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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别山中笔墨缘

时间:2023/11/9 作者: 江淮文史 热度: 15286
哈晓斯

  先父哈庸凡与“大别山惨案”之革命烈士麦世法的交集,最早似乎可以追溯到抗战前桂林师专时期。

  1936年4月下旬,麦世法由桂林师专毕业。此前,麦世法的生平介绍均说他是1935年2月由桂林师专毕业,此属误传。据广西省政府1936年4月25日有电:“电知核准师专第一届第二次毕业生姓名并规定支薪及正式委用等办法”,其中即有麦世法等24名毕业生名单。实际上,麦世法所在的桂林师专第一届同学分两次考核毕业,同年4月8日,赵清心、刘敦安等66人为第一次考核毕业,17天后,麦世法等24人第二次考核毕业。

  哈庸凡与麦世法在桂林师专时期的交往,现在尚无确凿史料佐证。这一时期他俩同在桂林,可能有交集的至少有两件事。一是1936年9月,哈庸凡在桂林发起成立文学社团“风雨社”,组织“风雨剧团”,演出国防戏剧;创办并主编《风雨月刊》,投身文化救亡运动。而“风雨社”同人中就有不少人是比麦世法低一届的桂林师专学生,如陈钟瑶(陈迩冬)、刁建萍等。与此同时,麦世法也在主编中共南方临时工委创办的地下刊物《新策略》。另一件事,是1937年5月5日,在广西省第七届公务员资格考试合格名单中,麦世法榜上有名,归入“合于中等学校教员资格审查标准乙项资格者”。而此前,即1936年秋冬,哈庸凡在桂林军团妇女工讀学校任国文教员,也曾有过从教经历。

  1937年冬和1938年初夏,麦世法和哈庸凡先后离桂北上抗日战场,从事部队政工工作。与哈庸凡一起离桂北上的,就有与麦世法同届的师专毕业生赵清心。麦世法曾任桂军一七二师政治部科长,哈庸凡则任一八九师政治部科长。二人经历十分相似。

  而他们之间最直接的交集,则发生在抗战中期的大别山中。1941年4月,在安徽战时省会立煌县(今金寨),麦世法辞去安徽省地方行政干部训练团(以下简称皖干团)训导处第一股代理主任科员,专任中校教官;接替麦世法职务的,便是哈庸凡。此前,哈庸凡辞去陆军八十四军一八九师司令部少校秘书职务,来到立煌,在皖干团党政班受训一个月毕业,所分派的工作,就是接替麦世法之职务,兼主编皖干团机关刊物《干训》月刊。亦即哈庸凡与麦世法在大别山立煌时期系前后同事。

  关于这一经历,哈庸凡在1964年所撰《从“皖干团”看新桂系内部的矛盾》中回忆道:“训导处第一股主任科员麦世法,本来以中校教官代理,后麦因专任教官,坚决要求辞去代理职务,仓猝之间没有适当人选,刘士随、范苑声等便窥伺韦永成的意向,顺水推舟地把我安排在这个位置上。”

  哈庸凡主编《干训》月刊这一期间,他与麦世法之间有些笔墨往来。

  1941年5月,哈庸凡接任《干训》月刊主编不久,收到麦世法所作《如何领导干部》一文,十分欣赏,随即在当月《干训》月刊一卷八期上刊登。同年11月13日,哈庸凡写成《如何健全基层干部》一文,谈到基层干部不能充分发挥其力量时,文中从六个方面剖析产生这种现象的原因。其中第三项为“干部的领导不够有力”,在这里,哈庸凡引用了麦世法在《如何领导干部》中的一段论述:干部的领导不够有力。关于这一点,麦世法在《如何领导干部》一文中说得最为清楚。他说:“过去的领导,往往是以力服人,而不是以德服人。一般领导者的一贯作风,总是不经常接近干部,颐指气使,靠着简单的命令来执行工作,把干部看作是全靠主官吃饭的寄生者。一切都用消极处分来约束干部。这样,领导者的命令与威信完全建立在消极的处分上面。而在干部方面,也就往往抱着‘不求有功,但求无过的态度,甚至在主官面前表示服从负责,而事实上发生推诿、虚伪、蒙蔽、欺骗、投机、取巧、逢迎、谄媚等等不良的弊病,这是旧式官僚的领导,是不可能诱发干部的自觉自动精神,不可能使主官的命令彻底执行的。”在这种官僚的领导下,一般干部不仅是失去了工作的信心,而且根本就打不起工作的精神,所以最后也只有走上腐化恶化的道路。这也是一个最严重的原因。

  关于哈庸凡与麦世法的笔墨交往,还有一桩疑案。1950年代初,哈庸凡在其自传中述及抗战中期在大别山中岁月,曾写道:

  在这个期间,我看到抗战空气日益低沉,贪污腐化到处都是,心里感到不满,但又不敢公开反抗,于是便写了一些转弯抹角的、带有讽刺性的文章,在当时的《皖报》和《中原》月刊上发表。其中主要有《从汉水到淮河》(写后方青年的苦闷)、《明末的升官热》(写明朝末年大小官僚不顾国家存亡千方百计追求升官发财的史实)、《国父论辛亥革命》(综合孙中山先生晚年批判辛亥革命的言论,以说明中华民国是一块空招牌)等。当时主编《中原》月刊的是姚雪垠。《明末的升官热》和《国父论辛亥革命》这两篇都发表在《中原》月刊上。

  经查,《中原》月刊果然刊有《明末的升官热》和《国父论辛亥革命》这两篇文章,前一篇作者署名“哈庸凡”;而后一篇即《国父论辛亥革命》刊于《中原》月刊1941年第四卷四期,标题注明为“纪念辛亥革命三十周年代论”。此文文风笔法与哈庸凡同一时期所撰《国父论宣传工作》和《国父论组织工作》十分相似。但署名不是哈庸凡,而是“麦世法”。这时,距哈庸凡接替麦世法“皖干团”训导处职务不过半年,两人同在“皖干团”工作,同为教官(哈庸凡此时兼任“文书处理”这门课程教官)。从前述哈庸凡对《国父论辛亥革命》一文主题及发表刊物记得很清晰,以及同期发表过《国父论宣传工作》和《国父论组织工作》等文章来看,此文或系哈庸凡应约为麦世法代笔,亦未可知。

  1942年9月,哈庸凡被皖干团免职。1943年初,他与“皖干团”两名指导员吴家尧、黄敬恕离开大别山,取道皖东豫南前往湖北老河口五战区司令长官部驻地。同年12月,麦世法因中共党员身份暴露,与刘敦安等一批共产党人在立煌惨遭国民党特务活埋,是为震惊世人的大别山惨案。endpri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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