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近代史上,日本无疑是对中国侵略最广、压迫最深、造成苦难最重的国家。日本当年发动的侵华战争,给中国人民留下了刻骨铭心的记忆。经历14年艰苦卓绝的抗战,特别是抗战胜利曙光乍现的时候,中国知识精英阶层在血与火的淬炼中,开始深入思考如何对待和处理两国关系及战后日本问题,其中一些主张,折射出中国知识精英阶层“血的觉醒”。
战争赔偿问题
日本在全面侵华战争期间,对中国人民进行了惨无人道的屠杀、蹂躏及掠夺。据统计,中国军民伤亡达3500万以上,直接财产损失1000多亿美元,间接经济损失5000多亿美元。依照国际法规和惯例,中国有权向日本提出战争赔偿要求。
1943年11月22日至26日,中美英三国首脑在开罗举行会议,讨论如何协调对日作战的共同军事问题和战后如何处置日本等政治问题。12月1日发表《开罗宣言》,宣言明确:“三国之宗旨,在剥夺日本自从1914年第一次世界大战开始后在太平洋上所夺得或占领之一切岛屿;在使日本所窃取于中国之领土,例如东北四省、台湾、澎湖群岛等,归还中华民国。”宣言只是通过了中国对日收复领土的要求,但没有涉及战后日本对中国的战争赔偿。
这一时期,经济学家、西南联大教授伍启元撰写了《中国对日要求赔偿问题》一文,围绕战争赔偿问题阐述了自己的观点。他首先回顾了中国在甲午之役、义和团八国联军之役后,所承担的巨额赔款,指出战胜国向战败国要求赔偿是习惯的做法。同时,他对第一次世界大战结束后美国总统威尔逊提出“没有强迫的捐献,没有惩罚的赔款”表示赞成。威尔逊认为以往对战胜国向战败国提出赔偿要求的观念应当加以修正和限制,其要点就是战胜国不应要求军事赔偿,只应要求平民损失的补偿。正因如此,这次世界大战中同盟国领袖对轴心国无条件投降后所应负担的赔款问题,一直保持沉默,伍启元认为其中的原因不难理解。第一,“这次战争的目的,在消灭阻碍人类文化进展的法西斯主义和侵略主义,在树立一种永久的和平,而不在对轴心国复仇”。第二,“这次战争是全世界的开明势力企图以光明代替黑暗的一种斗争,目前在战争方面的牺牲,应该视为争取光明的代价,是不应向战败国取偿的”。第三,“轴心国战区中所有的非法残暴的行为,在占领区中所有的剥削的抢夺,及在一切区域中不合理地自陆、海、空三方面所加的同盟国平民的生命与财产的损失,至少在原则方面,同盟国是应该要求赔偿的”,因为“同盟国对这种野蛮的行为如果不要求赔偿,则无形中等于对这些行为加以鼓励”。第四,“为着使轴心国能够得到公平的待遇起见,凡同盟国军民因非法行为而致使轴心国平民遭遇损失,同盟国亦应对轴心国负担赔偿之责”。
对于战后中国对日本提出赔偿要求,伍启元认为也应当遵守这些开明的原则,尽管日本根据《马关条约》强取了中国二亿两库平银的赔款,又在庚子赔款中分得相当可观的数目,“但中国对同文同种的日本人民是应该表示宽大,应该放弃对军费的赔款要求”。但是,对于日本在中国东北、华北、东南、闽粤、华中等地,“所加诸中国平民的损失,所作的各种剥削,所抢夺的物资,及自陆、海、空三方面所加诸中国人民生命财产的杀害与破坏”,却是“不可宽恕的”。因此中国“不只应处罚对这些过失应该负责的罪犯”,“至少在原则上应使日本全部负担这些过失的赔偿”。
对于伍启元主张的赔偿原则,云南大学教授刘文典表示赞同。值得注意的是,与伍启元的留学德国身份不同,刘文典早年留学日本,对日本文化尤为熟悉,是当时昆明各大学中少有的资深知日派。所以,刘文典对于赔偿原则的认识,可以说代表了部分知日派的意见。刘文典在近代中日关系问题上,用了“世仇”两字。他说,“说句感情上的话,把三岛毁成一片白地,也不为残酷,不算过分”。但是,他紧接着又说,“关于国家民族的事,是要从大处想的,不能逞一朝之忿,快一时之意”。刘文典认为:“从东亚的永远大局上着想,从中国固有美德‘仁义上着想”,我们也不应该有狭隘的报复思想。他以第一次世界大战时的德法关系为例,说法国之所以能奋斗到底,全凭法国总理克列孟梭的勇气毅力和火一般的爱国心,可是,克列孟梭的“爱国心过于热烈”,就“流于狭隘,失之偏激”了。当年在凡尔赛会议上,美国总统威尔逊很有远识卓见地提出过许多方案,以杜绝今后的祸根,建立永久和平的基础。可是克列孟梭“被他那狭隘的爱国心所驱使,对于战败的德国专施报仇雪恨的手段,一味的要逞战胜者的威风”,以致“忘记了胜败强弱都只是一时的事,历史是转变不已的,报应是循环的”。结果,由于威廉一世有意选择围攻巴黎的日子,在凡尔赛宫举行德意志帝国皇帝继位大典;法国也非要在这座离宫里签订和约不可。后来,“法国战败求和,希特勒也就偏要在当年德国俯首求和的地点,偏要在当年福煦元帅威迫德国代表的那一辆火车上,威逼法国的代表”。刘文典认为这些小事情“清楚明白的表现出两方面复报不已的心理”,正因为“克列孟梭一味的要报普法战争的仇恨,全不顾虑到德国人后来的报复”。
根据这个历史借鉴,刘文典主张“对于战败的日本务必要十分的宽大”,理由是“发挥我们中国固有的尚仁尚义的美德”。具体地说,即“中国将来在和平会议上,不但不要用威力逼迫这个残破国家的遗黎,还要在伐罪之后实行吊民,极力维护这个战败后变得弱小的民族”,因为“这个民族自立为一个国家已经一二千年,我们既不能把他根本夷灭,改为中国的一個省份,依然让他做个独立自主的国家,也就应该有个待国家之道”。刘文典还说:“根据罗斯福总统、邱吉尔首相和盟邦议定的《大西洋大宪章》,日本这个国家也应该享有他应有的权利,也应有一份资源还是要留给他的。这是此次大战远胜于前次大战的地方,也是世界政治上的一大进步。我们当然热忱拥护这一点。”文末,刘文典强调:“中国和日本这两个大国家民族的关系,是东洋和平的础石,今日应付处理稍有失当,就会种下将来无穷的祸根。德意志和法兰西的循环报复的历史可为殷鉴。我希望我们贤明的政治家和各界人士,对于这个大问题,总要把眼光放大放远,平心静气的筹划一番,作一个可以垂之久远的打算。”
刘文典主张在战争赔偿问题上应持宽大态度的意见,并非一家之言,西南联大教授主办的《当代评论》也赞成这种开明主张。这份在学术界颇有影响的刊物,为此专门发表了一篇题为《我们对日本应有的态度》的社评。社评说,“在战争时期,一个从事战争的国家对敌国的态度,通常容易犯两种错误”。一种错误,是“感情用事地主张尽量惩罚和压制敌国,使敌国永无翻身的一日”,结果“在情感主义支配之下”,两个国家往往会“结下百年不解的仇恨,使战后的世界无法走上永久和平的康庄大道”。另一种错误,是“空想主义的毛病”,由于战争时期人类受到巨大惨劫,于是一些开明分子“希图将来能够树立一种和平的世界,使本国与目前的敌国都能和平相处”,但是他们“忽略了现实的环境,或者只重空想而不切实际,或者只谈崇高的理想而缺乏可以实施的具体方案,结果不但不能使他们所追求的理想得到实现,而且反因他们的意见而增加局面的纠纷”。社评告诫在对日本的态度上,“必须避免情感主义和空想主义,而应以理智和现实为基础”,这就是要“理解‘国与国间,无百年不解之仇,中日两国同文同种,是所谓兄弟之邦,在理论上两国是没有不能和平相处的道理。我们对于日本军阀发动侵略战争,企图消灭中国,致使中国人民遭受有史以来的最大痛苦,当然是十分痛恨的。但我们不应因此就主张消灭日本,或使今后若干世代中的日本人民分担目前日本军阀的过失”。社评还引用了《大西洋宪章》中的第六原则,即“待纳粹之专制宣告最终之毁灭后,希望可以重建民主政府,使各国俱能在其疆土以内安居乐业,并使全世界所有人类悉有自由生活,无所恐惧,亦不虞缺乏之保证”,认为这个原则“也应同样地应用于日本”。
赞成放弃军事赔偿,只索赔民间损失的伍启元,根据这一原则开列过一个赔偿清单,它共包括14个项目:“(一)日本(指日本政府、日本军队、日本人民、日本所支持的伪组织及汉奸)在战区及占领区(包括东北)中对中国人民所抢夺、征取,以及少数代价强购的粮食、牲口、原料、矿产品、制造品、房屋和其他物品,应全部作合理的赔偿。(二)日本在中国境内对中国工厂、矿场所加的破坏,及对战区或占领区中对工厂、矿场所作的抢夺或迁移,应全部加以赔偿。(三)日本在战区或占领区中对中国交通的破坏及对中国交通工具的抢夺、征取,与移动,应全部加以赔偿。(四)日本在中国沿海沿江所给予中国船艘及渔业以各种损失,应由日本负责赔偿。(五)日本在战区及占领区中对中国农民强制改变生产及因其他压迫而引起的损失,应加以合理的补偿。(六)日本对中国平民的生命与财产自陆、空、水三方面军事侵略所加的损害,应全部加以补偿。(七)日本在中国有计划地施行毒化政策,强制人民种植毒物及吸食毒物。此种政策违反人类道德及国际协定。将来中国因消毒(消除日本毒化政策)所须之各种费用(如戒烟院之设备等),应全部由日本赔偿。(八)日本在历次战争中所抢夺中国的古物及有历史价值的物品应全部加以交还;日本对其他中国公物的夺取,亦应全部交还。(九)日本在中国境内对中国大学及文化机关所作的破坏,及在战区与占领区对中国大学及文化机关的一切损害,应全部赔偿。(十)日本在战区及占领区对中国的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所掠夺的白银准备、外汇准备及其他资产,应全部交还。(十一)日本所发的一切敌伪钞票,应于中国政府收回后,由日本依法给以黄金兑现。(十二)敌伪在占领区中所征收及接收的一切罚款、租税及其他收入,全数应交还中国。(十三)日本在战区及占领区对中国人民的虐待,对中国人民强迫劳役,对中国人民征兵,和对中国人民的屠杀奸淫,应对全部损害加以赔偿。日本对俘虏的非法待遇,亦应列入这一项范围之内。(十四)日本在亚洲各地对华侨生命财产的损害,应全部加以赔偿。”
这14个项目,究竟折合多少赔款呢,伍启元也感到极为困难,但他还是按照保守的估计做了一个统计,结果工矿损失8亿美元、交通损失6亿美元、沦陷区人民和亚洲各地华侨财产损失5亿美元、金融损失8亿美元。上述相加,为27亿美元,以1937年美元比价折算,最低也达20亿美元。伍启元说,“在此必须指出:这个数目的缺点是过于保守,而绝不会估计过多的”,而事实上较为合理的估计,是40亿或60亿美元。这些,还不包括日本在历次战争中抢夺中国的文物、书籍及设备公物等,也未包括对占领区中国人民的屠杀奸淫虐待、强迫劳役与服兵役、对中国俘虏非法待遇和所施行的毒化政策。由于这些事件损害的数目,带有战胜国的主观判断,难有客观标准,因此他不愿加以推测。
对于军事损失以外的赔偿,《当代评论》亦持赞成立场。它认为免去日本对中国战费的赔偿,只是为了表示宽大,但如果不向日本提出归还“他们在中国所劫夺的资产,或不必负担他们能力所及的对中国平民的损害赔偿”,那岂不“变成侵略及罪行的鼓励者了”。站在这个角度,它主张“至少应该在原则上强使日本这一代的人归还日本所劫夺的财产,并负担他们侵略所引起的损害赔偿”。
《当代评论》的这个认识,完全符合情理,但刘文典却不以为然,他认为既然对日本宽大,经济赔偿也不必要提出,因为无论哪种经济赔偿,最终“实际缴付赔款的是无辜的后代人民,而不是战争的責任者”,“何况近代战争都是倾注全部的金钱物力,打得民穷财尽,才分胜负。再要战败国的无告穷民支付那天文学上数字的赔款,事实上也是办不到的”。刘文典的这种态度,可以说是彻底宽大派的意见。
不过,刘文典虽然主张放弃经济赔偿,却出人意料地提出文化赔偿问题。他说:提到“文化”两字,真令人按捺不住感情。第一次世界大战和这次世界大战,“无论打得怎样猛烈,两方总还多少顾惜一点文化。英美的空军固然不肯轰炸柏林大学,就以德国那样的野蛮,也还没有肯炸牛津、剑桥和大英博物院、巴黎图书馆,因为双方都以文明自居,一面也以文明国待敌人”。可是,唯有日本“把中国视为一群野蛮人种,自从开战以来,日本空军一味愿要毁灭中国的文化机关,故意的、有计划的专拣中国的大学图书馆做投弹的目标,这真是世界历次战争上所没有的野蛮残忍手段,人类历史上的耻辱”。刘文典认为“中国这回所受的物质上的损失固然极大,但是那些都还是有形质可计算的,也就是有方法可补偿的”,而“文化上的损失,这是无数字可计算的,无方法可补偿的”。他发问到:“假使大英博物院、巴黎图书馆被毁,柏林大学、牛津、剑桥被炸,试问赔多少万亿金镑可以抵补呢?”他历数了日本对中国大学、图书馆、博物院的有计划毁灭,痛心地说“秘笈珍本,天球河图般的实物都是我们先民遗留下来的祖产,世界文明上的遗迹,绝不是任何数量的金钱物资所能赔偿万一的”,“日本既对世界文明犯了大罪,就应当教他把他们所保存的文物拿来赔偿我们”。关于文化赔偿的办法,对日本十分熟悉的刘文典如数家珍,说“近几十年来日本财阀倚仗着金钱,乘中国民穷财尽,用巧取的方法,贱价收买去的文物,如岩崎氏的丽宋楼藏书,住友氏的多钟鼎尊彝,都是中国的鸿宝重器,不能让他永远沦于异域”。另外,帝室图书寮所藏的宋版唐钞、金泽文库收藏的儒释典籍、正仓院的千年古物等,也可以用作赔偿。这番话当然是带着怨气说的,因为他在文中马上又承认“并不一定是对的”。
战后对日索赔,是一个牵扯面极广的问题,它既需要体现国家和民族利益,也需要着眼维护战后永久和平秩序,而且实施的具体措施也需要有相对的可行性。对于这样一个关系重大且复杂的问题,像伍启元那样能够开列出赔偿项目者,已实属难得,因此不必苛求民间没能提出更具体的赔偿意见。
收回领土失地
明治维新废藩置县形成真正的统一国家后,日本以国土为核心要素的国家意识急剧膨胀,并以不同方式四面出击,急劇扩充国土范围。1894年,中日爆发甲午海战,中国战败。次年,战败的中国被迫签订了不平等的《马关条约》,规定将台湾全岛及所有附属岛屿割让日本,这样日本就以条约的形式正式侵占钓鱼岛等岛屿。战后收回失去的领土,是中国的权力,这一点在开罗会议上已经得到共识。1945年7月的《波茨坦公告》第八条明确指出,“开罗宣言之条件必须实施,而日本之主权必将限于本州、北海道、九州、四国及吾人所指定其他小岛之内”。
关于台湾和澎湖列岛的法律地位也即主权归属问题,在1943年12月1日公布的《开罗宣言》中已明言将之归还中国。据1996年出版的《现代国际法参考文件》披露,在开罗会议期间,出席会议的中、英代表曾就台澎等地归还中国问题发生过争拗。当时,作为英方代表的贾德干认为台澎等地方“固属中国,但殊不必明言耳”,主张将公报(即《开罗宣言》)中之这些地方“归还中国”的字样,改为“当然由日本放弃”。对此,作为中方代表的国民政府国防最高委员会秘书长王宠惠进行了激烈的抗争和反对。最终,“讨论结果,中美两方主张不改,故维持原草案”。
开罗会议上,中美交涉疏球问题,美国总统罗斯福同意“琉球由国际托管,由中美共同管理”。日本投降后,琉球群岛被美军占领,虽然美国“不承认二群岛归属日本”,但也没有交给中国。
按照近代史上中日战争和第一次世界大战的做法,战败国除了赔款,还要割地。当时,个别人也产生过战后占领日本本土的意见,刘文典曾说:“说到割地,真令人不得不痛恨日本”,“如果讲报复,就把日本国完全灭掉,改为中国的一省,也不为过分”。当然,刘文典并不主张割地,他认识到尽管日本曾经侵占了中国许多土地,但这次反法西斯战争是义战,是“要维护世界的文明,正义”,因此“战事终了之后,我们只要照我们的古训‘光复旧物,‘尽返侵地”,“绝不想索取日本的领土”。再说,“日本原来自有的区区三岛,土地本也无多,他的本土三岛,我们纵然一时占领,也无法享有他的土地,治理他的人民”。所以,“论势论理”,中国“都不必要日本割地给我们”。
不过,刘文典认为有一个地方必须据理力争,那就是琉球群岛。
1945年4月,美军攻占琉球群岛。5月,美国参谋长联席会议决定将包括琉球群岛在内的北纬30度以南诸岛从对日占领区划出,置于美军直接控制之下。不久,美驻琉军政府颁布第一号公告,其中第二条规定,日本帝国政府停止在琉球群岛行使一切权利。1946年1月,美国参谋长联席会议更加明确地提出,“北纬31度以南、九州至台湾之间的所有岛屿,全部作为战略区域实行托管统治”。1946年11月美国政府发表声明,将琉球、小笠原群岛、原日本托管统治区域置于美国的战略托管之下,并且将此方案向联合国提出。1947年4月2日,联合国安理会通过美国的提案《关于前日本委任统治岛屿的协定》,把琉球群岛等“主权未定”之地交给美国“托管”。1947年9月23日,国民参政会曾反对把琉球群岛归属日本,要求在对日和约中规定琉球应交中国托管。同年10月18日,国民政府行政院长张群出席国民参政会会议时,也提出“琉球群岛与我国关系特殊,应该归还我国”。但美国拒绝了中国对琉球统治权的要求。美方表示,琉球应纳入其战略托管网内,因为美国认为此乃其在西太平洋之一种任务,中国要求获得琉球,并不为美国同情。
对此,刘文典说:“琉球这个小小的岛屿必然要归中国,这件事千万不可放松”,他希望国民政府和国民都要坚持这一主张,务必把琉球收回来。琉球是一岛国,自古以来与中国就有关系,文化上深受福建、台湾影响。明代时,成为中国的藩属,已达五六百年之久。后来被日本蕯摩藩占领,后并入日本版图,改为冲绳县。刘文典回顾了蕯摩藩占领琉球时琉球国王派遣使臣到中国向李鸿章求援的经过,说使臣“前后上的禀牍之令人泪下发指”,他“天天到天津总督衙门前跪求,其惨烈的情形(原文只有“形”,其前似脱一“情”,径补)真好比申包胥的秦庭痛哭,到今天还在历史上留下一幕悲剧”。
对于日本吞并琉球群岛的理由,刘文典也加以驳斥。他说:“当时琉球使臣上书李鸿章的禀和说帖,对于日本所提出的种种理由,都逐条的详细驳斥,案牍具存,可以查考”。日本当时提出的最大根据,只是琉球人使用日文的50个字母。刘文典认为这个理由很可笑,因为“日本人自来都用汉字,如果琉球人采用日本字母就该属日本,那么,日本也就是我们中国的藩属了”。还有,欧美各国都用罗马字母,难道全该属罗马吗?比利时使用法文,却不隶属法国;瑞士一半用法文,一半用德文,自古以来仍是一个独立的国家。
诚然,琉球群岛虽然与中国明清两代保持朝贡关系,日本吞并琉球,也未得到中国承认。但是,琉球并未成为中国的领土,刘文典主张收回它,主要是从国防意义上提出的。他说:琉球地居中国正东的海上,首都那霸是个可以停泊大军舰的天然良港,琉球若继续属于日本,则其很可能被当作海、空军根据地,使中国东南沿海各省都受到威胁,连首都南京也难得到安全。如果将来飞机的制造更加进步,活动半径更大,则整个长江流域都可受到琉球的控制。“反过来说,琉球若归我们中国,也就可以控制他的三岛”。
刘文典的上述观点,虽然没有引起讨论,但不失为一种见识。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琉球群岛被美国托管,直至1972年,美国才在未涉及主权前提下,将琉球的管理权又“转交”日本(主权不属于日本)。现在,从国际法上说,琉球的地位仍未得到确认,如果当年刘文典的建议得到采纳并得以实现,或者琉球恢复琉球王国,成为一个独立的国家,那么对中国是大有好处的。
对日本国内改革的规划
战后解除日本武装和战争赔偿,是防止日本军国主义复活的必然措施,但真正的关键还在要使日本的政体不再成为产生军国主义的温床,彻底铲除日本再次对国际和平形成威胁的基础。因此,战后处置日本诸事中,最为核心的无疑是对日本政体改革的规划。曾为西南联大教授的政治学家罗隆基对这一点尤为强调。他说:“这次世界大战的目的,在同盟国方面,是奠定世界民主的基础”,无论哪个国家,“有民主,将来世界就有和平,没有民主,将来世界就没有和平”,所以,无论是处置德国,还是处置日本,前提都应当是怎样使它建立起民主制度。
《当代评论》也持同样主张,它提醒大家不要以为“只要对日本表示宽大,则中日两民族便可以永久和平相处”,凡是了解近数十年日本现状的人,不能不承认“黩武主义和侵略主义在日本有极深固的势力”。对于这种“以侵略为民族理想及宗教信仰的国家”,如果不彻底消灭军阀主义与侵略主义,不在政治上建立宪政传统,不改变黩武主义的教育与宗教,则日本就有可能“再成为侵略的潜势力”,以至“不难在20年或30年后又再度成为危害和平的祸首”。
战后必须按照民主国家政治制度对日本政体进行改造,这一点同盟国之间没有歧异,但直至战争结束也未拟定出具有操作性的方案。对中国而言,由于自身的民主制度还停留在纸面上,这就使得中国知识精英在讨论日本战后建立民主政府、制定和平宪法等问题时缺乏底气,只能把焦点集中在与政体改造密不可分的天皇制度问题上。
开罗会议期间美国总统罗斯福与蒋介石在日本天皇制问题上进行过意见交换,是一次私下谈话,当时并未公布。不过,美国的一些类似舆论很快传到中国,如史密斯在《美国政府战后处置日本的计划》一文中说,日本“皇室的命运,我们准备让日本国民去决定”,《生活》《时代》《幸运》3家杂志联合草拟的《日本投降的条件》中也说“我们并不建议强迫日皇逊位,或改变日本的政治机构”等。而1945年1月的第九次太平洋学会上,各国代表在是否保留日本天皇制度问题上的不同意见,也在中国民间引起爆炸。
太平洋学会是第一次世界大战后,由环太平洋各国民间团体组成的一个旨在维护亚太地区和平秩序的非政府组织,参加者除了太平洋问题专家,还有若干外交家、政治家。会议期间,在日本问题上,对于战后如何解除日本武装,大家意见基本一致,但在如何阻止日本未来之整军问题上,出现了一些分歧。这一信息反馈到国内,又推动了相关问题的进一步讨论。一时,包括宏观的和可操作性的各种意见频频见诸报刊,出现了从专家学者到平民百姓人人关心日本问题的现象。
1945年九十月间,美国合众社社长白里访问重庆,在一次宴会上蒋介石主动对他说起开罗会议与罗斯福的意见交换,合众社遂将蒋介石与白里的谈话全文发表,立即引起国内外的注意。10月18日,杜鲁门总统在一次记者招待会上宣布,他赞同天皇的命运取决于日本人民的自由选举,并称蒋介石的意见用意甚善。
但是,通观中国民间的主流舆论,则坚决主张废除天皇制度。第九次太平洋会议,昆明《正义报》特发表《战后日本的地位》社评,表示了“坚决主张摧毁日本的天皇制”的态度。指出“天皇是战争的罪魁”,“天皇制更是日本青年向外侵略,顽强作战的精神原动力”,“天皇制不取消,日本的自大狂和忠君爱国的思想即无从取消,日本国内的民主势力也就不容易抬头”。《正义报》的立场得到社会学家、联大教授费孝通的响应,他的《太平洋上的持久太平》就是作为声援而撰写的。
费孝通的文章发表于第九次太平洋学会结束的第二天,他对太平洋学会上一些人放任日本天皇制继续存在的态度表示极大不满。针对英美国家有人认为日本天皇和英国皇帝相同,既然英国皇帝没有阻碍英国民主的发展,日本天皇也不该成为日本民主的阻碍,费孝通指出“事实上天皇和英皇是不同的”,“天皇制度和民主政治是不相容的”。他分析说,两者的不同首先在于“天皇制度中直接包有军权的部分”,虽然“在表面上日本是模仿英国的政体,有国会,有内阁,而且内阁得向国会负责”,但是,“实际上海陆两相却不向国会负责,而是直接向天皇负责的。在内阁更迭的时候,军部可以不受影响,反之,若是军部不满于向国会负责的内阁,他们可以退出,不推荐任何人选,使内阁垮台”。正因这种体制,“日本民主基本上变了质,成了一个骗人的招牌”和“军部统治的烟幕”。费孝通断言“军部统治的基础就是天皇制度,天皇不废,日本人民也永远不会享受民主的政制”。其次,费孝通还分析了日皇与英皇的不同还在于“天皇是日本统治阶级的家长”,“天皇是被认为神权,他即是像桀纣一样的暴戾,人民也不能革他的命”。这种“宗教信仰上的绝对性”,使天皇也成为“军阀、财阀的家长”,并且“造成了军阀、财阀的绝对性”,这就使“日本的社会结构也就永远蜕变不出一个自由平等的社会”。根据以上理由,费孝通认为不仅“天皇制度是阻碍日本民主的根本力量”,并且在“天皇制度下的日本很难有自动的蜕变”。为了太平洋地区的前途,也为了日本人民的自身利益,他主张必须利用这次日本战败的机会,“代替日本人民把这个‘神的代表烧了送回上天,使他不致在人间作祟”。
废除天皇制度,是当时绝大多数中国的人一致主张,不过刘文典又一次对这个问题做了修正。他认为日本政体改造的关键,在于推翻皇位,改建共和国体,而不在是否保留“天皇”这个名号。有着考据癖的刘文典说“天皇”这个称号是从中国传到日本的,唐代武则天临朝时,臣下尊称她为“天后”,把她的丈夫唐高宗称作“天皇”,日本的典章制度多抄袭中国唐朝,于是也跟着叫自己的君主为“天皇”。后来,天皇这个名号被人利用,硬說天皇是天上神明降世,要统治世界万国。刘文典主张天皇可以保留,但名号需要改变一下,削去“天皇”两字,改称“日本国王”,以“防止将来再被人利用曲解”。其实,对于天皇问题,刘文典认为这属于日本自己的问题,“用不着我们去强做主张”,一定要去主张,“反而会伤害感情”,到头来可能“适得其反”。总之,“日本本身的事,让日本人自己去管,牵涉到别国利害的事,大家商酌着办”,唯有“大家一致维持拥护的办法”,“才能垂之永久”。
在几乎异口同声要求废除天皇的舆论下,刘文典的意见的确有些出入,但他的出发点和目的,则与大多数人一样,都是为了实现永久和平。
与知识精英阶层相呼应的,当时不少报刊也展开热烈讨论。《民国日报》在一篇社论中归纳的三种意见:第一种意见是从宽善待。这种意见是以性善主义为出发点,“认为日本人并非特别好战,他们只是受了数野心家的诱惑,因而成为这次世界大战的祸首。只要把日本战败,让国内的自由主义者来组织新的民主政府,则不须再采取其他措施了”。第二种意见是从严惩治。这种意见与第一种恰好相反,“认为日本民族不可救药,必须尽量惩罚,使日本永无翻身的机会,使日本不能再成为扰乱世界和平的祸根”。具体办法,首先“把日本的工业全部破坏”,其次“对日本树立起隔离的壁垒,使日本回复1868年维新以前的状态,任它自生自灭”。第三种意见为区别对待、着眼长远。这种意见实际上是前两种意见的折衷,它认为从宽善待是空想主义,从严惩治则是报复主义,都不恰当,主张战后同盟国既不能对日本过于放任,也不能过于严苛。他们主张一切办法都要从“保障日本民族与其他民族永久和平相处”为目的,鉴于日本实行黩武主义和侵略主义已数十年之久,这种观念在日本政治、教育、文化中有极深固的势力,如果不能设法“完全及永久消除日本的黩武之癌”,而放任战后的日本去自由选择它所要走的路,则不出30年,日本必再度燃起战争之火。但是,以感情用事去压制日本,欲使其永无翻身机会,也只会造成“日本与同盟国间结下百年不解的仇恨,只会逼使日本再度铤而走险,这更使世界无法走上永久和平的大道”。
从当时公开发表的舆论来看,赞成第一种和第二种意见的都很少,多数舆论倾向第三种意见。那么,占主流位置的第三种意见,究竟应该由哪些方面组成呢?《民国日报》提出四项任务,即是战后处置日本问题应当遵循的原则:第一,按照开罗会议决定,重划日本的国界。第二,要求日本对中国赔偿损失,以其能负担于短期内清付的数目为限。第三,根本解除日本武装,使之无法再发动战争。第四,在同盟国监视下,改变日本的政治制度,包括取消“主权在天皇”的政制,及废止黩武主义为中心的教育与宗教,使黩武主义永久从日本文化中消失。
抗日战争结束后,民间对于处置日本问题的讨论仍在继续,其中有些意见也很有代表性,如冯至就曾在一篇专文中反对在处置日本问题上吹嘘“大国民风度”。不过,由于对日本的清算已决定在旧金山会议讨论,也由于国内矛盾凸显,人们的视线更多地转移到反对内战问题,故知识精英的主张并未得到重视和落实。70多年前的这场战后处置日本问题讨论,已成為历史的一页,而且当时人们各抒己见,有异有同,并没有形成统一的结论。当前,中日两国关系虽然被称之为破冰阶段,但在历史问题的认识上仍存在不少分歧。在这种形势下,回顾中国知识精英当年的见解,展示他们关心祖国前途、爱护世界和平的积极精神,这一点才是最宝贵的。
[作者先后任中国社科院近代史研究所思想史研究室主任、革命史研究室主任。现为中国社科院研究生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现代史学会副会长、中国闻一多研究会副会长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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