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跳房子

时间:2023/11/9 作者: 人民文学 热度: 10513
王 璞〔香港〕

  奥地利作家彼得·韩得克的小说《梦外之悲》里,写到他们那年代有一个专给女孩子玩的游戏,其程式是这样的:四个方格已经给设定好,它们分别代表疲倦、虚弱、病重和死亡。玩者的目就是设法打破这四个方格,寻找一片另外的天地。

  我们那年代也有一个专给女孩子玩的游戏,名之曰“跳房子”,其程式与上述游戏恰恰相反:地上画好的是八个方格,它们代表的是一间间的房子。玩者的目的是要占据它们,谁最先占到了这八间房子,谁就赢了。

  不过,我一直不大明白,为何这游戏专给女孩子玩呢?我记得当时我们玩这个游戏时,男孩子们都显出不屑一顾的眼神,连旁观者都不充当。其实就体力、智力和趣味方面来说,它都很适合男孩。在游戏的全过程中,游戏者都只能用单脚跳,可以说能否取胜,单脚跳的能力往往是一个重要因素。但是,男孩们宁愿单脚跳着满操场乱转,也不肯试着加入这趣味性颇高的游戏。

  在我的记忆中,还是有一个男孩子加入过我们的游戏。那是一个平时一向不和女孩来往、沉默寡言的角色。事情发生得有点奇怪。那天傍晚,不知为何这男孩就在我们正在跳的房子旁边停下来了。他站在那里冷眼看了一会儿,突然提出:“让我来跳一盘好不好?”不用说,他得到了允许。我猜当时在场的女孩对这事心情有点复杂,惊喜兼好奇是不用说的了,甚或可以说有点受宠若惊,因为总算有一个男孩肯正视我们的游戏,并提出参加。但是,当这男孩子一口气把剩下的五间房全部占据,然后以一种胜利者的目光把我们大家扫视一圈扬长而去的时候,我们的复杂心情顿时变得单纯了。这心情就是沮丧:一个从未玩过“跳房子”的男孩,轻而易举就把我们所有的女孩打败了。

  那是一个春天的温暖黄昏,印象中难以磨灭的,是我们一群女孩沉默无语地走出那张已经半掩的校门的画面。校门是绿色的,由于年代久远,已经油漆剥落,令人联想到一片遭了霜打的菜地。

  三十多年之后的一个黄昏,我在香港一家律师楼的接待室遇见了这个男孩。当然,他已和我一样,是个四十出头的中年人了。我那会儿正在等待律师的接见。接待室里除了那位礼貌周全、但不苟言笑的接待小姐,就只有他。他坐在接待室四只沙发的一只上,显然,也在等待接见。我一进门,就察觉他对我投过来的目光。待向那小姐报过姓名、坐了下来之后,我更感觉那目光在我的肩背上逡巡,就像有只虫子在那里爬似的,非常不舒服。

  终于,我猛可地一下转过头去,顿时就和他的目光撞到一起了。我才发现,这目光其实是温和的,友善的,甚至有一点迷惘,轻轻的好像拂来拂去的风,以致于在和我目光相撞的力量冲击下,他的头不由自主地微微往后一闪。然后,他就向我发问了:“对不起,”他以温和得近乎谦卑的口吻道,“您是从大陆来的吗?”我点头。

  “在坡子街小学上过学吗?”他又问。我吃了一惊,瞪着他的脸。“坡子街小学”这个词汇,好像一个扔到角落里早被忘却的什物,上面落满了尘土,面目全非,却突地被一支冒失的手抓住,拎了出来。

  显然,他在我的脸上看出了答案。没等我回答,他马上就说:“我也是在那间小学上学的,和你同班。那时我的小名叫汤圆。”顿时,和操场、灰色大楼后面的夕阳,以及土绿色的大门一道,浮现出了一个男孩绽放出微笑的面孔,那微笑,流露出掩不住的得意。

  那个当年唯一和我们玩过“跳房子”的男孩,就是这样离奇地和我重逢了。

  当我们对坐到位于兰桂坊的一间小酒吧,啜饮着各自杯子里的鸡尾酒时,我们才知道,原来我们上那间律师楼,办的竟是同一件事———离婚。

  “她在美国。”这位现在名叫汤马斯的男人说,“所以有些手续得由我在这边一个人办。还好,并不太麻烦。”他说话的那种口气,就像谈起午餐吃过的一道菜式一样,轻描淡写,令我自愧不如。虽然这已是我第三次办理这种事了,心里的那种绝望感,却仍然和第一次一样,怎么也挥之不去。这也是我会和这几乎是陌生人的男子坐到这间酒吧的原因。酒吧里灯光暗得刚好可以看到对方的面孔轮廓,墙上有微微晃动的憧憧人影。不知从何处传来电子琴伴奏的歌声,轻轻的,像是一个人梦中的喃喃自语。于是,坏心情好像墙上的灰屑一样在这种氛围中片片剥落。我打量着坐在我对面的这个男人,心中涌起一种莫名的欲望。不是倾诉的欲望,也不是哭泣的欲望,更不是做爱的欲望,大致上可堪比拟的,也许就是小时玩游戏大败而归、遭到伙伴们奚落时的那种欲望:想一头扑到什么地方,草地、沙发或是床上,闭上眼睛,忘掉所有的一切。他,这个不期而然出现在我面前的男人,好像就是那个可以承接我悲伤的托架。

  “你们结婚很长时间了吗?”我听见我自己的声音。

  “不长。”他说,有条不紊地啜了一口酒,“确切地说,只有一个月零三天。”我禁不住笑了:“这么说,不是第一次了?”“为什么?”他反问。

  我的笑声听上去有点神经质了,我只是上下打量着他,这么嘿嘿嘿地笑着。他也笑了,道:“这好笑吗?不过确实是第一次,第一次就失败了,看来我在这件事上,这辈子不会有什么希望了。”那天剩下来的时间里,我们就不再谈这个话题了。我虽然有点奇怪,为何他不问问我离婚的原因,以及为何也是独自一人出现在律师楼等等有关问题,但我并没把这疑惑表现出来。以后的时间,我俩就像老朋友那样轻松地喝着酒,交换一些有关香港酒吧和咖啡室的情报。听上去他像是这方面的专家,经常在这类地方出没的。他说起话来总是那种慢吞吞的、淡淡然的调子,像一条流动得不露声色的河。不知不觉,我的心慢慢沉静下来了。

  差不多过了一个多星期以后,有一天晚上,我正独自坐在电视机前翻着节目表,突然接到了他的电话。

  起初我没辨别出来是谁,因为他第一句话说的是:“是我。”没有听到我的反应,他才报出了自己的名字:“汤永年”。这是他小时候的名字,而我们那时叫的都是他的绰号汤圆,对他的真名简直没什么印象。但在他的声调中,有种特别的东西与众不同,一下子唤起了我心中有关那个酒吧之夜的记忆。

  “是你?”我说,一时就想不出下面的话了。这件事发生得太突然,因为一般来说我是很少接到电话的,尤其是晚上。不多的几位朋友,都知道我的怪癖:怕接电话,所以他们非有特别的事情,不会给我打电话。可是,在听到电话中这个男人沉稳的声音时,我感到一刹那间心也不跳了,有很多话冲涌在那里,阻塞住了它跳动的空间。

  “我,”他又说,字数更加减少了。在这个字上停顿了一会儿,好像给我一段时间斟酌这个字的含义。然后他说,“是这样的,我今晚心情不大好,突然间想找一个朋友一起喝一杯酒。你有没有时间呢?”拒绝是很简单的事,因为我可以说并不认识他,有什么理由要答应一个陌生男人的邀请,在夜晚九点多钟时陪他去喝酒呢?但是,一刹那间我想到,有什么理由拒绝呢?既然我也心情寂寞,百无聊赖,连一个可以吸引我一直看下去的电视节目也找不到,于是,我几乎是冲口而出地回答说:“好吧!”我们俩一起坐在新界一间酒吧的小桌旁时,我还在为我这冲动的行为惊奇。在幽暗的灯光中,我打量对面这男子浮雕似地浮现的面孔。可以说这是一张对女孩们有几分吸引力的面孔,虽说谈不上英俊,但在组成这面孔不甚流畅的线条中,有某种特别的意味,使你不由得要对它多看两眼。我看着这面孔,想起了不久前在有线电视上看到的一部电影里的男演员,他相貌平庸,却演技一流,在那部电影里,他扮演一位在三个女人中周旋的男人。我是从片子中间开始看的,没有看到头尾。在我看到的部分中,他一直都在酒吧、单身公寓、以及一辆驰骋的汽车上流连,情节平淡,全靠精彩的对话和他的演技支撑着。不过,我后来好像还是睡着了。

  “你在琢磨咱们怎么又坐到一起来了吧?”这位从前叫汤圆、现在叫汤马斯的男人突然开口说道,“其实很简单,刚刚离过婚的人都是很孤独的,两个人一起坐着,不是比一个人坐着更好一点吗?何况,我俩也可以说是故知了。”“故知还谈不上吧?”我道,“不瞒你说,我连你的名字都不大记得。我们虽然同过学,但回想起来,我们之间的交往,也就止于收作业本、交作业本之类的关系吧?”他微微一笑:“似乎不止这么一点哇,你记不记得,有一次我还跟你们一道玩过‘跳房子。”其实在律师楼里,当他报出他的名字时,我就想起了这件往事。但我却毫不犹豫地摇了摇头说:“不记得了。”“那帮女孩子中肯定有你,”他说,“你是班上最热衷于玩‘跳房子的女孩。老实说,那一次我之所以突然参加,跟你不无关系。”我心里猛地一跳:他下面该不会说出暗恋我三十多年这类话吧!我已经在不止一部小说和电影里见到这样的情节了,刚才想起的那部电影中似乎就有。所以,这样的情节,早已不能感动我了。我沉默着,有点遗憾。

  但他好像没注意到我的反应,从桌上的盘子里拿起一颗果仁什么的放到嘴里,径自说下去。

  “当时我很奇怪的是,那样的游戏里究竟有什么东西让你那样入迷呢?我记得有一次你玩得连上课铃响了都不顾,非要接着玩完那一盘,结果,你被老师罚站到后面,那是你唯一的一次被罚站。你在班上一直是个好学生,各方面都是大家的楷模。可是在那一天,发生了让我们非常惊异的事,你不记得吗?上课铃已经响了,老师站在讲台上,可你一个人还在跳房子,老师从窗户里叫你,全班同学都从窗户里看着你,你呢,你像中了邪,一直旁若无人似地跳着。”我笑了,在记忆中清楚地浮现出这件已经封存的往事,当时那种狂喜的心情甚至也在心头重现了。那是我第一次有机会一口气占八间房,我只想着要把这件事完成,世界上其他一切都不在话下了。那时,我是个名利之心非常重的女孩,连续三年得到市级三好学生称号,可那一刻,什么都被抛在了脑后。

  “知道吗?”对面的这个声音继续说道,“我就是因此注意到了你们的游戏,我想发现其中的乐趣,所以独自练习了很久……”“这么说,”我不由得打断他的话,“那天你来参加,一口气占了五间房,不是偶然的了?是你练习好久的结果?”他微笑着点头。在他的微笑中,有令人非常开心的成分,是那种愚弄了你好久、终于有机会向你说出谜底的顽童的笑。于是,我俩不由得一起大笑起来。旁边桌位那个一直独自饮酒的男人,都好像被我们的笑声惊动,转过头来朝我们瞟了一眼。

  如此,汤马斯开始了交往。和以前我与其他男人的交往不同,这交往没有任何紧张的成分,就好像中午一顿随意的快餐,只是根据当时的心情,叫一份当时能引起你食欲的套餐。一般来说,我俩总是在晚上九点钟以后约会,有时是他打电话给我,有时是我打电话给他。如果是他打电话给我,约会的地点就在我家附近;反之,就在他家附近。场地则不是酒吧便是咖啡座。我们从不在一起吃饭,只是在一起饮酒,至多叫一碟薯条鸡翼什么的下酒。就这样慢慢啜着一杯加了什么果汁的琴酒或是威士忌,一起消磨掉两三个钟头。然后他叫一辆的士送我回家,通常总按我的要求把我送到家街口下车,他则坐那辆车回家。经过这样一个夜晚,我总比平时睡得安心。

  我想,这是因为我们在一起从不谈论重大话题的缘故。除了第一天那次约会,我们甚至不谈往事,更不要说打听各自目前的处境了。爱、恨、怨、性、婚姻、工作、时事、经济等等,都不在我们的话题之内,我们所谈的,只是近日听到或在书上看到的一些流行笑话,近日读到的某本书。我俩的阅读范围完全不同。他爱读的是有关流行音乐方面的书,谈起这些来兴致勃勃,如数家珍;我爱读的则是食谱,还有调酒术。这倒也正好互相补充。我很喜欢听他谈论那些流行歌手和乐曲的事情;他呢,好像对饮食方面的事情也颇有兴趣。总之,我俩都是优秀的听众,可以默默地听对方一口气谈上几十分钟。据我所知,这一点是很难得的。一般人总是没等你说上三句话,就急不可耐似地打断你的话,表述他们自己的观点或其他的事。

  说老实话,有时我并没有听他在说些什么,我只是在脸上保留住那样一副微笑,任由他说下去。我的思绪在遥远的地方,随意地飘着飘着。他的静静流淌的声音,像是地久天长的谣曲,虽然有些嘈嘈切切,但却多少消解了一些独自一人陷入冥想时的凄清。

  我猜想他也是一样,因为每每我在讲话的时候,朝他的脸上望过去,便会看到那脸上带着的微笑是漫不经心的,恍恍惚惚的。虽然他会不时地说一声:“是吧?”“嗯哼。”或是点头。但我从那双眼睛中看到的是很陌生的东西,我说不清楚的东西。我也不想认识和说清,我很满足。

  就这样过了一年左右。直到……直到那天在丽豪酒店的咖啡座碰到了阿林和桑桑。

  在看到阿林和桑桑在一起的那一刻,我表现得很平静,平静得都有点出乎我自己的意料之外。当我看到他们的那一刹那,我本没认出他们,只是觉得这一对男女接吻的姿势似曾相识,所以我的目光在他们身上停顿了一下。然而,当那男的完成了接吻的动作直起身子的时候,我看见了他的脸,他也看见了我的脸,我们都认出了对方。

  显然,他目光中的那丝不寻常的闪动影响了桑桑,她朝我这边望过来。她没有阿林那么沉得住气,我看见她身子硬了一下,随即飞快地转过头去,没有勇气招呼我。

  那时,汤马斯不在场,他出去打一个电话。等他回来的时候,他一下子就发现了我脸上不寻常的变化,马上关切地问:“你怎么了?”我说没什么,可是眼泪却禁不住地流了出来。我低下头,不想让阿林看见我的眼泪。

  很长时间,我俩都一声不响,只是一口接一口地啜饮着杯中之物。那天我叫的是一大杯嘉士伯,很快,我就喝完了我那一杯。然后我抬手招呼侍应,但汤马斯按下了我的手。

  “你从来不超过一杯的。”他说。这是他第一次触碰我,以前我们从来没有互相触碰过。

  就在这时阿林走了过来。“你好!”他说,“原来我们一直就是半斤对八两呐!我现在才算明白了。”他没等我反应过来,也没朝汤马斯看一眼,就匆匆走开了,迈着那种愤怒已极的大步,好像每一步都要把地板踏出一个洞来似的。

  顿时,我的泪水全消失了,惊奇得连自尊心也忘了,以致于竟向也在瞪着我的汤马斯问道:“怎么回事?”缓缓地,那静如轻风的招牌似的笑容又出现在汤马斯脸上。“我猜,”他终于说,“这位先生是你的男朋友吧?”“我的前夫。”“那么,他以为我是你的男朋友了。”我俩对视一笑,突然,不约而同地哈哈大笑起来。尽管我一点也找不出笑的理由和心情,但还是一个劲地笑着,笑着,然后掏出纸巾抹去满脸的泪水,只说了一句话:“你看,这就是我的‘第三间房子!”那天晚上我去了汤马斯的家,对那套不算小的房子,我至今留下的最深刻印象,就是除了一套音响外空空如也的客厅。扬声器摆在四周的角落里,主机顶墙放着,所以那足有三百米的客厅显得空旷极了,空旷得像半夜醒来时看到的天空,叫人一刹时就有了一种心慌的感觉。

  我俩并排躺在这间大厅中间的地毯上,脸朝着悬挂着一盏大吊灯的天花板。汤马斯说,这房子是他三年前买下的,当时他刚从日本回来,手里有一笔钱,房价正在回落中,在人家的劝导下,就买了。

  “这房子不错。”我说,“做业主当然比租人家房子强。”“你也是业主?”我摇摇头,“不,我租房。”突然之间我觉得很好笑,“也怪,每次正要买房时,就出现了问题。”于是,断断续续地,我向他谈起我那三次婚姻。不知为何,三任丈夫在我心里常常纠缠在一起,他们的面孔、笑容、怒容、动作、躺在床上时的姿态,一招一式,一言一语,往往混淆在一起,分不清谁是谁了。就连不久前刚分手的阿林,在我的脑海中,也老是变成粘在客厅沙发上的一个形体,面容模糊。而且很奇怪,我在讲述这些的时候,一点也没有刚才碰到阿林时的气恼了,好像一切都在情理之中。我离开那套房子,总得要有个人填补空位,这个人是我的好友桑桑或是别的女人,与我有何关系?当初,我和阿林相识的时候,我不是也对他前妻的愤怒很不理解吗?

  我口气越来越平和,越来越漫不经心,有时候,甚至说到后半句的时候,竟忘记了前面的主语。这时,我会停下话头,问一句:“我说到谁了?刚才那句话的主语是什么?”汤圆(一进了他的家,我又像儿时那样管他叫汤圆了)就提醒我:“主语是阿二,或是阿大吧!”他这种幽默一点也没引得我开心起来,相反,我感觉出了在这幽默中所含的轻薄,渐渐地我沉默下来。这时,我感到心中充满的是对于往事的厌恨,便坐起身来。

  汤圆的手正搂在我的肩上,我这一坐,他的手就滑落下来。他说:“别动。我们这样不是很好吗?你就把我当成你的‘第四间房子吧!”他说着笑了。

  我本想和他一起大笑,但一抬头,看见了窗外。原来我坐着的这个方位,正面对着窗口。

  客厅的窗户很大,占了差不多整整一面墙,中间的一块大玻璃,是整块的,足有好几个平米。可是,从这面显然是为观景而设计的大窗户里望出去,望见的不是树木,不是山水,甚至也不是天空,而只是密密麻麻的一大片窗口。

  没有边际也没有中心的,充塞了窗上每一寸空间的,是别人的窗口———亮着灯光和没有灯光的,白色和蓝色的,其中还夹杂着绿色和黄色的……那左上角的一个窗户里,隐隐约约闪烁着一点红色灯光,乍一看上去,看不出里面住着人。它们好像是一个个划一均等的方格,没有标志的符号。可是定睛看去,就会发现有些窗口里面有一个个蠕动着的黑点。确切地说是有的在蠕动,有的静止不动,就是在动,那动作也十分缓慢,不定眼凝视,就会把它们和窗里的物件混淆,分不出哪是物哪是人。然而当我不把目光固定在某一点上,而是泛泛于整个平面上时,就有一个个模糊不清、又挥之不去的印象从心底里浮现。好像是往事,又好像是近事,它们混淆在一起,像是某种凝固剂,把时间也凝固住了。

  在那种凝固剂中,周遭的环境变成了琥珀一样的物体,而在那琥珀中清晰地被封存的,不是什么蚂蚁、知了之类的小虫,而是一个跳着房子的小姑娘。

  我不知道我是何时以及怎样离开汤圆的家的。我依稀记得,在我凝望那一片窗景时,他好像在我身后絮絮叨叨说了很多话,不过,无论他说了些什么和做了些什么,那些话和行为肯定没有多少新意,所以没在我心里留下什么清晰的印象。我没有再到过他的家,也没有再见过他。偶尔也还会回想起他来,这时,心中却立刻就会呈现出那一片密密麻麻的窗景,密密麻麻,如同潮水,把他本来就模糊的形象淹没。

  〔责任编辑赵则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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