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兄弟

时间:2023/11/9 作者: 前卫文学 热度: 16969
于蛟龙

  一

  眼前的小路蜿蜒地伸向远方,路边尽是枝枝蔓蔓、纵横交错的野草,有的开出淡紫色小花,它们在风的律动下散发着浓郁芳香。我深吸一口气,让这纯净气息涤荡我的心灵。山坡上高矮不齐的柞树喝醉了般向后倒去,像是坐在飞快的火车里向外张望。湛蓝的天空飘浮着洁白的云彩,它们悠闲地观望着这座远离人间烟火,被人遗忘的角落。

  一辆满载黑煤的火车从我身边擦肩而过,轰隆隆地顺着弯曲的铁轨呼啸而去。我停下飞奔的脚步,莫名地站在一棵银杏树下,回头张望土坡下那个快速移动的身影,他起初像是在竞走。但就在我回头的瞬间,他突然加快脚步,像一头脱缰的野马向我跑来。他矮矮的个子像是一截被山火洗劫后的木桩,草绿色的衬衣被风掀起一角,一双略显笨拙的军鞋扬起阵阵尘土。他咬着牙,冲我大声呼喊:齐欢,等等我……

  这就是王大江在我记忆中的影像,一直向前奔跑,永远向我靠拢的兄弟。

  我父亲齐富贵曾经跟我说,你不要想着会像我这样功成名就,因为,你永远不可能追上我。这话我信。就像王大江永远不能追上我一样,因为我是我,他是他,我们的人生轨迹并不相同。

  我是一个有钱人家的孩子,用现在时髦的话讲,就是一个“土豪”生的“富二代”。尽管我很讨厌别人这样叫我,但依然改变不了我生在富贵之家的事实。上中学的时候,我坐在进口高级轿车里,眯缝着眼睛,瞥眼瞧着那些扫马路和骑自行车的人,心里面会洋溢着满满当当的幸福和喜悦。我悠然地接过旁边保姆递给我的奶茶,只喝一口就顺着窗户扔了出去。车载CD传出优美的曲调:人生好比一出戏,恩恩怨怨又何必太在意……我得意地笑着,心想,有钱的感觉真好,幸亏家有“阔爹”。

  我父亲齐富贵像所有大款一样,都有一段发家致富的传奇历史。在他还很年轻的时候,他就是一个农民,而且没上过几天学,大字不识一筐,整天跟着一群搞装修的农民工混日子。不得不承认,他有一个聪明的脑袋,有了积蓄之后成立一家装修公司,凭借他为人处事和见识超群的本领,公司越搞越大,最后做起房地产,几乎一夜之间脱胎换骨,成为远近闻名的企业家。这段创业史是齐富贵百说不厌的桥段,有没有水分,只有天知道。

  真的,他是如何成功,如何有钱,又有怎样坎坷的经历,我不感兴趣,也不关心。尤其是在我渐明事理,上了中学以后,我最怕的就是去填各种各样关于家庭成员的表格,因为“母亲”那一栏永远是空的。别人都以为我生在富豪之家,衣食无忧,却不知道,其实我并不快乐。在我很小的时候,父母就离婚了,齐富贵总是想掩盖离婚的真正原因,但我还是找到了一些蛛丝马迹。

  那会儿,齐富贵刚刚淘到人生第一桶金,面对铺满一桌子的百元大钞,他激动得彻夜未眠。第二天醒来,猛然发现自己合衣躺在床上,桌子上的钱没了踪影,最为关键的是,我母亲竟不在家中。齐富贵疯了,他第一个念头就是母亲卷走了他的钱。他带着自己的弟兄,怒气冲冲闯到母亲老家,翻箱倒柜地找,砸碎了四个碗、两个盆,拆了一个柜子、两个沙发。气急败坏的丈人、丈母娘,也就是我的姥爷、姥姥和他评理,他却怒火攻心地推了我姥爷一把,这一推不要紧,老人家一个跟头倒在地上,就再没爬起来。

  后来,齐富贵回到家,看到手里攥着一张存折的母亲时,马上就崩溃了。知道真相的她毅然决然跟这个守财奴离了婚。我能想象我母亲当时悲伤的面孔和绝望的眼神,她一定把那张存折撕得粉碎,然后劈头盖脸地扔他一身,指着他的鼻子,破口大骂:齐富贵,王八蛋,抱着你的钱,有多远滚多远!

  齐富贵能出现这样的失误,真是人生一大败笔,他用屁股想,也该想到我母亲怎么能贪恋那几个小钱?只能怪这笔钱来得太突然,迷失了他一个精明人的理性。

  钱这东西,就是照妖镜!

  后悔药有吗?没有。

  这么多年来,我再也没有见过我母亲,这种心痛只有我自己才能体会。有时我对着镜子,看着我天生白净的面孔,想象着母亲的样子。她就坐在我身边,轻轻摩挲我的头发。当我想投进她怀里的时候,她却悠忽不见。我每次都会把眼前的镜子砸烂,我恨它,恨这个家所有的一切,恨齐富贵那些冰冷的、毫无人性的钞票,恨那个既给我当爹又给我当妈,给我吃香喝辣的那个男人。

  这是一个充满仇恨的家庭,我们之间没有原谅。我知道我母亲还在人世,我也知道她同样思念我,但却从来不曾回来看我,也许偷偷看过,但我不知道。

  我的青春虽然燃烧着仇恨的火焰,但我依然无忧无虑地活着,像一个只知道吃喝玩乐的行尸走肉。有几个同学天天跟在我屁股后面,对我俯首帖耳,我们像一群苍蝇,整天粘在一起,出入一些高档消费场所,大把大把挥霍着齐富贵的血汗钱。他看不过去了,像个泼妇一样对着我破口大骂:你这个败家子!我听了心里居然爽得不行,好像分泌了甜蜜素。每次骂完我之后,他又要忆苦思甜讲述他的奋斗史,说到动情处还会涕泪横流。比如,他会说什么他以前就是农民,他当小工的时候给人家垒墙,结果包工头一分钱也没给他,他足足饿了三天没吃饭,等等之类一些在我听来莫名其妙的话。

  他最后闪着泪光问我,你明白了吗?

  我点点头说,明白了,再给我来个三两万,兄弟我去喝杯茶。

  终于,齐富贵忍无可忍了。在一个暴风雨肆虐的夜晚,他喝醉了酒,闪电在他的脸上划出一道耀眼的白光。他对我说,你不觉得自己就是一个寄生虫吗?我沉浸在电脑上的“网游”里,根本就没有听见他说话。他狠狠地把半瓶洋酒摔在地上,玻璃碎片溅得到处都是,保姆吓傻了,不敢吭声。他一把将我从椅子上揪下来,抬手扇我两个耳光,这是他第一次打我,像个暴虐的君王冲我呵斥道:有本事你自己出去混个人样来,我服你!

  他总算是说出心里话了,从小到大,他从来就没有瞧得起我。他可能觉得只有像他那样受过苦的人,才配住高档的别墅、喝鲍鱼海参汤,连他儿子分享他的成功和金钱都要遭受他的鄙夷,甚至是白眼。我觉得我母亲当初离开他是正确的选择,她是我的榜样,我也要带着仇恨离开他,让他孤老一生,死了无人送终。

  在看到我愤恨地瞪圆双眼的时候,他忽然长叹一口气,一屁股坐在地上,用着绝望和平淡的语调对我说了很长一段话。我站在天鹅绒的窗帘前,像是在聆听一场迷蒙的雨声。他话里的意思是想让我去当兵,到部队里锻炼锻炼,说我的性子要好好打磨。我早想到齐富贵有一天会把我送进部队,但没想到会来得这样突然。因为,他年轻的时候就想穿军装,结果,就是当不上,也许是命吧。现在,他终于有合适的借口把我送进部队了。

  他以为我会拒绝,会求他不要让我离开这个安乐窝。但他想错了,离开这个家是我多年来一个梦想。我不想生活在齐富贵的光环之下,我不想在他鄙夷的眼神里生活,我要让他明白,我齐欢,不靠他依然活得精彩。当兵就当兵,他觉得我不行,我偏偏要证明我能行,我还要获得很多很多的荣誉,吃很多很多的苦,让他真真正正地仰视我,为我自己,也为我母亲出一口恶气。

  我永远无法忘记,我甩着水袖一样的新兵作训服步入站台时的情景。我夹杂在和我一样迷茫的队伍里不知所措,像是待宰的羔羊被赶出羊圈。我望着远处灰蒙蒙的天空,知道雪花顷刻间就会漫天飞舞,大地将会是一片惨白,雪越堆越高,最后漫过我的脚踝。

  我将开始一个全新的人生。

  火车响起刺耳的汽笛声,紧跟着是一阵山崩地裂的轰鸣。车站广场上的巨大时钟仿佛定格了时间。我看到齐福贵像是要找回什么似的疯狂地向我跑来,他奔跑的速度足以让围观的群众张大嘴巴。而在我眼中,却成了一帧帧慢动作回放,他高举着手臂向我呼喊,而我却只看到他喉结肿胀地起伏着。月台上负责警戒的警察将他拦住,齐福贵在那一刻失去控制,成了多年前在工地上搬水泥的小工,他早已肥硕的身躯突然充满无穷力量。警察们以为他疯了,团团将他围住。齐福贵老泪纵横,依旧用着不讲理的腔调叫嚷着,你们没有孩子吗?他去当兵了,他还没有一个人出过远门……

  警察以为他喝多了酒,想把他架出去。齐福贵用他的胳膊一抡,扔沙袋一样将一个警察甩到一边。他就那么执著地冲我高举着双手,企图跨越最后一道栅栏。恼羞成怒的警察一拥而上,将他按倒在地,我看到他的四肢在愤怒地挣扎,手臂像旗杆一样高高举起。火车缓缓驶离车站,透过玻璃窗子我终于看清齐福贵手里举着的是一张金光闪闪的银行卡。

  本来,我以为我可以接受齐富贵对我的爱,甚至一路上我都不止一次地想象我们久别重逢后的温馨场面。然而这根本就不切实际的幻想,在我步入新兵连之后就彻底破灭了。每天紧张有序的训练生活,折腾得我像一个停不下来的陀螺,我哪里吃过这样的苦头?原来我是什么样子,我有专职的保姆,我一张嘴,我们家的保姆翠红就会把剥了皮的水晶葡萄塞进我嘴里;我一伸胳膊,我们家的保姆翠红就会把早已熨好了的衣服套在我身上;我一出门,我们家的保姆翠红就会跑到齐福贵的汽车旁打开车门恭敬地迎候我……

  然而到了新兵连以后,我却只能自生自灭了。

  每当夜深人静月亮挂上树梢的时候,我躺在床上眼巴巴地瞅着窗外轻轻抖动的枯树枝,心中一阵阵地发恨。我甚至把牙齿咬得“吱吱”响,一遍一遍地数落着齐富贵:你的心真狠啊!我对他实施报复的方式就是一个电话都不给他打,当别人排在IC卡电话机前向家人倾诉思念之情时,我的嘴角挂着冰冷的微笑,想象着齐富贵吃不好睡不好的样子,那一刻我真是幸福得要死。

  我本以为,新兵连结束了,我就会到一个好一点的单位,不再受那份罪,可命运好像跟我较上了劲。分兵那天,我隐约地听到我被分到什么煤山中队,当时我心里就凉了半截。因为我知道,这个中队是在深山里看守铁路隧道的。我忽然对命运不再抱有任何幻想,有时候我会忽然冒出这样的念头:当年肯定是我父亲对不起我母亲,我这个齐富贵的亲生儿子将要替他偿还孽债。

  坐上接兵的破汽车,翻过六座山,走过八条山谷,爬过无数个土坡,终于在两座山之间的一块狭长山道上停下来。我望着半山腰那一排破旧的营房,像孤儿一样唯唯诺诺躲在高大的柞树中间,一群黑黝黝的士兵向我围拢过来,两米远的时候,我就闻到了他们身上散发着的浓烈松油味。刚才的一路奔波,让我的胃里忽然翻江倒海地折腾起来,我干呕两下,一股脑吐了出来。接兵干部用他有力的巴掌毫无韵律地拍打着我的后背。

  我有气无力地问:这里就是煤山?

  他笑得像朵花似的说:是呀,这里到处都是煤,山上是煤,山下是煤,山里还是煤,所以叫煤山。

  这时,一列黑漆漆的火车拉响了长长的汽笛,奇迹般地在我眼前出现。

  我吐得更凶了,胆汁都吐出来。

  我心里暗暗地骂着:真他妈倒霉。

  其实,倒霉的日子才刚刚开始。

  二

  当一节节装满煤渣的火车在我眼前疾驰而过时,真有一种被整个世界遗弃的感觉。你难以想象这里乏味的生活。吃饭、执勤、训练、睡觉、上厕所,每天都不断重复再重复。有一天,我在洗头的时候,突然发现手里掉了一把头发,其中还有一根白的,那时我想,我会不会老死在这里。我经常望着奔跑的火车发呆,真想爬上去回到齐富贵的别墅。有一次指导员找我谈心,问我入伍后有什么梦想。我说,我的梦想就是像刘洪一样,爬上飞快的火车,像骑上奔驰的骏马,离开这个兔子到处拉屎的地方。

  这里的一切让我别扭,让我陌生,让我讨厌。虽然我脸上挂着灿烂的微笑,但我不快乐;虽然我淡定自若谈笑风生,但却觉得非常孤独。觉得自己跟这些战友是两个世界的人,他们越是靠近我,我就越想把他们踢得远远的。齐富贵可能是怕我在部队受苦,经常能收到他给我寄来的各种邮包。邮包明显带着我们家的特色,用句时髦的话讲就是“高端大气上档次”,箱子是纯牛皮的,里面有衣服、有零食、有书报,甚至还有一些时尚前沿的电子产品,琳琅满目得就像“哆啦A梦”的神奇口袋。那次刚好被指导员看到,他推着眼镜,不由得发出阵阵感慨,惊奇地叫道:好壮观啊好壮观。从第一次接到“土豪包”,到接连不断收到,战友们对我的态度发生极大转变。平时跟我关系不错的,知道我家里很有钱,跟我关系一般的也看出我并不是普通人家的孩子。所以,那些嘴馋的喜欢靠近我,跟我称兄道弟。那些自命清高的就绕道走,生怕沾染我身上的俗气。

  在中队,我没真正朋友,直到王大江走进我的视野。

  那是一个艳阳高照的午后。我下哨归来,一个人坐在班里的窗户前发呆,树上的知了“吱吱”叫着,我不知道它是否跟我一样无聊,还是在发牢骚?这时我发现,营区角落的猪圈旁,有一个身着迷彩服的战士正热火朝天地垒猪圈。阳光刺眼,天气炎热,他脸上流出一道泥沟沟。身上的迷彩服也蹭得一块黑,一块白,远看就像一头“大花猪”。

  那时我隐约知道他叫王大江,是个农村兵,粗粗矮矮,满脸皱纹,笑起来就跟菊花开了一样。不过牙倒挺白,看上去挺老实,也不怎么爱说话,你要问他什么,他喜欢挠着脑袋笑。不过倒是挺能干活,刷墙,垒墙,修路,反正一有出大力的事,总会看到他,跟个民工差不多。也就因为这,领导还都挺喜欢他,经常在大会小会上表扬,说他以队为家,甘于吃苦,经常牺牲个人休息时间为中队做贡献。

  我看他在那忙得不亦乐乎,而此时我已哈欠连天,窗户玻璃被我的气息涂了一层又一层薄雾,我眯缝着眼睛,脱掉热得火辣辣的胶鞋,准备午休。就在我倒在床上即将要挨到枕头时,恍惚中好像看到一个熟悉的影像,就在“薄雾”笼罩的那边!一个年轻力壮的小伙子,挥舞着粗壮有力的臂膀,奋力将一块块砖头码起来,直到那堵墙彻底将他淹没。这,这不就是当年的齐富贵吗?那一刻我的心像是被高压电击中,悠忽一闪,震撼莫名。我猛地坐起来,光着脚踩着冰凉的水泥地,快步跑到窗前,抹干净玻璃上的尘埃,远远望去,在一堆石头和砖头的环抱里,站着一个人,他身上遮着半面树荫,正微微抬起满是汗水的额头向我看,几乎是一瞬间,与我的眼神不期而遇。

  他红着脸,紧张而又腼腆地一笑。

  从那以后,我就陷入了一个我无法走出去的深渊,而且总在心里默默地告诉我自己:他是王大江,不是齐富贵。时光不会倒流,更不会穿越。

  但一个星期以后,我不得不向最初的感受妥协,尤其是他站在我面前,说出那一番肺腑之言,我就知道,我与王大江并不会是普通的战友关系。也许,他会是我失散多年的兄弟,或者是世界尽头的另一个我,又与我相遇。在最初相识的时候,我在他心里还是一尊辉煌的雕像,金光闪闪,信任、温暖和真情,在他的心头涌动。其实,我只不过做了一件微不足道的小事。说起来,还得追溯到那个第一次关注他的午后。

  我并没有休息。当时,就在我与王大江透过窗子四目相对时,突然看到,他刚刚垒起的墙轰然倒塌。一头黑猪突然从圈里蹿出来,可能是受到惊吓,它“哼哼”叫着,没命地跑出营门,向山里奔去。王大江慌慌张张地跟在猪后面,拼命地往圈里撵,猪哪里吃他这一套,被刚才“轰隆”声一吓,还以为主人要吃它的肉呢。

  那条开满淡黄色小花的山路上,黑猪尥开四蹄,一身肥肉颤颤巍巍的,像是一股涌起的黑色浪花。王大江穿着一身草绿色的迷彩,手里扬着半截柳树枝,一边跑一边吆喝。我早已穿好衣服,走出营房,站在门口静静欣赏这幅美妙的田园风景,王大江和那头猪越跑越远,抬眼望去,碧空万里的蓝天点缀着几朵白云,连绵不绝的群山铺开去,与蓝天接壤,王大江和那头猪变得越来越小。

  不一会儿,他又向着营房方向追逐而来。眼看猪就要奔进营区,走上正道,却不料与我撞个正着,它“呼”一声,调头又往旁边的方向跑。王大江“呼哧呼哧”上气不接下气,对我高喊一声,帮我截住它。却没有注意脚底下,“吭”一声,被路边的半截树桩重重绊倒。我心里一惊,仿佛梦中惊醒,便马上加入追猪的行列。终于,在我们合围之下,“老猪同志”总算回家了。

  我和王大江站在树荫里,弓着腰,喘着气,相互瞪眼瞧着。

  谢谢。他说。

  我报以一笑。

  这就算最初的相识吧,其实想来也真挺可笑,我们的相识竟缘于一头猪。

  真正让我们感情升华的是一个礼拜之后的事。那天雾蒙蒙,早上刚下了场淅淅沥沥的小雨,成群的燕子落在电线杆上叽叽喳喳。坐在学习室最后一排的我,心思总是偷偷地顺着窗户溜出去,在外面的山山水水里遨游。下雨阴天,本来就失落,中队却还要组织大家思想教育,这让我更加没精打采。我昏昏沉沉地打了个哈欠,却从眼角的余光发现坐在旁边的战友满眼泪花,像一道闪电,“唰”的一下,让我的精神为之一振,连忙把目光收回来,支起耳朵,细听指导员说什么。

  指导员说的与王大江有关。至于战友为何流泪,这得从他的身世说起。王大江,典型的山里孩子,他的家不说是与世隔绝,起码也是被群山包围。想要进一次县城,坐马车得走半天,坐牛车就得多半天了。王大江勉强念到初中毕业就辍学,原因是家里实在太穷,供不起。他父亲在他念小学五年级时,就因为进山里采松子,从十几米高的松树上失足摔下,还没等背出山就断了气。家里重担全都落在他母亲身上,这个不幸的女人,不仅要拉扯他,还要拉扯他的“傻姐”。“傻姐”大名谁都记不起,反正大家都管她叫“傻琴”。“傻琴”真的傻,每天笑嘻嘻地在街上走来走去,自言自语,有调皮的孩子捡了几个羊粪蛋给她,说是黑枣,她真就吃。后来“傻琴”嫁给了邻村一个老光棍,可想而知,两个人的婚姻生活绝对是个悲剧,“傻琴”时不时地就鼻青脸肿给打回娘家。

  穷人的孩子早当家,王大江初中毕业以后,和他的母亲两个人天不亮就去地里割麦子,晚上天黑透了,才披着夜幕回家。在地里,他母亲割一刀麦子流一滴泪,流一滴泪哽咽一声说,大江,别怪谁,这是命!

  王大江肩膀上扛着一捆麦子,从这条垄迈到那条垄,又从那条垄迈到下一条垄,一垄接着一垄,就像过了一年又一年。

  命运喜欢捉弄人,但捉弄够了,他又怜悯人。去年秋天,村里有一个参军入伍名额,大家都说老王家那小子不容易,孩子也仁义,就把机会给他吧,说不上将来还能出息个人。就这样,王大江穿着民兵连长从县里取回来的军装,背起支书老婆给熨过的被子,昂首阔步从大山里走出来。

  一晃半年过去了。本以为,日子能风平浪静,却不想,王大江昨天接到一个电话,让原本归于平静的日子激起一圈涟漪。村支书在电话那边焦急地说,大江啊,快想想办法吧,你妈住院了,再不做手术,人就不行了。你快给张罗点钱,汇过来。

  王大江的眼泪就像断线的珠子,稀里哗啦往下流。多少钱,他捂着嘴问。

  支书“唉”了一声,叹了口气:至少得个三两万。

  王大江没等挂断电话,人就瘫软在桌子底下,三两万?哪里去找三两万,莫说三两万,就是三两千,自己也没有。想想母亲奄奄一息躺在病床上,仿佛还要伸手拉他,像是在说,儿啊,救救妈。

  王大江急得不停地用脑袋撞墙,就像是狂风刮起的麦穗……

  世界上还有这么惨的人,现实中我从来没有遇到。听了指导员这番叙述,我真庆幸生在富裕之家,有一个这么有本事的老爸。指导员并不是平白无故煽情,而是发动我们献爱心,捐款。看着战友们把五元、十元的零钱,都投到那个红箱子里,我忽然不那么讨厌钱了。

  这时,我忽然想到,我的箱子里还真有一笔,那可是价值不菲,至少也得有十万吧。那是我当兵走时,齐富贵让保姆放在我密码箱里的,用的时候,就把手伸进去,抽出几张来。没有人知道我那箱子里装了这么多钱。唯一遗憾的是,我没有地方挥霍。其实想想齐富贵也够阴险,他可能知道我一定得分到什么鸟不拉屎的地方,所以才给我这么多钱,让我想花却没地方花。他的算盘打得好,我也有我的小九九,你不让我花,我送人,行不行?不知怎的,我现在就看王大江顺眼,我更被他的故事打动了,关键他要救的人是他妈,我如果再袖手旁观,上天也不会原谅我。

  晚上,我把王大江拉到营房后面的小树林里,把三万块钱脆生生拍在他手上。他浑身上下像过电了似的一哆嗦,连忙回过神来,摇着拨浪鼓一样的脑袋不肯收。当时天太黑,我看不清他的脸,我不知道他眼里是否感动得热泪直流。那一刻,我觉得自己突然很像齐富贵,救世主一样高高在上,没有比这更惬意的了,是站在山尖上,向下看。我收拢起下巴,不耐烦地说,记住,你有母亲,你要救她,你更要好好孝敬她。

  王大江“噗通”一声跪倒在地,我只觉得有几片叶子落在我脸上,好像一块遮羞布。他那么真诚,那么感动,那么真挚地对我说,也是第一次对我说出了折磨我一辈子的语录:齐欢,你是我的恩人,我妈的恩人。你的恩情,这辈子,我当牛做马也要报答你。下辈子,还要报答你。为了你,我干什么都行。

  我赶紧把他扶起来,有些惊慌失措地拍拍他肩膀,俯在他耳边,前言不搭后语地说,我不要你报答,我帮你是因为我们是兄弟。我也不知自己为什么会说出“兄弟”这个词,是我内心真实的渴望,还是我一时的敷衍?后来,这一幅生动的图画经常在我脑海里浮现,当他一次次地践行着自己的诺言,我总是扪心自问:我到底配不配有这样一个兄弟?

  三

  一个人在前面飞快地奔跑,一个人在后面拼命地追赶。他们跑着,笑着,跳着,像两个天真无邪的小孩子,没有烦恼,亦没有忧愁。也许这很像一个梦,但在我与王大江相识之后,就成为现实。我们经常在晚饭后,沿着铁路奔跑,一开始他冲在最前面,我看到他矫健的身影在夕阳的余晖里跳跃,好像一个永远不知道疲倦的精灵,我却只能喘着粗气,弯着腰不停地捶打后背,直到他也停下来,我才挣扎着用尽最后一丝力气冲到终点。

  我永远第一,永远。

  我们精疲力竭之后,我和王大江会坐在那棵银杏树下默默地注视着远方,起伏的山峦像是激荡的海浪,湛蓝的天空被它轻轻托起,山谷里传来阵阵清幽的鸟鸣,仿佛是流水划过的琴弦。

  以前,我从来没有遇到过像王大江这么忠实的伙伴。没事的时候,他就会跟在我身后,以一个王牌仆人的身份出现,当我走累了的时候,他会为我搬来一块石头,让我坐下;当我觉得渴了的时候,他会把自己身上挂着的水壶摘下来,递到我手里。如此体贴周到的服务,让我觉得惬意极了,虽然离开家,但我忽然就不寂寞,也不失落,有这么一个人对我俯首帖耳,挺不错。他做了,我就享用,我又没逼他,他乐意。

  一开始我觉得,他之所以跟我在一起,是为了感恩。慢慢我才发现,他除了感恩之外,还有就是对我的崇拜。他从来没有遇到真正城里人,尤其是像我这样出手阔绰的“公子哥”,在他眼中,我就像是神笔马良笔下画出来的人物,是神,是仙,反正不是凡夫俗子。他总跟我说这样一句话,齐欢,你的命真好。我的命好吗?我不禁在心里暗自苦笑。但我脸上依然挂着自信的笑容,既不看他,也不回答问题,这样,我就显得更加有内涵,更加上档次。

  小时候,齐富贵常给我讲一个小故事。

  他说,三国时期有三个了不起的人物,刘备、关羽和张飞,他们一个头磕在地上,亲如兄弟,刘备是大哥,关羽、张飞是小弟。按理说,关羽和张飞都比刘备武艺高,可他俩怎么就甘心听命刘备呢?原来,三人常玩一种棋,地上画五道线,你吃我,我吃你。每次玩,总是刘备胜,兄弟俩就从来没赢过,所以对刘备特别佩服。这也是他之所以能当大哥的原因。后来我长大了,真替齐富贵脸红,天底下除了他,谁也想不出这么不要脸的故事,连易中天听了都得吐血。不过,现在想起来,又觉得挺有道理。想要让别人服你,你就得在某一方面比他强,让他时时佩服你,崇拜你,他才会一心一意跟定你。比如,我和王大江,时间久了,他还会这么崇拜我、跟着我、为我服务吗?我心里没底,所以,我要时时让他觉得,我就是跑在他前面那个人,他永远也追不上的那个人。他只有崇拜,没有别的办法。所以,我经常给他讲故事,讲那些胡编乱造,能让他着魔的“我的故事”。

  那年的杏花刚刚开放,还是青灰色的深山已被一团团、一簇簇杏花点缀得出神入化。山谷里飘过来的风夹杂着凛冽的芳香,我和王大江仰躺在茁壮的杏树下,粉红色的花瓣不时地飘落在脸上。我透过树枝看到天上的白云,变换成羊群的姿态,在我眼前悠闲地走过。

  “我”的故事就这样开始了。

  我的父亲很有钱,他有一艘豪华游轮,名字叫“东方公主”号,它足足有三层楼房那么高,里面有客房、有餐厅、有舞厅、有咖啡厅,还有酒吧和礼堂。我父亲经常在华灯初上的时候,驾驶着他的游轮在海上呼吸着新鲜的海风,聆听着海浪拍打礁石的回响,无数跟他一样有钱的老板在甲板上和那些漂亮的美女跳起悠扬的华尔兹,他们飞扬的舞步在月光下飞速旋转,高脚杯里荡漾的红酒映红了他们的脸庞。我父亲非常注重生活的品位,他认为人生其实就是一个享受的过程,要享受日月轮回带来的四季分明,要享受山川河海蕴涵的清奇俊秀。虽然我不崇拜他,但我能为拥有这样一个父亲而感到自豪。

  在我当兵来的前一天,我父亲就在那艘“东方公主”号上为我举办了一场欢送舞会。父亲的那些朋友蜂拥而至,各行各业的精英名流会聚一堂,他们身着高贵的礼服,胳膊上挽着高傲的美女,冲我频频点头,他们不住地向我投来赞叹的目光,好像我干了一件风光无限、光宗耀祖的事。他们送来的礼物堆积如山,名包名表不计其数,还有一沓一沓塞得满满当当看着好像马上就要爆出来的红色信封。父亲跟他们热情寒暄,不住地致谢。

  这艘豪华的游轮,对于我来讲,根本不值一提,即使再热闹,依然无法勾起我对它的兴趣,那些喜形于色的脸蛋在我看来不过是一张张人皮面具。我把目光投向站在船尾上的一位姑娘,她挺拔的身姿像桅杆一样直插黑色的夜空,一身雪白色的连衣裙迎着海风肆意飞舞,淡紫色的裙边骄傲地扬起一角,像是一棵清脆柔韧的小草欢欣地拍起巴掌。

  她是我父亲好友的女儿,她跟我一样,都有一个十分阔绰的家庭,她的名字叫雅馨。雅馨的皮肤白而细腻,就像初秋的晨露一样晶莹剔透,纤尘不染,精致的脸庞如向日葵上抠出来的瓜子一样饱满圆润,明媚的眸子藏着月亮里的清泉,看她一眼就会由里到外湿个透。

  她经常跟她父亲到我家里做客,大人们在谈生意上的事,我们就在一起玩耍。当我长大了,情窦初开了,我发现已经爱上了她,我开始想尽一切办法接近她,她却用尽一切办法躲避我。一开始我想不通,她为什么对我越来越疏远,我们是多么的门当户对。后来,她考上一所名牌大学,在我落榜后,我突然明白,原来,她一直都看不起我。

  直到今晚,她又出现在我面前,她是来为我送行的,也许她做梦也想不到我会选择从军这条路,她一定是被我感动了。我的心里涌起了一股暖流,我能听到它们在血管里流淌的旋律,我慢慢地向她走去,当她不经意地向我看过来,我凝神聚气地掩饰着心中的不安,差点被一根木棍绊倒。我的失态让她不由得莞尔一笑,她继续假装和她的朋友玩着顶杯子的游戏,就是将高脚杯放在展开的手背上,看谁坚持得时间长,她俩不时地发出银铃般的笑声。我看到雅馨纤细的手指高高跷起,手背上的半杯红酒在玻璃杯里荡漾。

  我说,雅馨,你来了。

  她低着头,全神贯注地盯着手背上的酒杯,嘴角上还挂着刚才残余的笑容。

  我又说,雅馨,你来了。

  她的朋友这时都不无尴尬地涨红着脸,诧异地注视着雅馨。我正无地自容的时候,她突然“咯咯”笑起来,恰好一阵海风吹过,我又闻到了一股玫瑰花的芬芳。

  雅馨手忙脚乱地扶住手上的杯子,自言自语地说,不行了,我坚持不住了。

  就在此时,我听到一阵孩子天真爽朗的笑声。原来是一群孩子在嬉笑着追赶一个穿着旱冰鞋的小孩,那小孩的领子上系着一个黑色的蝴蝶结,就在雅馨准备把杯子从手上拿下去的时候,小男孩没留意,正撞在她身上,“砰”一声,雅馨猝不及防,跌进海里。

  这时,船上乱作一团,大家都在喊,有人掉海里了,救命啊,救命啊,谁跳下去救救她?

  讲到这,我的心怦怦直跳,真怕自己编不下去而无法收场,幸好我这个人撒谎不脸红,骗起人来连自己都能唬住。我并没有讲下去的原因,不是我没词了,而是我要故意卖个关子,让他经常求我告诉他故事的结局。就像《一千零一夜》一样,那个山鲁佐德如果要活命,就得每天给暴虐的国王讲一个故事。而我这么干,是想拴住他,拴住了他,我就有一种征服感。

  我闭上了嘴巴不再说话,我知道王大江此时急于知道下文。我躺在松软的草地上,脸上挤出一副先知先觉的微笑,半眯着眼睛装作闭目养神,却用眼角的余光偷偷瞄着他。王大江神经短路似的愣在那里,有一片飘落的杏花砸在他鼻尖上。

  他说,你肯定把她救了。

  我看他一本正经的样子,忍不住想笑。真想不到还有这么呆的人,这个漏洞百出的故事,他竟然信以为真。我继续逗他说,我们谁也没有下去救,但是雅馨没事,居然又回到了船上,还在顶杯子。

  他更加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一个鲤鱼打挺从地上坐起来,挠着前额,可怜巴巴地问,那是怎么回事呀?

  怎么回事?我拍着他的肩膀上气不接下气地说,我给你讲的是电影里的一个片段,雅馨之所以没事,是因为我把画面给倒了回去,快退,你懂吗?就是把时间倒回去,小男孩就向后跑了,雅馨不就从水里跳上来啦。

  我捂着肚子,有些笑岔了气。

  他还跟个木头似的,一脸迷茫地自言自语,时间如果可以倒回去,一定不能让那孩子再穿旱冰鞋!

  我已经笑趴在地上了,脸上贴着软软的小草,笑得只有出气的份,我断断续续地说,好,好,好。依稀中,我仿佛听见山对面传来了嘹亮的回声,好!好!好!

  回声那么苍茫,又那么空灵。

  几乎每天都有一个故事,在等着我,也在等着他。这算是对无聊生活的一种打发吧。有时候,我也会被我自己编造出来的故事所感动,甚至有一点反思。比如我一说起齐富贵多么有钱的时候,我就会看到王大江粗糙而又黝黑的脸膛,那上面写满了岁月的沧桑和无奈。我会一下子想到,齐富贵的钱确实来之不易,必须承认,他这辈子绝对是事业有成。

  王大江除了喜欢听我讲故事,就是竭尽全力地维护我,时时处处为我考虑,替我说话,为我干的蠢事“买单”。记得那次端午节吃粽子,炊事班在早饭时给我们每个人都发了,但发得并不平均,战士一人两个,班长三个,干部四个。我入伍第一天,指导员就说,我们在职务上有高低,但政治上是平等的。为什么一个破粽子,还按职务发?我不服气。我也不想吃。但我不想让他们也吃得舒服。寂静无声的饭堂里,我“嚯”地站起来,用大拇指和中指轻轻地夹起两个绑在粽子上的绳子头,摇摇晃晃地走到垃圾筒前,“吧唧”扔了。

  这下篓子捅大了。全中队七八十双眼睛齐刷刷地盯着我,中队长和指导员还有那些班长的脸都绿了。谁想得到,一个新兵哪来这么大的胆量,竟然如此放肆地糟蹋粮食,这分明是要造反。

  我们班长气得一拍桌子站起来,指着我训斥道,不吃放那儿,糟蹋粮食是作孽。

  我有理,我不怕他,我说,多吃一个算不算糟蹋?

  他的脸“腾”地红了,凡是有两个以上粽子的人,都有点难为情。

  你,你,你……我班长语无伦次。

  这时候,指导员出场了。他放下筷子,走到我跟前,并没有批评的意思,他说,齐欢,你说得对,咱们谁都没有理由搞特殊,这是炊事班自己的意思。我刚批评了炊事班长,而且告诉他,以后凡是会餐,无论干部还是战士,必须一模一样,要不大家都不吃。今天的粽子就一人两个,多出来的给哨兵。你说,这样可不可以?

  我没想到指导员是这种态度,上来先批评自己。我最怕的就是这个,接着轮到我难为情了,直怪自己做事太鲁莽,下不了台。凭我多年的经验,我知道,一般要是尝到了甜枣,下面就得挨巴掌。果不其然,指导员眉毛一挑,锋芒一转对我说,齐欢,你知道粮食是怎么来的吗,全中国还有多少人吃不饱饭,你有意见可以找我,你把它扔了,你知道这是多大罪过?而且你不要忘了,你还是一名军人。

  我低下头默不作声,因为我理亏。指导员变脸似的突然现出一副铁青的面孔,呵斥我:有本事扔,就要对自己做的事负责,没别的,你去泔水桶里把粽子捞出来吃了。

  听了这话,我就感觉自己的脑袋“嗡”一下子,差点晕过去。去泔水桶里捞东西吃?太恶心了,我不会去的,打死我也不。

  我没有去捞,因为我迈不动腿,我现在就已经很恶心了。

  正在僵持着,王大江出现了,他怯生生地走过来,脸上红扑扑的,一看就是想了好久才鼓起的勇气。他挽起袖子,把手伸进泔水桶,捞出来两个湿漉漉的粽子,不以为然地剥开皮,吃了。这种场景,我平生第一次见到,我觉得自己的胃在翻江倒海,我飞快跑出去,在一棵小杨树旁“哇哇”大吐。

  那一刻,我蹲在地上,一拳一拳打在树干上,杨树被捶得呼呼响。我突然对王大江厌恶极了,这个乡巴佬有多恶心,他竟然能从泔水桶里捞粽子吃,我怎么会和猪一样的人混在一起?而且,他还当着全中队战友的面,他什么意思,故意让我难堪?还是为了显出他特别高尚?

  这时王大江向我跑来。

  我说,你滚,离我远一点。

  他像是迎头挨了一击,愣在原地疑惑不解地说,齐欢,你怎么了?

  我站起来,挥舞着胳膊冲他喊,我的事不用你管,你以为你是谁,救世主吗?

  王大江呆呆立在那里,他的脸憋得就像熟透了的柿子,从里到外红个透。他几次蠕动着嘴唇,有一肚子话想要说,却终究连个唾沫星子都没迸出来。

  他转过身,抛下我走开了。

  他为什么不生气?为什么不为自己据理力争?他越这样,我就越愤怒。他的冷漠让我更加自卑,我要疯了。

  那时我想,我为什么要和他在一起?我为什么要和王大江成为兄弟?他这么贱,谁受得了?晚上睡觉前,我一遍一遍地告诉自己,明天不理他,我一样过得很快乐。

  第二天的阳光暖意融融地把我耳朵叫醒,我坐在床头快速穿着衣服,看着战友们背起沉甸甸的挎包夺门而出,我的心不由得凉了半截,刚被阳光爱抚过的脸突然没了血色。

  每天都要承受的折磨正式开始——五公里负重越野。我心惊肉跳地把挎包背在肩上,这里面装了四块砖头,我弓腰驼背、踉踉跄跄跑出去。

  我身体素质不是很差,但我从小生活在蜜罐里,很少去锻炼,这种五公里负重越野虽说不是头一回,但我依然望而生畏。我无法忍受那几块砖头在我背上忽上忽下、窜来窜去的折磨,这种新奇的自虐方式,真会把人玩死。我才不会飞快地跑,我就慢慢地走,怎么省劲怎么来。我不在乎名次,即使是最后一名,又能怎么样!

  山里的阳光温柔而多情,就像是母亲的手在抚摸孩子的额头。刚刚冒出绿叶的树林萦绕着薄薄的浓雾,苍翠的松树悠然地散发着浓郁的清香,蜿蜒的山路两侧星星点点地伸展着柔嫩的蒲公英,它那锯齿一样的叶子仿佛是上帝制造春天时遗落的工具。高大的树枝上歇息着刚刚嬉戏归来的鸟,它们叽叽喳喳窃窃私语,仿佛在嘲笑我,看,那个废物又来了。

  战友们早就飞快地跑出我的视野,轻快得像穿云而过的燕子。我真不想再跑了,因为我感觉肺要炸了,我用好大力气爬过一个山坡,看到了一个熟悉的身影,一动不动地守候在路边。

  王大江飞快地跑过来,就像小时候保姆翠红迎我放学回家时一般无二。他伸出那双有力的大手,将我背上的挎包高高提起,这样砖头压在我身上的重量就大大减轻。我又能直起腰板喘气了,他始终擎着我的挎包,在我身后与我一同奔跑,我们像亲兄弟一样跌跌撞撞地向终点跑去。

  四

  在煤山,我从来没有对时光飞逝感受如此深刻,通常在不知不觉中我又过完一天,这么多的日子加在一起仿佛只是一日,因为它们都有着同样的节奏和同样的旋律。尽管单调,我还能大海捞针般地从那些相同的时光碎片里找寻出让我兴奋的记忆。每个星期六下午,是最令我向往的时刻。每天一起床,我都会不由自主地看一眼手腕上的手表,并在心中默默地盘算离星期六还有多长时间。当日子一天天临近,我的心跳会情不自禁地加速,因为,我又可以重见天日了。

  煤山中队,远在深山老林,兄弟单位管我们叫“神仙兵”,这三个字并非怀有恶意,而是说我们与世隔绝,像神仙隐居一样清苦。事实上,待得时间久了,倒也习惯。我现在一天闻不到那些花花草草的香味,就浑身不自在,一天听不到啾啾鸟鸣,就会失魂落魄。

  刚到中队那会儿,经常看到王大江一个人对着大树嘀嘀咕咕,当时以为他的脑子是不是坏掉了。后来才知道,这树,这花,这草,都跟我们一样,有着鲜活的生命,它们能听懂我们的语言。

  由于远在深山,我们这里的生活设施简陋,平时洗澡困难,吃的水都是在山脚下的泉眼里打回来的,哪还有多余的水来洗澡。中队为了解决我们的洗澡难题,到了星期六,除去一班哨兵,就会有一名排长带着我们翻过两座山,到一个叫靠山镇的“大众浴池”洗澡。靠山镇其实就是大一点的村子,有几家饭店和商店,还有网吧什么的,麻雀虽小,五脏俱全。

  我盼望着星期六去靠山镇洗澡,只不过是借着洗澡的由头去逛一逛“大众浴池”旁边的小超市。超市不是很大,但它有一块明亮的铝合金窗子,上面贴着一行红色的小字:烟酒糖茶、瓜果梨桃,让人看了赏心悦目。屋顶上铺着一整块红色的石棉瓦,刷着蓝色油漆的门框上挂着招牌,上面的KT板喷绘着“向阳超市”四个大字。那时候,靠山镇成了我们的天堂,洗完澡后都会怡然自得地到“向阳超市”逛一圈,买上一些生活必备品,牙膏、牙刷、香皂什么的,同时还要买一些薯片、山楂圈、巧克力这些小零食,毕竟山里生活太枯燥,零食则顺理成章成为我们打发无聊时间的慰藉品。

  我对靠山镇的感情非同一般,我只有在这里才能找到有钱人的感觉。当我提着大包小包走出来,发现战友们的眼光都变得异常灼热,他们纷纷扭过头,看我沉甸甸的袋子。我昂首阔步向前走,不去想他们如何窃窃私语,如何羡慕嫉妒恨,因为,我的老爸是齐富贵。

  每次到超市购物,我竟然变得不那么恨齐富贵了。为什么会这样,我也曾一遍一遍地问自己,难道我骨子里真的就是一条寄生虫,一具虚伪的行尸走肉?

  我就像陷入了深深的泥潭里,无论怎么挣扎,都爬不到对岸。我希望有一个人拉我一把,能像先知一样告诉我,齐欢为什么会在这里?明天他会在哪?现在他应该做什么?

  我问过王大江,你为什么来当兵?是向往部队?是想改变命运还是被生活所迫?

  他说,没有理由,想当兵,就来了。

  也许王大江说的对吧?是我想太多,既来之,则安之,想那么多又有什么用。反正这里发生的一切,齐富贵并不知情。

  在几次购物之后,我忽然发现一个问题,王大江从来没有到超市里买过东西,他总是在洗完澡后,坐在浴池门前的大柳树旁等我们,他手里拿了根草棍,在地上划来划去。有一次,我悄悄地绕到他的身后,想看看他到底在干什么,我以为他在“调戏”蚂蚁,要真这样的话,我就会放声大笑,说他跟蚂蚁前世有仇。我屏住呼吸,小心翼翼地探出脑袋,看他洗得白净的小手在地上慢腾腾地画着什么,我找了半天根本就没有看到蚂蚁的影子,而是看到了两个足以让我沉重一晚上的字:妈妈。

  我是一个挺坚强的人,就连那不讲理的齐富贵狠狠地打我耳光,我都不掉一滴眼泪。但是我看到王大江用树枝写那两个字的时候,我的眼圈红了。我不相信我的情感会如此不堪一击,我想找个理由敷衍过去,那不过是刚好有个小虫飞到了我眼睛里。这样想着,我仿佛平静了许多,但是王大江就蹲在我的眼前,我不能不去想,他是怎样把每个月那点微薄的津贴寄回家,他平时是怎样省吃俭用对付自己。一支廉价牙膏他能用小半年,每次他都挤出黄豆粒那么大点,抹进嘴里,甚至连泡沫都没起,我还经常骂他是个吝啬鬼。可事实上,他必须这样做,因为他不是为了他自己,他活着跟我不一样,从生下来那天我们就不在同一个世界,他不是来享受生活的。我把我买的零食和日用品郑重其事地放到他面前,他显然被我这一举动吓一跳,呆头呆脑地转过身看着我,嘴上还挂着木讷的微笑。

  我说,这是兄弟我送给你的。

  他惊慌地张大嘴巴,连连摆手,像是抓了一块烫手山芋,提起袋子直往我怀里塞:不,不用,真不用。

  我瞪圆了眼睛,像齐富贵骂我一样,厉声喝道:我叫你拿,你就给我拿着。

  看着他不好意思地低下头,我心里终于有一种释然的解脱,我笑着拍拍他的肩膀,学着他讲话的腔调:因为我们是兄弟啊。

  接下来,那些准备过来集合的战友们听到的是我和王大江的放声大笑。

  这时,我发现我已经走进了王大江的内心世界,我能体会到他的喜悦与忧伤,我不再口无遮拦地叫他“乡巴佬”了,因为这不是在侮辱他,而是在侮辱我自己。我总是尽我的全力去帮助王大江,同时我还不能让他看出我对他的怜悯。这的确是一个很费脑筋的问题,所以每次到靠山镇洗澡,我总是拉着王大江陪我一起去超市,如果他不去,我就会骂他,你还是不是我兄弟?他就会马上妥协。到超市以后,一样的东西我会毫不犹豫买上两份,在回中队的路上再抱怨自己买重样,然后顺理成章送给他。

  就在我为自己的善心和智慧钦佩不已时,王大江看穿了我的用心,他悄悄地把我拉到一边,从他上衣兜里掏出50块钱:齐欢,谢谢你,其实不用这样。

  我从来没有遇到如此难为情的时刻,我看着那50块钱被他的手攥得湿漉漉,我想他一定像我一样曾经痛苦地挣扎过,他也一定想过这50块到底应不应该给我,以什么样的方式给我才不会伤害我们的感情。如果我不要他这50块钱,王大江的内心一定会惶恐不安。如果我要了这50块钱,我就会让王大江的生活雪上加霜。

  我尴尬得有些手忙脚乱,我竟然不知道该把胳膊放在哪,是自然垂落下去还是紧抱着双肩?我说,王大江,你这是干什么,我们是兄弟啊。

  他把那张湿漉漉的50块钱娴熟地塞进我兜里,仿佛早已演练过无数遍:亲兄弟,明算账。

  “兄弟”这个词是多么遥远,尤其在我与王大江之间,我曾不止一次地问,我们之间真的是兄弟吗?虽然我也经常把“兄弟”挂在嘴边,但这两个字在空中飘浮的时候,它们是纤细瘦弱娇小的,只有在铁路旁尽情奔跑酣畅淋漓时,我才会情不自禁地扯着嗓子喊:兄弟……

  经历了50块钱的事后,我突然发觉王大江并不像外表显露的那样肤浅,他是一个心中有数的人,这种人能屈能伸,心思敏锐,有原则。他之所以像个仆人一样天天围着我转,也许并不因为“兄弟”,而仅仅是因为三万块钱,他知道他还不起,所以,选择了另一种还债方式。

  我想,我们彼此都明白,只是心照不宣。就像中间隔着一层窗户纸,纸很薄,相互可以看到,但就不能戳开。一旦戳开,连“兄弟”也是做不成的。

  我现在已经习惯了有王大江的日子,我们虽没有太多共同语言,但却让我在部队有一个念想,尤其是在这个兔子乱拉屎的地方。王大江是个聪明人,他后来可能也觉得还我那50块钱有点不合适,不仅让我的自尊心受到伤害,也让他的心理负担更加沉重。所以,王大江就在一夜之间变换一张脸,一张既熟悉又陌生,既可爱又可恨的嘴脸。他一说话就奉承我,一看到我的零食就来吃,甚至还对我戴着的那块手表显出浓厚的兴趣。

  我却释然了。

  我长出一口气,用着往日腔调,拉着长音,不屑一顾地说,你喜欢吗?

  他目不转睛地盯着“嘣嘣”走的秒针,点点头。

  我说,你等着,哪天兄弟我一高兴,就赏你了。

  彼此做回自己,我们轻松多了。我们还像从前那样,在夕阳染红天边的暮色时分,叫嚷着、打闹着沿着火车道飞奔,我们的影子被落日的余晖无限拉长,我们在沟壑纵横的土沟里跳跃,我们的影子就像是被折断了几截的驴皮影,被几根竹竿挑在白布的后面荡来荡去。

  转眼间,我在煤山中队度过了大半年时光。我本以为会度日如年,结果却是度年如日,除了正常的工作训练以外,我和王大江跑来跑去跑了个军旅生涯的三分之一。在中队我虽然不是什么优秀士兵,可也决不是任人唾弃的孬兵,我把从齐富贵那里学来的为人处事原则全部用于实践,却收到了意想不到的效果。相处久了,领导和战友们忽然觉得,这个齐欢还是不错的嘛。我不禁沾沾自喜,看来做齐富贵的儿子未必是一件倒霉事。这种念头越来越多,有时候我害怕极了,我既要肯定我所做的一切,又要否定曾经认为是对的东西,就像是被夹在两座山中间,它们拼命地向中间靠拢,我就使劲向两边推。

  一个字,累。

  说心里话,我是个心肠很硬的人,对齐富贵,我表现得很凶残,我确实把他折磨得够呛,我真的履行了初到新兵连时在心里埋下的诅咒。半年来,我没有给我的亲生父亲打一次电话。多年以后,当我想起自己当年的愚蠢行为时,我猛然发现,从我爷爷那辈算起到我这,最不讲理、最招人讨厌的不是齐富贵,而是我齐欢。

  在那些我自以为是的岁月里,我时常幻想齐富贵坐在电话前发呆的情景,每当一阵铃声响起,他都不禁要打一个冷战,然后满怀希望地抓起话筒,结果听到的却是另一个人的声音,他的情绪一下子跌入低谷,他的心会撕开一道口子,这种剧痛将无时无刻地如幽灵般纠缠着他,在他吃饭咬住筷子的时候,在他与客户频频碰杯发出清脆回响的时候,在他被一个噩梦惊醒就再也无法入睡的时候……

  直到那一天冷不丁到来,把我身边这一切都变得面目全非。

  我居然在中队勤务值班室接到了齐富贵打来的电话,我真不敢相信他怎样打进来的,但一定花费了不少心思,当他哽咽着说“儿子,你好吗”的时候,我竟然像个懦夫一样任泪水肆无忌惮地滑落,他这一举动让我感到“父子连心”并非一句空话,我一时回不过弯来,更不知道此刻我应该说些什么,我的脑子乱成一团,像装着一群瞎眼的苍蝇,它们嗡嗡叫着在我脑子里四下乱撞。

  我只听到他在电话那端伤心欲绝地哭诉,甚至还说他有罪,他不应该让我来当兵,他像一个回头的浪子在静静忏悔,他说,我知道你受不了那的苦,要不提前复员吧。他这真是好意,也是出于真心,但这句话却为我那即将感动的心,浇了一盆冷水。

  我用手背狠狠地拭去残留在眼眶里的泪水,刚刚舒展下去的眉毛又拧上去。我知道,时至今日,他齐富贵依然没有看得起我,我在他眼中不过是一个寄生虫,即使我穿上军装,他依旧看不出我可以凭借自己的力量撑起一片天。

  我一句话没有说,刚刚在心里编织的那些华丽的、充满着柔情蜜意的言语,被我关进了小黑屋,它将永远见不到太阳。我冷笑着打断齐富贵的絮叨。我说,齐富贵,你懂个屁!我会成为真正的战士,你别想让我当逃兵!我恨死你!

  他还没来得及反应,我就挂断了电话。

  正午的阳光炙烤着广袤的土地,煤山上的一草一木像被抽空了筋骨,有气无力地瘫软着。我像是一条受了伤的野狗,不管流血的伤口多么疼,仍然不管不顾地向前奔跑,汗水顺着我的额头尽情挥洒,我眼前有了一层透明的水帘,这让我的视线变得模糊。

  我站在煤山顶上,汗水湿透衣衫,风从脸上拂过,一丝刺骨的清凉。望着远处绵延不绝的群山,布谷鸟的叫声从远处传来,声声不息。

  我再也无法控制住自己的情感,感觉压在心里的那座火山就要爆发,炙热的岩浆已经暗流汹涌,它憋在我心头,让我喘不上气。我拼命睁大双眼,我要看着心中的怒火是怎样喷薄而出,我张大嘴巴,扯着嗓子大声喊着我自己的名字:齐欢,齐欢……

  齐欢,齐欢……

  我的双腿在发抖,嗓子在燃烧,灵魂在挣扎,我体力不支地跪在地上,向着广袤的天空低下头,我没有看到心中的那团火,却被两颗晶莹剔透的泪水砸倒了。

  不知过了多久,我隐约地感到有人站在我旁边。他一动不动木然立在那,静静地看着我,脸上没有惊讶的表情,就像一棵树。

  是王大江。

  他把我扶起来,伸出粗糙的大手,抹干了我的眼泪。我看到他脸上浮现出一丝比理解和鼓励更动人心怀的微笑,他说,齐欢,好点了吗?

  此刻,我确实有一种说不出的舒畅和愉悦,好像我甩掉了一个无比巨大的包袱,我说,大江,其实我没有你幸福,我虽然有个有钱的爹,但是,他根本就不了解我,他永远不会知道我想要的是什么。

  他看着远处一座座时隐时现的高山,长长地叹口气,神色凝重地说,也许是你不了解他,是你不知道他为什么这么做。

  跟我装圣人?就凭你?我没想到这个王大江会突然站在齐富贵那边,也数落我。

  齐欢,你等着,我会让你知道,这一切都是为什么。

  他说。

  五

  日子过得很无聊,但是王大江却过得挺欢乐,一天到晚没心没肺,我最佩服他的一点是闲不住的本事。而且他特别乐意在午休的时候,在操场上忙来忙去,不是扫扫地,就是砌砌墙。我曾怀疑这货跟睡眠是有仇的,慢慢地,我竟然也加入到他高尚的“事业”中。我们把山里砍好的木头,一根一根地绑起来,准备把早已腐烂的晾衣场翻修一下。有时候干着干着,我会特别沮丧,觉得我的周围到处都是齐富贵的影子。你瞧,这几根立起来的杆子,怎么越看越像建楼的脚手架。

  王大江干起活来很认真,极少说话,应该说是不爱搭理我,能交流的也是有一搭没一搭地说钉子在哪啊,木头放哪啊等等这些“工作必须语”,就在晒衣场快要竣工的时候,一个老兵跟我说的几句话,又让我发疯。

  老兵说,你们两个新兵表现不错。过两天中队评功评奖,王大江评个优秀士兵不成问题。

  我说,那我行吗?

  老兵说,你——够呛,看看中队红星榜吧,前二十名才有戏。

  我知道那个红星榜,每个人都能在榜上找到自己的名字,中队每周评比一次,谁表现好,就会在谁的名字后面加一颗红星。王大江勤劳本分,领导和战友们都喜欢他,在新兵里,他的红星最多。而我,前两个月几乎没有红星,因为那时我还没有进入状态。后来,我积极表现,渐渐地也积累了人气。齐富贵常说,工作干得好,未必什么都能得到;工作干不好,未必什么都没有。到部队以后,我能时常体会这句话的实用价值,在我良苦用心之下,我的名字后面也挂起一串红星,不声不响上升到全中队第21名。

  入夜,我躺在床上辗转反侧,“优秀士兵”那四个字就像是一道咒语,折腾得我心神不宁。我曾经那么不看重什么功名利禄,追求这些东西简直比齐富贵的人生第一桶金还可笑。

  而我现在,居然陷入了矛盾重重的境地。我不止一次地想到齐富贵,想到他那天跟我说的话:我知道你吃不了苦,你还是提前复员吧。在他眼中,我,只有在他的庇护下,才能活着,即使我到天涯海角,他依旧认为:没有我,你齐欢屁也不是。这么多年,我一直叛逆,一直跟他较劲,就是要证明,没有你齐富贵,我一样行。但是我一直没想到用什么方式来证明,直到今天我听到“优秀士兵”,我心里封冻的流河开始解冻。

  王大江以绝对的优势排在我前面,如果没有他,我会顺理成章进入前二十,那我就有了胜算。关于胜算这个问题,我一直是这样想的,这就好比做生意,没有绝对赚钱的把握我不会去投资的,连百分之八十都不行。争“优秀士兵”也一样,也许第21名还有机会,但几率太小,我必须要改变这一现状,变成有利于我的局面,即使付出再大的代价,依旧在所不惜。这是上天给我的机遇,我必须珍惜。

  然而我又不能跟王大江表露我的心迹,即使跟他说了也没有任何作用,他可以放弃不要,但是中队会不给他吗?战友们会不评他吗?只有王大江退出这场争夺,我才有百分之百的希望。到底该怎么做,我费尽脑汁,刚刚冒出一个计划,就被随后的一个计划否定。战友们的鼾声在我心脏激烈的碰撞声中响了起来,我看了看手表,指针对准午夜十二点。

  我灵感来了,就这样吧,没别的招了。

  我在煤山中队度过了第一个无眠的夜晚。

  清晨在水房洗漱的时候,我看到镜子里自己的双眼布满血丝,眉头上的皱纹因整夜的紧张,至今都没有半点舒展。我把自己的脑袋深深扎进冰冷的水中,企图熄灭我心中的鬼火。

  我狠狠揉搓了两把脸,失声尖叫起来。这突如其来的喊叫声吓坏了水房里的战友,他们问我怎么了,我沙哑着嗓音焦急地说,我手表丢了,天呐,我手表丢了。

  他们惊讶地张大嘴巴,七嘴八舌地问着我关于手表的事,好像他们更关心我的表到底值多少钱。我像是丢了孩子一样四处寻找,每见到一个人都用焦急的语气问,你看到我手表了吗?你看到我手表了吗?

  当所有人都知道我的手表丢了后,中队就在早饭后进行了一次史无前例的大点验。当战友们把行李纷纷搬到操场上,我看到班长们像是抄家一样把战友们的被子、褥子、大包、小包里里外外翻个遍。从中我能感觉到中国人对抄家有着特殊的癖好,无论什么年代,什么时候,总是乐此不疲。

  我看到他们把王大江的被子拉开,并煞有介事地抖了抖。他们又把王大江唯一的迷彩包也打开,里面除了几件部队发的军装以外,并没有什么值钱的家当。王大江始终站在原地,眼巴巴地看着他们把自己的被子拉开抖了抖,眼巴巴地看着他们把迷彩包打开,叠得整整齐齐的军装就像羊肠子一样,被他们从里面掏出来。我从来没有看到王大江如此镇静的表情,他挺拔地站在那里,就像是浴着风、流着翠、滴着香的白杨树,而在他身边的仅仅是一片杂乱无章、随风摇曳的小草。他们锲而不舍地在那堆破烂里搜寻着,突然一个黄布挎包硬生生地闯进视野。这个挎包就是每次跑五公里时装砖头用的,王大江会背着这个挎包在我身后托着我的挎包,与我一起奔跑。那个挎包被拎了起来,里面没有砖头,他们用力一倒,一块银光闪闪带着钻石的手表,落在早已打开的被子上。

  王大江惊恐地盯着眼前发生的一切,他不敢相信这是真的。他犹如挨了一个晴天霹雳。他瘫软在地上。他双手紧紧地攥着我的手表,直到清晨落寞而刺骨的寒霜从他的指尖蔓延到全身,他仍然执著地坚信,这不过是一场梦。

  在指导员办公室,我和王大江再次坐到这个戴着厚眼镜片的政治主官面前。我装出一副受害者的表情,尽管我的眼睛不敢直视在一旁哭得瑟瑟发抖的王大江。面前的桌子上放着那块价值连城的烂手表,它在阳光的照耀下闪着鬼火一样的光。我的后背再一次泛起一丝凉意,我的双手不由自主地颤抖着,或许指导员以为我是因为找到了手表而兴奋。

  屋里的沉重气氛,就像是葬礼现场。指导员的眼圈也红着,他同样不可思议地盯着王大江,他一定认为这件事情并非如此简单。他个人的情感超越了理智,他抚摸着王大江消瘦的后背,用着父亲对儿子的口吻说,大江,如果你说不是你拿的,我就信你。你要相信我,相信组织。公道自在人心。

  王大江捂着脸,我看到泪水溢出了他的指尖,他哽咽地抽搐着,令人心碎的“呜呜”声从他一直张着的口中凄厉地传来,我从来没有看到一个男人哭得如此伤心绝望,如此的悲凉凄惨。

  王大江泪流满脸,眼神中带着委屈和怨恨,目不转睛地盯着我,似乎要把我吃了,咬了,嚼了。

  我不敢看他,真的,我害怕。

  我低下头,心里想:兄弟,对不起了,你不是说过吗,为了我,让你做什么都行吗?兄弟,我的好兄弟……

  指导员又轻声问了他一句,大江,不会是你干的,对吗?

  王大江突然止住了哭声,就像是换了一个人似的,胡言乱语:是我干的,因为我穷啊,我没有钱,我什么都没有,我还没见过这么好看的手表……

  大江,你——指导员指着他说不出一句话。

  我终于忍不住了,我再混蛋,我的心也是肉长的。我抓起手表,边跑边喊:我不追究,我不追究,是别人拿的,是别人拿的,也许……

  那天傍晚,我沿着火车道拼命奔跑。一边跑,一边声嘶力竭地大喊。中队的营房被我甩在身后,我看到我和王大江翻修一新的晾衣场在我眼前快速闪过,我扑倒在我们的终点,匍匐在那棵仅有半条命的银杏树下。我无声饮泣。我颤抖着双手捧着那块沉甸甸的手表,表盘上映出齐富贵的大脸,他露出一个极为轻蔑的表情。

  我狠狠地扇了自己两个耳光。

  齐欢,你这摊烂泥,你就是混蛋。

  六

  我知道,从此以后,我再也无法面对他。我早已不是他时时要报答的恩人了。就算曾经帮助过他,那这笔债也还清了。王大江没有撒谎,为了我,他确实什么都可以承受。而我呢,为了满足自私的欲望,确实什么事都干得出来。

  现在,我异常孤独,总是一个人在铁路旁漫无目的瞎逛,总会想起和王大江在一起的时光。

  唉——我缓缓地抬起头,看看天,一群大雁在飞。

  或许一切都是命中注定。

  相继经历了这么多事,我突然变得沉默寡言,时常会因为曾经做过的某件事而悔恨,总想着,我是不是不应该这样,不应该那样。

  齐富贵虽然总是高高在上教训我,但他确实是为了我好,从小到大,又给我当爹,又给我当妈,这个老头不容易。可我都做了什么,除了让他失望,没有给他任何安慰。就算当年,是他对不起我母亲,可又能怎样,他们上辈人的恩怨,我怎么能够体会,又怎么能左右呢。本来这个家已经糟糕透顶,我和齐富贵更应该相依为命,可我为什么还要雪上加霜?

  对于王大江,我真是很过分。我不应该像对待仆人一样对他,自始至终。他穷是不假,但没有罪过。我是帮助了他,给了他三万块钱,那是我愿意,我的初衷也并不是完全出于爱心。我用世界上最卑鄙的手段,让他承受世界上最卑鄙的罪行,我还厚颜无耻地到处宣称我们是“兄弟”。

  我现在什么都没有了。

  我就像地上的一棵草,孤零零地被风吹。

  我变了,变得连我自己都不认识了。我已经没有了什么梦想,什么追求,什么抱负,一切的一切,都去他的吧。我厌倦了,我累了,我情愿做一滴水,顺着大江大河向东流,流到哪是哪,流不动就算了。

  我成了一个连我自己都厌恶的人,但我必须让自己变成那样,因为只要我还有良心,我就必须承受良心的谴责。

  我又找了新伙伴,我和那些家庭条件差不多的城市战友成为“兄弟”,我们经常在黄昏的时候坐在一起,我们笑语欢声地讨论着荧屏上的明星大腕,我们心有灵犀地回忆着网络游戏带来的强烈刺激,我们胸有成竹地憧憬着未来的美好生活。我像是一只落了队的绵羊,又追上了本该就有我一席之地的羊群,我整天像个精神病人一样拍着手哈哈地笑,我和我新兄弟们放肆地大声呼喊,我们紧紧地搂在一起高声地唱:人生好比一出戏,恩恩怨怨又何必太在意……

  王大江明显感觉到我对他的冷漠与无视。每当他从我身边走过,我总是假装因为看到旁边某一事物而出神,或者他叫我,我假装没有听见,或者我扭过头去,摆出一张臭脸,让他觉得我不想跟他说话。有一天,我曾经的兄弟王大江,来到我和我的新兄弟面前,他张开嘴,有些难为情,他说,齐欢,我想和你谈谈。

  我说,没必要,没什么好谈的。

  他的嘴唇微微地蠕动了两下,慢吞吞地说,那我们去跑步吧,你知道吗,银杏树叶子落了一地,金黄的,真好看。

  王大江本来很真诚的肺腑之言,却瞬间引发了我身边战友的哄然大笑,他们对王大江指指点点,他们说他幼稚可怜,他们说他真是一个乡巴佬。此时,在他们眼中,王大江已经成了一个地地道道的小偷。人一旦背负了偷盗的恶名,想翻身实在太难。因为在他们找不到东西的时候,他们就会不约而同地想起你,想起你蹑手蹑脚、贼眉鼠眼的模样。

  王大江在哄笑中低下了头,他失落地走进秋风里,飞卷着的落叶在他身边飞舞,他像一个迷失在荒野的孩子,他不知道该往哪走。他消瘦的身影徘徊在营院角落的两棵白杨中间,他落寞地坐在那块跟他一样孤独的石头上。他又拿起那根早已枯萎了的草棍,在地上慢慢腾腾地画出一道道杂乱的曲线。有一只蚂蚁从他的脚下爬过,他没有去挑逗它,而是任它愉快地爬走。

  我深深低下了头,他们在笑他的同时,我的脸却发烧一样滚烫,因为,曾经在那里奔跑的还有我。

  我实在受不了,我讨厌他们这种粗鄙的笑声,虚情假意的笑声,让我恶心。我把手里的CD机狠狠摔在地上,一张银闪闪的歌曲唱片飞出去。

  都他妈给我闭嘴!你们凭什么笑?你们凭什么!我指着他们破口大骂。

  我眼泪不争气地流下来。

  煤山最美的季节是金秋,漫山遍野的黄叶洒落一地,踩上去松松软软。风一吹,萧瑟中带着树脂清香,闻一闻,顿时涌起一股繁华落尽的沧桑。那一天,在煤山顶上,老杏树的叶子落尽了,枝条在秋风的抚弄下,不停地刮着我的脸。王大江站在我对面,这是几个月之后,我们第一次说话。

  他说,我不怪你。

  我说,现在我们互不相欠。

  他说,难道我们就不能再做兄弟了吗?

  我说,都过去了。

  他说,你说的,时间可以倒流,所以我还会是兄弟。

  我说,时间可以倒流吗,你是个傻子吗?你他妈为什么这么幼稚。

  眼前的王大江并不幼稚,而是让我觉得陌生,我从来没有如此认真地打量过他,一身得体的军装包裹着他精壮的身躯,就像是被白雪覆盖着的小葱。他消瘦的脸颊棱角分明,熠熠的眼神散发着夺目的光彩。

  他话里的意思我明白。他希望我们再回到从前,就像是穿过时光隧道,跟周星驰《大话西游》里的孙悟空一样,月圆之夜,喊一声“般若波若密”,时间就可以倒流,回到我们最初相识那一天。然而,这可能吗?如果可能,我倒想重新来过,去弥补我犯的错。但是,我又怕再次伤害到他,他那么单纯。

  我只能演戏一样冷笑着,摆出一副骄傲不可一世的面孔,把一只手插进兜里,另一只手跟着我说话的语速,在他眼前挥舞。

  王大江,你不欠我的了,你懂不懂?大路朝天,各走一边,你明白不明白?我们本来就是两种人,你晓得不晓得?

  王大江的眉毛瞬间耷拉下去,我的话就像秋风扫落叶一样决绝。

  他说,你以前有拿我当兄弟吗?哪怕是一天。

  我说,没有,没有……

  秋风拂过脸庞,如同一把刀子,刀刀见血。王大江失魂落魄地向山下走去,我心中泛起一丝酸楚,我又开始咒骂我自己了。其实,我现在最想要的,是希望王大江揍我一顿,揍得我鼻青脸肿,揍得我躺在地上爬不起来。但我知道,他不会。所以,我只能眼睁睁地看着他的背影消失在下山的路上,静静地聆听树叶碰在一起的摩擦声。

  我原以为王大江永远都不会发怒。转天,我发现,我又错了。中队组织一次别开生面的摔擒训练。还不知从哪请来一个摄像师,说是为制作老兵退伍录像收集素材。战友们一见摄像机,都跟打了鸡血似的,抱在一起玩命摔,一个个绿垫子被砸得直冒黑烟。

  跟我一组的竟然是王大江,世上的事就这么巧合,不服都不行。我们全副武装,戴着护具,虎视眈眈地看着对方。明明是训练,我却觉得像是在决斗。

  指挥员早就下达了命令,我们两个人谁都没有动,只是摆好格斗姿势相互僵持。一瞬间,整个训练场都把目光集中在我们这里,指挥员又喊了一声。我有些脸红,幸亏有护头的遮掩,我知道他不忍心朝我下手,因为在训练场,我就是个菜鸟,是个挨打的货。

  我终于忍不住了,一个箭步冲上去,大喊一声“打”,便紧紧地抱住他,他的脚就像是生了根,任凭我怎么我使劲,就是岿然不动。我隐隐感觉事情有所不妙,却没有任何办法。王大江忽然像一头凶猛的野兽,一个背摔把我扔到地上,只感觉自己的脑袋“嗡”的一声,瞬间短路。这还不算完,他居然冲上来,骑在我身上,拳头雨点般地砸在我脸上、胸口上。我毫无招架之力,也无躲闪之能,只能享受着他的恩赐。不一会儿,我鼻子里、嘴里就有血流出来。

  他一边打,一边愤恨地骂我:齐欢,你醒醒吧!你说你现在这样混日子,你对得起谁!没有人会瞧得起你!

  我“嘿嘿”一笑,牙上沾着血,畅快地喊着:大江,你打得好!再狠些!

  战友们吓坏了,纷纷上前把他拉下。王大江依然不依不饶地向我身边挣扎,一边挣扎一边愤怒地骂我,像要把我吃掉。

  我在战友们对他的呵斥声中,隐约听到王大江的几句肺腑之言,重如千钧,似乎憋在心里很久了。

  他说,齐欢,跟你做兄弟,不是因为你有钱,是我崇拜你。因为你有见识,有眼光,有气度,有爱心。但我现在发现,你没有了,你什么都没有了,你只有一颗自私的心,你跟故事里的齐欢一模一样!你在这里混两年,你什么都不会得到,齐富贵也永远不会认可你,废物,你这个废物!站起来,你给我站起来,别趴在那像一条狗……

  我匍匐着爬起来,吐了两口唾沫,只感觉头晕脑胀,耳朵嗡嗡直响,眼前天旋地转。王大江和我的战友是倒立着站在我面前,他们像一群哑巴,干张着嘴冲我指指点点,就是发不出声音。

  我“嘿嘿”笑了两声,用袖子蹭了蹭鼻子上的血,晃晃悠悠像喝醉了似的走到他面前,用沾满泥土的手扶在他的肩膀上,给他整理了一下衣服,我低下头,给他鞠了一个九十度的躬。

  大江,对不起。

  我两眼一黑,晕了过去。从那天开始,我突然发起高烧,连烧了三天,每天都在不停地说胡话,卫生员后来跟我讲,我总是重复:表不是他偷的,是我陷害他。我要爬起来,我不是一条狗。

  他说,你被打傻了。

  我说,是被打好了。

  七

  我康复之后,第一个想见的人就是王大江。这两天躺在病床上,我想了很多,也许是他那天跟我说的话感动了我,虽然不好听,但是句句捅心窝。有这个兄弟是我的福气,他穷,他傻,他实在,但他是一个好人,他对我的兄弟情比天高,比海深。齐富贵曾经跟我说过这样一句话,检验一个人对你是否真心的标准就是,在你最需要帮助的时候,他是否陪在你身边。

  我知道,也许,这短短两年时光,我什么都不会得到,但我会拥有一个真正的兄弟,他为我奔跑,为我欢呼,为我默默流泪。

  当我把他叫到铁路边的时候,那里的树叶正如他所说,落了一地,色彩斑斓,像一个童话故事。

  我指着远处的群山说,大江,我们好久没有跑步了,这一次把丢了的日子补回来。

  王大江笑得像个孩子,嘴里喊着“般若波若密”,率先奔跑起来,秋风掀起他的衣角,他歪过头,冲我喊,齐欢,快跑,快跑,齐欢——

  我咆哮着向他飞奔而去。

  不知过了多久,我们都跑累了,跑步变成了散步,也可能是过于兴奋,居然偏离了原来的路线,跌跌撞撞误入深山老林。此时,我们非但没有害怕,兴致还颇为高涨,竟然无所顾忌地向前走。

  阳光顺着树叶间的缝隙,斑斑驳驳洒落一地,眼前这条小路变得扑朔迷离,踩在松软的树叶上,感觉整个身体悬在半空,有一种如入梦幻之感。

  我走在前面,王大江跟在身后,我们像是两个英勇的探险者,不畏艰难地向未知的目标进发。从隐约能看清脚下的路到彻底的无路可走,我们脸上和胳膊上到处都是被枝条划开的口子。我抬起头,望着头顶连成一片的巨大树冠,感觉四面八方都是一样的景色,灰突突直挺挺的树干直插云霄,碧绿的藤萝密集地爬满杂乱无章的灌木丛。这里没有过多的阳光,也没有如缕的清风,仿佛是一个坚硬的果壳,把我和王大江裹在里面。

  我“噗通”一声扑倒在一棵大松树下面,有一只桔黄色的小松鼠从草丛里蹦出来,抱着松果,灵活地转动脑袋,警惕地望着我。

  我对王大江说,兄弟,我们好像迷路了。

  他不慌不忙地说,有我在,不会迷路。

  我为他的镇定感到惊奇,但我不得不再次强调,兄弟,听说山里有狗熊,一屁股能坐死人!

  他像是没有听见,从容不迫地从肩膀上摘下水壶递到我手里,放心好了,来的路上我都做了记号。

  我们又像从前那样坐在一起,在这棵不算太粗壮的松树下,肩膀紧紧地靠着,我们谁也没有说话,只是一人一口地举起水壶喝着水。我看着这个被我一伤再伤、一害再害的王大江,心里有一种说不出的愧疚。我想到了那个炎热的下午,一个在烈日下垒墙的少年,他冲我笑。我又想到,那次点验,从他包里翻出手表时的惊慌失措,他看着我哭。

  没想到,这次是一向沉默寡言的王大江率先打破了僵局。

  他歪着头,面向我,一脸的天真。

  你记得吗,我曾经说过,要告诉你为什么?

  什么为什么?你说什么?

  他伸手折下一枝野樱桃,摘下一颗放进嘴里。我看他吃得津津有味,也摘一个吃了。顿时,一股凛冽的甘甜在我口腔蔓延,令我的精神为之一振。

  还记得你给我讲的那些故事吗?

  我点点头,当然记得。

  他说,那我也给你讲一个吧。

  我差点把一个果核咽下去,连连说,好,好啊。

  上小学的时候,我们家很穷,比现在还要穷。我没有玩具,没有零食,因为父母买不起,连学费都交不起。学校之所以让我去念书,是因为我父亲每年冬天都为学校提供烧材。我穿的衣服都是我姐姐的,女孩的衣服穿在男孩子身上,你知道是什么感觉吗。那时候我虽然小,但我已经知道了害羞,但我不能脱,脱了,穿什么?

  有一天,我发现同学们都带着一种糖去学校,那个糖特别好看,其实呢,是一个塑料勺子,勺子一端裹着一块水果糖。他们在我面前吃得“滋啦滋啦”响,还拿着那些五颜六色的勺子在我面前比划,我非常非常羡慕,那些东西就像是被施了魔法,勾走了我的魂。

  一天下午,我在家写完作业,无意中看到被子底下放着一块钱,我当时心怦怦直跳,我想到了那种糖。我太想尝尝它究竟是什么样的味道,我吃完那块糖,我也可以有一个漂亮的勺子了。我当时就像是被鬼魂附了身,我看到那一颗颗糖躲在小卖店的柜橱里向我招手,我拿起钱飞快地跑到卖店。当我舌尖碰到那颗糖的一瞬,我哭了。

  当天晚上,这件事被我父母知道,他们揍了我一顿。我一向温柔的母亲狠狠地扇了我两个耳光,我父亲拿着菜刀声称要劈了我,我姐姐拿着我给她的糖“嘿嘿”傻笑。

  我一口气跑出了村子,跑过了河塘,跑进了山里。山里黑漆漆的,我怕极了,我哭着缩成一团,躺在草丛里瑟瑟发抖,我从兜里拿出了曾经挂着糖的勺子,它像天上的星星一样晶晶亮。星星一闪,我就看到自己买的两颗糖,糖的后面站着两个小孩,一个是我,一个是我那个“傻姐”。我躺在草地上,草地上沾满了露珠,它们好像要给我洗澡,我感觉自己浑身发热,后来我睡过去就什么也不知道了。

  当我醒来时,我发现自己躺在炕上,阳光照进屋里,暖洋洋的。我父亲显然怒气未消,他把我从山里背回来的,可他现在表现得依然没有半点慈爱,他咬牙切齿地指着我说,你要再敢偷拿家里的钱,我用毒药毒死你。我母亲则抹着眼泪,抽抽搭搭地说,儿啊,你知道吗,那钱是你爸背了一天水泥挣的啊,你就买了几个这?

  我也忍不住号啕大哭,我们家哭成一团。我知道我错了,我也知道这辈子我再不会犯相同的错误,当时我想,如果能用我的命来弥补这个错,我宁可用死来挽回。不过,这是不可能的,即使我死了,钱也回不来。不过从那以后,我开始恨我的父亲,觉得他是一个冷血动物,虽然我做错了事,但他也不能拿刀杀我,也不能想着用毒药毒死我,我可是他的亲生儿子。我们之间的话越来越少,我越来越疏远他,同时还有一些憎恨他。我带着这种情感对他,一直到他去山里采松子从树上摔下来。

  当家里少了他,我独自一人面对寂静黑夜的时候,却总想起我那脾气暴躁的父亲。这么多年来,一桩桩一件件的往事像机器上的零件一样散落在我面前,我咂磨着这些锈迹斑斑的回忆,心中总会泛起对他的愧疚。我跪在他的坟前,看着四周随风起舞的芦苇,终于知道,我父亲举着刀要砍的不是我,是他自己;我父亲说要用毒药毒死我,其实,他想毒死的也是他自己。这就是我的父亲,当我真正明白他的时候,他却不在了。

  我泪眼蒙眬地听完王大江的故事,我看到他的眼圈一直微微地泛红,他的眼睛始终盯着自己手里的那串红樱桃。

  我明白了,王大江早就看穿了我的心思,他知道我为什么而难过。他总在强调他的父亲,就像我在总强调我的父亲一样。我们有着同样的经历,在亲情面前曾经迷了路,我现在就是当年被他父亲赶到深山里的孩子。

  我揉了揉眼睛,拍拍他的肩膀,说,大江,你比我会讲故事。

  他咧开嘴笑了笑,将手里的樱桃扔了出去:好啦,别再怨恨你的父亲,他做的一切都是为了,爱你。

  从那一刻开始,我再想起齐富贵,忽然就不讨厌他了,这是为什么?我想不明白。

  我点点头。

  他站起身准备走,我一把拽住他:等一下。经过一夜的思索,我还是决定要把那块表送给他,我握住他颤抖的指尖,戴在了他的手腕上,飞快的秒针闪烁着明媚的光。

  他把表贴在胸前,无奈地笑着:太贵了。

  我紧紧地握着他的手,以防他摘下来:原谅我。最后一次,我保证。

  不知不觉中,我们已经在森林里待了一下午。时间过得如此之快,实在令人震惊。现在是晚上7点多,我们必须马上回去,因为出来的时候没有请假,中队的战友一定找我们找疯了。幸亏来的时候王大江沿途做了记号,所谓记号不过是每隔一段距离,用刀在树上刮下一块树皮,我们借着暗淡的星光艰难地往回走。

  山里的天黑得早,零散的星星好像也并不垂青我们,它们的光芒越来越暗。四周越来越模糊,最后我要瞪大双眼,才能看清王大江慢慢移动的轮廓。一阵突如其来的风吹得我身边的灌木丛沙沙作响,响动的树叶惊醒了在树下做着美梦的小动物,我看不清究竟是一只兔子还是一只刺猬从我身边的草丛里钻出来。

  一个发灰的脊背,一闪就不见了,我的心怦怦跳着,眼睛四下张望,害怕极了。早听中队老兵说,这里的山什么野兽都有。此时我多么庆幸有王大江在身边,我跳着脚向前走了几步,一把拉住王大江被树枝刮起的衣角。他回过头来,用低沉有力的声音安慰我,齐欢,别怕,有兄弟在……

  多年以后,当我陷入一个又一个低谷,当我走在荆棘丛中,当我在沼泽里挣扎,总有一个声音在我耳边响起:齐欢,别怕,有兄弟在……

  这句话总是给我无穷的力量,同时也带给我无限的悲伤,我渴望听到,却又不想去听,我虚伪地为我自以为有意义的人生努力拼搏,却又掩盖不了因为人性的懦弱而带给我的失落。我不断地得到,又不断地失去,最后就会像刻在树上的伤疤一样,或许一直记住它在什么位置,但是我却始终找不到它。

  不知走了多久,从没路可走的荒山野岭到弯弯曲曲的小路在漆黑的夜色中时隐时现,我心里的石头终于落下。眼前的这座山我是熟悉的,翻过它去,我就又回到中队,回到那个我原以为很荒凉此时却是那样繁华的所在。王大江和我不约而同地长舒口气,我看得出,刚才他比我还要紧张。就在我们想说一句什么来调侃一下刚才的惊慌失措时,忽然听到一阵恐怖的声音,由远及近,似乎是许多声音的混合体。

  我知道我高兴得太早,恐怖之旅才刚刚开始。

  王大江额头上的血管迅速隆起,像一条缩成一团准备给敌人致命一击的小蛇。我们惊恐地盯着正前方的树林,小树的枝杈拼命地摇晃,像一道闪电,“哗”的一下,就把长得严严实实的树丛划开一道口。我终于听清那个声音,是一种从野兽嘴里发出的“呵嗤、呵嗤”声。

  王大江迅速地挡在我面前,从兜里掏出一把小刀:是野猪!

  野猪的真面目露了出来,它健硕的身躯,足足有一百多斤,长着灰黑色的长毛,一对长长的獠牙向上翻转。

  我感到后背像是披了一层十月的霜,嘴唇不停地抖动,我想大喊,却好像有一团棉花堵在胸口,脑门上的汗流到嘴边,我已经品尝不出它的味来。常听人说,野猪是老林子里最凶猛的动物, “一猪,二熊,三老虎”,要是遇到野猪,那就算遇到劫数。

  王大江突然拉着我的手大喊,快,快上树。他这一声喊叫,像泼了我一头凉水,顿时清醒许多,跟着王大江三下两下爬到一棵柞树上。

  野猪在我们爬树的时候,已然露出它狰狞面目,它支棱着两颗獠牙,向这棵树发动猛烈进攻,它那坚硬的嘴巴不停地拱着树根,它撞击在树上所发出的轰鸣声响,令人胆寒。

  我哭出声来:大江,树要倒了,我们怎么办?

  王大江死死地抱着摇晃不止的树干,瞪着眼睛对那头野猪报以愤怒的目光。他忽然指着通往连队的小路对我说,我先引开它,你快跑,要不然,都得死。

  我哽咽着说,那你呢?

  这时,柞树已经弯成四十五度,我们马上就要掉下去。野猪一看胜利在望,更加猛烈地加快了攻势。王大江“呀呀”叫了两声,接着像从天上坠落的陨石,不偏不斜骑在野猪身上,手里的小刀狠狠地插进野猪的屁股。

  他跳下去的时候,正好这棵树也倒下去,我迅速站起来,准备用我毕生的力量去逃命。我看到那头猪被扎得“嗷”的叫了一声,一股鲜血在它屁股上开了花,它一用劲,将王大江甩出去两米多远。

  王大江跌跌撞撞地跑了起来,他脸上满是血,野猪发了疯似的直奔王大江而去。王大江向着我相反的方向拼命奔跑,一个声嘶力竭的声音断断续续地传来:齐欢,快跑,快跑,齐欢……

  我向着中队的方向拼命奔跑,黑暗在我的眼里也成了一盏盏生命的灯火,那一棵棵茁壮的树木像一道道地狱之门,被我远远地甩在身后,任凭眼泪尽情飞洒,这样可以洗清我的罪恶,让我的灵魂获得短暂的安宁。

  我翻过那座大山,绕过那条小路,终于看到中队的营房,隧道旁那高高的岗楼亮起一盏回家的灯。我激动地扑倒在地,我回过头去望着黑压压的森林,我什么也没看到,没有脚步声,也没有我兄弟的呼喊,我张开嘴,捶着我的胸口放声大哭。我哭哑了嗓子,干张着嘴哭不出来。这时候,我好像看到了齐富贵,他端坐在红木的咖啡桌前,丝丝缕缕的香气让他的脸时隐时现,他说,检验一个人对你是否真心的标准就是,在你最需要帮助的时候,他是否陪在你身边。

  八

  第二天,我忍着剧烈的头痛缓缓睁开眼,看到王大江的头上缠着绷带,像一具僵尸样坐在我床前。我吓得呀呀直叫,我像一条被人踢了一脚的小狗,我躲在被子里缩成一团。我无法接受王大江还活着的事实,尽管我多么希望他平安无事,我是不想面对他。因为我不知道我该怎样面对他,面对他的大义凛然,面对他的重情重义,面对他的舍己为人,我感觉自己没有脸活着。

  “齐欢——”一个苍劲雄浑的声音无可名状地钻进我耳朵,我甚至看到它锋利得如同一把出鞘的宝剑,毫不留情地挥砍着尘世的污浊,在屋子里上下翻飞,并留下一道道优美的弧线。我的心在拼命地跳动,好像依然在森林里飞快地狂奔,那个真实的声音并非来自虚幻,它真真切切就在我耳边。

  王大江斜倚在我对面的床上,冲我咧嘴一笑,齐欢,我回来了。

  他真的活着回来了。昨晚,王大江一刀扎进野猪屁股,野猪发疯地追着王大江。王大江向深山里拼命奔跑,野猪多次追上他,并没有急于咬他、撕扯他,而是一次次将他掀倒在地,等王大江精疲力竭爬起来,再一次次把他掀倒,如此周而复始,循环往复,好像这头野猪是要彻底瓦解他的意志,然后再美美享受这丰盛的宵夜。

  是王大江命不该绝,他一次次倔强地从地上爬起,终于激怒了野猪,它用尽全部力量撞在王大江身上,却不想这一撞,让王大江捡回一条命。他被撞下一个陡峭的土坡,就势滚到一个长满荒草的土沟里。野猪在土坡上似乎有些不甘心,但它又不敢轻易冲下去,只好“呵嗤、呵嗤”两声,极不情愿地走开了。就这样,王大江拖着伤痕累累的身躯,在天亮前摸回中队。

  当我知道他还活着的时候,我忽然有一种恍然隔世之感,我依稀地听见,王大江还在寂静的深夜里呼喊,他说,要不然,都得死。

  庆幸的是,我没有死,他也没有死,然而我现在却比死了还要难受。

  王大江没有丝毫怨恨,反而笑得很坦然。但我看了却非常不舒服,就像看到了魔鬼的嘴脸一样。他救了我一命,现在我又欠他的了,我们之间的恩怨总是抹不平。王大江又让我重新认识了一回,他虽然站在我面前,但我却觉得他离我越来越远,我真怕有一天,他就这样离我而去。

  考验才刚刚开始。指导员把我和王大江叫到他办公室,声色俱厉地把我们批得体无完肤。他鼻梁上架着的厚眼镜片,尽管坚硬得像两面铜锣,却依然挡不住燃烧了一晚的熊熊烈火。从他对我们的怒吼中,我真切地体味到即使没有血缘关系,关心和担忧依然真实存在。

  昨夜,他和中队长带着全体战友找遍了附近的山,甚至让我们排长连夜坐上去市里的火车,在火车站附近艰难地寻找我们,因为我曾经跟他说过,我的梦想是像刘洪一样爬上飞快的火车,像骑上奔驰的骏马,离开这个兔子到处拉屎的地方。

  指导员怒气发泄完,稍稍缓和了一下语气,又不厌其烦地问我们昨天到底去哪了?为什么不请假?我看到王大江始终耷拉着脑袋不发一言,他紧紧地盯着被划了一道口子的旧胶鞋,尽管他伤痕累累,但依然能看出他在这件事上的无辜。指导员的眼睛自始至终都在我身上徘徊,他早已看穿了我和王大江之间的关系,事情一定由我而起,毕竟在他眼中,王大江是个老实朴素的孩子,而我则是一个无事生非的家伙。与其说在审问我们,不如说是在审问我齐欢。我脑子在这一刻飞速旋转,齐富贵曾经跟我说,人遇到问题的时候千万不能害怕,要静下心来想方设法去化解,大事就会变小,小事就会化无。

  我看到指导员换下来要洗的衬衣堆在床头,这激发了我的灵感,就像混沌的脑子突然亮起一盏灯,我在心里微笑着对自己说,齐欢,别忘了你是编故事高手。

  我说,指导员,前几天我们在修晾衣场,你也看到了,就想找几根木头,所以和王大江去山里了,结果迷了路,遇到了野猪,我们两个分头跑了回来……

  我说得很轻松,也很真诚,甚至有理有据,我把内心的惶恐掩盖得严严实实,我表现出的无辜连我自己都深感惊讶。指导员的眼球竟然活泛地转动了两下,这说明他对我行动初衷给予充分肯定。王大江忽然转过脸惶恐不安地看着我,他脸上贴着的纱布很好地隐藏了他对于谎言和欺骗表现出来的恐惧。我假装视而不见,依旧挺着脖子和胸脯来证明我的光明磊落。

  指导员沉默了几秒,问,大江,是这样吗?

  王大江唯唯诺诺地看了我一眼,对我无声的乞求他已心领神会,他没有说话,只是轻轻地点了一下头,好像有人按了他的脖子。

  指导员始终盯着王大江胳膊上的手表,用着意味深长的眼神看着我,说,齐欢,这次的事先过去,暂不追究。我要说的是评功评奖,这次你得了优秀士兵,而大江却什么都没有,我有一句话要告诉你,希望你永远记住,有些荣誉看得见,在眼睛里;有些荣誉看不见,在心里。

  没过几天,评功评奖的成绩公布出来,我如愿以偿地得到“优秀士兵”,捧着那张沉甸甸的硬纸片和那个塑料盒里的铁奖章,我真是百感交集。

  当天,我写了入伍以来的第一封家书,我把“优秀士兵”的奖状叠得整整齐齐塞进信封,然后工工整整地在信皮上写上我家那豪宅的住址,还有齐富贵的大名。半个月后,我收到了齐富贵寄给我的硕大邮包,衣服、零食、药品、书籍……他一下子赏赐给我这么多宝贝,我心里不禁涌起一股暖流,看来齐富贵很安慰,我也很安慰。重头戏是压在箱子底下的一封信。我怀着忐忑的心情拆开,从里抽出了一张照片。照片是齐富贵的个人照,他端坐在办公室的真皮座椅上,手里捧着我寄给他的奖状,他老泪纵横的脸上洋溢着幸福,就像是他刚刚得到的奖状。

  照片的背面,是用签字笔写就的一行字:儿子,你一直都是爸爸的骄傲!最下方是一个练得炉火纯青的行书签名:齐富贵。

  那一刻,我没有半点喜悦,我捧着齐富贵的照片陷入了无尽的沉思,我突然觉得我做的一切都是没有意义的。我一直想通过自己的努力,让齐富贵对我另眼相看,让他明白,我齐欢不靠他,依然能够活得很精彩,我不仅仅有个好出身,更重要的是我自己能够自食其力。但是我做了什么?我这个荣誉是怎么得到的?这张华丽的标签是属于我的吗?不,不是。我没有脸为此而光彩,我的目的依然没有达到,我想处处证明自己可以,但是答案却只有一个:“不可以。”从小到大,我总是跟齐富贵唱对台戏,他说东,我偏西,他说好,我就说坏。我总觉得他看不起我,而事实上,他这种看不起,却是一种曾经让我无法理解的、深邃的、伟大的爱。

  人生的路是走出来的,是一步一个脚印走出来的,一块砖一块砖垒起来的,不是投机取巧,损人利己。做人就应该像我的好兄弟大江一样,踏踏实实,本色出演,你不用证明你是谁,往那一站,你就是你!

  我终于明白,这么多年,我一直无法释怀的恰恰是我自己造成的,我总是想着去改变齐富贵,其实最需要改变的,恰恰是我自己。

  我把我父亲的照片连同那枚我用兄弟情谊换来的铁制奖章,一同尘封在库房的黑色皮箱里。我想在以后的岁月中,我能洗心革面地忘记这一切,盼望着它们连同那一堆虚幻的纸币一起腐烂。

  晚上,我在IC卡机前,主动给齐富贵打了走进部队后的第一个电话。我无法忘怀那天的情景,夜色深沉,星光闪烁,四周寂静无声,只有电话里的“嘟嘟”声清晰悦耳,仿佛是我的心跳。电话那头传来了一个和蔼而慈祥的声音,饱含着感动和喜悦。

  “小欢——”

  我用着略带调侃的语气说,齐总,我是您失散多年的儿子,我叫齐欢,想不想我?你以后少喝点酒,就您那破心脏……

  两年的时光说长也长,说短也短。转眼,离复员还有一个月,我和大江坐在铁轨上,落日的余晖把我们的影子斜斜地打在地上,银杏树的枯枝把我们俩的影子拢在一起,生怕风把它们吹散了。

  现在,我们都是副班长,相互的称呼也变成了“齐副”“王副”。我说,王副,等复员了,你跟我干吧,跟我创业去,保你吃香喝辣,再给你找一个如花似玉的小媳妇,你看咋样?

  “王副”害羞地低下头,企图把脸藏起来,连连摇头说,不不,指导员找我谈过话了,中队要留我转士官……

  我知道我们不可能永远在一起,因为我们走的路不同,这两年的军旅生活,是我这辈子最难忘的时光,我将永远想起这个为我奔跑的兄弟。我知道,像他这样的人,苍天是不会辜负的,部队刚好可以成全他,也许我们再见面的时候,他已经提干了,或者有更好的发展,说不定有朝一日会混得比我好,我却只能奋力地追赶他了。

  我说,大江,我好想回到从前,回到我们相识的那段时光。

  他笑了笑,挠着头,还是那副天真的面孔:齐欢,我相信时光会倒流,如果我们不小心把雅馨撞到海里,上天会再给我们一次改过的机会,让我们收起旱冰鞋,管住自己的腿,不会四处乱跑。

  我相信,我信。

  一场秋雨一场寒,煤山遭遇了一场连雨天。眼看着退伍的日子越来越近,我反而越舍不得离开这个兔子到处拉屎的地方。我特别想去铁路那奔跑,无奈大雨不停,我只能在梦里跑上几千次。后面跟着我的兄弟,他那拙劣的演技,让我发笑:等等我,齐欢……

  这个家伙,让我无语。

  肆虐的大雨最终引发山洪,中队接到上级通知,让我们赶赴靠山镇去营救被山洪洗劫的乡亲。我们脱掉迷彩服外面罩着的雨衣,这样能加快我们奔跑的速度。我们中队三十名战友在队长的带领下,翻山越岭赶到靠山镇。此时的靠山镇已经面目全非,到处都是滚滚洪流和倒塌的房屋,还有零零散散躲在山上避难的人们。有的人被困在屋顶上,有的被埋在泥土中,我们熟悉的“大众浴池”和“向阳超市”已经变成一堆瓦砾,那块明亮的铝合金窗依然倔强地挺拔在那里,那一行红色的小字已变得残缺不全。

  在灾难面前,我终于体会到生命的脆弱与无力,我们就像一根稻草,一片浮萍,一粒尘土。

  我们分成小组四处搜寻需要救助的人。忽然,我听到一个小男孩的呼喊声,从山脚下塌陷了一半的房屋里传来。这时,从我眼前快速掠过一个熟悉的身影,他几乎没有半点犹豫就冲进了那即将倒塌的茅屋。透过朦胧的雨丝,我看到那个茅屋就像是野兽张开的大嘴,它随时准备吞噬猎物。旁边落下的山石砸在水坑里,溅了我满脸的泥点,我抹了一把脸,雨水又把我的脸冲洗干净,我看到那个茅草屋开始摇晃,“噗通”一声,倒了,王大江没有出来。

  那一刻,我感觉浑身的血都向胸口涌,我奋不顾身冲过去,庆幸地看到茅屋还未完全倒塌,有一根柱子艰难地支撑着,我匍匐着爬进去,看到王大江的背上插着一根断了的钢筋,他舍身救下的小男孩在他身下放声大哭。我快速地爬过去,抱起王大江,抱起我最亲爱的兄弟,用尽全力将他拖出来,身后坍塌的茅屋发出一阵刺耳的轰鸣,一块滑下的山石砸在了我头上,我栽倒在一边,王大江险些被我扔掉。我的额头流下了鲜血,但我不觉疼。我看到王大江缓缓地睁开眼睛,努力地向我微笑,他流出的血染红了我的衣服。我哭泣着紧紧地抱着他飞快地奔跑:大江,别怕,有兄弟在……

  医院的走廊里,医生和护士用车把他往急救室里推,我和指导员小跑着拉着他的手。

  王大江气若游丝地呼唤我:齐欢,齐欢……

  他说,你退伍,我不能送你了。

  我捂着脸“呜呜”哭起来。

  我说,大江,你回来我再走,我在终点等你。

  王大江笑了,带着我第一次见他时的腼腆和怯懦:“我想让时间倒回去,让一切重新开始……”

  王大江被推进急救室,两扇白森森的门迅速关上。泪眼蒙眬中,我仿佛又听到王大江在我耳畔的低语:我想让时间倒回去,让一切重新开始……忽然,我的眼前,竟奇迹般地出现了一幅熟悉的画面。

  一辆满载着黑煤的火车从我身边擦肩而过,轰隆隆地顺着弯曲的铁轨呼啸而去。王大江跑在我前面,他越跑越快,马上就要消失在视野里,我焦急得像一匹脱缰的野马,迈着飞快的步子向他追去,草绿色的衬衣被风掀起一角,一双略显笨拙的军鞋扬起阵阵尘土。我咬着牙,冲他的背影大喊:兄弟,等等我……

  他回过头,站在山顶的野杏树下,冲我微微一笑。

  大江,我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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