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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铃》:水乡童年的另一重面向

时间:2023/11/9 作者: 湖海·文学版 热度: 17880
邵燕君

  曹文芳的写作,无论从文笔从格调都不输于哥哥,但其写作的真正价值不在于应和,而在于对唱——她站在自己的位置上,以真切的笔触,打开了同一种生活的另一重面向。

  和她著名的长兄——学者、作家曹文轩教授一样,曹文芳的小说写得很美,那是一种带着水乡湿润气息的美,纯净清新间带有一丝莫名的苍茫忧郁。然而,与曹文轩那种来自“永恒人性”的忧郁情怀不同,曹文芳的忧郁里有一种特别的怨诉,这怨诉被包裹在充满情趣的童年追忆中,包裹在感恩感动的美好情怀里,时断时续,却不绝如缕。我想,这是发自女性的怨诉。这份怨诉被同样作为女性的我读到了,跨越文化地域的差异,跨越种种“宏大叙事”的阻隔,我听到了那摇曳的风铃中胆怯的低语。

  这部小说集由《风铃》和《石榴灯》两个大中篇组成。在两篇小说里,作者都选取了一个小女孩的叙述视角,不管这个小女孩是被爸爸喜欢的风铃(《风铃》),还是被爷爷漠视的灯儿(《石榴灯》),她的视角都是低低的,怯怯的,游走在远离大人们“权力中心”的边缘处。因此,她视角锁定的人物也是边缘的——被骂作“狐狸精”的外姓人“大姐姐”,不被父亲待见被逐出另居的“大呆子”哥哥,被丈夫厌弃、被儿子殴打的“无用到底”的“葵大妈”,还有虽然表面风光但暗里也因担心成为孩子们累赘而不免动些小心思的“吴老太”——这些人虽然处境尴尬,却是要面子的,他们的要强求好之心在“吴老太”八十大寿的筹备中被高高地吊了起来,却在高潮到来之前崩断了——大寿前的一夜,“葵大妈”死了,为了给“吴老太”买个寿礼,她向儿子要钱,挨了打后,孤独无声地死去了。作者在这个“最没用”、最不讨喜、最没有存在感的女人身上投入了最多的笔墨和同情。在小说结尾处,她写道:“忽然间,风铃真正感到喜欢杵在奶奶身边的葵大妈走了,永远地走了。她好像有什么东西丢失了,一阵心酸,呜呜地哭了。”在一篇洋溢着乡情之美的小说中,这份哀伤似乎与人们预期的主题有点偏,然而却那么的真切,压不下,挥不去。

  《石榴灯》是一篇更有代入感的小说,和《风铃》情绪上的“违和”不同,这篇小说在故事的逻辑上有强扭的痕迹,正是在这强扭的痕迹中,我确认我看见了怨诉。

  小说的第一章题为“小荷花”。“小荷花”是灯儿小姨的名字,以乡村“文化人”自命的外公在女儿出生的那一天,一推窗户,看到一朵洁白的荷花,于是给女儿起名“小荷花”。这个名字让灯儿眼红极了,她也想有一个花儿的名字,但却不知道自己出生在哪一天,爸爸妈妈不记得了。即使记得也不能改,因为灯儿的名字是爷爷取的,爷爷并不待见这个“赔钱货的丫头”,但是他说过的话不能改。爷爷有一把锋利的小刀,经常拿出来给自己宠爱的两个孙子切西瓜,并且说这是“传家宝”。灯儿从来没有奢望过这个“传家宝”有她的份儿,对于她来说,这把小刀的意味只有恐惧——爷爷喝醉了说,要用小刀杀了灯儿。灯儿日夜恐惧,终于鼓起勇气把爷爷的小刀丢进了河里,虽然在奶奶的保护下过了关,但从此有了一块心病。因为是个“赔钱货”,带大了两个孙子的爷爷奶奶不肯带她,于是外婆家派来了小姨,灯儿是在小姨背上长大的。十一岁的小姨背着灯儿上学,只能读一半的书,却能靠姐夫补课,次次考第一。要不是姐姐、姐夫硬拦着,她甚至放弃上中学,并且是心甘情愿的:“小荷花也是日夜思念着灯儿,如今,后背空了,心里好像也空了。听说灯儿天天哭,小荷花毫不犹豫地放弃了读书,又跑回西溪镇带灯儿。”灯儿的两个哥哥一个是孩子王,一个是小秀才,他们都和灯儿合不来。三个小孩在一起,灯儿常常是被孤立的那个。她有一个好朋友叫小鸭子,小鸭子也不知道自己的生日,也没有可能改一个好听的名字(灯儿送她一个最好听的名字:石榴灯)。因为她是一个被捡来的孩子——她被取名小鸭子,并不仅是她被捡的时候,身边有一只小鸭子,而是因为“鸭子”与“压子”谐音,她是被抱回来为养父母带出自己的孩子的。小鸭子福气特别好,总是能“带出”弟弟,于是被转送了六家,她最大的愿望就是不再“一家一家地被领养了”。和她一比,灯儿觉得自己幸福多了,名字也挺好的,“虽然没有小姨叫小荷花那么美,但灯儿这名字听起来也挺亮堂的。”

  故事叙述到这里,已经不用多说什么了,那份怨诉不是无来由的。但这篇小说的主题并不是揭示乡村女童在生存权、受教育权以及家庭生活中受到的各种有形无形的歧视,而是以童年视角写一种乡村生活,回忆大体是温馨的,笔调也是温润的,一些兄妹玩闹的细节极为生动,几乎可以作为让都市独生子女了解乡村大家庭生活的范本。而灯儿也是相当幸运的,别的不说,就凭她这份多愁善感,就说明她是在一种爱的保护下成长的。保护她的力量既来自母亲、小姨、奶奶、外婆这些女性,也来自外公、父亲这样的乡村知识分子。女性的力量和文明的力量让人看到女性解放的希望。小说洋溢着一种爱和美的情调,虽有怨诉,却是怨而不怒,哀而不伤的。

  但我没想到,小说在结尾的部分发生了情节的逆转。原来,爷爷不是不爱灯儿,而是太在意以至于不敢爱。爷爷家世世代代养不活女孩,终于在爷爷一辈有了一个女孩。爷爷是长兄,女孩是五妹,五妹最依恋大哥,大哥最心疼五妹。大哥参军了,五妹被一只大狼狗吓坏了,憔悴致死。大哥听说,从军队拔腿就走。大哥赶回家,五妹却闭上了眼睛,那一天正是中秋节。于是大哥用一把锋利的小刀杀死了那只狼狗,并且把这把小刀永远珍藏了起来,“大哥不想回部队了,守在村里,永远守着五妹。”终于到了孙子一辈,又有一个女孩出生了,并且生在中秋节。算命先生说:“这女孩十岁前,不是你们秦家的,她能过了十周岁,才能算是你们秦家的孩子。”于是爷爷决定瞒灯儿的生日,“希望老天爷忘了这个生命贱如草的女孩”,并且给她起名叫灯儿,希望她像灯一样亮着,还在石榴树上挂一盏马灯,“让这盏灯一直亮着,接树木的生长之气。”当灯儿十岁生日终于到来时,全家人给她过了一个盛大的生日。灯儿终于知道了,她非但不是不受关爱的那一个,恰恰相反,她是最被关爱最被精心守护的那一个。小说在大团圆的高潮中结束。

  看到这个结尾我很难过。不是故事写得不好,相反,故事推进得很沉稳,反转的伏笔早已一一埋下,等高潮来临的时候,一不小心很容易被感动。让我难过的是,作者为什么要设计这样一个传奇故事来结构小说?表面上,一切谜团都解开了,事实上一切矛盾都滑脱了。这个光明的结尾是强拧上去的,它只有逻辑的铺垫却没有经验的铺垫,也超乎人们的常识经验。那么,作者为什么要强拧上去呢?我的感觉是,作者似乎是胆怯了。她无法处理那些来自真切经验的怨诉,无法把它们纳入纯美的旋律,或者感恩的主题。于是,她像小姨那样心甘情愿地弃学:“如今,后背空了,心里好像也空了。”

  纯美,一直是曹氏兄妹创作中最有标示性的风格。它是一种高贵,一种尊严,一种带有宗教性的精神格调。然而,美从来不是超然纯粹的。它是最大的政治,最深的政治,无论是国族政治,还是性别政治。纯粹的美最容易投射一种现实生活的权力结构,也就是说,作为在男权社会中被压抑的性别,女人没有资格单纯地耽于美,“士之耽兮犹可说也,女之不可耽兮说也”。同样是写同一块土地上的生活,甚至同一个家庭的生活,曹文轩笔下的桑桑们什么时候不是气宇轩昂?他们的生活里有苦难,但何曾有过怨诉?他们什么时候不是一个家庭的中心,一个学校的中心,一个小世界的中心?当聚光灯打在他们身上时,何曾需要一个传奇?单从美感而言,曹文芳的写作,无论从文笔从格调都不输于哥哥,但其写作的真正价值不在于应和,而在于对唱——她站在自己的位置上,以真切的笔触,打开了同一种生活的另一重面向,从而使这个世界立体了,也复杂了——她做到了,这让人惊喜,也引人苛求。

  我对曹文芳的苛求实际上触及了女性写作一个最大的困境,就是如何在一个男性话语的世界,开辟一片属于女性自己的天空?可能唯一的办法,就是忠实于自己的生命体验,不管那套以“文学原理”面目出现的男性话语怎么规训,怎么哄骗,也不上当,坚持走自己的路。因为,只有自己的真才能导出利己的善,由此生出的美才是滋养以及美德,而不是剥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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