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正文

诗词 散文 小说 杂文 校园 文苑 历史 人物 人生 生活 幽默 美文 资源中心小说阅读归一云思

露茜

时间:2023/11/9 作者: 外国文艺 热度: 9394
〔美国〕牙买加·琴凯德 作 曾敏昊 译

  牙买加·琴凯德(Jamaica Kincaid,1949—),美国当代极为重要的作家。评论界常将其同沃尔·索因卡、德拉克、沃尔科特、托妮·莫里森以及奈保尔等作家相提并论。美国当代最负盛名、最有影响力的批评家兼作家苏珊·桑塔格曾说:“当代英语作家中,我想读的没有几个人,而琴凯德的作品是我一直以来都想读的。”琴凯德的主要作品包括《在河底》、《我母亲的自传》、《我的弟弟》,其中《我母亲的自传》的中译本已于2006年由南海出版公司出版。

  琴凯德来自西印度群岛一个曾受英国殖民统治的小岛国——安提瓜。在她还是家中唯一孩子的时候,琴凯德一直与母亲保持着亲密关系,但自从家中长子出生后,母亲便与琴凯德逐渐疏远。接受《纽约时报》采访时,琴凯德承认她始终无法走出母亲对自己情感背叛的阴影。家中三个男孩相继出生,这不仅让琴凯德更深切地体会到家庭生活的贫困,还迫使她开始独自舔舐被孤立的悲伤,而其时大英帝国对安提瓜教育系统严格的控制也让她的孤独感更为强烈。怀揣着家庭的隔阂,以及对祖国在英国殖民统治下卑躬屈膝态度的愤怒,琴凯德17岁背井离乡到纽约的富人家做女仆,因某种机缘开始写作,1976开始为《纽约客》撰稿,此后长达二十年之久,种族、社会性别、殖民主义、青少年时期的愤怒和失落以及母女间复杂的关系是她作品的常见主题。

  《露茜》于1990年问世,评论界将其视为琴凯德至今为止最打动人心的一部力作。小说塑造了一个坚强不屈、目光敏锐、诚实正直的少女形象,主人公露茜离开了从小生长的西印度群岛小岛国,来到美国北部的城市,并因此经受了剧烈的觉醒。露茜最初为其雇主夫妇及四个年轻貌美的女儿深深倾倒,但很快就发现了美丽面纱下的阴暗面,她一面打量着这个世界,一面也开始试着解开对自身的各种疑惑,包括对性的不解以及对母亲复杂的感情。美国《出版人周刊》有如下评价:“琴凯德赋予了《露茜》一种简约的优雅,恰是这一简约,展现了作者精湛的艺术。露茜是一个摄人心魄的人物,琴凯德的创造力从未如此彰显。”

  译者

  献给乔治·W·S·特洛

  第一节 可怜的客人

  这是我到这儿的第一个白天。我昨晚到的,那是一个黑灰寒冷的夜晚——1月中旬的天气大抵如此,虽然当时我对此并不了解——从机场出来,一路我什么也看不清,尽管四处灯火点点。坐在车上,总有人给我指划,说某幢建筑很有名,某条街道或某个公园很重要,修建时被作为城市重要景观。在我曾做过的白日梦里,这些地方于我都是快乐的源泉,都是拯救我那渐渐沉没的灵魂的救生艇。我想像着自己在这些地方出入,而且不断地进进出出;每每挨上心情莫名低落的一阵子,这些想法就会让我好受一点。说不出是些什么感觉,有点像伤心,但又比那要沉重。现在我亲眼见到了这些地方,看上去普普通通,而且很脏,被现实生活中太多在这里进出的人消耗磨损着。我突然意识到,世界上不只我一人把这些地方作为白日梦的支点。这不是我第一次受现实打击,当然也不是最后一次。我身上穿的内衣都是新的,特地为出行买的,就在我为看到车外更好的景致左右侧身的时候,我又发现了新内衣会让人多么的不舒服。

  我乘了电梯,以前从未坐过,接着进了一间公寓,坐在桌前吃刚从冰箱里拿出的食物。在我刚离开的地方,我一直住平房,房子里没有冰箱。乘电梯、坐在公寓里、吃储藏在冰箱里的隔夜食品,所经历的一切棒极了,我想我会慢慢习惯并爱上它们。但刚开始由于一切都太新鲜了,我笑的时候嘴角不由得下瘪。晚上我睡得很熟,但并不是因为我觉得高兴和舒服——恰恰相反,那是因为我不想往脑子里塞其他的事。

  那天早晨,即我在这儿的第一个白天的早晨,紧随着第一个夜晚的早晨,是个晴天。但并不是我习惯的那种会把所有东西都吓得蜷曲起来的金灿灿的晴天。这里的太阳是淡黄的,似乎它为发光发亮用了太多力,最后竟变得有点虚弱了。可不管怎么说也是晴天,这不错,我也不至于太想家。于是,看着太阳,我起了床,穿上裙子,一条马德拉斯提花薄布做的色彩鲜艳的裙子——就是我在家里或去乡下时穿的那种。但我错了。虽然有太阳,但天还是很冷;没人跟我讲过这点。这是怎样一种心情!叫我如何解释呢?那些我熟知的东西——就像我知道自己肤色是像用柔软的布料反复擦拭过的干果的棕褐色、知道自己名字一样——那些我从来就认为理所当然的事情,比如“阳光明媚、天气暖和”,现在却不是这样了。我不再生活在热带地区,这点觉悟像一条河流进了我的生活,穿过先前干燥密实的土地,左右两岸由此出现。一边是我的过去,我对它再熟悉不过了,事事都可预料,即使是当时那些不快的事情,现在回想起来也叫我开心;另一边是我的未来,一片灰暗的空地,阴沉沉的海边景象,淫雨霏霏,视野中没有一只船。我不再在热带地区生活了,里里外外我都觉得冷飕飕的,我还是第一次被这种感觉攫住。

  我读过的书里——如果情节需要,通常会出现这样的场景——某人备受思乡之苦,说他因对所处环境不满而奔走他乡,到了远胜于前的异地,结果却盼着返回并不尽如人意的来处。我是多么急切地想把自己和他们相提并论啊,当时我也是因为觉得自己的处境不佳而渴望去别的什么地方,可现在却也想返回来处。我对我来的地方了解至深,在那儿,我知道自己脚是踩在哪儿的,但如果让我描绘一幅未来的图景,那定然是一片灰色,四周围绕着黑色,而且越来越深。

  这太让我吃惊了,我居然想回去,想回到已容不下我的小床上睡觉,想和原来的那些人在一起,而那些人最自然、最不经意的手势也会让我狂怒,我甚至希望看着他们一个个在我脚下死去。啊,我曾想像自己立马远走,离开家来到这个新环境,就好像要永远抛弃一件旧衣服那样,抛弃那些悲伤的思绪和情感,以及对我当前生活的不满。那时只要想到有可能在现在这样的环境里生活,我就觉得舒心一点,但现在,我连这点企盼都没了。于是,我躺在床上,幻想自己正在吃一碗浇着椰奶的粉红乌鱼和绿色无花果。那是我外婆做的,我非常喜欢这样的口味,外婆是世界上我最爱的人,那些东西当然也是我最爱吃的。

  我睡的是厨房边的一间小屋,保姆房。我已经习惯住小屋了,但这间小房又有所不同,天花板很高,四周的墙直挺挺地撑着天花板,把房间像盒子一样围起来——装长途货物的盒子。但我不是货物,我只是一个住在保姆房里的愁苦的小姑娘,而且我甚至连保姆都算不上。我是白天照顾小孩、晚上到学校上课的小女孩。大家对我极友善,说我应该把他们当成自家人,叫我不要感到拘束。我相信他们是真诚的,因为我知道这样的话是不会对真正的家庭成员说的。不管如何,家庭成员不就是套在人们脖子上的磨石吗?我在家的最后一天,我的表妹——一个我一辈子都不会忘记的讨人厌的小姑娘,她甚至在受到父母逼迫成为基督复临安息日会教徒之前就那么讨厌了——把她的《圣经》作为临别赠礼送给我,还就上帝、美德、神恩简单说了几句。现在,那本字典就摆在面前的梳妆台上,我想起以前我俩在家里大声读《启示录》以恐吓折磨对方的情景。我琢磨着,我生命中是否有那么一天,这些我离开的人,我的家庭,永远不再会以这种或那种方式出现。

  梳妆台上还有一个小收音机,我打开它,恰好电台正在放一首歌,好像是为总结我当时的心情,歌里唱道:“体会一下我的处境吧,哪怕就一天,看看你能否承受内心的极度空虚。”我对自己唱着这两句,哼摇篮曲似的一遍遍地唱,后来又睡过去了。我梦见自己手拿一件旧棉绒睡衣,上面印着小孩子拿着圣诞树装饰品嬉戏的可爱场景。画得简直太逼真了,我甚至可以听到孩子们的打闹声。我忍不住想知道这件睡衣是从哪里来的,于是兴奋地找标签。找到了,睡衣后面通常缝标签的地方写着“澳大利亚制造”。就在这时,真正的保姆把我叫醒了,刚见到她我就知道我不讨她喜欢,这从她说话的态度中就可以看出。我想可能有什么原因,但我猜不出究竟。我睁开眼,“澳大利亚”这个词似乎就立在我们中间,我突然想起澳大利亚是个以关押坏人出名的监狱,那些自己国家实在无法收容的坏人就是被送到澳大利亚的。

  很快,我的日常生活就上了正轨。送四个小姑娘上学,中午回来让她们吃罐头汤和三明治,下午给她们讲故事,陪着一起玩,她们不在的时候,我就看自己的书,晚上我去上学。我并不快乐。我看着地图,一片汪洋隔着我和我原来的地方。如果大海只是一杯水,会不会有什么不同呢?我回不去了。

  外面总是很冷,人人都说这是他们遇到的最冷的冬天,但他们说话的方式让我觉得每年冬天这时候他们都这样说。可我不能责怪他们没能记住每年冬天到底有多么不适宜、多么不友好。树枝光秃秃的一动不动,看上去死了一般,好像谁刚把它们搁在那儿,准备一会儿回来取。家家户户窗子紧闭,好像很长时间房子都没人住一样。街上行人步履匆匆,好像背地里干了坏事,也可能他们不希望吸引别人的目光,还可能他们觉得长久暴露在冷空气中会融化的。我多么希望见到谁为了吸引我注意、为了和我搭讪而在角落里徘徘徊徊,多么希望听到谁自言自语,抱怨那把爱和宽容赐予所有好运儿和不幸者的上帝。

  我写信回家说一切是多么美好,遣词造句激动人心,好像我过着问候卡上画着的生活——是那种对于收件人来说弥足珍贵的贺卡,卡片上系着绸带,缝着心和玫瑰的图案,制造商还在正面加上了一片塑料页作保护。于是所有人回信都说听到我的消息有多么高兴,说我过得很好他们很开心,说非常想念我,简直迫不及待地盼我回去。

  一天,主人家那个因为讲话腔调而不喜欢我的保姆说,她很肯定我不会跳舞。她说我说话像修女,走路也像,我的一举一动都那么虔诚,一看就令人生厌和同情。可能受怜悯心驱使,保姆说我们可以一起跳舞,尽管她非常肯定我不知道怎么跳。我房间里有个便携式迷你唱机,合上的时候像女人的梳妆盒,她往里面插了张当天早晨才买的碟片,放了一首当时很受欢迎的流行歌——三个和我一般光景的小姑娘和谐地唱着关于爱情之类的东西,非常虚伪做作。但不管怎么说,歌还是很动听,动听是因为它非常虚伪和做作。保姆陶醉了,她放开嗓子唱着,那出色的舞蹈让我大为吃惊。我没法和她一起跳,说给她听的原因是:那歌的调子对我来说太肤浅了,歌词也毫无意义。这时,从她脸上我只看出一种感觉:我让她从骨子里厌恶。于是我说我也会唱歌,还立马唱起了即兴讽刺曲,讲一个姑娘跑到西印度群岛最南端特立尼达和多巴哥的首都西班牙港,过上了幸福愉快、毫无怨悔的生活。

  我住的一家有爸爸、妈妈和四个小女儿。夫妻两人看上去很像,四个女儿也像是和爸爸妈妈一个模子里印出来的。房子里到处都是他们的全家照,六个大大小小的金发脑袋看上去像一束被一根无形的绳子系着的花。照片里,她们对着世界微笑,感觉上他们认为世界上的一切都无比美好。他们微笑着,并不显得滑稽。他们好像去过世界上的所有地方,无论到哪儿,他们都会带回一些小纪念品,而且每个人都能从头到尾历数旅行经历。就算碰上淅淅沥沥的雨天,他们也觉得那划过空气的道道雨线很带劲儿。

  晚饭时,我坐在桌前——无须做餐前祷告(真让人松了口气啊;他们好像认为上帝并不苛求凡人事事都得致谢辞)——家人互相称赞,孩子们很高兴。他们有时把饭菜倒掉,或一口都不吃,甚至还编几句以“发臭了”结尾的打油诗。我被逗乐了,我回想起我的父母,当着他们面,我就算只在脑子里想想这些歪词也会受到严厉的责备。于是我发誓,如果我自己有孩子,我保证他们最先学会说的就是不正经的词。

  我在主人家住的时间还不长,某天晚餐时候,他们开始称我为客人。他们说我似乎没有融入环境,好像不住在他们家、也没把他们当成自家人,说我只是一个拖着长腔说声“你好”的过客,而且过不了多久就以短促的一声“再见”离开。再会吧!和你们一起的日子真愉快!光瞧瞧我盯着他们吃饭的神情就知道了,路易斯说,难道从未见过谁一勺勺吃法式罐装青豆的样子吗?这话把玛利雅逗乐了,无论路易斯说什么,玛利雅都会开心大笑。可我没有笑,路易斯看着我,脸上流露出担忧的神色。他说:“可怜的客人!可怜的客人!”一遍遍地说,还用了种同情的口吻。接着他给我讲了他叔叔的故事。他说这个叔叔跑到加拿大养猴子,不久简直恋上了它们,和它们在一起习惯了,竟感到现实生活中的人难以接受。路易斯给我讲过这故事,但这次他讲时,我想起了我做过的一个梦:路易斯追着我满屋跑,我什么衣服也没穿,脚下的地是黄色的,好像用玉米食品铺成的。他追着我一圈圈地绕屋跑,虽然他走近时从没法抓住我。玛利雅站在打开的窗户前说,抓住她,路易斯,抓住她。最后,我掉进了一个洞,洞里爬着些银蓝色的蛇。

  路易斯讲完他的故事,我告诉他们我做的梦。等我讲完,他们都沉默了。他们看着我,玛利雅开始清嗓子,但显然她根本不需要清嗓子。他们转过头互相瞅着,默契地上下点头,接着说,可怜啊,可怜的客人。玛利雅又说,应该让弗洛伊德教授来看看我们的客人。我不知道弗洛伊德教授是谁,又惹起他们一阵温和轻柔的笑。我讲这个梦是想告诉他们,我是在乎他们的,因为只有那些对我来说非常重要的人才会在我梦中出现。我不知道他们是否清楚这一点。

  第二节 玛利雅

  3月初的一天早晨,玛利雅问我:“你从没见过春天,是吧?”这不需要回答,因为她已经知道答案了。她说“春天”的时候就好像春天是一个老朋友,经得起远游的考验,重逢时仍然情意切切。玛利雅说:“你见过水仙破土而出的样子吗?还有她们绽放时簇簇相拥、微风拂过时对着面前的草坪屈膝敬礼的样子,你见过吗?我每次见到这样的景色,就觉得生活是多么幸福。”于是我想,原来玛利雅看到微风中弯腰的花朵儿就对生活有了信心,一个人怎么会成为这样的呢?

  我回想起10岁那年在维多利亚女子学校读小学的时候,人家要我背一首古老的诗歌,一句句背,最后在坐满家长、老师以及我同学的学校礼堂里整首背诵。待我背完,大家都站起来热烈鼓掌,我惊呆了。后来他们告诉我,说我背诵时吐词是多么优雅,该重读的地方就重读,他们说那位已经过世多年的诗人如果听到诗句从我嘴里银铃般地念出,一定非常骄傲。当时我简直伪善之极:表面一个样,内心一个样;表面是虚假的,而内心是真实的。我对人们说着感谢的客套话,骨子里却发誓要把那首诗从脑里一句一句、一个词一个词地抹去。就在当众背诗的那天夜里,我梦见自己在一条鹅卵石小路上不停奔跑,一束束我曾发誓要忘记的水仙花追着我,终于我筋疲力尽地摔倒在地,那些水仙花都压在我身上,直到我被深深埋住,再也不见人影。要不是玛利雅提到水仙花,我都快把这些忘了。我告诉她这事儿,语气中的愤怒之意让我俩都吃了一惊。开始我们站得很近,但故事一讲完,我俩就不由自主地迅速退后。虽然只后退了一步,但我觉得一些从未察觉到的东西好像在那时显现出来了。

  玛利雅伸出胳膊,抚摸着我的脸颊说:“你的过去真有劲啊。”我觉得那声音里夹着点羡慕,于是我说:“要是喜欢,我以后还可以跟你讲。”

  打那以后,每天早晨玛利雅都会说“只要春天一到”,接着我便听到各种各样的植物名,我不明白一个小小的春天怎么就能装下这么多花花草草。玛利雅说我们会暂时离开城市到五大湖那儿的一幢房子休假,她小时候曾在那儿消夏,我们可以参观一些精美的花园,还可以去动物园——春天去动物园有趣极了,孩子们很喜欢。等天气突然热起来,我们就去公园野餐,玛利雅说,她很想带我去野餐,给我展示春日天空的奇幻。

  可就在立春当天,一场大雪雹袭来,整个冬天都没下过这么大的雪。玛利雅看着我,耸了耸肩。“这太平常了,”她说话时感觉就好像刚受了人欺骗似的。我对着她笑起来,可我真正纳闷的是为什么天气变脸没有如她的意,她就这么难受呢?一个人怎么会成为这样的呢?

  天气依着它的脾气一会儿冷、一会儿又稍稍暖一点,而我总是随身带着家人和朋友的信件以温暖胸膛。我把它们放在胸罩里,无论走哪儿都带着。这样做并不是出于爱和期盼,恰恰相反,是出于憎恨。有什么奇怪呢,难道爱和恨不是共生的吗?每封信都来自我一度毫无保留地爱过的人。不久前,我还出于礼貌给母亲写了封自认为很漂亮的信,告诉她我第一次乘地铁的经历。母亲回了信,可读完她的信,我甚至连头都不敢探出门外。信中细致入微地描述了她读到或听到的在我乘坐的地铁里发生的那些骇人听闻的恶性事件。就在前几天,我还收到了母亲的信,说她读到一个移民小姑娘,与我一般年纪,在可能就是我乘坐的那条地铁线里被割了喉咙。

  当然,我早就知道什么是真正的恐怖了。我认识一个女孩儿,就是我的同学,她父亲和魔鬼有些勾当。一次,她出于好奇走进父亲干活的那间房,看了些不该看的东西,之后就像中了邪一样变得极为虚弱,我和其他同学放学回家时常常停在她家门前,听见她被附体的魔鬼抽打。最后,她不得不穿过大海奔赴异乡,因为魔鬼不会涉水,追不上她。想到这儿,我似乎觉得信纸的四个利角正在割我心脏的薄膜。一边是女孩儿被看不见的男人抽打,另一边是女孩儿被她能看见的男人割破喉咙。世界这么大,为什么我的生活就可怜到只有两种可能呢?

  下雪的时候,天空重重地掉下黏块,黏块挂在树上,好像是为特别场合定制的装饰品——一个人们从未听说的节庆,因为人人都在抱怨。我来的这几个月里下了一场又一场雪暴,我从未特意关注过它们,只有每次绕过人行道上的一堆堆雪时,我才觉得下雪是多么恼人。每年的平安夜,我父母都会去看有歌王平·克劳斯贝站在齐腰雪堆中用海豚音唱歌的电影。一次妈妈告诉我,说她和爸爸刚相识那阵子看的就是这影片,听她这样讲,我当即强烈地感到自己是多么不喜欢她,就连她说话的腔调也反感。于是我回应说:“这是怎样一种宗教体验啊!”鄙视的情绪流露无遗。我赶快离开,我13岁的心灵不忍心看母亲那张被我折磨的脸,但我实在无法克制自己。

  不管怎么说,这次降雪,即使是我也注意到了其中的特别——那里蕴含着一种美丽,不是日常生活企盼的那种美丽,而是只有当你享受了足够的美丽之后才能欣赏的那种。白昼越来越长,太阳西下的时间越来越晚,傍晚的天空似乎比平常更低,雪花的颜色和肌理有点像半熟的鸡蛋白,在我看来,世界显得格外的温柔、可爱和滋润。世界居然能这样的温柔、可爱和滋润,简直让我无法承受了,于是我站在那儿潸然泪下。我本已不希望再爱上生活中的哪样东西,不希望再有什么东西让我的心裂成千万碎片落在脚下,但事情仍然发生了,我确实无能为力,就连我自己也发觉自己太年轻,并没有经历过所谓真正的痛苦、真正的悔恨和真正的冷漠。

  雪来得比平常猛,化得也比平常快。玛利雅说每年这时,雪都是这么化的,好像被什么穷凶极恶的隐形生灵狼吞虎咽一般。冬天的一切都显得那么薄、那么脆,人行道、房屋、树木,连人自己也是。现在我有回顾冬天的资本了。可以说这是我的过去,我第一个真正意义上的过去——一个属于我自己的、我最有发言权的过去。我刚度过了一个寒冷刺骨的冬季,我不是指屋外的天气。捱过了冬天,天气渐渐暖和起来,但我的心却没有随之变暖。有什么东西在我体内扎了根,很沉重,很坚硬,就呆在那儿不动了。我简直不知道用什么法子把它驱走。我想,大概这就是生活吧,就是从这儿开始,人们学会了用“多年前,我年轻那会儿”来形容过去的岁月。

  我母亲和一个女人很要好——但母亲并没有对外宣称这点,因为这个女人曾在监狱呆过。她的名字叫茜尔薇,左脸颊上有块伤疤,是人嘴咬的。大概她的脸是半熟的水果,有人想吃就咬了一口,结果发现还没有熟到可以吃的程度。她曾经和另一个女人发生了严重争执,为了一个她们同时爱着并都想与他过日子的男人。显然,茜尔薇说了什么不可原谅的话,深深激怒了那个女人。那女人搂住茜尔薇,但不是为爱而拥,而是出于恨,于是茜尔薇脸上就留下了那个明显的印记。两个女人都因在公共场合行为不端而被送进监狱,而进监狱这事无论是谁都不会在接下来的日子里忘记的。正因如此,母亲不允许我和茜尔薇讲话,而我父亲在的时候她也不可以来我家,母亲和她的友谊应该只是暗地里的。我常常盯着茜尔薇看,我发现她一旦不讲话——即使是最简单的寒暄——就不由自主地伸出手去抚摸脸上的玫瑰斑(在我还不知道她脸上是什么东西时,我确信那是一朵玫瑰,是她特地弄上去的,因为她被玫瑰的魅力迷住了,也想在脸上戴一朵),好像那印记把她和什么比现实更深刻的东西绑在了一起,虽然她自己也说不清是什么。一天,我母亲不在面前时,茜尔薇说很喜欢我脖子上绕着的辫子,并以这样的句型开始讲话:“多年前,我年轻那会儿。”接着,她开始用手指捏有伤疤的左脸颊,甚至让我觉得那块伤疤会像深紫色的李子一样掉在她粉红的掌心。她的声音变得沉重冷漠,尽管她说话时一直都在笑。打那时起,我就把沉重和冷漠看作生活的开始,真正的生活;虽然我脸上不会留下什么伤疤,但我坚信它一定会在别的什么地方。

  一天,我站在厨房的水槽边,自然而然地又开始想自己的事情。恰巧玛利雅进来,确切地说,她跳着舞进来了。她唱着一支老歌,这首歌在她母亲年轻时流行过,而玛利雅年轻时肯定不喜欢它,所以她现在声音夸张地颤抖着,以显示她仍觉得歌曲很滑稽。玛利雅疯狂地在屋里转着圈,接着突然停住,没有碰掉任何东西,虽然到处都满当当的。

  玛利雅说:“我一直想要四个孩子,四个女儿。我爱她们。”话语清晰真诚,并不是那种半信半疑的样子。我想,她一定事事顺心,不光她,还有她生命中注定要认识的那些人。她从不用怀疑,就像她不需要变得更自信一样;凡事总能称她意,那些她认为该发生的事总会发生。我又在想这个问题了:一个人怎么会成为这样的呢?

  玛利雅对我说:“我喜欢你。”话语同样的清晰和真诚,既没有疑虑也不显得自负。我相信她说的,因为如果有谁喜欢一个穿越了半个地球来帮她照看孩子的年轻姑娘,那人非玛利雅莫属。她站在厨房里,美丽又动人。淡黄的阳光从窗户泻进来,洒在一块块淡黄的油地毡和厨房的墙壁上,给它们涂了层不同色度的淡黄。黄头发、淡黄肤色的玛利雅在这几乎带有天堂灵气的阳光里看上去无比幸福,她的脸上和其他地方没有任何印斑或瑕疵,好像她从未因男人或其他什么东西与人争吵,将来也不会有这样的事发生,她也不会因被某种情感攫住而不得不离开某地。那天早晨玛利雅洗过头发,我站在水槽边还可以闻到她头发上残留的洗发水的芳香。在这芳香的笼罩下,我可以闻出玛利雅这个人。玛利雅的体香很悦人。事实如此——非常悦人。但我在想,这正是她的麻烦——她闻上去很悦人。就在那时,我已确定我想拥有一种浓烈的体香,管它会不会冒犯别人。

  一天,气温明显不再有回转的迹象了,冬季很快就要结束,倘若天气骤冷,定然会被看成一件大事。玛利雅说我们应该为去五大湖湖畔的房屋度假做些准备了。路易斯不会跟我们去,他要呆在城里趁我们不在时做些玛利雅以及孩子不乐意和他一起做的事儿。至于那是些什么事,我想不出来。玛利雅说我们乘火车去,因为她想让我体验一下坐着火车穿过新犁的田地、在火车上过夜以及早晨起来吃火车上提供的早餐的感受。玛利雅为此做了各种各样的准备,我从不知道离家一时竟有如此麻烦。

  孩子们,也就是我需要照管的人,要到下午三点才放学,于是那天下午早些时候,玛利雅带我去了个花园,她说这个花园可以和世界上一些最让她倾心的地方媲美。她用手绢遮住我的双眼,牵住我的手把我带到一处空地,接着拉开手绢,说:“看这儿!”我睁开眼,只见一片宽阔地,曲曲折折的小路两旁伫立着一棵棵粗壮高大的树,树下沿路开满了玩具茶杯似的小黄花,也有点像小仙女的裙子,似乎既可以入口,也能当衣服穿,漂亮极了。花儿长得很素淡,谁都不会打主意清除它们,除非生出了什么复杂的念头。我不认识这些花,所以我简直奇怪我为什么会冒出要除掉它们的想法。情况就是这样。我想除掉它们。我想拿把大镰刀,拖着它沿路走,于是冒出地面的花朵统统被除掉。

  玛利雅说:“这些是水仙花。我很遗憾听到你那个关于诗歌的故事,但我希望你仍然发现它们可爱。”

  说这些时,玛利雅的语调是多么愉快啊,音乐一般,而我怎么向她解释我对水仙花的感情呢——并不全因为水仙花,但如果换成其他花也会这样吗?叫我从哪儿说起呢?从这儿还是从那儿?从哪儿说都行,可我的心和脑子跑得太快了,每次想说话时,我都结结巴巴的,最后咬了自己舌头。

  玛利雅以为我这样是因为第一次见到水仙欣喜若狂,她伸出手臂来抱我,我躲开了,就在这时,我的声音恢复了正常。我说:“玛利雅,我在10岁那年就背了一首写花的长诗,但直到19岁我才在现实生活中见到它们,这一点你有想过吗?”

  刚说完,我就觉得自己对不住玛利雅,我居然把她深爱的水仙花置于她从未想到过的环境中,一个充满征服和被征服的环境,一个野兽冒充天使、天使被当作野兽的场景。一个对我知之甚少的女人关爱我,并且希望我也能喜欢她关爱的东西——密密簇簇长满盛开的水仙花的园子。她的眼睛沉了下去,好像是为了自我保护,又好像是在出乎预料的劳累后要休息一阵。这不是玛利雅的错。也不是我的错。但事实就是这样,无法改变,玛利雅眼中美丽的花朵在我看来就是痛苦和酸楚。同一种东西可以让我俩都落泪,但泪水却不是同一种味道。我们静静地走回家。至少,我看到了可怜的水仙花长得是什么样,这点我还是很欣慰。

  离家前往五大湖湖畔那间房子的日子到了,我确信自己根本不想去。那天早晨十点左右,我收到了母亲的信,信中说她认为我离家后一定很牵挂而且肯定很乐意知道家里的新鲜事。“自从你走后还没下过雨。”她写道。“真是太神奇了。”我忿忿地自言自语。我离开的一年里都没下过雨。我对这些不再关心了。我现在生活的目标就是让母亲信中讲述的那些事离我越远越好,因为我想,如果能在我和信寄出的地方之间插入足够的距离,如果能在我和信里提到的内容之间插入足够多的事,我不就可以从容对待一切,而无需揣测每个手势、每个词、每张面孔中蕴含的年岁的含义了吗?

  上了火车,我和玛利雅在各自的车厢坐好,接着又安顿好孩子——两个跟我,两个跟她。在我看过的仅有的几部电影里,其中一部影片中人物就是这么做的,就是这样在他们的车厢里坐定的。尝试一些我只在电影中见过一次、而且自己从未做过的事,我想自己一定很兴奋,但我做的所有事情对我来说几乎都是第一次,于是新鲜感再也提不起我的兴趣,除非它能勾起我对往事的回忆。我们到餐车吃晚饭。我们坐在桌前——孩子们自己坐好,母亲要求她们这么做。她们对玛利雅保证说一定会好好表现,尽管众所周知她们一向表现很好。其他坐下来吃饭的人看上去都像玛利雅的亲戚,而站着服务的都和我一个样。那些像我亲戚的人都是年长的男人,举止庄重,看上去好像刚做完星期天礼拜从教堂出来一样,但仔细看,他们和我的亲戚一点都不像,只是表面相似罢了。我那些亲戚说话常常谩骂。玛利雅似乎并没有关注她和那些吃饭的人有什么相同,我又和服务的人有什么相同。她还是跟平常一样,就好像大家都认为地球是圆的没什么特别,而我却以为地球是平的,走到边上会掉下去。

  在火车上度过的那天晚上很恐怖。我努力睡过去,可每次终于快要睡过去的时候就醒了,我确信千千万万的人正骑着马在追赶我,每个人都带着把弯刀想把我切成碎块。当然,我知道是车轮在铁轨上滚动的声音引发了我的噩梦,但知道真正的原因对我来说也无济于事。第二天清晨,玛利雅从她那节车厢走过来说我们正经过一片她非常喜欢的新犁的地。她拉开我的百叶窗,看着一片片新翻的泥土,我刻薄地说了句:“好吧,上帝保佑我不用干这些活儿了。”我不知道她是否听出了我的意思,因为说那句话时我想到了很多事情。

  到站后,一个瑞典来的男子正等着我们,他是玛利雅的至交,总是为她们一家做这做那。他叫加斯,玛利雅叫这名字时好像这个男人住在她的心灵深处,是她遥远的记忆。确实,加斯是玛利雅过去的一部分,是她童年的一部分:想得出,在玛利雅刚可以独自活动时,她就由加斯伴着,在和加斯一起坐船时,玛利雅捉住了平生的第一条鱼,他们在湖上时遭遇了一场大风暴并奇迹般地活了下来,这样的事有很多。但加斯是现实生活中真实的人,我以为玛利雅早就应该把现在站在她面前的加斯和那个男人给她留下的种种记忆区分开。我想问加斯:“难道你不厌恶玛利雅叫你名字的方式吗,听上去就好像她占有你一样?”接着我想了一会儿人,我发现这个瑞典来的男人与我截然相反。

  我们开车穿过了不知多少乡村,这么多乡村里什么也没有。我庆幸没有在这种地方生活。这里的土地说的不是“欢迎,非常高兴你到这儿来”,而是“我就不相信你敢在这里待下去”。最后,我们到了一个小镇。车一路开着,玛利雅也越来越兴奋;说话声音越来越低,好像只需要她自己听见似的。看着窗外的景物,她兴致上来,时而高兴地呼喊,时而悲伤地叫嚷。在她离开的半年里,有的东西变了,有的是新出现的,还有的已彻底消失。穿过这小镇时,玛利雅似乎忘了她是路易斯的妻子,是四个女孩儿的母亲。离开小镇后,大家都沉默了,我则感到了一种绝望。我觉得玛利雅很可怜,我理解当过去在她面前疾驰而过时她经历了怎样的情感。眼看脚下的土地缓缓移开,脚下什么都没有,只有一个掉进去就永远爬不出来的洞,这是多么恐怖啊!

  玛利雅童年生活的家很漂亮,我一眼就看出来了。很宽敞,房屋慵懒地伸展开去,好像一旦有需要就可以在旁边再添房间。所有的房间都保持着一种风格,是按照玛利雅祖父小时候在斯堪的纳维亚半岛某处农舍的样式建造的。玛利雅家的前面有一个美丽的阳台,在那儿坐着看雨景最宜人不过了。整幢房子用柔和的黄色粉刷,边缘是白色的,远远看去温馨动人。从我住的房间可以看到一面湖。我在地理书上读到过这个湖泊,知道它形成的历史故事,但现在近距离看却觉得非常别扭,因为它看上去普普通通,阴沉肮脏,很不友好,根本不值得为这片水唱什么赞歌。玛利雅进屋,见我目不转睛地看着湖水,便张开双臂抱住我说:“多美妙啊!”但我压根没这感觉。晚上,我平静地入睡,没有受噩梦惊扰;这一定是窗外的那片湖水给了我安慰,尽管它不是我以前常见的宽阔碧蓝的海水。

  玛利雅希望所有人,她的孩子和我,用她的眼光去看待事物。她希望我们喜欢这幢房子,希望我们享受屋里的每个角落、香甜的气息和所有的迷人之处,就像她小时候那样。四个孩子很乐意接受母亲的想法,但她们也可以像我一样拒绝对母亲崇拜得五体投地。我有个爱我的母亲,但我却把母爱当成负担,而且每次看到母亲因别人称赞她有多么爱女儿而自得自满的样子,我就反感憎恶。我渐渐发现,母亲之所以如此爱我,全是因为她想让我成为她的回声,而不知为什么,我宁愿去死也不愿做谁的回声。这不是什么比喻。我母亲听到这样的想法肯定会万分吃惊,因为她一直觉得自己方式是最好的,她无论如果也不会明白为什么从她身体里出来的孩子会希望成为和她不一样的人,我自己也无法提供一个答案,但事实就是这样。我坐在五大湖湖畔,身旁的女人期望给我展示她的世界,并希望我能喜欢,于是我便萌生了这些想法。有时我无法避免这样想,但努努力,至少在一段时间内情况还不错。

  一天,我坐在阳台上又想到了这些,只见玛利雅手里拿着六条黑灰色的鱼走来。她说:“啧啧!鳟鱼!”她抬起手,把鱼举到灯下,鱼鳞上闪出彩虹般的光。她嚷道:“我要让你们成为福音传教徒。”还绕着我跳起舞来。她跳了一会儿,说:“它们多漂亮啊!加斯和我划着我那条老船出去,那条非常非常老的船,捉了这些鱼。我的鱼。这是今天的晚饭。现在我们把这些宠儿养起来。”

  很可能玛利雅真正想说的是“百万”条鱼,而不是“宠儿”。当然她是开玩笑。但烹鱼的时候,我一直想着这个词。“宠儿”。我这样的人,常常为这类词折磨。我的家乡是某地的自治领。我对“自治领”这个词耿耿于怀英语中“宠儿”(minion)、“百万”(million)和“自治领”(dominion)三个词发音接近。,于是给玛利雅讲了以下这个故事。大概5岁那年,第一次有人跟我读了耶稣用七片面包和一些鱼喂饱苍生的故事。听母亲读完这个故事,我对她说:“耶稣是怎么做这些鱼的呢?是炸还是烤?”这让我母亲非常惊讶,她摇了摇头。之后,她逢人便告诉他们我的反应,所有人都摇头感叹“这个孩子!”其实这并不是什么特别的问题。我成长的地方有很多人都靠打鱼为生,通常渔夫从海上回来把大部分鱼分发给约定的人后,会自己保留一些洗净,涂上调料,生堆火,和妻子一起在海边烤鱼,然后出售。坐在沙滩的树下,避开炎热的太阳,品味着美味的烤鱼,看着蓝色优美的大海,看着你品尝的东西以前所呆的地方,这实在是件无比惬意的事情。当我询问耶稣用什么方式处理那些和面包片一起发放的鱼时,我在想,尘世众生不仅因为有吃的东西而开心,不仅赞叹丁点东西居然可以变出那么多食物,还会对食物的口味品头论足。在我家,我们更喜欢炸的鱼,受耶稣恩赐的人居然从未提到这点细节,而这对我来说是很重要的细节,简直太遗憾了。

  我讲完这个故事,玛利雅看着我,慢慢合上眼,蓝色的眼睛(即使我没有读过这么多书,不知道蓝眼睛总是和“美丽”这个词相伴,我也觉得它们很美丽)黯然失色;接着,她张开眼,眼睛又变得明亮起来。

  沉默降临在我们之间,很深的沉默,但不太黏稠,也不太沉重。穿过这寂静,还能听见烹鱼时炊具的丁当碰击声,鱼是按玛利雅的方式烹的,用微波炉烤,我不喜欢这样做鱼。我们还能听见孩子们远处的尖叫——是高兴还是痛苦,我不能确定。

  玛利雅和我互道晚安,像平常那样拥抱亲吻一下,但今晚说晚安时,似乎我们都希望没有这样的习惯。她都快走出房间了,又转身对我说:“我一直想告诉你,我有印第安血统,我之所以擅长捉鱼、打鸟、烤玉米之类的事,就是因为我有印第安血统。不知道为什么,我现在觉得有必要对你说。我感觉你对这些不会采取恰当的态度。”

  这确实让我惊呆了。我应该怎样对待这些话?什么是误解?什么是正解?她是什么意思?看看她,身上没有丝毫像印第安人的地方。可为什么要说那些话呢?我是有印第安血统的。我祖母是加勒比印第安人,这样我就有四分之一加勒比印第安血统。但我并没有逢人便说我身上流着印第安人的血。加勒比印第安人是出海能手,但我却不喜欢出海;我只喜欢看海。对我来说,祖母就是祖母,不是印第安人。我的祖母还健在,但她老家的印第安亲戚都去世了。如果可以,肯定有人会把我祖母作为自然界快要消失的仅存之物摆在博物馆里陈列。实际上,玛利雅带我去过一个博物馆,其中一个展区都是关于人的,都是消失的人种,他们多多少少和我祖母有些联系。

  玛利雅说:“我有印第安血统。”我敢百分之百保证,她说话时好像在宣布获得了一份战利品。人怎能既以胜利者的身份出现、又宣称自己已经不存在了呢?

  我现在听见玛利雅说:“好吧。”一边说,一边长长地吸了口气,充满了悲伤和无奈,甚至还有恐惧。我看着她,只见她表情痛苦,受了折磨似的,脸色很差。她用请求的目光看着我,好像在请求宽容,我看着她,目光严厉,表情冷酷;无论如何,我都不愿妥协。

  我说:“我一直在想你怎么会成为这样的人,到底是什么让你成为这样的人。”

  即便如此,玛利雅也不肯罢休,她伸出手,双臂张得很开,想热烈地拥抱我。但我立马避开了,于是她只抱了团空气。我又说了一遍。我说:“你怎么会成为这样的人呢?”她脸上极度痛苦的表情让我的心都快碎了,但我不会让步。我的胜利空洞无力,我也感觉到了,但我还是紧紧地抓住它不放。

  第三节 舌头

  14岁那年,我发现舌头其实是无味的。那时我把一个叫坦勒的男孩的舌头含在嘴里;我吮吸他的舌头,那是因为我迷上了他弹钢琴时手指在琴键上滑过的样子,迷上了他穿过牧场的背影,当然,还有我挨近他时闻到的耳朵后散发的体香。由于这三个原因,我才站在他妹妹(也就是我最好的朋友)的房间里,背贴着紧闭的门,啜咂他的舌头。要早有人提醒我,说除了为尝味道,吮吸别人的舌头还有其他目的,我绝不会站在那儿含住穷小子坦勒的舌头,就像吮吸一根“凉嗞嗞”牌冰棒,到后来甜味没了,只剩下冷冰块。我一边吮吸舌头一边想:味道不是关键,关键是感觉——这才是重要的。我一度喜欢吃用柠檬汁、洋葱、黄瓜和胡椒粉调味的煮牛舌,但牛的舌头本身也没味道,是调料让煮牛舌这么鲜美可口的。

  回想坦勒的舌头的时候,我正坐在餐桌边喂米丽安吃饭,她是玛利雅四个女儿中最小的一个,玛利雅为她精心烹制了一碗浇上酸奶的炖李子,但米丽安并不爱吃,我哄她说她吃的并不是炖李子和酸奶,而是野花上长出来的一种特别的食物,小仙女们可喜欢了。我告诉米丽安,如果她吃了足够多的酸奶和炖李子,就可以看见别人不能看见的东西。当年母亲就是这样哄我吃东西的,正如我不信母亲那样,米丽安也不信我。她最终还是都吃下去了,但花了漫长的时间,就像母亲当年花了漫长的时间喂我。也正是从母亲喂我吃东西那时起,我才开始注意她,真正地开始注意她,把她当作摆在面前的标本。我不是米丽安的母亲,事实上,每每为了哄她按我的方式做事,一边喂她吃饭、一边给她讲故事时,我总是压低声音,这样玛利雅就不会听到。玛利雅不信这种方法。她觉得跟小孩在一起最好保持真诚直率,尽量实话实说。她觉得讲童话是个馊主意,特别是什么久睡的公主被王子的亲吻唤醒的故事;显然,这些故事会让孩子——所有女孩——产生错觉,她们长大后就会对人情物理报以错误的期待。玛利雅关于童话的言论总让我久久玩味,因为我脑子里塞了一系列让我对世界产生错觉的东西,而童话还不包括在其中。

  夏季甫至,我们在五大湖湖畔的一幢房子里住,那是玛利雅童年消夏的地方,成年后,她又和丈夫孩子夏天一起到这里。我们一放假就来了。我和米丽安坐在餐桌旁,一眼就可看见站在厨房水槽前的玛利雅。餐厅和厨房同在一间巨大宽敞的屋里,我们和玛利雅隔得很远,所以压低声音轻轻讲话她是听不见的。玛利雅站在水槽前,仔细打量着她种在窗沿上的盆栽。阳光从窗户泻进来,但只照到水龙头那块,于是米丽安就在这半明半暗的色调中欣赏阳光中的花花草草。她可能看见阳光下她那金色美丽的母亲正给生机勃勃的植物挥洒关爱的样子,这是5岁的她最熟悉的场景;而我只看到了一个枯瘦的老女人,脸上的血色都抽干了,鼻子比以前任何时候都消瘦,嘴塌着,好像所有肌肉都被抽走了,而且嘴边再也不会露出微笑。玛利雅已年届四十,她不停地念叨——“我40岁了”——半是惊讶,半是不安。我不知道她为什么对自己的年龄有这样的感觉,认为人老了就招人厌;我对玛利雅充满怜悯,几乎要哭了——我越来越喜欢她了。

  接着,路易斯冲进房间。他是个律师,我想这就是为什么他读东西总是很仔细的原因。他手里拿了张大报纸,翻到金融版块;他可能刚在电话里和股票经纪人小聊了一会儿,也有可能他正准备打电话。他朝我挥挥报纸,学着动物的声音给玛利雅打招呼。他走上前从背后拥抱她,用舌头舔她脖子一侧。玛利雅头往后仰,靠在路易斯肩上(玛利雅比路易斯稍矮,看上去很不协调;要是妻子比丈夫稍高,看上去会合适一点),喘着气,惬意地抖了一下。所有的一切都有股虚假的成分在里面,他们原本不打算这么做。这是个表演——并不是为其他什么人,而仅仅是为了对方。我怎么知道的呢?直觉而已——一个不可信任的表演。

  我觉得自己并不了解路易斯,我也不想了解他。我喜欢他,他给我讲故事,常常逗我开心。我猜想他很同情我离家万里独自一人。每当听我忿忿地讲述我的家人时,他就断言我用那样的语气是因为我太想念他们。路易斯每天都和他母亲讲话,但我不确定他是否真的喜欢她。有时他把我当成第五个女儿,讲一些奇幻故事,但他只是为了看我的表情由信服转为怀疑。如果我说了什么趣事,他就会问我各种各样的问题,之后还让我看一些我从不知道的书。路易斯面容俊朗,非常出众,从侧面看,他的脸就像是钱币或邮票上印的图像。有一点值得肯定,路易斯从不会拿他的长相来吸引你注意;他也不会专门拿身上的任何一点去吸引人的目光。对男人来说,这是个优点,我一开始就发现了。我并没有爱上他,也不是对他有好感。我是站在玛利雅一边的。母亲告诉我,我永远不能忽视女人而把胳膊肘朝男人拐,也就是说,我绝不可以有夺取已婚之夫的想法。这是母亲的经验之谈——那些爱上我父亲的女人从未得到情感回报,于是她们企图杀死我母亲,最后却连父亲一根烧焦的头发都没得到。

  路易斯舔着玛利雅的脖子,玛利雅偎依着他,喘着气,颤抖着。之后,两人就站在那儿,黏住了一般。正是在这样的场合,人们一生所历之事可能在脑海中悉数呈现。他们当时可能在想同一件事;就这同一件事,他们还可能得出相同的结论。可看看他们吧,疏远得好像两个星球的人。房间里并不是阒寂无声,我还在喂米丽安吃东西,而且才哄她说那碗浇了酸奶的炖李子实际是“浓肉汤”。米丽安似乎对“浓肉汤”一词颇感兴趣,就像我5岁那年第一次在瓶子上看到“马麦脱酸制酵母”这个词那样觉得有劲。突然,电话铃响了,我们都跳了起来,铃声响彻屋子,警报似的刺耳,像在通知大家迅速撤离房间。打电话的是玛利雅最要好的朋友蒂娜,她提醒玛利雅不要忘了参加一个和保护濒危沼泽地有关的野餐聚会。可能因为我还太小吧,我实在想不出为什么要为那些正在消失的沼泽地如此殚精竭虑。

  很久以后,我才明白,当别人的舌头沿你的颈子舔吮时,喘息和颤抖是恰当的回应。在我觉得吮吸坦勒的舌头已经毫无特别之处以后,我发现他把手压在我的乳房上,开始还轻轻地揉,接着越来越用力——这让人兴奋不已。我已记不清自己是何时学会这样做的:我把坦勒的头紧紧压在我的胸线上。我想,就一直这样吧。那时我的乳房只有滴瓶一般大,就像母亲灌南瓜汤的汤包,但感觉上它们却占据了我的整个身体。我想,只有坦勒可以带给我这样的感觉。想坦勒的双唇在我的乳房上亲吻时我得当心一点,因为只消一想我就会忘乎所以。学校里坐在课桌前,夜里躺在床上,走在街上,无论何处我都会慢慢地一遍遍重温坦勒的嘴在我胸脯上来回移动的感觉。之后,我不仅回味坦勒的嘴唇,还有其他男孩的嘴唇。一个周六的下午,我在图书馆的锡制橱柜后翻旧杂志,阅读植物学课要求看的文章,坐在旁边书桌的一个我有模糊印象的男孩儿(他母亲和我母亲同在一个女人教友会)突然站起朝我走来,把他的嘴唇贴在我的嘴唇上,他很用力,都让我觉得疼了,似乎想在我嘴上留下烙印。我当即有两个反应:一是我喜欢这样,一是我不喜欢。在他抬起头时,我对他也采取了同样的举动,只不过我把舌头塞进他嘴里。这远远超过了他的预想,结果为了隐藏裤裆里的污秽,他不得不背着书包仓皇而逃。之后好几个星期六的下午,我们都以这样的方式见面。他的高卷式发型仿效了当时一位流行歌手,我对这个歌手毫无兴趣,再后来,我觉得他涂的定型亮发油的味道让人不适。事情就这么结束了,就像我们开始那样,没有言语。我再也没有在星期六下午去图书馆,即便在路上碰面,他也从未停下向我询问原因。

  我们抵达湖畔之日天气非常炎热——出奇的热,人们都说这种时候天气不该这样,可对于离家多时的我而言,是第一次觉得开心。离家已经半年,我清楚自己再也不想回到来的地方,但假如我被迫重返,我绝不会接受那些只会说他们是看着我长大的人对我做出的尖刻评价。我渐渐爱上了“四季”的概念:春、夏、秋、冬。多美妙的名字啊——而且在我看来非常贴切。这里夏季的炎热跟我从小习惯的那种炎热不同。在我的家乡,燥热逼迫着路上的一切寻找阴凉地;太阳总在正上方,好像触手可及。那里的炎热叫人厌烦,最开始像警告,接着就变成了训诫,惩罚罄竹难书的罪恶。但这里的燥热叫人舒心,是个令人愉悦的闲聊话题;这里的炎热和我来的前六个月形成鲜明的对比。我还不习惯日落在晚上八点后才出现,也不习惯长达一个小时的黄昏。地球的性情大概是多种多样的。

  每天早餐后,十点左右,我和四个孩子——路易莎、梅、简、米丽安——就到湖边去了。我准备了三明治午餐,大家穿着泳衣、披着衬衫,在密林里走很长一段路。地面崎岖不平,时而上坡,时而下坡,而且老是撞见一群群蜇人的昆虫。孩子们已经习惯了,可我还没有,于是来来回回,一路上我都不停抱怨。我们本可以驱车去湖边的,但我不会开车。玛利雅招保姆时特别强调要一个既会开车又会游泳的小姑娘,但通过信件采访,玛利雅对我非常满意,她觉得不会开车不是什么大问题。

  我把米丽安背在背上。她讨厌在林子里走路,不一会儿便痛苦不堪,我只好让她在我背上坐着。米丽安是个令我一见就爱的小姑娘,而且从未有谁让我保持如此长的好感,说不清什么原因。我喜欢她身上的味道,我习惯把她放在我的膝盖上,然后把头凑上去呼吸她的味道。她让我想起了我在她这么大时候的样子,当年母亲如何照顾我,我现在也如何照顾她。如果米丽安夜晚哭泣,我毫不介意从被窝里爬起来安慰她;如果她不喜欢独自睡觉,我就和她同睡,这样总能让她舒服一点,而且她会用小手臂揽住我的脖子入睡。每次离家,让我时时惦念的就是米丽安。对此我无法解释。我喜欢这个小姑娘,所以我愿意背着重四十磅的她在林子里走一刻钟的路。

  我反感在林间行走;那里阴暗潮湿,阳光难以穿透树梢射进来。于是,不由自主地,我脑子里便虚构出了一些人和地方。我想到我的家。我想起在我来的地方,没有所谓“真实”的事情,因为经常东西看上去一个样,实际情况却截然不同。当我对抚摸母亲还不觉窘迫时,我经常坐在她的膝盖上,摩挲着她右脸上的一块大伤疤。母亲幼年在乡间长大,她要穿过一小片雨林,淌过两条小河,走很长一段路才能到学校。一天回家经过雨林时,母亲看见树上坐着一只猴子。她不喜欢那只猴子盯着她看的样子,便捡了块石头扔过去。石头没打中,猴子跳走了。这情形持续了好些日子:每次母亲经过那只猴子,不喜欢自己被这样看,她就用石头打它,而每次猴子都躲开了,没有中招。一天,母亲又朝着猴子扔石头,猴子抓住石头扔了回去。母亲被石头砸伤,鲜血汩汩涌出,那时她好像不属于活着的人,而是没有底的高脚杯。大家都以为母亲会流血致死,但她却奇迹般地活了下来,虽然这一切全靠母亲的母亲擅长处理这类伤口。

  这还是我所知道的有关在有树的地方行走的众多故事之一,没一个是有好结果的,所以一进林子,我就开始说话——有时跟孩子们讲,要是她们不感兴趣,我就自言自语。最后,我对林间独自行走所带来的恐惧感习以为常了,甚至还发现其中蕴含的美感;于是,我那不断开阔的世界里也多了一样东西。

  到了湖边,我和孩子就下水冲凉。接着,我们在沙滩上到处走到处看,吃午餐,嬉水,我还给她们念故事。湖边游玩的常规活动开始不多久,我们就在一片不知名的灌木荫下歇息,看着来来往往的过人。路易莎和梅看着经过的人,编起他们的故事来,都是说某人和某只狗过着相似的生活。故事想像丰富,有趣极了,我笑得下巴都疼了。这时,只见一个女人朝我们走来,她留着一头乌黑的长发,手不停地把头发捋到后面。孩子们把她想成从加拿大拉布拉多半岛来的,接着便以“拉女”称呼她。女人走近了,原来是她们的母亲玛利雅最好的朋友蒂娜。我们为这个错误哈哈大笑起来,蒂娜看着我们,以为我们这么笑是因为遇见她很高兴。蒂娜就是这种人——总以为自己一到场就会让人欣喜若狂。

  我是到这儿的第二天晚上见到蒂娜的,我对她没什么好感。那是因为玛利雅介绍过我后,她说的第一句话就是“这么说你是从小岛来的”,不知为什么,她说话的腔调让我怒火中生。我想反问她:“你到底指哪个小岛?夏威夷群岛?印度尼西亚群岛,还是其他?”我希望回话的口气让她觉得自己无足轻重,就像她先让我有这种感觉一样。当时玛利雅已对我很了解了,她开始夸张地清嗓子,就好像月亮大小的青蛙塞在了喉咙里。晚上,在我们各自回房睡觉前的闲聊中,玛利雅说她希望我能喜欢蒂娜。她说蒂娜是个让人愉快的人——她无私奉献,充满爱心。玛利雅说:“我最欣赏蒂娜全身心投入生活的态度。”我几乎就要说:“是啊,你是说你的生活。她对你的生活满腔热情。”但我抑制了冲动,因为假如玛利雅问我话中的意思,我无法解释清楚。蒂娜让我想起了我不喜欢的那些女人。蒂娜很漂亮,在我看来这很重要。我对世界的诸多看法之一就是女人不应该看重美丽的外表,因为美丽也是一种会消逝的事物——容颜不再,对此你无能为力。我感觉蒂娜很在乎她美丽的外表:她时时拨弄自己的长发,手从头顶一直滑下;她经常把手放在嘴上,不是出于谦虚,而是为了引人注意,她的双唇线条完美,是口红广告中的那种。我不喜欢这种女人,但这也反映出玛利雅高人一等,她并不认为蒂娜心怀嫉妒,而是把她看作友善的朋友。

  接着,蒂娜开始对四个孩子大加抚爱——揉搓她们的头发,捏她们的鼻子,还无视我的存在把米丽安从我腿上抱起。在蒂娜眼中,我这样的人就是“小姑娘”——“照看孩子的小姑娘”。她压根没想到一见面我就开始品评她了,我把她与陈词滥调等同,她属于毫无意义、让人鄙视的那种东西,我对这种东西非常熟悉:一个恋上了其他女人生活的女人,而且不是什么见美思齐,是心怀嫉妒。她有自己的丈夫,有自己的孩子(两男两女),她在城里和湖边各有一套房子——玛利雅有的她都有,而她仍欣羡玛利雅的东西,这如何解释呢?

  有时我喜欢玛利雅,那是因为她让我想起了我的母亲。有时我又不喜欢她,那也是因为她让我想起了我的母亲。她正站在厨房的餐桌边,桌子是她陪同路易斯到斯堪的纳维亚半岛出差时在芬兰一处古老的农庄里寻到的,她非常喜欢这张桌子,于是花钱买下,并用载着繁盛的粉白花儿的船把桌子一路运回家(听她讲完桌子的来历,我大吃一惊,居然有人为了占有一件在地球尽头相中的古旧厨房家具这样煞费苦心)。我本该到楼上去给孩子们洗澡,但看见玛利雅如此动人,我恋恋不舍了。多少次我看见母亲站在这种或那种植物中,把花花草草按一定样式摆放,让它们顺着一定方向生长;我记得只有在那时,母亲才显得安静沉稳,因为她即使站立着也给人移动的感觉。玛利雅让我想起了越来越多母亲身上让我喜欢的地方。玛利雅有一双跟我母亲一模一样的手——宽大的掌心,修长的手指,圆圆的指甲;她们的手就是用来营造美的工具。她们想强调什么时就把手停在空中,霎时间,她们的手又变成了装载特别之物的船舰;还有的时候,你甚至以为她们精通乐器,尽管实际上两人在音乐方面都极其愚钝。玛利雅见我如此入迷,以为我对花儿感兴趣,便端起插着鲜花的水晶花瓶,说道:“杜鹃花——漂亮吧?”我承认说它们是很漂亮,说我没料到这种气候里有开得如此繁盛的花,它们纵情绽放,似乎今天就是它们的大限。玛利雅把花拿到我面前让我闻。我照她的话做了,然后告诉她这香味让人想赤裸着躺下,把杜鹃花瓣盖在身上,以永葆这样的芳香。我说这话时,玛利雅睁大了眼睛,模仿学校校长的样子吸了口气,然后放声大笑,最后她说怕打碎了,不得不放下了花瓶。正是这时,我希望和母亲在一起,但由于某种我无法言明的原因,愿望无法实现。

  来湖边度假之前,玛利雅还担心我会觉得孤单落寞,会想念我的朋友佩吉。玛利雅不喜欢佩吉。佩吉抽烟,言语俗气,穿非常紧身的牛仔裤,不打理头发,还常常穿伪蛇皮靴,总是神秘兮兮的,让对她了解不深的人紧张不安。一次我带着米丽安在公园散步时遇到佩吉,佩吉正和她表妹在一起,表妹从爱尔兰来,佩吉憎恨她表妹,完全是出于家庭责任才与她见面的。她们两人全然不同,表妹是那种认为凭借光鲜的外表和得体的举止可以占人上风的人,好几次我在佩吉表妹照看小孩儿时与她碰面,我们很快就发现彼此都从异乡来,试图交上朋友,但没成功。直到佩吉给我描述了她表妹后,我才清楚原因。奇怪的是,我和佩吉也不是同一类人,但这却是我们惺惺相惜的原因,不管怎样,我俩在那些彼此都赞同的事情上也有不同的表现。佩吉甚至连报纸都不愿读。她不喜欢阳光,随时戴着墨镜。她讨厌小孩,对于自己的童年也只有不屑和敌意。她憎恨安静,特别不喜欢静坐着盯看某样东西。佩吉和父母同住,但她说永远也不要与他们见面,因为她父母出奇的愚蠢,而且对所有不是从爱尔兰及其周边地区来的人都心怀憎恨。佩吉的皮夹里有一张三个女孩儿的合影,她们是音乐组合里的歌手。看得出,她想学那三个歌手的样子:撅着嘴,给人留下处事挑剔的感觉。但她不是唱歌的,也不是挑剔的人。她在摩托车登记中心为政府工作,对着面前的一张张文件,敲上同意或不同意的公章。她住的地方离我生活的玛利雅和路易斯家,也就是她工作所在的城市很远,每天都得乘地铁往返。我第一次见到佩吉时,她正独自站在一隅,勾肩前倾着大口大口地猛吸“好彩”牌香烟。我当即便认出了她吸的烟,我父亲抽的就是这个牌子。我还从未见过女人吸这种烟。我打算试着做这样的事,于是也开始学吸“好彩”牌香烟,可我太不擅长吞烟团了,很快便放弃了尝试。佩吉的表妹介绍我们认识时,佩吉放低太阳镜,把它架在鼻子上,从上面打量我,说了声“你好”。声音听上去很古怪,好像喉咙里罩满了蜘蛛网。接着佩吉讲起她不久前的长途旅行,说到一半停住问我:“你不是从爱尔兰来的吧?你讲话很滑稽。”我大笑了好长一段时间,这么久以来我还没听到比这更有趣的话。不管怎么说,爱尔兰来的人和我长得不一样。我们交换了电话号码,之后每天至少聊一次,有时多聊几次。每个周末我们都碰面,平常也有碰面。我们无话不说,即使有时我们并不理解对方真正的意思。

  我与佩吉新建立的友谊让玛利雅极为恼火。诚然,玛利雅并没有权利指示我做这做那,因为她不是我父母,但她告诫说佩吉这样的人会给我带来多坏的影响。玛利雅不允许佩吉到家里来,也不许她和孩子们在一起。某个星期六的晚上,我和佩吉在城里欢度周末,看电影,逛卖碟片的小店,买大麻烟,抽大麻烟,我们不愿到那些我们所见所想的男孩家里度周末,那太危险了。最后,佩吉错过了当晚最后一班车,不得不去我的房间睡觉。我本可以让她一早离开,这样玛利雅就不会发现她,但我没有。我告诉玛利雅佩吉错过了火车,玛利雅说:“我想你很喜欢佩吉吧,是啊,你应该有个朋友。”这就是玛利雅胜过我母亲的地方,因为我母亲从未意识到我的需要有可能比她的愿望更重要。

  我现在很想念佩吉,特别是夜幕降临到睡觉前这段时间。我们尽量日日交流——她会从办公室打电话过来,用公家的电话——但这和面对面交谈仍有不同。玛利雅察觉了我的感受,觉得让我见见她的朋友也许会好点——她的朋友以及她朋友的和我一般大的孩子。于是,她和路易斯办了个家庭聚会。

  我在家——老家——的消闲方式之一就是坐着翻阅父亲的商品目录册,每年父亲都会从上面订购一顶新毡帽,一双新礼鞋。目录册里有展示衣装的人体模型,但头和四肢都没有,只留下了躯干。看这些躯体模型时,我总是在捉摸什么样的脸配它们合适,假如这些脸突然笑了会是怎样的情景,或者如果谁突然介绍我们认识,这张脸会以怎样的表情看我。而现在我眼前的这些人,站在那儿,手中拿着饮料,他们让我想起了父亲的商品目录册;他们的打扮、面容以及行为举止是社会仿效的榜样。他们的名字,诸如彼特斯、史密斯、琼斯、理查德——都是些读音轻巧、让整个世界着迷的名字。他们都由于这样或那样的原因去过岛屿——他们指的是我家乡——并在那里度过了一段开心的时光。我决定不要单单为此就对他们产生好感;我再一次希望自己来自一个没人想去的地方,一个满地都是火山渣、随处可见突然喷浆的活火山、涉足此地的游客会被变为卵石的地方;不知怎的,我为来自一个人们只会说“我在那里很开心”的地方感到非常羞愧。蒂娜和她的丈夫以及弟弟一起来,而玛利雅真正希望让我见的是蒂娜的弟弟。玛利雅说他仅比我长三岁,刚从亚洲和非洲旅行回来,见识极广,非常时髦。玛利雅没有说他很英俊,我第一次见他不觉得;但我们认识后,他问我的第一句话就是“你是从西印度群岛哪个地方来的”,这就是我开始喜欢他、重视他的原因。

  他叫休。我喜欢听他的声音,并不是因为他的声音让我产生什么特别的联想——就是喜欢。我喜欢他的眼睛,纯棕色。我喜欢他的嘴,还想像着他用嘴亲吻我的全身,虽然他的嘴并无特别之处。我喜欢他的双手,想像着它们抚摸我身体的各个部分。他的头发参差杂乱,像条条剪裁随意、长短不一并做过丝光处理的棉布,颜色像暖和的棕色外套。休比我矮五英寸,这点让我尤为欢喜。他的身体散发出檀木的香味,我喜欢这味道,因为我父亲周六用的刮须霜就是这味道。我们一见面便聊了起来,只同对方聊,而且无心说一句为了给对方留下永久的印象的话。最后,我们避开人群,在一排野玫瑰篱笆后的草地上坐着。良久我们一言不发,休突然说:“能远离我们熟知的一切,这不是很幸福吗?——远到连自己也不认识,甚至无法确定是否愿意再回到曾经融为一体的事物中。”我很清楚他话中的涵义,我叹了口气,紧紧地贴在他身上,好像他是世界上仅存的东西。他亲吻着我的脸、耳朵、和脖子,还把舌头伸进我嘴里。我觉得从来没有得到过如此大的享受,可能是因为很久没有人这样抚爱过我了,也可能因为我离家遥遥万里。我没有坠入爱河。

  就这样我们躺在草地上,没穿衣服。天色已经很晚,但空气仍很燥热。野玫瑰香弥散在空气中,浓烈得醉人。我刚以为自己是万物菁华,突然发觉忘了保护自己这事儿,把玛利雅不厌其烦地提醒过我的事抛到了九霄之外。我应该记得做这事儿的。玛利雅带我去见她的私人医生,而且每次我和佩吉外出时,玛利雅都会提醒我用医生给我的东西。还有两个星期,我的经期就要来了,一想到可能停经,我顿时僵住了。我觉得好像连续不停地跑了两个星期,两个星期一结束,如果经期不来,我就会精疲力竭致死。我猛烈地颤抖着,休注意到了,问我:“出什么事了?”然后拉我躺在他身旁。他把头埋在我的腋毛里,握住我一边乳房,把另一边塞进嘴里,好像准备把它们都吞下。他想让我重温先前的感觉,可现在我脑里全是对过去的回忆,充满了恐惧和疑惑。

  12岁那年,我得到了三码布作为礼物。那是块难看的布料,上面印着些棕色的盒子,盒子之间写着“潘多拉”一词,盒盖掀开,冒出黑发野兽。经母亲同意,我用这块布做了条裙子,虽不适合穿着去教堂,但在节日穿却不错:心形领,无袖。一天我把臂膀举过头穿裙子的时候,发现了件令人惊讶的事情——胳膊下长了一丛棕色的卷毛。我以为一些事情从来不会在我身上发生,而腋毛的信号着实让我吃了一惊,这意味着我身体的某些部分不能再对母亲以及其他所有人隐藏了;任何人都可以看着我,了解我的秘密。我拿着浴巾用力揉搓腋下,但卷毛仍留在那里,就是无法清除。我早就知道这一点了,但无法抑制自己不这样做。我想,如果一处长出毛发,其他地方可能也会长,我把手伸进内裤摸索着。最不愿看到的事发生了;那儿也长出了毛发——一小块短小的卷毛,像婴儿的头发。有时我觉得身处一片混乱,心神不宁,于是我对自己说,我要快点清醒过来,我会清醒的。但眼下这一切并不是梦,是真实的生活。我的身体正在发生变化,可我无力阻止它们发生。不久后的一天,我正准备上学前洗个澡,就在做早间零活儿时,我感觉有点奇怪。我向母亲抱怨说肚子微疼,身上还有点冷。我脱去衣服洗澡,发现内裤上染着些锈色,我并未意识到那是血,但我还是受惊吓了,立即叫嚷着让母亲来帮我。母亲见我一脸困窘,笑个不停。那是体贴温和的笑声。母亲说,总有一天我会因为在内裤上发现血而双腿跪下感谢上苍。

  接下来的两个星期,我并没有为月经担忧。如果月经没来,我决意逼迫它来。我知道该怎么做。母亲虽未跟我详细解释为什么月经会失调,但她教过我为恢复经期应该采集哪种草本植物,哪天应该服用植物熬成的药汁。母亲告诉我说这都是为了让子宫更强壮,但我们心里都清楚子宫虚弱并不是月经不来的原因。母亲清楚我肯定懂这一点,但表面上我们都装作不知,彼此以礼相待,最后居然相互屈膝行礼。但现在的问题是,就算我需要那些草药,这里也不生长,我也不会写信问母亲要。真是件棘手的事;向母亲要这些特殊的草药就等于给她透露了一切,我总是想,就算死去也不愿让她知道我无助的状况——未婚先育。

  这么久以来,我第一次开始朝前看。我并非觉得每天都能得到无穷的愉悦和惊喜,我只是内心隐隐感到了些什么,一种奇妙的感觉。假如问及,我会回答:是的,生活也不总是一团糟。玛利雅问我这一切是否都源于休——她见我吹小曲儿。我告诉她不是,看得出她对我的回答将信将疑。她总以为如果我与某人在一起时喜欢做那事儿,肯定是爱上了他。但我并没爱上休。想像得出,坠入爱河会让我目前的生活复杂起来。我摆脱那些几乎不可破碎的枷锁仅有半年,还不想给自己找来新的束缚。这点我很快就想通了。休的嘴和双手让我觉得自己是一块精致的丝绸。如果有消息说休突然要出游,而且短时间不会回来,我会说这太糟了,因为我还没有对他生厌,但我最多不过以耸耸肩来接受这事实。我已经预见到9月15日那天,我弯了弯膝盖凑上前去亲休的脸颊,接着招手看着休开车远走,直到他在视野中消失。去抓住这个男孩——我是指这个喜欢我一头整齐的卷发、手指被我身体其他部分深深吸引的男人——不是我这年龄的女孩儿做的事,而我就更不可能了。

  玛利雅、蒂娜以及她们交往的人都认为附近农村遭到了破坏,并为此苦恼痛心。他们说原本是农田的地方现在建造了很多房子。玛利雅给我指了块地方,这里原是一片开阔的牧场,她小时候在这儿寻觅旅鸫鸟的蛋和采撷野花。玛利雅大声伤叹着渐渐消逝的田园风光,引得路易莎诘问:“好吧,那我们住家那里在建房子前原来是什么呢?”路易莎正处在小女孩儿习惯给母亲找茬挑刺的年龄。虽然路易莎的问题也恰是我想问的,但我不忍看见玛利雅因此受伤。

  玛利雅决定就这些正在消失的东西出一本插图书,并把钱捐献给她加入的致力于保护这些事物的组织。和玛利雅一样,组织里的所有人都家境富裕,但他们从未把自己的舒适与眼前世界的衰败联系在一起。就此我可以和他们多谈两句。我可以告诉他们,如果能看着他们稍稍尝一下自己酿下的苦水,这将多有意思啊。有时,为了在不同地区采集标本,玛利雅一大早就出去,直到下午很晚才回来;感觉上好像万物都寄余生于光阴,随时都可能从地球上消失。玛利雅是我所知的最善良的人,她的担忧出于本性,也可以说她这么善良是由于身处优越环境,但和她境况相同的人大多不如玛利雅这么善良体贴。正因如此,我无法让她明白,如果所有那些她想保护的东西都存活下来的话,她可能发现自己的生活将变得贫困潦倒;我不忍叫她去细究路易斯每天与股票经纪人的谈话,看看他们和她所见的那些快要永久消失的事物有什么联系。我通常很喜欢做这样的事,可我实在太喜欢玛利雅了。

  路易斯打算种蔬菜,便新翻了一小块土;他和玛利雅正在为是什么动物吃掉了蔬菜新叶而争吵。路易斯在这里确实无所事事;他翻着办公室寄来的报纸,读各种各样的书,可他不愿在一幢临湖的房子里住。玛利雅觉得这儿是世界上唯一一块适合打发从6月中旬到9月中旬这段日子的地方,但在路易斯身上,我从未看出这种想法。我想,所以路易斯才自娱自乐地经营了一个小花园,种些豆子啊,菠菜啊,莴苣啊,还有番茄之类可以长出葡萄一般大果实的植物。路易斯这么做已经好几年了。可以说,他很享受培植瓜果这种劳作的快乐。可现在正当植物长叶的时候,居然有动物晚上潜入啃新叶。路易斯绕着花园修了一圈栅栏,那动物就从栅栏下钻进去,吃掉地上长的所有东西。路易斯确信罪魁祸首是受玛利雅和孩子们宠爱、被邀请到家里的小兔子。

  我们都坐在餐桌前,所有人。大家刚吃完玛利雅做的美味红草莓派,路易斯又提起了蔬菜被啃一事。玛利雅试图让小兔子脱干系,就说新叶可能是某种臭虫撕下的,当然也要避免使用农药,所以路易斯应该找一种此类臭虫的天敌。大约过了一分钟,为了让大家不再想啃坏的蔬菜,玛利雅欢欣雀跃地说,车道口又来了一家兔子。多么神奇,多么难以置信啊,玛利雅说,小兔子们走到离她仅几英尺的地方和她用眼神交流,像是要说些什么,告诉她兔子家族生存的秘密。路易斯叫了起来:“天哪!这些倒运的兔子!”他双手握拳举到半空狠狠地落下,桌上的东西——碟子啊,刀勺啊,茶垫上的杯子啊,空空的草莓派盘子啊——都像经历地震似的乒乒乓乓、摇摇晃晃,还有一个震翻的杯子滚下桌子摔成碎片。大家都看着路易斯,紧接着长时间缄默不语,这似乎是大家唯一能够做的——只能盯着路易斯看。沉寂无声中,一些事情浮了出来;孩子们尚小,无力追根究底,而我对这种情况也简直不了解。玛利雅惊得把手指塞进嘴里,好像要极力阻止什么话从中冒出。我想,在人类文明史中,人们已预见了所有事情,包括玻璃杯掉在地上摔碎的情况——对此已有说明——但对于餐桌上的痛苦受难,人们却只字未提。那时,我们都就这么坐着,卡住了似的,显然谁都觉察出气氛发生变化,没有一点是好预兆。沉默最终被玛利雅打破了,她哭了起来;哭啊哭,就像孩子觉得不对劲但又说不出究竟而开始哭泣那样。我抱住玛利雅安慰她,亲吻她娇小的头。但当时,我自己也完全有可能像玛利雅一样哭泣,因为我感到自己刚抓住的一些东西即将失去。我召齐孩子,带她们上楼,到我房间里玩金罗美牌戏。

  一天,玛利雅说动路易斯和她一起去沼泽地。也正是这一天,我收到了母亲的第十封信,我不会回信;就像前九封一样,我甚至连封口都没拆。我相信自己听到了玛利雅和路易斯开车走远的声音;我相信自己听到了车轮在泥地上转动的声音;我认为应该是这样的,但又不能确定;可能我太不把这些当回事儿了。接着我开始捉摸车门关闭或车轮压泥地的声音是否对我有所暗示。孩子们和我正准备到湖边去,一声尖叫传来,我们跑到窗边循声望去,只见玛利雅哭着朝回家的方向跑,她的手像指挥乐队似的在半空里摇动。玛利雅跑回家,我们刚到楼下想看看出了什么事,路易斯出现了。他缓缓地走着,手里捧着一只小动物耷拉的身体,一只小兔子。路易斯的表情很滑稽,就像图画里讲的小男孩把活老鼠放在母亲的茶托下,等吓着了母亲却装作一无所知。路易斯就带着这神情走来,他看见玻璃边的窗户里镶了四张小孩面孔。他停了一会儿;路易斯从孩子们脸上看出了什么我不清楚,但我突然觉得他很可怜。他看上去怅然若失,闷闷不乐,大概日后他将把这天归入一生中最不幸的那些时刻吧。

  玛利雅一家为埋葬小兔举行了个仪式,我不忍参加。不久前,我开始认识那些与父母孩子、与所有人的家庭生活相关的谎言,埋葬小兔的仪式便是其中之一。我曾以为这类谎言是我的家庭生活中独有的,我从未拆启母亲的来信便是很重要的一个例证。玛利雅和路易斯告诉孩子说汽车出问题压死了小兔,但从他们的口气里,我只能判断他们希望孩子们相信车是自己在开的。可等孩子们离开,玛利雅就指责路易斯故意压死兔子,而路易斯强调纯属意外,说他开那条路完全是为了避免压伤兔子,没想到兔子偏朝那儿跑。玛利雅接着说:“但你并未因此后悔,不是吗?”路易斯回答:“是,我不后悔。”这就是他们两人的一个重要区别,但眼下如何指望玛利雅意识到这一点呢?

  一切如故,但一切又都发生了变化。多年以后,我给母亲讲述了我的这些新发现,当看到母亲一副极为司空见惯的表情,我便无话可说了。一天,路易莎读了学校好友给她的一封信后对我说:“我的爸爸妈妈非常相爱。”口气斩钉截铁,我觉得她一定想暗示些什么,不由得把她细细打量。是什么促使她这样说呢——是信中讲了些什么吗,还是空气中有什么东西?数小时前,我进屋的时候听到玛利雅对路易斯说:“我们之间到底出了什么问题?”接着,他们的朋友蒂娜来了,她每天都要散步,路过此地正好打个招呼。蒂娜来之前,玛利雅和路易斯站在那儿,像两个来自不同星球的生物准备寻找一段共同的历史,结果却令人失望。这太可怕了。蒂娜刚一进来,路易斯的心情就变了。他不再和玛利雅同处一室,而是同蒂娜在一个房间。路易斯和蒂娜为共同的话题哈哈大笑,阵阵欢笑升到半空,把两人像太妃卷糖一样裹起来。玛利雅没发现这点,她试图插话,但每次一说什么,那两人就转换话题讨论起完全不相干的事来。转换是如此之快,如果我不那么讨厌蒂娜的话,说不定也不会注意到这一点。但我到底还是注意到了,这很关键,就像把地图的一小块孤立放大,希望从中得到线索。玛利雅和我一同离开房间,但我忘记了刚才进屋是为了拿东西的,于是又回去拿。我看见路易斯站在蒂娜身后,手臂绕在蒂娜肩上,一遍一遍舔她的脖子,蒂娜乐在其中。这不是做戏,而是真的;我想起了玛利雅在各种各样的书里夹的照片,从和路易斯相识的那一刻起,站在巴黎埃菲尔铁塔和伦敦大本钟的阴影里照的,或在其他什么同样愚昧可笑的地方的合影。那时,玛利雅凌乱地披散着一袭橙黄的长发,腋下和腿都未刮过,似乎象征那时她也不再是处女,而且早就不是了。还有他们违背父母意愿私下结婚、女儿在医院降临、举办生日聚会、到峡谷沙漠山区旅游以及其他各种场合的照片,但谁也不愿把眼下的场景照下来——没有人会把这张照片夹在书里,虽然这也是张重要的留念。

  蒂娜这样的女人于我并不陌生,路易斯也一样。在我家那里,人们都知道在某些方面所有的男人和一部分女人是靠不住的。我父亲可能有三十来个孩子,连他自己也不清楚。他可能曾试图得出个确切的数目,但不一会儿就放弃了努力。一个因我父亲而怀孕的女人企图把我扼杀在母亲的肚子里。父亲还和另一个女人同居多年,生了三个孩子,这女人多次想杀掉我和我母亲。为了防止父亲的情妇得逞,每周五母亲都会访问一个施奥比巫术的女人。母亲结婚时还很年轻,而父亲已经衰老,这对双方都很合适。母亲有一个既放纵又不会让她在其他女人面前丢脸的男人,而父亲老年也有了人照顾。这并不是我所希望的典范,但可以看出,母亲在深思熟虑后选择的不是快乐,而是自己内心的平静。

  玛利雅并不知道路易斯已经不再爱她了,这样的事从未在玛利雅的脑子里出现过。她能想像空中小鸟、海底游鱼,甚至人类的灭绝,但无论如何也不会想到她这辈子唯一爱过的男人对她变心。她抱怨天气不好,抱怨以前从未上心的各种事情;她批评我的行为,接着又因批评了我而自怨自艾。

  返回城市的一个月前,我就和这里的一切说了再见。我不会想念这里的湖泊,它臭气熏天,水里的鱼儿正渐渐死去。我不会怀念这里的炎炎长日,不会怀念阴凉的树林,不会怀念奇异的飞鸟,不会怀念傍晚出穴觅食的小动物——什么都无法让我怀念,很早以前我就下定决心不对任何东西留情。我唱起歌来;歌里说的都是什么彩虹过后没有金盆,所有的善举都会招来惩罚,以及爱情得不到回报。我大声哼着曲调,心里默念歌词。

  我和休道了别,虽然他还不知道。那是个深夜,我们没穿衣服躺在湖边。头顶一轮硕大的月亮,月亮上笼罩着烟云,预示第二天会下雨。亲吻休的时候,我伸出舌头舔他的上颚,一边还回想着所有我这样在嘴里含过的舌头。我还只有19岁,所以列出的名单不算长。名单里有坦勒,和他在一起时我第一次做了一个女孩可以和男孩做的所有事。我们初次尝试彼此都想做的事时,坦勒在他房间的地板上铺了一块毛巾让我躺下,因为他那张老床的弹簧很吵;那是一张白色的毛巾,等我起身的时候,上面已染上了血迹。坦勒看见毛巾上的血,开始吓呆了,接着微笑着说了声“呀”,一股子得意劲儿。也不知哪来的镇定,我说:“不过是我月经来了。”我根本不在乎是不是处女,而且早就指望尽快摆脱处女之身,但看到坦勒对自己是我的第一个男孩如此看重,我不愿让他占我上风。坦勒之前,我经常和学校里的一个小姑娘亲吻,我们是最好的朋友,只不过借对方操练罢了。还有一个我常在图书馆亲吻的男孩,直到某天我不再在乎他了,而只是为了看他被我吻后不知所措的样子。一天晚上,佩吉和我在城里溜达,在卖碟片的小店遇见一个男孩,我们都觉得他很养眼,因为他长得像我们都喜欢的一个歌手。我们邀请他同喝咖啡,他答应了,但喝咖啡时,他的所有话题都与足球相关。佩吉讨厌所有的体育运动,因为那些运动让她想起她父亲,而我只喜欢板球,这是我父亲钟爱的项目。我们无比失望地回到我的房间,一边抽大麻烟,一边接吻,直到累得倒头入睡。佩吉的舌头又窄又尖又软。就这样,我和休说了再见,我把双臂和双腿紧紧缠在他身上,舌头放在他嘴里,想着所有让我这样抱过的人。

  第四节 冷漠的心

  路易斯和玛利雅家所有窗户外都由弯曲缠绕成图案的铁条护着,这样即使小孩子想出什么鬼点子从窗台上爬出去,也不会从十楼掉下摔在人行道上。为了保护孩子,这是个明智的举措,但我同时也感到困惑:那些养尊处优的人——他们过着富足舒适的好日子,手中捏着世界上最好的东西——是不是总能保持安然无恙,永远不会承担指甲断破的痛苦呢?

  我站在起居室的扇窗前,低头看着外面的街道。10月的天冷飕飕的,地上的垃圾碎块被风吹得到处都是。我在学校读书时已了解了地球是怎样绕着太阳旋转并因此带来季节变化的,我很小就知道了这点,我还注意到富人(当然也是快乐的人)都住在地球上那些一年三百六十五天四季分明的地方。我出生和长大的地方似乎丝毫没有感觉到地球的绕日运动,那里只有一个季节——那里阳光灿烂、常年干旱。在这样的地方长大有什么后果呢?结果就是我性情阴郁,至于真正的快乐呢,则是长期匮乏。

  从我站着的地方透过窗户还可以看到对面的一间公寓。房里住着一个男人、一个女人和一些小孩。我在各种各样的时候观察过他们:套睡衣的样子,穿晚礼服的样子,穿日常便装的样子。我从未看见他们做过什么有趣的事——没接过吻,好像也没发生过争吵。他们看上去总像是那间房的过客,房间只是个驿站。此时房间里空无一人。我可以看见一张沙发,两张凳子,以及一墙的书。多么奢侈啊,我想,拥有这样一间空房子,一个没有人真正需要的房间。是不是人在尘世都要这样——占有一些并非必须的东西,留出一个并不需要的房间?我可不会问玛利雅这个问题,因为她的感受恰恰相反。玛利雅拥有太多的东西,她不想要这么多;她坚信,少一点东西,多一点快乐。看到富足导致不悦,我感到宽慰,还想大笑;以前我只知道物质匮乏带来的后果。这让我想起近日来我常做的一个梦:我收到了一个用我母亲漂亮的马德拉斯格子方头巾包裹的礼物。这礼物让我异常欢喜,虽然我还不清楚具体是什么东西,但唯一的麻烦是礼物放在浑浊的深水池底部,而且无论我舀出多少的水,我总是在水池见底之前醒来。

  今天是星期六,我独自一人在家。玛利雅和路易斯带着孩子去郊外捡苹果。看着一家人出发的样子——如果我并不了解他们,我会说“多么幸福的一家啊”。孩子们穿得漂漂亮亮,美味的松饼早餐是玛利雅专门买了调料,和着烟熏猪肉和鸡蛋做成的,而且猪肉和鸡蛋一定出自精心养殖的猪和母鸡。等候电梯下楼时,孩子们乐个不停。今天,路易斯的任务是扮演风趣逗人的父亲,于是他戴了狮子面具,还做了些不合狮子习惯的事,孩子们因此尖声大叫,笑得在地上打滚。电梯来了孩子们也难以安静下来,于是玛利雅收拾好她们的外衣、手套和帽子,村妇赶小鸡似的“嘘嘘嘘”地把孩子哄进电梯。爸爸、妈妈和四个孩子,个个健康红润——一切看上去都那么真实可靠,但我却发现了其中的破败之相,当时就知道了。我不希望“罗马帝国”就这么快地在眼前衰亡,但为了在帝国坍塌时迅速撤离,我移开了视线。

  我在等佩吉的电话。星期六佩吉和母亲去教堂做礼拜,之后还要去慰问她们一个坚持独自过日子的亲戚。佩吉打电话是要告诉我公园见面的时间。每个星期六下午我们都去公园散步,四处张望着选出假想中的共枕男人。我们仔细观察他们的臀部、双腿、双肩和脸庞,尤其注意他们的嘴。即使这些都过关了,佩吉还要在我们上前搭讪时三思。她严格审视那些男人的手,接着说虽然其他都还不错,但手太小了。她对我说——那诚恳的神情甚至让我觉得这些是她在教理对答中学到的——手小的男人,阴茎也相对较小。听了这些,我大吃一惊:我从未想过诸如阴茎之类的东西不是统一大小的。我问佩吉阴茎小意味着什么,她扬了扬眉,只说了一个词“失望”。一切都明了了,我是不善于评判男人的手的,于是这活儿就留给了佩吉;每次去公园是我们两人,回家也是我们两人,就两人。

  我不喜欢星期六,这个星期六也不例外。真是难以置信,这种星期六情结一直跟着我穿越了半个地球。我不知道为什么会有这样的感觉。星期六到底意味着什么呢?每到这天,我都感到无比绝望,甚至觉得自己连一块洗碗布都不如。在家的时候,在我父母的家的时候,我经常列清单写下那些我认为绝不会随我一起横跨面前广阔的大洋的东西。我曾以为只消改变一下环境,就能彻底抛弃那些叫人憎恨的东西,但情况并非如此。每每新的一天降临,我就发现当前的日子以某种方式展开——以我过去的生活的方式。

  我的过去就是我的母亲,我能听见她的声音。她说的不是英语,也不是她不时使用的法语方言,或其他任何需要借助舌头的语言,而是一种女人都能明白的话。无疑我也是一个女人。我听见了一阵大笑,笑我虽然一再不想和母亲一个腔调,实际上却根本没领会事情的要点:我不是像我的母亲——我根本就是我的母亲。我现在明白了,为什么尽管我试图抓住为数不多的机会在母女间划清界限,但得到的回答永远是“你可以跑得远远的,但却无法逃避我是你母亲的事实,你身体里流着我的血,你在我的肚子里呆了九个月”。我应该怎样理解这些话呢?这难道不相当于被判了监禁、要在比任何铁制品都坚硬的铁栏里呆一辈子吗?到现在,我房间里已经存了好多母亲写的信,共十九封,每年给我一封,都未启封。我想过拆开信封,但不是为了读信,而是把没读过的信彻底烧掉寄回给母亲。我在什么地方读到过,说这是恋爱中人回绝对方的方式,但我不能让自己和他们一样。我清楚,一旦自己读了其中一封,便会无限思念母亲。

  佩吉没给我打电话,而是直接到了我住所。她迫不及待地想远离家人。佩吉跟我讲,他们是一群无足轻重的东西。我是多么羡慕她轻蔑的口气啊,看得出家庭对她毫无吸引力。我们去了公园。跟往常一样,没找到一个手大的男人。之后我们就分头走了,但说定次日电话聊天。我回到路易斯和玛利雅的公寓,坐在自己的床上,想起了刚过去的那个夏天。渐渐地,我发现了那些看似各异的事物的共同点。我曾一度无比高兴,迫切地设想自己的未来,但同时我也经受了巨大的失望。但这不就是生活吗——一些起起伏伏,而不是一浪就能把人拉下水的危险的回漩?

  刚从湖边消夏回来,我就觉得再不上夜校,也不为以成为保姆为目标而学习。无论我的将来是怎样的,做保姆绝不会成为其中的一部分。不知为什么,有人认为我可以当保姆。我不善于听命做事,也不善于服侍他人。为什么就没人认为我能当个好医生、好长官,或其他什么领域的能干的管理者呢?打小就有人说我脑子聪明,尽管我自己从不这么认为,但这还是让我在同龄人中小有威信。就我看来,保姆挣不了什么钱,而且还不得不看上司(医师)的眼色办事,保姆的手冰冷粗糙,她们孤身一人,请不起厨师,吃炒焦的食物,想减轻病痛却要受更多的苦(注射时护士用针不当)。我认识这样一个人,她是我母亲的朋友,曾在我出生时为母亲接生。当面母亲对她很尊重,背地里却说了她很多坏话。比如:她永远也找不到男人;没有男人肯要她;她就像个保险箱,看看她的表情就知道没有男人愿意闯进她的世界;她已经单身很久,要和男人开始已太迟。可就在临行之前,母亲最后对我说的却是这样的话:“哇,我看到你穿保姆服的样子,我真为你自豪。”我只能把她所说的保姆服理解为一件用布做的衣服或临时赶制的衣服。

  我坐在床上,伴随着星期六而来的失望越来越强烈,我想:我在这世上孤零零一个人,而且将一直这样——孤单一人在人间。

  我患上了严重的头痛,正是折磨我母亲的那种头痛。我会突然感到一阵疼,就像被闪电击中一般,过一会疼痛又消去了。我感到害怕,因为我无法确定什么时候会受头痛袭击,我害怕还因为这让我想起我的母亲。一次我和母亲吵得厉害,我努力为自己辩护,眼看就要败了,我转身对母亲说:“真希望你死掉。”说的时候我咬牙切齿,就针对她一个人,我坚信诅咒定会降临。当然,对其他人我不会说这样的话。母亲想找我茬的愿望胜过了我想把她除掉的心情,但她未料到自己会患上头痛症——遂我所愿——严重到不得不就床休息。病情持续了好些时日,夜里,我听见房间里的声音,还以为是母亲已去世,殡仪员来抬尸体。每每早晨看到母亲的神色,我就暗自高兴得发颤。现在同样的病痛又来折磨我,而且无药可救,这时我眼前出现了母亲的面孔,幽灵一般的面孔,它好像知道病因,好像对一切都了如指掌。

  我和佩吉的关系开始进入僵局,这是预料之中的事;两人之间原本细小的分歧日益明显,有时甚至成为唯一关乎利害的事——就像眼中的沙粒。佩吉什么书都不爱读,也不喜欢去博物馆,而我却对博物馆着了迷。我长大的地方可没这东西,发现有博物馆这场所后,它便成了我唯一乐意外出参观的地方。带我去博物馆的是玛利雅,她想让我欣赏一个男人的画作,一个法国男人,他横跨半个地球来到这里,并画下了这里人的生活。他曾是银行家,有妻有子,生活舒适,但他并未因此感到幸福;最后他离开家人,到了世界的另一端,在这儿他觉得更快乐。不知道玛利雅是不是希望我也这样,但我立即对这画家产生了共鸣。我理解这样的心情:觉得自己的出生地是令人无法忍受的监狱,渴望拥有一些和通常熟知的事物完全不同的东西,并且觉得那些东西是天堂的象征。我希望深入了解画家绝望的感受,我想,知道这些我心里会好过一点。当然,我可以在某本书里了解他的生活,我渐渐发现男人的故事总能在书中找到。那个画家以一个斗士的形象出现,与他认为的腐败的现行制度斗争;尽管他注定要失败——英年早逝——但他身上却染上了英雄的色彩。我不是男人;我是一个来自世界边缘的女人,我背井离乡的那刻,肩上披着仆人的行头——斗篷。

  我正这样那样地捉摸着,玛利雅突然走到我面前。我脸上的神情一定让她呆住了,因为她说“你是个爱生气的人,不是吗”,话里满是惊讶和同情。也许我应该说一些让她宽慰的话,或者干脆否认这点,但我没有。我说:“我确实爱生气。你以为怎样?”

  佩吉带我到一个我未去过的街区参加聚会,那里街灯稀少,房屋无人照看,垃圾满地都是,而且几乎没有路人。但这些都未使我感到害怕;相反,我还觉得相当刺激。我们走进一栋楼,爬了几层水泥楼梯,来到一间烛火憧憧的大房子,里面种满了来自热带雨林的植物,我知道这些,是因为我在热带看见过它们。房间里弥散着香药和大麻的味道。组织聚会的人是佩吉的同事,我俩抽的大麻经常是佩吉从男人那儿拿来的。那男人在佩吉办公室做了些连自己都未想过的事。他是个画画的,墙上挂着一些他的成果。都是一些人物画,有裸体女子,还有一些人脸。没有一幅画直截了当;相反,画的好像都是层层涟漪的水池似的人影。画的色彩很奇怪——不是现实生活中人的颜色,像是把色盒里的深色颜料精心混合而成的,但同时各种颜色也未丧失先前的特点。佩吉跟我提过这个男人,她说他心理变态,我不清楚这话到底是什么意思,她也从未跟我说那男人到底做了什么才让她这样评价。有可能他曾试图吻佩吉;佩吉讨厌男人的亲吻,除非那些留有香烟味的嘴。佩吉介绍我们认识后,那男人抓住我的手,亲吻我的脸颊,这就是他和女人打招呼的方式。

  他叫保罗。我说:“你好!”问候轻而有礼,用的是我母亲期望的女孩的声音:干净,纯洁,无可指摘。但我的感受却恰恰相反,当他抓住我的手亲吻我脸颊的时候,我立即获得一种美妙奇特的感觉;我想和他睡觉。我想看他真实的模样,而不是他那水波荡漾的池中倒影。参加聚会的有十个人,包括佩吉和我在内。佩吉多多少少都知道那些人的情况,而我与他们却是初次见面。这是佩吉生活中不为我知的一面,我明白其中的原因。这些人都很能聊,却以一种佩吉不喜欢的方式;他们品这个世界、论他们自己,自以为讨论的都是些重要的事情。他们从事艺术,我听过干这行的故事,但我生长的地方从未出过这样的人。我注意到他们大多是男的。以艺术为业的人似乎不需要承担太多责任,所以更适合男人干——就像在我常去的博物馆开画展的那男人。不错,我曾对这些人有所耳闻:他们离开人世的时候精神疯癫,贫困潦倒,没人喜欢他们,只能顾影自怜。我脑海里出现了所有我认识的发疯而死、酗酒而死和贫困而死的人,我在想是否他们中间有艺术家?谁知道呢?我琢磨着,虽然我不是艺术家,但我总是喜欢和特立独行的人相处。我也是最近才发现,那些懂礼数的人,比如懂得如何端茶杯,如何用叉子叉食物而不把裙子弄脏——他们承担了人世间大部分的苦难,他们也最不可能在疯癫和贫困中死去。

  我抽了不少大麻,感觉非常快乐,飘飘欲仙。我盯着窗沿花盆里的植物,据我所知,那是一些叫“食火鸡”和“匕首”的植物。以前我常把“食火鸡”伴着蘑菇和咸鱼一起吃;听说“食火鸡”有助于清理肠胃。我们也常用石头舂“匕首”,把它们磨得线一样细,再编成一股长辫子;圣诞节时,小丑就用编好的辫子装饰服装,还把辫子在空中甩得呜呜响吓唬孩子。我来的地方长满了这两种植物,有时人们觉得它们像杂草一样讨厌,就把它们连根拔除扔进垃圾桶。如今它们在这儿竟成了宝,被放在漂亮房间的显著位置,还有别致的蓝灯照着。此时我也可以算作某种杂草吧,保罗的眼睛闪烁着蓝色的光辉,从房间另一头照过来,落在我身上;他的眼睛让我想起我曾拥有的一块蓝色大理石,我的幸运石,拿它做游戏总是赢。

  遇到这种情形,人们总是说自己坠入了爱河,但我并没有坠入爱河。陷入这种状态并非我所希望。诚然,我入世甚浅,甚至弄不清自己对事物的确切感受。这男人的眼睛让我想起我的幸运石,不过无论如何,我当时想做的并不是设法弄清自己是否坠入爱河;我想做的只是和他单独在一个房间呆着,脱掉衣服。他走上前,坐到我身边,问我从哪里来;他抚摸着我的头发,感觉得出这质地对他来说很新鲜。我笑了一声,我自己都不清楚怎么会笑成这样;猛然汩地一声像水冒泡,快感的笑,虚伪的笑;就在不久前,要是听到哪个女人这样笑,我肯定对她鄙视不已。很明显,即使其他聚会的人都走了,我也不会跟他们离去。

  就在这时,我抬起头,只见佩吉那双蓝色的眼睛正直盯着我,眼里也闪着光,但却是愤怒的光芒。她打手势示意我跟她去盥洗室,进去后她对我说:“我告诉过你他很讨厌,我告诉过你他是个变态。”我说:“但我喜欢他。”之后,巨大的沉寂降临在我们中间,这是种有伤友情的沉寂,在此沉寂里,人们共同掂量过去,也共同畅想未来,但却憎恨现在。这绝非愉悦之事。佩吉点了根香烟。一些头发掉下来遮在她脸上,她把散发推回去,可头发又掉了下来。她咬紧牙,对着我吐了一口烟。这样的事以前从未发生。我们从未争吵过。我从没有把一个男人置于我们的友情之上,也没有把任何人置于我们的友情之上。佩吉说:“难道你没有从他的双手发现他的阴茎肯定很小吗?”我想说:“好吧,不过反正只要它对于我的嘴够合适就行了。”但我不忍看见这就是我和佩吉最后的交谈,肯定会这样。我立即想像起我们就这样终止友情分道扬镳、曾经有过的亲密关系和美妙霎时消失的场景。我缄默不语。

  我们走出盥洗室,大概都为避免友情彻底崩溃而舒了一口气,但同时也意识到过不了多久,维持彼此关系的可能也只是微弱的“嗯,是吧……”这样的话了。房间里笑语融融,所有目光都集中在保罗身上,他正把手伸进鱼缸想拾回一串海星模样的莱茵石耳坠。房间那一隅显得极其古怪,缸里的所有东西——珊瑚、植物、沙粒,甚至游鱼——一眼看去好像都不是真的。保罗那只在鱼缸里来回移动的手也很奇怪;肉看上去像骨头,似乎经药水浸泡后所有的活力都被过滤掉了。我想起了一件事:

  我曾认识一个叫宓儿娜的女孩儿,她的母亲非常凶狠,就像是恶毒的继母而非亲娘。可能正是由于这种环境,宓儿娜的一切都拒绝达到正常尺度:身材、眼睛、鼻子、嘴巴——就连头发也不过手指甲一般长,人们常把她叫做“头发挑剔的女孩”。尽管她就住我家对面,可我们没有交朋友,不过为我们两家打鱼的都是托马斯和马修,我和她常常站在树荫下等两个渔人带着一天的收获从海上归来。一天,马修划着船独自回来,托马斯不在,也没有鱼。他们出海时撞上了海暴,正值狂风大作,托马斯为了捡回鱼罐子,被掀下了船。马修讲这些的时候,连自己都不能相信自己在说什么,他似乎在期待谁告诉他一切全都是他凭空捏造的。看着他可怜的样子,我心都快碎了。马修打小就是孤儿,父母因甘蔗林着火双双被困在里面烧死了,如今他又茕茕孑立,他和托马斯互为父母,像他们这样彼此依靠的人通常如此。他放声痛哭,声音里充满了痛苦和悲伤。我还不知道男人会发出这样的声音。我想说点什么安慰安慰他,让他的心暂时脱离哀怨,哪怕只一会儿,但我只会说:“可怜的托马斯叔叔,可怜的托马斯叔叔,要知道他本可以和你一起安逸地老去的——就你们两人坐在这儿修补渔网。”刚说完,我就意识到说的话带了相反的效果,但我无法控制自己。我转过身,挽着宓儿娜的胳膊走回家。

  走了一会儿,我发现宓儿娜哭得厉害,这让我觉得以前自己对人的看法是多么不公,因为要是有人问及,我会说宓儿娜无法体会托马斯的去世以及其他一些事情带来的巨大悲痛。于是,我把手臂搭在她肩上,紧紧地抱了她一下,还说了些连我自己都不相信的废话,什么托马斯去了更美好的地方,是因为一个更明智的宏旨,他才被卷下船去的。听到这儿,宓儿娜狠狠地把我推开,满眼灼灼的愤怒和鄙视。她跟我讲了其他的一些事。她告诉我她根本不是为托马斯哭——她哭的是她自己。她说她常和托马斯在一棵离厕所和她家后门廊道很近的面包树下约会(现在她没有叫托马斯“叔叔”),她站在黑暗中,衣服穿得好好的,却没穿内裤,托马就把中指插进她身体。时间从来不长,要不她母亲会因为她太久不在家而生疑。她和托马斯从未谈起这事;有时她到了面包树下,他却没有来,而他也从不解释。托马斯把手从宓儿娜体内抽出后,有时给她一先令,有时只给六便士;他从没告诉宓儿娜为什么有时给得多,有时给得少。宓儿娜把钱存在阿华田罐子里,放在她母亲的那堆石头中间。她说她还没有决定钱的用途,但不管干什么,钱都是不够的。她说她哭的是:无论把钱用在什么地方,这点都是不够的。

  当然,听了这不可思议的故事,我心情复杂——这些都在意料之中——但接着其中一种情绪超越了其他感受:我嫉妒得几乎晕过去了。为什么这么特别的事情发生在她而不是我身上?为什么托马斯偏偏挑中和宓儿娜幽会,为什么还把中指伸插进她而不是我的体内?宓儿娜说这些时面无表情,好像和托马斯做的只不过是共饮一杯雨水罢了。这本可以成为我生活阅历的一部分的,比别人更丰富的生活阅历。多么大的浪费啊!这对宓儿娜没什么,她只关心钱,尽管她还没计划好把钱花在什么地方。对我而言,钱只是题外事。我确信我可以把钱送给别人;实际上,我还可以设法偷一两个先令给托马斯,好让自己取代宓儿娜的位置。啊,世事就这么不公!为什么托马斯决定和她约会,难道我就不够听他们讲话的格吗?

  记忆中,托马斯嘴宽唇厚,笑时露出他那粉红的大舌——响亮的笑声。他眼睛里血丝很重,一看就知道喝了不少酒。他烟抽得厉害,给我们送鱼的时候身上烟味比海水味还重。他称我“小小姑娘”。一次,我母亲打发我去他家——他和马修共同的住处——给他送一星期的鱼费。他走到门口,见我来了大叫一声“我的天”,转头进了屋,因为他没穿衬衫,只穿内裤,是和我父亲一样的用蓝钱布雷绸布料做的超大内裤。他再次回到门口时穿了件到处打着补丁的马德拉斯衬衫,还把先前抽的烟藏在身后,因为他既不是我父亲也非我很近的亲戚,当着我面抽烟有失礼貌。他谢谢我给他送钱,就在我想转身离开时,他问:“日子过得如何啊,小小姑娘?读书怎么样了?”我回答:“再好不过了,先生,再好不过了。”说出这话,我意识到自己是在硬生生地模仿母亲,他也发现了,不禁失声大笑,就这样我把他那根大舌头连同牙齿和牙龈看了个清清楚楚。见自己把他逗得哈哈大笑,而且在只有我们两人的时候如此放纵,我有点窘迫,连再见也没说就踉踉跄跄地走了。他对我喊道“上帝保佑你,小小姑娘”,好让我知道彼此都没被冒犯。这就是我所知道的托马斯,一个经常出海给我带回我喜欢的鱼的善良男人,我母亲就用橄榄油、黄油、洋葱和青椒做成的沙司烹饪这些鱼。相应的,如果要评论我,我猜他会说他所指的小小姑娘是个无可挑剔的十多岁的小女孩,而且她还会用她那四十多岁的母亲的声音回答你的问题——我们两人几乎就没有幽会的可能。

  宓儿娜给我讲完她的故事,我们静静地走回家。有太多想说的事,太多想问的问题,而我却不知从何开始。我担心只要问一个问题,我就会暴露自己的感受,表明自己对刚描述的情景多么熟悉。比如,我不能问“感觉棒吗”这恰是我最想了解的情况之一。我可能当即就暴露了内心的呼喊:“这本来应该发生在我身上的!本来应该发生在我身上的!”我本可以采取虚假的态度回避,或者按常理说一些指责的话,但我发现我根本就无法谴责宓儿娜。一会儿我们看见了各自的家,我装出同情的神色和声调:“疼吗?”而宓儿娜脸上的表情像在说——我才是应该被鄙视的人。

  那天晚上,我躺在床上,怎么也无法入睡,我想着白天发生的事,捉摸更多的是宓儿娜和托马斯在面包树的树荫下、在靠近厕所的小弄里幽会的事,而不是托马斯掉下船的惨剧。我想像着宓儿娜在漫长的一天后,等她给家里做好饭,洗好衣服,从离家老远的水管处打好水,里里外外把家里人照顾好了,最后自己用晚餐,假装到小弄里走走看看,在夜色中等托马斯到来。宓儿娜没有提托马斯亲她的头发,没有提耳朵或嘴里托马斯激情的舌头,没有提在她颈上的吻,也没提乳房上的抚摸。只说了她双腿间托马斯的手,其中一根指头插进她体内。我在这儿停住了。托马斯的手是什么样的?不清楚。就在此刻,我觉得这个问题会困扰我一生。我从未注意过他的手。我记住了他的很多东西:嘴巴,牙齿,牙龈,甚至他的脚。他有一双宽大的脚,脚踝处有裂痕。我曾见过他在泥里走路,泥土松松软软,塞在他脚丫里,成了四个装饰地面的小泥块。但他的手呢——手是什么样的呢?我不知道,而且永远也不会知道。所以我特别关注那双手——保罗的手,在鱼缸里划动——它们让我想起了永远消失在温暖的海洋里的其他人的手。

  我和佩吉之间出了矛盾,于是自然开始考虑找一间房子过同住的生活。还不是老掉牙的故事:起初两人谈恋爱,接着没了感觉便合计结婚。我们是这样考虑的:如果佩吉不用每天乘地铁回父母家与两个所有看法都让她生厌的人同住,我也不用住玛利雅和路易斯家,不用照看他们的孩子,并且有自己的生活,能随心所欲做自己的事情,这不是很惬意吗?与玛利雅和路易斯共同生活没什么不妥,只是我无法想像把以后的所有日子都用来在各种场合照看他们的孩子,况且孩子也不可能永远是孩子。我突然感觉像一只被套了链子的狗,链子很长,不过也是链子。玛利雅待我如母亲,而且是个好母亲。她每次去商店给自己添置新品时总会想到我,也给我买些。有时她付给我的钱多过我们之前达成的协议。我说很喜欢参观博物馆,她就给我一张写着我名字的会员卡。她总是说希望我生活快乐。我一次又一次地感到遇上玛利雅、给她而不是她的一些朋友帮忙是多么幸运。但无需否认:我并不是那种把种种恩惠一一列举的人,对我而言恩惠越多越好。除此之外,还有些其他的事情。

  我13岁那年,母亲指给我看一个女孩——也就是她的教女——刚满19岁;母亲跟我讲她如何出色,如何令她父母骄傲,说她为什么能胜过其他女孩,成为学习的模范。我对这个女孩有深入的了解,我的结论却与母亲的不同。我母亲常常托她的教女照顾我,我想大概是希望我能潜移默化地受些好影响吧。这个女孩只要觉得我有什么不恰当,就扬言要叫我喝腹泻茶,一种会让肚子疼得咕咕叫的泻药;或者威胁说把我塞到桶里,严严实实地盖住桶盖,然后忘掉我这个人。如果我做的事顺她心意,她就给我洗澡,帮我梳头,给我穿她的旧衣服,还坚持要我睡在放着干净破布的衣篮里。篮子对我来说太小,但她硬让我手脚紧缩地躺在里面,直到她认为时间够了为止。难以看出为一些事惩罚我和为另一些事奖励我的区别。这个女孩叫莫德,莫德·奎克,她父亲是监狱头头——尊敬的监狱长先生——我曾把她看作我的私人看守。我早就鄙视她了,所以我母亲叨叨地唱完莫德圣歌,我就发怒了:“等长到19岁,除非死去,我绝不在家里住。”这让母亲陷入了沉默——是悲伤,是的——这让她无所适从。打这以后,我就开始对父母表露憎恨、敌意以及愤怒之情,有时借助言语,有时采取行动,而现在一切成真,但又不完全符合我的情况:到了19岁,我没有死去,也没有在我长大的那个家住。虽然我也是住在家里,但不是我的家。

  玛利雅和路易斯的家被异样的平静笼罩着。他们不断地争吵,但从不当着我的面。带孩子们办完事回到家中,我总能嗅出空气中不和的气氛。一定有什么严肃的话说过。可能是“我不再爱你了”。路易斯很可能这么说,毫无疑问,他不再爱玛利雅了。他可以委婉地表达,按他这样的处境——站在上风位置——说几句好听的话是再简单不过的事了。每次进屋,我都看见玛利雅不同程度地哭。幸好哭的不是我母亲,要谁惹我母亲哭得这般厉害——我母亲肯定立即让这个人不得好死。

  一天,玛利雅和我在厨房里,坐在桌子旁。我们发现,一旦我们要谈些什么,我们总在这里。玛利雅给我煮了杯咖啡,味道很浓,加了不少冒着热气的牛奶,给我的是个大水杯,都够得上一个小碗了。玛利雅当年像我这么大时在法国学到了这样做咖啡。我开始跟她讲我和保罗几乎所有的交往都在床上。我把和保罗做的所有事情都跟她讲了,包括所有那些涉世更深的人不会注意的细节。可以注意的事情简直太多了;除了吃饭,我和保罗在一起的时间都花在了性生活上。我告诉玛利雅我所有的感觉,说我很吃惊自己居然因遭受暴力(有时候那确实可以算暴力)兴奋不已,说这真是我生活中奇妙的经历,说我对此是多么充满渴望,因为我从不知道世上有这种快乐,而且我可以享受这样的快乐。

  这样说了一会儿,玛利雅打断了我,说:“我们的性生活很差。”这让我大为吃惊,我还从未想过这点。性生活很差。我捉摸着她到底想说什么。从母亲那里我推断,性生活多了,也就没什么感觉了,做爱时可以列采购单,可以给窗帘选色,还可以回想对那些自以为在你之上的人巧妙隐晦的侮辱。但我从未想过可以用“差”这个词来形容,不过我立刻就想通了她的意思:就像本来想要一个甜苹果,结果只得了个烂的;而且在啃烂苹果时,对甜苹果的记忆还萦绕在心。接着玛利雅又讲,她在我这么大那年,没有在家里过夏天,而是住在父母的朋友家中,就在那时,她开始和那家的男主人交往。那真是个灾难。她说:“他每次想插入时都硬邦邦的,软不下来。”她当时就埋怨自己,玛利雅一向对自己这样;她以为自己有什么问题,或做错了什么事,所以才那样的。后来,她明白原来那人老了,失去了性能力,他希望归罪于一个年轻小女孩,而不是承认自己那方面可能已经没了资本。这件事给玛利雅留下了阴影,之后跟新的恋人在一起时,她都无法立即进入状态。你现在要做的当然是彻底忘记自己——我虽没说,但却是这样想。

  一天我收到了封信,信封上是母亲漂亮的笔迹,信封上慢慢地写了个大大的急字。我觉得还可以写“在末日来临的时候打开”,因为我在所有未拆封的家信上都加了这几个字。收信这天,我决定出去买个照相机。玛利雅看我对博物馆里的一些照片特别感兴趣,就送了我一本摄影集。照片上是一些在乡村干平常事的平常人,但说不清楚为什么,我觉得他们干活儿那么神奇——仿佛这些人和事都是第一次出现。我告诉玛利雅说看到那些照片我十分开心,她就出去给我买了本照片的图集。空闲时候,我就坐在自己的房间,仔仔细细地看这本书。照片的主人公让我想起了一些认识的人——特别是一张男孩的照片。他穿着短裤,走路蹦蹦跳跳的,胳膊肘里挽了两个大瓶子。他让我想起了一个我认识的男孩,库斯贝尔。他是我的一个远亲,住在另一个岛上,所以我从没有把他看腻。他的气息总像是早晨刚从被窝里爬起来一样——浑浊霉臭。我非常迷恋这味道,每次跟他说话,我都站在能闻到他呼吸的位置。正是看了这本书,我决定给自己买个相机。

  但后来出了点意外。店里卖给我相机的那个男人——他和我共度了那天剩下的时光,其中一半时间是在他床上。当时他把包装得像玩具盒一样的相机递给我,我直盯着他的脸说;“你让我想起了我父亲。”他说:“那么你应该吻我。”就在这时,我们感到事情一定会发生。他是开玩笑地回答的,但他的回答却坚定了我的看法。我在商店外等了两个小时,他下班后,我们一起去他的住所。一路上,我们交换了常规信息:名字、家乡、喜欢和厌恶的东西。他叫罗兰,在巴拿马出生,不过他父母来自马提尼岛;他喜欢雨落在树叶上的声音,听着他觉得舒服;他不喜欢下雪。说这些不过是为了打发时间,免得彼此尴尬,知不知道其实无关紧要,对此我们都很清楚。我们没有交换电话号码。

  我离开罗兰的床是因为我和保罗说好深夜见面。保罗已习惯这样。佩吉无法忍受三人同处,于是我就傍晚和佩吉一起,然后再去保罗那里过下半夜。我和佩吉分别时总要发生口角,但我们都清楚第二天两人又会讲话或见面。夜里很冷,有风。罗兰和保罗刚好住在城镇两头,于是我叫了出租车;车要开半个小时,时间足够掩饰一个秘密。到了门口,我决定疯狂用情地亲保罗的嘴——一个背叛的吻,因为我嘴里还留着另一个男人的味道。寒冷的风把我的嘴变得像放久了的面包片,但保罗却把我当作新鲜出炉的蛋糕吞了下去。他见到我很高兴,还说了“我爱你”。嗯,听上去是真心的,我想。我更用力地亲他,但我立即发现这是个错误的举动,他见我如此热情,还以为自己的爱得到了回报。次日早晨,保罗说佩吉在傍晚早些时候打电话来,询问我是不是跟他一起。他说话时对我一点也不怀疑。我说:“她真是个讨厌鬼。”然后马上开始批判她的性格,似乎这才是问题所在。保罗不知道他应该要个解释,我既没和佩吉在一起又不在家,那人到哪里去了呢?

  我和孩子们从公园散步回来,听见屋里传出不同寻常的声音,半是痛苦,半是高兴。路易斯和玛利雅坐在客厅里,孩子们跑上前和他们打招呼。我跟在孩子们后面,手里拿着相机,现在无论上哪里我都把它带上。我看见他们分开坐着,但又离得很近,玛利雅刚哭过,眼睛红红的,她难堪地笑着,好像一个装坚强的孩子。我知道,一切就这么结束了,废墟就在我面前。不知道为什么,我说:“来,说‘茄子。”接着给一家人照了张相。路易斯说了声“天哪”,然后怒气冲冲地离开。玛利雅张开双臂把四个孩子抱在一起,对我说:“对不起。”

  我想,为什么要为一头蠢猪道歉呢。我开始回忆自己是从什么时候开始把路易斯看成蠢猪的:我一向很喜欢他,他也一直对我很好。接着我明白了:是因为他把玛利雅弄哭了,我站在了玛利雅这边;无论何时,我都会这样做。我还注意到路易斯离开玛利雅时的样子。是他选择了离开,但他永远不会就这么站出来跟她讲实话。他这种人——有修养的人——绝不会袒露心迹。这并不是说他生来就不会待人以诚,而是因为处在他这种地位的人太清楚自己的想法了,于是所有事情都必须做得合他心意。有时我和路易斯一起下国际象棋。我很擅长这个,但从胜不了他。他的策略是暗地进攻,而我无论怎么下,总是笨拙地输棋,这让他心满意足。接着他耐心地跟我讲什么地方走错了棋。“对不起,”他会说,“下次吧。”只是下次又旧戏重演。太狡猾了,这个男人,也太自行其是了。他抛弃了玛利雅,却让玛利雅觉得是她抛弃了他。孩子们出了客厅。玛利雅张着嘴,她要说什么我已经猜了出来。她说:“我要叫路易斯离开。”她心事重重地看着我,伸出手来安慰我。但我没事。我不会和路易斯这样的男人结婚。

  一天夜里我躺在床上,孩子们已睡去,屋里悄然无声。我在床灯上罩了一小块仿绸,于是房间就着上了傍晚的色调,还混合着远方太阳残留的余晖。这让我想起了家乡,一种奇特的感觉朝我袭来,有点欢愉兴奋,有点期待,还有点恐惧。房间墙上挂满了我的摄影作品,黑白照片,有孩子们和玛利雅在一起的情景,有玛利雅一个人,还有些是我远离家乡后获得的各种物品。我没给路易斯拍,也没给我自己拍。我努力模仿玛利雅给我那本书里的照片风格,尽管这将意味着我毫无成就,但这些照片仍然让我很满足。我拍过孩子们吃烤软糖的样子;拍过她们把屁股对着相机的样子——这是在我请求她们多给点笑容时,她们用来表示对此有多么反感的方式;拍过玛利雅用红酒精心炖蔬菜鸡汤的样子;有一张拍了被我的脏内裤盖着的梳妆台,一张未用过的卫生巾,和一串我从街头女人手中买来的由奇怪的种子串成的项链;还有一张拍的是我在博物馆买的花瓶,那是个在失落的文明地区发现的花瓶的复制品。为什么记录真实的人和物的照片到头来却比真实的人和物本身更有意思?我还想不出结果。我躺在那儿,什么状态也不是,好像躺在天空下,没有思考,也没有感觉。这不是什么好状态——灵魂觉得空虚,而意志却招进了些东西,通常很危险。

  门敲了一声,开了,是玛利雅。有人在那儿想见我。听她口气,我觉得她不认识这个人;而且我也觉得不是什么好消息。我随玛利雅进了客厅,看见坐在那里的,坐在塞了太多东西的沙发上的,是一张熟悉的脸,是莫德·奎克的脸,只不过她现在已长成一个女人。她还是那个霸道样——我从她那和沙发匹配的宽大体格看出了这一点。她见到我,站了起来,身子越来越大,要膨胀出来的样子。她叫了我的名字,我觉得似乎整个地球的重心都集中在了我身上;我缩成了一个有整个世界那么重的微粒。她说她在家待了几个星期,昨天刚回来。她说“这东西”,递给我一个盖有“航空信件”几个字的蓝色信封,我的名字和地址是我母亲写的。“你母亲让我把这个给你。”她说,“你父亲一个月前去世了。”“事情很突然,他的心脏突然不跳了。”“你也清楚,他的心脏老出麻烦。”

  我沉默了。沉默了好长一段时间。我在想,看看这个人的得意相。我在想,她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带给她这种满足:吃,特别是吃,睡,还有对着我说她刚才讲的那种话。

  她说:“你母亲非常伤心,因为你从来没有回信。可能你根本没有收到信。”

  玛利雅没有离开客厅;她站在离我们稍远的地方。这时她走过来,站在我身边,一手搂住我的肩,另一只握住我的手,把我拉得离她更近。她肯定以为我马上就要崩溃了,她这样做是为了不让我散架,就像用一根根锡条捆紧将要运到远方的物品盒。我仍然静静地站着。头很痛,眼睛也很痛,嘴很干,但吞不下东西,喉咙也痛,耳朵里是浪花奋力击打石墙想要冲出去的声音。我哭不出,也说不出话。我努力控制自己,尽量让脸上的肌肉按我的意志活动。

  莫德笑了,轻笑了一声,能这样笑的人根本不需要为自己的行为纠错。她说:“你让我想起了安妮夫人,你真的让我想起了你的母亲。”

  就在我快要死的时候,她救了我的命。我会永远为此感激她。她不会想到她在不经意间说了唯一能让我活下去的话。我说:“我不像我母亲。她和我不一样。她不应该和我父亲结婚。她不应该生孩子。她不应该放弃自己的智慧。她不应该这么小看我的智慧。她不应该理你这种人。我和她一点都不像。”

  可能这些话我都是用古希腊语说的,因为莫德唯一做的动作就是看着我笑。玛利雅离开客厅——她说去给我们泡茶。我坐下来。这次我用英语说:“莫德,你看上去气色很好。”她说:“是的,我总是遵守母亲的教导。我第一次离家时,母亲对我说:‘莫德,每天准时三餐。切记。”听了这堆难以置信的废话,我连暗自加倍藐视她的情绪都没了。

  当然,她劝我尽快回家。我没有回答,我没有回应她说的任何话。她在走之前赠给我一个祝福的拥抱;除了这些,她还留下了丁香、橄榄和玫瑰油的味道,这味道几乎让我因思乡而死。我母亲曾用煮过这些植物花叶的水给我洗澡;为的是帮我驱走那些爱着我父亲却未得到回报的女人派来的邪恶幽灵。

  父亲是从什么时候开始放弃回报这些女人疯狂的爱的呢?祖母离家去了英国,她请求祖父把我父亲抚养大。我父亲最后一次收到他母亲的消息是在他12岁的时候。祖母圣诞节捎给他一双鞋,鞋是黑色的,前部有小黑洞组成的装饰图案;他收到鞋子的时候脚还不够大,于是把鞋放在一边,可等到再次试穿的时候鞋又小了。他仍把它们存在装着钱和其他私密物件的保险柜里,偶尔还拿出来给我展示。他从未跟我描述过祖母的模样,除了说她是个美丽母亲。他还说祖母很善良,但即便如此,我也觉得他不过在跟小朋友说话,所以不会吐露真言真情;一个丢下5岁的儿子、自己乘船远走的母亲怎么可能善良?父亲再也没见过祖母,跟我谈起她的时候也不知她的生死。父亲7岁那年,祖父把他留给了曾祖母,自己去修巴拿马运河了。我父亲也没再看见祖父第二眼。父亲和他祖母睡在一张床上。她会比父亲早起一点,为的是给他准备早餐,这也是我母亲曾经遵守的习惯,而且会一直遵守下去,直到父亲离去。一天,父亲的祖母没有在父亲之前起来,等父亲终于睡醒时,他意识到身旁的祖母已离去。“她一定是在半夜走的,我根本不可能知道。”父亲常对我说。他从未夸过他的祖母美丽或善良,但我看得出曾祖母对他是多么尽心尽力。我母亲对他也是全心全意。她忠于自己的职责:整洁的家,可口的饭菜,干净的后院,种着药草和蔬菜的小花园,洗熨衣服。我父亲肯定很爱我母亲,因为他娶了母亲——他只娶过母亲一个人。我一直觉得父亲娶母亲是看重母亲年轻有体力,就像一些人会为钱财结婚那样。父亲很聪明。

  我紧紧攥着莫德带来的信,攥了很久,把信变成了身体一部分,我都忘记了它。当我再次想起时,我不停地请求自己不要为信中的话动感情。我拆开信。说的都是些我已经知道的东西。父亲去世了。大约是在一个月前离开的。虽然他一直因心脏虚弱受折磨,但事情还是太突然了。我最好尽快回家。但还有些新消息。父亲走后留下了一贫如洗的母亲。他没有存钱。他的保险柜,那放着钱、放着他母亲的鞋以及其他被视为宝贝的东西的保险柜,其实未存分文。母亲去了银行,他的存款为零。父亲经营的“绅士旅舍”的账上也没有一分钱。他违背投保政策大笔借债,所以还可能欠保险公司的钱,我母亲现在要为此负责。母亲借钱安葬了父亲,由于她也算有身份有地位,于是教堂提供了免费服务。

  我为了和佩吉预计合租公寓,已经攒了些钱;我把钱都拿了出来寄给母亲。玛利雅得知情况后,又给了我相同数目的钱,我把这些一并寄了回去。我给母亲回了封信,信里言语冷漠,刚好符合我的心境。冷漠得让我都有些吃惊,但我还是把信寄了出去。信中我诘问母亲为什么要跟一个死后连安葬费都要靠她去借的男人结婚。我指出她在什么地方背叛了自己。我说我相信她也一定背叛了我,我说尽管一时还找不出实例,但我相信事实如此。我说她把自己当作圣徒,但我却生活在一个真实的世界,我真正想要的不过是一个母亲。我提醒她说我所接受的所有教育都是为了不要让我成为荡妇;接着我简单描述了一下自己的私生活,用细节证明对我的培养是失败的,而且荡妇的生活也颇为享受,非常感谢您。目前我不会回家,我说。我也永远不会回家。

  面对这一切,圣徒回信说她永远爱我,永远是我的母亲,除非和她在一起,我无法得到家的感觉。我把这封信烧了,也把我梳妆盒里整整齐齐捆成小方块的所有信一并烧了,在路易斯和玛利雅的壁炉里。

  一天晚上,夜已很深。我和玛利雅又在厨房里坐着。她看上去年轻快活,而我却苍老沉重。我们意识到此刻不同的心情正是对各自处境的反应:她,没了丈夫;我,没了父亲。就好像我们刚读完一个冗长的段落的最后一句话,接着纸上就一片空白。路易斯抛弃了玛利雅,但玛利雅觉得明明是自己命令路易斯离开的。玛利雅说他们准备离婚;她说孩子们现在混乱迷茫,她很担忧她们的情况;她还说觉得解脱了。我本想告诉她不要对这种“自由”的心情抱什么指望,它会像魔术棒一样突然消失踪影,但我却跟她讲了下午我和保罗去郊区兜风的事。保罗打算带我去看一幢倒塌的旧别墅,它的主人是一个在我走出的那片地方——即制糖业发达的地方——发了横财的男人。我没听过他,但如果他还活着,我肯定盼着他死去。保罗一边开车一边历数世界上伟大的探险家,他说他们横跨大洋,不仅找到了财富,还获得了自由,而这种对自由的追寻恰是整个人类生活的一部分。在此之前,我还不知道保罗有这嗜好——追求自由。道路一侧躺着各种死去的动物——鹿、浣熊、獾、松鼠,它们想到路的另一侧去,但风驰电掣的汽车却终止了它们的行为。我本想故作轻松地说:“在追求自由的道路上,一些人寻到了财富,而一些人却寻到了死亡。”但我说不出来。

  讲完了这些,玛利雅沉默了一会儿,接着说:“为什么你不原谅你的母亲,不管你对她的所作所为有什么看法,为什么你就不能回家,然后说你原谅她了呢?”玛利雅话里的每一个字都像独立的实体一样凸现出来,它们用坚硬的材料雕成,坚硬而且苦涩。她的话让我想起为什么我这么仇恨自己的母亲,眼泪随着记忆哗哗哗地涌出,尝起来好像是从芦荟里榨出的汁。我不是家里的独生女儿,但这好像令我羞愧似的,因为我从没对任何人讲过,甚至玛利雅也不知道。9岁之前,家里一直都只有我一个小孩,但在接着的五年时间,我母亲生了三个男孩;每当一个男孩降临,我父母就会郑重其事地对对方说,这个男孩要到英国的大学读书,将来成为律师或做其他享有社会威望的重要工作。我并不介意父亲这样说他的儿子,他的同性,而把我孤立在外。父亲根本不了解我,我也不指望他为我设想一个激情澎湃、成果累累的生活。但母亲了解我,她就像了解自己一样了解我;那时,我甚至觉得我们毫无差别;每当看到母亲为儿子取得的成绩感到无比荣耀、眼泪汪汪的样子,我就觉得心口似乎插了把剑,因为见到我时她从没有类似的情形,我是她唯一的同性后代,处境相同,但关系却十分疏远。于是我以“女犹大”来称呼母亲,并开始计划与她分离,尽管我担心这种分离永远不会完全彻底。

  讲着讲着,我在岛上长大的各种各样的细节都回到了身旁:我第一个弟弟出生那天,我去叫产婆帮母亲接生时傍晚六点天空的色彩;母亲为我第二个弟弟绣的内衣的白色;我第三个弟弟出生的第二天,他睡在母亲身边时咬他的红蚁的红色;父亲带大弟弟去看板球赛,弟弟穿的海军服的蓝色;弟弟们出生后,母亲就不给自己画口红了;某天,一群穿着和黑白囚服一样的男人到我家后院砍掉了李子树,因为我的一个弟弟从地上捡起李子整个吞下,几乎窒息而死。

  我突然不讲了;嘴里空空,舌头掉进了喉咙。当时我觉得自己都要变成一块石头了。玛利雅想解救我,她开始讲述女人在社会中、在历史上、在文化里、在各种地方的情况。但我一句话也说不出,我不能对她说我母亲就是我母亲,社会、历史、文化以及其他所有母亲都与我母亲无关。

  玛利雅离开厨房,又拿了本很大的书回来,翻到第一章。她把书递给我。我读着第一句话:女人?非常简单,那些喜欢事事简单明了的人如是说:女人就是个子宫,是个卵巢;她是女的——一个字就足以把她诠释清楚。我必须停下来。玛利雅完全误解了我的处境。我的生活状况是无法被这本书页打开时手会拿得酸疼的厚书讲清的。与这本书相比,我的生活既简单又复杂:在我20岁的生活中有十年,一半的时间,我都在为一次失去的爱情哭泣,也许这将是我一辈子唯一知道的真爱。

  第五节 露茜

  又到了1月;世界又变得稀薄、惨淡和寒冷。我又迎来了一个新的开始。

  我曾经肩负了不少期望,都是些不错的要求:比如,当个保姆;对父母尽责;恪守法规,崇尚习俗。就在这离家一年的时间里,那个小女孩已不复存在。

  但对于现在的我,我自己也没有了解透彻。是啊,外表一切都很熟悉。头发没变,尽管我把头发剪短了,这使我的脸看上去圆得几近完美,也是我第一次想其实我也可以变得很漂亮。我明白了,原来只要自己认为自己很漂亮,一切都不成问题。眼睛没变。耳朵没变。其他重要的部分也没变。

  但那些我身上看不见的东西,我无法把手放在上面的东西——那些东西发生了改变,我对它们的了解也有限。我知道我正在重塑自我,而且更像是以画家而不是科学家的方式。我信不过精确的计算,我只依靠直觉。我头脑里没有确切的想法,但只要等整个情况都显现出来,我就清楚了。我没有地位,手中也没有可花的钱,但我有记忆,有愤怒,还有失望。

  我在岛上出生,一个袖珍小岛,长十二英里,宽八英里;自从我19岁离开了这个岛,就再没有踏上去一步。最近我遇到在世界另一角出生、但去过我祖祖辈辈生活的那个小岛的人;这个人,一个女人,她对我说:“多么美丽的地方啊。”她说了一个临海村庄的名字,接着开始描述一片我从不知道的景色。当时我羞愧得不知如何应答,我原以为世界上像我这样的人都应该对自己的家乡了如指掌。我知道的有:我出生的小岛是哥伦布在1493年发现的;哥伦布从未涉足小岛,他只是在经过时给它起了名,用的是西班牙一所教堂的名字。他没想到有这么多东西等着他命名,可以想像当他把航行赞助者的荣誉称号、令他尊敬的圣人、他认为重要的事件的名字都用完后那绞尽脑汁、苦思冥想的样子。对勤于思考的人来说,这样的工作简直要命,但哥伦布却活了很长。

  我知道我之所以在岛上出生——我的家族史——是因为一个丑恶的行径;但约摸14岁的我不是为此才在学校合唱队练歌时说不愿唱“统治吧,大英帝国!大英帝国,统治海洋;英国人,永远不会被奴役”,不愿唱我不是英国人、我不久前是奴隶。我的行为并未引起轩然大波;相反,合唱队领队老师只是在琢磨,是否多年来他们试图开化我的努力最后竟然付之东流。当时,我的理由很清楚:我不喜欢英国人的后代,他们不漂亮,做饭水平差,穿着难看,根本不热爱舞蹈,不懂得欣赏真正的音乐。要是我们由法国人统治多好啊:他们长得更漂亮,神情更幸福,更像我喜欢相处的那类人。我曾在邻岛交了个笔友,她住在法国人的岛上,尽管我和她隔海相望,但我们的信件必须先交给千里之外的宗主国,之后才可以到达目的地。她的寄来的信封上盖着“自由,平等,博爱”几个法语词;但我寄去的信上没有这样的词,有的只是个板着脸、瘪着嘴的女人面孔。我现在更清楚实际情况了;我明白,除了几个词的差别,我和我的笔友是同一条船上的人,但我还是觉得那几个字比一张板脸瘪嘴的女人像感觉更好。

  我孩提时代的一天,其实也不能算小孩子,人人都对我说:你不再是小孩子了。我开始来月经了,乳房开始长大,腋下和两腿间出现了一层毛发。我突然变高了,真难以想像一下子高出这么多。某天我觉得难受不堪,没有人让我倾诉,我都不知道竟然会有这样的感受;但接着又一天,我的感觉就完全不一样了。于是,我就过去得出这样的结论:这儿有一条线;可以是自己划的,也可以是别人帮忙划的;都可以,这样过去就成了一个由人们过去的样子和过去做的事组成的集合。你不再是过去的你,你也永远不会回到过去的处境。

  我曾经19岁;我曾经住在路易斯和玛利雅的家里,是帮他们照顾四个孩子的小姑娘;我曾在街角处监督孩子们,四个女孩,等着街灯变颜色;我曾和他们一起坐在湖边;我曾坐在厨房,和玛利雅在一起,挡不住的阳光透过窗户泻进房间,我喝着玛利雅用她在法国学会的方式煮的咖啡,借着跟她说话的机会让自己明白怎么会有那样的感觉,直到现在我还能体会当时的心情;我曾经看见玛利雅把幸福作为日常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后来她一向认为完美的世界猝不及防地消失了,我看见忧伤代替了幸福;我曾经一丝不挂地和一个叫休的男孩躺在夜月下;我曾看不透路易斯,直到某天我发现他爱上了他妻子最好的朋友,显出他原本是另一个样子,一个普普通通的人;我曾经是这样的,这些曾是我熟悉的环境。就这样,我送走了刚过去的一年。

  前一天我还在路易斯和玛利雅住的大房子里(当然,路易斯不在这里,他搬到别的地方一个人住了,留下充足的时间以再次让玛利雅体会生活的出其不意:他对玛利雅失去了兴趣,因为他爱上了她最好的朋友,蒂娜),次日我就离开了。

  我是在得知父亲过世的消息的那天晚上离开的。离开父母的时候,我对自己说我再也不想见到他们。说话时还是小孩子的口气;孩子们咒人死,甚至还想亲自下手,但同时也希望死人复活、像以前一样,只是令他们恨之入骨的根源没了。我曾期望永不见父亲,期望成了现实:我再也见不到父亲了。我想像着父亲躺在棺材里的样子;棺材是谁做的,材料是不是取自松树或红木;他是不是穿着蓝色哔叽服下葬的,那套衣服是他为一个似乎从不会来临的特殊场合准备的——也许母亲认为父亲自己的葬礼就是他所谓的特殊场合。我从未想过父亲有去世的一天,没想过双亲会离去。我把这些跟玛利雅讲,她说没有人会想自己的父母离去,从来没有,每次一跟她讲我的事情,她就开始说大家的事情,我只有再次压下怒火。玛利雅说我感到内疚了。内疚!我从来觉得这是评论他人时才用的评价,如今居然自己也能这样评价自己,我觉得非常新鲜。内疚!可我从未觉得自己是杀人犯;我是快要堕落的撒旦,注定要错上加错。

  又有好几个月我没拆母亲寄来的信。信中说自从我走后她的日子每况愈下,尽量不遗漏一个细节,但我也是后来才知道这些的——直到我得知父亲的死讯,给母亲写了信,寄了钱,打开她的回信我才知道的。如果早看到这些信,我肯定会为这样或那样的事死去。袖手旁观,我会死去;为之做点什么,我还是会死。于是,我最后给她回了封信,尽管她不知道她以后可能再也无法得知我的情况。我说我会尽快回家,也非常同情她遭遇的一切。我没有说我爱她。我说不出口。接着我跟她讲我住的那家(路易斯和玛利雅一家)正准备搬到城里其他地方,给她的地址是我胡编乱造的。就在这时,我意识到与路易斯和玛利雅生活的日子很快就要成为我的过去。

  之后的日子过得既缓慢又迅速:我迫不及待地想把这段生活抛之脑后,每时每刻都觉得自己身重如铅;但同时,我又想弄清自己经历的所有事情,于是每天都好像一晃而过。房间里弥漫着沮丧的气氛,房间外也一样。“假期快来了,”玛利雅说,“假期快来了。”她本应感到高兴,但她却说她好像预感到了葬礼来临。天空阴暗沉重,还下起了雨,雨滴在身上就像硬硬的指甲,有时天空也出太阳,但很微弱,好像不情愿似的。我注意到地很硬,很冷,紧紧地合在一起。我注意到这些是因为我曾期待哪天大地开个口收容我,我太难受了。如果过街的时候我突然因绝望倒地身亡,我只能顶着寒冷躺在那里。大地不会接纳我。我绝对无法忍受在寒冷中死去。我希望在炎热中死去。我所知的唯一炎热的地方就是我家乡。我不能回家,所以还不能死。

  我告诉玛利雅我准备离开,对此她说过:“还没到时候呢,你至少还应该呆上一年。”她的言语中充满愤怒,但我置之不理。别人离开、只剩下自己的日子总不好过。而且说是这么说,但连她自己也觉得话语空洞无力,因为再过几个星期我就和她住满一年了。她还没有真正明白自己的处境:她是一个被丈夫辜负了的女人。我想对她说:“你的处境是再平常不过的了。男人总这样,不这样做的男人是例外。”但我知道她会有什么样的反应。她会说:“又是老掉牙的话。”她会说:“你又怎么清楚这些事?”可能她是对的:确实是陈词滥调,而且我自己又没有这样的经历。但都一样,在我来的地方,每个女人都知道这些老掉牙的话,路易斯这样的男人并不奇怪;女人们的生活并不会为此就昏天黑地。都是预料中的事。人人都知道,男人没道德,不会处事,不知道如何对待他人。所以男人如此迷恋法律,所以他们造出了这样的东西——他们需要个向导,不知道怎么做的时候,就请教这个向导。如果给的建议不称心,他们就换向导。这就是我所知的情况,为什么玛利雅就不明白这些呢?如果我对她说这些,她只会让我看一本她不知从什么地方得来的书,书中的内容和我的意见完全相左——书的作者很可能是一个一无所知的女人。

  假期终于来临了,确实感觉就像办葬礼,太多的事情都不复存在。为了孩子,玛利雅和路易斯装出开开心心的样子。路易斯在家里进进出出,完成所有的份内事,就好像还和她们一起生活。他买了常绿树,送给孩子们喜欢的礼物,还给玛利雅买了用某种地上活动的动物的皮做的大衣。玛利雅显然不喜欢这样的衣服,但为了保持氛围,还是把话憋在了心里。路易斯肯定忘了玛利雅是那种尽量不披其他生灵的皮的人,或者匆忙之间,他误把送给新欢的礼物给了旧爱。玛利雅送给我一串用小巧的瓷珠和打磨光滑的木球穿成的项链,她说这是非洲当地的手工制品。这是我收到的最漂亮的礼物。

  新年到了,我准备前往一个新的地方。我收拾好东西;物品比刚来时多了很多。有新的衣服,都更适合我现在所处的新气候。我有相机,还有洗出来的照片,是我自己冲洗的。但最多的还是书——很多书,都是我的;我不用和它们分离。我曾梦想拥有很多书,但凡读过的书都保留着。现在,玛利雅和我说话口气都很严厉,她开始定规矩,坚持要我遵守;我都做了,不管如何,除了这她还能怎样呢?这是她的最后一招——强调我是仆、她是主。她曾坚持我们是朋友,但显然事情并不如人意;现在我准备离开。她一点都不擅长使唤人,见她这样,我很难过。她还让我想起母亲对我说过多次的话:一辈子都得记住,头顶的这片天是自己的;这很重要,特别对于女人来说。

  我真正离开的那天没有太阳,天空把它严严实实地挡在了外面。那是个星期六。路易斯带孩子们去法式餐厅吃蜗牛。四个孩子都很喜欢这样的事——可以理解,这是她们最终希望过的生活。玛利雅帮我把东西搬进出租车。她冷冷地和我道别。她声音冷酷,脸色无情。她没有给我拥抱。这一切我都没有放在心上;总有一天我们又会成为朋友。我很麻木,但那是因为我不清楚新的生活将如何待我。

  次日,我从新床上爬起来,我的床,我用自己的钱买的。头上的房顶是我的——意思是,只要我有能力付房租。我的窗帘印着夸张显眼的花朵;我选择了这种样式,而没采纳布店女人推荐的碎花布。夸张的花朵在现在的环境中看上去的确很粗俗,却和我家乡的气候恰好匹配。透过窗帘,我看见天气如昨:阴沉,天空紧紧关闭,太阳被锁在外面。这时我明白,尽管我总是很关心有没有太阳,尽管比起没有太阳的日子我更喜欢晴天,但以后我会习惯的;我不会看着天气做重大决策。

  是佩吉找到这间公寓的。我们仍是最好的朋友。虽然我和她完全不同,但都觉得有对方陪伴心里舒服。打第一次见面起,我们就发现彼此拥有同样一种焦躁不安的情绪,都对所处的环境不满,都觉得自己的肤色不合适。这就是现在的状况。就在我们开始发现受对方牵制,发现可能让我们一辈子互相憎恨的矛盾出现时,我们容忍了彼此的分歧和对方的缺点,于是我们决定住在一起。事情也可能很糟。人们在这样的情况下结婚,生下十个孩子,年复一年住在同一屋檐下,最后死去时又准备并排下葬。所以我们只签了两年租期。

  这是个星期六,我能听见教堂的钟声。我已经一年多没上教堂了——自我离家以来。我觉得自己仍然相信上帝;不然又能做什么呢?但我不再请求上帝指点迷津,因为我肯定答案不符合我的情况。现在只要我付得起钱,我就能做适合自己的事。“只要我付得起钱。”这句话主导了我的生活。什么时候我死了,这将是我的墓志铭。

  以前一直和父母同住的佩吉决定不再这样。她说她看不惯他们,她说她父母就像一条自己已不能再穿的老式裙子。我从未听过谁这样评价父母,我还不知道可以把父母看得无足轻重,把他们当成小装饰品,或可厌的害虫。我不确定到底应该欣赏她还是为她感到惋惜,因为她未能拥有个性彰显、让你每次呼吸都能想起他们的存在的父母。某人告诉佩吉这间空出的公寓:包括两个卧室,一个客厅,一个厨房,一个盥洗室。我本来根本不知道有暖水设备这等舒服事,冷水热水自动流出,关了门脱下衣服,踏进浴缸想躺多久就躺多久,不受打扰。我很可能一辈子都不知道这样的事,也不会把它添入我的“不快乐之事”的列表里,但情况完全变了,当我见到公寓里只有一间盥洗室,我颇为失望地指出这点。在玛利雅和路易斯家里,我有单独的盥洗室,我的味道也只有我清楚。新公寓的后窗加了铁条——不是避免孩子掉出去的、可以做装饰的那种,而是为了防止那些对我们不怀好意的人进来的十字条;出太阳时,阳光可以尽情从前窗一泻而入。我躺在家里的床上,被那些所谓的能让我们过上满意日子的事物包围着——爱意融融的家庭,充足的食物,和谐的氛围——然而却并不觉得满意。我渴望在这样的地方生活:窗户装上铁护栏,这样想加害于我的人就进不来,不友好的、难以捉摸的天气。历史上风云滚滚,重大的事件此起彼伏,为人津津乐道,其中总有这样的人,他们微不足道,郁郁不乐,忿忿不满,烦躁不安,不习惯自己的肤色,他们蠢蠢欲动,准备着掀起一轮新的狂澜。我不是这样的人,我没有能力引发重大事件,但我一样明白这个道理。

  经常一到星期六,我就希望躺在床上,什么也不做,特别是教堂礼拜。又到了这天,我躺在床上,想睡多久就睡多久。我正对的墙上挂着用从休那里借来的相机拍的照片;照了一汪水,是曾经伴我度过夏天的那片湖;照片里什么也没有——没有船,没有人,没有任何生灵的迹象——只有水,水面一道道规整的涟漪,湖深而险,令人退避三舍。这与我成长的岛屿周围的水截然不同。那里的水有三层蓝,宁静,诱人,温馨;我曾对其不以为然,就是因为太不以为然了,我甚至还对其大肆咒骂。

  玛利雅给了我一个多抽屉的小柜子,我把它放在床头,上面摆了盏台灯。我伸手打开第一层抽屉,拿出一小叠证件:我的护照,移民卡,工作证,出生证明,还有一份房租契约复印件。这些证件说明了我的一切,但又什么都没展示出来。他们指出了我的出生地。指出我的出生日期是1949年4月25日。指出我有多高。指出我的眼睛和皮肤都是棕色,虽然未说两者是否为同一色调。所有证件都写着我的名字叫露茜——露茜·约瑟芬·波特。我曾对这三个名字都十分憎恨。我叫约瑟芬,那是因为我母亲的叔叔叫约瑟,他很有钱,在古巴靠制糖业发了财,用他的名字是希望他看在这事的面上在遗产中留给我点什么。但他死后,人们发现他在死前刚失去所有的钱财,甚至没保住头上的屋顶;他就葬在某个英国国教教堂年久的坟墓里。波特肯定是一个占有我祖辈的英国奴隶主,但谁都不能确定,而我也不好责怪他们满不在乎波特是谁的态度。露茜是我名字中唯一我愿意采用的部分。第一次揣摩这三个名字的深意时,我不喜欢露茜这个名,因为它听上去轻飘飘的,没有实质内容,根本不是我想成为的那种人,我那时就已经这么想了。我在心里这样称呼自己:艾米丽,夏洛特,简·爱。这些是我喜欢的女作家的名字。最后我决定叫自己伊尼德,跟着女作家伊尼德·布莱顿。这是我想到的名字中我觉得最特别的。一天我已下定决心叫自己伊尼德,把这跟母亲讲。我说:“我不喜欢露茜这个名字,想改叫伊尼德。我更喜欢这个名字。”刚说完,母亲的脸色就沉了下来,血气沸腾的样子。她转身对着我,不再是我的母亲——她成了个怒气冲冲的巨球,具有魔力。我当时想,后来也曾无数次地琢磨过,为什么世界上这么多母亲里偏偏就我母亲不是凡人,而像是从古书里走出似的。我习惯偷听母亲和她朋友聊天,不久我从他们的谈话中得知,一个曾为我父亲生下一个孩子并企图用奥比巫术杀死我和我母亲的女人就叫伊尼德。我以前从未听说过她,我为自己的失误深感内疚。即使为了打击我母亲,我也不希望和一个企图杀死我和我母亲的人同名。

  又过了很久,当我已毫不在乎自己会给母亲带来怎样的感受时,我又重提名字这事。母亲弯腰洗着一钵鱼,给它们上作料以备晚餐。那时她正怀着她最后一个孩子。她不想怀孕,三次要打掉它,但所有方法都失败了,只好继续怀着。那时一只棕白相间的狗对我母亲恋恋不舍,大家都不知道它从哪里来——反正母亲出门时它总在外候着,而且只跟她走。母亲不喜欢动物,在她家乡那里,有时谁想加害别人,他们会借着动物把厄运传出去。母亲看着狗跟在身边,确信一定有什么坏兆头,便想方设法地摆脱那只狗,但它硬是不走。看着她们一路走在街上真是滑稽极了——两个雌性生物,一个人与一只狗,都处在怀孕期。到哪儿她们都一起,也越来越像——瘦弱,干枯,营养不良(母亲的胃口很差),缺乏母性。她们的脾气都越来越差,谁冒犯了她们,她们就对谁大吼大叫。母亲洗鱼的时候,狗就站在一旁,冲着骚扰她的苍蝇狂叫。她俩组成了这样一幅画:死鱼,苍蝇,怀孕的女人,怀孕的狗。

  就是在此情此景下,我问母亲为什么给我起了露茜这个名字。第一次问,她没回答,假装没有听见。我又问了一次,她沉沉地喘了口气说:“我让你跟撒旦叫。露茜,露希弗对堕落前的撒旦的称呼。的缩写。怀你那年我受了多么大的折磨。”我不仅清清楚楚地听到了她的话,而且在每个词从她嘴里冒出之前我就听到了。可我仍问:“你说什么?”母亲不肯重复,只说:“你为什么要这样折磨我?”之后就不再理睬我了。我用了约一分钟的时间把这一切想明白。我本来心事重重,觉得毫无新意,疲惫不堪,现在突然有了新鲜的感觉,心情轻松愉快,没了杂念。就在那时,我弄清了自己是谁。在我刚学会认字的时候,我首先学着看的是《圣经》、《失乐园》以及莎士比亚的一些戏剧。我对《创世记》很熟悉,还经常按要求背诵《失乐园》的部分篇章。我对那些堕落的人物烂熟于心,但没想过我的情况多多少少也能和他们联系上。露茜,一个女孩儿跟露希弗叫。母亲觉得我跟魔鬼有几分相似,对此我丝毫不以为异,因为我常常觉得母亲像神,神的孩子不就是魔鬼吗?长大以后,我也没有爱上露茜这个名字——我更希望直截了当地叫露希弗——但每当我看到自己的名字,总是张开双臂给它一个大大的拥抱。

  我从床上下来,站在玛利雅给我的旧毛毯上。我想把手臂伸出来,伸得高高的,但房间太冷,于是我把自己抱住。我在房间里踱步。佩吉仍在她房间里睡,鼾声从紧闭的门里传出。以前她每个星期六都跟着父母去教堂做礼拜,现在她说再也不做这事儿了。我现在20岁——在世上待的时间并不长——但脸上丝毫没有幼稚的迹象。就算我还未通晓世事,但若有事情发生,我肯定会勇敢地面对。生活可能无情而艰难,对此我丝毫不奇怪。

  我走到窗前,盯着外面看。朝下可以看到熙熙攘攘的过往行人,但不如平时人多。我还看见远处其他楼房的房顶,但不见一棵树。一切所见之物对我来说都不真实,所有看见的东西都让我觉得我永远不可能和它们融为一体,永远不能进入它们内部,永远不会被接纳。对面的建筑有个塔顶,塔顶上有个钟。我看了很久才发现原来钟已经坏了,这让我更清楚自己近来的感受:我的时间感已经变了,我已不知道时间的快慢。

  佩吉也过来对着窗外看。在同一片景致里,她是否也看到了同样的东西?不大可能。我们同在一片屋檐下生活还不到二十四小时,分歧却接连不断。她对自己做饭不感兴趣,却喜欢吃罐头熟食。总之,她喜欢衣来伸手的收获。她甚至不知道纽扣怎么钉。她站在我身旁看窗外,身上一阵阵香烟和不新鲜的食品的味道;她既没洗澡也没刷牙。她把头搁在我的肩上,说:“简直难以置信!简直难以置信!”她的头发闻起来像柠檬——不是真的柠檬,不是我所知的柠檬的味道,不是我家后院的那种柠檬,而是人造柠檬,实验室里制成的。佩吉说她不清楚真正的柠檬是什么味道。我怎样才能不在这点上和她纠缠呢?——想法在心里不断膨胀,但我很快在上面压了块大石。她点了根香烟;我希望她不要这么做。她想给我们泡两杯速溶咖啡,但我按照玛利雅的方法用热气腾腾的牛奶煮咖啡。下午过去了。有好长时间我都在想母亲这时在做什么,我看见了她的脸;她全心全意地爱我的时候就是这张脸。

  夜晚甫临,保罗第一次来看我们的住所,接着带我们出去吃晚餐。他送给我们一大束小黄玫瑰花,还给了我一张他照的我正监看一锅煮沸的食物的照片。照片里,我腰以上都没穿衣;腰上裹了块布,遮住下面的部分。就在那时,他觉得在某种意义上占有了我,也是在那时,我对他生了厌。我正大声唱着首歌,歌词是:“你疯狂疯狂的爱/我对此梦寐以求。”保罗以为我正在想什么,想的事都和他有关,但这只不过是我唱的一首歌,并没有暗指什么。他亲我的时候就好像已经占有了我,久久地吻着不放,把我拉得和他紧紧贴在一起;尽管我也不是无动于衷,但并不如他认为的那么特别。我比他所想的更了解他。他迷恋废墟;他喜欢过去,但也仅限于带有悲伤调子的事情,开场很宏大,但渐渐地衰败堕落;他钟情那些来自远方、历史神秘的东西。我可以对他说我把他细细打量过,但这并不意味着在以后的日子里他对我而言都很重要。他带我们去了一个提供各种分量和形状的意大利通心粉的餐厅,还提供多种多样的调料,但通心粉在那里不叫通心粉,而是用了个对我来说陌生的名字,我觉得那样很虚伪。之后我们返回公寓,跨进门槛那刻我意识到我并没有把这里看成家,它只不过是我现在住的地方罢了。保罗和我躺在我的床上。我还从来没有和一个男人一起躺在我的床上。以前我还可能将此视为个令人满意的里程碑,但现在它于我并没有多大意义。我只是把这件事记了下来。

  星期一我开始做一份新工作。告诉玛利雅我要离开的时候,我还不知道自己能做什么。老实说,还没有哪件事我真正能做。我没有经验,只当过学生和保姆。但我无所畏惧。不知怎的我并不因此害怕。保罗认识一个人,此人给食物和其他生命已经永远消逝的东西照相,并把照片卖给杂志社。这人说我帮他接电话,记留言,回复信件,以及做其他杂事,他付给我工资。工资不多,但我仍很感激。佩吉早已给我讲授了很多关于雇佣关系的职场道理,申请职位时应如何表现,怎样恰当地表示尊敬、顺从和期待,虽然我内心丝毫没有这些想法;她说只要获取职位并且稳定下来,我就可以让真实的性格流露出来。我并不反对欺骗,但初涉职场我还是希望不要这样。

  那个星期一的早晨和以后的很多星期一早晨没什么区别,那天下午亦如此。佩吉和我静静地约定各自在盥洗室、过道的穿衣镜前以及在厨房做早餐的时间。站在角落的时候,她抱着我,吻了下我的脸颊,祝我好运。那一刻,一些事流露了出来,而另一些事藏在了心里,我们的眼泪都涌了上来,就在眼泪快要流出的时候,我们朝各自的方向走了。走在街上,我尽量抬起头观察各种各样的事情,想记住所有东西的样子和给人的感觉,但那时我就知道吸引眼睛的事不一定能印在脑子里。到了工作的地方,我跟每一个人问了早,坐在我的桌子前。我现在的生活就是我一直以来梦寐以求的。我离开家人住在一个没人熟知我的地方,几乎没人知道我的名字,我多多少少可以来去自如。我原以为这样的环境会让我欣喜若狂,让我幸福快乐,觉得愿望实现了,但我心里却一点没有这样的感觉。

  我的老板叫提摩太·西蒙。我叫他西蒙先生,而不是提摩,甚至不叫他提摩太,虽然他请求我这么叫他;这样,他就不会叫我“甜心”或“亲爱的”,对任何女人他都这样亲密地叫。他和我的一个朋友有交情,他说,所以我和他也是朋友。但那时我还不了解男人,我所知道的关于他们的事都不怎么中听。友谊是件简单的事,但同时也很复杂;表面上友谊产生非常自然,理所应当,但里面可以发现很多名堂。我们没成为朋友,但我仍对他感兴趣。他是我见过的第一个做了最大的自我妥协的人。他不愿意在摄影室给没有生命的东西照相,而是希望环游世界为那些承受巨大痛苦的无辜的人拍照。但实现愿望的空间太小了,他说,毕竟这份工作可以帮他支付各种账单。说完“账单”这个词,他紧紧合上嘴唇挤出了个微笑,这根本不是微笑,他不过借此回避进一步的询问。

  我每天早晨起来吃早餐,吃得越来越少,到最后早餐就只有一杯茶。佩吉和我一起走到角落就分开了,她往北走,我往南。我在摄影室里完成各种各样的杂活,有的完成得较好,有的差强人意;比如,我打字简直太差劲了,但大家都觉得我接电话是有史以来最能干的。我还保持着时时不离咖啡的习惯,尽管这里的咖啡与我以前喝的不同,而更像泥水。我的午餐是湿润的冷食,三明治,或什么胶质食品与发酸的牛奶的混合物;我肯定它们都不利于健康,但我喜欢这样。

  西蒙先生允许我在他不用的时候到暗室洗照片。这些我都花自己的业余时间。我继续给东西拍照,但我不知道为什么。我甚至还攒了点钱,准备选修附近一个大学的晚间课程,这都无关乎我对人生的规划和设想——我只是有兴趣。我有时还为从我的抓拍里洗出一张合适的照片在暗室熬夜。我最喜欢拍过往的行人。不是照某个人,而是照人们来来往往、匆忙赶路的场景。我不认识他们,也没兴趣认识。冲洗照片时我做了很多尝试,希望照片比我认为自己看到的东西更美丽,希望它们能展示出一些我没看见的东西,但我还未成功。

  我经常夜里走回家,冬天已经离去,夜里的空气比我刚开始新生活时更厚重、更温暖。回家时,佩吉早已穿上她的睡衣,头发洗过了,飘着虚假的柠檬味。她每晚都洗头,还湿着头发睡,以便早晨达到她想要的效果。我第一次回家见她这样,她告诉我她希望去学校学习理发和美容的秘密。她说话的口吻让我感动不已,她说的时候好像真的很快就要进入公共服务行业了。当时我知道无法和她讨论冲洗遇到的各种难题。保罗有时会等我;他在我床上等我,因为佩吉觉得他在房里有碍私生活。我很清楚她的意思。保罗躺在我床上也不是我真正期待的,但除非他提出我才会和他分手,因为现在我已经经历了太多离别。

  我在世上独身一人。这可不是一个小的成就。我想我也会这样死去。我不觉得幸福,但幸福好像过于奢侈。我和玛利雅见过,她让我和她一起用晚餐。我们又是朋友了,我们都说非常想念在一起的日子。她比平常看起来更消瘦。她一个人住,觉得非常孤独。她准备离开这儿,她说,去一个很远的地方,一个自然景色相当优美的地方。她说,住在那儿的人心中都洋溢着爱和信任,而且他们都用“和平”这个词打招呼。我们坐在地上吃着东西,周围是她婚前剩下的一些物品:水晶酒杯,边缘由真金装饰的瓷碟,货真价实的银器。她正把这些一点点送出去,还有婚前用的很多东西。她说我爱拿什么都可以拿走,但我说我什么都不想要。我不能想像和其中任何一件物品住在一起;玛利雅所有的东西都让我想起了人世的沉重,对她也肯定一样。作为礼物,她送给了我一本她很久以前在意大利买的笔记簿。这是她在整理旧东西时发现的。封面是皮的,涂着血红色,皮内的纸洁白光滑犹如牛奶。快到我与她分别、继续自己的生活时,我对她说生活正像一本没有写字的书在我面前展开。她把笔记本给我时,我想到了这点;接着她又用她惯有的方式,让我爱上她的那种方式,讲起了女人,杂志,当然还有历史。道别的时候,我都不清楚是否还能和她重逢。

  一天夜里,我独自在家。佩吉一个人出去了。保罗也一个人出去了。我注意到这事儿发生的频率越来越高;两人都在忙些什么,我在想他们是不是为彼此而忙。我只希望当他们发现我对此并不在意时不要恼怒、不要扰乱我的生活。我做了各种各样的杂事:洗我的内衣,擦炉子,刷盥洗室的地板,修我的指甲,整理我的梳妆台,保证足够的卫生巾。我上了床,开着灯,什么也不做,躺了很长时间。接着我看到了玛利雅给我的笔记簿。本子放在我床边夜晚写字的桌上,旁边搁了支灌满墨水的钢笔。我拿起钢笔,打开笔记簿,在纸的最上方写下我的全名:露茜·约瑟芬·波特。看着这一页,我脑海里闪过各种各样的想法,但我只写下了:“我希望能爱上一个让我为爱而死的人。”看着这句话,一股强大的羞耻感朝我袭来,我哭啊哭,眼泪落在纸上,所有的字都模糊成了一片。

  (责任编辑 沈维藩)
赞(0)


猜你喜欢

推荐阅读

参与评论

0 条评论
×

欢迎登录归一原创文学网站

最新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