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暴制暴,何得清明?
刘心怡
近年来,关于职业打假的负面新闻屡见不鲜:职业打假者故意将过期商品带入商场,以此向商家索赔;又有买到假货后没有索赔或曝光商家,而是借机索要封口费……
商人失去诚信,贩卖假货,得到社会大众口诛笔伐。可职业打假者利欲熏心,跨越诚信与道德的底线,本就游走在道德边缘的他们,又有何理由继续打着“正义”的旗号放肆下去呢?
《人民的名义》中有这样一句话:“肉眼看不见云层上面的世界,同样看不见阳光下隐藏的黑暗。”
在假货泛滥的当今社会,职业打假者的出现,在一定意义上来说,确实打击了许多制假卖假的商家,但一些职业打假者打着正义的旗号,却干着见不得光的事情。所以,我们不得不对职业打假的行为产生怀疑和质疑。
职业打假,知假买假,用商家欺骗他们的手段来反套路商家,获得高额赔偿。看似机智,让多少消费者高呼过瘾,但其实质,也是欺骗,是买卖双方,消费者对卖家的欺骗。若打假以这种方式进行下去,就会弊大于利,只会加重这个社会本已十分严重的信任危机。以暴制暴,对社会无益。
职业打假者仿佛在进行一场游戏,与商家进行一次“猫和老鼠”的博弈,先自己跳进坑里,再踩着商场的尸体跳出来,凭假货来使自己盈利,本质上与卖假货盈利的商家又有何区别呢?若仅仅是为打假,又何苦这样一次又一次地消磨着这社会中越来越脆弱的诚信呢?
《淮南子》有云:“公正无私,一言而万民齐。”本意是为消费者维权,却采用这般相互欺诈,相互套路的方式,岂不是更加扰乱了正常的消费秩序?假货使消费者对卖家产生了信任危机,而职业打假岂不使商家反而对消费者增加了些许怀疑?奉公如法则上下平,若此后市场交易双方都已失去心中公正,对对方仅余芥蒂,我们又怎奢求一个清明公正的市场呢?
林语堂有言:“正直自持,则外邪不能侵。”不要因为别人的欺骗就去欺骗别人,不要因为环境的丑恶便自己犯下罪过。每个人承担起自己应有的诚信责任。惟正己可以化人,拒绝以暴制暴,公己心,则万善出。
当打假变为一种职业,诚信的警钟就已经敲响,双方都已挥舞着利剑给了诚信致命的一击,已无所谓何方正义,何方邪恶了。
“公平和正义可能会迟到,但绝对不会缺席。”纵处浊世,端正己心,终会见花枝春满,世间清明。
(作者系唐山一中高三(1)班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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