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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清小说中对狼祖意蕴的朦胧表现与疏离

时间:2023/11/9 作者: 唐山文学 热度: 16621
吴玉军

  明清小说中对狼祖意蕴的朦胧表现与疏离

  吴玉军

  在北方少数民族中,曾经流传着狼祖神话,存在着狼图腾崇拜,体现着人们对狼的敬畏和崇仰。然而,在明清小说中,除了仍旧保留极少的狼祖意蕴的朦胧印记外,为数居多的作品表现的是丑化的狼性,于是,阴险狡诈、贪婪凶残、恩将仇报的狼形象呈现在读者面前,并由此深层次地揭示出人性与狼性的相同之处,将批判的矛头指向卑劣的人性,用狼性喻指人性,表现对狼祖意蕴的深层疏离。

  五百万年前,狼就出现在地球上。人们对狼的勇猛顽强、坚韧机警、集体协作精神,十分钦佩与崇拜。于是,在古代许多北方少数民族中,诸如匈奴、突厥、蒙古等,都流传着狼祖神话,存在着狼图腾崇拜。

  《史记·大宛列传》与《汉书·张骞传》均记载乌孙王昆莫被丢弃在荒野,经狼哺乳长大成人。《魏书·高车传》记有:匈奴的小女儿“为狼妻产子,后繁衍成国”。与此相似的记载,也出现在《周书·突厥传》《隋书·突厥传》《册府元龟》《通典》《北史·突厥铁勒传》《蒙古秘史》《中国阿尔泰语系诸民族神话故事》里。

  历史发展到明清时代,在小说里,除了保留北方少数民族中的狼求人救难、赠物报恩、解人危难的朦胧记忆的少数作品,众多的是对狼性的负面描写,并借此影射人性卑劣的一面,表现出对狼祖意蕴的深层背离。

一、朦胧的狼祖意蕴印记

狼的行为表现,多是一种生存的天性本能。但在蒲松龄的笔下,也有朦胧的源自于狼祖神话,表现颇有人性的神异狼性作品。如《毛大福》写的是:疡医毛大福“道遇一狼,吐裹物”“布裹金饰数事”。然后,毛大福随着这只看似并无恶意的狼前行,见到另一只“ 顶上有巨疮”的狼敷药治病。接着,“日既晚,狼遥送之”,帮他躲过了狼群的戕害。但毛大福却因此牵涉到一桩人命案,蒙受冤情,但“狼见毛被絷,怒奔隶。”“狼竞前啮絷索,隶悟其意,解毛缚,狼乃俱去”,此后“一狼衔敝履委道上”,“官命收履,狼乃去”,官员由此追查鞋子的主人,果然缉拿到了真凶。狼知恩图报,主动为人洗雪冤情,充分表现了狼性的神奇。在此,对狼的人情味的描述,确实让人动容,知恩图报的执着也让人感动,读者在此几乎忘记,狼是后世相传的狡兽形象。

  此外,作者在附则中,又加叙一故事:“昔一稳婆出归,遇一狼阻道,牵衣若欲召之。乃从去,见雌狼方娩不下。妪为用力按捺,产下放归。明日,狼衔鹿肉置其家以报之。可知此事从来多有”。作者虽然叹为“此事从来多有”。但通观蒲氏作品却仅此一处,这句话可能发自作者在遍观古今狼故事后,对狼性的由衷赞美。在此,作者构建狼的形象时,表现着对狼行为的崇仰,与狼祖意蕴保持着朦胧的一致性与连贯性。

二、现实环境下贪婪凶残的狼性表现

《聊斋志异》中有多篇表现狼贪婪、狡诈与残忍的作品。最为典型的是《狼三则》。这三则结尾的议论说:“三事皆出于屠:则屠人之残,杀狼亦可用也。” 狼凶暴残忍,三则均描述屠户以暴制暴制服了狼,狼性难以超越人性。《于江》一篇,作者的评述是:“农家者流,乃有此英物耶?义烈发于血诚,非直勇也,智亦异焉。”这一篇不仅表现了少年的勇敢,而且也表现狼的凶残和狡诈,那么,于江的忠义刚烈激发了他的复仇赤诚,激发了他在勇敢之上的而生发的智慧,这是正义战胜邪恶的原动力。

  《阅微草堂笔记》中《槐西杂志》介绍故事“狼子野心”。纪晓岚感慨道:“狼子野心,信不诬哉?然野心不过遁逸耳;阳为亲昵,而阴怀不测,更不止於野心矣”。如果人们被狼的表面温顺驯服所迷惑,那是非常危险的,它的本性是难移的。因此,人们要时刻保持警惕,不要被假象所迷惑。一旦失去了警戒,必然会陷自身于危难之地,难逃劫难。

  袁枚《续子不语》里的《狼军师》,讲的是一个姓钱的人晚归,遇到群狼。群狼就抬着一个“似狼非狼,不能站立,声像猿啼”的兽来,欲要置他于死地,后被闻声赶来的同伴相救,那奇兽被群狼丢下一哄而散。“钱曰:“噫!吾与汝素无仇,乃为狼军师谋主,欲伤我耶!”。狼军师的外表是狰狞丑恶的,内在是要残忍地置人于死地。但最终却狡诈地“叩头哀嘶,若悔恨状”,可以说它是狼“智绝”的代表。却终究却没有胜过人类的智慧,落下个被蒸煮的下场。

三、幻形变化下人狼一体的狼魅特征

《聊斋志异》中的《梦狼》是以白翁梦中衙役变狼,儿子变虎的形式,叙述梦中见闻。作者采用虚幻的手法,表达了对“官虎吏狼”的真实世界的看法。作者有感而发:“窃叹天下之官虎而吏狼者,比比也。即官不为虎,而吏且将为狼,况有猛于虎者也!”,实际上,作者想在此说明:官吏们狼狈为奸,为所欲为,鱼肉百姓;衙役们的招摇撞骗,欺压百姓。将矛头指向象征衙役的“狼”,痛恨至极的是狼。直至《梦狼》附则里也有同样的感慨:“要知狼诈多端,此辈败我阴鸷,甚至丧我身家。不知居官者作何心腑,偏要以赤子饲麻胡也。”

  《聊斋志异》中的《黎氏》是狼成为精魅来害人的典型故事。作者的评论是:“士则无行,报亦惨矣。再娶者,皆引狼入室耳,况将于野合逃窜中求贤妇哉!”,告诫无行之人,将自食恶果,谢中条的无行在于:与人野合,不合纲常;役使人制止儿女啼哭;不尊孝道。在此之下。一个残忍的血淋淋的带有惩罚式的故事产生了,作者想告诉人们某些续娶之人如狼之毒,比喻那些阴险凶残的继室。

  在这些作品中,表现着狼形与人形的相互转化与变换,展示着狼魅丑恶凶残的一面,以及狼性与人性的一致性。以狼性喻人性,用来告诫人们,要警惕人性中凶残自私的狼性一面。

四、寓言象征下人情似狼的丑恶人性

明代正德、嘉靖年间,围绕“中山狼”的小说戏剧作品相继出现。故事的源头是马中锡的小说《中山狼传》。 这一故事叙述的是:墨者东郭先生救助了一只被赵简子追杀的狼,但在大难过后,狼以“我馁甚,馁不得食,亦终必亡而已”为由,竟要南郭先生成为自己的口中美食。于是,在一同询问了“老木”“老牸”“丈人”后,最终,由老丈运用智慧,惩治了凶残的狼。

  吴梅在《中国戏曲概论》里,根据钱谦益《列朝诗集》中对康海与李梦阳恩怨的记载,断定:“康对山《中山狼》一剧,为李献吉而发。”“此剧盖为李发也,东郭先生自谓也,狼谓献吉也。”“而马中锡又为中山狼立传,于是天下无不知梦阳之负对山也”。对此虽然历来有所争议,但仅以吴梅所论,“中山狼”转而变为忘恩负义的代名词,代表着极端地自私自利一类人,当自己遭难时,宁愿牺牲别人的利益走出危难;而当别人遭难时却不肯伸出援手。这与“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儒家道统背道而驰,狼神意蕴遭遇到了空前的疏离。

  “中山狼”忘恩负义的形象特征,深入影响到《红楼梦》的创作。《红楼梦》第五回中,对贾迎春的判词是:“子系中山狼,得志便猖狂;金闺花柳质,一载赴黄粱”。 又有十二曲中的“喜冤家”:“中山狼,无情兽”。这里的“中山狼”是指迎春的丈夫孙绍祖。《红楼梦》第七十九回中说,贾孙两家“虽是世交,当年不过是彼祖希慕荣宁之势,有不能了结之事才拜在门下的”。 孙绍祖确是一个像狼一样凶狠残暴而又忘恩负义的人。贾家衰败后,孙便向贾赦逼债,强娶虐待迎春。不足一年,迎春便被折磨致死。在此,用狼性形象喻指人性,将兽性转移为对人性的描述,将狼与人的卑劣性统一在一起,构成了内在意蕴上的狼批判语境。

  狼祖神话,标志着北方少数民族形成的持久绵长的对狼的敬慕与赞美,寄寓着人们希望人类的剽悍强壮、兴旺发达。但在汉民族稳定的农耕生活中,似乎不需要太多的强悍粗犷,加上受传统儒家文化熏染,“修齐治平”的理论内核,中庸平和的行事规则,以至于人们形成了一种狼性奸诈凶残的群体心理。

  而狼祖意蕴一旦遭遇到了疏离,就转向了以狼对人类危害性为中心的考察,以及对人性与狼性一致性的审视,于是,狼与人内在的贪婪、狡诈、自私、凶残等一并呈现在我们面前。明清小说一方面以儒家文化的眼光揭示着狼性卑劣性的一面,另一方面又在警告着人们:世间存在与狼一样残忍狠毒的人,人们对于这样的人要大加挞伐批判,同时要有意识地与他们进行顽强的斗争。

  总之,无论是《聊斋志异》《阅微草堂笔记》《续子不语》中对狼形象特征的刻画,还是“中山狼”故事,《红楼梦》中对“中山狼”的隐喻描绘,无疑都体现了对狼性特征的定格,即人们在情节各异的狼性故事描述中,除极少数对草原狼式的赞赏之外,为数居多的小说渗透着对草原狼形象的疏离,这一转变最终将狼的形象背离到了它的另一面,并且构成了后世汉民族文化心理中独特的狼意象。

  作者单位:西安思源学院 710038

  吴玉军(1968—)男,河南内黄人,讲师,文学硕士,教研室主任,陕西师范大学文学研究所副研究员。研究方向:元明清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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