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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阴里盛开的文字

时间:2023/11/9 作者: 雪花 热度: 16824
王菲

  在看雪小禅和安妮宝贝的书时,有种迫在眉睫的焚心和焦灼。那是对时光流逝的一种隐忧,一种危机意识。

  是很危机的。沉迷在她们文字里的时候,会有一种不自知的自省和反思。所以,看着她们寂寞惆怅,很迅捷便会反射到自己的内心,产生共鸣。

  她们是把自己的通达睿智付诸理性思维,再用一种气场烘托着文字的魅力,使这些文字在既定的场合中散发出作者内心深处的光芒。受益者是我,还有我们。

  喜欢浮世里的清淡,一路走来,风雨兼程却并无大悲大喜。只是,真正回头看时才发现,往日的光阴里一片寂寂的荒芜。草木萧疏,一片寒凉。不能说碌碌无为,但真的是挥霍掉了好多时光。

  雪小禅说:好光阴是用来浪费的。这么说的时候,她其实是在醉中。几个人在秋夜里的梧桐树下,开着车灯,看随风蝶舞的落叶。一切都是静悄悄的,仔细听,有落叶沙沙的呢喃,竟不是凄凉的凋零,而是重新回归自然的一种温暖的喜悦。

  时间在此刻是静止的,这样一种美好适合放在记忆里温暖一个人寂寞时的想象。时间又是流动的,以一种虚无的形式装饰自己。

  好时光里,她和一群高中同学会聚一堂,大口喝酒,大块吃肉。对酒当歌人生几何。这其实是流年似水里最锦瑟的一段。年少时那一大把光阴里的鲜衣怒马风光无限,想起来竟似昨日。何况还是这酒醉中的真性情!便是浪费着也都是记忆中最美的奢侈了。

  可是,宿醉醒来。意识清醒,看见金色的阳光散了满室,明亮亮的阔静。才发现从梦里走了一回。梦里千般景致依稀,睁开眼睛,重新又回到俗世。

  时光,是辆单程车,过去了,适合在偶尔意趣阑珊的时候回味,终究是一去永远不复返的。

  只是,以前从来不曾意识到,总觉得光阴是身外的东西,离我们太遥远了。而今,青春只剩下了尾巴,才幡然醒悟。

  时间仓促无情,以什么样的态度面对生活就会形成一种什么样的生活方式,这是时间运用和分配的一个潜规则。

  梁晓声说:我的时间是用秒来计算的。那样缜密而严肃的生活态度,已经是对时间的一种虔诚和尊重了。

  他的一生用文字排得满满的,所有的时间大都交付给了书写。不计劳苦,一个人在文字里亢奋和激情。这样做的时候,时间到成了附属被排在文字之外了。

  写作过程于作者本身而言,自有一种苦中作乐的意趣。

  安妮宝贝在《素年锦时》里曾有一段文字:写作是一条个人之路,无需奢求理解或需要更多解释。

  确是如此。奥地利作家卡夫卡,一生在地窖里埋头写作,笔耕不辍。他用文字揭示人类现实生活中的种种困境和困惑,用一种自囚的方式保持心灵的空静和灵魂的升华。美国作家乔纳森.弗兰岑,被誉为2010年《时代周刊》最伟大的小说家。他带着《海滨逊漂流记》和作家大卫.福斯特.华莱士的骨灰,来到一个无人岛,对孤独、自我、自由等一系列命题进行了反思和探讨。

  所以,时间和空间在写作的道路上,对作者本身以及作家对文学的态度都是非常重要的。

  余秋雨先生的《文化苦旅》,只看名字便有了一种厚重,似有对文化的一种担当。曾看了他的另一本书《行者无疆》,是他在欧洲考察了九十六座城市之后写下来的文字。四卷。书里深刻剖析了欧洲各层面的文化,笔触点到了中国文化与之相较的相通和不同。虽看得有些囫囵吞枣,依然受益匪浅。

  这就是文字的力量。

  不能说,每一个作者最初时的写作都是那么严肃,他们对生命和自身的探讨及至对社会、国家、自然、人文等各个层面文化的参悟,渗透着一种使命。更多的人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在写作与思考中由虚空到饱满,由混沌到清明,由复杂到简单。

  这些,激发了我对自身写作的顿悟,让我对文字有了一个重新认识。

  对文化现象和生命探讨的担当,对我而言,无疑是高山上的浮云,高山仰止,望尘莫及。我所写的,只是属于我的文字,是月光灯影下自己一个人关于浮生里的一些散淡。

  浮世里烟火厚旺,总会有一些美好在心里轻漾。那感觉细细碎碎的,如衫来花影,似水掠浮云。记下,便是文字织就的静好。

  时间如此恬淡悠然,还是浪费吗?

  老来健忘。坐在窗前的竹椅上,煮一杯清茶,小饮。随手从角落里拿出一本手记,年轻时的记忆扑面而来。这些泛潮的光阴在文字里,以为忘记了,怎么就没有丢掉呢?

  看吧!这记忆是自己的,文字是自己的。细闻,竟还是年少时的味道!

  人生自是有清欢

  总是喜欢一些清浅的东西,有不着痕迹的感受和温暖。比如挂在眉梢的喜悦,淡淡的,有笑意却情绪隐晦,一片波澜不惊的恬淡安然。这是人生历练的一种境界,有难得的自控和自静,拿捏得到位却含而不露。

  如初绽的梅,一串串红蕊将开未开,错落有致地落在苍劲的枝干上,在阳光下铺排着繁华。姿态唯美带着倨傲,有孤芳自赏的凛冽和超然,万物萧杀下依然一片春情荡漾。

  心性却是欢喜的,薄薄的挂着一层清雪,冷香袭人。若冬日的室内斜插下三两支,放一段清新的音乐。灯影下纱帘轻挑,远天上,一片寒星,有玄月悬于檐角。远处,朦胧的黑暗尽头有缥缈的灯火,点点落落织成隔世。

  这个时候最适合独处。一个人自斟美酒夜烹茶,醉眼迷离中暗香隐隐,与夜里的烛火幽冥成为一份凄清的温存。

  梅若都绽开了,看着似乎是脱俗的艳丽,可是,失了清雅的神秘,倒是有些流俗不堪看了。

  想想爱情亦是如此,两个人历尽磨难。过尽千帆,只为修得同舟渡共枕眠。可是,爱情和生活一样,慢慢经营和呵护,仍可能成为易碎的青花瓷。

  最美的岁月是雨过初晴初见天光的刹那。偶遇的一瞥惊为天人,但一见倾城的邂逅终会被时光流为平淡,海誓山盟的爱情,最后也有可能流离失所,生活里一片黯然。

  所以,凡尘里的浮华看似辉煌,其实都是过眼云烟,心绪淡淡的自持着一份警醒和薄薄的清欢,最好。

  清欢二字,看着都是爽心的干净。像这冬晚的光景。一个人在风中,看烟火深处的红灯笼。

  这细微的敏感有种暗沉的释放,是心绪在光阴行走里的一次偶然捕捉。转换成文字,字里行间倒出来的是满足和欢喜。

  我想起秋枫,一个经常在我的文字中流连的男子。

  我喜读诗书,爱写。虽无什么成就而言,却润物无声增加了我的见识和阅历。有人说,一个女人总要不停地去学习新的东西来充实自己,才可以不会让自己无聊到空虚,并且让自己的魅力日益饱满。

  这句话说与秋枫听,他从网上送过来一个微笑。我了解他的懂。

  秋枫的眼中,我是他学生时代的一个虚幻的梦。那是一个暗恋成灾的时代,不知哪个舞文弄墨的女子荼蘼了他的青春时期,而我的文字成了唤醒了他青春期的影子。

  这个萧索的冬季,我和我的文和他的青春不约而至。

  如此的邂逅总有意外的清欢在里面。它让一颗蒙尘的心有瞬间的清爽。

  日子似水,一些闲情逸致的乐趣总要与心意相通的人分享才好。有些人即使不曾谋面,只一开口,已经是情如故人了。所以,人这一生总要遇见几个缘浅情深的人,才会让痛楚变得深刻。

  纤光浮沉,人世间最美好的时光,在回忆时也只是恍惚的刹那。记起时带着日光倾城的暖意和温婉,存储一些记忆里的细枝末节。

  去看一旧好,几个已过而立的女子把盏言欢,醉眼朦胧里不断地唏嘘,对于已然逝去的青春,说不清是感叹还是留恋。

  学生时代建立的友谊,单纯得似水,没有半点利欲在里面,相聊甚欢,自是一份难得的轻松。

  我仍然翻看雪小禅的书,一遍又一遍。她的文字,尤其是随笔,百看不厌。有些文字同人一样,一见便相看俨然,痴迷在她的文字里,仿若看到了自己薄凉的影子。

  我的低温薄凉,只因为不谙世故。

  其实是寂寞的。浮华里一颗真实的心落魄在无人的角落,情感在春风里像落叶颠沛流离。

  未曾去过江南,但三月桃花烟雨细总是一幅唯美的画面定格在心上。那样水墨画般的水乡小镇,最是勾人浅浅。黄昏里,一片温暖的橘黄挂在天上,恍惚中,有乌篷载着历史从远处摇橹如花,在我最落寞的时候悄然绽放。

  而来,还分得清今夕是何年吗?

  这样的想象,总是在生活里给我意外的贴心。一点一滴,在我的流年里璀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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