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玫瑰热恋

时间:2023/11/9 作者: 飞言情A 热度: 12493
慕汐醉

  去年六月,我在电脑上敲下《热恋至上》的第一个字。

  这几年林林总总算下来,也写过许多个角色,他们多是男的温柔体贴,女的娇羞可爱。

  而钟晚,大概是我写过最特殊的一个角色。

  她不富裕,甚至过得艰难。重男轻女的家庭像一座大山压在她的心口处。她没涂过指甲油,也没去过美容店,指腹上都是操劳后留下的薄茧。

  她敏感自卑,喜欢将事情压在心底,没做过什么冒险的事儿,平生第一次出格,大概就是爱上了秦盛。

  ——一个脾气坏透了的男人。

  一开始,我几乎在秦盛身上找不到任何的优点。他似乎从不会温声细语地说话,难得说一些缱绻的情话,也都是在那张嘎吱乱响的床上。

  甚至最初两人相爱的时候,他一无所有。

  钟晚陪着他住在低矮的出租屋里,去买打折的青菜回来煮面。

  可我想,钟晚是欢喜的。

  相比于之后渐渐有钱的秦盛,她大概更喜欢那个穷小子,哪怕他对她有些恶劣。

  最开始的钟晚是一个全心全意投入热恋的姑娘。她的爱,像炽热的一团火。

  不是焚烧别人,而是燃烧自己。

  当那一腔热爱被焚烧成虚无,她也终于决定要离开了。

  写钟晚离开的时候,我心里竟然觉得有些痛快。

  秦盛是该得到一个教训。

  他从不懂得怎么爱人。

  故而在重逢后,一向盛气凌人的他会低声哄着钟晚,会一字一顿、无比诚恳地给钟晚道歉。

  大概,这个乖张暴戾的霸道总裁也总算尝到了热恋的滋味。

  不是爱而不得,而是藏于心间。

  最开始动笔的时候,我甚至一度纠结,怕这样不讨喜的角色很难让大家喜欢。可我想了几个晚上,突然就释然了。

  无论是秦盛还是钟晚,他们不仅是我筆下着墨的名字,更是两个活生生的人,我更相信他们都活在自己的世界里。

  在他们的世界,钟晚就是那样一个自卑敏感的人,也恰恰就是她,碰到了那个臭脾气的秦盛。

  那才是他们的故事。

  没有香车宝马,只有昏黄的路灯,他们并排坐着,秦盛低笑着教钟晚抽烟,隔着一层薄薄的烟雾,两人气息交融,暧昧至极。

  夏目漱石说:“今晚月色真美。”

  而钟晚说:“我要一辈子对秦盛好。”

  热爱可抵岁月漫长。

  故而哪怕绝望到分开,他们也终会重逢。

  事实上,我并不喜欢破镜重圆。还记得最开始学这个成语的时候,我还曾认认真真地问过老师,两块碎掉的镜子真的能合在一起吗?

  老师想了想告诉我,重圆后还是会有裂痕的。

  镜子尚且如此,我想感情更是。无论两人因何分开,当初那些往事都是扎在心尖上的一根刺,稍微一动,都是鲜血淋漓。

  若是没有破镜重圆,没有重逢,两人又会如何呢?也许会伤感个数年,一个商业联姻,一个随意相亲,年少的热忱与热恋终究被风揉碎。

  我还是舍不得的。

  舍不得那个掺杂着烟草气的吻,舍不得那间狭窄的出租屋,舍不得两人街边小摊儿拍的合影。

  于是我“违心”地安排了两人的重逢。

  文章中我私心最爱的一处,是在那条乡间小道上,钟晚难得的表白。

  ——“秦盛,你愿不愿意做我的第一顺位继承人?”

  秦盛一愣。

  “我的……丈夫。”

  那晚月色温柔,繁星闪烁,秦盛弯着腰吻她。

  这大概是整个冬日里,最温柔的一瞬。

  文章不长,钟晚与秦盛的故事却还没有结束,他们在自己的世界依旧幸福,会有孩子,会白头到老。

  哪怕垂垂老矣,他们也依旧相爱。

  生命不息,热恋不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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