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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潘天寿美术教育思想的人文精神

时间:2023/11/9 作者: 文艺争鸣 热度: 17350
王宝强

  潘天寿美术教育思想中最为突出的精神品格,就是“以人为本”的人格教育思想。这是他对于艺术、教育、人生之关系、文化与民族精神、思想与实践之关系所把持的态度与立场,是他对民族传统文化思想中的人文精神的现代弘扬。不论在什么时候,通过艺术创作与教育实践来维护和发展民族绘画艺术,培养崇高的人格精神,是潘天寿美术教育思想的基本诉求。他在一生的艺术创作和教育实践中,始终把艺术与人的发展紧密联系起来,反复强调人格在艺术中的意义,并把“人格”与“画格”相统一,将人格教育视为美术教育的终极目的,可以说“以人为本”的人格教育观,是潘天寿美术教育思想的核心和精髓。

  潘天寿的人格教育思想是建立在他的艺术人文价值观基础之上的。他在《听天阁画谈随笔》中提出:“天有日月星辰,地有山川草木,是自然之文也。人有性灵智慧,孕育品德文化,是人为之文也。”“人系性灵智慧之物,生存于宇宙间,不能有质而无文。文艺者,文中之文也。然文,孳乳于质;质,含育于文,两者相互相成,故《论语》云:‘志于道,据于德,依于仁,游于艺。其为人之大旨欤。”可见,他是把人类创造的艺术视为人的品德之精华,是人格精神的集中体现。他还将艺术比喻为“人类精神之食粮”和“营养品”,认为艺术的功能是“提高人的精神境界”。因此他说:“人生须有艺术。然有人生而后有艺术,故最艺术之艺术,亦为人生。”很显然,潘天寿是把艺术与人的精神、道德和人生统一起来看待的。他极重视社会的伦理规范和个人道德修养,并将其视为艺术的重要组成部分。他认为:“画格,即人格之投影。故传云:士先器识而后文艺。”在教学中,他用“品格不高,落墨无法”的警句,与罗丹的“做一艺术家,须先做一堂堂之人”一语相互印证,来教导学生。在主体人格和文化素质培养方面,他强调要防止急功近利的做法。他说:“美情与利欲相背而不相容,去利欲愈远,离美情愈近;名利权欲愈炽,则去美情愈远矣。惟纯真坦荡之人,方能入美之至境。”可见,他是把一个艺术家的道德品质看成是维系他作品的永恒魅力的条件。但这并不意味着他把艺术看作是道德训诫的工具,而是他在对艺术自律性和传统文化重善求美的人文精神有着深刻理解的基础上,对艺术与主体人格的关系所作出的富有现代色彩的诠释。

  潘天寿的艺术思想与传统文人画家的艺术观虽有一定的渊源关系,但从本质上看是迥然有别的。传统文人画家的艺术观虽说也注重人品与画品的关系,但多是以个体人生价值实现为目标的狭隘的艺术观,其价值取向是追求“清高无为”、“超然绝俗”和“聊以自娱”的自我个体精神的表现。而潘天寿的艺术观,则是建立在更广阔的社会理想基础上的,更侧重于整体性、义务性和规范性的重入世、重群体、重社会的艺术观,反映在他的艺术和人生价值取向上,就是以天下为已任,以继承和发展民族传统文化艺术、振兴民族精神为目标的社会责任感和高尚人格理想。他认为:“一民族之艺术,即为一民族精神之结晶。故振兴民族艺术,与振兴民族精神有密切关系。”潘天寿坚定地捍卫和发展民族绘画艺术,其最终目的就是为了振兴民族精神,这可以说是潘天寿在特定历史环境中表现出来的独自的品格与人文见识。正是这种崇高的理想和信念,才使得潘天寿始终如一、坚定不移地捍卫着民族传统艺术,并以毕生的精力献身于美术教育事业。即使在西方文化艺术冲击或强大政治压力下,在中国画面临着毁灭的极大困境中,潘天寿也从未随风转向,而是在不断反思与内省中,反而更坚定了他的艺术主张和振兴民族绘画艺术的信念。因此,他强调“中国绘画应该有中国独特的民族风格,中国绘画如果画的同西洋绘画差不多,实无异于中国绘画的自我取消。”尽管由于他所追求的艺术理想和绘画风格是与当时的“西化”时尚相违,不受时人所重而显得孤寂,但潘天寿却表现出了一位真正的艺术家的“锲而不舍,坚定不移”人格品质。这种人格品质表现在他的作品中,就是一种雄厚刚键之“骨”和崇高壮美之“气”。可以说,潘天寿的艺术是人格化的艺术,他的人生是艺术化的人生。

  潘天寿的人格教育思想是和他的重视学识修养的全面教育观紧密联系在一起的。在他看来学识修养就是完善人格的重要部分,他在注重人的道德修养的同时,还特别重视学生的广泛文化学识素养的提高,重视理法规律研究与创作实践的统一。我们知道,潘天寿本人就是一个学识渊博、修养全面的大家,他在诗、书、画、印,以及艺术史论等方面都有很高的造诣。

  潘天寿在创作和教学中都非常重视“理法”研究,他教导学生说:“学画时,须懂得了古人理法,亦须懂得了自然理法,作画时须舍得了自然理法,亦须舍得了古人理法,即能出人头地而为画中之龙矣。”他认为:“自然之理法,画外之师也。画中之理法,心灵中积累之画学泉源也。两者融合之后,进而以求变化理法,打碎理法,……然后能瞑心玄化,造化在手。”他所说的“画中之理法”就是传统绘画中的笔墨、章法规律,以及书法、印章、诗词、题跋等方面的艺术修养,他认为:必须把这些相关的姐妹艺术学会弄通后,才能深刻理解中国画这门综合艺术的理法,让理法非常到家,又不是机械地使用理法,在理法森严中,表现艺术处理的意匠、胆量、超越一般的气度等等,才算到了高的境界。他特别强调“骨法用笔” 并教导学生要在书法用笔上下功夫,并将它转化成为绘画语言的基本语汇。他所强调的“骨法”既包括直观的“骨体”“骨相”等客观物象的形态特征,也包含着所表现出的对象的内在精神气质“骨气”,同时也包含着画家自己的精神品质和修养。他最得意的两方印章“一味霸悍”和“强其骨”可以说是他对于传统笔墨精神的自我认知和自我定位。反映在其创作中,就是他醉心于“强其骨”,热衷于笔墨内在力度,擅用硬毫笔率意挥洒,充分发挥硬毫的长处,浓墨直勾,笔笔见功夫,突出和强化了老辣方硬,铁骨铮铮的笔墨视觉特征。如在《雁荡山花石图卷》中,他以方硬的粗重线条勾勒出山石的块面结构,大胆而简化的点子皴来表现山石肌理,粗黑跳跃的点,跟气势连贯的大线条的鲜明对比,构成了新的审美因素。即使是从前不被传统题材所入画的普通的山花野草,潘天寿也以他强其骨的笔法给予了生命的活力。

  可以说,正因为潘天寿广博的学识修养,才使他的作品中不仅带着浓厚的传统风貌,而且洋溢着时代精神和生活气息,他不仅在创作实践中达到了深厚的学养与艺术精神品格的统一,而且在教学中他也努力实践了自己的全面教育思想。

  潘天寿是一位具有强烈的独立意识和独创精神的艺术家,他的独立意识并不是局限于对个人个性的张扬和放大,而是在对中西方文化艺术的比较中,对民族文化艺术精神的深刻领会和对民族艺术独立性的捍卫与发扬。他一生虽然经历了几个不同的时代,但他的基本艺术观和教育思想,以及人生追求和处世原则却没有发生很大的变化。他始终坚持自己的主张和民族立场,坚持从民族传统内部来发展民族绘画艺术。潘天寿的独立意识和学术兴趣集中于他对民族性格与民族风格的挖掘与强化上。

  潘天寿在艺术上的创新主要体现在对传统文人画的传统图式、精神气质和生命力度上的超越。就艺术图式和笔墨语言方面来看,传统文人画多是“尚逸贵淡”的形式法则,推崇“以少胜多、以少驭繁”的空灵意境。潘天寿的作品则多以浓重丰满的笔墨,奇特险峻的构图,表现出雄厚刚健的崇高境界。他的作品中往往选取危岩、巨石、古松、秃鹫、山花、老梅等能体现顽强生命力特性的题材加以表现。这种奇险、雄厚、刚健的新图式,实际上是潘天寿自强不息、锲而不舍和坚定不移的人格精神的体现。潘天寿认为“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是做人之道,也是治学作画之道,这不仅反映出他坚毅傲岸的品格,也表现出他对民族传统文化中的乾阳刚健的文化精神的张扬,它构成了潘天寿对传统文人画形式法则的变革与突破的精神力量。传统文人画家的艺术观虽然说也注重人品与画品的关系,但多是以个体人生价值实现为目标的狭隘的艺术观,其价值取向是追求“清高无为”、“超然绝俗”和“聊以自娱”的自我个体精神的表现。而潘天寿的艺术观,则是建立在更广阔的社会理想基础上的,更侧重于整体性、义务性和规范性的重入世、重群体、重社会的艺术观,反映在他的艺术和人生价值取向上,就是以天下为已任,以继承和发展民族传统文化艺术、振兴民族精神为目标的社会责任感和高尚人格理想。

  潘天寿以鲜明的立场、独立的人格和坚定的信念,继承和发展了民族绘画艺术。他从民族人文精神的角度研究民族绘画艺术,在艺术创作和教学实践中找到了艺术与人的发展、艺术与社会发展的切合点,并系统地构建了现代中国画教学理论与模式。他将艺术发展与人格建构相统一,建立了艺术、人生、社会之间的逻辑链条,既强调艺术对于人的本质意义,也强调个体对于社会的责任与价值。这些都充分体现了潘天寿的艺术价值取向是与人和社会改造的终极性理想相联系的。反映在他的美术教育思想中,就是他没有把美术教育看成是一种单纯的专业技能教育,而是把它当作一种提高人文素养和人文精神的手段,其根本目的是要通过对学生的情感陶养,来提升他们的精神境界,最终实现民族艺术和人文精神的振兴。

  (作者单位:陕西宝鸡文理学院美术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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