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知道该不该写下这个故事,发生在我自己身上却早已成为过去的爱情。
——题记
其实上初中的时候我还像个假小子一样整天疯疯癫癫,不知恋爱到底是个什么东西,更不知道爱为何物,无忧无虑的拿着奖学金,当着班长,兼着团支书。那应该是一个棉絮一样纯白的年纪和时光,中考时烧的一塌糊涂竟然还考上了省重点高中。
对,故事就是从那个省重点开始的。
刚进班的时候大家谁也不认识谁的,老师按着学号叫,靠前的就先进去挑座位。我也就三十几号吧,头一次在三之后,很不适应,叛逆一样的坐到几乎是后面的角落去了。当时他就在她身后,差点就坐在了她的旁边,但似乎突然发现了什么一样又窜到后面去了。
也难怪,我那时候还是个毛寸,穿着肥大的休闲服。
日子似乎也像那个时候的心情一样绵绵的,缺乏激情。不紧不慢,我就坐在后面不管是什么课都在教课书下面抱着一本不是红楼就是三国在那看。整个高一,我都管他叫哥,走哪都跟着,一起捧着饭碗站在餐厅吃饭,一起下课站在走廊上看法桐,还有树上的那些铃铛一样的小东西。其实第一眼看见他,我就觉得在哪见过他,好像是栋建筑的拐角处,也是白色的T恤,一尘不染。其实多年后回想那个时候,其实他不是那么爱干净,和所有的男生一样,散发着脚臭,以及一些稀奇古怪的味道。
自从大学毕业到现在成为两个孩子的妈妈,回想这些事真的是有些费脑筋。我记忆中好像是在我大学毕业暂时没找到工作的日子里似乎是写过这一段往事的,可是时隔那么多年,即使真的有那个手稿也不知所踪了。
那个时候我们似乎很浪漫,会骑车去铁路那,就像电影里那样,当时京九铁路就路过我们县城;也去小河边,草地上;甚至还一起在电影院看过<<泰坦尼克号>>。但仔细想想又觉得那时候似乎不叫爱情。
自从我进了重点班而他进了普通班以后他开始特别宠我,我再也没买过饭,没打过热水,甚至连我的衣服也洗了。我想那时候真的脑子特别好使,我肆无忌惮的玩,肆无忌惮的看各色的小说,但从未被赶出重点班。升高三的时候我竟然考了全班最后一名,上火了,先是脸部做了一个手术,紧接着急性阑尾炎,又是手术,一晃一个月就没了,眼看又是期考。出院回到学校伤口还没愈合,尤其是脸上。他天天就是饭买好了叫我下去吃,牛奶热好了给我喝。半个月我就胖的不像样了,那次考试我好像进了前十名。
高三那一年我们似乎都变的有点神经质了,觉得日子怎么都不够用,我们拼命的拍照片,那一年春天,我们拍了上百张。大学毕业两年后回家又看那些照片,感觉照片里的自己就像个小兔子一样那么惊慌,而又那么忧郁。后来发生了一些事情,就把那些照片全部烧掉了,不记得当时自己是怎样的心情。
我觉得故事的重心应该是在高中毕业后。
那一年高考,我真的运气不太好,考前感冒气管炎犯了,咳嗽个不停。分数下来报志愿,我只能报个三本院校。不甘心。他,更别提,连填志愿的机会都没有。他说什么也不复读的了,去路边上报了各民办就把自己的前途给交代了。我留下来复读。
其实复读一点也不像很多书中描述的那样悲惨,日子一样悠悠的溜走。不过我还是在复读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就后悔了,感觉真是是悔的肠子都青了。但是我没办法,通知书来了我也没领。我只能就这么坚持下去,每天都盼着来信,盼着各样的礼物。必须得承认,复读那一年我真的是很用功,我还是会参加作文比赛,也参加书法比赛,还是英语课代表,虽然经常走神。
终于算是熬到了又一次高考。期间他来看过我一次,后来还给我捎来一部手机。
如果我还说我运气不好是不是大家都觉得我在抱怨或者是替自己找借口?不过是真的,我运气真不好。高考前一天虽然骑着自行车摔了一跤,但并没什么妨碍,可是高考当天我开始发烧、咳嗽,又是该死的气管炎。最后一天考英语的时候我忘了是怎么坚持下来的了,我在的考场在郊区,是个麦收的季节,到处都在烧麦杆,本来就咳嗽,加上烟一呛,感觉真是坚持不下来了。答题用了一个小时,然后昏昏睡去。
后来答案出来我对答案,怎么都觉得二本线肯定是没问题的,命运再次给我开了一个玩笑,几分之差,又是三本。
我抱着电话查了三四遍,都不敢相信是自己的耳朵。
接下来我在床上躺了几天,然后就去了安徽。因为我爸爸怕我回想村东头一个第三次高考失利的人一样变得有点不正常,所以把我赶出去散心。说实话,我是一个过早独立的人,从来没让爸妈操心,其实我也只是给自己一个借口,顺坡下驴就去了。
等我第三次走进高三教室的时候真的是感觉自己像一个怪物一样。这个时候我们开始经常吵架。其实我知道,有个女孩已经追了他很久。我到是觉得无所谓了,已经这样了谁也别在乎了,就这样他不讲我也不问。
我根本就没勇气再复读了,后来就想一定要躲的远远的,谁也没想到后来竟还是没走出这个省,就在我现在所在的城市。但是调了个角,将近一千公里,也不近了,心里似乎是得到了极大的满足一样。
读大学以后就再也没后悔过以前的选择了,倒是我爸一直抱怨我没能上个重点,说我不应该谈恋爱,我却一点也没觉得什么。一直到大一,我们谁也没说分手的。他不讲我是绝不问的,我觉得那样才是亵渎了我的感情。大一十一他跑来给我庆生,我似乎很兴奋,以为他又回来了。可是自从他回了学校,就再没和我联系。
我尝试过找他,可是未果。
一年多我把所有的精力都集中在学习、读书和班委工作中,从来没那么认真投入过。我拿了国家奖学金,得了不少荣誉。之后开始在忙碌之余到处跑,背个包一走就是一个星期。其实我是在试图忘记。谁也不知道,我心里经历了什么样的起伏——我努力的留起长发只为一毕业就当他的新娘,然后又一下剪成短发。
转了不少的地方,我似乎真的忘记了,开始结交新的朋友,也出去和他们玩,但不是约会。在骨子里还是觉得,约会不应该是在很浪漫的地方吗,像河边,小树林,铁路……还要有亲吻和拥抱,还要牵着手一直跑一直跑,还要问我离你的心还有多远,还要把手放在心口,说,已经在这了。
我没料到我毕业的那一年他又出现,其实我看到那条短信时我就知道那一定是他,我打电话,可是拒接。他说他就在从我这回到他学校的那天出了车祸,很严重,打我电话一直打不通。我才猛然想起,第二天我手机在市中心被偷。可是后来他离开了学校,在医院躺了十个月,之后就再没和我联系。那么久又联系我只是因为从朋友那得知我一直没再恋爱,想知道我过的好不好。
其实有什么意义呢?他最终还是和那个苦追他的女孩在一起了,而且已经谈婚论嫁。
我终于下定决心忘了他,把高三那一年所有和他相关的照片全部烧掉,还有高四那一年整整一箱的书信,当然还有那一堆对吻鸭。
时间真的是一味很奇妙的药,我终于忘了他,也有了现在的他,还有一对精灵一般的双胞胎。
记得常听到一句话:说是因果,都是因果。我想是吧,因为我们在不成熟的年纪的爱恋,因为不忠的爱恋,所以才有了那么难忘的一段岁月,所以才有了现在的幸福生活,没有鲜花,没有小河边的约会,可是普普通通的日子里,似乎爱那么浓,终于还是可以算作是浪漫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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