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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化时代的文学理论?

时间:2023/11/9 作者: 文艺争鸣 热度: 17204
张旭春

  一

  在各种后学浪潮的冲击之下,文学理论的非本质性或多元性的确是当今中国大学中文系的文艺学学科所面临的根本问题。既然这是个根本问题,那么,如何处理和解决这个问题就成为检验任何一本声称要超越前人的新教材的试金石。本文主要想以新生代代表教材之一的《文学理论新读本》(以下简称《新读本》)为主要分析对象,谈一谈我个人对这个问题的一点肤浅的看法。(1)在笔者阅读完《新读本》之后,总的感觉是个别章节写得非常精彩,但全书也存在不少问题。主要问题有两点。一是教材编写指导思想模糊,立场不明确,缺乏一个统摄全书的中心思想或核心原则,因此自然而然地引起了第二个问题:全书总体结构不明晰,章节安排混乱,一些内容甚至前后重复;许多具体问题的论述属于新瓶装旧酒——用新术语包装旧观念,没有完全体现出当代世界范围内文学理论的新思想、新发展、新动向。限于篇幅,本文将集中讨论第一个问题,即《新读本》的主导思想。

  二

  一般来讲,任何一本被冠之以《文学理论》的专著(尤其是教材)都必须首先回答两个最为根本的问题:什么是文学?什么是文学理论?后学兴起之前,我国老一代教材以马克思主义文论为绝对标准,对这两个问题的回答是绝对明确的、因而也是不会感到有任何困难的。但到了后学时代,问题就不那么简单容易了。其实,率先跨入后学时代的西方学者对这个困难的感受比我们还要强烈,这从两本在国内文艺理论界影响很大的西方著作中也可以感受得到。伊格尔顿的《文学理论导论》(Literary Theory: an Introduction, 1983。国内译为《二十世纪西方文学理论》)花了整整一个《序言》部分(16页)和一个《结论》部分(将近24页)的篇幅来分别阐述“什么是文学”和“什么是文学理论”这两个问题。众所周知,对于第一个问题,他的答案是:作为一种具有某些内在本质的“文学”是不存在的,文学这个概念只具有历史的具体性(historically specific);它与杂草一样,是一个功能性的(functional)而非本体论(ontological)的词汇。对于第二个问题,他从本体论(固定的研究对象)和方法论(独特的研究方法)两者入手,证明“文学理论”与“文学”一样,也是一个虚幻的概念(an illusion)——如果非要给两者确定一个所谓“本质”的话,这个“本质”就是它们都是福柯所说的话语实践(discursive practices),即某种意识形态建构的参与行为。在此基础之上,他提出了一个定位当代文学批评的另一种思路:与其执著于本体论、方法论,不如将文学批评当作一种策略性(strategic)的分析手段,他将这个手段称之为“话语理论”(discourse theory)。另一本书是卡勒的《文学理论简论》(Literary Theory: A Very Short Introduction,1997)。在该书中,卡勒也颇为费劲地花了两章共41页的篇幅来分别展示这两个问题。与伊格尔顿所采用的破→立方式不同,卡勒以敞开的方式(破而不立)将文学理论所涉及的问题一一展开,但却不给出一个终极性的(哪怕是个人化的)答案,因为他认为这个终极性答案根本就是不存在的。

  那么,《新读本》是如何回答这两个问题的呢?

  《导言》标题《文学理论:开放的研究》显然系主编为全书所设立的一个中心论点:当代文学研究已不再是某种形式的封闭研究(如韦勒克式的内在研究),而是一种以开放和包容为基本精神的非本质主义言述。这个标题似乎预示着编者将以某种敞开问题的方式来避开关于文学的本质和功能的传统问题。那么,这种方式到底是什么呢?让我们来仔细分析《导言》的各个子问题。整个《导言》部分总共分为“两条线索”、“文学观念的确立”、“语言与社会历史”、“话语分析”和“文学形式与意识形态”五小节。在第一小节一开篇,南帆先生就明确地宣称“既有的文学理论正在遭受全方位的挑战”,这种挑战主要是来自后现代主义文化和全球化浪潮的冲击:“进入90年代之后,后现代主义文化与全球化语境正在将文学问题引入一个更大的理论空间。此时,传统的文学理论模式已经不够用了,一批重大的文学理论命题必须在现有的历史环境之中重新考察与定位”。(P1-2)这是一种高屋建瓴的视角,体现了编者站在历史的高度重绘理论地图的宏大气魄和把握该课题的极大自信。

  接着,《新读本》以韦勒克和伊格尔顿为代表,揭示了(西方)文学理论中的两条线索:一条认为,“文学是独立的,纯粹的,文学拒绝社会历史的插手;文学理论的目的就是揭示文学的终极公式,破译‘文学之为文学的秘密配方式”,另一条则认为,“文学理论必须尾随文学回到历史语境之中,分析历史如何为文学定位,文学又如何改变历史——哪怕是极为微小的改变。文学并没有什么终极公式,文学的秘密配方由历史老人调制,并且时不时就会发生变化。总之,分析文学与历史的关系成为解释文学——包括解释文学的形式或者文本结构——的前提。”(P3)简言之,这两条路线的分野实际上就是非历史的本质主义和非本质的历史主义之间的分歧:前者以超时空的形式-结构为文学的本质,并否定历史语境对文学形式的制约,后者则使文学从属于历史语境的流变,从而否定文学有任何超时空的本质(如伊格尔顿所说的“historically specific”)。我的这种理解对前者应该是没有问题,但对后者却好像有些片面:如果说“历史对文学的定位”涉及到文学的非本质主义特征,是关于文学有无本质的问题,文学对历史的“改变”就显然不是关于文学本质的问题,而是关于文学的功能问题。这好像是两个不同的问题层面。尤其是最后一句——“总之,分析文学与历史的关系成为解释文学——包括解释文学的形式或者文本结构——的前提”——到底要告诉我们些什么呢?是关于文学的(非)本质性?(历史)功能?还是一种以文学/历史互动为出发点的(新历史主义式的)文学研究方法呢?在这里,笔者自己遭遇到了一定程度的阅读和理解障碍。但不管怎样,编者还是非常明白地告诉我们有两条不同的理论路线,那么,我们急于想知道的是,该教材自己选择的是哪一条,或者是两者的融合?

  然而,编者没有立刻回答这个问题,而是迅速过度到第二节“文学观念的确立”。这个标题令人立即产生疑虑和警惕:如果说“文学观念的确立”是个确定的命题,这就表明,编者本人已然认可了某种形式的文学本质论,从而违背了其“开放”的宗旨——否则的话,更为恰当标题似乎应该是“文学观念的历史演变”或“文学:一个确立的观念?”仔细阅读本小节的具体内容之后,疑虑和警惕变成了迷惑和失望。在本小节的主题段(第一段)中,编者写到:“历史主义与文学理论普遍性的相互交织制造了双重复杂的关系。第一,文学必须进入特定意识形态指定的位置,并且作为某种文化成分介入历史语境的建构;第二,文学必须在历史语境之中显出独特的姿态,发出独特的声音——这是文学之所以存在的理由。两重关系的交叉循环既包含了文学话语与社会历史之间的彼此开放,也包含了文学话语与社会历史之间的角力。”(P3)在这段话里,作者要强调的似乎是文学与历史不可分割这个命题。但是,其中仍然存在许多使人迷惑的地方,比如,作为主题段,它与“文学观念的确立”有什么关系?这是关于某种文学本质的断言(文学是一种独特的意识形态)?还是关于文学的某种存在方式(文学与历史相互渗透和角力)?还是某种文学研究的方法(形式批评与历史分析相结合)?“文学理论的普遍性”又指的是什么?是对某种普世性文学理论的认可吗?接下来,作者花了较多的篇幅梳理“文学”这个概念在中国古典诗学中的发展史;对于literature在西方的演变,作者只是引证卡勒的话一笔带过,然后,突然提出了一个肯定判断“文学是一种意识形态,但是,隐藏于文学之中不驯的能量又有可能破坏既有的意识形态体系”。(P5)这是作者对文学下的终极性定义吗?是对“文学观念的确立”这个问题的回答吗?是该教材编写的主导思想吗?如果是的话,作者应该对这个复杂的命题进行令人信服的论证(如伊格尔顿在其《结论》部分那样用福柯的话语/权力理论和卡勒用言语行为理论speech act theory来阐述这个观点)。但作者对这个关键性问题只是匆匆代过,并且没有明确告诉读者,这是该教材的基本出发点。而且,更为重要的是——在接下来的分析中我们会看到,即使对于这个肯定性判断,作者在后面的论述中也屡有遗忘甚至矛盾之处,因此让我们不得不怀疑这个判断是否可以看作是主编为教材确立的核心原则。

  比如到了第四节“话语分析”部分,作者就突然发问:“文学是什么?文学理论又是什么?”但是在这里,作者自己没有明确回答这个问题,而是引用卡勒的“观点”来做答:“乔纳森·卡勒与伊格尔顿的观点相近——‘文学就是一个特定社会认为是文学的任何作品”。(P8)这个回答简便省事,但却有不少问题。首先,这是伊格尔顿而非卡勒的“观点”——作者省略了其上下文,甚至没有把一句话完全引出。在考证了literature一词的意义在欧洲历史中不断流变的事实(以及考虑到它在非欧洲文化中还可能存在更不同指涉)之后,卡勒无奈地指出:“It is tempting to give it up and conclude that literature is whatever a given society treats as literature — a set of texts that cultural arbiters recognize as belonging to literature. Such a conclusion is completely unsatisfying, of course. It simply displaces instead of resolving the question: rather than ask ‘what is literature? we need to ask ‘what makes us (or some other society) treat something as literature…. Perhaps literature islike wed. But this answer doesnt eliminate the question. It changes it to ‘what is involved in treating things as literature in our culture? ”(中文本译文:“于是,我们不想再去推敲这个问题了,干脆下结论说:文学就是一个特定的社会认为是文学的任何作品,也就是由文化来裁决,认为可以算作文学的任何文本。当然,这样的结论是绝对不会令人满意的。它只是把问题搬了家,而没有解决它。也就是不去问‘什么是文学,而用‘是什么让我们(或者其他社会)把一些东西界定为文学的这个问题取而代之。……文学也许就像杂草一样。但这个回答并没有使问题得到解决。它只是把问题变成了‘在我们的文化层面上要把一些东西看作文学会涉及什么?”)如果说,“文学就是一个特定的社会认为是文学的任何作品”是伊格尔顿的观点还可以说得过去,但显然卡勒在此并没有认可这个观点。当然,作者所引用的是该书的中文译本,但即使对于译本而言,这样的引用也是断章取义的。

  更大的问题还在后面。

  在第三段中,作者声称:“尽管乔纳森-卡勒否决了文学的‘本质,但是,他还是围绕语言这个焦点提出了文学的五个特征” :第一,文学是语言的突出;第二、文学是语言的综合;第三、文学是虚构;第四、文学是美学对象;第五、文学是文本交织的或者叫作自我折射的建构。然后,作者得出结论说:“显而易见,乔纳森-卡勒的概括中已经隐含了结构主义与后结构主义的一系列基本观念。这时也可以说,乔纳森-卡勒对于语言的特殊重视本身即是20世纪文学理论史演变的产物。”(P9)作者的语气透出显而易见的自信(对于任何一个没有接触过西方文论的大学中文系本科生而言,“显而易见”传达出的则是一种不容质疑的权威),但笔者却不知道作者的自信来自何处。首先,这五点都“隐含了结构主义与后结构主义的一系列基本观念”吗?比如“文学是虚构”与“文学是美学对象”这两点所隐含的是结构主义/后结构主义哪种“基本观念”呢?这两点能够被划入语言论、从而证明卡勒“对于语言的特殊重视”吗?

  此外,任何一个对西方文论和卡勒稍微了解的人读到这段话可能都会产生一丝狐疑:这真是卡勒的观点吗?卡勒真的可能这样笼而统之、不着边际、不负责任地概括文学的“特征”吗?要弄清楚这个问题,还是让我们回到卡勒的原文中去。在《文学理论简论》的第二章一开始,卡勒就明确提出:“What is literature? Youd think this would be a central question for literary theory, but in fact it has not seemed to matter very much. Why should this be?” (中文版译文:“文学是什么?你也许会认为这是文学理论的中心问题,但事实上,它并没有太大的关系,这是为什么呢?”)他的理由是,当代理论是哲学、语言学、历史学、政治理论和精神分析等多种学科的混杂物,所以,理论家不必担心他阅读的文本到底是不是文学作品;其次,区分文学性与非文学性之间的界限已经不再是理论关心的中心问题,因为当代理论已经在非文学现象中发现了所谓的“文学性”(如历史的叙事性)。当然,既然该章的标题是“What is Literature and Does it Matter?”(《何谓文学?文学何为?》),他也就不得不直面这个任何文学理论都绕不开的老问题,更何况“何谓文学”即使不再是文学理论所关注的中心问题,它也仍然是一个问题。然而,卡勒并没有试图给出一个关于“文学是什么”的权威定义,而是认为,“何谓文学?”这个问题所要求的不是定义——因为根本不可能给出那样一种定义,而是分析( ‘What is literature? asks not for a definition but for an analysis.)——分析各种文学定义的问题所在。卡勒列举了(注意:不是全部归纳!)三种定义文学的方式,一是上文中提到的历史相对主义方式:“文学就是一个特定的社会认为是文学的任何作品”;二是语言-形式主义方式:文学就是由某种具有特殊属性或特征的语言构成的作品;三是言语行为理论(speech act theory):文学是某种文学程式的产物,是一种引起注意的特殊言语行为。第一种方式已经被卡勒所批评(它只是置换、而不是解决问题)。第二种和第三种方式有相互“重合、交叉之处,但却似乎难以产生融合。我们可以将文学作品理解为一种具有特殊品格或特征的语言,我们也可以将文学理解为一系列程式以及关注的产物。两种观点相不隶属,因此我们往往在两者之间来回滑动。(在此),我可以列举五种理论家们对文学本质所持观点:在每一个观点中,(你都可以发现这样的情况),你从一种视角出发,而最后却还是必须允许另一种视角的存在。”(We are dealing with two different perspectives that overlap, intersect, but dont seem to yield a synthesis. We can think of literary works as language with particular properties or features, and we can think of literature as the product of conventions and a certain kind of attention. Neither perspective successfully incorporates the other, and one must shift back and forth between them. I take up five points theorists have made about the nature of literature: with each, you start from one perspective but must, in the end, make allowance for the other.)接下来,卡勒便一一列举了上述五个关于文学的所谓本质性定义,并对每一种定义进行了批判分析,以证明他的观点(“两种视角相互重叠,来回滑动”)。

  对于卡勒的论述,我们不必继续介绍下去(有兴趣的读者大可以仔细阅读该书,但如果英文阅读水平允许的话,最好阅读英文原著),我们关心的是,南帆先生到底为什么要如此断章取义地误读卡勒?是为了给《文学理论新读本》寻找一个还说得过去的知识对象吗?那么,这个知识对象到底是什么呢?难道仅仅只是上述五种特征吗?如果是的话,那么作者在前文中一再强调的社会-历史维度为什么不在其中呢?

  但是,这还是没有清楚地告诉我们该教材的主要知识对象。紧接着,作者话锋陡然一转:“不难想象,话语分析是文学理论的焦点。”(P9)一个突如其来的“不难想象”就轻而易举地把作者自己所提出的问题“文学是什么?文学理论又是什么?”彻底悬搁起来了,并且毫无根据地以“不难想象”这种个人猜测性、甚至还有些臆断性判断做出了一个绝对判断:“话语分析是文学理论的焦点”。任何一个读者——尤其是学生——读到这句突如其来的话都会一头雾水:首先,什么是“话语分析”?(凡是学过一点英语语言学的人都知道这个术语指的是语言学中的一个分支。但是,由于近些年“话语”一词在人文学科中的普遍滥用,人们已经难以想象此处的“话语分析”到底所指何物。)为什么说它是“文学理论的焦点”而不是“焦点之一”?它在何种意义上能够回答“文学是什么?文学理论又是什么?”这两个问题?对于第一个问题,作者接下来有一个解释,但这个解释好像主要是“话语分析干了些什么”而不是“话语分析是些什么”。作者指出:“话语分析充分肯定了新批评、俄国形式主义和结构主义的出发点——话语分析也是从语言开始的。但是话语分析走得更远一些,以至于再度发现了话语与社会历史间的隐秘联系。话语分析的初步结论是,某种话语特征的形成必须在一个更大的话语组织之中才能得到充分的解释。后者植根于社会历史之中。在伊格尔顿看来,这更像是回到了文学批评的早期形式,即修辞学。”(P9)原来,“话语分析”这个令人敬畏的概念是来自伊格尔顿在《文学理论导论》结论中所提到过的“话语理论”。

  伊格尔顿的确是把“话语理论”作为一种超越本体论和方法论的文学研究策略——这个策略所要揭示的不是文学的某种超时空的本质,而是揭露文学话语作为一种话语实践是如何参与了主流意识形态建构的。这种策略的优点的确是把形式主义批评与社会历史批评有机地结合了起来,但我们应该承认,这也仅仅只是伊格尔顿的一家之言——当然,也可以借用过来作为《新读本》的指导思想,但作者却非常绝对地宣称此种策略为“文学理论的焦点”似乎有些不太稳妥。当然,在本节的结尾处作者的语气稍稍缓和了一些:“现在,话语分析正在成为文学理论的又一个入口——这是文学、语言与社会历史之间的交会之地”,(P11)但是即使在这个比较缓和的判断里,“正在成为”仍然有不顾事实之嫌——自从1983年伊格尔顿提出这个概念以来,它好像还没有引起太多的关注;在过去的23年里,这个术语本身似乎也并没有在理论界流行开来(即使伊格尔顿“话语理论”的来源——福柯,虽然影响很大,但也不是当代理论版图中的唯一主宰话语)。毋庸质疑,伊格尔顿的“话语理论”策略含有丰富的内涵和洞见,相比之下,的确不失为一种代表非本质主义时代文学理论的、较为合理的发展方向。作者也完全可以将其确立为该教材关于文学研究策略宗旨,但问题是作者直到最后都没有明确这个立场。

  对于“文学是什么?文学理论又是什么?”这两个作者自己早先提出来的问题,我们终于在《导言》最后一节《文学形式与意识形态》的第一句话中找到了答案:“话语分析的提出证明,文学理论已经没有多少兴趣答复‘文学是什么”。(P11)作者可能忘记了他在前面所下的“文学是一种意识形态”这个肯定判断。何况,话语分析的提出又何以能够证明“文学理论已经没有多少兴趣”答复这个问题?既然作者的“话语分析”论来自伊格尔顿的“话语理论”,按照逻辑就应该用伊格尔顿的观点来明确阐述“文学是一种话语实践”,“文学理论就是利用话语分析的策略揭露文学话语与意识形态的合谋”,以及卡勒对伊格尔顿的补充(文学不仅是意识形态的建构者,也是其摧毁者)这些基本的立场。然而,在《文学形式与意识形态》这一节散漫的论述中,我们难以获得这样一个清晰的观点和立场。在该节——也是《导言》部分全部结束的地方,作者只是非常激动地宣称:“话语分析必须发现文学语言、社会历史、意识形态相互关系的交会地带,最终阐述它们之间的秘密结构和持久的互动。现今,这就是历史赋予文学理论的深刻使命。”(P14)作者以诗一般的语言动情地描绘了“话语分析”的“深刻使命”,似乎这就是当今新文学理论的唯一入口。但更关键的问题是,作者如何来论证这种策略?其理论基础何在?其具体的操作手段又是什么?主编打算怎样将这种理论作为主导思想用于《新读本》的编写?如果说,这种自信所传达的是作者编写该教材的主导思想,那么,这个思想如何贯穿在教材的各个章节?主编没有做任何交代。

  三

  综上所述,整个《导言》部分的论述结构是散漫的,一些论据的引用是不严谨的。而最为关键的问题是中心论点不明确:从头至尾一直都没有从本体论和方法论两方面为全教材的编写制定一个明确的主旨或基调——不管这个主旨或基调是本质主义的(立)或是非本质主义的(破)。当然,主旨或基调的不明确并不说它根本就不存在。从《导言》散漫的论述中,我们还是基本上能够(非常费力地)梳理出基本思想,那就是:1)文学是一种意识形态;2)相应地,文学研究的新方法是话语分析。但正如我们在上面的分析中看到的那样,对于这两个问题,该书的论证显然是零乱、空疏,甚至前后不一的,尤其是作者没有鲜明地将其确定为统摄全教材编写的主导思想。

  值得特别注意的是,在介绍教材的编写缘起和宗旨的时候,编者一再提及全球化这个大框框,似乎该教材本身是适应全球化大潮的产物。但具体到“文学理论”教材的编写,全球化到底应该如何体现呢?综观全书,对于当代国外大学相应课程的教学和教材的编写,编者没有任何参照框架方面的论述;对于国外那么多的文学理论新的研究专著和教材,作者也仅仅参考了伊格尔顿和卡勒的两本书,但客观地说,这两本书还不足以勾勒出一个全球化框架的。

  接下来,笔者试图通过对几种国外相关教材或专著的分析,尝试着梳理出一个有关当代“文学理论”教学的参照性“全球化”框架。当然,所谓的“全球化”也可能仅仅是我自己的一孔之见,肤浅粗陋之处,供国内同行专家批评指正。

  对这几部教材或专著的具体内容进行分析整理,我们大致可以归纳出这样几种编写模式。

  一、 以史为纲。客观地介绍历史上曾经出现过并产生广泛影响的各种批评理论,以史代论。这种模式以客观传授知识为主,不必阐发作者本人的理论体系。但这种课程显然难以冠之以《文学理论》这个名称,更恰当的名称应该是《文学理论发展史》。这方面的代表有哈兰德的《文学理论:从柏拉图到巴特》、塞尔顿的《当代文学理论》。

  二、 以问题为纲。这下面又可以分为两种类型。1、问题-规定型。以一家之言为普世性的文学理论,在一家之言的指导下对涉及文学的各方面问题——如文学的本质和功能、作家作品、社会历史以及文学批评等——进行全面的清理和阐述。这种体例模式基本上是以问题为纲,后学兴起之前西方国家基本都是按照这一思路写成的,其代表是中国读者所熟知的韦勒克和沃伦合写的新批评版本的《文学理论》和伊万·费多罗维奇·沃尔科夫所著的《文学理论》。2、问题-描述型。与第一种体例模式一样也是以问题为纲,但其出发点不是将一家之言作为真理性文学理论强加给学生,而是抓住文学理论中的几个关键性的问题或概念进行开放式客观描述,即将后学兴起之后所暴露出的问题完全敞开,但不做任何价值判断。这种体例模式像一副渐次展开的卷轴画,将当代文学理论有争议的问题一一呈现给学生,从而真正做到打开学生的思路、培养学生独立思考能力和批判精神。当然由于要敞开问题,其中也必然会涉及到相关流派介绍,但后者只是目,而非纲。这种体例模式的代表有国内学者频繁引证的卡勒的《文学理论简论》、格林和勒比汉共同撰写的《批评理论与实践》。第一本书篇幅简略,但理论浓度高,似乎更适合给研究生层次的学生用;第二本书更微观和细致,注重从基础知识入手展开理论问题,如从音素、词素、词汇、词汇组到句子等层面一步步过度到文本、话语、文体学、叙事学、阐释学等理论,这种教材由于注重基础知识的传授,所以更适合本科层次的学生使用。

  三、 以流派为纲。也有两种类型。1、流派-批判型。从某一个立场出发对各个流派进行剖析批判。这方面最具有代表性的就是伊格尔顿那本影响深远的《文学理论导论》。伊格尔顿在该书中对当时几家主要的理论流派不仅进行了深入浅出的介绍,对各家的洞见以及盲点进行了充满智慧的点评,更重要的是,他在该书的最后结论部分,亮出了他自己的观点:“一切批评都是政治批评”。该书即客观地呈现了知识,又从高度上对这些知识点进行了清理和批判,从而使读者不仅学习到相关知识,也认识到那些知识所存在的问题。但这种体例模式只适合写作个人研究专著,对于教材(尤其是本科生教材)编写不太适用。2、流派-方法型。着重介绍各种流派的理论主张、尤其是批评方法。这种模式的代表有%?%?津琴科和%?%?祖斯曼所著的《文学研究方法论》、F.特米里尔所著《文学批评》、克劳斯-米夏埃尔·伯格达尔主编的《新文学理论导论》、巴里的《文学与文化理论导论》以及史蒂凡·诺伊豪斯的《文学理论概论》等。后三本教材更注重用具体的例证引导学生如何使用各种批评方法进行作品解读,对本科层次的学生非常实用。

  有了这几种体例模式作参考,我们就可以清楚地看到,解放后至今我国大学“文学理论”教材的编写体例基本上都是以问题为纲,这在很大程度上可能是受到前苏联影响的产物(从伊万·费多罗维奇·沃尔科夫1995出版的《文学理论》一书的目录可以看出,这个传统在当代俄罗斯“文学理论”领域内似乎仍然在延续)。老一代教材是问题—规定型——如蔡仪的《文学概论》(1979)和童庆炳的《文学理论教程》(1992年);新生代教材虽然号称要超越既有的文学理论观念,但至少在体例模式上它们仍然是以问题为纲(苏联的影响好像挥之不去!),虽然对问题的处理方式不同——王一川的《文学理论》属于问题-私言型;陶东风的《文学理论基本问题》属于问题-解构型(至少声称是这样的);南帆的《新读本》总体上属于问题型,但以何种方式处理问题则难以具体归类,因为其中既有规定,也有私言以及解构批判——如我们在前面对该教材的分析所看到的那样,这种混杂的问题处理方式在根源上是其主导思想不明确造成的。

  四

  当然,在当今宏大叙事业已解体的后理论时代,要写一本个人专著容易,但要编写一本适合大学课堂之用的教材(尤其是面向本科生的教材)恰恰很难。其难点就在于,在我国,《文学理论》这门课程本身是传统教育体制和学科体制的产物,其最初的宗旨就是在本质主义原则的指导下对文学知识进行某种形式的组织构造,然后一板一眼地讲解传授给学生。(当然,这是一种话语实践或意识形态的塑造。但在解构主义兴起之前,哪一个国家的学科设置(包括文学理论)不是话语实践或意识形态的塑造?比如自由人文主义(liberal humanism)就长期主宰着英国大学(尤其是剑桥和牛津)的文学理论教学,新批评也长期主宰美国大学的相关课程——后者与前者一样,都有服务于某种明确的政治目的。)但随着后学的兴起和非本质主义思维的大行其道,这门传统的学科面临着严峻的挑战。现如今,这门课程本身的开设宗旨和教学目标是什么?培养文艺工作者?培养市场经济时代有一技之长的现代公民?培养具有独立思想和批判精神的社会牛虻?还是陶醉于理论游戏中的玄学家?如果不明确其基本的教学目的,任何一本《文学理论》教材都难以确定其具体的知识对象。显然的是,这个目标的迷失所困惑的不应该只是中国的文艺学学科,当今世界其他国家大学的文学系也面临同样的危机——从上面我们对几种西方国家各不相同的“文学理论”教材编写思路就可以看得出。

  笔者个人认为,虽然当代新生代理论家们多声称要解构宏大叙事,宏大叙事的思维方式一直是中国文学理论教学的主宰,这从新生代教材仍然不能摆脱以问题为纲的编写思路就可以清楚地看到。似乎除了围绕对宏大问题的讨论之外,文学理论这门课程就没有其他的路可走。可是,我们的教授们可曾想过:在当今时“市场话语”主宰一切(包括文学理论教授自己的生计)的时代,并不是每一个学生都渴望(或有望)成为社会牛虻或象牙塔里的玄学精英。因此,教给学生一种技能恐怕比只教会他们一种名士风度可能会更受欢迎一些,培养一个有起码社会责任感的公民阶层(responsible citizenry)可能会比培养一批怒目金刚的牛虻或高深莫测的精英更符合大学的宗旨。当然,即使要做牛虻或精英,也需要起码的技能训练。格林和勒比汉共同撰写的《批评理论与实践教材》的第一章《语言、语言学和文学》中有这样一段话:“语言学和语言学模式在二十世纪文学批评中虽然不是主宰,但却占据着重要的地位,然而,近年来却出现了一个悖论。尽管语言学或以语言为中心的理论大行其道,构成了本科生以及研究生层次理论课程的核心,但学生们对英语的形式知识(formal knowledge of English)却降低了。”他们所谓的“英语的形式知识”指的是与音素、词素、词汇、句子、语法等相关的英语基础知识。缺乏对这些基础知识的基本训练,文学批评的基本方法——如文体学、叙事学以及各种主义——如结构主义、解构主义根本无从说起。这个看法对我国当今文学理论课程的教学思想定位是有一定参考价值的。试想,如果学生没有语言形式层面的扎实训练、缜密的逻辑思维能力和问题组织表述能力训练,以及在此基础之上的实用批评入门训练(practical criticism)训练(例如如何从韵律、节奏、修辞、意象、象征、文体一直到主题等基本问题入手,指导学生进行诗歌批评入门训练),学生又如何能够理解并掌握那些建筑在语言学之上的现代文论形形色色的主义?关键的是,与“作者死了”之类故弄玄虚的理论话语相比,文学批评基本技能的训练(实用批评)恐怕是一个文学专业的本科生更希望获得的。

  注释:

  (1)南帆主编:《文学理论新读本》,浙江文艺出版社,2002年。以下凡出引自该书的引文均以引文后括弧内页码标明出处,不再专门注释。

  (2 )Terry Eagleton, Literary Theory: An Introduction (Minneapolis: University of Minnesota Press, 1983), pp.9-10; pp.204-210.

  (3)(4)(5)(6)(7)Jonathan Culler, Literary Theory: A Very Short Introduction (Oxford: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1997), pp.1-41, pp.21-22, p.18, p.20, p.28.

  (8)在《文学理论导论》一书的结论部分,伊格尔顿指出:“My own view is that it is most useful to see ‘literature as a name which people give from time to time for different reasons to certain kinds of writing within a whole field ofwhat Michel Foucault has called ‘discursive practices, and that if anything is to be an object of study it is this whole field of practices rather than just those sometimes rather obscurely labeled ‘literature”(参考译文:“我个人的观点是,我们最好这样来理解‘文学:它是不同时代里人们出于不同的原因给某类写作起的名字——后者从属于一个被米歇尔-福柯所称的‘话语实践的广阔领域。如果有任何可以成为(文学理论)研究对象的东西,那就是这个(话语)实践领域,而非那些有时候被非常含混地冠之以‘文学的东西。”)。正是在这个前提之下,伊格尔顿用了“话语理论”这个术语来说明他所提倡的一种文学研究方式(而非僵死的理论)。这种方式绕开了研究对象和方法论的问题,关注的是各种话语产生的效果,以及如何产生的。参见Terry Eagleton, Literary Theory: An Introduction, pp. 205-6.

  (9)除了国内学界早已熟知的韦勒克和沃伦合写的《文学理论》(Theory of Literature,1949)以及卡勒的《文学理论导论》之外,本文分析的对象还有Richard Harland, Literary Theory From Plato to Barthes: an Introductory History, (NY: Palgrave, 1999); Raman Selden, A Readers Guide to Contemporary Literary Theory(Kentucky: the University Press of Kentucky, 1986);Keith Green and Jill LeBihan, Critical Theory and Practice: A Course Book (London and NY: Routledge, 1996); Peter Barry, An Introduction to Literary and Cultural Theory (Manchester: Manchester University Press 2002); Fabrice Thumerel, La Critique litt閞aire (Armand Colin, 2000);Klaus-Michael Bogdal, Neue Literaturtheorien Eine Einf黨rung( Opladen: Westdeutscher Verlag, 1997); Stefan Neuhaus, Grundriss der Literaturwissenschaft (T黚ingen und Basel: A.Francke 2003); 伊万·费多罗维奇·沃尔科夫(%粈%鐎%鋩%銆%鐎%?%羳%踿%賭%?%蛝%鷢%輤%鐎%閫%鐎%踿%醼%穑《文学理论》(莫斯科教育出版社?995);%?%?津琴科和%?%?祖斯曼合著《文学研究方法论》(%?%?基尔诺泽出版社、莫斯科%蛝%鋩%醼%鎬%雬%賉火石枪]出版社、科学出版社,2002年)。其中德文材料由四川外语学院德语系冯亚琳教授提供;法文材料由四川外语学院法语系刘波教授提供;俄文材料由四川外语学院俄语系朱达秋教授提供。特此致谢。

  (10) Keith Green and Jill LeBihan, eds., Critical Theory and Practice: A Course Book , p.2.

  (作者单位:四川外语学院中外文化比较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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