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文化”作为一个区域文化范畴与“燕赵文化”、“吴越文化”、“巴蜀文化”等相并提,是一个有明显地域特色的独立文化体系,乃齐文化和鲁文化的统称。春秋时期的鲁国,产生了以孔子为代表的儒家思想学说,而东临滨海的齐国却吸收并发展了当地土著文化(东夷文化)。齐文化尚功利,鲁文化重伦理;齐文化讲求革新,鲁文化尊重传统。而从武术文化的角度来看,齐文化尚武,鲁文化崇礼,两种文化在发展中逐渐又有机地融合在了一起,形成了具有丰富历史内涵的齐鲁武术文化。
一、齐文化的尚武精神
“齐文化”就是先秦时代齐国所创造的文化体系,此体系以博采众长、融会创新为特征,以实用主义为本质,以富国强兵、召令天下宗旨。与其他区域性文化相比较有着自己明显的特征,其中,齐人尚武就是齐文化的一种典型特征。首先,齐文化的尚武特性是由其地理环境引起的。在学者对区域文化考察研究中,很早就注意到了自然环境对文化潜移默化的影响。齐国地理状况复杂,平原少,多盐碱地和山丘,而且是一个典型的沿海国家,有很长的海岸线,故此齐国具有勇于拼搏、锐意进取的海洋文化个性。
其次,沿海国家的地理条件,使齐人打上了滨海民族性格的烙印。从齐地土著居民东夷人发明弓箭的史实中,也可知齐地先民具有善射、善猎、好战的尚武传统和粗犷强悍、英武刚毅的文化性格。齐人继承了其先民的这种尚武精神,以勇猛好斗、争强好胜蜚声海内外,崇尚勇武的精神上至国君下到百姓蔚然成风。
第三,当时齐国选臣用士皆以武功为标准,即便是士卒也要必须达到“举之如飞鸟,动之如雷电,发之如风雨”的武技水平。这中自上而下的尚武之风对后世齐民“劲勇而沉静,朴纯而少文”的性格产生了深远的影响,以至于“齐地方二千余里,带甲数十万”。而这种尚武精神最终又成就了齐国“九合诸侯,一匡天下”的霸业,促使齐文化从一般的“尊贤尚功”走向了“霸主文化”。
总之,在尚武精神影响下,齐地武术文化表现出了大开大合、放长击远、注重攻击、勇猛激烈、粗犷奔放等霸气十足风格特点;讲究“一寸长,一寸强”的进取精神和攻击意识。这一系列的风格特色,都是在齐文化潜移默化地影响下而形成的,是齐文化的积淀和延续。
二、鲁文化的崇礼思想
鲁文化起源于西周初年,受封于鲁国的周公旦,在那个非常讲究宗法血缘关系的周代,因周公旦与周王室属于同一血统,所以决定了周公旦立国的文化思想路线不能不是西周的礼制,最终决定了鲁文化的走向。首先,从地理环境来讲,鲁国是个适宜农桑的地域,客观上要求推行周代的礼乐制度。西周所创立的“尊祖”和“敬宗”的宗法制度也只有在稳定的从事农业生产的区域才能得以存在,而在那些游走不定的畜牧或商业社会中是谈不上的。鲁国既然是一个适合农业生产的国家,而且又承继了周人的重农传统,那么客观上就要求其文化必定是崇尚礼仪的,如此一来,就使鲁国成为了西周礼乐文明的传承者和实施者。
其次,鲁文化中的礼乐文明在人类文明史上具有正统性。在众多诸侯国中,鲁国作为姬周嫡传,不光全盘继承了西周的文化传统,而且还具有优越的地位和享有独特的权力,故此鲁人有一种天生的自豪感。同时,鲁国还享有天子之礼乐。由此可知,鲁人对周礼有一种特别的亲切感,在推行周代礼乐制度时,也就不能不以表率自居了。
第三,以周礼为基础发展而来的儒家思想成为了中国社会的主流思想。经过春秋时期的百家争鸣之后,儒家思想最终于汉武帝时期上升为中国传统社会的主流思想,从此传承不辍。作为中国传统文化代表的儒家伦理,也因此为武术文化思想体系的构建提供了主干和框架,在成熟的武术文化思想体系中儒家伦理道德是武人的第一生命,以至于习武的宗旨、戒律的制定、以及武术事件和人物的品评,几乎无一例外的都以儒家伦理道德为依据和标准。
总之,由于鲁文化直接传承于西周文明,且具有中华文明的正统性和权威性;故此,鲁文化在中华文明中占据了主导或领袖的地位。这种优越感和自豪感深深地扎根在鲁国人的思想意识当中,使他们在任何思维和行动中都积极主动地到儒家思想中去寻找根源、支持和依据,那么,以儒家思想为主干和框架来构建武术伦理文化体系那就再自然不过了。
三、“崇礼尚武”齐鲁武术文化的形成
齐鲁文化并非齐、鲁两种文化的简单相加,而是在两种文化的碰撞、汇合中,互相审视、互相选择、互相渗透、互相交融之后而形成的一种综合性文化。而齐鲁武术文化在齐鲁文化形成的过程中,也逐渐实现了尚武与崇礼的有机融合。首先,齐文化的“兼容性”和“变通性”使它很容易就接受了崇尚礼乐的鲁文化。先来看齐文化的“兼容性”,因为齐国是沿海国家,社会开放程度比较高,能够对外来文化兼收并蓄。再来分析齐文化的“变通性”,齐文化具有很强的“变通性”,这种“变通性”经过长期的积淀之后,最终形成了一种智者型的沿海文化。正是齐文化的这种“兼容性”和“变通性”,才促使其把鲁文化中的尚礼思想融汇到了自己的文化当中,并以此修正、完善了自己的武术文化体系。
其次,鲁文化之“勇”与齐文化之的齐鲁武术文化自觉的最高境界。“尚武”的高度契合,使“重礼教,尚信义”的鲁文化有机的接纳了齐文化的尚武精神。鲁文化中的儒家思想推崇“仁者必有勇”,表述了“仁”与“勇”相结合的辩证关系。一个仁德之人,必定疾恶如仇,具有敢于同一切邪恶之人进行无所畏惧斗争的尚武精神。齐文化中的“尚武”就是“大勇”的一种具体体现。为了彰显“大勇”精神,“尚武”就成为一条必不可少的途径。由此可见,崇尚礼乐文明的鲁文化虽然反对滥用武力的“小勇”,但是却极力推崇“见义勇为”的“大勇”。所以,“见义勇为”也就成为了齐鲁文化影响下武术人的典型特征。
总之,“武”是用于制止暴力冲突的技艺,但是它的使用还必须由“礼”来平衡,即,“以礼统武”、“德武合一”,该出手时才能出手,而且不到万不得已绝不可轻易动武。因此,齐鲁武术文化在强调“尚武”精神的同时还突出了“崇礼”的伦理道德。
四、结语
费孝通先生曾用“各美其美,美人之美,美美与共,天下大同”来概括地域文化的“文化自觉”。“各美其美”就是,因各个领域都有自己独特的文化,所以齐鲁武术人就有责任和义务弘扬自己优美的武术文化传统;而在弘扬自我文化的同时,还要虚心学习其他地区武术文化的优点和长处,即“美人之美”;这样各个民族、各个国家、各个地区的武术优秀文化就通过互相包容、互相学习,构成了一个多元武术文化的和谐世界,从而实现了“美美与共,天下大同”[1]司马迁.全本史记大全集(第二卷)[M].北京:华侨出版社,2011:224.
[2]唐韶军.生存?生活?生命:论武术教化三境界[M].北京:人民体育出版社,2016: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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