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饮食文化之道,突出反映在“五味调和”上。有人说欧美人吃的是食物,追求的是营养,中国人吃的是味道,追求的是至味。这话虽不确切,但中国烹饪艺术在很大程度上的确是味的艺术。“五味调和”是中国古老的调味理论。《周礼?天官》就有“凡和,春多酸、夏多苦,秋多辛,冬多咸,调以滑甘”的记载。古人以味在人体中起的作用作为“和”的先决条件。明代李时珍在此基础上又总结出 “肝欲酸,心欲苦,脾欲甘,肺欲辛,肾欲咸,此五味合五脏之气也。”的“五欲”原则,阐发了饮食对人体的作用与影响,强调人与自然的相通和统一。《吕氏春秋?本味》对调和之事更有其精辟的论述:“调和之事必以甘、酸、苦、辛、咸,先后多少,其齐甚微,皆有自起。”这里的“和”是为了寻求味的适中,实现综合的味感,即融五味于一肴,达到菜肴整体风味的最佳效果。这种“五味调和”的古朴理论至今还影响着调味技术的发展。今人总结的食物各味之间“相互渗透”、“相互扩散”、“相克相乘”等等调味之道无不源出于此。事实上,那些调和之事的精妙要求,至今也还是制作美味之要诀。
中国烹饪所用的调味品是世界上最多的国家,大凡从盐、醋、酱、糖、辣椒到酒、糟、胡椒、花椒乃至中草药等约数百种,但是,倘若只用某种单一的味料,或调制的不适度,或不进行节制,就难以形成美味;将众多味料“合”在一起,就能使朵颐快感上升为品尝美感。所以说,味之美只能存在于味道的多样统一之中,“和” 乃味之美的根本标志。
烹饪要使五味“和”,即从差异到平衡,必须“善均五味”,掌握“调”的本领。中国调味技艺堪称世界之最,其传统的准则主要有本味论、主味论、时令论、适口论、养生论、风味论等。然而,不管是哪一种准则,都离不开“调”的技艺。这里的“调”指的是调味,但却不限于盐、醋、酱、糖之类味料的调,而是指利用主料、辅料、味料的配合及各种烹调的手段来美化菜肴的味道。这是因为美味的获得是多种因素的产物,绝非单靠味料所能形成的。正因为如此,所以美化菜肴味道的“调”很难进行定性定量的具体分析,正像《吕氏春秋?本味》所说:“五味三材,九沸九变……精妙微纤。”这里讲究的是分寸和整体配合,一切以味的谐调为尺度,或辛辣、或浓郁、或爽利,均给人以美的艺术享受。
味的美化方法很多,主要是去除食物本身的恶味,激发食物固有的美味和创制食物原本没有的新味,其手段无非是涤除、压盖、化解、烘托、改进与融合。试以古代煮肉羹加醋、盐为例认识去除恶味和扬善美味之道。醋不仅仅代表酸,并且可以消杀恶味,这是因为肉类含有臊、膻、腥等不良气味,必须用醋酸稍加消杀;盐亦不仅仅代表咸,并且可以“提味”,即能把别的美味突显出来,这是因为肉类含有呈鲜物质,但只有加盐后才能激发出来。然而这两种效应又必须让呈腥、膻、臊和呈鲜的物质与致酸、致咸的物质发生“化合”作用,而这种作用的条件则是让它们溶于水中,用火加热促其反应,其格式与“二氧化碳”一样,表明“和”是一种化学生成,因为只有将食物溶于水中加热,物质的“亲和力”才能发挥出来。烤法难以提供这一条件,只有烹煮法可以,这也就是为什么只有中国饮食文化能形成“合”的概念的主因。至于创造食物原本没有的新味,更是中国烹饪文化的本质。“烹饪”一词最早出现于《易经》的时候,就被视为变化和创新的学问。孔颖达在《易?鼎?正义》中说:“烹饪成熟,能成新法”,“革去故也鼎成新,明其烹饪有成新之用。”反复强调了一个“新”字。熟悉烹饪工作的人都知道,优秀厨师的最大特色是能够将众多的主料、辅料和调味品,通过不同的烹调方法和步骤,精妙地综合于一锅,使其相互浸润、渗透和融合,互补于菜肴之中,使之变革为一种与下锅时的各种物料都不一样的全新美味。如为很多学者选为典型例子的“萝卜鲫鱼汤”,其原料本是羊肉、鲫鱼和萝卜,经在锅中烹调,相互浸润和渗透后,既没有了羊肉味,也没有了鲫鱼味,更没有了萝卜味,而是融合变革成一种异常鲜美的全新味道。需要指出的是,这各种物料的“和”,决不同于“杂”,而是“集多味一品而取其和”,是要求在调和多味中,使之产生一种全新而美妙的艺术境界,即来源于诸味,而高于诸味。可以说一个“和”字,产生了味的飞跃。endpri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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