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高校廉政建设研究
陈 刚
近年来,我国高校腐败问题频发,引起社会各界广泛关注。因此,高校廉政建设迫在眉睫。本文辨析高校廉政建设的概念内涵,立足高校廉政建设的实际,分析问题成因,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视角,提出从“价值取向”、“行为规范”、“理念创新”三个方面推进高校廉政建设。
高校廉政建设 核心价值观 对策
一、高校廉政建设的概念内涵
理论研究的方法是一种解析的方法。也就是要求把一个复杂的思想体系分析为更为简单的成分,从而清晰地呈现出各成分间的关系,以便进行理论地评估。因此,要对高校廉政建设进行深层思考,就必须了解高校廉政建设的内涵,理解了意思,之后的讨论才变得有意义和有成效。《说文解字》中说:“廉,庂也。”根据段玉裁的考证在,“廉”本义为“堂屋的侧边”,有棱角的意思,后来被引申为“清明”、“廉洁”。而“政”字,按《说文解字》的说法:“政者,正也。”也就是不偏斜、端正的意思。因此,“廉政”在古代最基本的涵义是清明公正。《论语·颜渊》记载孔子之言:“政者,正也。子帅以正,孰敢不正。”就是说如果领导者以身作则,公正无私,那么下面的官员自然也会积极效仿,不敢以权谋私了。由此可知,古人所谓的“廉政”是指政治上的清廉公正,要求领导者能勤勉公务以带动下级致力于造福百姓。
现代,关于“廉政”的涵义,一方面,继承古代“清廉公正”思想,如《现代汉语词典》对“廉政”的解释是“使政治廉洁”。另一方面,现代意义上的“廉政”,与古代相比,又有一个重大的转折。即,古代中国属于“人治”,所以把政治的清明公正都寄托在官员,准确的说是领导者身上,然而,到了现代,随着民主法治的推进,提倡“廉政”更多的是在制度层面。这就是“廉政”的基本含义是要造就就一个公正清明的制度,以培养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道德修养,监督和惩罚那种以权谋私的行为,以实现公正办事的政风。
既然界定了“廉政”的现代内涵,那么,关于“高校廉政”的涵义就很好解释了,所谓的“高校廉政”就是指高等教育领域清明公正的行政,与我们一般讲的廉政是个性与共性的关系。具体的讲,本文研究的高校廉政是指在高等教育系统内建立合理的廉政制度,促使高校的教职工和管理人员在教学科研、基础设施建设和招生等方面合理地行使自己的权利,高效地完成工作任务。
二、高校廉政建设存在的问题与成因
(1)决策机制缺乏民主性和监督性,成为滋生腐败的温床。具体讲,以往的高校,以校(院)长为首的行政权力运作,容易导致权力决策和执行的暗箱操作,流于形式。比如,在招生、考试或职称评聘等工作中,收受贿赂,徇私舞弊,造成了极为不良的社会影响。(2)高校在基建、物资采购等方面出现公共财政使用的失范。高校的资金大多来自财政拨款和社会捐赠,这些都是公共资产。因此,当学校使用这些公共资产来加强学校的基础设施建设、仪器设备的更新等,都必须遵循国家规定相关的采购程序和履行相应责任。然而,在现实操作中,一些高校的领导或工作人员却违背相关的法律法法规,从中收取回扣,或挪用公款。
(3)内部财务监管的失控。部分高校在经费使用方面的监督制度不健全,导致财务人员可以直接挪用公款,或者勾结校外人员,进行违规操作,侵占或截留高校的公共资产。
高校腐败现象的频发引起社会各界的担忧,希望能够及时遏制,促进高等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那么这就需要对其原因进行分析,只有了解病因才能对症下药。本文认为主要有两点原因造成廉政建设存在的问题。
一是高校改革的过程中,不可避免的出现旧制度与新制度的冲突,为腐败创造了条件。 因此,当务之急是要完善制度,尽量不让腐败分子有空子可钻,减少高校的损失。
二是高校廉政建设工作教育不扎实、监督不明确,这也是高校腐败滋生的一个重要原因。毕竟制度虽然很重要,也不能忽视人的主观能动性,培养一种公正清明的道德意识也是抵御诱惑的重要武器。
三、基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高校廉政建设基本思路与途径
(一)基本思路: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指引
核心价值观就是一个共同体的集体意志、文化价值的共同诉求。当一个国家明确了自己的核心价值观之后,整个的国家运作才有最终的价值依托,也才能在与其他社会进行交往时避免被他者所削弱、征服和同化。2012年,党的十八大报告明确提出“富强、民主、文明、和谐,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这为当前高校廉政建设明确了价值取向、行为规范和理念途径。(1)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高校廉政建设的价值取向。随着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出现拜金主义、享乐主义等负面思想。现实中一些高校人员信仰缺失,在负面价值观的侵蚀下,为实现私欲,不惜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这就必须从在高校廉政建设中落实核心价值观,使得高校教职工在教学工作中,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是非标准、遵循的行为准则,抵御负面的诱惑,“不以恶小而为之”,形成清正廉明的校园氛围。
(2)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高校廉政建设的行为规范。高校廉政建设必须建立起合理而完善的制度,但是建立合理制度的必然要以理论的指导为前提,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就满足了高校廉政制度建设的这一要求。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包含的公正、法治、敬业等核心价值观,必须融入高校廉政建设的制度设计中。只有在制度中体现了公正、法治等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才能为高校廉政建设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3)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高校廉政建设提供了理念创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实质是时代精神的体现。因此,这就要求高校廉政建设,必须从高校的实际情况出发,不断地发现高校廉政建设存在的新问题,不断地探索行之有效的新途径,体现出理念和制度的时效性。
(二)基本途径
(1)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高校廉政建设中的文化宣传、经济制裁等手段相结合起来,为推进高校廉政建设奠定坚实基础。这要求,一是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高校实际有机结合,贴近生活、贴近师生,营造清明端正的教风、学风,为扎实推进高校廉政建设奠定坚实基础。二是尽力追回赃款,减少高校的损失,绝对不能以纪律处分、刑事处罚替代经济制裁。(2)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民主、公正、法治”的原则与高校行政体制改革有机结合。这要求,一是在权力结构的设计中遵循适度原则,使得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三者之间互相协调有互相制衡。二是重视民主的监督和法律的保障,使得权力的运行透明公开,权力的监督强而有力。三是权力与利益要分离,以实现监督的公正性。四是坚持党委领导、民主治校与依法治校结合起来,确保高校廉政建设的制度能落到实处。
(3)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文明、平等”的原则融入深化教育体制改革中。高校的贪腐行为是对我国高等教育事业的公正性、公平性的践踏,违背了教育事业的天职,违背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要求。因此,高校的廉政建设还需要坚持平等办学的教育方针,遏止腐败行为,营造清明廉正的教育环境,实现高等教育的公开、公平、公正,促进和谐校园建设。
(4)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的“敬业”精神与高校教职工的职业觉悟相结合。高校教育是致力于知识传授,人才培养,这要求教职工以身作则,发挥言传身教的功能。因此,高校廉政监督工作要取得实效,不仅取决于制度的完善,还需要加强理念教育,提高教职工遵纪守法的自觉性,进而遏制腐败动机。
总之,高校廉政建设作为社会主义建设一个非常重要的组成部分,加强高校廉政建设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动高等教育事业健康发展的内在诉求,也是培养合格的社会主义接班人的有力保障。这就要求各高校在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指引下,深入实践、勇于创新,研究新情况,采取新举措,解决新问题,努力取得廉政建设的新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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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阳师范学院纪委办)
本文系教育部人文社科青年基金项目:在祛魅与返魅之间——社会德育的失落与重塑(15YJC710040)。
陈刚(1978-),男,安徽太和人,硕士,政工师,研究方向:高校党风廉政建设和高校纪检监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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