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小说温婉、细腻,充满南方与时代的气息,对人情、人心、人性具有自己独有的发现与表达。盛琼的被关注,和一般人的自我经营不同,她是以自己的文学品质站立在读者面前的。
一到四十,钟绵绵突然发现了一个词的意义,这个词呢,就是重逢。在此之前,这个词还是个无生命的东西,像路旁不起眼的石子,像家里熟视无睹的水龙头,也像她文件夹里那些冷冰冰的白纸黑字。可是,渐渐地,年岁大了,心里的沉淀多了,眼睛里的光柔和了,突然,有那么一天,她看到了从前没有看到过的东西。心里荡一下,再荡一下,竟有些无来由的酸,眼睛猛然有潮润的感觉——她发现了一个词。这个词啊,就是重逢。
从前呢,重逢还不能叫重逢的。从前年轻嘛,因为年轻,见上什么人,那都叫相逢的。老朋友,见一面,随后分别,有什么?好像还有大把的日子在后面等着的。春风得意马蹄疾,人生何处不相逢啊。没关系的,山不转水转,谁知道明天会发生什么呢?挥挥手,还要潇洒得“不带走一片云彩”。那时候,年轻啊,干脆啊,信心勃勃啊,总以为,什么好事情都在未来等着呢,奇迹,艳遇,邂逅,风云际会……见就见了,分就分了。不经意的聚散,那就叫相逢的。
突然,有那么一天,一只脚踏上了中年的门槛,一抬头,猛然遇到了一个不期然的客人,内心一惊,那就是重逢了。
钟绵绵第一次发现这个词儿,是从一只电话开始的。那一天,她正在单位给领导写讲话稿,写得身上的水分几乎全都干枯了。她在机关的秘书处工作,虽然前年就提了副处长,勉强也算戴上了一只官帽,但很多文字活儿还得她亲自做的。谁让她是名牌大学中文系的毕业生呢,文字功夫到底比别人深厚一些,加上她一毕业就进了机关,又比后来进机关的那些高才生们,在政策的把握上成熟不少,因此,局里但凡有分量的稿子还得她亲自操刀的。在局里,她算是头号笔杆了。
那一天,她正在电脑上绞尽脑汁的时候,电话响了,是一个陌生的女声:“钟绵绵吗?”
愣了一下。一般人都叫她钟处长,朋友和亲近的人则叫她绵绵的。现在,直呼她名字的人, 还真少。是谁呢?她皱了下眉头,用一贯冷静的声音,放出一个字:“是。”
“哈哈……你知道我是谁吗?”电话那端传来突兀的笑声,刺耳又放肆。
电影镜头般,快倒和快进。搜索引擎,潮水似闪现。都无法定格。到底是谁呢?
“哈哈……”又是一阵自顾自的大笑。声音如鸟的翅膀,从记忆的长廊中飞速穿过,脑中蓦地一闪,内心一颤:不会是她吧?但这怎么可能?
那人终于揭秘了:“我是崔云啊,你没想到吧?”
什么?崔云?果真是崔云!
就这样,那天晚上,她们在一家宾馆见面了。钟绵绵和崔云。四目相对的时候,二十年的光阴,就那样过去了。
她们是从小玩到大的姐妹。小学六年,初中三年,高中三年,她们一直同校,而且同班,她们的家也离得近,上学放学几乎形影不离。两人性格还是互补型的,钟绵绵文静腼腆,崔云外向大胆。一个像青衣,一个如花旦。那些不能对父母说的话,都说给了彼此。那些微风细雨般的小烦恼,小快乐,小心思,都抵着脑袋一同分享了。到底年幼,不知道友情也该有分寸,也该保持距离的,只知道一个劲地要跟对方亲,亲得巴不得同穿一条裤子才好。友情到了这份上,也有排他倾向了。两人成了一对固定的搭档,跟别的同学就疏远不少。尤其是钟绵绵,内向性格,交友不多,因整天粘着崔云,跟其他同学都只蜻蜓点水了。倒是崔云的交友面要广一点,除了钟绵绵,还有一班子女生也喜欢围在她的身边,嬉嬉闹闹的,为此,钟绵绵还暗中吃过不少的闲醋呢。
就这样,到了高二,从外地调来一个男生。他貌俊,个高,肩宽,腿长,说普通话,胆大心细,成绩虽不冒尖,但身上带有一种江湖老大的气质,见到女生,既不害羞,也不避让,而是像香港电视剧《上海滩》里的许文强一样,手插在裤袋里,邪邪地看你一眼,似笑非笑。因为他,班上有大半女生都提前萌动了青春。崔云喜欢这个男孩,在别的女孩都只敢胡思乱想偷偷做梦的时候,她却大大方方地約他到公园里去滑冰。当然,她是让钟绵绵陪着一起去的。崔云知道,滑冰是自己的长项,在滑冰场上,她仿佛一只冰上飞燕,而钟绵绵呢,一踩上冰鞋,就只能扶着栏杆,跌跌撞撞地练走路了,那怎么看,怎么都像一只笨拙的小鸭子。可是,几次之后,崔云却慢慢发现,那个男孩宁愿扶着钟绵绵,一步一滑地练走路,也不想和她在滑冰场上,潇潇洒洒地做双飞燕。那时,崔云有恼,有羞,有难堪,但都埋在了心里,言行举止上还刻意掩饰着,尽量表现出一贯的豪爽大度。她和钟绵绵也是一如从前的亲密,约那个男生时,一直保持着“三人行”的格局——她崔云可不做小气的人,她是要友谊第一,爱情第二的。好在那个男生对钟绵绵虽好,但似乎对自己却更为随意,眼角眉梢都带着流转的春意,经常和自己无所顾忌地打打闹闹——仿佛是更密切的关系。直到有一天,崔云听班上的同学窃窃私语,说钟绵绵和那个男孩早已“好”上了,有人看到他俩晚自习后,在学校的小树林里,头靠头手牵手地说着话。那一刻,崔云的脑袋里,仿佛有一颗原子弹爆炸了。哦,原来是这么一回事啊。他俩明修栈道,暗度陈仓,却只把她当成了遮人耳目的幌子。
可恶!可恨!太可恶!太可恨了!崔云有一种强烈的受伤和受辱的感觉。想想,对那个男孩好像倒没有多少恨的,她最恨的是钟绵绵!是她最好的朋友挖了她的墙脚,是她最好的朋友欺骗了她——因为,这样的消息还是别的同学告诉她的,钟绵绵到现在还没向她坦白呢。于是,她颤抖着,连夜给钟绵绵写了一封绝交信,写到痛处,涕泪横流,肝胆俱裂,心碎欲绝。——那时,她那么小,既不懂得爱,又不明白友谊。又因为小,她的爱和友谊都纯粹到像电光霹雳,要把自己撕裂开来似的。她只知道,她受了成长以来最严重的撞击。在信中,她大骂钟绵绵是狡猾的狐狸,是可耻的骗子,是口蜜腹剑的毒蛇,是出卖朋友的叛徒。她用上了她能用的最狠最恶毒的词语……
收到信的钟绵绵,也是浑身颤抖,泪流满面。那个男孩喜欢自己,自己有什么错?分明是他先给自己递纸条的,分明是他先向自己表白的,而自己因为顾及着崔云的感受,还一直在踌躇,在迟疑着——所以自己问心无愧。她不告诉崔云,就是知道崔云也喜欢他,她怕崔云难过,她更害怕失去崔云的友谊——瞒着她,正是因为看重她,在乎她啊。没想到,崔云竟然恼羞成怒,反目成仇。信上的那些字就像一块块烙铁,烫着她的眼,烙着她的心。于是,她也回了一封信,信里只有两行血红的字:我没有辜负你!是你辜负了我!——她不愿意解释一句话。字是用画画的颜料笔写的,因饱蘸了太多的浓汁,在纸上滴下了几串血迹似的斑点,触目惊心。
那时候的友谊其实就像一场生死的恋情。由于单纯年幼,越发显得炽热惨烈。两人从此水火不容。狭路相逢时,也要互往地上吐一口吐沫,扭面而去。不过,钟绵绵的性格到底温和一点,又觉得自己毕竟占了“上风”——那个男孩子到底喜欢的还是自己嘛,故有一点胜利者的宽容。憋了一段时间的火气之后,她又想和崔云和解了,碰到面,眼睛里就先浮出一些修好的期待来。无奈崔云老远见到她,立刻放下脸来,眼睛睥睨着,轻蔑地“呸”一声,视她为仇敌,简直不共戴天的,在同学们面前也是毫不掩饰地恶语相斥,绝无半点松动迹象。连带着,崔云对那个“许文强第二”也不理不睬,怒目相对。时间一长,两人的关系也就慢慢地凝结成冰川了。从前,两人说好的,打算报考上海的同一所名牌大学,结果,高考后,崔云去了北京,钟绵绵去了南京,志愿表上谁都没有填上海的那所大学。
同学们自她俩反目后,夹在两人之间,弄得也挺尴尬的,不知该如何判断是非,决定亲疏。有人说钟绵绵重色轻友,背后插刀,又有人说崔云嫉妒心重,报复心强。但到底,站在崔云一边的人要多些,尤其是女生,对钟绵绵颇多微词,弄得钟绵绵在班上挺孤立的,因此也就坚定地要和那个男孩“好”了。不过,没过多久,大家就毕业了。他们是重点中学,大多数同学也都考上了大学,不少同学还相继尝到了恋爱的滋味,对这种事情也就看得淡了些,只偶尔在提起时,隔靴搔痒地议论几句。不过,等到中学同学们搞聚会时,麻烦就来了。想到钟绵绵和崔云那种势不两立的样子,尤其是崔云那张无遮无拦的刀子嘴,大家都害怕她俩把气氛搞僵了,不知该邀请谁参加好,反正只能请一个的,或者,一个都不请。
而直接的导火索,那个“许文强第二”呢,和钟绵绵的关系,却只维持到大学三年级。因为他俩没能考上同一所大学,“许文强第二”在大学里遭到了同班一位女生的疯狂示爱。那个女生有显赫的家庭背景,而且拥有过硬的海外关系,许诺大学毕业后,帮两人双双留学国外,一些联系事宜,也都在步步推进中——出国,成了最重的砝码。相比之下,单纯而稚嫩的初恋也就显得轻飘了。钟绵绵本是个自尊心很强的女孩,收到男友那封措辞含糊但颇多抱歉的信后,立刻写了一封回信——祝他和他的新女友早日踏上异国他邦的幸福之旅!两人从此就没再联系了——男孩是因为内疚羞愧,而钟绵绵呢,已经失了爱情,决不肯再失去尊严了。
钟绵绵大学毕业后,回到家乡所在地的省会城市,进了机关,在办公室做文秘。因身边一直有人追,总算把失恋造成的空洞给填补起来了。当时倒是痛哭了好一阵子,世界末日也持续了很久,然而,时间是疗伤的最佳良药,直到钟绵绵投身到新的恋情,初恋的创伤终于给打上了“封闭针”。后來,再想起那个男孩时,竟总会不由自主地想到崔云。心里有复杂难辨的情绪,不是懊悔,不是怨恨,也不是失落,只是觉得从前的爱情,曾经轰轰烈烈不顾一切的爱情,隔着这么些年的时光看过去,竟是有些不值。不过,再一想,如果时光能倒流,让自己重过那一段生活的话,好像自己还会那么走,一切好像又是注定了似的,也就没有什么值不值的了。只是,想起时,心里还会漫过一种无边的淡淡的伤感,那东西,想一想,应该就叫做沧桑吧?
过了几年,钟绵绵按部就班地结了婚,有了儿子。丈夫在报社是记者出身,当初跑的线,正好需要跟钟绵绵所在的机关打交道,而钟绵绵在单位也正好做着宣传文字方面的事情,一来二去的,两人就熟悉了,有了好感。也是有缘,处了一段日子后,还修成了正果,走进了一个家门。如今,丈夫在报社已做到一个部门的负责人了,每天坐在办公室里,组组版、审审稿什么的,不用出去东跑西颠地挖新闻了。一个标准的小康之家。如果心大的话,便会有一些不满足,如果想知足的话,也能找到很多知足和幸福的理由。
而崔云呢,毕业后就留在了北京,干过不少的工作,经过不少的波折,现在承包了一家旅游公司,自己做老板,勉强算得上“女强人”的。她的感情经历颇多不顺,如今刚结婚没几年,嫁的是个大学教授,离异带一个读中学的儿子,她自己就没再要小孩了。她的性格倒是一如从前,爽朗泼辣,干净利落——还像个花旦似的。
这些年,钟绵绵偶尔也会想起从前和崔云的友情,那种两小无猜又天真炽热的友情,想到两人的突然变脸,互相伤害,还有多年的形同陌路,音讯断绝,心里竟会软得发酸,想流泪,可是,一抹眼睛,却是干的。
……都老了。
宾馆的单人房里,她们终于四目相对。在第一眼里,她们都在心里不约而同地说出了这句话。没想到会那么老。头脑中的印象还停留在扎小辫、跳皮筋的年代。与那个印象相比,自己面前的这个真实的人儿,就有些令人吃惊的苍老了。可是她们自己并没有意识到自己的老。她们每天在镜中,看到的是个渐变的自己,添了浅浅的皱纹和眼袋了,冒出了零星的白发了,但那是一个缓慢的过程,那个过程稀释在漫长的二十年里,是顺理成章,不易察觉的。她们都没觉得自己的“老”,都觉得自己离“老”还差一大截的。可是,这一刻不同了。二十年的时光啊,都凝聚在这一刻。前一刻,她们记住的还是二十年前的脸,猛然一晃眼,她们就已人到中年了。二十年的风霜都堆积到脸上,还能不老吗?眼睛,哗地刺了一下,心,刷地痛了一下。随即,彼此的目光软了下来。心呢,有了牛奶般的滋润和温和。所有的芥蒂都烟消云散。她们扑上去,搂在了一起,互相拍打起来。分开来,再仔细看看。——还好,变化也不算太大的。皮肤稍微松弛了一些,眼角和额头上的皱纹也还不深。钟绵绵胖了点,白了点,中规中矩的打扮,烫了个齐耳的卷发。崔云反而瘦了点,黑了点,但穿戴时尚,留着棕色的披肩长发,化着明显的粉妆。那眉眼之间,动静之间,顾盼之间,依然还是从前的那个人哪。怎么也变不了的那个人哪。看着,看着,两人的眼睛就湿了。于是她们都竭力掩饰住涌上来的某种东西,爆发出一通莫名其妙的傻笑。钟绵绵扑到崔云的胳膊上,崔云呢,则在钟绵绵的头发上揉了几下。——二十年前的时光又回来了。那时,她们是天下最好最亲的一对朋友。
再见面,岁月都留在了人的身上。原来,这世上,最厉害的东西就是岁月啊。岁月像一把精致的锤,一直捶打着人,那痕迹都留在了脸上,心上,谁也逃不了的。她们就像两个同病相怜的人,怀有共同的伤痛和怜惜。这么多年没见面了,她们热烈地说了很多的事情,自己的,老同学的,但没有谁提起那个“许文强第二”。都没有提。崔云也知道,钟绵绵跟他早就分手了。那么,还有什么好说的?那个男生就像一阵缥缈又浩大的云雾,遮挡过她们的青山绿水,使得她们的青春山水,曾经长时间地弥漫在潮湿的雾气中。可是,山是转的,水也是流的,总有那么一天,云会开雾会散,人呢,人看清了很多的东西,长长地呼出一口气,情不自禁地想起了一句诗:无边落木萧萧下,不尽长江滚滚来。其实啊,世界真是大的,清明的。
原来,这次是崔云重返故乡,办点事情,顺便看看亲友。她早就知道一些钟绵绵的情况了,这次又从老同学处得到了她的电话号码,便定下决心,给她打了那个“破冰”的电话——其实,经过了那么多的人情世故,還有什么样的事情看不淡看不开呢?心里的冰早就化了,只是谁也不好意思先打破僵局而已。还好,到底打破了。
崔云承包的旅游公司是家不大的公司,主要开发一些短途线的项目。不过,她通过一些关系挂靠了实力雄厚的业界老大——某旅游集团总公司,因此,在残酷的市场竞争中,她不愁无米下锅,客源和业务一直都很稳定,像季节一样的循环往复,有条不紊。崔云在热闹的中心地段,租了好几间门面,打着炫目的广告,管着几十号人。她很喜欢这种管人的感觉:调度,安排,奖励,训斥,协调,命令,这些事儿做起来很爽,是鸟儿滑翔时的感觉,辽阔而自在。当初,她就是冲着这种感觉,从一家大公司副总的位置上,退下来单干的。钱也挣了一些,不过,要说起来,挣钱的事是无止尽的,而且也累人,烦人,她还算想得开,对自己这种小老板的身份,已很满足。
和钟绵绵联系上之后,她觉得似乎有一桩一直未了的心事,终于沉沉地落了地。在她看来,钟绵绵虽然过得也不错,但和自己相比,还是有一定的差距的,至少没有自己活得那么潇洒自由。一个小小的官僚,想一想,都觉得乏味枯燥,似乎不是女人该做的事。再说,她到底没有嫁给“许文强第二”嘛。唉,这样看来,钟绵绵的命也不过如此罢!崔云不知为什么,想到钟绵绵时,心里竟会浮出一点同情来,因此对自己目前的生活,也就更知足了一些。她和钟绵绵一见面就知道了,她们依然还是好朋友的,没有隔阂,但也夹杂着一点陌生的。不过,这种陌生恰好让她们的友情显得更成熟,更稳固了,像一层霜打在果实上,是一种冷静的温情。和好是和好了,裂痕也是完全消失了,可是,却并不能“如初”了。有太多的东西是无法回头的了,就像那逝去的流水。现在的好与亲热,是有分寸的,有保留的,有节制的了,知道了彼此的界限,都守在各自的生活里,豁达,而又小心。这样的友情淡了,却也长久了。
崔云回到自己的生活中,劲头很足地忙碌着,偶然空闲下来,想起钟绵绵的时候,就会给她挂个电话,两人也就自然而然地恢复了联系。隔一段时间,她们便会互相打打电话,问候一声。看到有趣的短信,就互相转发一下。知道了好玩的八卦新闻和搞怪文章,也发发电子邮件,交换一下。她们在电话里说着各自的丈夫,孩子,工作,是想到什么就说什么的。在电话里,她们还总是嘲笑别人,也嘲笑自己,说到痛快处,就脱口而出“他妈的”这样的豪放之词。——可是,也就到此为止了。她们的友谊是成人式的了,是两个有阅历的成熟妇人,在收放自如和拿捏得当中,保持着一种平和的友好。
闲暇时分,钟绵绵从机关里那些烦人的公务中解脱出来,她想到人生这个空洞而阔大的问题。偶尔的时候,她就会联想到和崔云的一场交往。那时,她禁不住会发点小小的感慨:哦,原来,这就是人生啊。从前,她和崔云背着书包,勾肩搭背地一起上学放学,嬉笑着在路上你追我赶,或者是她把头依在崔云的身上,撒娇般地憧憬着——你要是我的男朋友就好了——那时候,她们谁都没有想到,人生会给她们这样的安排。细想一下,这样的安排实在算不上好,但也不能算坏的,真可谓百味俱全啊。
事情不来就不来,要来却是要一起来的。崔云绝对想不到,在她和钟绵绵重逢后不久,她竟然又遇到了一个多年未联系的人,好似做梦一般。这个人居然就是断送了她和钟绵绵友情,后来又远渡重洋的“许文强第二”!她最想不到的是,自己见到他时,不仅没有厌恶,没有挖苦,居然还有一点快乐的兴奋。生活可真有意思啊。
第二天一早,崔云就给钟绵绵打了一个电话。在电话里,她大嚷:“绵绵,你知道昨天我见到谁了吗?”
“瞧你激动的,不会是周润发吧?”钟绵绵开了句玩笑。她知道,崔云是周润发的忠实粉丝,而她自己呢,对这个扮演过许文强的明星,也有特殊的好感。
“哈哈,跟周润发还真有点瓜葛呢。告诉你吧,你绝对没有想到的,是,是郑之明!”崔云昨晚一夜未睡,现在说话时,嗓子便有些沙哑了。
钟绵绵的心像被什么东西猛地撞击了一下,豁开了一道伤口。她还以为,她这辈子都不会有他的消息了!“他,他回来干嘛?”钟绵绵忍不住声音发飘。
“告诉你,你肯定想不到的,这小子现在牛得很,是国际一家著名大公司的亚太区总裁,还兼着好几家公司的独立董事,还是什么风险投资商,反正头衔一大摞,怎么着,过亿身家——他这两年要常驻北京。你说世界小不小?我的一个大学同班同学,前不久恰好进了他的公司,就在他的手下工作。这小子跟我大学同学聊天时,知道了我的情况,昨天他打电话给我,在北京饭店请我吃了一顿饭,我们聊了很久——哎呀,他现在派头可足了,比以前成熟多了,虽然发了福,但还不臃肿,老也老了些,不过魅力大得一塌糊涂,到底是亿万富翁嘛。我们在一起还谈到了你,我把你的电话、地址、电邮统统都告诉了他,他说,他会跟你联系的……”
握着话筒,钟绵绵有些恍惚的感觉。这消息太意外了,但这意外并没有让她激动,反而让她感到一种深深的失落。她想不出,这么多年之后,崔云见到郑之明为何还会兴奋。崔云不是应该恨他才对的吗?至少也应该有点芥蒂和怨尤吧?——可是,没有。她既往不咎,似乎已经把他当成了一个关系很铁的好哥们了。难道是他亿万富翁的头衔打动了她?好像也不是的。因为从崔云的情绪和喘气声里,分明能感到那是一种感情的自然流露。好像郑之明能在这么多年后,依然记着她,依然去看她,这对她来说,就已经是莫大的安慰和幸福了,就已经将她受到的一切委屈和怨愤都彻底补偿过来了——不过,好像也不全是这些的。也许,崔云就是喜欢他,从心底里喜欢他,没有理由,没有逻辑,只是一物降一物吧?钟绵绵能想象得出来,崔云与郑之明重逢时那种双眼放光、两颊绯红的样子。她知道,当初,真正喜欢郑之明的还是崔云,自己其实喜欢的是被人爱上的那种感觉,那种虚荣的自得,那种被人呵护的满足,甚至,还有战胜了“情敌”的骄傲——当然了,喜欢也是喜欢的。
现在,钟绵绵在突然间得知了郑之明的消息。他回国了。他不仅回国了,而且还以一个成功者的姿态回国了。如果,他来找自己,自己该怎么做呢?
那天晚上,钟绵绵给丈夫打电话,说自己要加班写份材料,晚些时候再回家。她丈夫说,自己恰好正要给她电话呢,他今晚有个饭局,也不回家吃饭了。好在家里有保姆,是亲戚从老家带出来的,知根知底,已在他们家住了多年,帮他们料理家务,照顾孩子,让他们夫妻俩轻松得像两只自由自在的风筝——自然,那线还握在孩子的手里。中年的夫妻嘛,他们的关系是战略合作伙伴,利益共同体,各自有相对独立的空间,分能分得开,合也合得拢,习惯多过爱恋,亲情多过爱情的。
其实,钟绵绵并没有加班。她打电话,要了一份简单的外卖,就在办公室里吃了。不知为什么,她若有所失,很不开心的样子。翻翻报纸,连那些八卦新闻都进不了脑子。她干脆丟下报纸,往沙发上一靠。她想了很久,终于明白了,她之所以不开心,是因为得知郑之明的消息了。这个曾经为了出国背叛过爱情的人,这个把女人当过梯子的人,他竟然没有受到上天的惩罚,反而活得那么成功,那么滋润!她并不是恨他,她只是觉得非常的难受,失落,无聊,还有,酸。最让她难过的还是,这个男人在离开了她之后,居然能过得那么好。这似乎隐隐地表明,当初离开她,对他,是个多么有远见有胆识的选择啊。如果,命运成全了他们的爱情,那就完全可以断定,他郑之明的世界一定比现在狭小不少,他就一定没有今天的风光——当然了,那也只是表现在外的光彩,至于他内心幸福与否,那倒是无从比较的。可是,作为一个男人,谁不是把这种外在的风光,这种事业上的成就,看成自己人生的价值所在呢?
越想下去,钟绵绵就越觉得难受、憋闷了。不知为什么,她想到了自己的丈夫,自己的儿子,自己的家,她突然有了一种烦躁的感觉。她爱他们吗?如果不爱,那么,自己这么多年的生活,她所有的中心和目的,不都是围绕着这个家的吗?可是,她真的是爱他们的吗?为什么此时此刻,他们在她的心中,变得像一幅挂在墙上的画一样,那么的隔膜和陌生呢?他们到底是谁呢?他们是她生命中最亲密最重要的两个人吗?可是,他们为什么又似乎离她那么远?他们和她究竟有什么关系呢?再往下一想,这么多年来,自己一路上跌跌撞撞地走,学习,成长,付出,哭,笑,悲伤,欢乐,愤恨,爱恋,纠缠,挣扎,屈辱,忍受,嫉妒,焦虑,急躁,发怒,疼痛,衰老……她像只蚂蚱那样奋力地蹦达,不敢有一丝的松懈,怎么能松懈呢?每一天的生活都是一副担子啊。她赔付着青春,精力,还有小心。可是,所有的一切,究竟又有什么意义呢?……钟绵绵的泪溢了出来。起先一行行的,后来就滂沱了。这泪是莫名其妙的泪,流得也莫名其妙的。心里堵得发慌,喘不过气来了。
明摆着,在众人的眼里,郑之明是个不折不扣的成功人士,他在社会的大机器里,已经被打磨成一只璀璨的宝石了,而她自己呢,仍是块大众化的普通石头。毫无疑问,他们分属不同的阶层。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这是客观规律啊,可不能责怪别人的势利。熙熙攘攘的天下,不都是为名所累,为利所忙吗?所谓的社会,说白了,不就是名利场的代名词吗?不要自欺欺人了。有过感情又怎样?感情的花不也长在势利的土壤上?有什么样的土壤,不就有什么样的花吗?这么想着,钟绵绵的脸便呈现出一种苍白的虚弱。她想,如果有一天郑之明真的跟她联系了,约她出去坐坐聊聊的话,那她是去还是不去呢?去?以自己的平凡凸显他的辉煌?以自己的暗淡衬托他的光芒?让他以优越感取代多年前的羞愧感?不去?以什么借口?再说,这么多年过去了,她难道真的不想再见他一面吗?就算没有一丝留恋,难道她对他连一点好奇都没有了吗?如果他大方客气地邀请她,而她却拒不相见,他会不会因此而看轻她,认定她是自卑到无脸面对他,或者是狭隘到时过多年还在记恨着他呢?
钟绵绵想到这件事,心里就像爬进了一只毛毛虫。她灰着脸,心情烦躁地回了家,发现丈夫正醉醺醺地靠在沙发上看电视,眼睛和脸上都泛着一种令人讨厌的血红色。家里还有一股浓重的酒味。他眯着眼,笑呵呵地招呼她坐到自己的身边来,和他一起看电视。可她把皮包往沙发上狠狠一甩,径直走进卧室。临睡前,她不知为什么,到底和丈夫吵了一架。晚上两人就分床睡了。她一个人睡在一张阔大的双人床上,努力回想吵架的起因,却是怎么也想不起了。
过了几天,电话又打来了。不是郑之明,还是崔云的。她在电话里先是跟钟绵绵聊了一通闲话,随后又有些激动地谈到了郑之明。她说:“郑之明这小子真是有意思,他居然让我做向导,每个周末都领他去附近一些好玩的地方去玩。他很会支派人呢,连司机都免了,就坐我的车,我成了他的导游兼司机了。反正,我做的也正是旅游这行嘛,对这些倒是轻车熟路的。不过,我跟他开玩笑,你让一个旅游公司的老板给你当导游,当司机,这个价码你知道是多少吗?他就反问我要多少。我告诉他,我要的,你出不起,你出得起的,我又不要。哎呀,我们就是在一起开玩笑嘛。不过,这小子,人还算靠谱,虽然手上有几个臭钱,在外面趾高气扬的,但对老同学还是很随和的,我们在一起玩得挺开心。哼,他要是敢摆出一点款爷的架子,我早就把他踹一边去了。”
对于郑之明的话题,钟绵绵总觉得有些尴尬,但她还是竭力附和了几句,开玩笑地说:“你小心别着了他的道,堕入情网哟。”嘴上这么欢快地说着,心里却有隐隐的酸意。
崔云哈哈大笑:“哪能呢?你也太小看我崔大侠了吧?都多大岁数了?还看不清男人?男人现在对我,那是刀枪不入的。再说,郑之明那么花心的人,如今又成那么大的款了,谁不知道他身边是花团锦簇啊?我不过是看在老同学的面子上,尽点地主之谊吧。”挂电话前,崔云又补充一句,“对了,郑之明又跟我提到你了,他还要我把他的手机号告诉你,你记一下……他说,你若有事就去找他,他还说,等他有空的时候,他还要坐飞机专程去看你呢,哈哈,你可要做好思想准备哦。”
但是,过了很长的一段时间,郑之明既没有给钟绵绵电话,也没有来看她。崔云不知为什么,也没跟她联系了。钟绵绵有时想跟崔云聊聊天,但想到她必定又会提起郑之明,于是伸向电话机的手,又迟疑着缩了回来。
崔云和郑之明就仿佛是按了静音的电视机一样,播得好好的时候,突然消了声。这时,钟绵绵再想到他们时,不知为什么,竟慢慢浮出一些怨气来。什么意思嘛!郑之明回国这么久,也没给她打一个电话,连问候的短信也没发一条,可是他却跟崔云打得火热,而且还跟崔云不止一次地说到了自己。说就说呗,可为什么说到现在,他也没有兑现过一次呢?他是希望她主动地联系他吗?还是他故意地想用这种方式来打击她?或者他根本就是信口开河,对她毫不介意?正像当初钟绵绵害怕他来找她一样,现在他对自己这样不闻不问的,似乎也叫她窝火。本来,郑之明这个人,早就像雾气一样,在她的天空中消散得无影无踪了。她把他埋在了记忆的最深处。就算他回国了,这件事情也和她毫不相干的。不知道的也就是不存在的嘛。可是崔云的几个电话把这一切全毁了。现在,他已经是条毛毛虫了,爬进了她的心里,让她想起来,浑身就感到不自在。
亿万富翁,这个背叛过爱情的郑之明居然成了亿万富翁!对于一个亿万富翁来说,初恋女友的价值何在呢?假想一下,似乎有很多的可能性。如果仍然还有牵挂的话,就可以用一些实际行动,怀念一下旧情,弥补一些遗憾,浪漫点的,还可以重续一回旧缘,再写一页新篇的。或者,只是礼貌地会个面,一起吃顿饭,聊聊天,表示一下礼节上的问候,然后就无牵无挂,各奔东西了。还有一种,干脆就是不理不睬,毫不留恋的,过去的就让它永远地过去呗。当然了,如果碰到不良善的,也可以设计一点恶作剧的事情,炫耀地做些抬高自身、羞辱女友的游戏……钟绵绵想了很久,设想了无数的可能。如果她是编剧的话,她可以编出一类又一类的剧情。这些不同的版本,在她的脑海里上演着不同的电影,而她自己呢,既是编剧,又是唯一的观众。开始的时候,她还觉得这种假想有些新鲜有趣,渐渐地,她就感到一种灰色的无聊和空虚了,像是常年一日三餐都在食堂里吃大锅饭的人,一进食堂的那种感觉。
那天,钟绵绵跟她的顶头上司李处长又闹了点矛盾。李处长是个转业干部,文化水平不高,但深谙机关单位里的一切“机关”所在。本来他觉得钟绵绵素质高,文笔好,一写总结材料和领导讲话什么的,就显出其不可替代的作用了,给他这个顶头上司长了不少脸,因此对她也挺器重的,大会小会总忘不了表扬她几句。等钟绵绵升了副处之后,他见领导更加赏识和依赖她的笔下功夫了,开始害怕她会威胁到自己的位子,于是百般刁难她。年终的先进、外出的旅游学习、会议的安排,还有很多只可意会不能言传的事情,他都像一枚软软的钉子似的,钉在她的眼睛里。钟绵绵对他的心思一清二楚的,不过,现在是她升职的关键时刻,她不想和他闹翻。再说,她是一个女人嘛,在事业上毕竟可进可退,没有太大的奢望。她知道,这年头,在职场上,那是好女不和男斗的,无非瞧着他们只能进,不能退,可怜呗。但这次李处长也太过分了。本来处里在出国参观的人选问题上,有个不成文的规定,基本上是轮流坐庄的。这次有个去美、加的参观机会,李处长自己去年已经去过一趟了,这回怎么样都该轮到钟绵绵去了,可李处长却派另一位副处长去了,那人前不久才去了一趟澳洲。钟绵绵并不是那么在乎出国旅游的,但李处长这么明显地向她“宣战”,她如果不应接一下,那就显得太窝囊了。
在李处长的办公室里,他们大吵了一场。她还像泼妇似的,砸了他的一只水杯。她其实并没有表现出来的那么气愤,只是这回她抓到了他的一个实实在在的过错,她想让他感觉到自己的愤怒。她还想让他知道,虽然他是她的顶头上司,可是她并不在乎他,从今往后,她再也不想穿他的小鞋了。李处长对她的勃然大怒很是震惊,也有些狼狈。哼,他还以为她是一只软柿子呢,她冷笑着,拂袖而去。
回到自己的办公室,关上门,钟绵绵突然感到非常疲惫。怎么啦,那个在别人的办公室,拍桌子砸杯子的人是她自己吗?她想不到,一贯被人看成淑女的自己,也有让自己都感到陌生的一面。她靠在椅子上,发了一阵呆,开始上网。网上醒目地登着一则关于一个亿万富翁被绑架后分尸的消息。她一下子就联想到了郑之明,嘴角慢慢浮出了一丝冷笑。那冷笑越来越深,结果,她就笑出声来了。网上有很多关于亿万富翁飞花似的报道。除了流光溢彩的生活,过劳死,抑郁症,绑架勒索,财产纷争,案件官司,二奶小蜜,飞来横祸,这些字眼也跟他们缠绕在一起。得到多少就会付出多少,付出多少就能得到多少。一种生活方式罢了。是啊,在这个世界上,谁又比谁更幸运或者是更不幸呢?——都是老天爷安排之下的角色而已,没有一个人能活得轻松。
不知为什么,发了这一通火之后,钟绵绵觉得自己畅快了不少。再想起郑之明的事,就变得平静下来,就像想起一个陌生的毫不相关的人。是的,就是毫不相干的。郑之明就算跟自己联系了又怎样?他在乎或者不在乎又怎样?它们是略带颜色的小插曲吗?是情感的调节器吗?是生活的蓬松剂吗?是平凡日子里燃起的耀眼烟花吗?不,不,那都只是糊弄自己的泡沫而已。泡沫。想到这些,钟绵绵心里的那只毛毛虫,就不知逃到了哪里。她舒畅得好像肚子里的肠子都直了起来。
她想,她是一个四十岁的女人了,是一个知道往前走不回头的女人了。他打电话或者不打电话,都无关紧要。难道还要让一个伤害过自己的男人,再莫名其妙地伤害自己一次吗?她没有那么天真,也没有那么虚弱。如果他给她来电话,她就请他吃顿饭,和他聊聊天,还把自己的全家福照片拿给他看;如果他不来电话,她绝对不会主动联系他。
这时候,再想到自己的家,还是那样的丈夫,儿子,三室两厅的房子,她拥有的这些,突然在她的心里发出了温柔的光芒。那么的好,那么的让人怜惜。陡然间,她的情绪如彩虹般升起来。她开着白色的小车,去发廊做了头发,然后去商场来了个大采购。她给自己买了只皮包,给丈夫买了件衬衣,为儿子买了双波鞋。她还去超市买了烧鹅烤鸡鲜鱼排骨以及青黄红绿的蔬菜瓜果,然后她跟着车里的音乐,一路哼唱着回了家。见到保姆,她立马将一只包装精美的纸袋,笑盈盈地递给她,那里面装的是一瓶面霜和一支润手霜。她对保姆说:“马上就要过中秋了,天变冷了,也变干了,这是我专门为你买的节日礼物。”保姆意外地欣喜,红着脸,连声道谢,有些羞涩地接过了纸袋。钟绵绵又说,“今天你就休息一下吧,我要给你们好好地露一手。”她兴冲冲地一头扎进了厨房,仿佛一只羊发现了一块肥沃的草地,充实而幸福。她知道,自己已经好久没有摸过那些瓶瓶罐罐了。保姆问她,今天是不是什么好日子啊?她笑着反问,每一天不都是好日子吗?
……记不得哪一天,崔云又来电话了。她在电话里先声夺人:“哎,你怎么这么久也没跟我联系呀?”也不等钟绵绵回话,接着又问,“郑之明去看你了嗎?”
钟绵绵听出她的嗓音生硬而急切,一时有些奇怪,但也想不出什么原因,只老老实实地回答了一句:“没有啊,他没有跟我联系。”
崔云在电话那端吐出一口长气,犹豫了片刻,终于说:“如果他跟你联系的话,你千万不要理他,这小子真不是个东西。”
钟绵绵目瞪口呆。前几个电话,崔云不是还对他“高度评价”了吗?简直有点春情复发的征兆。为何现在对他突然来了个一百八十度的大转弯?难道发生了什么事情吗?钟绵绵连忙打探原因。
崔云吞吞吐吐了一阵,似乎有些开不了口。停顿了一会儿,她突然提高嗓音骂道:“这小子真他妈的恶心,连老同学都敢下手!还说什么,男人就是追求数量的,女人才追求质量……想想都觉得恶心,像吞了一只苍蝇!他以为我对他热情点,就是冲着他的钱的,这他妈不是侮辱我吗?哼,这小子以为有钱就有一切,这年头,谁没见过钱哪?他以为自己有亿万家产就了不得了,女人们都会像飞蛾似的,去扑火了,都会像烈士一样的,去献身了!真他妈土鳖一个!亏他还留过洋呢。他就是土,骨子里的土!操,这么多年,他还是没有把情和义这两个字搞明白,他的字典里根本就没有这两个字!”骂了一通粗话后,她忍不住又冒出一句,“算我崔大侠倒了霉,瞎了眼,怎么当初会喜欢这样的人呢?真是金玉其外,败絮其中啊!”
钟绵绵再问,崔云就什么都不说了。她只是一个劲地叮嘱钟绵绵:“我已经跟他断绝来往了。我怕他再去找你,他很会装的。你可千万别去见郑之明哪,他这种人,害虫一个,从小害人,现在还在害人,一生一世都不要见到才好!”
钟绵绵握着话筒,有些心惊肉跳地想:重逢,哪里都是善缘啊,有些缘,其实就是孽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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