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居北海君南海
緣于对一本书的喜爱,结识了她。
对于所喜爱的、所珍惜的,怀了那样一分真挚到虔诚的心思。纯粹而明朗,不掺一丝杂质。明明命运给了她太多打击,却因了喜爱,想要挣脱家乡的小天地,向更远更宽广的世界一路前行,孤注一掷。
我与她认识的时间虽不长,相识到相知的时光却似经年的美酒,散发着悠远绵长的醇香。分隔在两个城市的心,便因了书信,依偎在一起。日子长了,会时常拿出那一沓愈来愈厚的信件,反复读。就像她一直在我身边,无论喜悦亦或悲哀,歇斯底里抑或肆无忌惮,都有她在。
曾掩卷感慨,《盗墓笔记》里所写人心更比鬼神恶;展卷再看,细细读来,却又被感动,感动于作者铿锵写就的,纯挚的心、炽热的情。
患难与共,情深不渝,铮铮忠骨。
书中人踏着过往走向决绝,书外的她抬头望向深邃的黑夜,却好似遇见了太阳,忽然懂得了“成长”的重量。
她道唯愿年少不知愁,却也明白奋力挣扎、拼尽全力也难以碰触的、所希望的未来有多渺茫。
只说,不愿将人生交付于别人安排的走向;那便以最大的努力证明自己,不辜负一颗渴慕广阔的心。
她那颗心啊,分明是尘埃里最洁净最本真的花朵,无论多么艰难,都暗暗滋生着希望。
书里有人背负沉重枷锁扛一肩荒唐,那么累、那么难、那么痛都不曾言弃,不肯落一颗泪,她又怎能不全力以赴——信中她如是说。
隔着层层信纸,透过行行字迹,我清清楚楚地看到了那个正在写信的她。也许是微晴的早晨,也许是斜阳的午后,她静坐窗边,挺直着背脊,目光柔和,落笔有力。她的眸子里一定闪着坚定的光辉,唇角噙着自信的淡笑,时而凝眉沉思,时而奋笔疾书。
洋洋洒洒,写尽一纸相思。
她说,有老人说她有“反骨”,可她才不肯一辈子窝在那小村庄;她说,即使明天在异乡黯然神伤思念成狂,她也永不会后悔自己的选择;她说,她很幸福,被人爱着也温柔爱着所爱,有想追的梦想、渴望做的事、想要守护的人;她说,她会与我一起,不动声色地愈加强大,把所有苦难,化为欢欣的泪水。
她说,我是她的朋友,可以一起做梦、一路携持的知己;是她暗夜里的灯光,不比太阳温暖,却近在咫尺,绚烂异常;是热爱同一本书的家人,是独一无二,是无可替代。
是呵,她怎会甘于普通?执着热烈是她,自信优雅是她,恣意洒脱是她,固执蛮横亦是她。她有一个炽热的灵魂,耀眼且恬淡,矛盾却也浑然天成。
我骄傲且满足,这样的人,是我的朋友。
与她的距离,从来只有一支笔、一本书。不远不近,笔锋流转间,我触到了她的眉眼。
桃李春风一杯酒
2015年8月17日,《盗墓笔记》迎来了一个结局。最后的最后,那十年仿佛并不存在,铁三角依然如初。日子平淡,一切静好。
故友重归,再叙起当年往事。十年相思,也不曾有半分隔阂。
松了一口气,心里却又有些空空落落的。
而她笑说,热爱长存,故事不散。
信里她毫无顾忌地述说着不变的喜爱,约定着走遍书中涉足的地方。她是如此坚定,眼神里一定写满了无畏的勇气。她要踏着书中人的足迹,让脚步,记得那些不忘的牵挂。
我曾将她比作迎春花。春天的第一缕温暖由她而舞,万花齐放时傲然而隐,凌寒独开,不与众合。
可她说,迎春花太普通了,她并不感兴趣,也并不因名字而喜欢牡丹和玫瑰。她喜欢紫藤萝和月季,美得恬静而端庄,香气醉人却不浓郁。她还将我比为梧桐,或者说,她希望我如梧桐,洁而典雅,凤择其而栖。
读着那句句相约,恍惚看见她从时光尽头漫步而来,笑着牵起我的手。她的眉目飞扬,眸光不羁而笃定,望向心中所写的远方。
说好一起长大,尽最大的努力,以最好的自己,向彼此绽放最耀眼的华光。
父亲的早逝,让她更早品尝到人生的苦涩;亲朋的苦劝,让她更深感受到坚持的珍贵。通往梦想的道路尽管荆棘遍布,她却从未放弃。暂时的曲折,在人生长河中也只是瞬间消失的小小漩涡。母亲眼中的泪,满含着坚强,充满着怜爱,那是给她最有力的支持。她说,母亲虽然没我高,但母亲就是一座山,希望女儿走得更远。
透过信纸上那娟秀而不失力道的字迹,我知道,我感受到了她的坚强和力量。终有一天我会穿过拥挤人海,如老友重逢一般,给她一个大大的、毫无罅隙的拥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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