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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男也薄命

时间:2023/11/9 作者: 百花洲 热度: 17794
诸荣会

  美男也薄命

  诸荣会

  一

  很长一个阶段,邵洵美都是中国现代文学史上的一个“失踪者”。

  今天,从邵洵美留下的诗来看,作为“新月派”诗人之一的他应该是有点“娘娘腔”的——“新月派”诗人大多都有一点,但是,从他留下的照片来看,他长得倒是仪表堂堂,一副男子汉模样:长方的脸型有棱有角,上面的五官也大小适中分布适当,尤其是一条鼻梁很是挺直,为这张脸确实平添了几分英气。据说邵洵美很为自己的这条鼻梁而自豪,自称是“希腊式”的。以我们据现实生活中所获得的经验来判断,一个大男人过于在意和自豪于自己的长相甚至某个器官,其十有八九性格有点“娘娘腔”。据说现实生活中的邵洵美也确实很“娘娘腔”,别的不说,只说一点:他每当出门,都要梳洗打扮一番,且都要搽一点胭脂,使得他原本有点苍白的脸色能显得白里透红。

  以鲁迅的性格,他应该是对“娘娘腔”的男人和男人的“娘娘腔”一概不喜欢的,所以鲁迅虽然与邵洵美同在上海居住,也应该不会不知道上海有这么一个“美男子”诗人,但与他并无交往。鲁迅在《看萧和“看萧的人们”记》一文中,虽然提到了邵洵美,但是只一笔带过,称之为“有美男子之誉的邵洵美”。应该说此时的鲁迅,对于邵洵美虽并无好感,但是也无多少恶意。

  

  邵洵美

  说鲁迅对于邵洵美并无好感,当然也是有一定依据的。因为众所周知,邵洵美与徐志摩是死党,无论是生活中还是艺术上,多年后他自己的女儿还在回忆录中写下这么一段话:

  洵美被徐志摩深深吸引,包括他的诗,他的文采,他的学识,他的才气,他的为人。他灵感如泉,连吐珠玑,洵美认为中国新诗诗人当中,没有一个及得上徐志摩的。志摩比洵美大十一岁,也曾留学剑桥,洵美尊他为老师,视他为兄长,两人亲密无间。志摩喜欢的,洵美也爱之;志摩厌恶的,洵美也憎之。

  ——邵绡红著《我的爸爸邵洵美》,上海书店出版社2005年6月出版

  然而鲁迅是很不喜欢徐志摩和他那种“阿呀阿哟,我要死了”之类的失恋诗的。鲁迅在《野草·概述》里曾说:“看见当时‘阿呀阿哟,我要死了’之类的失恋诗盛行,故意用‘由她去罢’收场的东西,开开玩笑的。”这玩笑便是也作了一首拟古的打油诗《我的失恋》发表于1924年12月8日《语丝》第四期上;后来,又在《〈集外集〉序》中更明确地说:“我更不喜欢徐志摩那样的诗,而他偏爱到各处投稿,《语丝》一出版,他也就来了,有人赞成他,登了出来,我就做了一篇杂感,和他开一通玩笑,使他不能来,他也果然不来了。”因此说,鲁迅对于徐志摩的态度,大体上也是并无多少好感,但也并无多大恶意;而对于作为徐志摩死党的邵洵美,大体上态度也在这个程度。即使邵洵美是个有点娘娘腔的美男子,如果仅因为这鲁迅就骂人家,那鲁迅就太没道理了。

  其实,邵洵美遭鲁迅骂多有他自讨之处。

  

  邵洵美和妻儿

  邵洵美还有着一个雅号叫“文坛孟尝君”,得之原因莫外乎有三:一是他不仅有着一颗对于文学事实的热心,更有着为之而付出的雄强财力;二是他如当年的孟尝君善得士养士一般发现和培养了一大批怀才不遇的作家,许多人能登上文坛甚至成为知名作家,正是通过他的提携;三是他的周围时时围绕着一大批作家,大有文坛一方盟主的意思。“文坛孟尝君”的邵洵美,与“娘娘腔”的邵洵美,似乎是相矛盾的,然而,事实上两种看似相矛盾的性格竟同时存在于邵洵美身上,这使得本是“娘娘腔”的他,有时竟也会写出一些指点江山、纵论天下、评说苍生的文字,可是又因为他终究不是那种眼高四海、雄视天下、穿越古今的人物,在这类文章中,写写那种“阿呀阿哟,我要死了”之类的失恋诗还可以的文笔,一不小心便会走了偏锋,意失偏颇,甚至伤人伤众。

  1933年8月,邵洵美在自己出资所办的杂志《十日谈》第二期上发表了一篇大谈“文人无行”的文章,尤其是里面有这样一段,很是伤人伤众:

  其所以为文人之故,总是因为没有饭吃,或是有了饭吃不饱。因为做文人不比做官或是做生意,究竟用不到多少本钱。一枝笔,一些墨,几张稿纸,便是你所要预备的一切。呒本生意,人人想做,所以便多了。此乃是没有职业才做文人的事实……我们的文坛便是由这种文人组织成的……谁知既为文人矣,便将被目为文人;既被目为文人矣,便再没有职业可得,这般东西便永远在文坛里胡闹。

  如果只是个纯粹文人,甚至是个落魄文人写出这样的文字,人们或许会只当他是发发牢骚,或正话反说而已;可是偏偏是有着“文坛孟尝君”雅号的邵洵美说出这样的话,且“一巴掌打二十四个癞痢头”,那对于天下文人,就不但是辱骂,而且是取笑了!他就此获得天下文人的讨伐,自是理所当然,而被鲁迅骂上门来,想来也是咎由自取。

  二

  鲁迅回击邵洵美的第一篇文章是《各种捐班》。文章从“清朝的中叶,要做官可以捐,叫做‘捐班’”说起,然后笔锋一转,说现在则连做“文人学士”和“文学家”也可以“捐班”了,即“开宗明义第一章,自然是要有钱”,花钱“开一只书店,拉几个作家,雇一些帮闲,出一种小报,‘今天天气好’是也须会说的,就写了出来,印了上去,交给报贩,不消一年半载,包管成功”。鲁迅在此笔锋所指,明显是邵洵美那所谓“文坛孟尝君”的头衔,因为此时的邵洵美,的确在现实生活中出资开着书店,办着报刊等。最后鲁迅更加明确地针对邵洵美文章中所说的当文人不需要本钱的话,话里有话地不无讽刺地说,你说做文人是“呒本钱生意”,其实也得“投资”呢!

  鲁迅的文章刚发表,在邵洵美书店当编辑的章克标,竟发表了一篇题为《文坛登龙术》的文章,这正好又给鲁迅提供了一个靶子,于是他又写了《登龙术拾遗》一文。虽然此文是针对章克标文章而写的,但是事实上回击的仍是邵洵美,请看里面这段文字:

  要登文坛,须阔太太,遗产必需,官司莫怕。穷小子想爬上文坛去,有时虽然会侥幸,终究是很费力气的;做些随笔或茶话之类,或者也能够捞几文钱,但究竟随人俯仰。最好是有富岳家,有阔太太,用陪嫁钱,作文学资本,笑骂随他笑骂,恶作我自印之。

  显然,鲁迅在此还是在抨击邵洵美前文中“饭吃不饱”的“这般东西”却“在文坛里胡闹”的说法。并进一步揭露了其“作文学资本”的钱,原本是“有富岳家,有阔太太,用陪嫁钱”。

  就在写《登龙术拾遗》的同一天,鲁迅还写了《帮闲法发隐》一文,文中更责问邵洵美说,你很不赞成“饭吃不饱”的人“在文坛里胡闹”,那么“有钱”有“资本”的你又在文坛里干了些什么呢?最后,鲁迅又指出,邵洵美顶着个“文坛孟尝君”的头衔,实际上只不过是净做些“戏场里失了火”,却“在台前说笑、打浑”的勾当。

  邵洵美当初写作那篇文章时,并不是针对鲁迅的,或许他压根儿就没想到鲁迅会生这么大的气,并且站出来发这么大的火,以至出手如此之重。面对鲁迅的痛骂,邵洵美似乎蒙了;当然,也或许是他此时已明知自己理亏,一心想着早点息事宁人,所以在这一过程中,一直都不曾再还口;更或许是在邵洵美看来,鲁迅骂他在文坛似乎什么正事也没有,净做些“戏场里失了火”,却“在台前说笑、打浑”的勾当并不合乎事实,他做过的“正事”在那儿摆着(如鲁迅在《为了忘却的记念》一文中纪念和赞扬的青年作家胡也频,在他被害后妻子丁玲陷入困境的情况下,他曾为丁玲送去500大洋,这才使她及孩子能在沈从文的护送下回到湖南老家躲避风头),所以不屑去争辩。当然这些都只是我们的猜测。

  然而鲁迅似乎一直对此耿耿于怀,直到近一年后的1934年夏,他在写作晚年最重要也是最著名的杂文《拿来主义》时,还不忘在其中对邵洵美“顺手一击”:

  譬如罢,我们之中的一个穷青年,因为祖上的阴功(姑且让我这么说说罢),得了一所大宅子,且不问他是骗来的,抢来的,或合法继承的,或是做了女婿换来的。

  后世的一般人,在这里只看到了鲁迅的“顺手一击”,并没看到与此同时,他其实也顺手修正了曾说邵洵美“有富岳家,有阔太太,用陪嫁钱,作文学资本”的话——或许是鲁迅后来自己发现,说邵洵美的“文学资本”,即用来办书店、办刊物,开印刷厂的钱只是“做女婿换来的”,确与事实有不合处,也即有失公允,因为他本来就是个有钱的公子哥。邵洵美的祖父是官至一品的封疆大吏,曾做过湖南巡抚、台湾巡抚等;他父亲虽然因改朝换代,官做得大不如其父,但是官商两不误,邵家的钱一点也没少挣。因此邵洵美17岁时就能开着汽车在上海滩游荡了——要知道汽车在中国进入寻常百姓家也就近几年的事,可那是上世纪初的近百年前,那时汽车在中国是怎么样的稀罕物呵!所以在《拿来主义》中,鲁迅对邵洵美作“顺手”的最后“一击”时便改作这样说了:“且不问他是骗来的,抢来的,或合法继承的,或是做了女婿换来的”——鲁迅的网更严密了,邵洵美自然是无论如何也逃不脱了。

  那么,人们为什么要送给邵洵美一顶做女婿换来“文学资本”的帽子呢?

  今天的我们或许首先想到的原因是“相骂没好言”,是骂他的人(包括鲁迅)在骂他时总挑最恶的话来骂——骂一个人钱的来路不正,除了骂他是偷来的和抢来的之外,大体也就是卖身而来的最有杀伤力了。然而事实上并非如此简单,若究其原因,并不完全是骂他的人一方,应该更在邵洵美自己一方,即与他的“娘娘腔”很有关系。

  三

  邵洵美的妻子盛佩玉是盛宣怀的孙女。虽然盛家的确是大户,但是相比之下邵家也不算很差,两个家庭结亲,毕竟不同于建立合资公司或股份公司,非得要论出个谁的股份大小,两家只要大差不差,就算是门当户对了;如果再加上公子、小姐间又能互相认同(那个时代还说不上爱情),那更算是珠联璧合了。事实上,邵洵美与盛佩玉的婚姻,大体上正是如此。

  然而,邵洵美非得把自己打扮成一副“苦孩子”的模样,在追求盛佩玉的过程中,更是故作一副“苦恋”模样,这不能不说是他原本的“娘娘腔”性格使然。

  我们先来看看邵洵美是如何追求盛佩玉的:有一天,他偶尔从《诗经》中读到“佩玉锵锵,洵美且都”两句,发现诗句中与“佩玉”相对仗的词是“洵美”,于是灵机一动,立即将自己的名字改为“洵美”,以向美人表达自己愿与之成双成对的意思和决心。这样的事情,一般的男人哪能做得到!不能不成为一段佳话。

  我们再来看看邵洵美如愿抱得美人归后又是如何表现的:1927年,邵洵美与盛佩玉在上海卡尔登饭店举行隆重的婚礼,证婚人是震旦大学创始人、校长马相伯,婚礼上更是社会各界名流云集,有郁达夫、徐志摩、刘海粟等,他们的婚纱照还被当月的《上海画报》作了封面,注介文字是“留英文学家邵洵美与盛四公子侄女佩玉女士新婚俪影”,内文还有一篇《美玉婚渊记》。然而,洵邵美却为自己的婚姻写了这样一首诗:

  我是只小羊,

  你是片牧场。

  我吃了你睡了你,

  我又将我交给了你。

  这样一首“娘娘腔”十足的诗,应该说更多表达的是邵洵美在抱得美人归后的一种得意,当然也有与爱妻间的“肉麻”。然而这是要深层理解才能品味出的,一般人一眼看其字面意思,油然而起的理解一定是:你这个娘娘腔的男人,原来娶人家只是为了“吃”人家“睡”人家呵!怪不得你要为人家把名字都改了!

  邵洵美得到那顶“做女婿换来的”的帽子的缘起,或许正在此吧!

  然而,邵洵美最后入另册,并非因为“做女婿换来”文学资本,甚至也并不能说就因为鲁迅的一篇《拿来主义》,虽然该文长期都作为各级学校的语文教材,有着广泛的影响。

  邵洵美的入另册,其实说来仍与他“娘娘腔”性格兼美男子形象不无关系。

  四

  美男子形象兼“娘娘腔”性格的男人一般都是很有女人缘的,何况他还会写诗,还有大把大把似乎永远也挥霍不完的钞票——这是更要了女人们命的!如果再加上他还会说标准而流利的外语,拥有一个“希腊式”的鼻梁,那么他的女人缘具有“国际性”便也是自然而然了,因为人类文化间和意识形态间的差异,有时在男女间吸引力面前原本就是微不道和忽略不计的。 在邵洵美众多的异性朋友中,就有不少西方黄头发、蓝眼睛的女性,如当年上海一家著名洋行大班的妻子、有着“女交际家”之称的丽茨夫人。难能可贵的是,这位西方贵妇竟然十分喜欢中国的京剧,还投资组织了一个京剧团,而这团长自然便非邵洵美莫属了。邵洵美与丽茨夫人这种朋友与合伙人之间的双重关系,自然让他们之间在生活中过从甚密。不过要说与邵洵美关系最为密切的西方异性,还并非是这位丽茨夫人,而这里之所以提到她,是因为正是在她召集的一个晚宴上,让邵洵美遇见了另一位影响他终生的西方女性。

  1935年春的一天,邵洵美接到丽茨夫人的晚宴邀请,主题是欢迎一对远道而来的美国姐妹。这样的饭局邵洵美历来都是乐于出席的,若不是西方人做东,他有时还会在宴会结束时越俎代庖地为主人埋单,以示慷慨——其实他的这个“文坛孟尝君”的美名,一多半也是为朋友们的饭局埋单埋来的。

  沐浴着习习的晚风,邵洵美自驾着汽车,行驶上霓虹与天空余霞交相辉映的大街上,心情异常愉快,当他走进约定的包间时,一眼便看到了一对年轻的西方女子,他立即判断她俩一定就是今天这个晚宴的主角了。当丽茨夫人为他们作介绍时,久经风月的邵洵美敏感地觉得,其中的妹妹,眼睛里发出的光分明有些异样。

  姐妹俩都姓哈恩,于是姐姐叫海伦·哈恩,妹妹叫艾米莉·哈恩。席间酒过三巡,邵洵美提议,一是为了称呼方便,二是为了表示亲切,三是也合乎中国人的习惯,下面的席间称呼干脆先将姓省去,就叫她俩一个海伦,一个艾米莉。对此大家自然一致称好!或许是受到了鼓励,或许是艾米莉的美丽此时已深深打动了他的心,让他忽然间来了灵感,他说他忽然为妹妹艾米莉想到了一个很好的中文名字,众人于是都问是什么,而此时他反倒卖关子说:“上海话中‘艾’与‘项’谐音,‘米莉’又与‘美丽’谐音,就叫‘项美丽’!”众人一齐叫好。当邵洵美又用英语将刚才的话又说了一遍,并作了一些解释时,艾米莉也欣然接受了这个“美丽”的中国名字,当然同时接受的,还有眼前这个能说一口流利而标准的英语,且有着一个“希腊式”鼻子的中国男人殷勤递上的好感与爱意。

  有了爱情的女人,往往对前途是义无反顾的。不久,姐姐海伦回国了,妹妹却留下了,留在了国难当头的中国,留在了山雨欲来、黑云压城的上海,留在了邵洵美的身边。

  然而,此时的邵洵美,已经是一个有着五个孩子的父亲了,令人难以置信的是,项美丽不但仍走进了邵洵美的个人生活,而且竟也走进了邵家,最终不但成了邵洵美妻子盛佩玉的朋友,而且还与邵家大小也和睦相处,被邵家人昵称为“蜜姬”。

  家里都叫她蜜姬(Mickey,是她名字艾米莉的爱称)。我们住在同一条弄堂里,我们住在弄堂底,1802号,蜜姬住在第一排房子,1826号。她来我家,进门脱下皮大衣,俯下身来逗我。正在那时,从她大衣领子里钻出毛茸茸的一团东西,两条长臂朝我伸来,吓得我直往后退。蜜姬赶紧把那东西唤回去,抱起它,到沙发边跟我爸爸(邵洵美)谈话去了。妈妈(盛佩玉)说:“怕什么?那是一只小猩猩。”其实它是一只长臂猿,是蜜姬从城隍庙买来的。蜜姬给它取了个人的名字叫Mr.Mills(密尔斯先生)。

  ——邵绡红著《我的爸爸邵洵美》,上海书店出版社2005年6月出版

  怎么会有这样的事情?然而这确是事实!如果此时徐志摩不因飞机失事去了另一世界,他看到邵家的这一幕,一定反过头来对自己的这位死党加粉丝羡煞的吧?因为他总是爱上不同的女人,可又怎么也不能在这些女人间调和。

  那么,在这场跨国的三角爱情中的邵洵美,又如何能在两个女人间左右逢源相安无事的呢?

  五

  对于项美丽一方,一般人最容易作出的猜测是,西方人毕竟思想开放嘛!因为有爱情,所以明知道自己只是个小三,也无所谓;对于盛佩玉一方,一般人恐怕就很难理解了,哪怕是作出一个自以为是的猜测似乎也很难。

  其实,对于这个问题是只有当事人自己才能说清的,我们今天所作的猜测都只是猜测而已,但是好在有当事人自己留下的文字,所以我们的猜测或许又有接近几分事实的可能。

  项美丽当初来到中国,是得到《纽约客》的资助的,其条件是为其撰稿介绍中国和中国人。因此,初到中国连中国话也听不懂、更不会说的项美丽,事业上是很需要邵洵美这个能说一口流行而标准英语的“文坛孟尝君”的,更重要的是他确实也对自己一见钟情,何况还是一个有着“希腊式”鼻子的美男子。我们这样的猜测,似乎在纯洁的爱情中掺进了一些沙子,但唯因如此,应该更符实情。

  

  上世纪30年代,邵洵美(后排左一)与叶浅予等人

  果然,在邵洵美的引见下,项美丽认识了一大批当时中国的文化与社会精英,如钱钟书、全增嘏、吴经雄、林语堂等。要知道,《纽约客》那时在中国人的心目中与《花花公子》差不多,名声并不好,一些有身份和地位的名人对于它更是无多少好感。如项美丽曾想去采访宋庆龄,但宋庆龄一听项是《纽约客》的记者便立马拒绝。后来正是邵洵美的帮助,项美丽不但成功采访到了宋庆龄,还采访到宋氏三姐妹,并得到了她们赠送的许多珍贵资料和照片,这才写出了她的成名作《宋氏姐妹》,从而奠定了她在新闻界和文学界的双重地位。很长一个阶段,邵洵美几乎成了项美丽的向导兼翻译。正是在邵洵美的帮助下,项美丽很快便写出了令《纽约客》颇感兴趣的稿件,并在上面以专栏的形式不断发表。甚至自己身边的这个中国情人兼向导、翻译本身,也成了此时项美丽的写作对象,她的《潘先生》便是以邵洵美为原型写成的一部笔记体的小说,里面的许多情节,其实是可以当着事实来读的,如:

  

  项美丽

  在一个晴朗的傍晚,佩玉突然建议我,要是怀了孩子,最好穿坚身裙,那以后,我们(盛佩玉与项美丽)开始讨论多妻的问题。关于这个问题,她母亲最有发言权。她曾是佩玉父亲十位妻子之一。更有甚者,他(盛佩玉的父亲)最后并没有死在她们任何人的怀抱晨,他猝融会贯通于一名歌妓的家中。

  盛佩玉能与作为“小三”的项美丽如此平心静气地讨论多妻的问题,本身或许便可看出盛佩玉在这一问题上原本就很“大度”(或许也有无奈),至少并不是人们想象的那么小气,原因很简单,这就她早就见怪不怪了。

  再看《潘先生》中的另一段:

  (邵洵美与盛佩玉)最大的孩子是个男孩,他是全家的骄傲。他出生以后,佩玉奋发努力,试图延续自己的成功。她又一连生了四个孩子,但是不幸他们全是女孩。铁定地,坚实地,全是女孩!佩玉为此深为羞愧,她和她母亲常常怨叹命运。一个幸福的中国家庭,应当不止一个男孩和继承人,应当多一个男孩以防不虞。不过,我不以为海文(邵洵美)为此事对佩玉不满。有一个男孩聊胜于无。佩玉有了很多孩子,已经避免了悲剧。可是海文的大家庭里男孩匮乏,所以他们坚持劝他娶个小老婆,为他延续子嗣。

  由此再联系前文看,为什么佩玉不早不迟,正好在听说项美丽怀了孩子后,才与她讨论多妻的问题?所有问题的答案正在此。一切都并不是盛佩玉多么大度——无论是对对邵洵美,还是对项美丽——对于邵洵美她是心有歉疚,对于项美丽,是因为她或许能为邵洵美生个男孩,帮她为邵家完成自己似乎已难以有能力完成的任务。

  一场惊世骇俗的跨国恋情,其背后原本与爱情并没有多少关系,至少其中原本就没有爱情!

  六

  那么,在这场三角爱情中最重要一角的邵洵美呢,他之于项美丽,又保持着一种怎样的关系,且在这种关系中他们又各处于一种怎样的地位呢?

  很长一个阶段,许多人都认为项美丽只是邵洵美的“妾”,邵洵美实在是为中国男人争了口气,终于将外国女人做了咱中国男人的“小”。更有甚者,认为项美丽连“妾”都算不上,只是邵洵美“包养”的一个二奶。换句话说,项美丽对于邵洵美来说,除了不着边际的“爱情”和性愉悦外,并没有什么“实用价值”。

  然而事实上并非如此简单。项美丽与邵洵美之间到底是一种怎样的关系,后世学者们的见解有时竟完全相反,特别是近年来,在一些有着女权主义倾向的女性学者看来,邵项之间,不但不是邵洵美“包养”了项美丽,而且恰恰相反,差不多是项美丽“包养”了邵洵美。

  香港科技大学博士毛尖女士曾在香港《信报》上发表文章说:

  在中国人写的传记中,作者试图突出再三强调的是:男主人公邵洵美用自己的才华征服了白人女主人公,在他们的爱情中,作者渲染了邵洵美的财富的挥霍,也暗示了项美丽的“妾”的地位,但是在由一个白人男性撰写的关于“白人女性和华人男性”的爱情故事中,男主人公成了一个“被观看者”,一个“被西方女”的肖像,挺直的鼻梁和柔软的胡须使他在西方人眼中成了美男子性所欲望的“美人”,邵洵美很像传统故事中,被男人垂青的“女性”。

  我不明白这位撰写“白人女性和华人男性”的“白人男性”到底是谁,但是很明白的一点是,毛尖女士之所以引用他的观点,一定是很同意他的这一观点,以为在邵项之恋中,并不是美男子的邵洵美让项美丽作了“妾”,而是作为一个女人却有着男性性取向的项美丽“玩”了“被西方女”的邵洵美。这个观点实在是新奇,但是是否合乎事实,真是天知道!我以为他们或许压根儿就忘了一点,男女之间,只要彼此吸引,互相认可,在一起究竟谁“玩”谁似乎是一点也不重要的,本身也是说不清的,本质上古人对此早就有言——两情相悦和两性相悦。

  不过有一个事实我们也不能不看到,这就是在邵洵美与项美丽事实上在一起的四年中,绝非是如有些人所说的,是邵洵美“包养”了项美丽,相反,项美丽事实上给予邵洵美的帮助确实也是很大的,甚至可以说,如果没有项美丽,邵洵美在后来,尤其是在上海沦陷后,他这个“文坛孟尝君”还能不能当下去,也是个大大的问号。具体说来,正是因为项美丽,邵洵美才能在日寇的铁蹄下保住了他的那些印刷厂中的机器设备,他也才能继续办他的那些书店、报刊等。

  “八·一三”事变中,邵洵美全家连夜从麦克利克路(今临潼路)的徐园住所仓皇出逃,避难租界;虽然不久后在霞飞路(今淮海中路)1802号居住了下来。但是由于这次逃难,实在是逃命为主,除了只将很少的一些细软随身带出外,其他财产都没能带出,至于那些印刷厂的机器设备、书刊纸张等,更是只能弃之不顾。然而这既是他半辈子的心血,更是他安身立命的资本呵!战火暂停间熄,喘息甫定的邵洵美,就想着如何将这些印刷机运到租界。但是此时的上海已被日军已全面占领,要冲破日军的封锁自然是不可能,暗度陈仓也太冒险。最后是项美丽出面,以美国人的身份成立了一家洋行,再以此出面移运这些设备。日本人果然不敢动“美国人的东西”,项美丽又以私交,设法向英租界当局借来几辆警车,让英国巡捕监押,不但把邵家工厂的机器设备,而且连同徐园家里尚存的家什也一起运来了租界。尽管如此——在中国的土地上,反而需要打着外国人的旗号才能保护中国人的生命和财产,事情实在滑稽,也实在耻辱,但是这种耻辱并不只属于邵洵美,而是属于整个国家和民族。

  1938年9月1日,邵洵美又以项美丽的名义创办了抗日月刊《自由谭》,宣传抗日;《自由谭》被近停刊后,她又在邵的协助下,编辑出版了《直言评论》(《Candid Comment》)向海外发行。这期间最值得一提的是,项美丽还以美国人的身份为掩护,支持共产党地下人员完成了《论持久战》的英译本的翻译出版工作,并向外发行。

  虽然并没等到抗战结束,项美丽与邵洵美便因为分手而回国(也有人说是因为回国而分手)了,但正是凭着项美丽当初的帮助,邵洵美才能继续有资本、有条件、有能力在日寇的铁蹄下将他的“文坛孟尝君”做将下去,一直做到八年的抗战胜利,再做到三年内战结束。

  1949年春,邵洵美又面临着一次重大抉择:走还是留。据说胡适已为他买好了去台湾的机票,但是邵洵美说他的工厂,还是工厂里的印刷机实在搬不走呵!也许他说这话时又会想起项美丽的吧!

  邵洵美留下了,并且将印刷厂交给了新生的国家,这个曾挥金如土,四处为朋友饭局埋单的“文坛孟尝君”,竟也过起了普通百姓的寻常生活,然而这并没能让他免于牢狱之灾。1958年冬,邵洵美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罪名是:美帝特务。他之所以获得这一罪名,正是因为项美丽。

  四年后出狱,已是1962年春,但是出狱后的邵洵美并没能走进人生的春天,此时的他贫病交加,越来越重的哮喘病让他这个当年的美男子弯腰躬背、形容枯槁,连走路都成了一件十分困难的事。可是,为了一家人糊口,也为了自己能活下去,他不得不日夜译稿,赚几个微薄的稿酬。1966年,“文革”爆发,全国稿酬制取消,他一家的生活更是雪上加霜,好在此时他已快走到人生的尽头了。

  1968年5月5日,这个当年的“文坛孟尝君”在贫病交加中孤独地死去了,事实上早已被注入另册的一位现代文学史上的诗人,一个有几分“娘娘腔”的美男子,一名中国现代文学的称职的经纪人,从此以后成了中国现代文学史上的一个“失踪者”。

  今天,当我们回看邵洵美这样的人生结局并试图寻出其原因时,竟然发现除去他讨鲁迅骂该主要由他自己负责任外,其他方面似乎并没多少大错;至于他的“娘娘腔”,他的“希腊式”的鼻梁,他的跨国恋情等等,今天更似乎已成了现代文学史上的佳话和美谈了,然而在当时特定的历史阶段,又似乎正是这些最终要了他的命,它们在其一生中所起的作用,一环套一环,似乎谁安排好了的一般,最后让他在劫难逃,一切似乎都是他命中注定。常言道“自古红颜多薄命”,看来有时美男也薄命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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