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的后宫,上至皇后,下到宫女,都是从旗人女子中挑选出来的。旗人,是清代独有的。因此,从旗人女子中挑选后宫粉黛的制度,也是清代独有的。
清代统治者公开的两条选妃标准,一是品德,二是门第。八旗秀女,每三年挑选一次,由户部主持,备皇后妃嫔之选,或者赐婚近支宗室。
首先,要严格审查旗属与年龄。不在旗的想参加选秀,难如登天;在旗的想逃避选秀,也是自讨苦吃。顺治朝规定:凡满、蒙、汉军八旗官员、军士、闲散壮丁家中十岁至十六岁的女子,都必须参加三年一度的备选秀女,十七岁以上的女子不再参加。没有经过阅选的旗人女子,即使到了二十岁也不准私自聘嫁,如有违例,予以惩治。乾隆二十年,再次补充规定:应阅视的秀女,在受阅选之前私自与宗室王公结亲者,其母家依照隐瞒秀女例议处。至于参选秀女的年龄,到清末光绪年间,最小的是十一岁,最大可达二十岁。
每到准备挑选秀女的时候,先由户部奏报皇帝,奉旨允准后,立即行文八旗都统衙门,由八旗的各级长官逐层将适龄女子花名册呈报上来,到八旗都统衙门汇总,最后由户部上报皇帝,皇帝决定选阅日期。因为有病、残疾、相貌丑陋而不能入选者,也必须经过逐层具保,说明理由,由都统咨行户部,户部奏明皇帝,获得允准后才能免去应选的义务,听其自行婚嫁。
各旗选送的秀女,要用骡车提前送到京城。由于众多秀女的家庭背景不一,官宦人家尚有车辆,兵丁之家只能雇车乘坐。
秀女们抵达京城后,在入宫应选的前一天,坐在骡车上,由本旗的参领、领催等安排次序,称为“排车”,根据满、蒙、汉排列先后的次序,分别以年龄为序排列,鱼贯衔尾而行,车树双灯,上有“某旗某佐领某某人之女”的标识。日落时分发车,入夜时进入地安门,到神武门外等待宫门开启后下车,在宫中太监的引导下,按顺序进入顺贞门。秀女们乘坐的骡车则从神武门夹道东行而南,出东华门,由崇文门大街北行,经北街市,再经地安门来到神武门外,这时,已是第二天中午了。初选完毕的秀女们在神武门外依次登上她们来时乘坐的骡车,各归其家。
应选的秀女们在神武门外走下骡车后,先由户部司官维持秩序,再由太监引入宫中。御花园、体元殿、静怡轩等处,都曾是阅选秀女的场所。一般每天只阅看两个旗,根据各旗参选秀女人数的多少进行搭配。通常是五六人一排,供皇帝或太后选阅,但有时也有三四人一排,甚至一人一排的。
如有被看中者,就留下她的名牌,这叫做“留牌子”;没有选中的,就“撂牌子”。留牌子的秀女再定期复选,复选而未留者,也称为“撂牌子”。
经复选再度被选中的秀女,还有两种命运:一是赐予皇室王公或宗室之家;二是留于皇宫之中,随侍皇帝左右,成为后妃的候选人。如果成为后妃的候选人,手续会更为复杂,初次“引阅”之后,屡屡“复看”,有“记名”的,这是被选中留牌子的;有“上记名”的,这是皇帝亲自选中留牌子的。最后,还要经过“留宫住宿”进行考察,在留宫住宿的秀女中选定数人,其余的都撂牌子。
清朝明确规定,八旗秀女阅看时,必须着旗装,严禁时装。
黑旗袍摘自《清宫档案揭秘》(中国青年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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