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年多前,我从北京毕业后来到广州,为了一个男孩。在公司附近的一片老居民区里租了房子,是旧的楼梯楼,楼里住的多是广州本地人家,我住在503,对面的504住着一位七十多岁的老奶奶,广州人,慈祥模样。
我最初根本无法跟她交流———她不懂普通话,而我不会粤语。我常常在她跟我讲完一堆的话之后,傻笑着离开。
因为离越秀山近,她每日都去越秀公园散步。有时候她晨练回来时我正要出门上班,便笑着互道一声“早晨”。
她人极好,因我们两家共用外边一扇笨重的大铁门,每天早上,只要我出门时遇到她,她就一定不让我费半天劲去锁那扇大铁门,催我快快去上班,不要耽误了时间,她来锁就可以了。一个老太太,这么周到地为我考虑,我心中十分感激。
我的粤语慢慢在进步。最初,对她讲的句子只局限在“早晨”“、食咗饭没”、“仲没食飯啊”这有限的三五句,而我能听懂她讲的句子,只有门口遇到时的“返工啦”、“落班啦”这样的话。
当然,我也因语言不通闹过笑话。一次,我邀请几个同事到家中做客,边开门边兴奋地跟她打招呼———“你食嘘没啊?”同事大笑———原来因发音不准加上重音错误,我刚刚说的其实成了“你死了没?”我十分尴尬,幸好老奶奶似乎没听清,又或是不想跟我计较,径自回屋去了。
我有一手极差的厨艺,却喜欢邀请同事朋友到家中做客,高朋满座、把酒言欢的畅快和热闹告诉我这不是一个人的城市,家里椅子不够用时,便欢欢喜喜过对门向她借;有时候单位发了水果,也分一半给她送去,顺便聊上几句。
日子便这样过着。
她家却在某一天突然热闹起来,儿女等围满了整个客厅。原来她跟家人周末喝早茶时,不慎从酒楼楼梯上滑倒,摔断了一条腿。
她从此再也去不成越秀山了,只能每天扶着拐杖或大大的助行器,在楼道里独自练习,像个刚开始学走路的孩子。
再后来,竟连长时间的走路和站立也不行了,家人只能给她买了轮椅,还请了保姆照顾她。
她仍是这么和蔼,我从未见过她发火。
我们楼梯窄,每次只要听到有人要经过,她总提前把自己挪到一边,让别人先过———哪怕她完成这一个小动作,是如此的缓慢和艰难。
一晚,我到她家里看了一会儿电视,这才知道她的视力也开始模糊了。“那你还能看见我吗?”我问她。她说只能大概看到我的形状,又说,我记得,你是那么漂亮。我的眼泪顿时就流下来了。
她又问我跟男朋友怎样,为什么很久没见他来看我,我告诉她我们分手已很久。她很惋惜,也很感叹,说在她那个年代,大家彼此觉得可以,便结婚了,不像现在的年轻人,分手都太容易。又说,等她好了,可以找她以前的工友,给我介绍介绍……
可是,似乎再也没有“等她好了”的那一天。因为不久后,她的双眼已经完全看不见了,腿的情况似乎也在恶化,她不再来楼道里练习,只在家里小步踱着,每一步都很缓慢。
一次、她未关家里的门,我看见她一个人拿着手电筒摸索着电视机的插座,急忙过去看发生了什么事情。原来电视机插头从墙上的插座上松落下来,她试图重新插好,却弄得插头的一半在插孔里,另一半空在外面。她说她想听听新闻,边说边摸索着打开风扇的开关,怕我热。等我帮她重新将插头插好,又问我要不要吃火龙果,我骗她说我家冰箱里还有好多好多的水果呢。
她用她的双眼看着我,大而浑浊。
她记得越秀山上中山纪念碑的雄伟,她记得儿子女儿孙子外孙的脸庞,她记得家里每件家具的历史和摆放,她记得我初来此地一句广东话也不会、我们鸡同鸭讲的场面……
她已经看不见,但是,她全部都记得。
(摘自《情感读本·意志篇》2015年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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