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立院系教学质量监控与保障体系的必要性
(一)学校一级监控不能适应民办高校的发展
民办高校经过多年的成长已逐步走向正轨,民办高校与公办高校站在同一个竞争的舞台,已是历史的必然选择。民办高校只有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注重内涵发展,才能立于不败之地。然而,多数民办高校在办学初期大多采用学校一级教学质量监控模式,即由教务处或督导室按照统一的教学计划对学校各个院系进行教学质量监控。随着民办高校办学规模的不断发展壮大,这种大一统式的管理模式已不能适应高校的发展。(二)院系二级监控更具有针对性和特殊性
院系是高校教学管理的基层单位,既要组织教学工作,又要保障教学质量,在高校中承担人才培养的重要任务,在教学管理系统中发挥着重要作用。由于不同的院系和不同的专业在人才培养上具有不同的培养目标和培养规格。因此,院系二级教学质量监控与保障体系比学校一级监控和保障体系拥有更强的针对性和特殊性。(三)有利于教学质量稳步提高
各院系教学质量的高低决定了学校的教学水平。建立院系二级教学质量监控体系,加强对基层教学单位教学工作的监督和评价,是实现人才培养目标的前提和基础。院系教学质量监控体系可对学院的整个教学过程实施监控,从教师的教学和学生的学习到学生的考试、教师的教研活动以及其他教学环节。院系通过实施有效的教学管理,可以真正保证教学质量的稳步提高。图1
二、民办高校二级院系教学质量监控与保障体系存在的问题分析
笔者通过走访周边的几所民办高校,通过对比分析,总结出他们在院系教学质量监控中普遍存在以下问题。(一)缺少专门的教学质量监控部门
由于民办高校办学时间短,多数民办高校院系并没有建立专门的教学质量监控部门,教学质量的保障仍然在学校一级监控下进行。这种做法必然导致监控力度不够,监控不到位等问题。(二)对非课堂教学环节监控力度不够
很多二级院系对教学质量监控主要依靠一些传统的方法,例如听课、查课、评教等。导致重课堂教学监控,对其他教学环节,如实验(训)、实习、毕业论文(设计)等监控力度不够。(三)教学质量监控的制度与质量标准不完善
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完善的教学管理制度可以确保教学各环节有序的运行。而质量标准是对教学全过程实施质量监控的基本前提。但通过走访发现有的二级院系并没有一套完整的教学质量监控制度与质量标准,有些院系即使有也是复制公办高校的,在执行过程中不具有针对性。三、民办高校院系教学质量监控与保障体系的探索与实践
长春财经学院管理学院作为二级院系,在教学质量监控与保障体系的探索与实践中,构建了全过程“四位一体”闭环式教学质量保障系统。该系统包括教学质量监控组织机构、教学质量监控制度、教学质量监控方法、教学质量监控评价的整体系统。组织机构结合管理制度和质量标准,依靠有效的监控方法和手段,对教学过程的各个环节实施监控和评价。(见图1)(1)建立健全的教学质量监控组织机构。该组织机构是在院长的领导下,分管教学副院长全面负责。具体包括教学办、教学工作委员会、教学质量监控评价小组、教学督导组、教授委员会、学工办、学生教学信息员。教学办全面负责院系教学质量监控工作;教学工作委员会对院系教学工作指导、审议、评价和咨询,提出建议和意见,是教学质量监控保障的决策机构;教学质量监控评价小组,负责教学质量标准管理、监控与评价,是院系教学质量监控保障的职能部门;教学督导组负责对日常课堂教学全过程监督、检查和指导,以稳定秩序为前提,以提高质量为重点,以督导为手段,确保各环节质量标准的执行,提供决策依据;教授委员会是教学质量监督保障的辅助队伍,在专家治学中起到重要作用;学工办负责对学生学风的监控与评价;学生教学信息员负责对教学过程中的信息收集、充分发挥学生参与教学管理的积极性,强化自我管理,自我教育作用,扩大教学质量监控覆盖面,有效掌握教学信息和有效监控。该组织体系涵盖了教师、学生、管理人员,他们既是监控的主体,同时又是监控的客体。全员参与,职责明确,协调配合。
(2)建立多种有效的教学质量监控方法。教学质量监控的方法由教学信
息监控、教学督导监控、专项评估监控组成。教学信息监控是通过“三查”、“三会”制度对日常教学信息进行收集,及时了解和掌握教学中的动态问题。“三查”即每学期的期初、期中和期末的教学检查。“三会”即教学工作例会、学生座谈会、教师座谈会;教学督导监控是通过院系教学督导委员会对所有教学活动、各个教学环节、各种教学管理制度、教学改革方案等进行常规性的随机督导和反馈。及时了解教学情况,发现并解决教学中存在的问题,保证了教学管理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专项评估监控是通过专项检查对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材建设、实验室建设、试卷、毕业论文(设计)等进行过程监控,促进有关方面提高工作质量。
(3)建立具有操作性的教学质量监控制度。通过调研和学习其他院校的教学管理制度,结合自身的情况,建立全面的、具有操作性的教学质量监控保障制度,以使各项监控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以保障教学工作的有序进行。其中包括教学组织制度、教学计划管理、教学运行管理、教学质量管理、实践教学管理、师资队伍建设等。具体内容有院系领导听课制度,教学工作委员会听课与评课制度,教研室听课与评课制度,教学例会制度、学生评教制度、教学信息员制度、教师试讲制度、青年教师导师制度、教师考核制度等。总之,该制度应覆盖所有教学环节,为教学质量的持续提高提供制度保障。
(4)建立完善的教学质量监控评价体系与质量标准。评价体系包含评教、评学、评管三个部分。教师、学生、管理人员都是被评价对象。评价体系通过质量标准进行评价。质量标准应涵盖教学过程的各个方面,包括备课、课堂教学、辅导答疑、作业练习、考试、毕业论文、专业实践、实验实训等。可对整个教学过程实施全面的质量监控,特别强化对重点环节的质量监控,以促进人才培养质量。质量标准应具有设计科学、内容清晰、适用等特点。设计科学性就是要以保证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和培养规格的实现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符合高等教育规律,体现专业人才培养特点;内容清晰就是要用明确的语言表达主要教学环节的具体实践和质量要求,保证实施容易操作,易于实施检查;适用就是要从学校和专业现实情况出发,通过努力能达到的具体要求。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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