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正文

诗词 散文 小说 杂文 校园 文苑 历史 人物 人生 生活 幽默 美文 资源中心小说阅读归一云思

贾谧

时间:2023/11/9 作者: 湖海·文学版 热度: 17963
卢群

  我叫贾谧。在“二十四友”中,我是唯一不以作品说话的人。我没有传世佳作,亦没有著作等身,甚至连上点档次的顺口溜都没有一首。不过不要紧,在我们那个朝代,这些都不算个事,丝毫不影响我的盟主地位,也不影响我作为“二十四友”的灵魂,因为我有个显赫的身世,有着丰厚的政治资源。

  提到身世,不得不介绍一下我的爹娘,这是我最难以启齿却不得不面对的一个话题,避开它,后面的事还真不好讲,也讲不清楚。

  听说过“窃玉偷香”吗?很不幸,故事中的男女主人翁,就是我的爹娘。

  事情发生在一个春日午后,我的老爹韩寿,正人模狗样地同我的外公促膝而谈。我的外公叫贾充,他在推立司马氏的过程中,不惜背负弑君骂名,鼓动成济刺杀魏帝曹髦,为司马昭抢班夺权立下了旷世奇功,从而成为司马氏的宠臣。就在昨天,司马炎又给了个新的头衔——尚书仆射,也就是宰相,一人之下万人之上了,厉害吧。新官上任三把火,凡有点上进心的人,都这么做。外公可不是“有点上进心”,而是报答心切、立功心切,做梦都想如何把火烧得大一些、再大一些,最好烧成冲天大火,形成燎原之势,以便再接再厉、再创佳绩,于是一大批能人智士应召而来,齐聚在外公麾下,为外公的宏伟大业出谋划策,出力流汗。老爹是淮阴侯韩信的第N代孙,曾祖父又担任过三国时期的曹魏大臣,这样一个重臣之后,即便乳臭未干,即便涉世未深,又如何阻挡得了外公的求贤若渴,“将门无犬子,官家无白丁”,外公对此深信不疑!

  老爹虽初生牛犊,却也懂得“先入为主”的重要性,首次晋见,慎重得不行,衣衫挑了又挑,鞋帽选了又选,生怕稍不注意,造成终身遗憾。人靠衣装,马靠鞍装。老爹原本就帅,再一打扮,简直帅呆了,酷毙了。

  再说贾午,我那个不怕丑的娘,该学的东西一概不会,不该学的无师自通,十三四岁不到,就想男人了。家里只要来客,必定偷偷观看。倘若客人是个英俊的后生,一场相思是少不了的,直到又來了新的俊男,才能从前一段的相思中走出来。

  我娘虽然阅人无数,似我爹这样的玉树临风,还真少见,只一瞥,就喜欢上了,恨不能从眼睛里伸出两只手,将我爹牢牢抱住。会见三个小时,我娘就奉陪三个小时,眼睛“抱”花了,腿肚子站肿了,都不肯休息一下。直到我爹离开了贾府,我娘还傻傻地站在窗后,其情之真意之切,木头人都能感动。不用说,我娘的老毛病又犯了,不吃不喝,要死要活,折腾得侍女几晚睡不好觉。一个侍女看不下去,偷偷找到我爹,把我娘的对他的思念,以及我娘的如花似玉,添油加醋说了一遍。我爹正思量着如何巴结贾充呢,听说有这等好事,也不管是真是假,是祸是福,当晚就来到贾府,翻越高高的围墙,赴一场名垂千古的约会来了。二人相见,我爹见我娘果然貌美如花,我娘见我爹居然文武双全,立刻紧紧地抱到一块,你欢我爱,百般温柔。此后一有机会,两人就偷偷野合,云鬓花颜金步摇,芙蓉帐暖度春宵。为表达对心上人的爱,我娘还把司马炎御赐给外公的西域异香偷出来送给我爹。这东西芬芳扑鼻,戴在身上几里路外都能闻到。而拥有这东西的,只有外公和大司马陈骞,于是两个人的风流事彻底暴露。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窃玉偷香”就像一枚钉子,将我的爹娘永远地钉上耻辱柱,成为男人偷情女人养汉的典范。

  再说外公,光顾着积极进取,忘记了树大招风,让一些也想进步的人愤愤不平。尤其任恺,更是羡慕嫉妒恨,经常在司马炎面前嚼舌头,说外公品行太差,曹氏对他那么好,他都能落井下石,这样的人,对谁都不可能有真心,陛下,您要注意了!司马炎一听心惊肉跳,当即决定找个外派的差事,将外公远远地打发。外公何其聪明,听说司马炎要派自己去秦琼任职,立刻号准了他的脉搏,心想,你不就是怕我再次反水吗?那好,我给你个定心丸,把女儿送给你的傻儿子当老婆,只要结成儿女亲家,我们就是利益共同体,就是绑在一根绳子上的蚂蚱,这样你总该放心了吧?

  谁知当外公说合回来,却发现我娘的窈窕身材变了形,拷问之下方才知道,宝贝女儿已被人家弄大了肚子。生米煮成熟饭,再着急又有什么用?况且人还是自己招来的,要追究也得先追究自己的用人不慎,好在还有个大女儿可以顶替,还不至于把事儿弄得太僵。于是同一天,外公的两个女儿同时结婚,一个风风光光嫁入皇宫,一个欢欢喜喜迎娶韩郎。

  一娘生九等子。如果用美丽指数来判定我娘和我大姨,两人的差别何止九等?简直是九十等,九百等。我娘那个美啊,这么形容吧:回头一笑百媚生,六宫粉黛无颜色。大姨呢:朝天鼻、蛤蟆嘴、眉后还有块大胎记。难怪外公在施行政治婚姻时,首先想到的是我娘。不过话说回来,我大姨人虽然丑点,情商却是一等一的棒,过门没几天,就把傻太子哄得团团转。危机解除,外公不仅没有外派,反而加封为“鲁郡公”。怪不得人们常说,官场水深,瞧,刚刚还“风萧萧兮易水寒”,转眼就“湖南山色翠如浇”了。

  行文至此,我的身世不言而喻。对,我娘奉子成婚时,怀上的那个孩子就是我,从坯胎形成的那一天起,我就被打上“不洁”的印记。古书上说我小时候聪明好学,才思敏捷。确实,我小时候特别爱学习,三岁就研读诗文,五岁就尝试创作,七岁就写得一手好字,照此下去,说不定我也能像李白杜甫那样,成为一个伟大的诗人。可惜我没能坚持下去,知道身世后,我就不爱学习了。试想,假如我的娘不红杏出墙,那么皇太子妃、皇后、太后,岂不是铁定的?假如我的娘当上了皇太子妃、皇后、太后,那我岂不就是皇子、皇储、皇帝了?怪只怪我这个娘,不守妇道,毁了我的大好前程。我恨他们,我要他们为自己的大错特错付出代价,最好是血的代价,是痛不欲生、生不如死的代价。于是我把书本狠狠地扔到一边,整日混迹于一帮小痞子中,打架斗殴、吃喝玩乐。

  我娘知道我在报复她,忙同我外公协商,让我随他老人家的姓,以弥补我的损失。外公原来也有两个儿子,因外婆疑心病太重,怀疑乳娘与外公有染,不顾外公解释,也不顾两个孩子哭闹,先后将两个乳娘活活打死。两个孩子都是乳娘带大的,与乳娘有着深厚的感情,见乳娘被打死,又害怕又想念,不久也都死掉,于是我的外公外婆,就成了断子绝孙的人。endprint
赞(0)


猜你喜欢

推荐阅读

参与评论

0 条评论
×

欢迎登录归一原创文学网站

最新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