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到杀手,人们在电视、电影、小说、杂志乃至民间传说中大概早已见识不少。但在现实生活中,实在很难有机会一睹杀手的真实面容。所谓杀手,一般不指打架斗殴拖刀动斧之徒,真正的杀手应是从事一种特殊的职业,被人雇用后杀害雇主所指定的特定人员,是一种“类商业行为”。多数受害者与杀手绝无恩仇可言。杀手的基本状况在黑道上属半公开的。
笔者是急诊医生,经常救治因打架斗殴遭到伤害的人员,这些人多是些亡命之徒,一般算不上杀手。不过,也有两次偶然亲睹杀手的真实面容。
有一天,轮到我休班,被一友人邀往茶楼谈事。选好座位后,友人面色诡秘轻声地告诉我:“动作不要太大,慢慢转过身去,看你右边那个穿格子衬衣的年轻人。”按朋友所言,我看到一个年约20来岁,面目清秀、体态瘦削的青年,茶几上除了一杯清茶、一盒香烟,别无他物。之后,友人小声告诉我:“今天不知哪个又要遭殃,你看到的这个人是被人专门从重庆请来的职业杀手。”听了此言,我将信将疑,我再次扭过头去注视离我不远的青年,无论如何不能将他与冷酷暴力的杀手联系在一起。心中还只是想,大概是友人故弄玄虚罢了。谈完正事,我准备离开茶楼,又禁不住再看了那个小伙子一眼。他仍是气定神闲地抽他的烟,饮他的茶,实在别无异样。这时,我的手机铃声响起,来电是一同事,称家中有事,晚上请我替他的夜班。
到了下午6点,我便来到科室,处理完几位病员后,天尚未黑,突然门前一阵骚乱,几条汉子抬着一个腹部浸满血的伤员冲进急诊室,众人口里只是大声呼喊:“快找医生,快找医生!”我急忙迎上前去问是怎么回事,一汉子告诉我说,有人被刀子捅了。
我一边询问病情,一边叫护士准备手术。当时伤员神志还算清楚,能回答问题。他告诉我说,10分钟前,一个20多岁操着重庆口音的小伙子,满脸堆笑对着他连喊“王哥王哥”,并热情地伸出左手,意欲与其握手。他说:“我虽不认识他,又怕是忘记了曾打过交道的熟人,由于他伸的是左手,我也只好伸出左手。谁知他用力握住我的手后,右手便抽出一把短刀猛力向我刺来,然后抽刀就逃。”经过短暂的准备,手术顺利进行,幸好未伤及重要脏器和大血管,算是捡了一条性命。术后我回到办公室时,里面已有好几个手提枪械的警察,正在听证人讲述杀手的衣着打扮及相貌特征,正好与我白日所见之人相似。
次日,出于好奇,我向友人讲述了昨夜发生的事,并问及他是怎么认识这种人的,又怎么知道当天会有事情发生。友人只是淡淡一笑,说:“这种事你还是少知道为好。”
又过了几天,听一警察朋友讲,那天那个伤员是烟草检查站的职工,因多次没收了他人的走私香烟,被人从重庆雇来杀手行凶泄愤。目前通缉令已发出,杀手在逃。
笔者第二次见到杀手比这次惊险得多,这名杀手野性十足,具有多种逃生技能。普通人在他眼中就是一只随时都可宰杀的鸡。他除了受雇杀人外,为泄私愤也可以随时杀人,绝不手软。
认识他是在一次抢救病人时。当时该杀手为他人消了灾,正从越南潜回老家探亲。这天他幺婶因情所困,服了毒药,被他幺叔发现后送往医院急救,该杀手也一同前往。由于当班医生态度欠佳,做事拖拖拉拉,很不积极,事主很是生气。该杀手就向事主说:“幺叔,这狗日的医生实在令人气愤,待我去把他杀了再说。”他幺叔急忙制止。他幺叔和我是朋友,就给我打了电话,要我立刻参加抢救。接到电话后,我马上赶到了医院,重新组织抢救。直到凌晨4时病人方才脱险。
因不是我的班,我便要回家休息。事主见状,便叫他侄子用车送我。车前到我家后,这人只是淡淡地说了一句:“你这个医生不错。先那个医生不是我幺叔拦我,我已把他杀了。”听了这话,我认为只是年轻人爱提虚劲罢了。此事仅仅过了3天,也不知是谁雇了他,就在城乡结合部的一间公寓,一个小老板被他杀了。到过现场的一位警察与我相识,他告诉我,凶手敲开小老板的房门时,第一刀便刺中了受害人的心脏,然后将尸体拖到客厅,用房主的菜刀剁下房主头颅,并用长凳将头颅砸得稀烂。多种证据显示,此案正是那个年轻人所为。5天后,他给他幺叔打来电话,说是已到了香港。他幺叔问及杀人之事,他并不否认,只是说走时要挣些路费。我猛然想起,那夜他对我说的话绝非戏言。
出于好奇,我专门找到他幺叔。他幺叔告诉我,杀手是他大哥的儿子,本是兄弟二人。他俩在华南一带从事不法勾当,为了一夜暴富,兄弟二人都成了职业杀手。他哥尤其厉害,但因作恶太多,两年前在深圳被人用微型冲锋枪打了10多枪。他大哥前去认领尸体时,依稀能看出是自己的大儿子。他幺叔又说:“事发之后,我曾劝过那做弟弟的,不要再干这种事了,再干下去,国法和黑道都不会容他。他却说:‘我已杀了10多人,迟早就是个死,洗手也洗不干净了,活一天算一天罢。”
不久,当地公安局登出的通缉令中,第一个就是他的名字——秦学勇(化名)。
几个月后,我同几位朋友到一处农家乐度假,秦学勇的家就在附近,我向他邻居打听他的下落和近况。邻居告诉我说,前不久他在柬埔寨干了一票,把一家5口灭门。国际刑警已发来通缉令抓人,当地警察也一直监视着他家。我见过杀手的凶残,见过杀手对我们社会的破坏,便在心里期盼着,一定要早日将这样的害群之马绳之以法。
(责编 何 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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