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概是小学四年级,我第一次遇到检察官。
那年暑假,一个我应该叫大姑父的男人来村里四爷爷家做客。大姑父身材高大健硕,身着一件白得没有任何缺点的背心,一条草绿色的裤子,和一双鹤立鸡群的光亮的皮鞋。相对村人们皱麻麻的上衣和补丁叠补丁的裤子,大姑爹身上的每一寸装扮都和村人形成强烈反差。他服饰的搭配、说话的语速、微笑的收放,都在有意无意地引导着我们对外面世界不着边际的遐想,对原以为就是天堂的村庄开始质疑。
我不知道,还不到十岁的我们竟然会自然地根植下以貌取人这种不优雅的态度。
看得出,大姑爹是个勤快人,一直在帮着四奶奶做饭,洗菜,和大人们寒暄着。历来,大人之间的谈话都不会引起我们过多兴致。除了涉及好吃的,或者好玩的。大姑父一直忙碌着,笑容合理又让人舒服地散布在他白净的脸上。其实,这些都是我们对待每一个刚到村里陌生人常规的打量。
小时候,村里平素很少有陌生人来,只有到了春节后,村里一些新的媳妇和姑爷才会或羞或怯来村里,认门走亲。我们不关心他们之间的关系和各人的目的,最多出于对陌生人和事物起码的好奇简单追逐嬉闹一气,也就罢了,就像走一个程序一样。除非他们裤兜里有取之不尽的水果糖和我们没有见过的玩具,方可在我们围追的时间上获得一定的延长。
就在我们就要对大姑爹失去追逐的兴致时,他变魔术般拿出了草绿色的大盖帽。我们已经松倦的神经又恢复了活力,开始抢夺起来,都想戴一下。大姑爹是个善于让小孩开心的人,他说大家不要抢,每个人带一次。我其实除了想戴,我更想看看大盖帽上那个类似国徽的徽章,看到它就让我想起了五星红旗,天安门,还有国家两个字。
那时候,整天装着鸟窝、鱼虾的脑海里,就会无意识地浮起神圣两个字,令人不自觉地怀有有敬畏感,尽管当时还不能理解神圣的全部含义。能拥有这样大盖帽的人,肯定非常了不起。
于是,我们顺理成章地对大姑爹的职业进行了询问,每个人的眼睛里都是一个大大的问号。大姑爹也不卖关子,他说我是打击坏人的。有自作聪明的小伙伴就自告奋勇地抢先说出答案,说是公安。此语一出,我们都以为大姑爹真的是公安。要知道,我们小学那会儿,基本很少有小伙伴见到过公安,因此,要想从大姑爹的服饰上找出和公安服饰的相同和异处,的确不是我们学识范围内的可以解决的问题。对于那个时代的小男孩来说,公安几乎是每个人的梦想。打击坏人维护社会稳定这些社会责任对我们当时而言没有意义,我们崇拜的是他们腰间程亮的手枪和无比威武的形象。这是最大的吸力。准确说,当时我们对公安的崇拜,胜似对老虎的崇拜。
大姑爹摇摇头说,不是公安,但是我们可以监督公安。
大姑爹此语一出,又把我们的兴奋点提高了。我们几乎不相信,甚至是不愿意相信,世界上还有管公安的人。表面上是让我们长知识,开眼界了,实则是对我们长期积聚起来的不可挪移的公安梦进行了一次颠覆和摧毁。竟然有人可以比公安更厉害。到底是什么工作呢?所有叽叽喳喳围观的小伙伴就像被同时按下了静音键,等待大姑爹给出答案。或许是知道小孩都是急性子,大姑爹也没有再卖让我们讨厌的关子,他说他是检察官。所有人都没说话,眼里全是佩服,敬畏,尽管当时我们都不能理解检察官的职责和对社会的深刻含义。
如果这次不是市文联、市作协和市检察院提供的采风机会,我对检察官这个职业依然是一知半解。
在镇雄检察院采风时,我采访的是镇雄县检察院反渎局局长宋仕群。再没见到宋仕群检察官之前,我在猜想,一个从检25年,多岗工作过,并且获得很多荣誉的宋仕群会是什么样的一个检察官呢?在一间不到5平方米的办公室里,我见到宋检察官。这是我第一次在约定的空间和时间里,和一个检察官聊天。按照预设,我想用有限的经验和技巧,打开某种防御和警惕,以致不要出现环顾左右而言其他的局面,事实上,我错了,宋仕群检察官是一个特别健谈的人。这让我的准备和情景预设显得多余和笨拙。
1991年9月,毕业于云南政法专科学校的宋仕群被分配到镇雄县人民检察院工作。从检二十多年,他先后在反贪污贿赂局、职务犯罪预防科、反渎职侵权局等部门工作。2008年8月担任反渎局局长后,他身先士卒,既是指挥员,又是战斗员,反渎工作在他的带领下取得了优异成绩。2009年1月至2015年12月,共立办渎职侵权案件48件57人,年均立案6.9件,所立案件全部起诉法院并作有罪判决,连续保持侦结率、起诉率、有罪判决率100%。2013年1月至2015年12月共立办渎职侵权案件33件38人,立案总数居全省基层检察院之首。其中,立办大案15件,占立案总数的45%;科级要案13人,占立案总数的34%。由于成绩突出,镇雄县检察院反渎局立办的陈某等三人非法拘禁案被评为全市检察机关查办职务犯罪典型案件;镇雄县院反渎局被昭通市检察院荣记集体三等功,被云南省检察院命名为“十佳反渎局”。2013年5月,镇雄县检察院反渎局荣获全国检察机关严肃查办危害民生民利渎职侵权专项工作先进集体。2014年1月16日,云南省人民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发文号召全省检察机关反渎职侵权部门向镇雄县检察院反渎局学习。2011年,宋仕群同志荣获全省检察机关查办渎职侵权犯罪“十佳优秀侦查员”,2014年,宋仕群同志被昭通市人民检察院荣记个人三等功,并再次荣获全省检察机关查办渎职侵权犯罪“十佳优秀侦查员”。2015年,宋仕群同志入选“全国检察机关反渎职侵权一级侦查人才库”。
这是宋仕群检察官的资料,仅凭这些数据和荣誉称号,不是所有人都能做到的。在这些数据和荣誉背后,是宋仕群多年的坚守,执着,担当和奉献。
宋仕群说,反渎案件有“三难一大”,其中一难就是“发现难”。2008年8月,宋仕群从预防科调整到反渎局担任局长后,针对反渎工作线索发现难的特点,他借鉴各地成功经验,通过建立职务犯罪信息网络和广泛宣传动员,积极培植案源,切实解决反渎案件线索少、案源枯竭的问题。同时,他要求全局干警查办案件要有“系统查,查系统”,要有“查办一件,带出一片”的意识,在查办窝、串案上下功夫。2011年5月,通过内部联系机制,从侦查监督渠道发现林业系统职工杨某在林木采伐监管中玩忽职守的线索,通过深挖细查,查清了杨某等人玩忽职守造成林木超采432.9936立方米的严重后果,一举立办了镇雄县林业局森管股股长曾某某、雨河林业站站长杨某某等人玩忽职守案4件4人。2013年以来,先后组织开展了生猪屠宰环节病害猪无害化处理资金、“万村千乡市场工程”财政补贴资金和廉租住房保障对象住房补贴资金等专项清理活动。通过深挖窝串案,一举立办了经科(商务)、动物检验检疫、民政、住建、财政、社区等相关部门监管人员渎职案件17件17人。由于获取案件线索的机制健全、来源广泛,办案中在深挖窝串案上下功夫,反渎立案数逐年上升。2013年1月至2015年12月,镇雄县检察院共立办渎职侵权案件33件38人,立案总数居全省基层检察院之首,成为全省著名的“办案大户”。
“他是一个侦查能手”。
这是同事们对宋仕群同志的评价。刚参加工作的第二年,他就全年一人主办案件4件4人,成为全局主办案件最多的干警,被评为全市“优秀侦查员”。到反渎局担任局长后,他根据反渎案件的特点,研究渎职案件的侦破谋略和技巧,针对反渎案件“取证难、阻力大”的问题,他睿智果断,缜密部署,屡破奇案。2010年3月,镇雄县某乡副乡长陈某某等人在打击非法小煤窑工作中,将村民骆某非法关押在乡政府4天之久,并对骆某进行殴打,致骆某重伤。事件发生后,多家媒体炒得沸沸扬扬,“乡政府打人”迅速在网上蔓延,网上一片哗然,县委、政府压力很大。反渎局介入调查后,由于被调查对象是乡干部,许多知情人不敢作证,陈某某等人又订立了攻守同盟,拒不认罪,案件陷入僵局。同时,说情电话也不断打来,面对阻力,宋仕群坚定查清案件、还被害人一个公道的决心,果断决定将专案组分成3个小组展开秘密调查,以受害人被从家中带至乡政府4天多又被放出来送往医院救治的事实为主线,秘密对所有目击证人和知情人员逐一进行调查。短短一天时间,外围调查取证结束,陈某某等人的犯罪事实浮出水面,为不贻误战机,宋仕群带领办案组立即审讯嫌疑人陈某等人,铁的事实分化、瓦解了各嫌疑人心理防线,不得不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此案的成功办理得到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好评,并被评为昭通市检察机关2011年度查办职务犯罪典型案件。在反渎局担任局长五年间,他要求干警在初查前、立案前、询问前都必须拟定详细的计划或提纲并主持参办干警进行讨论完善,确保了案件办理的高效率、高质量。2009年以来,反渎工作在他的带领下,案件质量上实现了质的飞跃。2009年至2015年立案48件57人,无一假、错案。且连续保持撤案率、不诉率、无罪判决率“零”记录。
对于每一个在出生地工作的执法者而言,困扰他们的不是案件的错综复杂,而是一个不可回避的“法与情”的对弈,作为一个在同一单位工作25年的宋仕群来说,他是如何做到的呢?在老宋还没讲述之前,我暗自进行各种假设。
2010年办理某村治安员王某出具假落户证明滥用职权案时,犯罪嫌疑人王某是宋仕群的小学同学,听说他的案子是老同学的反渎局办,他也知道老同学就是反渎局长,王某深信凭两人三十年的交情和老同学的“为人”,一定能够“放自己一马”。殊不知,自己遇到了一个铁面无私的黑包公,经过宋仕群一番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的法律、政策教育,王某主动来到检察机关投案自首,如实交代了自己的罪行。为此,许多老同学不理解他,认为他太较真了!对此,他总是一笑置之,淡然地说:“他们会理解的,这样做是我的职责所在。”2012年在办理县某局局长吴某某滥用职权案中,吴某某为了逃脱法律的制裁,在自己多次与宋仕群联系“放一马”无果后,通过宋仕群的好朋友、德高望重的本家大哥等来找宋仕群说情,并承诺如能“放一马”一定重谢。在好朋友和大哥的面前,宋仕群仍然是那句话:“我得对法律、对家庭、对自己、包括对他本人负责。”担任反渎局长以来,他拒吃请40余次,拒收礼金近10万元。
这就是荤素不进的老宋,“人情关”在很多人看来都是很难把持住的关口,突破了这个关口,你就破了法律的底线,有可能是执法者变成违法者。如果坚持依法办事,你就会失去朋友,让人觉得没有人情味,甚至没有起码的人味。对此,老宋没有过多讲述,没有高深的言论,更没有我暗自期待的什么技巧。他只是用严守底线的行动,用不为利益诱惑的操守,捍卫着最后的防线。老宋说,只要思想上多沟通,很多同学亲戚都能理解,只有少部分暂时不能理解,以后也会想明白的,如果我超越法律底线去纵容嫌疑人,既帮不了他,同时也会害了我。
“选择了反渎岗位,就意味着责任和奉献!”谈起工作和家人,宋仕群的眼眶有些潮湿。工作中,宋仕群是一名爱岗敬业的优秀检察干警,在他的人生词条中,工作永远是第一位的,但忘我工作的背后,是他对父母、对妻女的愧疚。熟悉他的人都说:他是一个工作狂,干起工作来简直就是拼命。他有过下乡办案一呆就是两个月没回家一次,一天徒步40多公里山路,并调查取证20余份的记录。特别是近两年来,反渎局办案数剧增,为了完成好工作任务,他把单位当成家,把办案区、办公室的沙发当成了他家里的床。90%的节假日都是在工作岗位上度过。由于爱人在乡下工作,夫妻两地分居,有时爱人既便是回家来,他也忙于工作很少有时间在家陪陪妻子,好在温柔贤淑的妻子理解他、支持他。宋仕群的父母尚在乡下老家居住,均已年近古稀。他是一个大孝子,工作20多年以来,他每年都陪在父母身边过年,由于工作太忙,老家虽只距县城20公里,他却经常几个月不能回老家看望父母一次,回去也是坐上一会就走,但善良的父母理解他。由于经常不能按时回家,女儿放学回家只能自己做饭吃了去上学,实在来不及做饭时就在外面买点零食吃。为此,一谈起父母、妻女,他的脸上堆满了自责,每当这个时候,他会苦笑着说:“生命是父母给的,工资是共产党发的,我为了工资而工作,我虽不能经常在老人的身边,但我心中永远装着他们,老人是会理解我的。”这就是宋仕群,一个极其平凡的人,一个睿智果敢彰法威、坚韧理性守底线的基层检察官。
按照安排,采风活动从镇雄很快转到盐津,然后到达第三站,彝良检察院。一路上,我的脑海里总是会闪现着关于老宋的工作经历和人生故事。奇怪的是,诸如挣扎、纠结、坚守、拒绝、不理解、委屈、坚定不移等很多词语,竟然莫名地幻化成一个个鲜活而画面感很强的片段,这些看起来丝毫没有连续性的分镜头,竟然慢慢剪辑成一个相对完整的故事片。
我敢断言,我所沉浸的那些或惊心动魄或感人至深或催人泪下或发人深省的经历,仅仅是老宋漫长检查工作生涯中的一隅。
我承认,在我接到对彝良县检察院侦查监督科科长晏仕禹的采访任务之前,我都还没有从老宋的故事中走出来。
在彝良县检察院大楼的一间临街办公室里,我见到了彝良县检察院侦查监督科科长晏仕禹,一个在检察战线上默默耕耘了15年的检察官。
可能是学疏才浅,抑或是记者工作习惯使然,了解一个人,我总是喜欢从数据开始。
晏仕禹从2008年开始,连续三年被县政府表彰为全县禁毒先进个人,连续三次参加市院举办的侦查监督业务竞赛,三次进入“十佳”。从2009年开始,在公务员年度考核中连续四年被评为优秀,2013年报县委组织部记“个人三等功”。他在2012年首批入选全省侦查监督人才库,在2013年被推荐到市院参评市级检察业务专家。侦查监督科在2012年被市院荣记“集体三等功”,在 2013年全市的部门绩效考评中获得第二名。
晏仕禹2007年开始在侦监科工作,2009年当副科长,2011年当科长。他忠于职守,爱岗敬业,秉公执法,清正廉洁,执法为民。2007年以来,他个人办理案件300余件,无一件冤假错案和人情案、关系案。勇挑重担 敢于担当,他身先士卒,主动办理重大复杂且在彝良乃至在全市有较大影响的案件。
2009年主办了彝良第一个涉黑案——李某等人黑社会性质组织案。2010年办理了彝良首例律师犯罪案——刘某妨碍作证案。2012年办理了冯某职务侵占这一重大复杂案件,该案经复议、复核、重报,且被害人到省院上访、网上发贴等,受到省市院的高度关注,该案在重报后作出不捕决定时,做好风险评估,并当面做被害人的释法说理工作,被害人后未再进行网上炒作。2013年受理的4件重大复杂案件,他就主动办理了罗某等人恶势力、张某等人恶势力及骆朝阳等人系列盗窃案这3件案件。
有错必纠原则,强化监督,维护司法公正是晏仕禹他们的工作原则,除了守住这些原则,谨慎、细致更是不可或缺,稍有疏忽,可到就会导致严重后果。
2009年,晏仕禹在审查一个涉嫌盗窃准备拘留案件时,发现了一个疑点。通常,对于非常熟悉的工作或流程,我们都有意无意地会出现麻痹和疲劳意识,而作为检察官的晏仕禹,他的职业特性不允许出现这种情况。在拿到这个案情卷宗的时候,晏仕禹多年习惯使然,并不是急于下结论,而是认真查阅公安提供的材料,通过细查,晏仕禹发现涉嫌盗劫的嫌疑人还未满16岁。晏仕禹说,根据刑法、刑事诉讼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有关法律规定,对于实施犯罪时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且未犯刑法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之罪的,公安机关查明犯罪嫌疑人实施犯罪时年龄确系未满16周岁依法不负刑事责任后仍予以刑事拘留的,检察机关应当及时提出纠正意见。后来,在晏仕禹他们的建议后,这个案件得到及时纠正,避免了不良后果。同年,此案被省院评为“十佳精品案件”。
2010年他根据市院的一件督办函,主办了一起监督公安机关立案查处涉及医保资金的诈骗案34件35人。2011年主办监督公安机关立案的夏某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案,被省院评为“十佳诉讼监督精品案例”。2013年3月,他在“两法衔接”信息平台中发现县卫生局对非法行医的谢某以罚代刑,监督县卫生局将该案向公安机关移送,公安机关立案查处后,法院以谢某犯非法行医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该案是彝良县院乃至全市检察机关第一个从信息平台中发现的立案监督案件线索,且是危害民生案件,受到省市院的重视,省院专门向高检院报送了案件信息,高检院在危害民生专刊中采编,省院聚焦公诉栏目组对该案进行了采拍。
2013年,是他不平凡的一年,既要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还要参加灾后重建的包保工作。科室副科长被长期抽出参加新农村建设,在审查逮捕案件大幅上升、科室人少案多的情况下,晏仕禹带领科室干警,以维护公平正义、创建平安和谐彝良为己任,放弃节假日,加班加点,忘我工作,克服种种困难,做到每件案件均在法定时限内办结,且确保了案件质量。全科办理审查逮捕案件199件359人,他个人就办理了48件82人。每天看到的都是他忙碌的身影,他总是拖着疲惫不堪的身体回家,还要照顾生活不能自理的老母亲。在办理骆朝阳等人系列盗窃案时,因涉案人员及涉案事实多,他加班加点工作,有一天从早上进单位,吃饭都在单位食堂里,直到晚上10点过才走出单位,该案共批准逮捕8人、立案监督2人、纠正漏捕2人。他严厉打击了高检院挂牌督办的宋明龙等人以工业用盐冒充食盐销售等严重危害民生的案件,他还向县盐业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加强盐业市场监管的检察建议,建议得到有效落实。
当窗外的夜色悄然加厚时,我对检察官晏仕禹的采访也结束了。走出彝良检察院大楼后,我的脑海里一直在回放宋仕群、晏仕禹的故事。我突然想起一句话“疾风知劲草,烈火见真金”。
彝良县城已经华灯初上,初夏的彝良微风吹拂,气候宜人,很多市民已经吃完饭相约走出家门,带着小孩,牵着小狗,或逛街,或散步,或陶醉在充满激情的广场舞中,休闲地享受着幸福的时光。
在写这些文字的时候,我突然想到一个词,错过。你错过的,别人才会得到。正如像宋仕群、晏仕禹这些忙碌的检察官们,他们错过了对家人陪伴和照料,对日出日落的凝望和欣赏,对藏在日常生活皱褶中那些细微的温馨,这些,却让我们轻而易举地得到了,并习以为常。
我在想,我们生活中垂手可得的安详宁静,来源于这个时代,更来源于这个时代中像宋仕群、晏仕禹等检察官们默默的守护。是他们用察微析疑、利剑出鞘、正气凛然这些品质把正义的天空描得更蓝,把我们生活的风尚习气过滤得更纯,更适合我们呼吸。
【责任编辑 吴明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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