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出身于资产阶级家庭,在“身份识别制度”中当然处于最底层,不但“成分高”,并且非常之“高”。还在上中学时候,学生宿舍常丢东西,老师找不到小偷,但又必须找一个出来,因为正值暑期,高三班面临毕业,在毕业典礼之前需要有一个反面教材来进行反面教育。找来找去,只能找我顶罪:一、因为我是班上最穷的学生,又没有资格领助学金,穷就有偷东西的可能;二、我也确实不好,经常旷课跑文津街的北京图书馆看小说,数理化英语几门课程全不及格;三、丢的只是墨水、邮票、信封、信纸、袜子之类的东西,不够向公安局报案的条件,这种顺手牵羊的事神探李昌钰也查不出,只能靠学校自行破案。而按惯例,任何单位破案的方法都是在出身成分不好的人中间排查。刚好,我这个穷学生居然是班上唯一的“资产阶级分子”,又是“关、管、斗、杀分子子女”,我当小偷的各方面条件都具备。于是,临毕业前我就作为“反动学生”兼“偷窃分子”被开除。
还在青少年时代我就受了黥刑,脸上烙下不可磨灭的印记,给以后戴一系列“帽子”奠定了基础。(现在,日本的《中国当代文学史》仍说我曾是个“不良少年”,在文学史上留下不良记录。)
这样,除了“资产阶级分子”、“关、管、斗、杀分子子女”,又添了“反动学生”、“偷窃分子”两顶帽子。
接下去是“右派分子”、“反革命分子”,已如上述。至于戴上“反革命修正主义分子”帽子,那已到1968年我第二次劳改释放又回到农垦农场的“文革”时期了。“文革”中,“刘邓的资产阶级反动路线”被揭发出来,主张“三自一包”、“三多一少”全是“罪该万死”的罪行。“造反派”翻阅我在“社会主义教育运动”被判刑的“正式文件”,即法院的判决书,发现我坦白交待材料竟与“刘邓”的主张不谋而合。既然“刘邓”的罪行都公开了,我的坦白交待材料公开了也无妨,于是我理所当然地成了“反革命修正主义分子”,关进“群众专政队”,简称“群专队”,即现在说的“牛棚”。同时,再获得一顶“阶级异己分子”的帽子。
对了,我忘了,我还有一顶“劳改劳教释放犯”的帽子。本来,劳改了,劳教了,服完刑被释放了,就应该恢复公民权利。不!即使释放了你还是“犯”!
我应该再次表示感谢我们中国老百姓的宽厚,农场的“革命群众”从来没有把我当做“犯”。人们原来叫我“老右”,这个“老右”带有亲昵的意味,“文革”中我又被叫做“老修”,“老修”仍有亲昵的意味。至今宁夏南梁农场70岁左右的老员工还记得我这两个绰号。
数一数虚虚实实我有多少顶帽子了:舆论上的“右派分子”;“正式文件”上的“坏分子”、“反革命分子”、“管制分子”;个人档案中的“资产阶级分子”、“关、管、斗、杀分子子女”、“反动学生”、“偷窃分子”、“反革命修正主义分子”、“阶级异己分子”、“劳改劳教释放犯”……除了和土地有关的帽子几乎品种齐全,我应有尽有了。
我自少年时期受了黥刑后,对帽子早已习以为常。头上有“帽子”成了和呼吸心跳一样是一种“不自律的生命活动”,是我的第二生命象征。我有一部长篇小说题为《习惯死亡》,连死亡都习惯了,何况“帽子”乎?
对“帽子”,我真正感到有切肤之痛,已是1976年毛泽东逝世后的第二个月,可见我感觉之迟钝。我才发觉“帽子”不仅决定了我40岁前坎坷多难的命运,还一直影响到我今后。
毛泽东逝世后的第二个月,即1976年11月初,是宁夏地区往农田灌冬水的时候。灌冬水是为了农田水分充足,来年农田的墒情好,就能保证第二年获得好收成。这种农田作业城市读者可能很生疏,而北方农民都知道,是农田作业中一个不可少的环节。
一天,我正在一条主干渠边开渠口,准备往支渠放水,忽然听见主干渠的桥上“哗啦”一声,接着又一声“扑通”,我侧脸一看,有人坠桥落水了。桥上倒着一辆崭新的自行车,闪闪发光的轮子还在空转,有个人影在桥下的水里上下扑腾。我赶紧跑上前去,渠水并不深,我下去一把就把人拉了上来。是个年轻的小姑娘,因为她是倒栽葱式掉进渠里的,所以全身湿透。刚好,桥头有个高粱秆搭的窝棚,我将她搀进去,看她已冻得瑟瑟发抖,而窝棚里还有一些碎高粱秆。我上衣并没湿,火柴还能用,我就把柴草点燃,说,我先到外面去,你脱了衣服烤一烤,稍干了再走,要不会着凉的。过了一会儿,听她说好了,你也进来烤吧。我进窝棚看见她用根较结实的高粱秆支在窝棚两头,内衣搭在高粱秆上烤,外衣披裹在身上,在杂草上煨着火盘腿而坐。
我笑着说,你还挺麻利的,收拾得还很快。她说,你裤子也湿了,我怕你冻着。于是我也抓了一把草垫在屁股底下坐在她旁边,一边往火上添柴火一边烤裤腿。她先向我道谢,这在当年已不多见,“谢谢”两字经过“文革”几乎消失。她说幸亏我把她拉上来,不然就顺水漂走了。我说哪有那么悬,水只有齐腰深,你爬也爬上来了。她说我掉下去就晕了,哪能爬上来。我又夸她镇静,说我没听见你喊叫,遇到这事不喊的姑娘少见。她也笑了,说我害怕得喊也喊不出来了。这样,我们就聊起天来。她高中刚毕业,别的课程都好,就是语文差点,特别对古汉语,怎么都学不会。那时所谓的古汉语不过是《愚公移山》《卖炭翁》和杜甫的“三离三别”一类诗文。这倒是我的强项,我就给她解释了几个疑难词句,她听得津津有味。可是我放的水已经流到田里,顾不上裤子还没烤干就要去干活了。告别时,她问我姓名住址,我想这也没什么关系,就告诉了她。
过了几天,她竟提着一个柳编篮子到我所在的生产队来了。我下工,远远看见她坐在我宿舍门口,那辆引人注目的飞鸽牌自行车立在墙边。当时,我和一个60多岁的贫农老汉同住一间土屋,贫农老汉已经退休,“发挥余热”的任务就是监视我,但见我来了客人,却识趣地走开了。于是我们边吃她带来的鸡蛋和烙饼边聊古文,我还记得是葱油饼,真的很香,我吃饱了,已到下午上工时间。她走后,我再没见过她。
虽然我40岁还孤身只影,从未与女性有过交往,但那时并未想入非非,过去了也就过去了。没料到大约半个月后,突然有两个膀大腰圆的男人来找我,也是先蹲在土房门口等,自行车靠在墙上。见我来了,忽地站起来,气势汹汹的模样,仿佛是来兴师问罪。我把他们让进屋,贫农老汉又出去了。他俩是她的哥哥,两人你一言他一语交替说了来意,我才听明白原来是她家要给她提亲,可是她“死活不同意”,说她已经找好了“对象”,“对象”就是我,天天闹着要来找我,现在已经被家里“看起来”了。
“对象”一词在当时比现在说的“男朋友”更进一层,直白说就是“未婚夫”。这就严重了。我把我和她认识的过程从头到尾,如此这般说了一遍,同时也把我的“身份”亮出来,申明这是绝对不可能的事。两人听了相互用眼睛交流了一下。年纪大点的说,今天咱们看到你这个样子,年纪虽然大了点,我们也不是不同意,只是你的“成分高”了,咱们家是“贫贫的贫农”,又是公社干部,她是家里唯一的女儿,为了她好,劝我不要再跟她来往。“她来了你就躲开。”
气氛很快缓和了。因为我对“帽子”已满不在乎,戴在头上仍优哉游哉,所以当年我虽然衣衫褴褛,可是我“这个样子”用“气宇轩昂”来形容或许夸张,但也绝非猥鄙狼狈之相,至少在他们眼里,身强力壮又有文化的我,“商业价值得到相当正确的评价”,是个好劳动力。两个哥哥开始表示惋惜,不停地咂嘴:“啧啧!‘成分高了!啧啧!‘成分高了!”好像不是“成分高”,这倒是门不错的亲事。临走,给我留下他们身上带的两盒“大前门”香烟,每盒都还剩十几支。
如果我的“成分好”,我这个40岁的人就能娶个18岁的姑娘做老婆。当然,如果“成分好”,我也不会落到如此地步。可是人不往坏处想,想的总是眼前的美事。这一来,反而使我怀非分之想,打破了我的平静,我的滋润,第一次感到“成分”和“身份”对我幸福的阻碍。
我想,她到过我这间四壁萧条的土房,房里连个小板凳都没有,只能坐在土坯上吃葱油饼;土炕上的被褥与其叫被褥,不如叫一堆烂棉花;农场发给我的军绿色棉袄扣子全掉光,腰上系根麻绳,大冬天没棉鞋,也没袜子,光着脚穿一双破旧的“解放牌”胶鞋,一目了然地赤贫如洗。而公社干部家庭出身的她(当年的公社干部等于农村的土皇帝),一个“贫贫的贫农”,一个“贵族小姐”,且不提什么“身份” “成分”,仅那辆自行车就需要二百张“工业品券”才买得到。那天她光临我土房的情景,相当于今天的富豪小姐开着敞篷的法拉利到农民工破烂的工棚。我俩的贫富差距可说是天上地下。然而她对我却如此钟情,非我不嫁,真可说是我落魄中的红颜知己!“身无彩凤双飞翼,心有灵犀一点通。”没想到我与她不期而遇,竟成了“金风玉露一相逢,便胜却、人间无数”。想到她被“看起来”了的心情,《诗经》中的“青青子衿,悠悠我心”不正是她的写照吗?她给了我温暖,也使我好几晚上失眠,如《西厢记》中写的“千百遍捣床捶枕”。
我竟开始想女人从而抱怨起“帽子”来。
后来,在谢晋要把我的小说《灵与肉》搬上银幕,拍摄《牧马人》之前,谢晋拿来一摞中央戏剧学院女学生的照片,让我挑选哪个像我小说中的女主人公。我一张张地翻到丛珊,仿佛看到她一点影子。 “就是她了!”我说。
因为在戴“帽子”生活中突然闯入女人,使我意识到我这样的“身份”还有女人垂青,我终于在第二年即1977年41岁时与同一生产队、同被管制的“坏分子”同居。
我戴有多重“帽子”,女方也戴有“帽子”,我们都属“另类”,两人只要你情我愿,又不举办什么婚礼,也没资格举办婚礼,搬到一间土坯房住在一起,生产队长点了头就算批准,连法律手续也不需办。这又是当“分子”的好处:“身份识别系统”中被管制的人相互“交配”,好像不需要什么“正式文件”。我用“交配”这个词是恰当的,因为我们这类人在“贵族”眼中和牛马差不了多少。
监视我的老汉搬了出去,土房中弥漫着温馨。四壁糊的报纸比今天进口的墙纸还漂亮,既美观又可帮助我牢记自己的“身份”。因为土炕靠头的墙上贴着大号黑体字的毛主席语录:“阶级斗争要天天讲、月月讲、年年讲!”
然而,我仅有的几件衣服:一件破棉袄,一件破军绿色单上衣,一件破衬衫,一条破棉裤,一条膝盖上烂了洞的单裤全都有了纽扣,破洞也都整整齐齐地补上补丁。补丁补得还非常艺术,边缘像缝纫机缝出的一样密集整齐。我20年来没有穿过内衣内裤,脱下外衣就是皮肉,和“坏分子”同居后竟然有了背心和裤衩。尽管是用日本尿素的化纤包装袋缝的,却很贴身。她又捡了好多作为劳保用品的旧白线手套,一根一根拆出线来,织了一双白线袜(我们没有购买袜子所需要的“工业品券”),使我20年来第一次穿上袜子。
中午或晚上加班,我的“坏分子”会给我送饭来。远远地看到她提着篮子从田埂上婀娜多姿地走来,还没吃到饭已感到秀色可餐。她偎依着我坐在田埂上替我从篮子里端出饭菜,在田野的风中,她的风鬟雾鬓,眉黛青颦一展无余。原来这就是女人,女“坏分子”也是女人,而且是出众的女人!
这就是“身份识别制度”的悖论:“身份识别系统”中“坏”的总是好的。
至今令我难以忘怀的是,当时农场每人每月只分配一小两(15.6克)食用油,即宁夏地区的胡麻油。她从来不舍得吃,每次都只在我碗里的面条上像滴鱼肝油似的滴一小滴。我过意不去,让她也要吃油,而她只在瓶口上舔一下,便算吃过油了。
还不到一年,1978年来临了,全国范围内的大平反、大甄别开始了。她不过是在18岁时被她师傅诱奸的,1958年“反坏人坏事运动”(简称“双反运动”)中她反倒成了“坏分子”被押送劳动教养,因为师傅是共产党员,她只是个学徒工。她的案情简单,明明白白是“冤假错案”,很快就获得甄别:摘掉“帽子”回工厂上班,同时还补发了几百块钱。而那时因为我除“右派分子”外还有一顶“反革命分子”帽子。在为“右派分子”平反的文件中规定:“被定为右派分子后又有新的刑事犯罪的分子不在复查范围”,以致戴着多重“帽子”的我对未来也没有十分把握了,看来我的平反遥遥无期甚至根本不可能平反。这时,她的孪生兄弟来宁夏与她商量:已经受了20多年罪,宁夏没有什么可呆的了,不如回兰州老家,并且她兄弟也给她在兰州联系到好工作。因为她得到甄别后,我们的“身份”马上有很大差异,我现在的“身份”会影响她的前途乃至今后的命运。想到《庄子》中说的涸泽中的两条小鱼与其“相濡以沫,不如相忘于江湖”,即使我对她依依不舍,也不能阻拦她回到黄河上游,于是我们不得不洒泪而别。分别时,她把“家”中她手缝的被褥枕头和锅碗瓢盆(铁锅是她捡的废铜烂铁换来的,因为购买铁锅也要“工业品券”),还有一个自己钉的木箱,也就是说属于我们两人的“共同财产”都留给了我。
她和她兄弟乘上拖拉机的拖斗远去了,我在路边与她四目相望,一直看着她苍白的脸庞越来越小,最后消失在雾霭似的黄尘中。
我又孤零零地回到小土屋。
“身份”、“身份”!一切都由“身份”决定!
若干年后,她回到宁夏我们一起生活过的生产队旧地重游,一些妇女怂恿她说:“你还不找张贤亮去!他现在出名了,又当了官又有钱,又娶了老婆,你跟他闹,至少闹几个钱回来!”
她却淡然地说:“算了啵!过去你们把他整得够呛,也让人家过几天舒坦日子吧!”
虽然半生戴着“帽子”,辗转在劳改农场、农垦农场与“牛棚”之间,九死一生,而我一生中最大的幸福是所遇到的女人全都是善良的女人。
这让我九死而不悔。
感谢上帝对我如此厚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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