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题《幸福》(ABlessing或可译为天赐、幸运),不是诗人对于生活的自我满足,而是由对黄昏路遇的两匹小马悠闲自得的牧场生活的羡慕,以马驹生活的幸运反衬人类生活的不幸。
在诗人笔下,两匹印第安小马是那样温柔、恬静、安详。当诗人和他的朋友出现时,小马热情地迎了上来,甚至浑身颤抖,毫不掩饰有客自远方来的喜悦。它们整天在草场,显得有些寂寞,但它们的寂寞,毕竟是一种宁馨而美丽的寂寞。它们相亲相爱,无忧无虑,尽情地享用着芳草和春天,永远怀着一颗羞怯而易于感伤的童心去看世界。所以,人世间没有任何一种寂寞能与它们的相比;所以,客人光临引起的激动很快平静下来,两匹小马又开始品味大自然的恩赐了。
然而,诗人那一颗为之激动的心却再也无法平静了。他从尘世中来,从充满尘嚣与污染,充满倾轧与罪恶的人间社会中来,这一片恬淡静谧的田园晚景,两匹天真稚气的幼小生灵,着实让他深爱了。他不禁想把其中身材单薄向他走来的一匹搂在怀里,这马驹此刻在诗人的恍惚中,竟如一位璞玉浑金的婷婷少女了!这就无怪乎诗人突然顿悟到:"如果我跨出我的躯体,就会开放成为花。"---我的躯体(即中国人所谓皮囊),这就是久縻尘世、庸碌疲惫的我吗?这就是被生活的浊流所裹挟而不自知不自主的我,这就是一个被异化了的我吗?我的灵魂在这躯壳里已休眠了麻木了。此刻,一幅了无纤尘的郊野画卷,一曲优美纯净的田园牧歌突然唤醒了我,我的灵魂急欲跨出这躯壳了。
这首诗几乎通篇描绘牧场上两匹悠然亲逸的马驹,只最后两三行笔锋一转,写出了对于生活真谛的顿悟,这也是全篇诗眼之所在。惟出语急促,稍嫌突兀费解。如果补出省略部分,写成"我的灵魂急欲跨出疲惫的躯体,/恰似一棵树的芳魂,不禁春的诱惑,/急欲突破躯干的禁锢,/怒放成为花朵",也许就显得舒展晓畅些了。
这种热爱大自然,厌倦都市生活,向往返璞归真,呼唤人性复归的情绪,在赖特的许多诗篇中都有反映。在艺术表现上,赖特惯用所谓"深度意象"的手法,即把强烈的情感寓于无声的意象中,"使他的诗歌除了唤起或解释他感情的意象外,一无所有"(丹尼尔·霍夫曼:《美国当代文学》)。此诗即为一例。
〔责任编辑商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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