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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恋乡村

时间:2023/11/9 作者: 湖海·文学版 热度: 19377
魏安娜

  家乡的美,唯有痴情的孩子知道。最美的风景,最亮的星辰,来自内心温度的识读。

  村上的风

  一年之中,总会有几场大风,把整个村庄吹得摇摇晃晃。风一直没有停下来的意思,云朵被吹的东倒西歪,河水被吹得瑟瑟发抖,屋后老槐树的骨头被吹得咯咯作响,屋顶的炊烟被吹得七零八落。

  风从很远的地方一路奔跑过来,穿过村上每一户人家的屋脊,穿过人们的身体和记忆,向更远的地方奔跑过去,一路上扬起又不断漏下漫天灰尘。这漫天灰尘的中央,是硕大而渺小的村庄。

  一天一夜之后,大风终于消停,孩子们从屋里跑出来,嬉闹着,追逐着,这大片裸露在阳光下的兴奋,不出一刻功夫,便又重新扶正了村庄,猫狗在空地上打滚儿,鸡鸭在圈里扑棱着翅膀,猪在呼呼大睡,人们扛起铁锹向地里走去,一切又恢复成平常的日子,今天的柴米,明天的油盐,扯出村庄里一年又一年琐碎生动的烟火来。

  而一年之中,总有几个村里人,他们被风刮着刮着,就刮到了别处,再也没有回来过,就像祖父,他像一片叶子被一场大风刮落枝头,又被另一场大风带走,埋进最深的泥土。大风总是在我们毫无准备的时间,突然就带走了我们身边熟悉的人和事物。把他们吹得远远地,任凭流年似水,只裸露出一截一截灰白的记忆,单薄而倔强的存活在村庄的天空中。

  有时候,我时常想,如果没有这一阵一阵突如其来的风,我世居的村庄是不是会更加生动美妙,岸柳长青,溪水长流,炊烟袅袅,祖父依旧坐在屋檐下,粗糙的手指夹着一根根长长的吸烟袋,另一只手在不停的示范我手指并拢时如何把中指和无名指分开,我们总是重复着这一个游戏,并乐此不疲——这是段特别缓慢的光阴,夕阳羞红,暮色透明。

  然而大风也会从远方捎回故人,这一生的漂泊,在最后一刻,回家,回到村庄,挨在母亲的身旁,低矮的两座坟,心酸和泪水都交给了身后的这片土地,人们已经记不清他出走时的模样,归来之时也再不是当初的少年。他的风流,他的尊贵,他的体面,这些人们都会慢慢地遗忘在一场一场的大风中,只有这一捧土成了他在村庄最后的根。

  一季又一季的大风刮过,带来或带去的人事让老村庄延绵不断地活在这块土地上,把琐碎的光阴过成一把一把的日子,在无数个来日方长中不断地告别。而我们一生中总会有那么一次,郑重其事地告别,刻骨铭心。

  而大风还会继续刮过我的村庄,一年又一年带来春天和希望,再卷走一部分爱和悲凉。

  炊烟

  我偏执地喜欢上炊烟。而我居住村庄上的炊烟,必定是最温暖的。

  如果你到过一个村庄,看到袅袅升起的炊烟,夕阳落在草垛之上,鸡鸣狗吠,你一定会猛然生出一种平和而充满爱意的心境来,一种纯粹的烟火人间。

  “夕阳有诗情,黄昏有画意”,而你留恋的绝不仅仅是这些,而是一个村庄给予你的博大暖意,一缕炊烟,救活了一个日渐沉默的村庄,也救活了一颗流浪的心。

  有老人颤颤巍巍地从屋里走出来,皮肤皲裂,满脸风霜,远远地看到你,就那么一直立在场边上,直到你走近,走到她身边,她们像如负重释一般欣喜着,嘴里只念叨:“果然是谁家的姑娘或小伙子,一眨眼都这么大了,都变啦,变啦,或者又说“离那么远,也不知道是谁家的姑娘小伙子,直到走近了,才敢认”,这么说的时候,他们的眼神的朴实而温暖。于是总是要拉着你挽留一会,拉着家常,问候父母,工作,家庭。我时常被这样的时光打动,情感充盈饱满,一个人在村庄上行走,所有步履都打上旧印记,直到暮色缓缓落下来,庄上人家炊烟四起,在屋脊袅袅起舞,整个黄昏是一片橙黄的暖色。

  这一缕炊烟就这么毫无防备地抵进心底里,一种真真实实的暖流遍布全身,村庄熠熠生辉,温暖而不灼手,沧桑而不悲凉——人间如此可爱!

  一直不爱渡口,来去间,仿若顷刻就萧条了晨昏,而我们终究是要做村庄的过客的。昨日的、明天的、還有正在经过的……只有在梦中不断升起的白色炊烟,成了唯一的依恋,时常在胸口起伏,声声呼喊着乳名,陪着我们趟过一程又一程山水,直到在某一个睡去的光阴,倾尽一生烟雨繁华。

  南墙

  总会有一两件事,三两个人声势浩大地留在你的记忆里,长久的活下去。

  门是朝南开的,阳光一股脑儿挤在南墙下,从不计算年月,一茬接着一茬的生长,记录着一个村庄的悲喜辛欢。

  时常想,是否在一个地方住的足够久,就可以拥有一个家,不动声色地融进异乡的事物,对着一棵草一眼认出祖先的骨骼,或者一耳便能辩识出电线杆上故乡那只麻雀的叫声,所到之处,所遇一切都当成理所当然地存在。

  “忘却”是个奢侈的词,记忆也总是比人活得更长久,于是那些死去的人才会被反复拿出来翻晒,就像当年他们在南墙下翻晒着的瓜果,柴火,家什一样,日日夜夜地围着一扇门,一间房子进出,来来去去之间,生出稀松平常的烟火人间。

  我和弟弟时常挪动着我们的小身子,在南墙下捉弄一只外出搬食的蚂蚁,调戏一只慌张出逃的蛐蛐儿,或者按下刚钻出砖头缝隙羞涩的一朵狗尾草。那时候,我总是想,它们的活着是件多渺小的事情呀,而我们是多么的强大有力。

  小时候总是天真的以为人比事物会活得更长久,记载身边的一切事物,通晓一个村庄的历史,记得走过的路,喝过的泉水,熟悉的田野,而多年之后才发现,恰恰相反,事物总是比人更耐活,很多人已经离开,他们甚至来不及留下一句告别,而那些事物却一直活在时光里,不紧不慢的记录着村庄的一切,一堵墙的垒成,一棵树的老去,一把铁锹的位置,一株草经历的风雨。

  多年后,我又站到南墙下,阳光依旧温暖,草木枯荣一年一岁,无声的守候着日渐消瘦地故乡,而那个曾经出走的少年,他在某一天,终于也变成了一件事物,长久地活在这片生养他的土地上,性子顽劣一如当年,有时在我的嘴里,有时在我的心里,不断地窜来窜去。

  云泥

  曾经有过一只蚂蚁,背着硕大的一粒米,那粒米比它的身体还长,顽皮的我总是故意把手指拦在它的前面,看它惊慌失措的左右突围,有时候,它会迂迂回回地找到另一条道路,沿着手指的方向一直向前爬,小心翼翼地绕过我的食指,有时候它会像爬一座高大的山一样,向手背上爬上来,而我只会由着自己的性子,把它们又拨弄回原来的地方,一而再再而三地捉弄着它,有时候,我也会嫌它爬的太慢而好心地用一截火柴棒当成轰隆隆的火车,把它从东墙边移到西墙边,而我并不知道它的洞穴在哪里,也无从知晓到底是离它的洞穴是近在咫尺还是更相隔万里。

  多年之后,我离开了叫三坊桥的村庄,去往陌生的城市时,突然就想到了曾经的那只蚂蚁,我被浩大的人流推动着,不停的辩识方向,列车把我从一个地方搬运到另一个地方,我在心底不停的计算着梦想与家乡的距离,哪一个更近。

  你看,事物就是这样,渺小或强大都是一种相对,这个世界总是有很多高处和低处,芸芸众生亦平凡如一只蚂蚁,每个人生来总是要背负着一些东西,也终会找到一条回家的路。

  而只有家是不会丢的,你出走的那些年,她就一直在那里等着你,院里落满野草的种子,它们一到春天,就生机勃发的站在风中,寂静的等着你归来,锁也会等着你,它们锁着一扇门,锁着多年前你在这间屋里细碎生动的光阴。

  我清楚地认知,我这一生,终是要无穷无尽的奔波,为着这所有美好的身外之物,留下汗水,留下泪水,留下我一生的印迹。直到即将老去的一天,我再无需宏大的叙事,也不必卑微的低诉,我愿意做回一粒草籽,就此停止奔波流浪,落地生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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