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想看,在你还很年轻时的某个下午,你独自游荡在书店里,漫无目的。书太多了。你想找本让你开竅的书,却不知它在哪里。谁说的了?一本好书,会找到它的读者。这也意味着,在你准备好之前,并不知道你在找什么。你只不过是怀着莫名的渴望与焦虑,在陌生的地方茫然四顾而已。你看着所有的书,所有的书也在看着你,可你却看不到一本书。
于是你硬着头皮去看“名著”,像蚂蚁爬在巨石上,细足轻敲石面,倾听回响,却一无所获。你不断打开那些厚书,却被它们一次次关在门外,每页纸都是门,都在不断关闭。想想看,当初你为何买下那本封面上有抽象几何图案的《博尔赫斯小说集》?回到家里,你蹲在地板上,翻了半天,什么都没看懂。这个手握中国手杖的阿根廷盲老头在想什么?你把它放回到书架上,像把一块石头放回到山里。
你掉头而去。没多久,就碰到了尼克。这位海明威笔下的少年,把你引入了另一世界,你跟随着他,坐小船划过大湖,去印地安人营地;或是在大风天里,跟他去好友比尔家里歪坐壁炉前偷喝烈酒;或是跟他们兄妹到森林里偷猎,再四处躲避;或是在那个宁静月夜里,看到他跟女友马乔丽的分手,体会到“某件事的结束”;或是跟随长大后参战归来身心俱疲的尼克去山中溪流边钓鳟鱼,夜间在松林里搭起帐篷……你知道,尼克就是你。
这是你初次体会到被一本书找到的感觉。跟着尼克,你学会了独自看世界。在你看来,海明威终生其实只写了一本书,《尼克·亚当斯故事集》,它没能在他生前出现,是因为他让尼克不断改头换面,漫游在其他书里。它让你感觉到自己的存在,房间的存在,外面世界的存在,当然,还有其他书的存在。
几年后,某个秋天的午后,你回到家里,轻易就重新发现了《博尔赫斯小说集》。你还是蹲在那个地方。黄昏降临时,书读完了。你合上它,可是你知道,它敞开着。你明白,是它找到了你。博尔赫斯睁开了眼睛,开始对你说话了。而你听懂的,不只是内容,还有语调、节奏,以及神秘的气息是如何流动的。然后,你开始了新的寻觅与期待,因为你确信,某本书,此刻正从某个地方走向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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