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美与传神
——功能对等理论对《Complicity》文本翻译的指导
罗兰兰
翻译是对两种语言与文化的转换。不论译者对文本有多么精深的理解,要确保译文的质量,仍取决于译文是否忠实地反映和传达原文的意义与神韵;换言之,译文与原文是否达到了等效、等功能。功能对等理论是奈达翻译交际阶段理论的核心。笔者从字词、句子和段落三个语言单位分析功能对等理论对《Complicity》文本翻译的指导,力证功能对等理论在翻译实践中的可行性及在传达原文神韵方面的有效性。
功能对等 《Complicity》 优美 传神
一、奈达及其功能对等理论简介
尤金·奈达是当代美国著名的翻译理论家。功能对等理论是其翻译交际理论的核心。奈达的翻译理论自20世纪80年代初传入中国后,对中国的翻译界影响甚大。其中影响最大,讨论最多的就是他的功能对等理论,亦即“译文接受者和译文信息之间的关系与原文接受者和原文信息之间的关系基本相同”。因此,译文应当尽量使用译文接受者喜闻乐见的,符合接受语表达规范的言语形式。(谭载喜,1999:XXII)1986年,奈达与瓦德尔合著的《从一种语言到另一种语言:论圣经翻译中的功能对等》一书中,把动态对等改为功能对等。(Nida and De waar,1986:viii)相比之下,功能对等更具说服力。功能对等主要包括三个方面:意义,风格以及读者反映。与以往的翻译理论相比,功能对等理论的不同之处在于它将文化以及西方文论中的读者反映纳入到翻译研究的领域。功能对等理论以意义和风格为基础,强调目标语读者的反应与原文读者对原文的反应基本一致。
二、对原文文本Complicity的分析
《Complicity》是英国作家朱利安·拔恩斯所著的一篇短篇小说,于2009年10月19日发表于美国综合文艺类周刊《纽约客》上。原文主要讲述了一个离婚的律师邂逅并追求一个女医生;其特殊之处在于它在叙述主要故事情节时还数次插叙童年时期的回忆。经过对原文文本的仔细研究与总结,笔者认为该文本主要有四个特征:
第一,涵盖的信息量很大。这篇小说的篇幅不算长,但却讲述了九件事情:其中五件是关于童年的记忆,另外四件讲述和女医生的约会。
第二,思维跳跃性强,有点类似意识流的手法。小说中关于儿时的记忆并非集中叙述,而是间或穿插于全文的主线:“我”与女医生的相识及约会。此外,转承之处并无预兆及紧密的逻辑联系。并且“我”还对她的手套产生了各种天马行空的遐想。意识流手法比较明显。
第三,小说的作者和叙述者均为男性,但小说的感情极为细腻,具备女性特质。从小说中的一些比较强烈的表达情感的形容词和副词可窥见一斑。如:delibrately,impoossiblely等。
第四,小说的语言及其总体基调较平实和口语化。
总之,该小说用语较简单,通俗易懂,但要做好对它的翻译并非易事。翻译该短篇小说的最大的挑战在于是否能做到译文的“优美”与“传神”,让译文读者充分把握原文所要传达的意义并领略原文的神韵。事实上,这也正是功能对等理论的宗旨和出发点。
三、功能对等理论指导下的翻译实践
功能对等理论要求译者在对原文进行充分而全面的把握之后,从细处入手。本文将从对字词,句子和段落三个语言单位的翻译,层层进行分析,力图在字词句的意蕴上准确传达出原作的内容和风格,译出原作的神韵和风情。(一)字词的功能对等
字词是语篇中最基本的意义单位,因而字词的翻译是否准确关乎到对全文的理解和把握。笔者在翻译过程中应用功能对等理论进行处理的字词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小说标题及文章中数次出现的complicity的翻译,二是文中介词的翻译。首先是文章标题的翻译。“complicity”一词的英文解释是“a process in which someone is involved in a crime or illegal activity together with other people”,直译成中文便是“同谋” 或“共谋”。但是“我”曾在文中提到“To me,it indicates an unspoken understanding between two people” and “it means planning to do something good” ,综合全文,“我”眼中的complicity是褒义的,在考虑到全文似有强调“我”和她心灵相通之意,笔者认为译成“默契”比较符合作者原意,也符合中国读者的思维方式。
再看文中相关译例:
(1)I instantly liked her for this,assuming that she approved of the complicity between me and her daughter.
(2)I used the word “complicity” a bit ago
(3)He told me that “complicity” means a shared involvement in a crime or a sin or a nefarious act.
(4)Our senses work together for the greater good: they are complicit,as I like to say.
第(2)(3)句中的“complicity”表示所指意义,因此直译成“同谋”;第(1)句中的“complicity”指的是作者心中那个褒义的“complicity”,故译成“默契”;第(4)句中的“complicity”灵活翻译成“配合的很默契”。简而言之,在翻译这几个“complicity”时,主要应着眼于其表示的是所指意义还是作者赋予它的意义,应灵活处理。同时这样的翻译也应符合逻辑,保证译文读者能获得同原文读者相同的信息及感觉。
其次是冠词的翻译。典型的例子是:
Bits of me fell into my shirt and trousers,into the bedclothes,onto the carpet.
初步试译:“我慢慢的碎裂,掉进了衬衫和裤子里,掉进了被窝里,掉到了地毯上”。但经过推敲,不难发现这不仅在形式和意义风格上有悖于原文,也会让译文读者感到内容逻辑上模棱两可,遂将其译为“衬衫中,裤子内,铺盖里,地毯上,都有我脱掉的皮”。改良后的译文比较忠实原文,唯一的结构变化是将原文的“Bits of me”置后,译成了“都有我脱掉的皮”;而对几个介词的翻译,顾及到中文词汇很丰富且偏向于不重复用词,就将其分别译作“中”“内”“里”“上”,不仅形式上比较对应,意义和风格也完全与原文对等。
(二)句子的功能对等
句子的功能对等,尤其是准确翻译文中的文字游戏和小说末句。多数译者认为译文应该保持原文的文字游戏特征。但是,鉴于两种语言及文化的差异,文字游戏可谓是译者最大的挑战。小说原文中的“Pause on the curb”“Paws on the curb”,若直译成“在路边停住”和“在路边趴着”,则原文韵味和风采尽失,译文读者既不明白也丝毫品味不出原作的乐趣。因此,若要想译文读者也能如原文读者那样领略其中的的趣味和神韵,则应尽可能保持此文字游戏。笔者初步将其译为“在边栏处站着”和“在边栏处抓着”。“站”和“抓”有点谐音,但由于后文中的“手是放在地上”,逻辑上不符合。故笔者将之改良为“首先呆在地上” “手先呆在地上”,虽句意与原文有出入,但从功能对等的角度看,译文读者完全能像原文读者那样体会到此处文字游戏的乐趣。对文章最末一句“and then I touched her”,译成“此时,我触到了她”。首先是“and then”,为了照应全文中“我”和她的“默契”,笔者将其译作“此时”而不是“然后”,因为她把手伸过来,“我”刚好就触碰到了她,正是两人心有灵犀的表现。再是“touch”一词的翻译,笔者一直认为此处颇为意味深长,有着特殊的韵味。“touch”对象不仅指手,更指心灵。但具体的用词则很令人头痛了一番,最后采取了一个“触”字,采其“触摸(手)” “触动(心灵)”之意。
(三)段落的功能对等
本篇小说的段落翻译,最具特色的便是由几个排比句构成的第十七自然段。笔者将之译为:大自然警告我们,我们的父母告诫我们。于是,我们了解了关节擦伤和交通规则;我们学会了小心阶梯上松散的地毯,因为有次,当祖母的黄铜柺杖被拿出来做每年一度的抛光后,放回时却没有放好,祖母因此而摔了一跤;我们知道了薄冰,冻伤,还有那些把砾石,甚至剃须刀片放进雪球里的坏男孩,尽管这些警告并不是通过事故才让我们明白;我们懂得了荨麻和荆棘,以及看似无害的小草也会像砂纸一样突然灼伤你;有人提醒我们要当心刀子,剪刀以及松开的鞋带的危险;有人告知我们要提放那些试图引诱我们上小汽车或大卡车的陌生人,虽然我们数年后才明白:“陌生的”并不意味着“古怪的”“驼背的”“流口水的”“甲状腺肿大的”,或者说我们只把“陌生的”定义为“不认识的人”;有人忠告我们要留心坏男孩和坏女孩,一个科学老师尴尬地告诉我们预防性病,却误导我们性病是由于随意的行为引起的;还有人告诫我们要摈弃暴饮暴食和懒惰,不让学校失望;防止随意贪婪,不让家人失望;杜绝嫉妒和狂怒,不让祖国失望。
值得注意的主要有两点:其一是原文的被动语态被译为主动语态。这主要考虑到英汉两种语言不同的语言习惯,英语多用被动语态,而中文习惯用主动语态;其二是原文中的排比句多用的是同一个词,但在译文中,分别被译成了一系列同义词,这也是顾及到中文表达习惯,若译文像原文一样用同一个词,给人词汇枯竭,用语不够灵活之感。而用不同的近义词,不仅气势磅礴,也很好的传达了原作的风范。
四、结语
就翻译标准而言,向来是众说纷纭,各有千秋。笔者认为,功能对等理论在英汉或汉英互译中还是很适用的。功能对等理论在强调忠实原文的基础上,更突出翻译的相对性和灵活性,重视译文与原文的契合程度从而成功传达原文的意义与神韵,达到与原文最大意义上的对等。笔者在翻译小说《Complicity》的过程中,努力遵循功能对等理论,使译文最大程度地再现原文,从而使译文读者更好地理解原文的神韵与风采。[1]Nida.Eugene A and De waar.Jan.From One Language to Another Functional Equivalence in Bible Translation[M].Nashvill:Thomas Nelson Publishers,1986.
[2]谭载喜.新编奈达论翻译[M].北京:中国对外翻译出版公司,1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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