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体问题是探讨《圣经》翻译的核心问题。从“大秦景教流行中国碑”碑文记载起,无数传教士参与、主持《圣经》的汉译工作,产生了多种汉译本共存的现象,这种“一本多译”的现象堪称翻译史上的奇观。众多《圣经》汉译本的语体风格应不同的时势经历了从深文理、浅文理、官话到现代汉语的变化。这些变化客观上是语言随着社会的发展变化而发展变化的产物,更是翻译背后诸多因素参与翻译过程的结果。
在诸多因素的调和推动下,《圣经》汉译本广为流传,其中1840年刊印的麦都思(walter Henry Medhurst)/郭实腊(K.F.A.Gutzlaff)译本竟助力了当时如火如荼的太平天国运动,其不可小觑的影响力也引发了当时统治者的担忧。所幸的是,《圣经》汉译本更得到了当时很多文人雅士的赞赏与青睐,继而引发了学者们对《圣经》文学性价值的挖掘,也促进了很多大学《圣经》课程的开设及专门研究机构的设立,如,西北大学“圣经文化翻译研究所”,河南大学“圣经文学研究所”及专门刊物《圣经文学研究》。
在国内的《圣经》研究发生转型的背景下,从汉译《圣经》译本群最具表象特征的语体风格出发,探讨、挖掘风格流变的背后推手,以及风格流变所引发的《圣经》价值变化,对《圣经》研究视野的拓宽具有深刻的意义。
一、汉译《圣经》译本群
众所周知,参与《圣经》汉译的译者们,无论是来华的传教士,还是中国的《圣经》学者,为实现宗教目的,在《圣经》翻译过程中对《圣经》的书中内容或删减,或改编,或完整呈现。因此,如果从内容角度对汉译本进行梳理的话,就会有节译本,如严复译的《马太福音》;有编译本,如《圣经故事》;还有全译本。若以全译本为参照,《圣经》汉译全译本可依据语体风格流变轨迹依次分为四个具有代表性的亚译本群,即深文理译本群、浅文理译本群、官话译本群及现代汉语译本群。
深文理译本群“文理”意指古典中文,最早为19世纪汉译《圣经》的在华传教士所用,但并未真正盛行。深文理(High Wenli)指文言,较为难懂;浅文理(Easy Wenli)即浅显易懂的文言。从19世纪20年代至18世纪70年代,相继刊行并有一定影响力的《圣经》深文理译本有1823年的马礼逊(Robert Morrison)译本、1840年的麦都思/郭实腊译本、1858年的委办译本(Hi曲Wenli DelegatesVersion)以及1868年美国浸礼会真神堂传教士高德(Josiah Goddard)的译本,其中最重要的文理译本应为英国伦敦会传教士马礼逊译本。此译本刊行于1823年,比“马殊曼(Joshua Marsh-man)译本”晚一年出版,但却是此后至少50年《圣经》汉译工作的参照蓝本。
就在对“马礼逊译本”的不满弥漫之际,在马六甲传教的高大卫(David Collie)和修德(Samuel Kidd)指出:《圣经》译本应当文字雅顺,并应有注解和阐释。在麦都思(Walter Henry Medhurst)的坚持下,马礼逊之子马儒翰(John Robert Morrison)、美国传教士裨治文(E.C.Bridgman)、德国传教士郭实腊四人参照马礼逊译本开始了重译工作。此译本的翻译主要由麦都思和郭实腊完成,故称“麦都思/郭实腊译本”或“四人译本”。
在上文提及的“麦都思/郭实腊译本”中,传教士麦都思负责完成的是整部新约和部分的旧约。由于传道会不同意他的翻译意见,其余部分由郭实腊完成。执着地践行个人翻译原则的麦都思并没有因此止步,新的翻译合作的展开促成了广得赞誉的“委办本”《圣经》的出版。这是圣经汉译史上的一次重要突破。各代表在译名抉择上的分歧导致了某些差会和传教士的退出,却加深了传教士对译经的了解。最早退出委办会的浸信会后来邀请美国浸礼会真神堂传教士高德(Josiah Goddard)、罗梯尔(Edward Clemens Lord)和怜为仁(William Dean)修订“马殊曼译本”。该译本出版于1868年,即《圣经新旧遗诏全书》。
浅文理译本群
由于语体的发展,西学东渐对传统思想观念的冲击,只有读书人能识的深文理已逐渐无法适应当时社会在文字方面的需要,较通俗的浅文理应时兴起,浅文理译本也相继诞生,如“杨格非译本”(Griffith Johns Version)、“包约翰/白汉理译本”(John S.Burton&HenryBlodgets Vers ion)、施约瑟(S.L.Scheresehewsky)的“二指译本(Schereschewsky Wenli Version)”。浅文理译本虽受欢迎,但充当了深文理译本和官话译本之间昙花一现的过渡译本的角色。
官话译本群19世纪中叶,官话(即国语)在全国大部分区域的通行令传教士们意识到凭借新的语体形式的新译本能更有效地传播,因此不遗余力地推行用官话重译《圣经》。先后出版的官话译本有:包约翰(John S.Burdon)、艾约瑟(JosephEdkins)、丁韪良(W.A.P Martin)等多人合作的“北京官话新约全书”、施约瑟的“旧约译本”;英国圣公会的“新旧约全书”、“杨格非官话译本”。值得一提的是1919年出版的“官话和合本”(Chinese Union Version)。该译本以“英文修订本”(Revised Version of the English Bible)为底本,前后经历27年完成。这部白话《圣经》“实在很好,在文学上也有很大的价值”,是“圣经汉译史上的巅峰”之作,被誉为“新文学运动的先锋”。
现代汉语译本群“官话和合本”在其问世后大概六十年间一直盛行。其间也有译本出版,时任燕京大学希腊文教师的吕振中分别于1946年、1970年出版新、旧约全书,开创了中国汉译史上华人独自译经的历史。当代中国天主教使用的唯一权威译本“思高译本”是多位华人圣经学者,如李士渔、刘绪堂、陈维统等合作译经的结果。此译本完成于1968年,是被梵蒂冈教廷唯一认可的中文圣经译本。1979年,由华人圣经学者许牧世、周联华、骆维仁等以“现代英文圣经”(Todays English Version)为底本联合翻译的“现代中文圣经”(Todays Chinese Version)在香港出版。1992年出版的“圣经新译本”是由容保罗牵头的华人圣经学者历经20年的集体努力翻译而成的译本。该译本直接译自原文,后经多次修订。endprint
二、多语体风格的适应与选择
英国翻译理论家西尔多·塞弗瑞(Theodore Savory)在《翻译的艺术》(The Art of Translation)一书中把读者的身份类型分为四类:第一类读者的阅读目的是出于好奇或是对某种文学特别感兴趣;第二类读者把阅读作为学习原文语言的一种辅助手段;第三类读者曾学过原文语言,但已遗忘;第四类读者是熟悉原文语言的人。此四类读者因语言功底不同,在阅读时对译本肯定有着不同的阅读期待。德国翻译功能学派的重要创始人汉斯·弗米尔(Hans Vermeer)认为,翻译的目标在于让预期的读者理解。只要译者相信自己在用他人可理解的方式进行表达,就一定存在潜在的读者对象。克里斯蒂娜·诺德(Christiane Nord)也认为,译者所能做的而且必须做的,就是要翻译出对目标文化读者有意义的译文。
可以说,多数译者在翻译前及翻译中都有一定的读者观照,如严复的读者定位应是当权者和士大夫阶层。所以,他用汉以前的字法句法译《天演论》(Evolution and Ethics),刻意求雅,以向这些人宣传西学和维新思想。翻译家傅东华在翻译《飘》(Gone with the Wind)时,为了迎合普通读者对于故事情节的关注,涉及人名地名时,“都把它们中国化了”;“还有一些冗长的描写和心理的分析,觉得它跟情节发展没多大关系,并且要使读者厌倦的,就老实不客气地将它整段删节了”。傅东华译本后的几个忠实的现代译本的影响力并无法与其相比,似乎是因为这些译本在忠实的同时,把读者也同一化了。
从1822年在塞兰坡(Serampore)出版的“马殊曼译本”到2011年“圣经环球新译本”,《圣经》的汉语全译本的语体风格经历了从文言,经官话,向现代汉语的过渡,客观上这是语言随着社会发展而发展的结果,更应是传教士及华人圣经学者根据不同的时代特征选择不同语体的适应选择的结果。同时,具有不同语体的《圣经》多译本的存在与流传表明了《圣经》译者对不同身份的读经者的关注。以“马殊曼译本”为例。此译本比“马礼逊译本”早一年出版,却不及力求“忠实、明达和简易”的“马礼逊译本”知名度高,不及后者流传广,以至于后者常被认为“最早的全译本”。这一误读出现的最主要的原因在于马殊曼虽从事《圣经》汉译20多年,但从未到过中国;他精通希伯来文、希腊文,却不懂汉语,其汉译本因而屡受晦涩难懂的责难;他只关注译经,不关注读经者的需求,这是导致“马殊曼译本”误读现象出现以及难以流传的最主要原因。由于晚清政府禁止国人与外国人接触,早期传教士接触到的中国人都属于社会阶层低、文化水平不高的贩夫走卒。显然,马礼逊在翻译中广而化之,把这些人预设为大众读经群体。因此,在翻译过程中“宁愿采用常用字而舍弃罕见的经典字……避免使用异教哲理和异教经籍中的术语……宁愿被人视为礼俗不雅而不愿令人难以理解”。虽然后来此译本多遭人(麦都思和华人梁阿发)诟病,但对阅经读者的观照始终保障了“马礼逊译本”在《圣经》汉译史的稳固的地位。
1919年《官话和合本》的翻译出版是在华传教士译经的又一创举,是在此后的80多年中、在多个译本中影响最大、流传最广的译本。该译本语言上选择官话,翻译文字较前更准确,更适合阅读。在此之前,在中国的外国差会竞相出版自己的中文《圣经》译本,传教士担忧读者在众多的译本面前无所适从,希望有一部联合译本,语体上既要有《圣经》应有的典雅文气,可为读书人所接纳,文字要较浅易,让略受过教育的民众都能阅读。“委办译本”便是传教士集体合力的首度合作,但由于在译名选择上传教士意见相左,“委办译本”的统一译本并未达成。“官话和合本”的出版似乎结束了多译本争霸的局面,成为读者欢迎的译本。同时,《圣经》的官话译文对当时白话文的推广与普及起到了一定的推动作用,其中一些典故家喻户晓,并为文学作品所用,如“十字架”、“天使”、“上帝的羔羊”等。在很多读者看来,《圣经》就是“官话和合本”,其影响可见一斑。
“现代中文译本”在翻译过程中,更是把读者的观照置于第一位。由于官话和合本对中文文采的追求,它的晦涩难懂成为新译本出现的主要原因。同时,为了让现代读者最大限度地了解原文内容,尤其是为了让具有中学程度的中国读者读懂《圣经》,“现代中文译本”运用了“意义相符,效果相等”(Dynamic equivalence)的原则翻译,力求忠实、灵活和有效地表达原作的意思,尽量避免使用教外人士不熟悉的宗教术语或神学名词,尽可能摆脱原文语法的束缚,注重口语化和流畅性,时刻关注读者对每一句译文的理解和接受。
从以上选取的几个全译本可以发现,在《圣经》汉译的过程中,读者的身份发生着微妙的变化。“马礼逊译本”虽然选择深文理语体,但由于当时的社会状况,传教士接触的读者阅读水平有限,因而该译本有相当多的口语用语和句式,表现出“文言与口语”杂化的明显特征,被当时伦敦传道会的伟烈亚力(Alexander Wylie)指责为“表达粗鄙”。“官话和合本”的预设读者为中国的士大夫阶层,因而文风儒雅,一经出版迅速成为流行的《圣经》译本。它顺应了当时中国文学界提倡白话文以及白话文逐渐流行的现实,此译本出现后迅速为熟读中国经书的文人所接受,也曾被许多政府学校用作标准的国语范本。相比之下,“现代中文译本”的预期读者文化水平初级,对文本的文学性要求较低,所以该译本用词浅白易懂,表达口语化,简单易解,受人青睐,广为流传。然而,由于强调“意义优先”,为了保证意义上的忠实,译者“往往出于无奈或者不惜损害原文语言特点和文化特点州埘,甚至“删减部分圣经,结果却被指流于俚俗,无法取代和合本的稳固地位。
三、文本目的:翻译的终极诉求
美国翻译理论家劳伦斯·韦努蒂(Lawrence Venuti)在论及读者的阅读目的时认为,了解异域文化是大部分读者阅读翻译作品的目的。而在《圣经》汉译中,译者片面地注重信息的传达、采用浅化的语言或优雅的文采或以观照读者的方法,如删除、变动甚至篡改来操控原文,有时候甚至不惜损害原文语言特点和文化特色。这种以读者的审美需求为翻译指向的做法具有一定的时代意义,在特定的历史时代,推动了《圣经》的传播,实现了《圣经》的本体价值及文化征服目的。但当《圣经》价值多元化以及《圣经》传播已经具备使节文化的特质时,这种做法背弃了文本本身,损伤了文本本意。这只能是《圣经》为适应中国语境做出的妥协与调试,是一种委曲求全的做法,有一定的历史作用,但不值得提倡。有学者指出,即使这样做能忠于意,却不忠于神气,亦欠优雅。
因此,《圣经》作为基督教典籍和文学总集的双重身份不容忽视。尤其是在当下,《圣经》的文学价值不断凸显,甚至有与其宗教价值并驾抗衡之势。以色列圣经学者伊爱莲指出:翻译出来的《圣经》不只是一部宗教典籍,也是一部文学作品。只有在翻译中忠实文本意义的传递、尊重和体现原文价值和文化身份,实现文本自身的意义才是译者的终极诉求。唯有如此,翻译才能够真正担当起文化输出的重任,沟通源文化与目标文化,重构那些被归化的文化原型。随着中西文化交流的深入,读者会逐渐具备接受外来文化的能力,“译者大可不必越俎代庖,徒费心力地把面包做成馒头塞给读者”。
另外,当严肃的深文理译本群被俚俗化的现代中文译本群所替代的时候,有一个问题就显化了,即文本的价值问题。宗教界之所以在《圣经》研究上与学界隔膜很深,这或许是原因之一。宗教界着眼的是《圣经》的本体价值,即宗教价值,因此,《圣经》首先是宗教文本。宗教文本的翻译理应选择庄严的文体和语体,谨慎地传达圣意,容不得任何形式的“亵渎”,并在这样的翻译中,实现其翻译政治及征服目的。然而,《圣经》汉译早期传教士译者对原文本的唯唯诺诺和谨小慎微伴随着现代中文译本群的出现逐渐消隐了,这得益于学界对《圣经》文学性的挖掘,并在“官话和合本”几十年的盛行中得到了印证。20世纪80年代相继涌现的现代中文译本群再次昭示了宗教文本翻译阐释的多途径和多维度特征。
[本文为西北大学教师发展与教学团队建设计划(JX12060)项目成果。]
(作者单位:西北大学外国语学院上海外国语大学)
(责任编辑:张涛)endpri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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