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香港卫生局负责人表示,三十多年来,内地供港食品的安全率达到了99.999%,这在全世界都是很难得的。如果这方面经验能应用到国家的内销方面,也可以对内地的食品安全问题有所帮助。
随之而来的是一些媒体人士的辩论,有的说这超过黄金纯度的供港食品安全是食品安全“灾区”不惜代价演绎的“政治奇迹”,是难以复制的孤品;有的说摸清供港食品安全保障脉络,如法炮制,一样可以解决内地的食品安全难题,至少在某种程度会为我们糟糕的食品安全现状带来一点转机。
我们面对这样迷局一样的社会现象,喜忧参半,五味杂陈。
从全国十多个省市数百产地为香港提供生活必需品,合格率近乎100%,而且是全世界最高要求的欧盟标准,说是奇迹一点都不过分。另一方面,我们整体的食品安全状况却差强人意,生产者、经营者及管理者三方面皆乏善可陈,不一而足,名目繁多的食品安全事件此起彼伏,难以杜绝。令决策者和社会公众备感头疼与无奈的是,在任何一起重大食品安全事件中既没有人站出来勇于承担责任,更难找到发生问题的症结所在,生产者、经营者和管理者都有各式理由将责任推卸得干干净净。毒大米事件如此,毒牛奶亦如此,毒胶囊事件依然如故。
既然我们的食品安全业已陷入无法走出的怪圈,那借鉴一下供港食品安全的保障机制一定是有所裨益的。即使有些做法短时间内尚无法仿效,但我们至少可以明确解决问题的思路吧。
供港食品的历史由来
20世纪50年代以前,香港的食品供应主要来自于印度、泰国、马来西亚等国家,中国内地对香港的供应量微乎其微。新中国成立后港英当局放弃舍近求远的物资采购政策,开始向内地进口物资。在西方经济封锁下,当时中国内地几乎断绝外汇来源,虽然供港物资货少利微,但能带来一定的外汇收入,而这点宝贵的外汇收入对一个在国际上饱受堵截封杀的新生政权来说,却是弥足珍贵的。
自20世纪60年代初,为了供港货物保质保量稳定供应,周恩来总理亲自做出一项对香港人产生重大意义的决定:由铁道部、外贸部联合开辟供应香港市场鲜活食品快运货物的“三趟快车”,从内地不同省市把货物经深圳供港,保障香港市场农副产品的长期供应,并使其成为一项基本国策。
半个世纪以来,供港物资创造了一个奇迹:几乎未受市场价格波动,自然灾荒、“文革”等动乱、近年民工潮造成铁路春运拥堵等因素的影响——即便是在内地经济极为困难的时期,一些食品供应几乎断绝,内地人凭票供应食品,供港快车也不曾中断过。
用经济手段制约生产者
经验之一:我们的食品安全监管为何不能提升至基本国策的高度?就是计划生育与殡葬改革这样棘手的难题,一旦升格为基本国策,看似无法破解的难题,不都迎刃而解了吗?正可谓:基本国策是个纲,纲举目张。
精明的香港人深知,开一百次会也不如立一个一视同仁、大家都来遵守的好规矩。
经验之二:以严明的经济手段制约生产者按规矩做事,是最有效的管理。
为了从源头上提供保障,要想成为供港蔬菜基地,可不容易,必须由港府任命的专家团考察、选址。空气、土壤和水源的品质等硬指标都很重要,缺一不可,周围不能有大型化工厂、垃圾处理厂等污染源。其苛刻程度连内地的农业专家都瞠目结舌。每一个选址地点的土壤和水源样本都被分别送往香港的不同检测机构进行检测,检测内容涉及矿物质含量、重金属含量等。只要有一项内容不合格,便立刻被从候选名单中删除。
蔬菜采摘前,要先确保已过农药安全隔离期,基地还要选择五点取样,进行农药残留检测,检验合格方能采摘。采摘时,每个菜筐都要填写一份“采收追溯牌”,包括产品名称、采摘人员、田号和采收日期。
为了确保蔬菜的可追溯性,经过保鲜加工,包装好的每件蔬菜成品上还将贴上“成品标识”,注明菜名、净含量、加工生产日期、加工工号和采收田号。就连蔬菜的包装材料,也要符合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的标准要求,要无毒无害,还要有检验结果单来证明。此时的蔬菜还不能发货,公司质检员将按5%的比例对产品进行抽检,抽检合格率达100%的产品才能装车出厂。运输使用的冷柜车内装有温度跟踪仪,全程记录运输过程中的温度变化,确保长途运输不影响到菜品质量。
所有的蔬菜生产记录,都将被录入公司的“质量科追溯管理体系”,存档六个月,作为追溯依据。
这还不算完,运抵香港之前,蔬菜还将受到包括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在内的多个部门的检测,所有数据指标确认合格后才算最终合格。一旦出现问题,整个批次的蔬菜原封运回,前功尽弃。绝对没有“酌情考虑”或“下不为例”的法外开恩。
所有供港蔬菜生产环节的参与者都会被提前告知,必须按收购商与监测机构的要求办事,必须为自己的行为负责;一旦发生不良记录,结果只有自动辞职;蔬菜的终极质量认定以入港前的检验检疫局的数据为准。
试想,在如此精细严格的氛围下工作,有谁敢不按规矩要求办事呢?又有谁想把自己辛辛苦苦的劳动果实因马虎松懈而眨眼间数倍贬值呢?
所以有人说,供港食品的安全保障前提是它具有高价格,是用诱人的高价格撬开了一扇又一扇让食品安全畅行无阻的门窗。
理顺体制,
监管方可落到实处
监管机制存在诸多的疏漏疲软,无疑是中国目前食品安全状况难以好转的主要症结之一。实事求是地讲,“监管”一词用在中国食品安全管理者身上,已经不够准确,有些手握实权的监管者与不法之徒沆瀣一气,使我们的食品安全现状乱象纷繁,犹如一头浑身是刺横行无阻的豪猪,连狮子猎豹拿它也毫无办法。
既然人具有两面性,哪一个国家也一样。我们在创造奇迹的同时,也会懵懂愚钝地迷失在一个怪圈内不能脱身。其实,问题并没有我们想象的那么复杂,我们只是没有抓住解决问题的纲,纲不举,目难张。
比如要想有效打击贩毒和拐卖人口这两个社会毒瘤,重罚严惩买方市场是关键,特别是后者。与其在那里组织一次次规模不等的打拐行动,不如坐下制定对买方一样具有震慑力的严苛法规。姚明拒绝鱼翅的广告语说得好:“没有买卖,就没有杀害。”对买方只是轻描淡写地口头教育,拐卖儿童的违法犯罪便不可能被消灭。
食品安全良性循环的前提是理顺管理机制,一旦政出多门就必然陷入“九个部门管不住一头猪”“十几个机构管不好一碗奶”的尴尬境地。香港严格仿效美国政府将食品与药品管理只交食品与药品管理局一家统管,并赋予该机构独立执法的权力。香港的这个机构是香港卫生局,它的权限甚至超过了食品与药品管理的范畴,它与内地对口协作的部门超过二十个。
不应仅仅是启示
经验之三:责权明确,是食品安全监管的必要前提。
内地供港食品安全奇迹曝光后,舆论一片惊羡赞美之声。有人说这是我们食品安全监管者的最好教材,如法炮制,中国的食品安全难题便迎刃而解。食品安全,我们非不能也,而是不为也。哪怕行政监管部门能拿出供港食品安全重视程度的70%,内销食品的品质与安全风险就会呈现良性的“剪刀差”,公众的食品安全焦虑亦将得到极大的舒缓。最低程度,“内地客”不用跑到香港去抢奶粉,买供港食品了。
另一种观点认为,供港食品安全在政策、法规及人员的调用方面达到了难以复制的高规格,在某种程度上已经超过出口要求,所有环节都是按照特殊的政治任务来部署完成的,在内地全面推广是不现实的事情。
复制“供港食品”奇迹的另一困境就在于,监管者无力或无心将同等的监管力度,照搬到内销产品上。各个监管机构也不可能进行那样的默契配合。
如此之近,又如此遥远,“供港食品”真实发生的奇迹,于我们而言,几乎是不可企及的海市蜃楼。
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不同阶层人士得出的结论不尽相同。普通工薪大众的心声是企盼党和政府尽快提升食品安全的政治高度,最好逐步像对待供港食品安全那样,对待我们自己的食品安全,将内地的食品安全与香港的食品安全视为一体。
最好把食品安全列为各级政府官员政绩之首,一票否决制,让我们的食品安全话题成为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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