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基层不合格党员处置办法的探析
——以陕西省咸阳市杨凌示范区为例
刘 羽 方建斌
处置不合格党员是党中央的一贯要求,是实现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以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必然要求。为了进一步做好基层党员的教育管理工作,积极探索新的形势下处置不合格党员的方式方法,本文作者深入基层党委、支部,在征求部分党委成员、党员的意见基础上,对300名党员进行详细调研,对调查结果进行梳理分析,进而思考当前新形势下基层党建的策略选择。
基层不合格党员 处置工作 思考与对策
一、杨凌示范区党员队伍的基本情况
对杨凌示范区党员队伍情况的调研历时三天,主要范围包括五泉镇、杨凌教育局和李台街道办等基层党委、支部。此次调查主要采取的方法是座谈会和电话采访。调研共发放问卷300份,收回289份,有效问卷为289份,问卷的有效率为96.3%。调查实施自始至终都进行了严格的质量控制,杨凌区组织部相关人员进行了全过程的检查、督导,最终完成了本次的调研活动。通过调研,了解到被访党员同志的基本情况如下:在289份有效问卷中,党龄比较集中于1—10年,其中1-5年占27%,6-10年占38.4%,两者总共占了总数的65.4%,50年以上党龄的较少占总人数的0.7%。被访者职业分布广泛,但主要集中于农民和公务员,两者分别占总数的33.9%和25.6%,除此之外工人占17%,个体经商户占4.5%,其他职业者占17.3%。
二、杨凌示范区不合格党员的主要表现
(一)宗旨观念淡薄在本次调研过程中发现31.3%的党员把服务群众意识差、利己主义严重、损害群众的利益认为是不合格党员的表现。少数党员干部为民服务意识弱,官本位思想严重,脱离人民群众。在日常生活中有48.8%的党员认为只有小部分党员发挥了先锋模范作用,在危机险重工作面前大部分党员不能冲锋在前,甚至临阵逃脱,与民争利。
(二)不能正确履行职责
不能正确履行职责,主要表现在党员工作中推诿扯皮、效率低下、作风浮躁、不求实效,甚至失职渎职。在座谈中,有些支部书记就直言不讳地讲到,对不合格党员进行处置会得罪人,会影响自己今后的组织工作。在本次调查结果分析中,有38.8%的党员表示看到不合格党员的表现时,只会含蓄的提提建议,甚至有21.1%的党员会只讲优点不讲缺点,或看情况而定,大家一团和气,对存在的问题视而不见、听而不闻,致使不合格党员不能及时得到教育和处理,给党组织抹了黑,在群众中造成的影响恶劣。
(三)廉洁自律松懈
部分党员不能模范的遵守廉政规定,存在利用职权之便谋取私利、收受贿赂或者贿选等现象。在本次调查过程中,我们发现有24.7%(选项中最大百分比)的党员认为,在干部选拔推荐中到处拉票、说情打招呼、跑官要官的;在村“两委”换届中拉票贿选,干扰破坏选举的都是不合格党员的表现,而且这种表现在日常生活中切实的存在发生着。
三、杨凌示范区不合格党员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对不合格党员处置工作认识不足,重视不够近年各级党组织在抓基层组织建设、党员队伍建设的同时,不同程度的忽视了对不合格党员的处置问题。在本次调查问卷中,有12.1%的党员认为在党支部中存在着对不合格党员不处理或少处理的问题,有19%的党员对不合格党员的处置问题表示不清楚;另外在具体对不合格党员的处置上,或者尽量避重就轻,或者担心严肃处置了一批不合格党员,会影响整体工作的进度。在问卷分析中,有63%的党员认为对不合格党员的处置力度过轻,有19.4%的党员对不合格党员处置标准不是很清楚。
多位熟悉林雪川情况的知情人向上游新闻记者介绍,林雪川初中毕业后在观阁镇当地的邮电部门送报纸,开始时工作较为认真。但不久之后,林雪川利用送报纸的机会,以帮村民取邮政汇款为由,多次偷窃村民从省外汇回家乡的款项。被村民发现之后,林雪川前往广东打工,因数额不大,警方也未予追究。
(二)不合格党员标准难确定
虽然《党章》对党员标准有明确规定,但过于原则,缺乏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根据调查结果和现实座谈,我们发现60%的人对处置不合格党员标准感到难以掌握,在实际工作中感到难操作,希望上级党组织制定具体的标准。随着流动党员、下岗党员以及新经济组织党员等特殊党员的日益增多,党员队伍的各种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出现,以什么样的标准认定各类党员是否合格,没有具体可操作的标准,导致不合格党员难以认定和处置。
(三)不合格党员处置措施不到位
由于目前我们还没有一套现成、可操作性较强的关于不合格党员处置的方法和手段,而党章在此方面的规定又原则性较强,伸缩空间大,在定性和量化上不够具体,操作起来有一定的难度,再加上处置不合格党员是一项既严肃又敏感的工作。虽然我们在实践中建立了党员警示制,对临近不合格党员设立了缓冲区,但在具体执行的过程中,有的党组织帮教和处理相脱节,抓的不实,没有真正起到实际作用。
四、完善处置杨凌示范区不合格党员工作的对策和建议
(一)严肃党组织活动,活泼党组织活动形式严肃党组织活动,是党员严格而明确的认识自身党员身份的重要环节,也是发现和严格处置不合格党员的重要前提。通过严肃、负责、求真务实的组织活动,使党员牢固树立党员身份意识、党组织纪律意识和自觉履行党员义务、自觉维护党的荣誉的意识,从而避免党员对身边不合格党员的有意忽视和刻意回避。严肃党组织活动,必须杜绝散漫、松懈、形式主义。活泼党组织形式,作为严肃党组织活动的重要补充,旨在通过活泼多样的组织活动内容和形式,丰富党员的组织生活,加强党员同党组织的紧密联系,进而增强党员的集体认同感,培养党员的社会责任感,积极鼓励和引导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二)科学构建不合格党员工作的处置机制
一是完善民主评议机制,合理设计不合格党员评定程序。坚持党员民主评议制度,通过党员自评、党员互评、群众参评、支部考评的办法,让党员正衣冠、照镜子,对党员标准认定是否合格,在本人申辩、组织调查核实的基础上确定不合格党员。
二是试行党员警示制度。对评议确定的不合格党员,特别是达不到党纪处理的党员,引入“黄牌警告”,设立缓冲区,实行警示制,先对其批评教育、帮助改正,在对其帮助教育不能奏效的情况下,按照规定进行组织处置。
三是建立资格审查机制。通过对党员重新登记的办法,以党员资格审查为主要内容,每两到三年,对党员进行一次资格审查,重点加强对新入党人员的资格和程序审查,对滞留在党内的不合格党员集中进行清理。
(三)通过宣传和教育,使党内从上到下充分重视起处置不合格党员的重要性
通过调查问卷和座谈会反映的情况可以看出,基层党组织和党员没有认识到处置不合格党员的重要性,更谈不上重视。处置不合格党员是否及时有效,直接关系到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直接影响到群众对党的信任与支持,直接影响党的生死存亡。“千里之堤毁于蚁穴”,如果放任不合格党员败坏党内风气、破坏群众对党的信任,千里之堤将抵不住百年大雨。因此,必须通过各种形式的宣传和教育,使八千万党员充分重视到处置不合格党员的重要性,积极主动地参与到对不合格党员的发现、处置和帮扶教育之中,为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贡献自己的力量。
(四)建立健全群众监督机制,畅通群众对党员的监督渠道
不合格党员的表现是多方面的,不只有抛弃理想信念这些精神层面的表现,还有违反纪律、参与邪教等这些实际行为中的表现。而他们的这些行为总是在社会中受到广大人民群众监督的,换句话说,党员做了什么,群众心中有数。如果不允许群众说话,不能发挥群众监督作用,不合格党员造成了恶劣影响又不能被及时处置,就会使群众对党不能充分信任,持怀疑态度,长久以往,可能会造成人民群众与党的离心离德。因此,要允许群众监督,鼓励群众监督。建立健全群众监督机制,首要的就是畅通群众对党员的监督渠道,让发现问题的群众有真话可说,有适当的渠道可说,有听他们讲话的地方可以说。发挥群众对党员监督,对不合格党员进行批评并向党组织反映情况的作用。使每一个党员都认识到“党内有镜子,党外有眼睛”,从而正视自己的党员身份,自觉履行自己的党员义务,积极主动地发挥自己的先锋模范作用。
[1]李逸浩.党性不纯公众反感度调查[J].人民论坛,2012(04).
[2]晓健.做好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问题解答[J].共产党员,2015(16).
(作者单位:西北农林科技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刘羽,硕士研究生,西北农林科技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研究方向: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方建斌,西北农林科技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硕士生导师,研究方向:马克思主义中国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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