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时候的梦想,都是有用的
文/六神磊磊
图/沈骋宇
一
今天,我居然变成了一个以读金庸小说为主业的人,想想都觉得很魔幻。小时候,读金庸的小说是一件血淋淋的事。你没看错,是“血淋淋”,一点不夸张。比如我上中学那会儿,身边就发生了一件关于金庸的血案。
那时,我们班上有几个金庸迷,把盗版的金庸小说藏在抽屉里,被女班主任抓住了。那时候的武侠小说都是很大一本,一查起来,你想往裤裆里塞都不行,很容易就人赃俱获。
发飙的女老师命令他们必须写下保证书,绝不再看“金庸”。这倒没什么,要命的是—必须咬破手指,在保证书上按血手印。
那几个笨货就真的开始咬,纷纷选择自以为最不疼的手指,有的咬拇指,有的咬中指。
二
现在的小朋友估计对此很难理解,但在那时候的笨孩子心里,老师说让咬,那就必须咬啊。几个笨货啃了半天,仍然没有咬出血来,几乎要哭了,说:“老师,真的咬不破啊!”
女老师将信将疑:“电视剧上按血手印,不都是随便一咬就破了吗? ”
然后更可怕的事发生了。不记得是女老师自己想出来的,还是哪个混蛋的班干部提议的—既然咬不破,那就用刀。
一种肃杀的气氛弥漫了整个教室。女老师真的找来了一把小刀,削铅笔的那种。小刀很钝,还有点锈—是一把“锈春刀”。
第一个被选来“开刀”的是一位姓卢的同学。他身板壮实,貌似很能挨刀。但后来发生的事证明,女老师和卢同学显然都低估了冷兵器对人体的杀伤力。
卢同学为人实诚,一刀割破了自己的指头肚儿。
在血冒出来的刹那,他崩溃了,发出惨号,脸瞬间变得惨白,整个人摇摇欲坠。
被吓坏的女老师失去了继续执行酷刑的勇气,慌忙命人把卢同学送去校医院。后面几个“犯人”则死里逃生,被“皇恩”大赦,通通释放。
护送卢同学的队伍正好从我的窗前经过。我作为“金学会盟主”,却对他爱莫能助,他那惨白的死鬼般的脸色,到现在我还记忆犹新。
三
今天我说这些,用意倒不在揭露那个女老师是多么残忍。我只是想说,这就是我们当年看金庸小说的代价。那个年代,用手电筒在被窝里看过书的人,才懂得这种代价。
那时候,是要提前完成作业,大人才会奖励我们看一集武侠电视剧的。
没有重播,过期不候,每天只放一集,电视剧里桃花岛的布景比现在许多密室逃生的布景还山寨,我们却能从头到尾一集不落。
我们研究着小说里的各种问题,比如为什么书里明明没有“碧血剑”,书名却要叫《碧血剑》?女生到底能不能练《葵花宝典》?咱们能不能给女同学偷偷点个守宫砂?
然而不知不觉间,人就长大了。
我们开始觉得金庸的小说迂腐起来—书上的爱情观比绝大多数现代题材小说都保守;书上所谓的倜傥侠客要遵守好多条条框框;书上的“成功学”不够黑、不够狠,无法教人在乱哄哄的今天成功。
我们好像开始理解了女老师想用刀子告诉我们的话:“你们小时候的爱好没有意义;小时候喜欢的东西不能养活你;小时候喜欢的妞都不是真爱。”
于是,小时候的梦想被打了包,塞进了书柜的最底层。
我们努力去学一些小时候讨厌的东西,做小时候讨厌的人。女老师的刀子,指引着我们前进。
四
大学毕业的时候,我忽然意识到要养活自己,得找一份工作。有个公司招一个编稿子的人。我打算去,却发现自己面临一个难题—我无法证明自己很会编稿子。我学了一堆自己小时候讨厌的东西,但是人家不稀罕。
左思右想,我抱了一摞书去,是上大学时出版的一套打打杀杀的小说。我只有10套样书,之前左送右送,只剩下不完整的几本了。
公司被这一摞书说服了,把我收下了。我这才发现一个让人惊讶的事实:小时候挨刀的兴趣,居然养活了我。原来,小时候的梦想真的是有用的。
越往后来,这种感觉就越强烈:小时候认定的好多事情,那些一度曾动摇过的事情,原来没错啊!
比如人生的理想就是可以随心所欲地读闲书—如今愈发觉得,这个目标确实远大;比如娶黄蓉这样的老婆—天地良心,找到个厨艺好的老婆,真是比什么都强;比如小时候喜欢的妞—回头想想,那绝对是真爱啊!
我们愧对小时候的自己。是我们改变了初心,掰弯了自己,一边被社会碾压,一边还自鸣得意。
如果过去的自己、那个十岁的少年来到我面前,问我:“你丫把我的梦想搞到哪里去了?”我怎么回答?“对不住,我把它打包了,塞到犄角旮旯里去了。”
五
我小时候攒下来的《金庸全集》和各种武侠连环画,早就烟消云散,不知道搞到哪里去了。时代变得很快,物质迅速腐朽,但我相信,我搞丢的那些书不管已经变成什么形态存在于这个世界上,依然会牛逼闪闪。
当然,武侠电视剧我们不追了,因为老剧太糙,新剧太傻,越来越没耐心看下去。原著也很少从头再读了,想要有整个空闲的下午回炉一本书,真是好难。
但这并不妨碍我们打开深藏的包袱,掸掸心上的灰尘,重温少年的梦。
来,让我们干了这碗鸡汤,拾掇拾掇理想,重新上路。
(高宇宙摘自北京联合出版公司《你我皆凡人:从金庸武侠里读出来的现实江湖》一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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