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俄罗斯联邦教育法》对俄罗斯个性化教育的影响
耿海天
近些年来,随着俄罗斯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俄罗斯国家政府越来越加强了对教育的重视与投入。本文对从2014年1月1日起生效的《俄罗斯联邦教育法》进行了简要介绍,并着重介绍了俄罗斯个性化教育的主要特点和未来发展趋向。希望能从中吸取经验为我国的教育改革事业提供有益的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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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底俄罗斯教育部颁布了新的《俄罗斯联邦教育法》。其中,在新的《教育法》里提高了家庭教育的地位。根据俄罗斯联邦国家教育部的规划,到2025年要在全俄罗斯推广以教育的开放性原则为主要特征的个性化教育模式,确保俄罗斯教育的多样化和学生学习形式的多样化[1]。俄罗斯经过了多年的个性化教育改革实践,已经积累了一些个性化教育的实践经验并取得了一定的教育成果。研究俄罗斯新的《教育法》以及俄罗斯个性化教育改革的经验,有助于我们了解俄罗斯在教育领域里近年来所发生的变化,帮助我们开拓教育视野,并希望能从中吸取经验为我国的教育改革事业提供有益的借鉴。
一、《俄罗斯联邦教育法》
2012年12月31日,俄罗斯教育与科学部网站报道了俄罗斯总统弗拉基米尔·普京签署了联邦法律新《俄罗斯联邦教育法》。新《俄罗斯联邦教育法》的主体部分于2013年9月1日起生效,涉及资金变动的条款从2014 年1 月1日起生效。教育系统从2014年开始按新《俄罗斯联邦教育法》相关条款的规定编制预算。第6 部分第108条涉及教育组织更名,从官方公布的法定日起生效[1]。《俄罗斯联邦教育法》是俄教育领域的基本法,是俄各级教育机构工作的法律依据。该法明确了教育领域联邦国家政府机构、联邦主体政府机构和地方自治组织的权限,规定了国家认可教育活动的许可程序,以及国家对于教育领域的监督和控制,还明确了由联邦财政体系保障的教育活动拨款规则。《俄罗斯联邦教育法》是唯一一部系统保障教育领域社会关系协调的法律,涉及到了接受教育的类型、水平及形式,以及受教育者的需求和利益[2]。
《俄罗斯联邦教育法》为公民享受宪法赋予的受教育权提供了国家保障,规定教育领域的法律关系,以保障和保护个人、社会、国家的利益。《俄罗斯联邦教育法》规定教育机构(国家、地区、私人)、发挥教育功能的组织和私人企业的法律地位,及其进行教育活动的规范。并且规定了学生及家长(法定代表人)、教师及其他教育机构工作人员的责任与义务,以及他们的社会保障措施。
《俄罗斯联邦教育法》还明确了保障公民享受普及、免费、高质量教育权利的原则和机制,其中包括联邦国家教育标准的地位和意义、学校招生录取规则,以及根据教育水平和方向制定和实施教学计划的规则等等[3]。
在当今世界全球化背景下,俄罗斯教育正走在融入世界教育改革一体化的进程中。在这过程中俄罗斯教育体制的发展以及人的个性化发展教育理念也正在发生着改变。2013年俄罗斯教育部颁布了新的《俄罗斯联邦教育法》。其中,在新的《教育法》里提高了家庭教育的地位,保障个性化发展的权益。为俄罗斯个性化教育的发展奠定了法律基础。根据俄罗斯联邦国家教育部的规划,到2025年要在全俄罗斯推广个性化化教育模式,确保俄罗斯教育和学习形式的多样化,这无疑必将极大地推动俄罗斯个性化教育的发展。
二、俄罗斯个性化教育
个性化教育是采用个性化教育教师培养的模式,具有针对性的开发和培养人的才能和潜能为主。个性化教育源自英国,已经有八个世纪的历史。俄罗斯近几个世纪的教育都源自欧洲,以欧洲开放式教育为主。从1998年以来,俄罗斯开始研究适合俄罗斯国情的个性化教育。代表人物主要是俄罗斯莫斯科师范大学卡瓦列娃教授。她的开放性的个性化教育思想是俄罗斯开展个性化教育的理论基础。她主张,个性化教育理论的依据并不是来自政府的指令,而是来自于每个学习者自身的需求,即每个学习者所追求的是自我实现和自我完善。她将个性化教育定义为一种“教育的新方式”,将教育对象从传统教育的客体变为主体,从被动变成主动。个性化教育最重要的一个特征是:让学习者在开放的,有充分条件满足的环境下选择符合自己特色的学习之路。目前俄罗斯个性化教育存在的主要特点是:
(1)支持在个性化教育活动过程中学习者和教师(儿童,成人)的独立自我人格和个性的建立;
(2)发展在个性化教育内容和方法上的个人选择机会,增强在个性化教育过程中的自我意识,自我分析,自我评价和自我决策;
(3)深入的了解学习者个性化的教育方向,从而帮助他设计未来发展方向并且为之建立良好的基础;
(4)注重提高学习者的独立实践解决问题能力[4]。
在俄罗斯教育部统一领带下,目前在全俄罗斯共创建了九个个性化教育导师实践发展研究中心。它们分布在:莫斯科,伏尔加格勒,海参崴,新西伯利亚,托木斯克,阿尔汉格尔斯克,伊热夫斯克,切博克萨雷和彼尔姆。其中,在海参崴俄罗斯远东联邦大学就是这九个中心之一。2014年7月在远东联邦大学校园“俄罗斯岛”大学城成功的举办了第三届国际个性化教育学术研讨会[5]。
俄罗斯学者们的个性化研究是建立在新《教育法》的框架下进行的。涵盖了广泛的科研活动和实践应用领域。在新的《教育法》中明确指出,个性化教育被视为一种全新类型的教学法,并且个性化教育的培养模式是实现人的个性优化原则的有效方法。个性化教育的开放性理念是以有针对性个人指导教育的理论为基础。目前广泛流行的家教正是培养学生自我意识,自我分析,自我评价和自我决策的形成,是体现个性化教育新理论的实践活动之一。
在2004年3月9日经俄罗斯教育部批准的1312号文件上确定了对于区别高年级学生的教学内容从而制定多种个性化教学培养目标和计划。2008年,俄罗斯教育部在莫斯科、符拉迪沃斯托克和车里雅宾斯克三个地区的大学里开设了名为“个性化教育导师专业”的研究生课程。“个性化教育导师”在俄罗斯成为了一个新兴的职业,并对这一职业提出了从业资格要求[6]。
俄罗斯个性化教育改革是建立在批判前苏联统一教育模式的基础上进行的。俄罗斯的领导人看到了西方信息化科技的迅猛发展,在教育改革中着重引进欧洲个性化教育的先进理念,鼓励和引导青年人科技创新,力图实现俄罗斯大国复兴的构想。在改革的初期,由于受到苏联解体后社会经济水平的影响,个性化教育改革步履维艰,很多都只停留在纸面上。2008年以来,伴随着俄罗斯社会经济的复苏和国家领导人的高度重视,个性化教育首先开始在富裕的俄罗斯家庭中逐步推广开来。联邦教育部充分肯定和大力支持莫斯科师范大学卡瓦列娃教授的个性化教育思想,首先将莫斯科州的实践经验向全国推广。与此同时,个性化教育的理论体系得到不断完善,多个地区对个性化教育的模式进行创新。到2014年,在全国已经建成个性化教育研究中心有11所,分布在莫斯科、圣彼得堡、喀山、新西伯利亚、伊尔库斯克、海参崴等地区[7]。
《俄罗斯教育法》的修改,改变了教育工作者的心态。增加了对家庭教育的信任感,打开了学校,社会与家庭、与家长的交流通道。为社会的发展激发出了新的教育文化空间。同时也为个性化教育提供了法律上的支持和有效地规范。新的《俄罗斯教育法》明确的规范了个人可以对自己的生活轨迹进行规划和选择,可以提出对于文化和生活环境的需求,扩展并增加了教育形式的选择,以及校内组织进行教学活动的方法,包含了个性化教育导师对教学所产生的积极作用。在今天的俄罗斯,家长们和教育工作者们对个性化教育的支持和兴趣与日俱增。当今俄罗斯的政治家们也看到了整个世界存在着各国高校间的竞争,这种竞争活动的本质是人才的竞争。因此,个性化教育的实施最终绝不仅仅是提升了一个人的教育水平,而是提升了小到家庭、团队、学校,大到社会和一个国家的整体综合实力。
三、俄罗斯个性化教育对我国教育的启示
我国的《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指出,要“推动国家教育多样化发展,促进办学体制多样化,推进培养模式多样化,满足不同潜质学生的发展需要。探索和发现培养创新人才的新途径。”研究俄罗斯个性化教育改革对我国教育的发展具有借鉴意义[8]。借鉴和可取之处在于:(1)可以借鉴和吸收俄罗斯个性化教育改革中的成功经验为我国个性化教育的理论创新提供一定的参考依据。
(2)探索个性化诉求,注重培养学生的好奇心、求知欲和问题意识,转变“要我学”为“我要学”的向学内部动机。
(3)利于我国教育界着眼新的理念,改革传统学校办学模式,走多样化教育的创新之路。
(4)探索建立以提高国民素质为宗旨,以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重点,促进主动教育发展的新的人才培养模式,提高全民族的创新能力和竞争力。
(5)顺应世界教育改革全球化、信息化、多元化、民主化、个性化和人本化的特征。尊重教育多元选择,促进高水平差异发展,追求创新、追求多元化、追求教育自觉的先进理念。最终促进全体学生的和谐与共同发展。
[1]曹蕾.普京签署《俄罗斯联邦教育法》[J].比较教育研究,2013(7):110.
[2]刘向文,宋雅芳.俄罗斯联邦宪政制度[M].北京:法律出版社,1999.
[3]哈书菊.试评俄罗斯人权全权代表制度[J].俄罗斯东欧中亚研究,2009(4).
[4]Бopoвкoвa T.И..Пoдxoды к oцeвaнию oбpaзoвaтeльныx дocтижeний.Eвpaпeйcкий жypнaл.Toм 3.Mocквa.2013(9):54~60.
[5]Гaбдyлxaкoв B.Ф..Oдapeнный peбeнoк и тaлaнтливый пeдaгoг:индикaтopы пpoфeccиoнaльнoгo мacтepcтвa пeдaгoгa в кoнтeкcтe дeтepминaнтoв oдapeннocти и дeвиaции:мoнoгpaфия / B.Ф.Гaбдyлxaкoв.- Кaзaнь,2013.-258 c.
[6]Peфopмa oбpaзoвaния в Poccии[EB/OL].http:// http:// sinncom.ru/content/reforma/index5.htm ,2007-04-12.
[7]哈书菊.人权视野中的俄罗斯行政救济制度[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9.
[8]Haциoнaльнaя дoктpинa oбpaзoвaния Poccийcкoй Фeдepaции нa пepиoд дo 2025 гoдa:Пocтaнoвлeниe Пpaвитeльcтвa PФ oт 4 oктябpя 2000 гoдa № 751 [Teкcт] // Coбpaниe зaкoнoдaтeльcтвa Poccийcкoй Фeдepaции.- 2000.- № 41.
(作者单位:东北大学)
耿海天,男,东北大学俄语系讲师,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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