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 柳/中共重庆市万州区委党校
一、前言
从2010年开始,随着微博的广泛推广,我国政务微博的开通也如雨后春笋一般,截至目前,政务微博成为了党政机构对外宣传的一个重要窗口,而且微博具有相应的认证功能,经过认证之后的政务微博有很强的公信力。从行政法学的视角来看,政务微博是国家行政工作的一种新的形式,其有助于我国公民对国家各级党政机构的行政工作有更多的了解。但是值得注意的是,政务微博的一些非规范的行为会对党政机构形象造成负面影响,所以,必须基于行政法的要求来规范我国政务微博的管理。
二、政务微博及其规范化管理概述
(一)政务微博
我国政务微博的开设主体是国家各级党政机构、部门或者是其内部经过专门认证和授权的公务人员,其开设目的是为了政务公开、信息公开,为群众提供更多的便利服务。其内容的发布十分严谨,必须经过严格的审核,弘扬社会主义正能量,不能随意发布一些无关信息。政务微博与普通的组织团体、企业以及个人的微博存在很大的区别,其微博主体本身具有很强的权威性,所以其所发布的每一条内容往往都备受关注,可以在纷乱的信息网中达到“以正视听”的作用。
(二)政务微博规范化管理
微博时代下,政务微博成为了党政机构履行相关职能的一种新的手段和方式,是对新媒体和新媒介的全新应用。基于行政法的视角来看,政务微博规范化管理是规范相应行政权力的保障。微博规范化管理需要设定相应的运行机制,构建全国政务微博的标准化流程,但是允许政务微博在合法合理的范畴内采用一些轻松、亲民的语言来发布一些消息,或者是与大众开展互动。但是就我国当前政务微博管理情况来看,只有少数地区或城市下达了微博规范化管理的文件,仍有大部分党政机构的微博存在较多不规范的措辞、表述或者是发布习惯。
三、行政法视角下中国政务微博规范化管理的要求
行政法学是针对党政机构及其公务人员开展相应行政工作所设立的法学体系,其目的在于管理及限制相应行政主体的权利和行为,推进我国行政工作创新发展、与国际接轨,推进我国行政单位从原先的管理型政府向现在的服务型政府转变。所以,行政法视角下中国政务微博的规范化管理必须要坚持合法、合理以及服务的三大原则。
(一)坚持合法原则
法律是我国党政机构及其公务人员开展活动、执行任务的准绳,结合行政法的相关要求,我国党政机构所开设的政务微博想要实现规范化的管理必须坚持合法原则,也就是说政务微博的发布主体、发布行为以及所发布的内容都必须是合法的。其所发布的内容必须符合事实,坚持实事求是。任何没有被验证或者是论证的、无法判定真假或者没事实依据的话语、图片或者视频都不能发布。在我国所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就明确规定了公开发布政务信息的流程和时限。但是在当前有些地方党政机构在微博开设相关工作中只是一味地“跟风”,并没有提前做好相应的规划,导致其在微博名称、微博发布者以及微博相应的工作任务方面并没有做好充分的设定,可能就出现一些不合法不合规的问题。尤其是各部门在职责方面都划分地比较明确,但是在政务微博上可能会出现事务范围外的部门“干预”行政管理的情况,这也有悖于行政法相关规定。
(二)坚持合理原则
在行政法视角下开展政务微博的规范化管理也必须坚持合理原则,行政合理要求党政机构行政主体在从事相应行政行为时必须合理、适当,这方面的界定不是特别明确,但是一切不合理的行政行为都应该被杜绝。现如今我国政务微博管理中就存在性质定位不明确、发布内容不规范、运行程序不统一、部门组织不完善以及审核管理不健全方面的问题,这些都违反了政务微博的合理运行原则。比如政务微博的娱乐化、政务微博偏离了政务便民的目的,甚至是在政务微博中存在一些不合理的信息,这些信息的发布动机不纯,影响了党政机构正常工作,甚至是影响了党政机构的形象,引发了大众的负面舆论。所以,在开展政务微博以及管理其发布内容时必须依据行政法的相关要求,让党政机构政务微博的管理遵守相应的规章和程序,确保政务微博落实真实、合理的各项原则,坚守初心,让政务微博成为“阳光政务”的代名词。
(三)坚持服务原则
在我国加快构建服务型政府的过程中,政务微博其实是服务型政府权利义务改革的一种主要表现形式,通过政务微博的构建,可以在第一时间就将必要的信息公开发布,而且微博发布比官网发布的传播速度更快,还可以实现大众互动,形成积极的社会氛围,这可以有效发挥出政府的服务职能。既然政务微博是党政机构行政工作的一部分,其就必须履行相应的职责和义务,在行政法的指导下,政务微博的规范化管理就必须坚持服务原则,让大众能够在政务微博中获取到必要的信息,并能够为群众解答疑难问题。但是有些政务微博刚建立时积极响应号召,但是在成立之后没有进行有效的管理和维护,造成政务微博就成为了“僵尸微博”即便是日常发布消息的微博,能够和群众进行互动的也是寥寥无几。所以,基于行政法对政务微博进行规范化管理迫在眉睫。
四、行政法视角下中国政务微博规范化管理的路径
(一)明确界定政务微博的责任及义务
针对政务微博的一些乱象,要求政务微博必须按照相应的管理规定来开展管理,所以首要任务就是明确界定并落实政务微博的责任和义务,这样才能够让政务微博的开设部门和人员真正落实好各方面的工作,不将政务微博的运营管理当做是“负担”,而是去积极地完成微博的规范化管理。政务微博的责任是维护党政机构的形象,将最新的、确定的政务消息发布出来,让人民大众能够在第一时间就收到消息。尤其是一些利国利民的消息,更要尽快发布,让人民大众能够在第一时间享受到相应的福利待遇。政务微博的义务是利用微博平台维护好和人民大众的关系,做好积极的舆论导向,加强和群众之间的互动,认真积极回答问题,让政务微博成为相关部门和群众沟通的重要窗口。
(二)建立规范的政务微博发布机制
政务微博的信息发布往往存在随机性,所发布内容的格式、流程也并不完全一致,甚至一些发布出来的信息并不十分严谨。为了保证政务微博可以遵循行政法法规的要求,必须建立规范的政务微博发布机制,让其信息的发布按照固定的规章流程,所发布出来的内容也必须真实有效。同时建立相应的管理责任制度,要求政务微博的管理人员落实好相应的审查职责,如果发布出来的信息存在不实或者是错误的情况,相应的管理人员必须承担一定的责任。这样可以提高政务微博管理人员的责任心。
(三)严格管理政务微博的运维行为
基于行政法的相关要求。政务微博的运营维护也必须按照相应的规章制度来执行。一般来说,政务微博在成立之后必须有专人来进行管理,这往往是有关部门的新媒体宣传方面的岗位人员,但是这类岗位人员具备新媒体运营能力,但是未必对政务方面的工作比较熟悉,所以必须形成一定的沟通对接桥梁,让政务微博能够实现长久的运营发展,而不是运营一段时间之后就脱离出大众视线。这种跟风开通政务微博却不进行运营维护的行为必须杜绝。政务微博一旦开通就代表着相关部门有了一个新的“发言”平台,所以对于政务微博的运营维护必须严格要求,从而形成规范化的管理。
(四)完善管理体制和组织建设
当前我国的政务微博方面的组织建设还很薄弱,这与政务微博的内部管理体制不够完善有很大的关系,所以,想要让政务微博按部就班地按照行政法的相关要求来开展运营,就必须要构建相应的内部管理体制,并完善政务微博相关部门的组织建设。管理体制的完善主要是对审批制度、监督制度的完善,有相应的后续保障团队。组织建设的完善就是要落实好政务微博规范化管理各方面的人员、队伍,从而形成工作中的统一部署,而且同一地区的不同部门也有必要加强沟通和交流,避免出现政务微博管理漏洞,在遇到一些大型会议或者是重要新闻时也可以形成宣传的矩阵效应。
五、结语
综上所述,行政法视角下我国政务微博的规范化管理需要遵循相应的原则,同时也要按照必要的管理规则和路径来进行运营,政务微博作为一个行政宣传的重要平台和窗口必须要有专门的人员来进行管理,以保障政务微博可以正常发挥其应有的作用,提高党政机构的公信力和宣传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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