副总编的位置,刚好报社要创办一家青年杂志,他就自告奋勇当了主编。由于清晰的市场定位(当然更重要的是意识形态定位)和精美的印刷,杂志一出来就赢得了喝彩。按说,他这样的人还真的叫识时务者为俊杰,始终站在时代前头,始终想当弄潮儿,你简直不相信,他是我们社里除了美编之外电脑玩得最好的,现在他经常挂在嘴上的是“冲浪”这个词。他桌上摆着的新书是刚刚流行的《学习的革命》。浪涛把他高举起来,他能一呼百应,把他摁入低谷,他也能重新爬上浪尖。这样的人,已经是精英,已经是奇才。但是别指望他们能干出什么对人类真正有益的事情来。就像一只小船,无论是在浪尖还是峰谷,它都不得不紧抱着它赖以存生的海水。他比其他人更坚定,也更狡猾。他们灵敏的嗅觉只对自己的捕食有益。不,不对,他们也是有着为他人的理想的,但他们的理想是要把别人的生活都装进自己的理想的套子里去。仿佛全人类的事情,他一个人可以包办。我们主编本来已经退休了(跟你说,现在我越来越讨厌“我们”这个词),但主管单位觉得还是由一个老同志当主编更放心些,就把他返聘回来,他自然也很乐意。他对别人不放心,很担心其他人把他苦心经营的这份杂志给毁掉了。实际上,为了达到这个目的,他已经把两个很可能接他班的有能力也有魄力的副主编给废掉了,一个被他逼得辞职下了海,一个被他逼得跳了槽。即使这样,他还不放过人家,打电话给对方领导,说这个人思想很偏激之类,结果那个人只好远走他乡了。其实,这两个人当初都是他的爱将,为这份杂志的创办和发展立下了汗马功劳。他跟他们并无丝毫个人恩怨,他完全是为刊物和读者着想,因为在他看来,这两个人很可能把青年读者教唆成政治犯或强奸犯。
我说,问题就在这里,一个当初勇敢地走上街头呼吁革命的热血青年,怎么变成了一个处处提防青年,压制青年的人?一个学生运动的受惠者,若干年之后,却变成了扼杀又一次学生运动的人。为什么会这样?
朋友说,就像那篇文章里写到的,准确地把你稿子要害部位删去的,往往是最懂你文章的人。主编当年是省城学生运动的领袖,在文字宣传上也是一把好手。他的倡议书和政治抒情诗在当时很有影响,被编进文史资料或作品选,然而现在,他却煞有介事地像个封建老家长教训起青年人来,给他们种种莫名其妙的限制和告诫。他甚至给省新闻出版部门提了很多文字审查的具体方法,据说请那几个退休老干部担任读刊员就来自于他的建议。这不是人性的悲哀吗?
我说,他们怎么堕落和腐朽,我都不难过,就像鲁迅说的,我在意的是青年。在县城中学教书的时候,有一次,我在宿舍里哼着《国际歌》。每次哼唱它时我都眼含热泪。只要有受苦的人,就会有人为真理而斗争。我只是不同意那是最后的斗争。永远也不会有最后—所谓最后,说不定才刚刚开始。这时我忽然听到门外响起一阵老鼠般吱吱的叫声。他们似乎在嘲笑我的落伍。
朋友说,你不是经常讲鲁迅的“速朽”理论吗,如果我们真的落伍了,过时了,那说明社会进步了,这是好事啊。
我说,我也很希望它“速朽”,可实际并未如此,倒是这些青少年,他们年纪轻轻,却已然苍老。不是说,有所大学的一个女生下了晚自习在操场边被强暴了,学校不让女生去报案便答应给她保研么,谁知其他女生知道后,也经常下意识地去出事的地方转悠,希望得到保研的机会。
朋友说,在这样的事情里,最该谴责的不是那些女学生而是学校当局啊。
我说,那倒是。
朋友说,就拿我来说吧,看到读者受愚弄而且也真有不少人被愚弄,的确很生气。一次编辑部去大学搞活动,一个女生说,她从读高中起就开始读这本杂志,已经读了六年。我面带微笑,心里却满是鄙夷。这个女孩要么在撒谎要么是个白痴。我情愿她在撒谎,但我从她说话的口气推断出她很可能属于后者。有时候,看着那些读者来信,我都气死了,心想得想个办法捉弄他们一下,让他们猛醒,对这样的杂志警惕。就像很多人说小偷该打,对小偷恨之入骨,我却觉得该打的是那些说天下太平没有小偷的人。我们这个杂志,其实就是中学教科书的延伸,偏偏很多人还喜欢这种延伸。主编总是洋洋得意地跟人家说,好几个高中生曾经在来信里说,家长很反对他们买课外读物,认为它们会把他们教坏,但家长在看了我们的杂志后,说,这本杂志让人放心,可以买。
我说,学校教育现在完全脱离了社会实际。教科书上总是把生活说得多么多么好,等学生走上社会发现根本不是那么回事,便更容易产生幻灭感。这段时间报纸上老是说女孩子被骗,问题是,谁让她们那么轻信?好像整个社会都处于人格分裂中,要么轻信要么不信,其实它们不过是硬币的正反面。
朋友说,所以,类似于小偷这样的角色,可以提高社会的免疫力。没有沙子,哪里来的珍珠?那好,我就来做这样的沙子好了。我跟另一个同事搞了一个恶作剧,虚构了一本青春美文,然后向那些经常来信问这问那,似乎把杂志当成了他们的人生导师的读者推销—因读者来信增多,主编精力有限,便把它们按栏目分类再叫相关编辑给他们回信,并规定每封信不少于五百字。没多久,我们还真收到了不少汇款,他们带着对人生导师的渴望,眼巴巴地等着那本书的出现。不用说,他们的希望落空了。当他们来信或来电话查询(接他们的电话,也是一件让人头疼的事情),我便暗示他们一点什么,或者傲慢地对待他们,好让他们不满,接着对这个杂志也失望和憎恨起来。但让人生气的是,他们居然一点也不怀疑是我们捣的鬼,有一次一个读者在电话里委婉地提起,也只是把责任推给了邮局,说邮局越来越不像话了,寄的东西老是丢。他们怎么就不会想,我是在骗他们呢?好在,这个杂志的销量终于严重下滑了,已经由当初的每月二十万份降到了一万多一点。就像我曾经预言过的,我们杂志销量越少,说明读者越成熟了。
我说,他们不读你们的杂志,并不等于他们已经成熟起来了。不被你们骗,也完全可能被其他的东西骗,不然,你怎么解释苏林到学校去告我的状?而且据我所知,她还真不是为了保研或得到其他什么好处。她是很认真的。那天,她到我办公室找我,说她读了我的新书之后,吃了一惊,没想到被那么多人喜欢的马老师原来是一个思想极其危险的人物。她说我不该那么写,应该看到生活中光明的东西,她还引用了谁的一句名言,“你老盯着灰尘,灰尘也盯着你”。见我听不进去,她很着急,似乎我已经到了悬崖边上,她不拉一把不罢休。我叫她不要再读我的书,她哭了,用那种哀怜而绝望的眼神望着我,那样子,好像她不是我的学生而是我的母亲。我心里一惊。大约她觉得一个人不能说服我,便去报告了学校。她以为这样对我有好处,是在挽救我。
朋友说,有的人脑子就是少根弦,这是没办法的。
我说,她决不是脑子少了根弦的人,其实就是现在,我也还以为她是一个非常优秀的女孩子。
朋友说,你不是向来对那些优等生保持警惕吗?
我说,她不是那种优等生,更不是没脑子。甚至恰恰相反,她太有主见了。她很早就意识到,她要跟别人活得不一样。她从不满足于那点学习成绩带给她的骄傲。的确,无论在内心还是外表,她都是一个骄傲的人。除了读书,她还自学了弹琴,画画。她的穿着,总是那么与众不同,但衣服的价格和档次其实很普通。从中学到大学,她都一直在拒绝加入某种组织,拒绝三好学生。每当别人要求或暗示她这样做时,她马上受到了侮辱而加以驳斥,不过如果有人不允许她干什么,她反而会奋不顾身。她就是这种人,跟我一样,天生的叛逆,天生有点孤芳自赏,但又甘心零落成泥。有一段时间,我几乎把她当成了另一个自己。所以现在,等于是我自己把我的一切都报告给了学校。或许,正因为如此,她才要这样做,她要这样来完成对我和对她自己的逆反。她觉得只有这样的逆反才算彻底。
朋友说,也许你拔高了她,不过我倒是忽然想到一个问题,我们这些人,其实也是一种寄生物,一旦没有了逆反的对象,又该何去何从呢?
我吃了一惊。我还从未想到这一点。是啊,看来,我存在的价值必须寄生于某具腐烂的尸体,若离开它,我将毫无价值可言。如此说来,我不是斗士,而是蛆虫。看起来造成了腐肉的分解,其实是以它为营养。鲁迅的“速朽论”其实有自虐倾向。没有一个斗士希望自己迅速死去,也没有一只蛆虫愿意自己成为被分解的对象。老安曾经说过,自虐是他们那一代人的普遍特征,其实在我们这一代甚至下一代人里面,也莫不如此。
7
是要来反思一下鲁迅了,这个我精神上的父亲。
似乎,是他一直在思考,而我只是跟着他思考。他从来都是思考的主体,而不是思考的对象。
让我反复读过几遍的,除了卢梭,就是鲁迅了。现在读来,仍时时觉得击中要害。既酣畅淋漓又芒刺在背。
说起来,鲁迅还是天真。他自信自己的文章必将促使社会的进步,因此他才乐于看到自己文章的速朽。他把国家和国民的毛病都指了出来,心想,这一下,你们该知道如何改正了罢!可现在,他的书虽然已经没什么人读了,但那些毛病一点也不见少。那么是不是,他当年的观点是错误的呢,或者说,他的投枪,他的匕首,都刺偏了,扎到了空气里。他批判过的那种国民的劣根性,其实并不为中国人独有。丑陋的中国人和丑陋的美国人在本质上并无大的不同,美国人到中国来生活了一段时间很可能也随地大小便,而中国人到了美国也许就不再闯红灯了。人种没有优劣之分,但文化和制度却有。它们有的更利于个人,有的则更利于集体。或者说,有的是弑父的,有的是食子的。老安曾这样跟我讲道。我们(包括王越羊)曾经是那么迷恋启蒙,希望自己像鲁迅一样把在铁屋子里昏睡的人唤醒。启蒙是诱人的,但启蒙者也容易把自己放大,凌驾于众生之上而让自己例外,以爱和拯救的名义带来种种强制和独裁。无论以启蒙的姿态推销强权,还是以强权来执行启蒙,其结果都是不幸。在县里教书的时候,我听王越羊说,县里的一个领导很喜欢鲁迅,甚至要整个县委大院人手一册,他说如果大家都读懂了鲁迅,那就读懂了中国,读懂了中国的老百姓。我很惊讶,根本没想到做领导的人里面也有人如此喜欢鲁迅,我以为他们听到鲁迅就皱眉,看到鲁迅就走开。别说县领导,就是学校的领导看到我拿着本鲁迅,也很不高兴,好像我拿着一把匕首随时会刺向他。但鲁迅一点也没拉近我跟这个县领导的心理距离(当然,我这种性格的人,跟领导们本来就是天然隔绝的)。后来我在县文联的一次会议上见过他,见他粗鲁低俗,眼里根本没有人的概念。据说他还有个怪癖,训斥某个部下时,要叫人把对方的部下甚至家属叫来,当着他们的面把那人骂得狗血喷头,没地缝可钻。以前县里每年都有一笔救济款,多少可缓解财政危机,他来后,跟市里说县里经济发展势头很好,已经用不着国家救济了。结果弄得全县中小学教师的工资经常被拖欠或以各种借口挪用。我不明白这个人为什么喜欢鲁迅,是真喜欢鲁迅还是把鲁迅当作一个道具。如果是后者,还好理解。这样的人很多。就好像很多人并不读书,但桌上总喜欢摆着一本《论语》或其他什么选集。想起记忆中的这个人物,我忽然想到一个问题,那就是,如果他是真的喜欢鲁迅,那是不是说明鲁迅跟他也有相通之处?或者说,鲁迅有很容易被他(们)利用的地方呢?想到这里,我不禁打了个冷颤。或许,鲁迅所批判的国民性弱点,恰恰成了他们这些人的一个什么借口。就好像看到有人在街边撒尿,他们会说,看啊,这素质。却根本没想到是他们这些父母官应该给老百姓建一个公共厕所。如果手下人在征收什么的过程中打了老百姓,他们会说,该打,因为老百姓就这种素质,道理讲不清嘛。也全然不想他们的征收是不是合理。他们把什么都推给素质,就可以把自己的责任推卸得一干二净。这样,谁都会觉得这个社会的问题,就出在百姓素质低上。以至老百姓自己也觉得自己素质低,不配有好的命运。因为素质低,就只能这样,不能那样。给你们什么,你们就得接受什么。其实鲁迅也没想到,所谓的国民性不过是文化或体制的歪颈瓶里蒸发出来的假象,只不过时间一长,假象也便成了真相。多年来,启蒙似乎弄错了对象。与其改变水的分子结构,不如改变容器的形状。鲁迅讨厌中医,可实际上,他还是没有摆脱中医的思维方式。国民性这个东西,就像中医里的阴阳五行一样,是个含糊而抽象的概念。
似乎当医生的人容易产生优越感,尤其是中医。西药的成分和功效都写在那里,清清楚楚明明白白,而中药是模糊的,神秘的,不完全可知的,就像权术。那时候,全大队除了支书,赤脚医生铁林是最神气的人,谁也不敢得罪他。他抓药时,大家都十分敬畏地盯着他那双白而长的手。抓什么药,抓多少,完全由他说了算。若缺什么药,他就开个单子,他写的字谁也认不全,但大家仍小心地捧在手里像捧着一道圣旨。谁家小孩爱哭,大人只要说一声铁林医生来了,孩子马上噤声。我曾经是那么喜欢“庸众”和“孤独的个人”这个主题,我也毫不怀疑自己就是那个“孤独的个人”,而别人,不用说,大多是“庸众”。但是不是每个人都会这么想呢?如果真的是这样,那这个主题又有何意义可言?而且,当某一个“孤独的个人”一旦掌握权力,是不是要把别人都按他的意志改造成他所希望的样子?这样,个体何在?个性何存?他的希望会不会成为别人的绝望?想到这里我不禁大汗涔涔了。对,这正是那个县领导跟鲁迅一致的地方,他喜欢鲁迅就像一个暴君喜欢孔子,虽然看上去他们方向完全相反,鲁迅和孔子也完全不同—他们一个拿的是投枪和匕首,一个拿的是忠孝节义,但他们,既然都能为权贵所利用,说明他们在某些方面有一致的东西。
悖论无处不在。就说卢梭吧,这位十八世纪的启蒙者,主张自由平等,他的学说却不知不觉成了自由主义的敌人,反对专制暴政,却带来了罗伯斯比尔的暴力革命和政治独裁。罗素甚至说,希特勒就是卢梭的一个结果。第一次看到这句话,我吓了一跳。在感情上,我很难接受,但事实却是明摆在那里的。
如果鲁迅手上有政治权力,他会不会来一次大规模的改造人性运动,就像已经出现过的各种政治运动一样?我不知道。
这天,我跟常鸿雁又为了一件什么事吵了起来。学校和社科院都解决不了住房,我们只能自己租房。书太多,从床上蔓延到茶几,沙发,甚至鞋架上。有一次,我在常鸿雁的高跟鞋下面发现了一本《卡拉马佐夫兄弟》,我很生气,责备她不关心我的书,她也很恼火,说那双鞋都已经不能穿了,丢在那里好久了,天知道你的《卡拉马佐夫兄弟》是怎么跑到它下面去的。她一会儿指责我没有条理,一会儿又指责我缺乏变通,前者指的是家务,后者指的是单位上。现在我每次从外面抱书回来,她不再雀跃着过来翻看,而是从鼻子里哼了一声。在单位上,我似乎总也搞不好人际关系,比我后来的人,后勤都给他解决了住房,而我,他们则一拖再拖。我去找他们理论,不用说,他们就推来推去,我根本不知道究竟是谁在跟我过不去。或许,他们每个人都跟我过不去。连门卫都用警惕的眼光打量着我,当我抬头直视他眼睛的时候,他便慌张地转过脸去。好几次,我到某个科室办事,在走廊里老远就听到里面的说笑,可等我推门进去,马上就鸦雀无声,一个个严阵以待,像步枪拉开了枪栓。到处是无物之阵,我几乎每次跟他们打交道回来,体内都嵌着弹片。但我知道,我不能退缩。就让我的身体成为弹片的博物馆吧,这不是耻辱,恰恰相反,是我的荣光。在暗黑的夜晚,发烫的弹片就是勋章。我甚至主动把自己送上别人的枪口。没有比这样挨上一枪更舒服的了,仿佛这样我又有了力量。对付他们的最好办法,就是让他们成为你的动力你的燃料。那段时间我兴奋又沮丧,要么滔滔不绝要么一言不发,以表达我的满不在乎和不屑一顾。在别人纷纷回避的时候,我偏偏冲上前去,在别人沉默是金的时候,我偏偏要做破铜烂铁。我从会场里站起来扬长而去,身后是死一般的寂静,他们每个人都被打脸。我把每年要填的例行表格撕了个粉碎。我拒绝他们的游戏规则,拒绝妥协,拒绝和解。要扣奖金,请便,不给分房,请便。这种挑战太过瘾了,我不惜毁灭自己来取得反抗的快感。常鸿雁望着我,忽然说,你以为你很英雄么,在他们眼里,没有人比你更失败,甚至好笑。我说,难道你不知道,很多时候,失败是英雄的代名词,这很正常,遗憾的是我没想当英雄,只想做一个有些许自己尊严的人,如果这也好笑,那真正好笑的不是我,而是这个时代。她说,别人其实没有错,错的是你自己,你不适应这个时代,你是这个时代的多余人!
我吃了一惊,不过仔细一想,可不如此么。多余的东西,不但无用,反而有害。久而久之,我自己也觉多余起来。我跟许多人、许多场合格格不入。我的存在,对他们是压力,是凸出的障碍物。哪怕在老家。现在我每次回去,看到父母的眼神里隐藏的疑问是,我什么时候走。如果我说要在家里待一段时间,他们肯定会露出复杂的表情,为了掩饰,表情也就更复杂了。我不忍看,找个理由匆匆结束回乡之旅,落荒而去。
事实就是这样。我希望社会进步,社会视我为顽敌;希望学生独立思考,学生偷偷去举报我;希望民众自强,他们投之以冷眼。他们对鞭打他们的人感恩戴德,只要对方给他们些微施舍。他们恨那些让他们害怕的人,但也最希望自己或后代成为那样的人。
人很容易成为自己所害怕的那类人。
我对他们失望,对自己也一样。
我知道,常鸿雁的那些话里,包含了很多内容。她的失望,她的指责,她的怨怼。我们的争吵越来越成为家常便饭。有一次,她指着我的鼻子说,你知道么,你自以为反强权,可你在家里最强权。你反暴君,可你自己就是一个暴君。说完,她自己也吓了一跳,紧张地望着我,好像在表明那些话不是她而是另一个什么人说的。
我并没生气,甚至张嘴笑了起来。因为我完全认同她的话。我早知道,我的体内有一个诗人,也有一个暴君。有一个孩子,也有一个老人。有一个英雄,也有一个混蛋。我既天真又阴险,既强大又软弱,既温柔又专横,既固执又多变。我工作清闲,工资不低(若以工资表上的数字除以实际的上班时间,那简直高得离谱),却仍心怀不满。我寄生于某种体制,接受餋养,却又企图挣脱锁链。我逃避集体,崇尚个人尊严和自由,却很难说尊重到了其他的“个人”。我爱这世上的每一个人,无论是受难的,迷途的,还是有罪的,却对自己家里人视若无睹。我很难听得进常鸿雁的意见,也没那个耐心,很多事情由我说了算。我喜欢看她泪水在眼眶里打转,只有这时,我才依稀看到她以前的那种美。当她需要我鼓励的时候,我总是给她泼冷水,把她的想法贬得一钱不值。但我脆弱的时候,会像个孩子一样把自己埋在她怀里。我厌倦她,又离不开她。我不屑于家务,但又对她指手划脚。我是家庭的寄生虫,又是家庭的暴君。我训斥她像训斥一个孩子,我也不明白她为什么要像一个孩子似的任由我训斥。这更增加了我的恼怒。或许她如果反抗甚至跟我打一架还让我舒服一点。我想,你毕竟也是受过高等教育的,你以前的叛逆精神呢?你在家里都这么好欺负,那在单位和社会上人家欺负起来岂不更顺手?与其这样,还不如我来欺负你,让你猛醒。她跟我讲单位上的那些破事,我根本不愿听。什么她的职称已经批下来啦,领导说要把她作为考察对象啦,她的论文获了省里的一个什么奖啦。可喜可贺,她成了一个无比温顺的女性。或许这样的女人很适合做妻子。但我要不停地打击她,破坏她。我从未停止过我的猎艳,有几次还被她发现了蛛丝马迹,甚至当她的面在电话里跟某个女人调情。而如果她跟某个男人这样,我肯定不会答应。最近看她在偷读波伏瓦的《第二性》,我不禁一声冷笑。波伏瓦不是说,女人不是天生的而是变成的吗,我要让她知道,不光女人是变成的,女性主义者更是变成的。她好好享受这个过程吧。
我惊讶地发现,我不知不觉在家庭里建立了一个自己的专制帝国。
怎么会这样呢?我对抗的东西,竟然早已埋伏在自己体内,潜藏在我血液中。这太可怕了。又想,谁不是这样?王越羊之所以对我围追堵截,想把我赶出省城,不就是想建立他自己的学术帝国?而我的存在,使他觉得自己的帝国不安全,随时面临入侵的危险。其他像赵老先生,郑教授,也莫不如此。至于我的导师周教授,还有赵老先生的关门弟子孙老师,他们或抱残守缺处于弱势,或孤孤单单遭到驱逐,但内心莫不依然有一个或旧或新或弱或强的帝国在。
如此说来,我生命的意义何在?鲁迅希望自己的作品速朽,是不是他窥见了自己体内的黑暗,便对自己和自己的作品厌弃起来?的确,像我这样的人,大约是越快灭绝越好。一个人就是一个帝国,灭绝了一个,帝国也就少了一个。若不能使社会进步,也就不要妨碍社会的“进步”。不妨碍社会的“进步”,也就是使社会进步。
8
时间一晃过去几年。期间学校停过我的课,后来又恢复了。我很想跟他们打一场轰轰烈烈的官司,就像鲁迅曾经状告教育部,或者像章士钊抛弃个人成见、为陈独秀慷慨激昂地辩护一样。但我知道,这样的诉讼,现在根本不会发生。
后来我觉得教书实在无趣,就申请去了一个研究所。学校也巴不得我这样做。于是皆大欢喜。那年我甚至还戏剧性地评上了先进。常鸿雁听说了,有点幸灾乐祸。
学校的这个研究所是这样的,想做事会有做不完的事,不想做事就什么也不用干。消极怠工已经越来越成为这个时代的特征。这段时间所长严格执行学校的指示,天天拿着个笔记本,到办公室查看上班人数,看谁迟到早退。他是个严肃的人,在八十年代靠真本事当了领导,一当就是二十年。他的学术素养和行政作风曾经很受尊敬,但不知怎么回事,现在却成了一个讨人嫌的人。就像办公楼前的那块风景石,本来待在那里也没什么不好,但现在跳出来拦在路上。这样的人,对社会的进步也没什么好处,就像一只水果快要烂了,却忽然被打了一针防腐剂,结果好久烂不掉,可也不能吃,或者吃了对人体有害。学校有个老职工,病在床上只剩一口气,儿女也早已服侍得很厌倦,希望她早点断气,谁知她母亲家侄子从乡下赶来,硬给她灌下一碗人参汤,结果又让她拖了半个月,屎尿都拉在床上,连她自己,也要埋怨那个侄子让她多受罪。看来人跟水果一样,要烂就烂得彻底,要死就死得干脆。现在的所长像个啄木鸟一样忙上忙下,看起来辛勤劳苦,却不知这棵大树已经从根上烂掉了,他的模样也就显得悲壮而滑稽。
我沿着大街走着,整个城市弥漫着一种懒洋洋的气氛。路过广场,我不禁奇怪,不知从哪儿冒出这么多人。难道他们都像我一样无所事事么?省政府门口,照例有人在那里举牌下跪,一排武警在那里跑来跑去,像是操练。有几次,我也像鲁迅笔下的看客一样伸着脖子围观,仿佛听到他在背后嘲笑我。有一天,我无聊中翻起了一本话本小说,看到杜十母亲怒沉百宝箱,忽然想到,李甲说不定并不像冯梦龙写的那样不堪,他很可能是故意那么做的。于是我便写了一篇文章,叫《多余人李甲》。明朝的晚年,有志的青年都在彷徨,颓废的日光投射在帝都大道上,敏感的李甲感觉到了这个时代的没落,他想呐喊,想改变,结果只沉浸于花街柳巷,以为那里跟正统的生活不同。杜十母亲唤起了他短暂的热情,他要带着她向他的家庭和整个社会宣战。但很快,他又泄气了,对爱情,对世事都厌倦了。他想,自己真是一个无可救药的人,但又不忍心看着杜十母亲幻灭,只得强打精神。后来在瓜州碰上了孙富,对这个盐商产生了好感,他觉得自己和孙富有很多共同的东西,他们都是这个世界的否定者,但表现的方式又是如此不同。孙富以挥霍财物来蔑视,而他以挥霍自己来蔑视。有一点似乎很明白,那就是,改造社会的希望,很可能要落在孙富这样的人身上。与孙富酒酣耳热之际,他忽然有了一个大胆的想法,把杜十母亲送给孙富,好让她对他死心,而他自己,也可以彻底地放心地成为一堆垃圾。谁知杜十母亲根本不理解他的良苦用心,反而在寒风凛烈的船头演出了一场忠贞大义的好戏,尤其是搬出了那个价值连城的百宝箱。结果,他的挣扎就变得微不足道甚至可笑,世人(包括冯梦龙本人)都只盯着那个百宝箱,于是庄严一下子成了滑稽,那些稀世珠宝改变了故事的性质,使其落入了俗套。我遥想,当时帝国的大街上,肯定有很多李甲这样的“多余人”,当然还有各种级别的太监和东西两厂特务们的身影。
但我觉得,李甲做得还不够彻底,而且也容易让人误会。爱情这个道具最不保险,加上重金一压,就完全背道而驰了。这期间,学校出了一件事,一个姓张的老师跟一个姓李的老师打起了官司,原因是,张老师评上了教授职称,李老师很气愤。按能力和成绩,应该是另一个老师评上,张老师根本不够格。谁都知道,张老师的论文大多是抄抄摘摘花钱找关系发表的,课也讲得很差,但他跟领导关系好,跟评委也很热乎,于是就评上了。李老师打抱不平,他把张老师的劣迹公之于众,甚至在课堂上也讲。张老师气得生了一场病,病好了就把李老师告上了法庭,说李老师侵害了他名誉权,要张老师公开道歉和赔偿精神损失。大家都说张老师这是屎不挑不臭,你评上了教授得了好处也就算了,居然还要打官司,这不是欲盖弥彰么。很多老师还是站在李老师这一边的,对张老师的为人很是不齿。李老师便准备材料应诉。他搜集到了张老师剽窃的证据,只是没有评委会承认自己受了张老师的贿赂。法庭宣判李老师败诉。举校哗然,说法院的人肯定也被张老师收买了,接着感叹一番世道,仿佛已是末日。如果是几年前,我肯定也这么认为,但现在我倒觉得李老师有点问题,古话说,以清入浊多困扰,难道他不知道么?无论是为人还是为文,我都很尊敬他,他严苛,方正,嫉恶如仇,敢跟系主任和校长拍桌子,整个人就像是庞中华的硬笔字,但现在,他为了寻找打官司的证据,就差没在那些评委家里安装窃听器了。他还偷偷记录同事们的闲谈,然后要对方签字作为证据,于是,事情便走向了反面,一时间,人人对他唯恐避之不及。为了挑开或逃开污浊,他自己却成了另一种污浊。张老师赢了官司,却也高兴不起来,恰恰相反,他现在形容猥琐,不敢正眼看人,虽然他浓眉大眼,个子高大。在我看来,其实没有人比张老师更可怜,赢了官司,却输得更惨。他成就了李老师的风车之战。李老师输了官司,却输得光荣。他一输就立即赢了,这是现实赋予事件本身的逻辑。这有点像大会堂里的选举,一个人忽然举手投反对票,赢得了里外的一致喝彩。 里面说,看,谁说我们不民主?外面的不用说也要称赞他的勇敢。他却不知道,他的这一举手反而把选举的闹剧变成了正剧,无端被人利用,罪莫大焉。明知是沼泽,还是避开的好,万一身在其中,也不要慌张,就从容地让沼泽为你殉葬,而不是相反,以保持作为人的最后的自尊吧。毕竟,挣扎的姿势也不好看。在这样喜剧化的游戏规则中,谁又能完全避免丑角的命运呢。这样的事情,你李老师挑开了是勇气(其实不挑别人也不是不知道其臭),再挑,自己也就跌进狗屎堆里去了。他的初衷或许是想维护所谓的正义或自己的洁癖,与狗屎堆拉开距离,结果自己身上也溅上了狗屎,甚至成了狗屎的一部分。
狗屎是最终的胜利者。
看来,在不义的地方,不可能有真正意义上的正义。或者说,在那里,正义与非正义是没有区别的。人人都是不义之徒。就像我们县里一个姓周的纪检书记,每天中午,都带着秘书拿着个记事本,到各家酒店去找吃喝的官员,找到了就记下名字通报批评。一时间风声鹤唳,各家酒店生意萧条乃至倒闭,引起了连锁反应:菜场不再繁华,肉类卖不起价格,烟酒滞销,菜农受损,养殖亏本,相关企业效益下滑工人失业。随之而来的是税收锐减,各机关单位财政不能到位。由此,不但民怨沸腾,官怨也沸腾了。一般人还有下馆子和请客送礼的自由,他们却是连这点普通人的权利也没有了。至于周书记本人,也把自己弄得人不人鬼不鬼的,那么大一个领导,却每天做这些跟偷鸡摸狗差不多的事情。虽然他一脸严肃,以身作则,生活上也清贫俭朴,但人人对他敬而远之,有时候他想跟人说说话也找不到人。即使捉到一个,人家也诚惶诚恐,如同受刑一般。没多久,全市评比,县里的各种统计数据都远远落在其他县区之后。常委会觉得这样搞下去不行,但说出去的话也不好马上收回来,只得让他去了政协。后来不知怎么查起他来,查出他在纪委时也收了许多贿赂,这是很多人没想到的,或者说,根本不会这样想。他住的还是七八十年代的老房子,光线阴暗,周围环境也不好,在县委领导层里是最破旧的。那次回县城,老魏跟我讲起这些,我说,如果说贪官是垃圾,那纪检这样的地方就是装垃圾的,装垃圾的是什么?是垃圾桶。
我不再写以前那种东西了。我拒绝以腐体为食。如果我的写作真有作用,那也只能拖延苹果彻底腐烂的时间。我倒是希望它快点腐烂,那里面的种子反而更有发芽的希望。拒绝烂掉是错误的。要烂得彻底。我脑中回荡着闻一多那首著名的诗歌,情愿自己变成破铜烂铁随着更多的腐烂的块状物流进污水沟。
这时学校已经搬到了偏远的郊区。不知从何时起,各处的大学都在圈地。都是硕大的校园,里面却空空荡荡,一片荒凉(当然,不仅仅指绿化)。我曾受邀到另一所大学做讲座,惊讶地发现学生从宿舍到教学楼竟然还要坐校内公交车。那天晚上,我从招待晚宴上出来,走在寂寥空旷的操场上,感觉这所大学好像一片荒原,或者说,一座硕大的坟墓。偏偏它还有一个棺材样的混凝土大门和一个花圈似的风车。学生们的交谈和提问,幼稚得跟初中生相仿,看来,只要大学成了制造所谓人才的车间,无论怎样结果都是一样的。没多久,相关部门希望我能写一篇关于城市现代化建设和传统文化的关系的文章。一句话,就是要为一些不合理的发展找到合理的依据,为强盗提供逻辑。要是以前,我根本不会答应,但现在,我一口应允,反而让对方大感意外。因为他们本来是准备了一大堆说词的,没想到现在用不上。我欣赏着他们脸上的阴晴不定。我喜欢这种出人意料,让他们扑空或措手不及。就好像读一篇小说,如果读了前面就知道后面,那还有什么读头。一次,我去参加一个地方作者的作品研讨会,由当地宣传部门操办,为了冲一个什么奖。这种会,大家都心照不宣,一个出钱,一伙人帮吹。不知从什么时候起,评论家就成了这种角色。王越羊把这种会称作订货会。那小说写得实在是太烂了,偏偏作者还很自信,以为得了曹雪芹的真传。刚参加这样的会的时候,我还不识时务地说几句真话,但马上发现不对劲,此后我也就端杯肥皂水吹起气泡来。
所里经常会接到一些项目,关于这个文化战略那个文化工程什么的。好像文化是十八般兵器,可以杀敌,可以保家,还可以做媒。一伙人说文化搭台经济唱戏,另一伙人说这样贬低了文化的地位,应该是经济搭台文化唱戏。于是争得不亦乐乎,媒体美其名曰“争鸣”。学校之所以让所里承揽这样的项目,主要是冲着宣传部门的那笔经费去的。这样的项目很多地方都在做,但都出不了彩。现在,所长把希望寄托在我身上,要我挑大梁。他说,以你在读者尤其是青年读者中的影响力,我们肯定会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我想了想,说,也好,我最近研究了本省的文化历史,发现古代的几个文化名人,出生地及后来的活动路线刚好呈一个“天”字,这太有意思了,它正印证了我们传统文化中“天人合一”的思想,我想在这方面做点研究。所长很高兴,说这个选题既符合上面的要求又有新意,发现了别人没有发现的东西。我笑了一下。如果是家里,常鸿雁会说,你笑什么?我就说,笑不好吗。她说,你笑得人心里发毛。我说,笑是最好的表情。的确,我越来越喜欢笑,不多,就一声。有时候照镜子,我也发现里面的男人在朝我笑。他笑得是那么阴险,嘴边的竖纹像弓弦那样慢慢拉开。我知道他们的险恶用心,想把我拉上他们的贼船,这对他们来说是有战略意义的。他们乐于看到我在读者心中倒塌。只是他们没想到,我自己也乐于看到这一点。如果说加重会使贼船早点下沉,我为什么不高兴地跟他们站在一起呢。我才不会对他们的文化感兴趣。我一个朋友说,文化是人类精神活动留下的死尸,太有道理了。只有没文化和没创造力的人才抱着这样的死尸不放。从此我开始大谈特谈他们所说的文化。我要让他们高兴,让他们安乐死。我的稿子经他们审查后在省报上发表。这是我第一次在省报的显要位置发稿子,在整个学院引起了轰动。众所周知,那个版块一般是宣传部大员们亮嗓子的地方。刚开始他们对我的稿子不放心,审查得很认真。据说他们把词语按照不同色彩分成几等,有些词需要高度警戒,有些词可有可无,还有些词畅通无阻。自然,我不劳他们动手,就把自己骟得一干二净。欲练神功,挥刀自宫嘛,你看武侠小说里,武功最高的往往是那些把自己阉割了的人,大舍就是大取,大无就是大有,大失就是大得。我一向对传统哲学不以为然,或者说,根本读不进去,无论是孔孟还是老庄。因为它们早已在我血液中,再读便不耐烦,觉得多余。按照他们的逻辑,只有阉割了的人,才能不群,不败,只不过有的是阉割了肉体,有的是阉割了灵魂,当然更多的是把两者都阉割掉了。但现在我想,我阉割自己也就是阉割他们,因为我跟他们在同一条船上,我们同为一体。若干年前,我会为这样的句子感动,现在却只有一声冷笑。当船破了的时候,我跟他们会同归于尽。这种想法为我带来了阉割的快感,只有我自己知道,我阉割得是多么漂亮,像是一拳把自己打翻在地再踏上一只脚。宣传部门终于对我彻底放心起来,甚至还请我去列席了几次文化方面的会议。没想到带来连锁反应,院系领导亲自来到我办公室,鼓励我好好干,并再三嘱咐我,工作和生活上有什么困难尽管说。几天后,后勤处处长找到我,说有个老师暑假调走了,最近才把房子腾出来,他已经叫人重新粉刷过,我可以搬进去住了。这当然是天大的好事。在船沉之前饕餮一顿也没什么不好。他看到我办公室三四个人挤在一起,便说,哎呀,你们办公条件太艰苦了,都是做研究的人,要有单独的空间,让我想想办法。另两个同事自然也感恩戴德。这个处长,平时眼里哪有这些人,跟老师讲话都是仰着脸翘着肚子。处长走后,两个同事恭维了我一番。但我听得出他们的恭维后面掩饰着的嫉妒与不屑。这就是知识分子的毛病。读书人是很难完全真正联合起来的,因为他们太自以为是,又各有算盘。有些事情,他们自己不肯做,但别人做了,他们又要幸灾乐祸,以此来显示自己的道德优越感。他们既顽固地保持着某种穷酸的清高,又比其他人更渴望来自官方的物质和荣誉。
我对逃会始终充满激情,哪怕是省里要员主持的。但要逃会就必须不断地参加会议。我坐在醒目的位置(我瞧不起一进会场便不由自主地缩在后面的人,被主持者像驱逐牲口一样驱赶着:往前坐,往前坐),打开随身携带的书,旁若无人地翻读起来。在众目睽睽尤其是领导的严厉注视下读书,真的有一种快感。我微笑,颔首,猛然击掌。当然,我也可以忽然站起来,穿过长长的走廊向外走去,就像当年穿过操场。不同的是我不再提心吊胆,担心那些雕堡或探照灯了。我昂然而去。全场静寂,我听到自己的脚步在空洞的过道里越来越响。我激动得厉害,想象着自己甚至像枚钉子一样在门口停下来,颤抖着点了一支香烟。我遗憾自己过早戒了烟。此后的几天,我必定在一种亢奋的余波中奋笔疾书。
有时候,我也故意不参加某种会议,尤其是那种参加人数少的会议。我相信,我的缺席肯定比到会更引人注目。对此,那些要员们也无可奈何,顶多也只是笑笑,打个哈哈自我解嘲一下,仿佛我是孙悟空,他们是如来佛。后来,他们甚至有点喜欢我这样,仿佛这样,刚好可以体现他们的宽容和慈悲。见我在场,他们反而有点不适应。但我显然就是要他们不适应的。
如果一段时间没接到会议通知(去不去完全由我说了算),我就躁动不安。我软沓沓的提不起精神,文章也写得零零散散,没有光彩。接到会议通知的时候,那种兴奋是难以言喻的,就好像接到了一份战斗的邀请。我把主席台上的人想象成一个暴君。实际上他的确像是一个暴君。他的发言荒唐透顶,完全是自欺欺人。这时我恨不得上去揪住他的脑袋,把它往墙上撞,或狠狠扇他几个耳光。他的暴力不来自于棍棒(即使要用到它们,也不劳他亲自动手),而是来自于语言,或者说话语权。他在空气中散播毒素,让你中毒而无处可逃。这是世界上最严重的环境污染。不行,我必须离开这里。我必须有所表示。哪怕别人在背后朝我放冷箭我也不怕。是的,我经常听到那些冷箭在我耳边呼啸而过。他们时而是一个人,时而是一个整体。有时候他们越来越抽象,有时候他们越来越具体。他人即地狱,好像是一位存在主义大师说的。而另一个人则说,存在即合理。我要说的是,人必须有敌人,若没有,也务必造一个出来。人与敌人是亲密战友,是合作伙伴。我们和敌人相克相生。是敌人使我们目光炯炯,永葆青春。他们是火焰,是我激情的源泉。我对自己的环境很满意。我已经完全习惯了它,并产生了依赖,因为它让我时常处于战斗状态。
我成了这样一个奇怪的角色。
不觉岁月蹉跎,我头发也稀疏起来。有一天,我忽然发现自己不能逃会了,因为我已经坐到了主席台上,麦克风正对着我,像一个无底黑洞。单位上的例会我可以不开,谁也不会管我或管不了我。我终于争取到了不开会的权利,但我免不了要被人请去授课讲学或装扮门面。又有一天,我摸了摸后脑勺,忽然发现那块反骨不见了。我吓了一跳,它哪去了呢?我把后脑勺仔细摸了一遍,仍没有找到。它已经不翼而飞了。莫非脑袋也像地球,会有地壳运动么?这些年,我的身体不知不觉发生了很大变化,比如头发在稀疏,牙齿在松动,每次吃饭后我都要弄半天牙齿。菜叶和肉丝之类,总是轻而易举地进入牙缝腐烂感染,而且我怀疑有的牙齿已经空洞。我的听力也大不如前,为了掩饰这一点,我总是装作不满乃至傲慢的样子要对方再说一遍。我曾羡慕王越羊那政治家一样宽敞的额头,而憎恨自己额角的促狭,现在我看到镜中的自己,也目光坚定,头发后退。我坐在台上滔滔不绝,或被人前呼后拥,我茫然四顾,不知道谁是我的敌人。我已经没有敌人了。到处是敬畏的目光和谦和的笑脸,我已经与这个世界和解,成为其中的一员。我冷冷地注视着自己,看他在眼皮底下表演。我知道,当我失去敌人之时,也就是失去自己之日。现在我终于找到了新的敌人,那个人就是我自己。只有自己用之不竭取之不尽。
9
期待已久的谩骂终于潮水般的升起来了,我陷入幸福的窒息。世界发展得太快,我应该感谢技术的进步,感谢互联网。老安说过,技术即自由,他的意思是,技术的进步可以带来一定的身体和精神上的自由度。但也可能完全相反,谁知道呢。任何事物都有双刃,你能用别人也能用,没有只有好处没有坏处的东西。
这些年,相对于人文的停滞和凋零,信息业却是无限的蓬勃发展了。从BB机到智能手机,从台式电脑到手提和平板电脑,我都在短时间内尝试过了。我打量着电脑的主机,不明白那样一堆零件怎么会如此神奇地运转起来。老家刚通电时,也经常停电,父母叫我买个村里许多人都已经有了的蓄电池回来,我买了回来接在电视机上却一点反应都没有,后来才知道要先请人把电视机里的两根低压线拉出来。我问老安,他很懂电脑,说关键在于电脑的硬盘有超强的记忆功能,接通电源,就可以启动软件系统。看来谁解决了记忆的问题,谁就改变了世界。人其实是活在记忆中的动物,一举一动无不跟记忆相关,每天利用旧的记忆又产生新的记忆。如此说来,要改变历史,只要改变人的记忆就可以了。我的这篇语调正经严肃的文章在网上贴出来后,反应两极分化,有的说我在反讽,有的说我已经改变了立场。不知怎么回事,后来指责和谩骂我的越来越多了。起初我很难受,挨骂实在是一件容易使人愤怒的事情。我有点后悔写了这样的文章。不过说实话,写它的动机,我自己也模棱两可。有点不由自主,也有点耍小聪明。我希望一部分人能读出反讽,另一部分人则信以为真。我的这种想两面讨好的做法最终是聪明反被聪明误,两头都不讨好—当然,我心底蔑视的那些人还是乐于看到这样的文字,日报的理论版甚至还头条转载了它,但这只能使更多的人加入到谩骂我的队伍中来。或许这也正是他们想看到的。那段时间,我有点怕上网,怕看跟贴,但越怕越想上,越怕越想看。这情景似曾相识,我不由得精神一振,好像生活又有了希望。每次放下鼠标,我大汗淋漓,从头到脚都是畅快。
我忽然尝到了某种乐趣。
其实骂人也是个技术活。很多人骂不到点子上,骂来骂去只那么几句,这让人无趣,就像叫人挠痒他偏偏挠不到关键的地方。我想还是我来教导他们一下吧。于是我便用了几个不同的化名在网上骂自己。不用说,这是最骂到了关键骂到了痛处的。毕竟只有自己最了解自己,挠痒也只有自己挠得最舒服。我骂得痛快淋漓,入木三分,结果,我的谩骂下面有了长长的跟贴,看上去像是一种新的文体。
我和常鸿雁的生活也有了很大变化,或者说,有了很大的提高和进步。我们在新开发的楼盘买了新房,虽然要付月供,我们还是感到很满足。事情就是这样,小区里几乎每个人都欠银行里一大笔钱,可每个人都喜气洋洋,还说自己赚了一大笔,实际上,也的确好像赚了一笔。化用鲁迅的话来说,现在只有两种人,一种是做稳了房奴的人,一种是想做稳还没做稳房奴的人。常鸿雁一直想要个孩子,她说我们现在有养孩子的条件了,小区里就有很好的幼儿园和小学。我还是没肯。我铁心不要孩子了。我不想孩子重复我们的命运。常鸿雁说,将来可以让孩子出国。我说,出了国又怎么样,老安不是出国了吗,结果还不是回来了。也许你会说,下一代的情况肯定跟老安他们不同,问题时,等他真的不同时,还是你儿子么?既然不是你儿子,你还生他干什么?常鸿雁歇斯底里起来,指着我的鼻子,说我身上的血已经变冷了,不是一个人了。我说你说的对,我的确已经不是一个人了。最近网上在讨论一个有名的现代派学者怎么变成了一个狭隘的民族主义者,持不同意见的人水火不容,恨不得掐死对方而后快。其实我挺理解那个人的。他小时候吃了很多苦,受了很多欺负,亲眼看见自己的母亲被大队干部强暴,而父亲抱着脑袋蹲在墙角身子哆嗦个不停。这样的经历肯定会造成他的反社会倾向。他的文章的确充满了叛逆,有一段时间我引他为知己,并跟他有过通信(我依然保存了那些信件)。据我所知,他是在出国访学期间改变了观念的。他带着那样的热望出国,回来时却一脸冰冷。他总觉得别人在戏弄他,利用他,或者,怜悯他。在国外,他越受尊重,心里便越不舒服。他跟我说,他们肯定是在他面前表演,以显示他们的优越,就像那时候我们国家在外宾面前表演一样。他写了一篇文章,批判对方的民主和博爱秀。他感觉自己在那里受到的恰恰不是尊重而是侮辱。他像是一只猴子,每天被人牵着展览,他们自以为扔过来的是爱心,其实是象征着歧视和怜悯的面包屑。有一种爱其实是施舍,在他们眼里,他不过是一个乞丐,为满足施主的优越感而存在。他说他从来没有像现在这样升起了强烈的民族自尊心。就像一个经常挨父母打骂的穷人家的孩子,在富人家受到热情款待,反而要挣脱,有憎恨。他流下了想念自己父母的热泪,升腾起我爱我家的豪情。这样的心理一点也不奇怪,因为这时他代表的不是他个人,而是整个家庭的尊严和荣光。人有时候容易把自己放大。类似的体验我也有过。有一次,我去一个风景点开会,那里有瀑布,有温泉,日出景象也很有名。我一早起来去看日出,当太阳君临天下时,我忽然一阵激动,觉得自己就是那江山,那日出。
为了生孩子的事,常鸿雁闹过也哭过,不知不觉就到了已经不适合生孩子的年龄。看着她有些落寞的背影,我想,自己还是亏欠她很多。不知她是否后悔选择了我,说实话,我是挺后悔的。我这样的人,根本就不该结婚,就像许多人,不配有好的命运一样。我想起我们那儿有个姑母亲,得了家族病,她母亲,她母亲的母亲,都是不到四十岁就死了,这个病原因不明,也不能医治,虽然她还只有二十岁,但在洞悉家族的命运后,她毅然选择了自杀。因为有一个小伙子在追求她,而她也很喜欢对方。她怕自己不可避免地生下后代,那么获得胜利的依然是疾病。
那时我跟王越羊还在县城。我们佩服那姑母亲的勇敢,记得我当时流下了热泪。没想到这样的选择有一天也会落到自己头上。虽然我的病不为人知,看起来跟她是那么的不同。实际上许多人是带病生下了孩子,或者说,孩子生下来就带了病,那疾病便又借着孩子的躯体继续繁殖生长。我没有他们的勇气。
似乎隔不了多久,我就会接到县城一些部门或朋友的邀请,希望我能回去参加他们的座谈会或研讨会。人文虽然越来越不景气,但各种文化活动倒是越来越多了。一会儿要挖掘这个文化,一会儿又要发展那个文化,把个小县城搞得像文化前线一样。一帮除了饮食文化其他什么文化也不懂的官员坐在那里大谈特谈文化,实在是很好笑的一件事。几个以前就认识或后来才认识的朋友(基本上也是官员或商人),自费出了书,便把地方媒体、评论家和主管文化部门的领导请来开研讨会。有的干脆要我帮他们找出版社和有名气的人推介。他们希望我参加会议以提高它的档次,我一方面讨厌他们,另一方面又总是不由自主地应允。一个我坐在那里夸夸其谈,另一个我则嘴角挂着几丝嘲讽,冷冷打量着自己,对自己说,你以为这样,就报复了他们,你那可怜的虚荣心就得到满足了么?莫非当年从小县城狼狈逃窜,现在真的是衣锦还乡了啊?
在一次活动中,我碰到了以前的教育局人事股的刘股长。让我诧异的是,他还是教育局人事股的股长。他这个股长竟然一当就是二三十年。后来才知道,由于没有很大的背景,他一直没升上去,又由于他多少有一点背景,别人也一直搬不动他。人事股毕竟是教育局最好的部门,他这个股长,就是局长也不敢得罪他。见到我,他还是那副傲气的样子,中午吃饭时,他去晚了,其他桌席都坐满了,只有我这个主桌还有空位,他便被拉了过来同座。见我坐在上席,他很不自在。后来大家都来敬我的酒,没人理他,他的黑脸更黑了。我端了一杯酒敬他,说,刘股长,多谢你当年关照。他忸怩了一会儿,忽然说,你的确要感谢我,当初有人要如实把你进看守所的事写进档案,是我没让。我心想,你不是不想写,而是这个案子始终没有结论,你想写也写不了吧。我说,刘股长这么忙,怎么有空来参加这个跟你的工作不沾边的会议?没想到他立即兴奋起来,说,马上要退休了,想来跟大家学习怎么写诗,好充实一下自己。我口里的酒差点喷出来,有些怜悯地望着在座的一两个写诗的朋友。文学虽然不景气,但县里的老干部诗社一直在搞,而且有充裕的活动经费,文联之类的地方老是喊穷,诗社的钱却多得用不完。听朋友说这些人还得罪不起,若对现任领导有意见,他们就编出打油诗来,或者赖在领导办公室不走,看上去像在为民请命。现在刘股长也要加入他们的行列了。
当初力主把我从刘股长手里要到县中的老校长,早已退休。虽然退休前被排挤到教育局的工会任闲职,但也算得上善始善终。他的两个儿子,一个在省教育厅工作,一个在中国科学院。回想起来,他当校长的那些年,是学校风气和教学质量最好的时候,几乎每年都有人考上清华北大,他离开后,县中就一年不如一年,什么稀奇古怪的事都发生过,且已经有七八年没人考上那样的学校了。有条件的,都把孩子送到外地读高中去了。我以前的一个学生现在是县中的老师,听说我来了,到宾馆来看我。他很怀念以前的学习时光。
让人遗憾的是,老魏在去年死于醉酒。医生多次叮嘱他不能再喝酒,他偏不听。他每天至少要喝掉一斤白酒。只有见到酒,他才有精神,不喝酒,就眼泪连着鼻涕,像犯了鸦片瘾一样。他儿子为了帮他戒酒,把他捆绑起来,他以绝食反抗。一次醉酒后,他栽倒在卫生间的水桶里,被人拉出来时,身体早已僵硬。
每次回县城,都有人向我打听王越羊,并希望我能邀请王越羊同来。他们根本不知道我和王越羊早已互为陌路。有一次,我去参加宣传部门的一个会议,坐了一会,刚想抽身,忽然见王越羊进来,夹着公文包直奔主席台而去。我愕然。他很快也看到了我,不过他对此似乎早有准备,依然面色平静。他开始发挥他演说的天才。说实话,我依然佩服他。在许多人看来,我的口才也算不错,但跟他相比,我自叹不如。我暗暗惊讶的是,他以前谈尼采在都灵的旅馆门口抱住马头痛哭和托尔斯泰在八十二岁的高龄寒夜毅然出走时让人神情肃然或泪流满面,现在谈起宣传工作来也是一套一套的,很有诱惑力。在座的人像打了迷幻剂,露出向往和跃跃欲试的神情。当然,至于药性能保持多久,那不是他能决定的。他宽敞闪亮的额头让我想起那些职业革命家,指点江山,挥斥方遒。
了解我跟他关系的人,说我们貌合神离,或许该倒过来。现在我跟他,更像是貌不合神不离。当初我们也许谁也没有想到,会同时坐在这里开会。
我望着他,也望着自己,面露悲悯。
没多久,王越羊就走马上任,担任了某部门的宣传职务,并在一次安全事故的处理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一个以生产烟花出名的地级市,两家烟花厂连环爆炸,按道理,烟花厂爆炸也不是什么稀罕事,这个每年向外面输出大量烟花的省份,哪年不发生几次爆炸。我在县城教书的时候,一次附近的烟花厂爆炸,教学楼的玻璃窗都被震碎了。到现场去看,见树枝上挂有肉屑状的东西,好不瘆人。但这次爆炸,死的大多是小学生,在很长一段时间里,他们被学校组织起来利用副课或课余时间给鞭炮插引,结果遇上了这次爆炸。一百多具幼小的尸体摆在操场上,像在排队做广播体操。接到消息,王越羊马上上报并建议采取一些措施,于是省内所有媒体都不得擅自采访报道,外省的记者把摄像机放在从老乡那里买来的蛇皮袋里带进去也被有效控制。事后王越羊受到了表彰,而一个私自把偷拍来的照片卖给境外媒体的省报记者则因此被赶出了本省新闻界。
有人把事情的经过告诉了我。他的目的,是想让我和他一样鄙视王越羊。我笑了笑。虽然我已经和王越羊隔绝,但我忽然觉得他仍然是我的亲密友人,或者说,战友。我愿意是这样。
10
这期间,我应邀参加了几次官太太们举办的聚会。这个城市看起来风平浪静,但有很多一般人不知道的隐秘据点。比如研究所对面有一家“香蕉吧”,我以为那不过是一家普通的酒吧,香蕉可能是他们固定提供的水果点心,后来才知道那是男妓的暗称,专门为有钱的女人服务。常鸿雁的一个高中女同学,读的是美术专业,毕业后开了家广告公司,不知怎么的成了市检察院一个检察长的情妇。后来那女同学想结婚,谈了一个男朋友,检察长不答应,威胁说,她胆敢这样,他会让他们死得很难看。那女同学跟着检察长经常参加市里官员们的私密聚会,其荒诞淫乱场景,远非常人所能想象。一个市政府的女秘书,竟然同时跟三个男人上床,结婚的时候,一个主婚,一个证婚,一个做伴郎。一个报社老总嫖妓忘了带钱,完事后叫下属送来,下属见还有盈余,小姐也还有姿色,便接着嫖了起来……常鸿雁说,女同学担心自己知道的太多,迟早会把命丢掉,可她又根本摆脱不了现在的生活。
有一次我受邀参加一个什么开幕式,跟一帮官员站在一列,致开幕词的是一个刚从地市调上来的厅官。午宴的时候,他来敬酒,要干杯,我说我有胃病,不能干,以前碰到这种情况,别人点点头也就算了,谁知他偏不。他说,胃病算什么病,喝!我仍不肯,他把酒杯往我面前一顿,说,我知道你是谁,别以为你是谁就瞧不起人,高级干部和知识分子我见得多了,前两年我在北京还跟×××同志合过影呢。说着一定要我干。为了不耽误领导工作,我只好端起酒杯干了。他这才拍拍我肩膀继续往下面陪酒。不知怎么回事,我忽然感到一股热流从胸口涌出,他那凌厉的目光也变得亲切起来。的确,已经很久没人这样当面强迫我、指使我了,我的每一个毛孔都很舒服。我觉得这个粗暴的家伙,身上竟有某种迷人之处。他钢青色的胡茬,既温柔又专横,我心里咯噔一下,像是插销刚好滑进了锁槽。宴会结束时,他说想看我的书。他补充说,他夫人好几次跟他提到我,说她读过我的书。我颔首微笑。第二天,他果然叫秘书来取走了我新出的两本书—我没把以前的书给他。
几天后,我接到了邀请,一辆小车滑行着停在我家楼下。上车后,我的视线就被轻软的车帘挡住了。本来我就不是一个方位感强的人,经常在熟悉的地方迷路。我闻到一股好闻的高级香水味道。所谓真水无香,越是高级的香水,味道越淡。它飘逸隐约,你不会明显感觉到它的存在,但又受到吸引。车子在一个很安静的地方泊了下来,是一家素餐馆,我被引进一个包厢,推开门,里面的声音忽然大了起来。我有些惊讶,没想到那些木格子的门窗和墙壁也有这么好的隔音效果。几个人正在喝茶聊天,见我进去,一个穿旗袍的美丽女人站了起来,说,欢迎马老师。
于是我知道,她就是那位厅官的夫人,叫韩素红。不过看起来她跟丈夫年龄悬殊。她说早在念高中时就读过我不少文章,见到我很高兴,她想让她的几个好友认识我,她们都知道我。我想,莫非她们都是文学爱好者?我见过许多爱好文学的官太太,她们养尊处优,无所事事,便以为文学是最好的消遣,并天真地以为文学就该由女人来干,似乎若不是一直是男权社会,女性的文学成就早就超过男性了。马上有几个男性评论家在报刊上随声附和,以为发现了新大陆。有一个我以前的女学生在读了我的书之后写信给我,说她也喜欢写东西,并随信附来一篇习作。我回了她信,谈了些意见。她很快又来信,说虽然经商的丈夫反对她爱好文学,认为这是不务正业,但她还是要矢志不渝地爱它。我赶紧借鲁迅的话跟她说,无论如何,生存是第一要务。我想好了,如果包厢里的这些人要跟我谈文学,我就说,我早已不搞什么文学了。的确,我现在的文字跟文学已经毫无关系,我也不想它们有什么关系。或许在所有的文字形式里,文学是最幼稚的,就好像一个大人堆里混进了一个孩子。
我讨厌孩子。
那年,大哥送儿子大宝来省城读书。他长长舒了口气,对我说,有你在那里,我就什么都放心了,现在,你在省城也有个伴了。仿佛他怕我孤单,便给我找来了一个战友。在村里人的意识里,城市既是他们排斥的对象,又是他们时刻想进入的堡垒。他们既害怕城市,又想成为它的一部分。每次回乡,父母和哥嫂都免不了要打量几下常鸿雁的肚子,父母自然是希望我们赶快生孩子,哥嫂的眼神则复杂一些。他们或许在想,我没有孩子也不是坏事,将来,他们的儿子就可以直接继承我的财产了。大宝大学毕业后,受他爸重托,怎么也不肯离开,硬要在省城里混。当初选择学科时,我建议他读理科,实用一些,好就业一些,可大哥偏要他读文科,说这样可以多向我学习。实际上,他无非是以为这样,大宝毕业后我可以帮他找份好工作。可我知道,大宝文才实在一般。高考时我找了熟人,他才勉强被一所三流大学录取,毕业后经我介绍在报社干过记者,在企业内刊当过编辑,后来又到一个教育培训机构当老师,最近去了一个文化公司,负责抄写张贴一类的事。读大学时,他问我是不是要加入什么组织,我说你自己决定。他有些犹豫,我说你不用担心我的看法,若你觉得这样对你有好处,你就加入吧。他就加入了那个组织。只是这并未给他的就业带来什么帮助,他的几次工作都是打着我的招牌找来的。我跟他说,不要再跟别人说你是我侄子。他一脸委屈,望着我,眼睛红红的。他仍在阅读和写作,有时候也拿给我看,我实在找不出它们的优点,很想叫他不要再在这方面浪费时间了,但看他那副虔诚的样子,又不忍心说出口。一个神经完全被语文教育摧毁了的孩子,循规蹈矩,什么文章都要有个明确的主题思想。仿佛他写的不是诗歌散文,而是思想品德和语法。他穿的衣服也是那么老实巴交,有一天我忽然明白,他肯定是看了我以前的照片,便要模仿我。他在外形上的确有些像我,老是一副寒门学子的样子,头发整齐,上衣扣得一丝不苟,永远像在走正步。但他没有我叛逆的灵魂。他眼睛里没有渴望和不屈的光芒。有一次,我推荐他看两本书,过了一段时间,我问他是否看了,他说看了,写得很好。但谈着谈着,我发现他根本没看或没看进去。这是两本常识性的书,竟然也让他摸不着头脑,要拿出语文老师给他的尺子来量一量,结果越量越糊涂。他根本没想到那根尺子是有问题的。我不禁既厌弃又怜悯起他来。将来,若让他来继承我的一切,我还真觉得脸上无光。
席间,韩素红说她读书时最崇拜的就是我。当然,那时候,崇拜您的女生可多了,她吃吃地笑了起来。接着,她们说起市里的一位大红大紫大富大贵的夫人,说她如何的有气质和魄力,已经成了丈夫的得力助手。一位太太说,那天她在电脑上敲“丈夫”这个词,跳出来的却是“政府”,不禁吓了一跳,不过又一想,还是挺合适的。另一位太太说,拼音输入法还是太麻烦,她正在学五笔,用力记那些难记的字根。后来,她们谈起那位夫人的轶事,说她本来就出身于高干家庭,只不过后来被下放农村插队,跟一个公社干部的儿子结了婚调到了食品站,后来考上了大学,好不容易离了婚才觅到现在的夫婿。她有一手杀猪的绝技,一头两三百斤重的猪到了她手里就变得服服帖帖(一位太太插话说那么大一头猪是不是要长好多年),哼都不哼一声。她当街卖肉成了镇上的一道风景,人很漂亮,手脚比男人都利索,刀刀精准,从不拖泥带水。有一段时间,她苦练杀猪本领,以此来向生活宣战。仿佛正是因为这一点,她后来闹离婚时男方一点脾气都没有。我不禁想起了罗彩霞,想起了跟她恋爱的那些时光。我跟韩素红说,希望以后能跟那位夫人打打交道。韩素红笑道,说不定她就是老师若干年前就在寻找的中国的华伦夫人呢。
我说,她不是华伦夫人,或许可以算得上是卢森堡夫人吧。
我感觉韩素红眼角掠过一丝隐秘的得意。
回来后不久,我意外地收到了她发来的邮件。她说:老师,或许你会奇怪(我就不用那个在公共场合不得不使用的尊称了),我为什么给你写这封信。你若知道,其实我在很多年前就偷偷给你写过信的话,就一点也不觉得奇怪了。不过那些信我都没有寄出去,自己看一阵笑一阵,又夹进书缝里了。读大学时,一个男同学追我,他高大帅气,是很多女同学心中的白马王子,更何况他还有那么好的家庭背景。他家在本市,父亲在市委工作,母亲是市报的记者。但就在他踌躇满志地要带我去见他父母时,我拒绝了他。我忽然意识到他不是我最想找的人。我知道,只要我答应嫁给他,以后的康庄大道和人生幸福便是望得见的。然而也正因为望得见,我才不愿。记得那时,你在文章里说,你希望看到中国的华伦夫人,你说我们最大的不幸在于,没有中国的华伦夫人,当时我暗下决心,一定要成为中国的华伦夫人。虽然那时并不知道华伦夫人究竟是一个什么样的人物。也许你会说,嫁给那个男同学,不就可以达到这个目的了吗?开始我也是这样想的。他热衷于从政,在学校里,就是学生会的主要成员,还负责其他许多方面的工作。他是天生的政治动物,甚至跟我约会时,还喋喋不休着他的政治蓝图。但是,我嫁给他,只会成为一个官太太,而不是一个贵妇人,尤其是华伦夫人那样的贵妇人。你别见笑,有时候我想,如果他需要一个后妈,我倒是可以考虑的。不管你说我是神经病还是恶作剧—其实我知道,你不可能说我神经病,但一定会以为我想搞恶作剧。可事实上,我是认真的,我并不想搞恶作剧。后来又有一个男生追我,那是个有志气的男孩,一张棱角分明的脸,时刻都散发着热气和激情。他跟我一样喜欢冒险,讨厌一成不变的东西。我几乎要投降了。他让我想起你,想起你的学生时代。我仿佛在他身上看到了你的影子。他想放弃内地固定的工作,到沿海去。他喜欢流浪,身体的流浪和精神的流浪。他说他要做一个不写诗的诗人。我被他完全点燃了。我为他神魂颠倒。毕业后,我们买好了南下的车票。但就在车开前,我逃开了。我不想跟他去闯天下。那跟我的理想背道而驰。当别人以为我毫无疑问地要嫁给他的时候,我却偏偏从他身边逃开了。不久,有人给我介绍了现在的丈夫,他在一个县里任职,二把手,离过婚,在职研究生。他父亲是我们那个市里的老领导,现已退休。我一听就来劲了,尤其在知道他离婚的原因之后。那个女人利用他们家的背景出了国就把他给蹬掉了,孩子也带走了,据说还惊动了领事馆。但在地方上权大势大的他们还是抗不过领事馆,灰溜溜败下阵来。所以一见我,他们便一个个提高警惕,他的几个妹妹对我更是冷嘲热讽。但我不怕。只要抓住他,其他任何人都没奈何。他们也不想想,他比我大十几岁,都快赶上我爸爸的年纪,又被别的女人抛弃了,那些反对我们的人害不了我,但肯定会害了他。他离婚都七八年了,为什么还找不到合适的?我就是冲着他的地位和家庭背景去的,又怎么啦?如果他什么都没有,我会嫁给他?若要讲道理,这就是道理。若要说真理,这就是真理(他老爸嘴边整天颤巍巍挂着真理二字,一副他虽然老了但真理不老的样子)。他们不知道,若他跟我同样的年龄,我根本不会爱他。他们不知道我还爱他的沧桑。我跟他谈政治,谈经济(都是我灵光闪现,从第一个恋人那儿移植过来的),谈哲学和人生。我口若悬河,滔滔不绝,把他听得一愣一愣的。他笑着说,看来,你比我更适合搞政治呢。我想,这话也不假,我毕竟是科班出身,想当年,差点考了全县的文科状元,在大学里也一直是明星级别的,屡次在演讲和征文比赛中获奖。我知道,我已经征服了他。于是我第一次坐着他的小车去了他们家。真是侯门深似海,那院子很曲折。我很快被转晕了。我想,我这是孤军深入啊,他的父母和妹妹们早就在剑拔弩张地等我,感觉车子刚停下,各种兵器就亮了出来。我迎着它们走了过去。那种感觉真爽。我很快就尝到了挑战和征服的乐趣。最后,那两个无产阶级革命家、退休老干部不得不接受我,他的几个妹妹也乖乖地叫我嫂子,虽然她们年龄都比我大。我高兴的时候就答应得响亮一些,不高兴的时候就嗯一声。我让两位老人抱到了盼望已久的孙子。只不过我希望在美国生孩子,他们不同意,他们不希望孩子一生下来就是美国人,但我坚决不让步,说市委大院里的子弟,已经有很多是美国人英国人澳大利亚人了。与其将来去争一个绿卡,不如现在就搞定。前不久,有消息说中央电视台的一个著名主持人都已经加入了美国籍,将来,中国人要解放全世界呢。老人这才没继续反对。我的一个同学,考上了美国的公费留学,我在美国待产时,给她打了个电话,她来看我,说,还是你好,一步到位。我笑着说,美国人傻啊,难道他们真不怕中国人把他们给解放了?你还是党员呢,现在只能做地下党了吧?同学说,在美国,没什么地上党和地下党的区别,人家信仰自由嘛。接着,同学评点起国内的时政来,我免不了辩白几句。我惊讶地发现,自己不知不觉受了丈夫职业的影响,竟然维护起他来。仔细一想,可不是么,本来我是带着征服者的姿态去挑战的,我的心里有游戏和蔑视的成分—其实在大学读书时就已经是这样,当我把那个官二代的前男友甩了的时候,几乎受到了英雄般的礼遇,我每次走上演讲台,还未开口,下面就响起雷鸣般的掌声。征服的过程是艰辛而曲折的,有一次,他的一个妹妹几乎要扑上来撕扯我,我没理会,仍然矜持地微笑着。我知道,谁能保持微笑,谁就是赢家。这个小姑子后来成了我的死忠,在外面遇到什么好吃的,必定会给我带一份。当我成为最终的胜利者时,心理却发生了微妙的变化。以前我在网上读的都是比较尖锐的文章,有时也从里面寻找武器,现在这样的文章也看,但态度却变了。我看出了里面的偏激。很多人只是一味地指责别人,却放过了自己。在单位上,以前我也跟别人一样议论和抨击时政,但现在听别人议论,我有点不舒服,好几次忍不住反驳起来。我说,你们不了解……或许,他们的确不了解,或者说,没有我了解,内部消息源和外部消息源毕竟是很不一样的。丈夫从县里回来会跟我谈工作上的很多事情。谈他的理想,他的委屈,他的原则,他的彷徨。我感觉到他的热情和正气。他跟许多官员还是不一样的。也许你会说我在美化他,记得你在一篇文章里说过,美化自己的选择,也是人性的一大弱点,但我的感觉很真实。我觉得,社会的进步还真的要靠他这样的人来推动。底层出身的官员,很容易走上贪腐的道路,为什么?因为他们从小缺乏物质的快乐,一直怀着一种攫取和弥补的心理,而他这样出身的人,已经不在乎物质的享受了,你看,现在抓起来的那些贪官,不是大多有着贫寒的背景么。而他这样的官员已经过了这一关,是真正想做出一番事业来的。就像我读大学时发现,越是穷地方来的同学,越喜欢买奢侈品,他们想以此来克服自卑和满足虚荣,家境好的同学反而总是买最普通和便宜的东西。奇怪的是,前者穿着真名牌看上去也像是劣质货,后者穿着再普通不过的衣服也显得高贵。这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我的人生选择。看上去是背景,其实是根基。我相信丈夫是能做出一番事业来的。他其实也是个善良和细心的人,说来你不信,他下班回来最喜欢干的事情是拖地板和丢垃圾。他拖地板比我有耐性多了,不放过任何细小的角落。哪怕外面下暴雨,他也不允许垃圾留在家里过夜,一定要把它们清理出去。每次扔垃圾前,他都要细心地把塑料袋扎紧,有一次,袋子装得太满,他重新找了个大袋子套上。他说不扎紧会增加清洁工的麻烦。我听了很感动。还有一次,我不小心打破了一个玻璃杯,把碎片随便扫进了垃圾篓,他看到后把玻璃渣耐心地捡起来另装。他说经常看到捡破烂的人在垃圾桶里翻东西,玻璃渣会伤到人家的。在一个县当了三年二把手之后,他被调到了另一个县当一把手,后来又调到了市里,再后来调到了省里。离开县里的时候,老百姓都自觉排队到路口送他。他把那个县治理得井井有条,不但经济搞上去了,而且人的价值观和道德观也上去了。你别笑。若是以前,我也会笑的,但现在,我倒觉得别人都在笑的,倒是难能可贵的了。若是一个我不了解的人,我不会相信,但他是什么样的人,我太了解了。一次,我去他县里,刚下车,就感觉到一种朝气蓬勃的气息扑面而来,路边是红底白字的鼓舞人心或欢迎各类来宾参观访问的标语,商店橱窗里传出的是节奏感强、积极向上的音乐,每个人看起来都那么精神,对前途那么有信心。我不知他是怎么做到的,只知道,他的理想蓝图,正在逐步变为现实。我为他骄傲。现在他很怀念在县里工作的那段时光,调到市里和省里来以后,工作开展起来,反而没有在县里那么顺畅。但人总是在困厄中前行,对吧?那天,他说在活动中碰见了你,我很高兴。我一直想见到你,跟你认识。从我第一次读你的文章至今已有整整十六年,没想到老师还这么年轻,目光犀利,与众不同。十六年过去,杨过终于见到了小龙女(按辈份,他要叫她姑姑的),我也终于见到了你。记得那时在市报上读过你写的一篇谈金庸的文章,谈杨过和小龙女,又谈到卢梭和华伦夫人,那么的有道理又那么的没道理,现在想来,真有恍若隔世之感……
不知怎的,这“恍若隔世”四字,一下击中了我。我根本不记得我写过这样的文章,现在经她提起,才忽然想起来。那时真是大胆,居然把金庸和卢梭扯到了一块,认为杨过也有着卢梭那样的恋母情结。仔细一想,也不是没道理。之所以起了这样的念头,是因为当时很多学生都在读金庸梁羽生和琼瑶,我产生了联想。我花一个晚上读了《神雕侠侣》,便涂了这么一篇,没想到韩素红还记得。虽说是戏作,但在复述杨过和小龙女久别重逢的场景时,我还是动了感情。我把韩素红的邮件来回看了几遍,让我没想到的是,我竟然迫不及待地想再见到她。
与官场上的习气相反,这几个女人倒是有点情调的。她们推崇慢生活,每天大半时间花在美食、购物和交游上。她们到香港去逛街,到韩国去美容,到巴黎去买香水,到南美去买咖啡。她们可以跟花朵亲嘴,也可以给小狗擦屁股,会为一本旧书花几百块或把很值钱的东西轻易地送人,也会在步行街讨价还价。为了吃一碗粥,她们会花几十块钱打的,为了一件衣服,她们可以跑遍全城。但更多的时候,她们喜欢自己设计衣服,买块布来随心所欲地一番剪裁,甚至根本不用剪裁,把整匹布直接裹在身上。韩素红向我炫耀过她的一件衣服,那是她用碎布头拼凑起来的,普通的碎布头经她拼凑之后,极具现代美感。
她们在报纸上掀起了一阵慢生活运动,一时间,省城涌动着一股复古潮或仿古潮,大街上流行起各种民族服装来,手工制品走俏。在省城最繁华的路段,兴起了手工一条街,不用说她们就是幕后的推手和老板。葡萄酒的销量大幅增加,有的街区已经出现了葡萄酒庄和专卖店。有几次大规模的葡萄酒展销会在省城高档次的酒店举行,参观者可免费痛饮进口葡萄酒。一个小青年过生日,他的狐朋狗友凑份子只为他买了一支古巴雪茄作为生日礼物,前呼后拥用八抬大轿把雪茄送过去。电视上的演说名家被请到这里来讲课,关于艺术,教育,人生。宣纸逐渐成为许多人的日常用品,各机关、部门,上班时间都有许多人关起门来练字练画,酒店包厢或装修豪华的办公室,经常有人在那里挥毫泼墨,啧啧围观者众,散开时每个人手里捧着字画,像是捧着若干年后的珍稀文物。当然,谁的字画好,谁的不好,在一定程度上皆由她们说了算。她们组织了各种活动,品评作者和作品,有人得意有人失意,有人让她们开心有人让她们鄙视。寺庙是她们经常去的地方之一,她们去那里看花吃斋弹琴。她们跟和尚尼姑们建立了良好的关系,一位高僧正在筹划给她们出版一部画册,并配上书法和诗歌。她们也经常在茶室或素餐馆接待来访的僧人(我第一次见她的那家素餐馆,就是一个得道尼姑的女儿开的)。一些官员、学者、律师、医生、报刊主编、企业老板和文艺界人士也经常参加她们的聚会。许多人以此为荣或一直在不断争取中。除了评点字画,她们还策划了其他多种活动。她们也请我和几个同行当评委,推过几个文学和思想界的新人。一个自费出版了一本诗集,里面的大多数诗歌是献给她们的。一个最近在网上很火,不,应该是引起了很大争论,据说他的文章可以在相关部门领到奖金。那是个既玲珑又傲慢的青年,一副真理在握的样子,他根本没去过美国也可以把美国说得一无是处,但他的文章很受欢迎。除了对韩素红这几个贵妇人毕恭毕敬,其他人他都不放在眼里。
对这种跳梁人物,我自然不会往心里去。只是我痼疾难改,看到自己引以为同类的,心里仍免不了隐隐作痛。
一次,我应邀去一所大学参加一个会议。我做重点发言。当我像往常一样在嘴巴的惯性里忘乎所以时,忽然看到一个年轻的家伙从座位上站起来,头也不回地朝外走去。顿时一片静寂,其他人的目光似乎要把我推到风口浪尖。他们以为我会生气。
但我没有。我内心里是喜欢这样的青年人的,他让我想起当年的自己。我很想再见到他,甚至要摸摸他脑后是否也有一块反骨。
我很快就知道,他叫殷安培,是这所大学的青年教师,从国外留学回来不久。那天晚上我下意识地拿起了手机,给他们校长打电话。我和对方曾在不同的会议上多次见面,有一次还被安排在酒店的房间同住。尤其是,他也差点坐牢,这段经历把我们拉近了许多—当时他还是一个普通老师,站在学生前面,跟他们一起。后来亲友们把他活动了出来。但这段经历还是妨碍了他的发展,每到关键时刻,竞争对手总要抓住它大做文章。我向他了解殷安培的情况,他说,殷安培是个很优秀的青年教师,在国外留学多年,很有些自己的想法,讲课颇得学生们的欢迎,几乎堂堂爆满,这种情况在学校多年未见。此人不拘小节,既崇尚魏晋风度,又钟情于欧美情调,和学生没什么界限,可以跟男生喝酒聊天,也可以跟女生散步跳舞。当然,主要是他脑子里有想法,肚子里有货。这个家伙会大有出息的,能在某一领域做出他的贡献。
听到这里,我忽然意识到,殷安培所做的事情,正是当年我想做而未能做的。我不禁感慨万分。然而我也隐隐感到内心的嫉妒,就像一个鬼魂,憎恨阳光下活蹦乱跳的肌体。
这期间,我被一股莫名的力量挟持到一些莫名的事情中去。要发言,要表态,要装模作样。我发现,知识分子已经被高明的操纵者弄成了替罪羊的滑稽角色。或许,这正是他们所需要和乐于见到的。只有这样,拿知识分子开刷才显得大快人心。知识分子又多少有点矫情的自责和忏悔意识,保管到时候一点都不会反抗,反而会露出该打该痛打的因受虐而快活无比的神情。而普通老百姓也最希望看到两种人倒霉,一种是有权有钱的,一种是有知识有头脑的。
没想到,殷安培被人杀死了。一个学生。一天,他正在上课,一个外系的男生拿着一把水果刀,捅进了他的胸部。讲台下的学生大概还沉浸在他的讲课里,没有反应。他自己也没有反应,因为他还有一句话没讲完,而他,很想把那句话讲完,因此他最后倒下去并定格的姿势,是想努力讲出什么来的样子。那个学生很快被保安制服。警察问他为什么杀人,他说殷安培勾引了他的女友,即殷安培班上的一个女学生。
而据调查,殷安培跟那个女学生之间的确是正常的师生关系,只不过她受他的影响,像很多同学一样崇拜他。那个男生出于狭隘心理,杀死了他。但网上新闻后面的跟帖,却让我脊背发冷:几乎没有一个人谴责凶手,殷安培反而成了他们取笑和嘲弄的对象。好像他应该被杀,这一切都是他咎由自取。
不过,这又有什么奇怪的呢。
—我甚至想说,也好。
11
现在我要来讲讲老安。
老安从美国回来了。他跟老婆离了婚。不要了,把她还给美国了,至于儿子,就当是给美国人的利息吧。他说。那样子,像是希望别人踢他一脚,对方却不肯。
老安再也不想出国了。他说情愿在国内坐牢,被乱枪或乱棍打死,也不愿在美国生活下去。那里太孤独了,现在他才知道热锅上的蚂蚁不是被烫死的,而是因孤独而死。他的那些招数已不起作用,人家根本不理,再这么闹下去,只能被送进疯人院。最让人难以忍受的不是没有朋友,而是没有敌人。美国像是一块海绵,他用脑袋尽力撞去,不但撞不死自己,更撞不坏对方,只能被原封不动地弹回来。以前他说就是发疯,也要疯在美国,至少可以作为一个受美帝国主义压迫的标本而存在,回国只能是个笑话,现在却觉得做这样的标本才是真正的笑话,因为人家根本不在乎你。与其死皮赖脸待在那里,还不如回来。就是被人当作笑话,也比在美国有价值。
他说,一回来他就浑身是劲。那天他出去买东西,无意中一回头,忽然发现有个人跟在后面。他脑袋嗡的一声,就像那时候跟别人到郊外去钓鱼,第一次看到鱼咬钩,激动得两手发抖。他经常提起太早或用力过猛,鱼跑掉了。他强装镇定,继续往前走。过了一会儿,停下来点了一支烟,那个人也停了下来。他走快,那个人也快。他一阵狂喜。有时候,似乎怕对方没看清他在干什么,他还故意放慢动作,或者像眼睛不好的人穿针线时要朝着亮处一样。那天,他本来只要十几分钟就能回来,但他磨磨蹭蹭的,在外面逛了一两个小时,好延长他的快感。他一路上跟那个人捉迷藏,一会儿钻进某个小店,跟店主扯半天,一会儿闪进某条小巷,在最逼仄的地方,忽然转过身来往回走。那人顿时无处藏身,只得慌张地低头,好像脸是个战壕,可以把整个身体隐藏起来一样。他看到对方拿着手机,上面的摄像头还来不及改变方向。裤带上挂着一大串钥匙,闪闪发亮,有一根钥匙似乎特别的大。他说,被人跟踪的确很舒服,他完全可以瞎走一通,根本不用担心自己丢掉—即使丢掉了,对方也会把他找到。如果有人要谋财害命,身后那个人肯定会挺身而出,因为他们想要活口。如果他不遵守交通规则,后面那个人肯定比交警还着急。这样一想,他就在马路上左右穿梭起来,那些车辆果然也跟着他左右滑动摇摆,谁也不敢撞死他。太好玩了。的确有人在“保护”他。如果他被撞死了,有损失的是他们,好不容易找到的一个鱼饵就这样没了。或者说,他们就少了一次立功的机会了。不一会儿,一个人从斜刺里跑出来拽住他胳膊,把他拉到路边,并狠狠瞪了他一眼。不用说,他们肯定是一伙的,他不禁也狠狠瞪了对方一眼。后来他真的迷了路,在一个地方转了大半天也找不到出口。他突围了三次,看到的仍然是一个地方。估计跟在后面的那个人,也等得不耐烦了,不一会儿,有另一个人走到他跟前说,到××应该怎么怎么走。瞧,这个人居然知道他要去哪。这种感觉真好,他一回来,就完全落入了他们的监视网。他再也不用担心自己的孤独了。现在无论什么时候,他只要走到窗边,都能看到下面有人在交头接耳或若无其事地散步。他们间或还抬眼望一下他窗户。大多数时候,他们装作在那里打牌,聊天,自以为掩护得很好。如果他下了楼,他们就会紧张地盯着他,然后其中的一个会放下茶杯或手里的扑克牌,悄悄跟在他后面。他注意到,他们的口袋里有圆珠笔,便签本,还经常掏出手机对着里面鬼鬼祟祟说着什么。有一天,他忽然想做个试验或搞个恶作剧,拿起电话举报他们赌博。他们面前的确摆着几张纸币。不一会儿,果然来了警察,把他们围住。但互相对了一下眼神,其中的一个家伙似乎还亮了亮腰间的什么,警察们便撤退了。几个人继续打牌,仿佛什么事情也没发生。他们肯定知道是他打电话招来了警察,便恶狠狠地盯着他窗户,吓得他倒退一步。此后他们的声音越来越大,让他不能静下来看书。故意在他午睡的时候猜拳行令,大吵大闹,搞得他根本睡不成觉。好在他的调整能力强,能马上把对自己没利的变成有利的。他把那些吵闹声想象成全副武装的敌人,这样他马上就安静下来。他把窗子全部打开,让噪音畅通无阻地进来,他就在噪音里工作,或四仰八叉地躺在那里,享受被它们抬举的快乐,像一个教练享受夺冠后的狂欢。对,他要做教练。他发现把窗子打开后,更能吸引他们的注意,估计他们会以为他把鸡毛信之类的东西绑在鸽子腿上送出去了,那好,他有办法把游戏玩得更有意思。他去花鸟市场买了一只信鸽放在窗边养了起来。不用说,它把他们的目光吸引了过来。鸽子稍有风吹草动,他们就很紧张,甚至不由自主地站了起来,嘴巴里发出啊的声音。吵闹声渐渐小了下去,现在鸽子倒像是他们的顶头上司,每天站在那里对他们指手划脚。哪怕是朝他们头上拉屎他们也得拿手捧着。这戏剧性的一幕让他开怀大笑。为了证明他的判断不是臆想,他写了个字条绑在鸽子腿上把它放了出去(他写的是“你们是一群傻逼”),结果它真的没有回来。他从他们脸上知道了答案。那天中午,他们在树下喝起了啤酒,像是朝他示威。他们果然被激怒了。他连买了三只鸽子,都是同样的结局。他们有的是手段,连飞机都能打下来,何况一只鸽子呢。
起初他们是轮流值班,两个人一班,每天两班倒。早上天还没亮就到了,晚上十点多才离开。他们跟小区里的居民混得很熟。后来,他发现他们下班更晚了,而且已经下了班的也迟迟不走。原来他们在小区里住下来了。这很容易,小区里有不少房子出租,他自己不就是租的房子么。小区里的普通居民不知道他们的身份,但物业肯定知道,因为有几次,他看到物业的一个负责人跑过来跟他们中的一个嘀咕了一会儿,望见他站在窗边,物业脸上有些不自在。他仔细观察了一下,发现他们一共租了两套房子,一套在他的租房斜对面,一套在他的租房后面,正好可以从不同的方位监视到他。而且他们值班是交叉搭配的,以保证两个房间里时刻都有人,这样,他就几乎二十四小时都在他们的监控之下了。有一次,他还看见对面的房间里有长镜头一样的东西闪了一下,就像一支枪。
老安说,被瞄准的感觉很好。
于是他经常出去买东西了。他已经懒得跟他们捉迷藏,就直接把他们当保镖好了。他跟我说,你没领略过这种风光吧,虽然其他人不知道你带了保镖,但你自己知道,保镖们也知道。这就够了。作为保镖,他们是货真价实的,只有电影里那些傻瓜,才把保镖一边一个像个冤大头一样傻乎乎地摆在自己两边。他买了市场上配置最高的电脑。老安对新的高科技产品永远有一种追逐的热情。他总是一身老式的衣服,但没人想到他身上的高科技产品是最新的。当我的手机还只能通话发短信的时候,他的手机已经能拍照摄像和上网了。他建议我买个好点的手机。技术即自由,他说。他随身带着他的尖端手机,如果遭到了来路不明的袭击或挟持,他可以及时把消息或实况发布到网上。有一次出差,半夜有人敲门查房,他赶紧把手机调到录像状态,以便及时留下证据。还好,那几个人看了下他的证件,又四处瞄了瞄照了照,就走了。不过他仍然觉得蹊跷,都什么年代了,还会查房。他应该反过来要他们的证件看的。那天他在外面拍了些照片回来,傍晚忽然有人敲门,他问是谁,对方说是抄煤气表的,他把手机摄像头打开并联网。门一开,外面的人就猛扑进来,一个装模作样拿出一张表来叫他填,把他控制住,另一个嘴里说抄煤气表,眼睛却四处瞄着,等他填好表抬起头,却发现厨房里根本没有人。后来他发现自己的相机被动过了,刚拍的照片不见踪影。
可以说,老安是我的同学和朋友们中间最早买电脑的了。他买过的电脑如果不丢都放在一起,足可以开一个电脑博物馆。他买的第一台电脑花了一万多块钱,而我当时的工资每个月只有几百块。而且他自己会钻研硬件和软件,电脑坏了根本不用找人修,自己拆开来鼓捣几下就好了。他说,所谓数字化时代,就是所有的数字化的东西都不安全,你方便别人更方便。有一次,他说他的电脑中了毒,我怎么也不明白电脑怎么会中毒。我问他是不是就像人生病了那样发冷发热。他哈哈大笑。他最喜欢格式化磁盘和重装系统。电脑稍运转不灵,他就怀疑它被病毒控制了,而解除这种控制的最好方法,就是重装系统。就像洗脑。他说。现在他明白极权主义者为什么要给民众洗脑,也明白启蒙主义者为什么要给民众反洗脑。都是喜欢重装系统的人,都是为了好用。每当电脑卡在那里不动,他恨不得把它砸掉(这是一种暴君思想),但他又必须帮它清除病毒,让它动起来。所以重装系统的时候,就有一种把电脑碎尸万段又拯救它于水火的快感。这既是极权也是启蒙。或许两者在本质上并无区别,有时候,启蒙用的恰恰是极权的手段,而极权主义者很久以来也以为自己在从事着启蒙的崇高事业。老安对此产生了莫名的依赖,过不了多久,他就要给自己的电脑重装系统,即使它没有中毒。后来看到别人的电脑他也忍不住手痒。他毛遂自荐,说他懂电脑,叫别人电脑出了问题找他,免费,保管搞好。有一段时间,他忙于给邻居、朋友和以前的同事或其他熟人修理电脑和重装系统。每次安装之后,他还要向别人推荐一些软件。
他说,有了这个,你就什么都会知道,谁也骗不了你。
他也给我发来了几个软件。我的电脑落后,一装上去,就被卡住了。在他的催促下,换了个快点的电脑。一打开,很惊讶。他在那边得意地说道,怎么样,开眼界了吧,现在不翻墙,是根本不愿上网的。谁都能看到的那些网站,他很少看,即使要看,也是反着看的。有时候想在后面评论,怎么也发不上去,让人想砸电脑。那种感觉就像嘴巴和鼻子都被人紧紧捂住。后来有的新闻干脆不设置评论区。而用老安给我的程序打开网页,有如打开了另一扇门,刚开始,我也很激动,以为看到了什么曙光。还别说,有一篇关于本省高层人事变动的文章,我当时看了不以为然,没想到后来竟然丝毫不差地变成了现实。不过即使如此,又怎么样呢。我对这些东西很快就麻木了,看多了甚至有些反感。因为它的手段跟它的对手几乎是一样的。就像两个人对峙,双方最大的愿望不过是扯下对方的底裤。
后来,老安自己也陆续搞了几个网站或博客。每搞一个,便要我去看。我觉得他这样搞下去也没什么意思,劝他不要把时间浪费在这上面。他说的那些话,别人都知道,没什么新东西。再说写这些文章的人,只会一味地站在高处指责别人,而从不反省自己,总把自己例外。他们不过是用一种道德优越感对抗另一种道德优越感,用一种话语权取代另一种话语权罢了。老安说他说的那些话虽然都是常识,可很多人缺乏的正是常识,在别人都不说话的时候,说话就是勇气。我说,人家也随时可以让你闭嘴。没多久,他的网站和博客果然又被封了。他兴奋地打电话给我,说,被封了被封了!那样子,仿佛他一直在等着它们被封掉。好像这就是他的成功,接着他又去开通另一个网站或博客,等待着它们相同命运的到来。
老安觉得他的宽带有问题,不是掉线就是干脆连不上。他怀疑有人捣鬼。打电话问,对方说派人来维修。但当对方真的派了人来的时候,他又不肯。他说这肯定是对方的诡计,想借这个机会进入他的住所。他甚至怀疑楼下那几个人已经趁他外出时进来过。有一次他出门时明明打了保险,回来一转钥匙门就开了,吓了他一跳。他仔细检查了一下,发现房间里被人翻动过:一件衣服的袖子从衣柜里伸出来没缩回去,电脑的主机还微微发烫,而出门前那段时间他根本没开机。他想,他们会不会在什么地方安装窃听器或微型摄像机呢?他把窗帘拉开,卷起。记得有部外国电影里,窃听器就是被窗帘遮住的。又到客厅里检查电视机,据说那里可以安装摄像头。还有花盆,沙发,吊灯,衣柜,天花板,隐蔽的墙角,等等。他在沙发的缝隙里找出一个他不认识的东西,把它拆开,看到一个圆鼓鼓的金属块,拿给小区外面一个修家电的人看,那个人看了他一眼,说他也不认识。他把它恢复原样,放在楼下一个隐蔽的地方,然后上楼躲在窗帘后面,看看会发生什么事情。那两个人还在跟小区里的其他人打牌,后来,其他人走了,那两个人大约实在无聊,便玩起了十点半,一种不用动什么脑子的扑克游戏。过了一会儿,那两个人也不见了,他到楼下去察看,发现那个东西已经不翼而飞。
他受到了启发,心想,他们玩的,他为什么不能玩呢。他要好好地玩一下。他要把自己全副武装起来。就像演出,总是要穿戏服带道具的。现在他的住所就是一个舞台,在他们的聚光灯下。一次路过车站,见地摊上有卖仿真手枪的,他忍不住买了一把。看起来还真像那么回事,他把它放在枕头下面,这种感觉太好了。在美国,他接触过真枪,练习过射击,但握在手里并没有什么异样的感觉。现在一把假枪却让他有了情感高潮,真是奇怪。他从不同的角度朝外面瞄准,卧倒,匍匐。那几个人立马紧张起来。出去的时候,他也把它揣在裤兜里。他还去买了一顶棒球帽,戴上墨镜,上衣口袋里插着一支钢笔—那不过是一支普通的钢笔,但一点也不妨碍别人和他自己把它想象成一支有录音和摄像功能的钢笔。现在,谁会像以前那样还在上衣口袋里插支钢笔呢,既然插了,肯定就不是普通的钢笔。那天他经过楼下,他们中的一个,忽然指着他的上衣口袋说,想借笔一用。他想了想,说,这不是笔。说罢,扬长而去。瞧,他回答得多妙啊。
他是偶尔知道有航拍器这种东西的。那天他无意中在网上的一篇帖子里看到,不禁一拍大腿,是啊,他怎么没想到呢,应该买一只来玩玩。他在附近的数码市场没找到,回来在网上找到了。快递员打电话的时候,他正在午睡。他习惯了楼下的噪音,却习惯不了手机的铃声。有几次被电话吵醒,此后午睡时便把电话拔了线给手机消了音。那时在美国,前妻最想让他戒掉的就是午睡。在那里,午睡被视为懒惰和邋遢,有充足的时间午睡的人大多是生活的失意者。刚开始他还配合,但后来,他就对着干了,而且一睡就是两三个小时,气得她大骂他猪。每当他午睡时,仿佛把整个美国压在身子底下,让他生气的是,对方就像个身材臃肿性感缺失的女人,一点反应都没有,使他的快感大打折扣。这两天担心错过快递,他在午睡时恢复了手机铃声,这天他正梦见手机响起,手机就真的响了,里面说,下楼拿快递。他一跃而起,在那两个人的盯视里下楼又上楼。他甚至有意朝他们扬了扬手里的小纸箱。
他一按遥控,航拍器就从窗台上飞了起来。它像一只蜜蜂嗡嗡叫着从楼下的人头顶掠过,朝更高更远的地方飞去。这个新鲜东西让很多人仰脸驻足。那两个人果然紧张起来,一个掏出手机打电话,向谁及时通报这一刚出现的新情况,一个在紧张地思索着什么。这个东西很高级,不用担心它像那些鸽子一样一去不回了。看来还是那句话,技术即自由。有了高技术就什么也不怕了。那天他碰到小区里一个人正在骂孩子,说孩子不该上网。那人揪着孩子的耳朵说,网上就那么好玩吗,老师说了不能上网,电视里也说了不能上网,好多孩子上了网就不好好读书,有的还走上了违法犯罪的道路,你也想成为这样的人吗?下次再去网吧就打断你的腿!他忍不住对那人说,上网就像走路,一个人走路摔跤了能怪路吗,学校的老师和电视里过分夸大上网的危害就等于让小孩不要走路,可越这样小孩就越容易摔倒,这不是很浅显的道理吗?那人狠狠瞪了他一眼,说,神经病!
他想,你们就都别上网吧,做一个安分守纪的,三好的,模范的聋子,瞎子,哑巴和傻子吧。
航拍器这个东西实在有意思。它像是你的翅膀,把你带到高空,看到自己平时看不到的东西。但这肯定也是“他们”所忌讳的。若每一个人都能看到自己平时看不到的,那眼里的世界就完全不一样了,每个人都会有自己的世界观,而不是封闭的统一的世界观了。航拍器让人知道自己的准确位置,知道生活的真相。第一次看到航拍器里的自己,他还真有点惊讶和陌生。他根本认不出来是他自己。他的秃顶是那么明显,在日光下闪闪发亮。几乎看不到他的身体,一个硕大的头颅在大地上行走,投下巨大的阴影。然后地面迅速变得广阔,人迅速变得渺小,成为一个又一个小数点。
于是每次外出,他都带着航拍器。他只是带着,并不用。估计他们跟在后面,随时准备冲过来抢走他的遥控器吧,他不用,他们就没办法。他想起以前读过的一篇小说,一个人在公园里散步,抽出一支烟来,刚好被巡逻的人看到,因为这个公园里是禁止抽烟的,违者罚款。巡逻的就跟在那个人身后,一心想罚款。那个人一动他就激动得一哆嗦。可那个人把香烟放到鼻子下嗅嗅,又拿开了,始终没点火。如此反复多次,他实在忍受不了折磨,掏出打火机去给那个人点烟。老安想着这篇小说,很可怜跟踪他的人。
有一天,他看到一辆小车在街道上跑着,一只小飞机紧贴着车窗飞。一个人在指挥着什么,许多人在围观。他忽然明白过来,他们在拍电影,那小飞机其实是一只航拍器,在拍车窗内景。原来是这样,他受到启发,有时候也把航拍器掏出来,让它跟着自己,像宠物一样围绕在自己左右。我拍自己,还不行吗。他朝身后看了一眼。奇怪的是,航拍器飞起来之后,那几个人反而远远避开了,就像一滴肥皂水滴进水里,周围的杂质就赶紧让开一个圈。当年插队时,他经常蹲在池塘边欣赏这一奇妙景象。现在,航拍器就是那滴肥皂水,那几个人都唯恐避之不及。他有些得意起来。你们不是要监视我吗,我也可以反过来监视你。他们最怕的,是他们自己。
坏就坏在,他放松了警惕。那天到了合适的地方,他把它送到天上去,他看着它飞啊飞啊,越飞越高,看上去像是自由,它征服了他所有的敌人。忽然他听到咔嚓一声,它被什么击中,从天上摔了下来。仿佛那颗子弹早就埋伏在那里,等它飞上天。
后来他再没有买到它。他上网查,找到实体店。老板明明刚卖了一个给别人,可当他要买时,老板忽然沉下脸来说,没有。他说,刚才不是有么?老板眼望着天花板说,现在没有了。几家店都如此。他叫别人帮忙,说,麻烦你帮我到那里买个东西,我付劳务费给你。可他们看了他一眼,飞快地跑掉了。真是好笑,现在不是以前了,你阻止不了我,我还到网上去买,行了吧。他找到以前买过的那家,下了单。过了两三天,没有收到,他没在意。又过了两天,还没到货,他有点奇怪。不是快递么,现在又不是节假日或双十一什么的。他怀疑是不是填错了信息,上网一看,店家居然还没发货。联系客服,对方说,对不起,已经没货了,您申请退款吧。他只好换过一家,谁知又是如此。他预感不对,便在凡能找到货源的店家都下了单,结果没有一家发货,都说断货了,叫他申请退款。他知道是怎么回事了,就像那次,有本书在书店里下了架,他赶紧到网上找,居然还有,大喜过望,赶紧下单,谁知也是等了几天还没发货,再一看,所有商家的网页上都显示该商品不存在,仿佛它从来就没有存在过。只不过那次是针对许多人的,而这次是针对他一个人。
他真的不寒而栗。本来,他以为网络是他的康庄大道,没想到却也促成了对他单个的封锁。想一想,那要有多大的工作量啊,可他们不怕,他们有的是人,有的是人民币(这个词的字面意思,是不是说人民就是一张张数也数不过来的钞票呢),有的是强大的机器。他还沾沾自喜什么技术即自由,技术不也即窒息么?他把电脑砸了个稀巴烂。把坏电脑扔出去的时候,他看到那几个人在偷笑。
那好,他就什么也不要,赤手空拳好了。
他感到欣喜。因为他拥有了更大的自由。不依赖任何他物,才是真正的高手。他不再躲闪,直接站在窗前,饶有兴味地看着楼下那些人。他要让他们知道,他什么也不怕。他想说什么就说什么,像是对着下面演讲。没有比让他们做他的听众更有意思的事了。看上去,他们是多么忠实的听众啊,他们放下手里一切遮人耳目的游戏,认真听他讲话,有的录音有的拍摄。那更好。人越来越多。他慷慨激昂,有力地挥着双手。附近的学校放了学,几个学生背着大大的书包走了过来。或许,若干年之后他们还记得这次激动人心的演讲,虽然他们的家长手忙脚乱地企图把他们拉走。有人在打电话,可能是报警。不是说最近××区群众比较活跃么。但他不会束手就擒,他要在警察到来之前赶紧逃跑。这没什么丢人的,任何时候也要懂得保护自己。他带上简单的行李,在众人惊愕的目光中扬长而去—这正是他选择好的时机,在众目睽睽之下,那几个人也不敢轻举妄动,暴露身份。他终于也利用了一次他们经常利用的道具:群众。
他在大街上横冲直撞,车辆乱作一团。他知道,只有这样,才能引起更多人的注意,更好地保护自己。不是有句话说,最危险的地方最安全么。这时候如果遵守各种规则,那他什么时候消失了根本没人知道。看上去是个悖论,但悖论往往是真理—这本身就是悖论。你只有成为更大的敌人,才能让自己安全。就好像一粒小石子谁都可以踢开,但一块大石头就不一样了。到了车站,他已经想好不买票了。在其他人都已经通过检票口,广播里说已经停止检票,车快要开的时候,他忽然冲了过去。不用说,后面有人紧紧追赶,脚步如一堆从台阶上往下倾到的土豆。它们很兴奋,仿佛那圆滚滚的力气正没处使。他一口气冲上车厢,当然,那里也有人企图阻拦,但是他已经跑往车厢深处。乘警出动,揪住他,反扭他胳膊—这正是他需要的,他长吁了一口气。他们想把他推下车,但这时车门已经合上,列车徐徐开动了。他们只好把他扭送到车长室。车长看他像个读书人,便问他为什么要逃票,他说有人追杀他,不得已为之。这时有人伸着脑袋朝里看,听他这样说,赶紧把脑袋缩了回去。车长的电话响了起来。接完电话,车长朝乘警使了个眼色,就出去了。乘警说,跟我走吧,去补票。他掏出钱来,要乘警帮他去补,他就待在车长室。他说出去有危险,那几个追他的人肯定也在车上。乘警要他的身份证,他咧嘴一笑,掏出证件给了对方。那是一张假身份证,不,也不完全是假的,也是在派出所办的,只不过名字是假的。刚从美国回来,他就找朋友办了张假身份证(对有门路的人来说,这点小事易如反掌),没想到现在用上了。他很不喜欢每次出远门都要被检查身份证。买票要验证,进站要验证,上车要验证,车上还要验证,下车时如果他们觉得你形迹可疑还要把你带到一旁去验证。你头发长了他们会怀疑,头发太短了他们也会怀疑,头发剃光了他们更要怀疑。你觉得自己是在跟一个极度愚蠢又极度强大的东西打交道,用自己的真实身份,他们不配。在这个密不透风又纤毫毕现的社会里,他想用一张假身份证来维护自己的尊严。不用说,车长是假借补票来核实他身份的,刚才那个电话肯定是“他们”打来的。等乘警帮他补票去了(感谢这个可爱的乘警,他没有完全领会车长的意思),他赶紧离开车长室。只要上了车,他们就休想抓到他了。感谢那段插队的经历,让他对付这些事情绰绰有余。那时,遇到的惊险要比现在严重和刺激得多。被疯狗追赶或坐在疯跑的牛背上不知怎么下来。被毒蛇咬伤后用镰刀直接把那块肉剜掉。在深山老林里迷了路三天三夜找不到方向差点被野兽吃掉。每年青黄不接的时候,饿得眼睛发绿,看到什么都想去啃一口,而在村里人眼里,他们就是来抢食的饿狼。他们成了村里人的敌人。他们被捉弄,嘲笑。晒在那里的衣服经常不翼而飞,屋子里的家什不知什么时候就失踪了。一次,他刚迈出门,脚就被什么粘住了,低头一看,原来是一截烂椽子,上面的钉子扎进了脚心。于是他们和村里人开始了互相报复,直到彼此厌倦,同病相怜。
是啊,为什么要跑呢。他决定不跑了。如果真的跑掉了,就没有敌人了,也就没有了朋友。那跟在美国有什么区别。他要是跑,根本就不用从美国回来。他要跟他们打交道,成为好朋友,这个社会把很多东西都变成了敌人,比如上和下,左和右,蜜蜂和苍蝇,泥土和石头。还有乡下人和城里人,知识分子和工农兵,精英和大众。旅客见到列车员就害怕,列车员看到旅客也皱眉。病人对医生既讨好又诅咒,医生对病人既麻木又恶心。老师和学生成了对头,好学生和差学生又成了对头,好学生和好学生是对头,差学生和差学生也是对头。管行政的老师和管教学的老师是对头,管行政的老师和管行政的老师也是对头,管教学的老师和管教学的老师也是对头。大家都是对头,人跟天是对头,跟地是对头,跟人更是对头。到处都是对头,是所谓对立的统一,是矛盾论。他忽然放弃了逃跑。他找到车长,说那张身份证是假的。他是用假身份证乘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七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处十日以下拘留,有违法所得的,要没收违法所得:1、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或者使用骗领的居民身份证的;2、购买、出售、使用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的。他已经不止一次使用了,属于惯犯,应该被抓起来受到拘留处罚。
列车长拨通了谁的电话。车到下一站时,乘警把他送到了车门口,两个穿制服的人早等在那里。他很激动,心想他的目标快要实现了。到了一个地方,一个人叫他张开嘴巴啊了几声,像是检查声带,他猜其实是看他有没有牙齿(就像检查动物园的老虎那样)。他当然有牙齿,但他不会咬人。几个人耳语了一阵,一个人朝外面示意了一下,那两个穿制服的人又目不斜视雄赳赳进来,把他带上了一辆车厢完全封闭的绿色卡车。他心里出奇的安静。他想起不知是谁的诗句:禁闭就是公开。他将在众目睽睽之下招摇过市,站到那个审判台上了,下面人头攒动,背后是红底白字。然后是庄严的判决。
车子颠簸了几次,停住了。门锁哗啦打开,他被推下车。阳光有些刺眼,等他有些适应了光线,卡车已经开走了,眼前是经常来买烟的一家小店。他追了几步,吸进了呛人的灰尘和尾气。
第二天,楼下再也没人打牌。那几个人不见了踪影,他们租住的房间始终门窗紧闭。
电话里,他悲哀地对我说,他已经连被监视的价值都没有了。
12
啊,敬爱的夫人,我的地狱之光,我的叛逆之源。现在,我怀着深深的感激给您写信。请别惊讶,这一切应该在您的意料之中。虽然您称我老师,可我仍要用“您”这个词,就像您给我写信用“你”一样。这是一种情不自禁,并且,我们位置互换,刚好“扯平”。我喜欢“您”这个词。很久以来,我一直为用不上它而苦恼。其实也不是用不上,而是没有配得上它的人,就像一枚宝石找不到它的主人。当然,这个词在北方用得很普遍,以至跟“你”没什么区别。但在我们南方不一样。我觉得它不仅仅是一种尊称或习惯,而是一种优雅,一种高贵。它更多地来自于阅读,来自于翻译,来自于遥远的十八世纪。
我是农民的儿子。当然,谁不是农民的儿子呢。往前推,谁都是农民的儿子。不管他是贵族还是平民。说具体点,我是阿Q和祥林嫂的儿子。我既遗传了他们的善良,也遗传了他们的愚昧。直到读了卢梭,我才奋不顾身地热爱和憎恨起这个世界来。我爱它的美,憎恨它的不平等。或许,每一个农民的儿子都会走上这样的路,但我那时候自以为与众不同。我是鲁迅、卢梭和于连、拉斯蒂涅、拉斯科尔尼科夫们的混合体。
那时候,我始终有一种对陌生长辈的渴望,尤其是年长女性。在很长一段时间里,我希望父母不是自己的亲生父母。我无数次地设想有一天放学回家,看到一个高贵优雅的女士坐在我寒碜的家中等着我的到来,跟我说她才是我的亲生母亲,因为种种原因,她把我寄养在现在的家里。对成熟女性的渴望贯穿了我的成长。那时村里每娶了新媳妇,我都要可笑地在她面前跑来跑去,以引起她的注意。自然,我的希望不可能实现,为此,我不惜破坏自己的形象,用石子瞄准那新房的玻璃,或者干出其他的坏事来。等她怒不可竭揪住我耳朵时,我竟然有了一种莫名的快感。
后来在大学里读到八岁的卢梭竟暗暗渴望着享受朗拜尔西埃小姐的体罚时,我惊喜不已,仿佛一下子找到了知音。
我一直渴望能有个女老师来教我。读小学时,学校唯一的一个老师因成分不好被游斗接着被拉去修水库了,由一个女知青顶替。她扎着两只马尾辫,一脸朝气。为了克服自卑,我一方面认真读书,一方面又调皮捣蛋。我故意上课看连环画,她要没收,我不给。我把连环画塞进抽屉里,用身体紧紧护住。她的手,只好扑向了我的耳朵。那是我最快乐的时刻。原来我身体和灵魂快乐的机关,就在耳朵上。此后我总要制造种种事端来获得这种快感,看上去我像是在跟她作对,其实我非常喜欢她,迷恋她。所以有时候我很感激那个时代,给我送来了女知青,就像那时吃了现在很多孩子吃不到的极有营养的野生食物一样。女知青后来到公社里做广播员去了,整个初中时代,再也没有女老师教过我。我还偷偷到公社大院里找过她。没有人知道一个小男孩到那里去是想看到她的。每呼吸到公社大院里的空气,我都感觉很幸福。有一次,我头晕发热,不能坚持上课,跟老师请假。那时不知道是感冒,以为是想家了,因为我只要挣扎着走七八里路回家,出一身汗病就好了。那次我走到公社门口,实在走不动了,眼冒金星抱住公社大门的圆形柱子,把脸贴在上面,忽然感到一阵沁凉。我感觉她的肌肤应该也是这样细腻而高冷的。听说她在跟公社里的文书谈恋爱,不久就回城了,我再也没见过她,但她留给我的光芒,却影响了我的一生。读大学时,刚开始整个中文系也只有一个女老师,以前是打篮球的,长得像个男人,手也像男人一样粗糙。而且教的是枯燥的文学概论。就是那些年长的男同学,也不愿拿她开玩笑。上她的课时,我只埋头读小说。后来来了一个长相清秀、戴金丝边眼镜的女老师。她教现代汉语。让我苦恼的是,我根本不能引起她的注意。班上有的是年龄比我大、经验比我丰富得多的男同学,他们或插过队,或当过民办老师、赤脚医生,还有好几个已经结了婚当了爸爸。我怎么跟他们比呢。下了课,女老师跟他们一起聊天开玩笑抽烟。她的笑声是那么好听又那么刺耳。我发誓自己不抽烟,仿佛要以此跟他们划清界线。但另一方面,我又止不住被她吸引。为引起她注意,我故意破坏语法,写一些稀奇古怪的句子,不是颠三倒四很拗口,就是漏掉主语或谓语。我还在标点符号上做文章,只用句号不用逗号,尤其是不用书名号。我觉得那完全是多余的。比如“她的枕边放着一本《红楼梦》”和“她的枕边放着一本红楼梦”有完全不同的意境,“他喜欢《水浒》”和“他喜欢水浒”含义也大为不同。我希望她拎着那些句子成分和标点符号来找我,用责备的语气说,你怎么把它们给丢了呢?然后苦口婆心地给我补上。她的发丝摩挲到了我的脸,痒酥酥的。于是我心底涌起一阵暖流,并暗暗发誓一定要为现代语法做贡献。可她对我的一次次捣蛋毫不在意,仿佛我是一只想钻进她衣服里去的虱子,而她根本不相信自己干净漂亮的衣服里会有虱子。那时我经常去医务室。我胃痛,头痛,神经衰弱。我喜欢那个女医生给我下命令。她是那么严厉,又是那么温柔。听诊器旁边总摆着一本书。有一次,她给我量血压,我反应迟了点,她在我手臂上用力打了一下,那么轻盈,那么干脆,一股难以名状的幸福感顿时涌上我心头。还有一次,我感冒发烧,她叫我褪下裤子,用蘸了酒精的棉球擦了擦,然后一针扎下去。那种又酸又痛又肿胀的感觉传遍我全身,我的病立马好了大半。因为这,生病成了一种幸福体验。从此我喜欢上了肌肉注射。我爱上了她。我用卢梭的《忏悔录》去试探她,勾引她,虽然后来我才明白,她也在勾引我。她在勾引我的同时,也勾引其他男生,但我并不后悔。
师专毕业后我被分到县城中学教书。那段时间,我跟王越羊常常在大街上游荡,希望找到一个有我们理想中那种气质的女人。我们发现,找一个漂亮女人不难,但想找一个有气质的女人太难了。王越羊说,县中曾经有一个姓秦的女老师很有气质,她是他少年时代暗恋的对象,但她的生活在别人眼里很是不堪,在县城里呆不下去,早就离开了。我们又到各单位打听新分配来的人才的情况,想找到精神上的同类。最后我们意识到,在一个小县城里,有两个我们这样的人,已经殊为不易,不要奢望更多。拿鲁迅的观点来说,孤独的个人毕竟是极少数,绝大多数是庸众。而在目前的中国,也根本找不到华伦夫人这样的女人,因为她们还没有成形或者说还在襁褓中没有长大。我又想到,为何我们热爱的女人,在现实中总是那么不堪,被广大群众围追堵截和愤怒声讨,这说明我们的生活容不下她(们)的存在,我们缺乏这样的土壤。土壤问题,后来成了我很多文章的焦点。毕竟,什么样的土壤,就会养出什么样的植物,长出什么样的果实。不适合它的,只能被摧毁和腐烂。
我永远记得那年在那台黑白电视机里听到的那个沙哑女声,是那么焦渴,那么忧虑和急迫。她对着摄像机,像是把自己点燃起来作为献祭。我浑身一震。她的沙哑和焦渴里有一种母性情怀和不肯屈服的高贵,虽然她还只有二十岁多一点。后来,她坐了牢,再后来,她出了国,至今仍在飘泊。我读过她在法庭上的辩护词,那么荡气回肠,掷地有声。如果我遇见了她,一定要爱她。
但我爱不了她。她是天使,她的使命仿佛就是不停地奔波流浪播撒爱的种子。她可以爱我,像爱许多人一样,但我不能爱她。我是虫豸,只配匍匐和仰望,若跳到她身上去,只会玷污她的高贵和纯洁。跟她相比,我是个懦夫,一个懦夫哪里爱得了圣女贞德。
我和王越羊曾经豪言壮语,说我们要培养出中国的华伦夫人,现在看来很是可笑,就好像一片叶子扬言要培育出一棵大树。
不过也不是没有一点用处。龚自珍不是说,“化作春泥更护花”么?那么就让我完全烂掉,“零落成泥碾作尘”好了。
我曾把希望寄托在秦老师那样的女性身上。我幻想她在沿海或其他什么地方赚了一大笔钱,有了自己的公寓,甚至养了一个有才华的年轻情人。也就是现在所谓的富婆吧。但华伦夫人不是富婆。仅仅有钱是成不了华伦夫人的。还要有一定的思想和教养。她当年的确也有与众不同的气质和勇敢,但恐怕早已在岁月里消磨殆尽。让她发迹的那个男人,可能是个年龄偏大、身材臃肿的官员,也可能是一位暴发户式的商人。他们的共同点是物质富裕,精神贫瘠。看看许多城市的地名和街名,就知道老一代官僚是多么颟顸和无知。不用说他们拆掉了多少古式建筑,毁掉了多少古代文明,就说那些路名吧,几乎每个城市都一样,不是解放路就是建设路,不是八一路就是中山路,不是北京路就是南京上海路。更好笑的是我现在住的那个城区,许多街道是以机关所在来命名的,比如电管路(有电管所),水工路(有自来水公司),政法路,文教路,工业路。那些老干部像简化汉字一样推行过一阵改名运动,把有文化的改成没文化的,把有特色的改得毫无特色,把有诗意的改得诗意全无。在经历了那个年代的集体贫困之后,社会上涌现了一大批富人,许多读书人一面诅咒金钱的铜臭味,一面又不知不觉伸出了手。在我读研究生的时候,教授们大多就是这样。他们在哀叹人文精神的丧失时大把捞钱,又在大把捞钱时嚷着要重建人文精神。金钱才是目的,精神不过是道具。为什么不能直面金钱呢?这时我倒觉得普通老百姓的可贵,他们想赚钱就赚钱,从不转个弯子找借口,或者说钱的坏话,把人的责任推给钱。看来知识越多越反动这句话并不错。我虽然物质不富裕,但看到别人赚那么多钱我也很高兴。我甚至还在一篇文章里写道:“子富,予不贫也。”不过老板们最终还是让我失望了。物质的富裕并未使他们脱胎换骨,只是使他们脱下了外衣,让他们想掩盖的一面更加暴露了出来。跟那些年龄偏大、身材臃肿的官员一样,只不过一个是政治的暴发户一个是商业的暴发户。缺乏贵族文化和精神的滋养,华伦夫人的美及美德,要么被窒息,要么在激素的作用下变异膨大。
是啊,没有贵族,哪里来的华伦夫人?所以要先有贵族。我是农民的儿子,我成不了贵族,有人说,要三代人的努力,才能培养出一个贵族,这实在是太乐观了,恐怕更多的人家已经等不到第三代就已经灰飞烟灭。中国人一直陷于穷与富的循环。我们需要贵妇人,就必须先要有贵族。贵族到底是从哪里来的呢?说到贵族,很多人首先想到的是“精神贵族”,这个词挺受欢迎,似乎如此,人人都有成为贵族的可能。但我要毫不客气地说,那是一种自欺欺人。贵族就是贵族,光有精神是没用的,光有钱也没用。那次我对您那尊敬的丈夫忽然产生了好感,就是源于对贵族的渴望和呼唤。他不像许多官员那样,表面对我客客气气,背地里却对我不屑一顾。他当面可以很粗鲁地对待我,背后却称赞我,这样的人,就是我理想中的贵族。他跟各种新贵和暴发户不同,有修养,有底蕴。他像是男人的青色胡茬,没有胡子不像男人,胡子太长又显得邋遢。男人最迷人的时候是刚刚把胡子刮掉,露出青色胡茬的时候。若还有一点青春痘的痕迹,那就太好了,偏偏您丈夫全有!说实话,在您丈夫面前我是有点自卑的,但我的性格是,越自卑便越要表现得骄傲,越害怕便越要接近。我从未长过胡须,更别说青春痘了。那时每看到同学为胡须而烦恼,甚至硬生生把它们拔掉,我觉得他们简直是在炫富,是在烧钱赛阔。
我喜欢您丈夫这样的人,喜欢他的男性魅力。能征服您的人,也一定能征服我。他符合我理想中贵族的条件。有背景,有教养,有底蕴。他不是那种跳梁小丑似的政客。他有自己的原则。他吃过苦,甚至被前妻抛弃过。但他坚定,有自己的理想。实际上,他也正在逐步实现自己的理想。对,我想象中的贵族,一定要有一点理想主义。您说过,那些出身贫寒的官员,很容易沦为物质的俘虏,您丈夫肯定不会。看看省城在反腐运动中落马的官员,几乎都是出身于农村或城市平民阶层,没有一个是所谓的官二代或红二代。这就是贵族和非贵族的区别。而且您丈夫还是其中的佼佼者。
您希望我能写一本关于他的作品,我完全愿意。我曾像老安一样信奉技术即自由,以为只要富人越来越多,就会自然形成一个西方社会里那样的中产阶级,但我现在知道,仅仅有钱成不了中产阶级。他们对权力的依赖性越强,也便越脆弱和不堪一击。正所谓成也萧何败也萧何,一夜之间,他们完全可以退回到无产阶级,何况还有精神和道德的种种沉沦(或许并不是沉沦,而是从来没有勃起过)。那时在教科书上读到,西方的资本主义经历了血腥的原始积累,现在他们又何尝不是在搞圈地运动。我认识一个老板,他得意洋洋地说,不管他生意赚不赚钱,他只要把当初找路子廉价买来的地产卖出去,就是天文数字的利润。这样的例子很多。但他们成不了贵族,顶多只能做贵族的管家或园丁。与其有那样的中产阶级,不如让权力摇身一变直接成为中产或资产阶级。这样要便捷和高效得多。革命也要计算成本,权力也是一种资本。这样的社会改造,代价或许是最小的。一个社会里,总会有穷人富人,拉开距离看,谁是富人谁是穷人并不重要。重要的是要让富人成为贵族,而不是暴发户或土豪(现在很多人以这个词为荣)。我们为什么没有真正的贵族,就因为革命太多,可革命能解决什么问题呢,不过是把所有的富人变成穷人,然后又把一部分穷人变成富人,而不是把富人变成贵族。富人和穷人的比例并没有什么变化,穷人和富人的这种恶性循环带来了巨大的破坏性,整个社会的财富不但没增加反而大大减少了。富人成长为贵族,有一个漫长的浸润的过程,就好像石头长成玉,而社会往往等不到这一天又发生了剧烈变化。富人不能成为贵族的另一个重要原因是,读书人或者说知识分子,总是和富人对着干,互相瞧不起。一个说钱是臭的,一个说知识是酸的。读书人嘴上说钱臭,手又忍不住去抓,富人则故意不读书,说读书无用。读书人赚不到钱也的确很无用。为什么不把钱和知识放在一块发酵呢?其实,卢梭和歌德这些人,谁没有为贵族服务过?那些真正的大贵族,谁又不是满腹经纶,琴棋书画皆通?读书人读得好会变富,富人想成为贵族则必须多读书,隔绝对双方都没有好处。现在社会上层主要包括这么几种人:官员,老板,学阀,以及部分的名家,名人。当然,他们是可以交叉重叠的。他们都有成为贵族的可能。很多官员现在还不是贵族,但很可能最先成为贵族,他们的素养其实很好,但想成为贵族,他们也必须完成资本和学养的原始积累。资本积累的方式有很多种,像教科书上说的西方资本家的原始积累是一种,到处侵略、掠夺,但现在世界的主题是和平。再说我们中国人很少主动去侵略别人,所谓人不犯我我不犯人,那就只有在国家内部完成,就像有人说的,把多数人的财富集中到少数人手里。富裕和学识在他们身上发酵,迟早会散发出贵族的香气,就像葡萄酿出了香槟酒一样。他们是这个国家的未来。尊敬的夫人,当他们终于成了贵族,就会孵育出一个个我们以前在书里看到过的贵族夫人,而十个贵族夫人里面,很可能就有一个华伦夫人。
您的丈夫,出身于官宦之家,已经是不但“贵”而且“族”了。马克思也说,物质决定意识,先有物质基础后有上层建筑。实际上,历史上的很多丰功伟绩不是由平民阶层而是由贵族阶层的人做出来的。正如您所说,他们已经不在乎物质的享受了,只想为国家,为社会进步做贡献。即使说是虚荣心,他们的虚荣心也是想名垂青史,而不是其他。所以一位很有名的历史学家就说,历史忽视不了官宦子弟这一阶层,只要他们想为国为民,就一定会有精彩乃至伟大业绩。
在我笔下,您的丈夫将具有真正的贵族风度。而您,是真正的贵族夫人,他的贤内助和外交官,省城社交界的女皇和各种文艺沙龙的女主人。您将是成功的读书人的情人,也将是潦倒的读书人的母亲。您既具有传统美德又引领潮流,既慈悲大度又张扬个性,既低调朴素又高贵灿烂。您就是我理想中的中国的华伦夫人。说实话,第一次见到您我并未意识到这一点。我在这方面是个比较迟钝的人,我从未对谁一见钟情,要慢慢才看得见她的光辉。我尤其喜欢想象您用缝纫剪亲自裁剪衣服时的样子,我耳边回荡着那种利落霸气又婉转悠扬的美妙声音。像撕开一匹绸子,像折断一根笋。在我看来,那比省城第一夫人曾经操刀卖肉更优雅,也更有魅力。小时候裁缝来家里做衣服,我一下子就被那把剪刀迷住了。它是那么硕大修长,与众不同。我最喜欢裁缝师傅裁剪布匹时的声音,我试过,家里的剪刀,是永远裁剪不出这样的声音的。那几天我的脑瓜子就被这样的美妙声音所占领,就像我那时候喜欢用力嗅着汽车跑过留下的汽油味道一样。裁缝师傅吃了晚饭就回去了,他把缝纫机折叠收好,但案板上的布料和皮尺还摊开在那里,他明天还要来。我注意到他把剪刀放进了抽屉里,等他走了我就偷偷拿出来。我惊讶地发现,就是没有布,用它剪一下空气也是好听的。
近来社会上对我批评颇多,有人说,我把个人的被迫害狂症状放大成整个国家的被迫害狂症状。还有人说,有一部分自由主义知识分子必然会走上我这条路。我一点都不生气,甚至认为他们说得很对。还记得我跟您说过的那次看日出的经历吧,当太阳冉冉升起时,我觉得自己就是那太阳,就是这大地。我不上天堂谁上天堂,我不入地狱谁入地狱。我的荣光就是太阳的荣光,我的苦难就是大地的苦难。宋江若是做了皇帝,他一定会把整个国家当作梁山,紧接着便要向全世界开战。其实不仅是我,很多人意识里都有一座精神上的梁山。这个梁山有时候是一个人,有时候是一个族类,有时候是一个国家。我背叛了以前的道路的原因是,现在我发现它根本不适合我们。就好像教育孩子,每个家庭的方式是不一样的。有人说我是对自己不能拥有的东西产生了憎恨,完全是无稽之谈。在这方面,我要感谢我母亲。她像大山一样无言,也像大山一样给我启示。很久以来,她一直默默承受所有的践踏,责难和不屑,但有一天我忽然发现,我不是在以一个儿子、而是以一个外人的眼光打量她。不知从什么时候起,我变成了一个外人,我是母亲的儿子,但脑子里装的却是外人的精神和文化系统,我就以这样的系统反过来检索她,评判她,说她愚昧,不讲理,没有信仰,缺乏普世价值观。意识到这一点,我打了个冷颤,如此说来,母亲岂不是精心培养出了一个敌人,而她仍浑然不觉,任劳任怨。这是母亲的伟大,却是我的可鄙和悲哀。我自以为一直在追求个体的尊严,却没想到自己早已成了一个文化傀儡。敬爱的夫人,我简直是迷途的羔羊啊(其实这个词,也是外人塞进我脑子里的),我一直走在一条彻底错误的道路上。
在此我要提到一位我尊敬的俄罗斯作家。他年轻时反抗暴政,被关进集中营,后来被驱逐出境,当西方怀着热望等到他的时候,他却伸手给了对方一巴掌。他当面揭穿了他们的虚伪和堕落。在寒冷的西方,他独居一隅,深深怀念他的祖国。在他看来,正是西方人的思想侵蚀和损害了俄罗斯。二十年后,他终于回到了祖国,欣喜自己看到了强人,并深情地呼喊和拥抱。他认为强大的国家必须要有强大的主人。我读了一震。其实很久以来,我潜意识里一直在暗暗渴望着被强大的力量支配,只有这样,自己才会有更强大的力量。现在,我在您和您丈夫身上看到了这种希望。
尊敬的夫人,我渴望您的垂怜和拯救。您是火种,星星之火可以燎原。您是太阳,普渡众生照耀山川万物。
吻您的足尖和手背。愿您万寿无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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