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孔子的孝道观对现代人的意义
郑 彬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传统道德观念与现代社会之间的落差不断显现,不适合现代社会的内容被不断的摒弃,而“孝”这一作为人类社会和谐、家庭和睦的重要元素被保留了下来,并别赋予了新的现代意义。
孔子 仁孝思想 现代价值
一、前言
仁与孝是孔子思想体系中的重要部分,在家国同构的中国社会中,国家统治的根基是家庭,“孝”贯穿了百姓生活的各个方面,孔子将孝从原先的宗教意义转化为纯粹的伦理意义,成为了个人道德修养及家族道德原则,并且孝与仁这二者相互联系,仁是个人道德修养的提升,而孝则是仁德的根本。孔子提出的“孝”对于人类社会有着普遍的价值与意义,对于我国的哲学历史有着重要的意义。
二、孔子“孝”的哲学思想的基本内涵
第一,敬老爱老,孔子“孝”理论中奉养父母,满足父母的现实生活需求,是其孝的内容之一,也是孝思想的最基本含义。孔子曰“今之孝者,是谓能养,至于犬马,皆能有养,不敬,何以别乎?”《论语.为政》,因此养不应当仅仅只是物质层面的奉养,更要求子女发自内心的去孝顺父母,尊敬父母。第二,顺从长辈,满足其心愿。这里说的顺从包含了服从长辈的意志与遵从礼法的要求。孔子在《论语.为政》中说“孟孙问孝于我,我对曰:‘无违’。”孔子认为对于父母所说的话和所做的事,如果子女认为不妥当,应当予以好好劝说,但不能强迫父母接受子女的意见,子女也不能心存怨恨,要始终对父母恭敬,恭顺。子孙后代应当以继承父母意愿,光宗耀祖为自己所能尽的最大的“孝”。
三、当代社会“孝”的现实情况
(一)社会整体缺乏敬老爱老意识
当前,人们的物质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精神生活却相对贫乏,思想水平也未能跟上经济发展的速度,许多人只注重对物质追求,社会整体呈现浮躁的状态,在这样的背景下,人们敬老爱老的意识普遍淡薄,特别是年轻人群,优越的生活环境,特别是作为独生子女的优越感,使得个人的自我意识膨胀,更多的考虑自身的利益,却很少能够去考虑身边的长辈老人。(二)不赡养老人情况频发
在传统孝道中,孝敬老人,赡养老人是为人子女最为基本的义务,在孔子的仁孝理论中,孔子认为孝不单单是要养活老人,更有其他方面的要求,但当今社会不赡养老人的情况频发,使得一些老年人连最起码的生活需求都无法得到满足,衣食无忧也成为一些老人的奢求。更有甚者,老人因为赡养问题与儿女对薄公堂,最终形同陌路,“孝”这本该是为人基本的素质反而成为了一种难能可贵的品质,这对于整个社会而言是一种悲哀。四、孝对于家庭关系的影响
在孝道观中,由对父母之孝延伸到家庭关系的处理,通过对父母的“孝”,实现对子女的言传身教,实现良好品质的传承。在一个家庭中,父母本身若能做到尊老敬老,那么这个家庭的整体氛围就必定是融洽和谐的,老人不必担心自己得不到赡养,得不到尊敬,生活的更为舒心与惬意,孩子也会效仿父母的敬老行为去尊敬、孝顺自己的父母与祖辈,这样整个家庭、祖孙几代人都能相互关爱、相互照顾,家庭自然和谐,在这样的氛围中,好的品质与意识会更好的滋长与发扬,更能被很好的传承下去,因为从小在这种环境中长大的子女在其潜意识中就有了尊老、敬老、爱老的观念,其在日后的成长中,会将这种品质再传给自己的下一代,良好的品质被代代相传,正能量被不断传承。
五、孝对于道德观念的影响
“孝”的作为我国的传统美德,对于民族的道德观念有着十分重要的影响,本文以家庭单位为例,来深入探讨孝对于哲学中道德观的影响。社会是由一个个家庭所组成的,家庭本身也是一个小社会,是社会的缩影。在当今社会,要建立起尊老敬老的社会风尚,就需要家庭与社会的两方面共同努力。首先,从政府层面应当针对尊老、敬老思想意识的进行宣传与推广,通过多种途径,如电视广播宣传、电视电影作品、相关政策法规等推动尊老、敬老风气的形成,使得尊老敬老成为社会上被肯定被赞许的行为方式与意识形态,让尊老敬老的行为与意识得到肯定,从而激励更多的人去尊老敬老。其次,在家庭层面,父母应当言传身教,通过自己的日常行为去为下一代树立榜样作用,通过自己的行为尊敬老人、爱护老人,为老人营造舒适温馨的生活环境,并以这样的实际行动教育下一代,在下一代的心中树立起正确的尊老敬老意识。
六、结语
在孔子思想中“孝”是其思想理论体系中非常重要的内容,包含了丰富的道德元素,对我国哲学发展产生着深远的影响,也成为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美德。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传统道德观念与现代社会之间的落差不断显现,不适合现代社会的内容被不断的摒弃,而“孝”这一作为人类社会和谐、家庭和睦的重要元素被保留了下来,并别赋予了新的现代意义。“孝”思想的延续,是尊老爱老敬老思想意识的传承,是对长辈的关怀与照顾,我们在传承孔子“孝”思想的过程中摒弃了原有对父母对家长唯命是从的旧理论旧观念,将其中值得继承发扬的内容保存下来,赋予其更多的新内涵,与新时代的的具体情况相结合,使得“孝”成为我国现代社会所推崇并能够切实执行的理论,为建设和谐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发挥更大的作用。[1]蔡元培.中国伦理学史[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5.
[2]曾振宇.中华伦理范畴——孝[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6.
华中科技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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