细评莎剧《哈姆莱特》中一段独白的四种权威汉译
蒋坚霞
本文针对莎士比亚悲剧《哈姆莱特》中“To be, or not to be: that is the question”这段著名独白的朱生豪、梁实秋、卞之琳和方平的四种权威汉译提出批评。四位译者对原文某些词义和语法结构未能正确理解而产生了误译;同时他们对本国语言的掌握也存在欠缺,译文啰唆繁赘而不符合汉语习惯,以致无法传达出原文的真实意蕴和优美简洁的语言艺术风格。本文作者提出一种新的翻译莎翁诗剧的方法,即以一个汉字译一个英语音节,并极力做到在语句结构上和深层意义上贴近原文,以确保莎翁独有的神韵和风采。
莎士比亚 哈姆雷特 独白 翻译 简洁
Author: Jiang Jianxia,is from The School of Foreign Languages, Huazhong University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 His research interests are W. Shakespeare and English poetry translation.《哈姆莱特》是莎士比亚十部悲剧中居于首位的不朽经典名篇,约写于1601年,是莎士比亚迈向创作高峰的重要标杆。该剧艺术构思奇巧超绝,人物刻画精到细微,戏剧性故事情节起伏跌宕,400多年来一直受到英国人民和世界各国人民的喜爱。有学者研究,在中国最受欢迎的莎士比亚作品是《哈姆雷特》。在该剧第三幕第一场中,主人公丹麦王子以“To be, or not to be: that is the question”开头的著名独白,是哈姆莱特关于生与死、思考与行动、复仇与忍耐的忧虑和矛盾的复杂内心世界的展示,极其震撼人心,并引发人们无穷思考。“莎士比亚利用比喻、对比、铺陈、设问等种种修辞方式,‘巧妙地平衡了生与死、求死与畏死、死之痛苦与生之痛苦等种种对立情况’。”这段独白因其凝练、精彩和极富哲理的诗的语言而受到古今中外著名文学家和评论家们的高度赞赏和精辟论述,全世界就《哈姆莱特》一剧和此段独白所出版问世的论文和著作汗牛充栋,然而历代学者对全剧以及这段独白的解释却众说纷纭,莫衷一是,真是说不尽的莎士比亚,说不尽的哈姆莱特,说不尽的“To be, or not to be: that is the question”。近一个世纪以来,我国研究、评论和翻译过这段独白的学者与翻译家不计其数,其中,朱生豪、梁实秋、卞之琳和方平这四位已驾鹤西去的顶级权威专家的译文半个多世纪以来最受华人世界学者们的青睐与推崇。不过在笔者看来,由于受时代和各种因素诸如条件艰苦、中外交流有限、资料极度缺乏等的制约,他们在不少地方没有真正领悟和吃透原文精要,其译文并不像普遍赞颂的那么优秀,甚至还存在不少严重的谬误和差错。在此笔者就这段独白原文的真实含义和风格特色与朱、梁的散文译文和卞、方的诗体译文在用字造句的修辞层面做一番深入细致的对比探讨,以期在新的世纪里,有关莎翁戏剧译文的质量问题能引起我国外语翻译界、外国文学界、汉语界以及影视戏剧界新一代专家学者们的切实关注。笔者摒弃感觉印象式的空泛评论方式,采用以事实为根据的定性与定量的方法(qualitative and quantitative approaches),并根据20世纪下半叶美国“新批评派”主将克林斯·布鲁克斯“文本细读”(close reading)原则,全新解读这段独白的原文,并对四种权威译文展开理性的评说。请先看莎翁原文和四种译文。
原文:
1 To be, or not to be: that is the question: 11
2 Whether'tis nobler in the mind to suffer 11
3 The slings and arrows of outrageous fortune 11
4 Or to take arms against a sea of troubles, 11
5 And by opposing end them? To die: to sleep; 11
6 No more; and by a sleep to say we end 10
7 The heart-ache, and the thousand natural shocks 11
8 That flesh is heir to, 'tis a consummation 11
9 Devoutly to be wish'd. To die: to sleep; 10
10 To sleep: perchance to dream: ay, there's the rub! 11
11 For in that sleep of death what dreams may come 10
12 When we have shuffled off this mortal coil, 10
13 Must give us pause, there's the respect 8
14 That makes calamity of so long life; 10
15 For who would bear the whips and scorns of time, 10
16 The oppressor's wrong, the proud man's contumely, 11
17 The pangs of despised love, the law's delay, 10
18 The insolence of office, and the spurns 10
19 That patient merit of the unworthy takes, 11
20 When he himself might his quietus make 10
21 With a bare bodkin? Who would fardels bear, 10
22 To grunt and sweat under a weary life, 10
23 But that the dread of something after death, 10
24 The undiscover'd country, from whose bourn 10
25 No traveler returns, puzzles the will, 10
26 And makes us rather bear those ills we have 10
27 Than fly to others that we know not of ? 10
28 Thus conscience does make cowards of us all; 10
29 And thus the native hue of resolution 10
30 Is sicklied o'er with the pale cast of thought, 10
31 And enterprises of great pitch and moment 10
32 With this regard their currents turn awry 10
33 And lose the name of action. 7
(以上左边数字为行数,右边数字为音节数,均为笔者所加,下同。)
朱生豪译文:生存还是毁灭,这是一个值得考虑的问题;默然忍受命运的暴虐的毒箭,或是挺身反抗人世的无涯的苦难,通过斗争把它们扫清,这两种行为,哪一种更高贵?死了;睡着了;什么都完了;要是在这一种睡眠之中,我们心头的创痛,以及其他无数血肉之躯所不能避免的打击,都可以从此消失,那正是我们求之不得的结局。死了;睡着了;睡着了也许还会做梦;嗯,阻碍就在这儿:因为当我们摆脱了这一具朽腐的皮囊以后,在那死的睡眠里,究竟将要做些什么梦,那不能不使我们踌躇顾虑。人们甘心久困于患难之中,也就是为了这个缘故;谁愿意忍受人世的鞭挞和讥嘲、压迫者的凌辱、傲慢者的冷眼、被轻蔑的爱情的惨痛、法律的迁延、官吏的横暴和费尽辛勤所换来的小人的鄙视,要是他只要用一柄小小的刀子,就可以清算他自己的一生?谁愿意负着这样的重担,在劳顿的生命的压迫下呻吟流汗,倘不是因为惧怕不可知的死后,惧怕那从来不曾有一个旅人回来过的神秘之国,是它迷惑了我们的意志,是我们宁愿忍受目前的折磨,不敢向我们所不知道的痛苦飞去?这样,重重的顾虑使我们全变成了懦夫,决心的赤热的光彩,被审慎的思维盖上了一层灰色,伟大的事业在这一种考虑之下,也会逆流而退,失去了行动的意义。梁实秋译文:死后还是存在,还是不存在,——这是问题;究竟要忍受着强暴的命运的矢石,还是要拔剑和这滔天的恨事拼命相斗,才是英雄气概呢?死;——长眠,——如此而已;阖眼一睡,若是就能完结心头的苦痛和肉体承受的万千惊扰,——那真是我们要去虔求的愿望。死;——长眠;——长眠么!也许做梦哩!唉,阻碍就在此了;我们捐弃尘世之后,在死睡当中会做些什么梦,这却不可不假思索;苦痛的生活所以能有这样长的寿命,也就是这样的动机所致;否则在短刀一挥就可完结生命的时候,谁还甘心忍受这时代的鞭挞讥嘲,高压者的横暴,骄傲者的菲薄,失恋的悲哀,法律的延宕,官吏的骄纵,以及一切凡夫俗子所能加给善人的欺凌?谁愿背着重担,在厌倦的生活之下呻吟喘汗,若不是因为对于死后的恐惧,——死乃是旅客一去不返的未经发现的异乡,——令人心智迷惑,使得我宁可忍受现有的苦痛,而不敢轻易尝试那不可知的苦痛;所以“自觉的意识”使得我们都变成了懦夫,所以敢作敢为的血性被思前想后的顾虑害得变成了灰色,惊天动地的大事业也往往因此而中途旁逸,壮志全消了。卞之琳译文:
1 活下去还是不活,这是个问题: 12
2 要做到高贵,究竟该忍气吞声 12
3 来容受狂暴的命运矢石交攻呢, 13
4 还是该挺身反抗无边的苦恼, 12
5 扫它个干净?死,——就是睡眠—— 10
6 就这样;而如果睡眠就等于了结了 14
7 心痛以及千百种身体要担受的 13
8 皮痛肉痛,那该是天大的好事, 12
9 正求之不得啊!死,就是睡眠; 11
10 睡眠也许要做梦,这就麻烦了! 12
11 我们一旦摆脱了尘世的牵缠 12
12 在死的睡眠里还会做些什么梦, 13
13 一想到就不能不踌躇。这一点顾虑 14
14 正好使灾难变成了长期的折磨。 13
15 谁甘心忍受人世的鞭挞和嘲弄, 13
16 忍受压迫者虐待、傲慢者凌辱, 12
17 忍受失恋的痛苦、法庭的拖延、 12
18 衙门的横暴、做埋头苦干的大才 13
19 受作威作福的小人一脚踢出去, 13
20 如果他只消自己来使一下尖刀 13
21 就可以得到解脱啊?谁甘心挑担子, 14
22 拖着疲累的生命,呻吟,流汗, 11
23 要不是怕一死就去了没有人回来的 15
24 那个从未发现的国土,怕那边 13
25 还不知会怎样,因此意志动摇了, 13
26 因此就宁愿忍受目前的灾殃, 12
27 而不愿投奔另一些未知的苦难? 13
28 这样子,顾虑是我们都成了懦夫, 13
29 也就这样了,决断决行的本色 12
30 蒙上了惨白的一层思虑的病容; 13
31 本可以轰轰烈烈的大作大为, 12
32 由于这一点想不通,就出了别扭, 13
33 失去了行动的名份。” 8
方平译文:
1 活着好,还是死了好,这是个难题啊: 14
2 论气魄,哪一种更高超呢?——忍受命运的 15
3 肆虐,任凭它投射来飞箭流石: 12
4 还是面对无边的苦海,敢挺身而起, 14
5 用反抗去去扫除烦恼。死了——睡熟了,13
6 就这么回事;睡熟了,如果可以说: 13
7 就一了百了——了却心头的创痛, 12
8 千百种逃不了的人生的苦恼,那真是 15
9 求之不得的解脱啊。死了——睡熟了; 13
10 睡熟了,也许梦就来了——这可麻烦了啊! 15
11 一旦我们摆脱了尘世的束缚, 12
12 在死亡似的睡眠中,会做些什么梦, 14
13 想到这,就不能不为难了——正为了这顾虑 16
14 被折磨的人们会这么长期熬下去。 14
15 谁甘心忍受这人世的鞭挞和嘲弄, 14
16 受权势的压迫,看高高在上者的眼色, 15
17 挨真情被糟蹋的痛苦,法庭的拖延, 14
18 衙门的横暴,忍气吞声还免不了 13
19 挨作威作福的小人狠狠地踢一脚?—— 14
20 只消他拔出了尖刀,就可以摆脱 13
21 痛苦的残生。谁甘心压着重担, 12
22 流汗、呻吟过着那牛马般的日子, 13
23 要不是害怕人死后不知会怎么样; 14
24 害怕那只见有人去,不见有人回的 14
25 神秘的冥府——才把意志瘫痪了: 12
26 宁可受眼前的气,切身的痛苦, 12
27 却死活不肯向未知的苦难投奔。 13
28 正是这顾前思后,使人失去了刚强; 14
29 就这样,男子汉果断的本色蒙上了 14
30 顾虑重重的病态,灰暗的阴影。 12
31 本可以敢作敢为地大干它一番, 13
32 就为了这缘故,偃旗息鼓地退下来, 14
33 只落得个无声无息。 8
一、译语的表达不忠实于原语
翻译首先追求的应该是忠实于原文,尤其是“翻译像莎剧那样的经典文学,忠实是需要特别强调的美德,译文最好能做到亦步亦趋”。可是上述四种译文在很多重要之处不忠实于原文。其次,四种译文语法逻辑、修辞方面也存在不少经不起推敲的语病。例1 原文第1行中“to be”的意思是“continue to exist”(“保存生命”,“活着”,“活下去”);“not to be”意为“cease to exist , stop living”(“不保存生命”,“不活”,“去死”),这正是哈姆莱特面对的“the question”(问题/难题)。原文这两个动词是不及物动词,其后不带宾语。朱生豪把“not to be”译为“毁灭”,则有及物动词特性,其后习惯接宾语,如“那伙强盗在毁灭文物”。而中国人表达“(我)不想活了”,绝不说“(我)毁灭”,否则令人莫名其妙。再说明白一点,当有人说到自己会死的时候,他绝不可能选择词义为“毁坏消灭;摧毁消灭”的毁灭,但可以从旁人的口中说出“他这个人是自我毁灭”。作为一段独白的开始,朱译“生存还是毁灭”与蒋译“活着还是不活”对比,前者显得突兀。当年在伦敦,傍晚开始后在环球剧场演出莎剧,观众以城市底层民众和进城打工者为主(贵族和殷实之家的人们在家里有其他娱乐方式),让人听懂戏文是演出时的第一要务。我们也可从20世纪冷战时期新闻标题“1962年古巴导弹危机:世界与毁灭擦肩”的历史性图片看到,美国反战示威妇女队列中举着的牌子上写的是“PEACE OR PERISH”,可见英美人在表示“毁灭”意义时,选用的词语是“PERISH”,而不是“NOT TO BE”。另外,鲁迅曾翻译过小说《毁灭》,作者是苏联作家法捷耶夫,作为书名(名词),因书中内容涉及战争场面,所以“毁灭”用得很自然。朱生豪所处的20世纪三四十年代现代白话尚未成熟,对他的译文不该过于苛刻,但也不宜百般歌颂。此外,朱生豪将“to suffer/The slings and arrows...”译为“忍受……毒箭”,把“end them (troubles)”译为“把它们(苦难)扫清”也不该推崇。“忍受”指“把痛苦、困难、不幸的遭遇承受下来”,其后所接宾语不能是具体物件,可说“忍受饥饿”,却不可说“忍受毒箭”,而应该说“(她不得不)忍受被毒箭射伤的疼痛”。“end”是finish或conclude,即“结束”之意,“end them”就是“结束苦难”,朱译“把它们扫清”很不妥当,原文并无“sweep”和“clean”这样的形象化的比喻说法。由于朱生豪率先使用“扫清”二字,后译者卞之琳和方平跟着学样,其译文分别是“扫它个干净”和“去扫除烦恼”,两人都不敢把“扫”字去掉,显然他们翻译时不钻研原文而是改写朱生豪的译文。可是很多不懂原文只看权威译本的学者写出的论文竟然对“莎士比亚”这种所谓“形象化语言”大加称赞,如此以讹传讹,贻害无穷,不仅“忽悠”了受众,而且更冤枉和伤害了莎翁。与此相反,原文第4行“take arms(拿起武器)”被朱生豪弱化成了“挺身(直起身子)”,倒真的使莎翁的形象化语言特征受到损伤。由于对朱生豪过于崇信,几十年后,卞之琳和方平不敢越雷池一步,卞之琳照抄朱译“挺身”,方平变动为“挺身而起”,方译更加糟糕,因为国人只说“挺身而出”或“拍案而起”。诚然,朱生豪是一位“民族英雄”式的大翻译家,也是一位旷世奇才,他在抗日战争期间,在贫病交困的极其艰苦的条件下,基本上完成了莎士比亚全集的翻译,他的精神和学养,永远值得后世学者景仰、膜拜。但是我们不能因此而不敢对他的译文提出质疑,否则我们对莎士比亚的认识以及我们的翻译事业就会停滞不前,难以做到与时俱进。梁译“死后还是存在,还是不存在”,“还是”和“存在”都是重复,既不简练,说法也很别扭。时间状语“死后”与不及物动词“存在”和“不存在”之前因缺少相应的主语而显得语句不通,请看“(我)走后,(你)还是在,还是不在”,如果将括号中的主语去掉,别人还听得懂吗?可是原文一听就明,一看就懂,非常干净利落。原文是说眼下“活(还是)不活”的问题,不是探讨(人)“死后”“(灵魂)存不存在”的问题。只有迷信者相信人死后灵魂存在,唯物论者认为只剩下躯壳。梁译显然给人以唯心与唯物论争的印象,似乎是在探讨“人死后灵魂存不存在”的问题,而原文压根儿没有这个意思。梁实秋是留美学人、散文高手、译坛巨擘、一代文豪,以一人之力完成了全译莎著的工作,他的成就是我们望尘莫及的,但这同样不妨碍我们指出他译作中的谬误,因为学术研究应当遵循“不唯书不唯上”的原则,在真理面前人人都是平等的。
卞译“忍气吞声/来容受矢石交攻”重复别扭,只有两个音节的“suffer”一词被译为7个字(音节)的“忍气吞声/来容受”,啰唆繁赘,其中“交攻”是生造,“容受……交攻”更是生造。与它同音的有“交工”和“交公”,前者指“施工单位把已完成的工程项目转交给建设单位”,如“争取提前交工”,后者意为“把……交给公家”,如“捡了东西要交公”。演出莎剧是让人看让人听的,因此要尽量消除听觉上可能引起的混淆。卞之琳是著名诗人,
也是莎士比亚专家和翻译家,他翻译的《哈姆莱特》一剧中的独白和对白,曾被译制片《王子复仇记》采用,评价极高,影响深远,因此更有必要指出他译文中的毛病。
方平将“Whether 'tis nobler in the mind”译为“论气魄,哪一种更高超呢”,笔者认为很糟糕。“noble”是指“(德行)高贵的”(high and great in character or behavior),“nobler”是比较级形式,表示在“to suffer...”和“o take arms against...”之间比较与抉择,意思简洁易明,使用准确无误,是极其漂亮的英语。哈姆莱特是一个有新思想、有抱负的高贵王子,面对生死抉择,活,要活得有尊严(暂时忍辱负重伺机复仇也是一种尊严),死,要死得有价值(不堪受辱而自戕也有价值),这两种行为都很高贵,都是德行操守高尚的表现,但到底哪一种“更高贵”(nobler)?王子是在自问,同时也是在向世人提出这道难以回答的问题。方平无端增加原文没有的“论气魄”(on boldness of vision),与其“亦步亦趋”的翻译原则背道而驰。方译“活着好,还是死了好”,一连两个“好”字用得很不好,不是诗的语言。原文是“To be is good, or not to be is good”吗?方平无法做到像莎翁那样言简意赅。汉语两个“好”字连用,是向别人征求意见,如:“我是去好,还是不去好,您看呢?”“好”字还隐含“有好处,令人满意”,如“晚上你还是来好,他请客”(可能的言外之意是:不花钱,还有好吃的,会让你满意的)。从方译上下文看,“活着好,还是死了好……哪一种更高超呢?”(应该说“哪一种更好呢?”),两个“好”字之后扯上另一个意思不完全相同的形容词“高超”作为评判标准,不伦不类,如此译语太蹩脚了。方译还流露出想活就活、想死就死的意味,就像鱼和熊掌任其随意取舍一样轻而易举。可是事实恰恰相反,哈姆莱特在说“To be, or not to be”时,心情沉重,面对叔父弑兄、篡位、娶嫂,内心无比忧思和悲愤,对他来说,无论是死是活都不是什么好事,绝对高兴轻松不起来。读了如此画蛇添足随意歪曲原意且逻辑不通的蹩脚译文,我们能听信“方平无疑已经把梁实秋和朱生豪远远地抛在了后面”这样的不负责任的话吗?
原文第1行后半部分“that is the question”中是定冠词the,按照英语习惯,首次提到一个名词时应该用不定冠词a,为何此处用the?这恰好证明莎翁写作这段精彩独白时用心良苦。朱译“这是一个值得考虑的问题”,梁译“这是问题”,卞译“这是个问题”,方译“这是个难题啊”,都不同程度地忽略了question之前表示特指意义的定冠词the的存在,朱、卞、方三人都把“the question”当成了“a question”。四种译文语气过于平缓松软而传递不出哈姆莱特开始此段独白时心情无比悲壮震撼人们心扉的作用。众所周知,世界上有待解决的大事小事千千万万,都是一个个的问题,但在汉姆莱特眼中都不是问题,而只有“To be, or not to be”,“才是问题”。汉姆莱特正是面临生死抉择,才符合逻辑地说出了“that is the question”。汉语“才”字表示强调,正好准确体现了英语定冠词the的特指意义。
例2 原文从第2行“Weather”开始到第5行问号结束处的这四行,是一个意思紧密完整的句子,而在总共33行的这段独白中,这是哈姆莱特关于生死问题的第一次发问(后面分别还有两次发问)。莎翁用这一问句形式让年轻王子把郁积在心中的忧思与痛苦一吐为快地迸发出来,造成一种一气呵成、极富震撼力的煽情效果。方平未解其义,而把原文第5行的第1个问号擅自提前三行挪到译文的第2行,又随意将第5行以句号结束,把原文的一句话变成译文的两句话,把一个紧密的意蕴整体拆割成两个松散的语义群落。这种毫不顾及原文表达方式的翻译,是没有完全吃透原文的表现。又,原文没有“courage,daring”和“boldness of vision”这样相当于汉语“气魄”的词语,更不含体现“论”字意义的“talk together about”,“discuss on”等字样,哈姆莱特独白时只是在自个儿宣泄内心的郁闷,并不是正儿八经要和别人辩论或讨论,方译无端增加原文所无的“论气魄”,是不忠实的翻译。而且“气魄”与“高超”搭配不当,不符合汉语使用习惯。“气魄”指做大事时表现出的勇气、气概或魄力,属于精神层面范畴,要用“高贵”与之连用;而适合与“高超”搭配的是“技巧”、“技艺”等表示动手能力的名词;若是置于“文学”或“音乐”之前,则要用“高雅”二字;如果修饰“事业”、“道德”、“娱乐”等名词,则习惯使用“高尚”。方平的英汉语水平不高随处可见。原文“The slings and arrows of outrageous fortune”,方译“任凭它投射来飞箭流石”,毛病更多。“箭”是细而长的杆状物,前端装有金属尖头,末梢附有羽毛,只有搭在弓弩上发射才能有速度和力量,“箭”不能对着远距离目标用手去“投射”,因为那样达不到置敌于死地的效果。“箭”只能与“射”搭配,如“骑马射箭”。“投射来飞箭”说法也很怪异,与“投射箭”和“投射流石”的说法一样会遭到国人抵制,但可以说“投射手榴弹”和“投掷飞镖”,也可以说“击剑”、“舞剑”,语言是习惯,全凭约定俗成,只能顺应,不能乱来。“流石”系生造,会误听为“流食”或“流失”。“石头”只能是“扔”、“丢”、“投掷”,“投射流(动的)石(头)”不通。方译中的“它”指“命运”(fortune),人是命运的载体,人的“命运”与其肉身紧密相连没有距离;“来”是从别处到说话人所在之处,而“命运”从远离其载体处向载体“投射来飞箭流石”令人匪夷所思。
例3 原文第12行“have shuffled this mortal coil”,朱译“摆脱了这一具朽腐的皮囊”,梁译“捐弃尘世”,都是极为明显的误译,原文哪里有“皮囊”而且是“一具朽腐的皮囊”这样的词语呢?梁译“捐弃尘世”根本不通!第18行后半行和第19行“the spurns / That patient merit of the unworthy takes”,朱译“费尽辛勤所换来的小人的鄙视”,梁译“一切凡夫俗子所能加给善人的欺凌”, 两人的译文全都是似是而非、不求甚解的;而卞译“做埋头苦干的大才/受作威作福的小人一脚踢出去”,方译改写为“忍气吞声还免不了/挨作威作福的小人狠狠地踢一脚”更加离谱,“spurns”是复数,无论怎么也不会是“一脚踢”或“踢一脚”。
例4 原文第7行中“The heart-ache”意为“any mental pain,sorrow”,泛指人的精神和内心的痛苦与烦恼;而“natural shocks”是人的肉体(flesh)所承受的“疾病之类的侵袭”。四位译者都没有看出与heart(心灵)对应的flesh(肉体)的重要性和句子的真义。朱在“肉(flesh)”之前添加“其他无数(thousand)血(blood)”,在其后添加“之躯(body)”,简直是眉毛胡子一把抓。梁实秋将“the thousand natural shocks”译为“万千惊扰”也是似是而非。卞之琳译为“心痛”和“皮痛肉痛”,尽管保留了“肉”(flesh),但多了皮(skin),更增添了两个“痛”(ache),同样不了解“心灵”与“肉体”的差别,不明白“the thousand natural shocks”所体现的意思,卞译混沌不清,令人费解,忠实性大打折扣。卞译“担受(承担忍受/担惊受怕)”是生造词语,读来别扭。方译语言平庸,24个字的译文重复使用了4个“了”字,全然不顾自定的“不删不减”,“全方位、全信息”的翻译原则,更不懂得利用“现代莎学研究成果”去进行“新的理解和阐释”,而是随意将与heart(心灵)对应并体现“肉(体)”意思的flesh漏去不译,把众多其他单词笼统译为“人生的苦恼”,然而这“人生的苦恼”与“心头的创痛”有何区别?与“心灵创痛”对等的“肉体承受疾病的侵袭”这层意思全没了。这种不顾及原文高妙措辞的译文值得大加赞赏吗?
例5 原文第13行前半行“Must give us pause”(蒋译“必定/让我们犹豫”)卞译“一想到就不能不踌躇”有语病,因为“一想到”缺宾语,请看:“一想到(你)(我)就来了精神”,去掉括号中的“你”“我”,若无上下文,意思还会明确吗?原文绝无这种可以挑剔的毛病!
例6 原文第14行与第28行中的“make…o f…”是英语常用结构,意为“使……成为……”(cause…to become…),如:He will make a pianist of his son(他要把儿子培养成钢琴家)。请注意英汉语宾语位置不同。遗憾的是,包括知名莎剧专家彭镜禧教授(彭译“苦难的生命才会如此长久”)和黄兆杰教授(黄译“使痛苦旷日持久”)在内的六位先贤翘楚都没有吃透这一结构,当然不可能做到准确忠实。必须指出,早期现代英语(Early Modern English)自培根(Francis Bacon 1561-1626)和莎士比亚(1564-1616)时代的作家们定型以来,400多年间虽说有所改变,但其基本词汇和语法结构并未发生根本性变化,“当代英语中有许多词汇、短语、用法、谚语、格言等,都是从莎士比亚那里继承下来的”。在翻译莎翁著作时,掌握英语的基本功是绝对必要的。上述译例中,方平采用拆译方式,想当然地将“That makes calamity of”译为“被折磨的人们”,显然,“折磨”是受卞译的影响,而以“这么长期熬下去”译“so long life”,如此不忠实的译文又怎么能“让不懂英文的读者窥见莎剧的真面目”呢?对于这种不求甚解、似是而非的不忠实译文,为什么我们总是要摄于其译者的名声而不厌其烦地去歌颂呢?诚然,先贤们在远不如现今的极端艰苦条件下为我们奉献了宏富的莎翁译作,他们作为开路先锋所做出的业绩和贡献再怎么肯定也不过分,他们有些高质量的译文的确值得我们学习和借鉴,但这与不加深究的迷信与盲从是两码事。
例7 方平将原文第16行的“the proud m a n”译为“高高在上者的”很不准确。“proud”意为“thinking too well of oneself”(骄/高傲的),这个形容词常挂在人们嘴边,与“高高在上(者的)”(形容领导者不深入实际,脱离群众)并不等同。一个没有地位的人,也可能性格孤傲、目中无人;而一个位高权重的人也许是个谦谦君子而平易近人(an approachable person)。原文第17行的“The pangs of despised love”,方译“挨真情被糟蹋的痛苦”,佶屈聱牙,意思晦涩。love是一个常用词,是普遍意义上的“男女之爱”(the passion between sexes),亦即“爱情”,方译“真情”,不忠实地扩大了词义。“真情”与“爱情”并不等值,其含义有多种,既可指“真实的情况”,又可指“真实的心情”,还可表示“真正的爱/感情”,如此多重意思势必给译文读者带来理解上的困难。“糟蹋”的词义同样宽泛,既可以是“浪费或损坏”,也可以是“侮辱或蹂躏”。方译将难以确定准确意思的“真情”与“糟蹋”搭配在一起,并且用一个“被”字连接,说法怪异别扭,语义含糊不清,既不符合汉语习惯,也不是原文简洁易明的话语风格。须知我们面对的是天才语言巨匠和戏剧家莎翁的作品,他的一词一字即使是用另外的英语字词也是不可替换的。既然方平对其译文自诩为“全方位和全信息”、“亦步亦趋”的忠实翻译,那么就应该对译文词汇和语句进行推敲斟酌和精心打磨,应该对译文读者负责。
例8 原文第17行后半行“the law's delay”,朱译“法律的迁延”,梁译“法律的延宕”,卞译“法庭的拖延”,方译照抄卞译“法庭的拖延”,四种译文都不准确。既然有“法律”,就说明“法律”是已经制定好了的,是现成的,是有章可循的,因此再说“法律”“迁延”或“延宕”就不合逻辑了;而“法庭”是判决机构,它可以在判决的时间上进行拖延,但关键是看它的判决是否公正。事实上,原文law的真实意思是right或justice,也就是所谓的司法的“正义”或“公正”。这一点我们可以从一则新闻报道加深理解:“1999年日本18岁男子掐死23岁人妻并奸尸,终判死刑。最终,法官对被告一方的辩护主张全面否定,宣判被告福田孝行恶行重大,处以死刑。消息传出,日本社会舆论对此表达了极大的认同,普遍认为,司法终于为被害人带来了正义。”
例9 在原文第21行“Who would fardels bear”与第22行“To grunt and sweat under a weary life”中, 梁译将“喘气”和“流汗”拼凑成谁也不懂的生造词语“喘汗”。朱译“在劳顿的生命的压迫下”也不通,此处“life”不是“生命”,而应是“生活”,“under a weary life” 是“为劳累的生活所迫”。卞译“拖着疲累的生命”语病严重,动词“拖着”的宾语应是具象的物体,而“生命”是抽象概念,指“生物体所具有的活动能力”,“拖着”和“生命”不能搭配,习惯说法是“拖着疲惫的身体”。原文“Who would fardels bear”的正常语序是“Who would bear fardels”,意思是“谁愿意承受重负”,“a fardel”是“a pack”或“a bundle”。方译“谁甘心压着重担”错误极其严重。及物动词bear是“举起”、“托起”、“支撑”、“承担”(hold up; support)之意,是“从下往上用力”;而方译“压着”是“从上往下施力”,“bear”的意思全给弄反了。“压着重担”就是“把双手放在重担上用力往下压”或“让屁股坐在重担上,手扶着,脚蹬地死劲往下压”。对于如此严重的误译,能轻易放过而不指出来吗?而且原文第22行并无ox,cattle,bull,buffalo,cow,calf或horse,mare等字样,方译引入汉语中比喻受苦受罪的“牛马”具象,其中国味太浓。事实上,在西方,“牛”、“马”并不是“苦难”的代名词,尤其是“马”,往往被视为宠物,马术比赛中的盛装舞步尤显马的高雅尊贵,是西方上流社会贵族们的一种生活方式,完全与“苦难”沾不上边。如果把“在旧社会,贫雇农过着牛马不如的生活”这个句子译成英语,正确的译文可以是“In the old China, the poor peasants and farm laborers lived worse than beasts of burden”,句中若用ox和horse也不妥。动物习语的比喻形象在中英两种文化中有着很大差异,翻译时不可掉以轻心。
例10 方平深受卞译影响,放弃自定的“不增不删”原则,仿照卞译(后面还要专门讲到)删去第26行中及物动词makes不译,并且将原句所述内容由被动变为主动,随意歪曲莎翁原意,使得哈姆莱特独白时的铁骨气概与悲愤语势大为减损;而且还将表示“灾难”(misfortunes)之意的复数名词“ills”,一分为二地译为“气”和“痛苦”两个不尽相同的概念,并且在拆割开来的译句中添加一个逗号,以致完全改变了莎翁造句用词的格局,方译听起来非常别扭,毫无真实性可言。卞译将第27行中的“fly to”译为“投奔”,方译参考卞译改为“向……投奔”。卞译“投奔苦难”搭配不当,“投奔”是“前去投靠(别人)”之意,后面所接的宾语应是表示人的名词,如“投奔亲友”,“投奔红军”。方译“向……(不幸)投奔”改得更加糟糕,方译除与卞译有共同的毛病外,还使用了汉语根本没有的“向……(苦难)投奔”的怪异说法。朱译“向痛苦飞去”,黄译“奔向……折磨”,彭译“飞向……折磨”也都不符合汉语习惯,因为“向……飞去”和“飞/奔向……”后面通常接表示地点或方位的词语,如:“鸽子飞向蓝天”;“那架飞机向北方飞去”;“奔向远方”。其次,上面六位前贤翘楚对第27行的理解和翻译全都有误,导致错误的原因是没有吃透此处others的意思。众所周知,other是形容词,意为“(与已指出的那个)不同的”,“别的”(different from that stated or pointed out; not the same);而others是名词,是上一行中ills(= misfortune困境;灾难)的对应词,莎翁在句子中间用than来连接和比较,是说两者不是一回事。然而遗憾的是,朱、梁、卞、方、黄、彭诸位先生都把others和ills当成了一回事,因而分别错译为“折磨/痛苦”(朱)、“苦痛/苦痛”(梁)、“灾殃/苦难”(卞)、“痛苦/苦难”(方)、“苦楚/折磨”(黄)、“苦难/折磨”(彭)。事实上,第24行和第25行告诉我们,人死后去到那个隐匿的国度(the undiscover’d country)之后,都不从边界那边回来(from whose bourn/No traveler returns)。为什么不回来?因为(死人)那边可能比(活人)这边好,至少跟(活人)这边有所不同。而且从原文第6、7两行中得知,在西方基督教文化中成长的哈姆莱特,相信人死后灵魂升天,会结束精神烦恼和病痛对肉体的侵袭(end the heart-ache,and/ The…natural shocks),不会被人鞭打、奚落、欺侮、轻慢,也不会遭遇失恋的痛苦和小人的辱骂,而且不论正义延宕也好,官吏专横也罢,都与自己无关,反正已经死了,就跟睡觉一样,一概不知。但天国那不同于ills的others到底是什么,活人因为有些害怕(the dread of something)谁都没有去过,难以说得清楚,但绝不是“灾难”、“痛苦”、“苦楚”之类,如果都是一样的,那么使用than这个词干什么?因此莎翁(哈姆莱特)选择了一个意思不同于ills的others。笔者注意到莎翁这一良苦用心之所在,与众不同地将其译为“别处”,真实准确地体现了莎翁精湛无比的语言魅力和哈姆莱特独白时的哲学理据。
例11 原文第31行至第33行是一整句,其主谓宾结构极为显豁。句中主语“enterprises”意为“(所承担的)任务、事业”(undertakings);“turn(awry)”和“lose”是两个并列的谓语动词,前者是动词短语,副词“awry”意为“倾斜地、不正地”,“歪向一边”(obliquely;bent or turned to one side);“their currents turn awry”是倒装形式,正常语序是“turn awry their currents”;宾语“currents”意为“水流”(the flowing of water; the progressive motion of water),此处是比喻用法,指“水路的航线、航程”;及物动词“lose”的宾语是“the name of action”。遗憾的是,上述六位前贤翘楚对原文语法结构、时态和词语所传递的正确信息感知很不敏锐,翻译时对原文的真实意蕴不作深究。除彭译“改变了方向”比较接近原意外,朱译“逆流而退”(习惯说法是“逆流而上”),梁译“中途旁逸”(习惯说法是“半路逃跑”),卞译“出了别扭”(意见不相投),方译“偃旗息鼓地退下来”,黄译“如此易辙”(如此改变方法),都是没吃透原文的误译;原文作谓语的两个并列的动词turn和lose,均为一般现在时形式,泛指普遍现象,真实而客观;六位译者都错误地弄成了过去时的一次性行为,因而在其译文中无一例外的使用了“了”字,而且有的还不止使用一个。方译“本可以敢作敢为地大干它一番”明显模仿卞译“本可以轰轰烈烈的大作大为”,而卞译“大作大为”是生造词语,通常说“敢作敢为”和“大有作为”,而“大作”是敬辞,称别人的文章或著作,“大为”是副词,表示程度深、范围大,如“大为提高/改观/高兴/失望”。方译“偃旗息鼓”意为“放倒军旗,停打军鼓,停止战斗”,而且还嫌不够,还要“退下来”,其所述之事与原文所用比喻完全是两码事:原文说的是海上航行,译文说的是陆地作战,如此毫不留情地改变莎翁原文的喻体形象,能说是“原汁原味”地向读者作了“几近‘全真’的传达”吗?又,“lose the name of action”简洁易明,意思是“丧失行动之名”,方译“只落得个无声无息”,扭曲了原意。而且此处的“个”字和方译第3行“任凭它投射来飞箭流石”中的“它”字,以及方译第31行“本可以敢作敢为地大干它一番”中的“它”字的使用,显然是受了卞译第5行“扫它个干净”中“它”字和“个”字用法的影响,但这样的说法随意而俗气,完全不像是受过高等教育和新思想熏陶的高贵王子说话的口吻。“无声无息”是说人“默默无闻没什么影响”,与“偃旗息鼓退出战斗”没有必然的因果关系。哈姆莱特是王子,在人口不多地方不大的小小丹麦王国是够有名的了,他的复仇行动的目的,绝不是因为自己默默无闻而想要产生什么影响来增加其知名度。哈姆莱特遭遇家庭变故,面对丑恶,心情悲愤,痛不欲生,复仇之事时刻铭记在心。但他对复仇的行动却相当审慎,他不仅要找准机会以便动手,而且要有切实的证据让叔父在光天化日之下供出其恶行。作为王子,立身行事务求光明磊落:做事,要有做事的依据,行动,要有行动的名义(the name of action),这就是哈姆莱特的形象所体现出来的伦理道德观。未解其义,岂能不错?
二、译语修辞不符合汉语规范
前面已指出方平诸多不符合汉语规范的译文,这里继续看看其语言不地道或经不起推敲的语病,亦即语法逻辑方面所出现的差池。这样的毛病一旦很多,显得译者既不懂得原文的真义,又缺乏必要的使用母语的技巧和手段,不能得心应手地驾驭本国的文字。例12 原文第15行至18行是一个主谓宾结构,有七个宾语,简洁明晰,结构紧凑,如下表。
主语 谓语 宾语原文: Who would bear ① the whip and scorns of time (第15行)② the oppressor's wrong (第16行)③ the proud man's contumely (第16行)④ The pangs of despised love (第17行)⑤ the law's delay (第17行)⑥ The insolence of offce (第18行)⑦ the spurns (第18行)方译: 谁 甘心忍受 ① 这人世的鞭挞和嘲弄 (第15行)受 ② 权势的压迫 (第16行)看 ③ 高高在上者的眼色 (第16行)挨 ④ 真情被糟蹋的痛苦 (第17行)(挨) ⑤ 法庭的拖延 (第17行)(挨) ⑥ 衙门的横暴 (第18行)忍气吞声……挨 ⑦ 踢一脚 (第19行)
显而易见,这不是在翻译莎翁,而是在“翻译”卞之琳,是不费力地根据卞译的框架加以改写(坊间以这种方式搞出来的译本多得很),语言形式与风格完全是卞之琳的。但方平将一个简单到只有一个音节的动词bear分译成“忍受”、“受”、“看”、“挨”、“忍气吞声”、“挨”等12个汉字(不含括号中有“挨”字意思的两个词组),却是“青出于蓝而胜于蓝”。然而这是对莎翁著作“亦步亦趋”、“不增不减”、“存形求神”的翻译吗?拙劣平庸的译语能与莎翁凝练老辣的原语比肩吗?由两个“挨”字组成的“挨……痛苦”,“挨……拖延/横暴/踢一脚”等说法,非常蹩脚,国人绝不会这样说。Spurns分明是复数形式,怎么只“挨……一脚”或“被……踢一脚”呢?怎么不是“(挨……踢)几脚”呢?Spurn可以是“踢”(kick),也可以是“侮辱;辱骂”(insult)。方平不钻研原文,顺手借用卞译本来就不通的“受作威作福的小人一脚踢出去”,改写为“挨作威作福的小人狠狠地踢一脚”,就不怕别人追究抄袭行为(两个“作威作福的小人”竟然一模一样)吗?
例13 原文第28行“Thus conscience does make cowards of us all”被译为“正是这顾前思后,使人失去了刚强”,表明方平对“make...of...”(make之前的does用来加强语气)这一结构始终未弄明白,而且译句语病严重。其一,“刚强”是形容词而不是名词,如“他意志刚强”,“他是个禀性刚强的人”,用作名词不妥。其二,“顾前思后”是生造词语,文理不通,“顾”是转过头去看,是看后面或看四周,如“回顾”、“环顾”。“看前面”要用“瞻”,例如成语“瞻前顾后”。“思后”也是生造,很别扭,中国人习惯说“思前”和“想后”,请看《红楼梦》八十六回“这是有年纪的人思前想后的事情”。前述方译第4行的“挺身而起”,也是对成语“挺身而出”和“拍案而起”综合而成的篡改。从以上诸多例子可以看出,由于“在语际交换的同时顾不上心际交流,在语义信息外失落了审美信息”,方平先生“拿自己的留着刀斧痕迹的译作去替代有血有肉的原著”。其后果是,平庸繁赘、松散不畅且语病多多的译作语言,与莎翁原作凝练传神、变化多端且清丽流畅的优美诗歌语言形成强烈反差。
这里再专门谈谈方平译文中的问题。自从方平以主编与主译的身份于2000年出版诗体《新莎士比亚全集》(以下简称《新全集》)后,赞扬之声不绝入耳。有学者称,《新全集》“全方位全信息地把莎士比亚戏剧移译过来”,“不增不减,不删不改,让中文读者和研究者品尝到了莎剧的原汁原味”,“窥见了莎剧的真面目”,“如果说以朱生豪先生译本为主体的莎剧全集是中国译莎史上的第一座里程碑,梁实秋译本是第二座里程碑的话,那么《新全集》则是中国译莎史上的第三座里程碑”。“《新全集》倾注了大量心血,使出浑身解数”,“相当成功地将莎剧的无韵诗行移植到了汉语译本里”,“是一套上好的译品”。“是当之无愧的第二座里程碑”。“无疑已把梁实秋和朱生豪远远抛在了后面”。在2001年12月于香港举行的世界译联第三届亚洲翻译家论坛上,著名翻译家、莎士比亚专家方平先生因主编主译了《新莎士比亚全集》和他在我国莎学事业上的贡献而与美国翻译理论家尤金·奈达和我国古典名著《红楼梦》译者之一、英国学者约翰·敏福德一同受到大会的表彰,“这是中国莎学界值得庆贺的一件大事”时至今日,仍不时在媒体、书刊和学术会议上能够见到和听到讴歌和赞扬之声,例如:“方平先生是一个对语言有很高要求的文学批评家”,“始终从文本出发”,“从微观上深入挖掘莎作的深意”,“对莎作中的语言特点及其语言的变化极为敏感”,“他通过翻译式的细读进行全方位、全信息的文化传递”,“其译文见解独到,文采斐然”。这类溢美之词往往很空泛,拿不出有说服力的证据。
方平在《新全集》第十二卷后记中说,“译者最大的抱负和雄心”,就是“试图以更接近于原作体裁、风格的译文,以新的戏剧样式,结合着现代莎学研究成果的新的理解和阐释——争取做到给爱好莎剧的读者耳目一新的感受”。笔者正是怀着这样的愿望,在《新全集》刚刚问世之初就认真拜读了《新全集》中的方平译文,但始终没能得到这种“耳目一新的感受”,相反还发现方译存在着许多较为严重的问题。就文学的整体美学功能而言,方译与原文有着天壤之别。对此,笔者曾在《外国文学》与《外语教育》发表了多篇文章,并在一些学术会议上宣读论文阐述自己的观点,令人欣喜的是,能引起不少同道的共鸣与认同。方平声称要用“现代莎学研究成果”来“理解和阐释”原文,但是通过以上分析证明,看不出他在这方面的尝试,也看不出他认真精读和钻研过原文文本,呈现在我们眼前的方译借用或稍加变换本来质量就不高的卞译太多。请再看更多例证。
三、拙劣的译语与优美的原语大相径庭
下面再以大量的实例从另外的角度谈谈方译的毛病。(1)大量雷同字词和呆板句式的使用,显示出译者母语技能的流失,优美精练的原文变成了松散拖沓很不精练的大白话,尽管按照诗体形式排列,但译文并不是诗的语言。例如:26个“的”(第2行:命运的;第4行:无边的;第7行:心头的;第8行:逃不了的,人生的;第9行:求之不得的;第11行:尘世的;第12行:死亡似的;第14行:被折磨的;第15行:这人世的;第16行:权势的,高高在上者的;第17行:被糟蹋的,法庭的;第18行:衙门的;第19行:作威作福的;第21行:痛苦的;第22行:那牛马般的;第24行:不见有人回的;第25行:神秘的;第26行:眼前的,切身的;第27行:未知的;第29行:果断的;第30行:顾虑重重的,灰暗的);21个“了”(第1行:死了好;第5行:死了,睡熟了;第6行:睡熟了;第7行:一了百了,了却;第8行:逃不了;第9行:死了,睡熟了;第10行:睡熟了,就来了,麻烦了;第11行:摆脱了;第13行:为难了,正为了;第18行:免不了;第20行:拔出了;第25行:瘫痪了;第38行:失去了;第29行:蒙上了;第32行:就为了);11个“这”(第1行:这是个;第6行:就这么回事;第10行:这可麻烦了啊;第13行:想到这,这顾虑;第14行:这么长期;第15行:这人世;第28行:这顾前思后;第29行:就这样;第32行:这缘故)。6个“就”(第6行:就这么回事;第7行:就一了百了;第13行:就不能不;第20行:就可以;第29行:就这样;第32行:就为了)。
(2)原文35个标点符号,方译变成60个,接近原文的两倍;原文无一个破折号,方译学梁译的样有8个;方译随意挪动原文问号的位置,而且将3个问号变为2个。总之,原文的篇章结构和上下文之间语义的连贯与衔接,完全不在方平考虑之列,逻辑严密和结构紧凑的原文意蕴与语势在方译中被拆割得零碎松散,文采尽失。
(3)英语本来语气词就不多,此段原文中也只有一个“ay”;方译语气词使用过多,造成哈姆莱特说话时黏黏糊糊,有些娘娘腔,严重损坏了年轻王子的英武形象。例如:第1行“这是个难题啊”;第2行“哪一种更高超呢”;第9行“(那真是)求之不得的解脱啊”;第10行“这可麻烦了啊”。
(4)方译较多使用带有浓厚东方文化色彩的佛教用语和旧时中国某些特殊或迷信用语,不伦不类,读者很难相信这样的词语会出自几百年前一个在西方人文主义新文化中心德国威登堡大学留过学并且有着新思想的年轻王子的口中。例如:第4行“无边的苦海”,容易使人产生“苦海无边回头是岸”的联想;第9行“解脱”,是佛教说法,意为“摆脱苦难得到自在”;第18行“衙门”,指旧时老百姓对官府的称谓;第22行“牛马”,旧时中国指“供人驱使从事艰苦劳动的人”,而原文并无ox和horse等这类表示具象的词语。
(5)方平对这段经典独白的结构层次和内在的语义逻辑关系没有清醒的认识,致使语义紧密的原文被方译弄得支离破碎而漏洞百出。哈姆莱特在这33行的独白中以自问自答的方式,连续而紧凑地提出3个问题,分别在第5行中间,第21行中间和第27行末尾以问号“?”结束。方平完全漠视这种逻辑严密的意蕴关系而随意拆割,将第1个问号从第5行中间挪到第2行中间,第5行该用问号的地方以句号取代;又将第2个问号从第21行中间挪到第19行末尾,将第21行该用问号的地方以句号取代;原文第27行末尾的问号同时被无端取消而变成句号,如此粗制滥造的译文竟然被百般赞美简直不可思议。
不论写诗,还是译诗,似乎应该知道,诗是精练的艺术。已故著名诗人艾青说:“写诗就是用最小的篇幅给人以最大的快感”,“我们所说的精练,是在共同的语言的基础上,要求不浪费,讲得少而得到的多”。纵观前两种散文译文,朱译460字,梁译394字(有所漏译),后两种诗体译文,汴译443字,方译435字,相比原文335字(音节),分别多出125字(朱),59字(梁),108字(汴),100字(方),单以语言精练程度而言,四种译文就很不理想,译制电影时不知汴译是如何对上口形的。
学术研究和争鸣的目的是为了追求真理,严谨的学者和大师级人物及其信奉者们应该欢迎和接受实事求是的批评,否则我国莎学研究和翻译水平实难提高。不必担心,方平对我国莎学事业的重要贡献和他在我国莎学界的历史地位不会因其译文质量不佳而被否定。只是这一段震撼世界的经典美文,经过他的手变成十分拙劣低下的译文却备受热捧,实在不可思议!倘若这种情况继续下去,势必影响后学,误人子弟。总之,没有彻底弄通吃透原文所产生的上述四种译文平庸肤泛,似是而非,离准确传递莎翁原文真实意蕴和风格特征差距太大,根本无法与原文比肩,更不可能与“莎士比亚那有魔力的诗的语言”画上等号,因此,催生新译本就应该是新世纪的召唤了。
四、如何走近莎士比亚
莎士比亚是杰出的语言巨匠,其戏剧是诗剧,基本上以无韵诗(blank verse)写成,这是一种不押韵的素体诗,其节奏多为每行抑扬格十音节五音步(with five stressed syllables),音调铿锵,悦耳动听,很适合创作英语诗剧,舞台效果极佳,这是莎翁诗剧的一大特点。每行多为10音节的莎士比亚诗剧同样给予读者一种形式上即视觉上的审美愉悦。莎士比亚崇尚语言凝练简洁,极善于运用精练生动、富于色彩、音响和动感的诗歌语言创造人物形象。莎士比亚是旷古奇才,他不仅是伟大的剧作家和诗人,而且是无与伦比的语言巨匠,他运用语言的技巧达到了炉火纯青的地步,他的戏剧艺术的生命也就在于那有魔力的诗的语言。以诗体形式翻译莎士比亚诗剧是新世纪的召唤,思路不能局限在“以顿代步”格式上,而是要寻求更为理想和切实可行的方法,而最重要的是首先真正吃透原文的每一个细节以及语篇的内在逻辑联系。翻译莎翁著作,是一项非常细腻精致的工作,是一项公认的“瓷器活”,“译者的金刚钻”就是“对早期现代英语特别是莎士比亚戏剧语言的了解和其母语的功底”和“有尽可能多的新现代版莎士比亚工参照”,以及“一些必要的工具书”。笔者认为,汉语在叙事状物、表情达意方面,在世界各国语言中堪称一流。“汉语不仅以其词汇的丰富而著称,而且也以其在语句组织方面的多彩而自豪。”译者在吃透莎剧精神实质和所有细节之后,凭借扎实的母语驾驭能力,是完全可以用接近莎翁原文一样的凝练准确的汉语将莎剧译成令人爱读的中文作品的。正是基于这一认识,笔者另辟蹊径,以上述哈姆莱特这段独白为例,采用一种全新的翻译方法,即以一个汉字译一个英语音节,使译文每行字数与原文音节数恰好相等;句式结构、标点符号亦尽量对应,与此同时,笔者也十分注意使译语的意蕴风格尽量靠拢和贴近原文。这样做的好处显而易见:既可保持原诗形式,又不致损伤莎翁语句特有的明快简洁,同时还能消除许多冗赘词语,展示汉语表意状物同样简洁明了、生动传神的语言特征。可以说,用最严格的形式和最准确简洁的文字表达最深邃的思想(奈达认为“基本上应是原语信息最切近的自然对等”),再现莎翁文采和才华,亦即体现莎剧的“意美、音美和形美”(许渊冲语),不仅更见功底,而且也更是一种挑战。笔者多篇莎翁诗剧的独白和对白也是采用这种方式翻译的,至于拙译是否达到了与原文较为一致的效果,尚希广大读者和专家不吝赐教和严厉批评。
附:蒋坚霞译文
1 活着,还是不活,那才是问题: 11
2 哪一种更高贵:是内心忍受 11
3 暴虐命运矢石的攻击,还是 11
4 拿起武器反抗无尽的烦恼 11
5 并将它们了结?死,就是睡眠; 11
6 仅此而已,若睡眠能结束 10
7 心灵创痛,和疾病对肉体的 11
8 千百次侵袭,那样一种死法 11
9 真求之不得。死,就是睡眠; 10
10 睡眠,也许会做梦:哎,真难! 11
11 一旦摆脱了尘世的牵缠 10
12 死睡中做的什么梦,必定 10
13 让我们犹豫,这顾虑 8
14 使漫长的人生成为灾难, 10
15 谁愿受岁月的鞭笞、奚落, 10
16 压迫者的凌辱,骄者的侮慢, 11
17 失恋的痛苦,正义的延宕, 10
18 官吏的专横,德高望重者 10
19 遭小人的辱骂,倘若有可能 11
20 用出鞘的短剑了此一生? 10
21 谁愿忍辱负重,在劳顿的 10
22 生活重压下呻吟和流汗, 10
23 若不是惧怕死后某些事, 10
24 那隐匿的国度,游人去而 10
25 不归的地方,迷惑了意志, 10
26 使人宁愿受现世的苦难 10
27 也不愿飞向未知的别处? 10
28 因此理智使人成为懦夫; 10
29 也因此决断的本色蒙上 10
30 苍白的思想显露出病容, 10
31 而至关重要的宏图大业 10
32 因这种顾虑偏离其航道 10
33 并丧失行动之名。 7This paper makes some comments on the four authoritative Chinese translated texts of a soliloquy ofHamletby W. Shakespeare. The translators do not understand the original language very well and they make many mistakes in their translations. They are even unable to use their own native language correctly so that they lose themselves in verbiage which does not tally with the Chinese usage. In a word, they fail to convey the actual inner meaning of the soliloquy and to refect the grace and brevity of the original as well. Here the author proposes a new translation method of Shakespeare's drama in verse, that is, one English syllable is changed into one Chinese character with only one syllable. And at the same time, he does his best to keep up correspondence between the Chinese and the English both in the structure of sentences and in the meaning of words so as to ensure the reappearance of Shakespeare's unique charm and graceful bearing.Shakespeare Hamlet soliloquy translation brevity
蒋坚霞,华中科技大学外国语学院,研究方向为莎士比亚与英语诗歌翻译。
作品 【Works Ci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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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tle:A Comment on Four Chinese Translations of One ofHamlet's Soliloqui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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