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到晚上,我就会变成一只瓢虫。
嘘!这是一个秘密,千万别说出去。什么?你不信我变成瓢虫?连你都推测我变成瓢虫的事只不过是我用“瓢虫”的网名在上网?你先把你的耳朵洗干净了,我再郑重地告诉你,我不是用“瓢虫”的网名在上网。我确实是变成一只有着橘红色鞘翅、左右两只鞘翅上还各点缀着三个黑斑点,两只鞘翅的结合部有一个联结的黑斑点,如果我合上鞘翅,我总共有七个黑斑点,如果我张开鞘翅,那就是八个。对了,我就是昆虫学家们命名的七星小瓢虫。
我知道你没怎么见过瓢虫。告诉你吧,我变成的瓢虫大约有只小苍蝇那么大。呸呸呸!我最讨厌苍蝇了,我只不过是用苍蝇的体积来告诉你我这个瓢虫的体积,我不是苍蝇,我是瓢虫。我说了这么多,你还是不信?你要我现在变给你看?不行,现在真的不行,我说过我只有晚上才能变成瓢虫,现在光天化日的,我变不了。再说,我变成了瓢虫你要是陷害我,一巴掌拍死我,拍死一只瓢虫你不会承担任何法律责任的,连警察都不会出动,我信不过你,你要是拍死我,我申冤的地方都没有。
好吧,你信与不信已经不关我的事了,因为我能告诉你的我告诉你了,我今天晚上还有事情,没空陪你喝酒闲聊了,我得告辞了。
曾经,我把我会变成瓢虫的事只告诉了我惟一的哥们张晓,可惜张晓不信。今天晚上,我又变成了一只瓢虫,我开始了对于瓢虫来说算得上一次长途飞行的飞行。我的着陆点是凌琳家。凌琳是谁?这个我可以公开地说,她就是我现在的女朋友,我只能说她是我现在的女朋友,是因为凌琳实在太漂亮了,要打她主意的男人真不少,包括我那个惟一的铁哥们张晓。将来,她也许会成为别人的女朋友。当然,那不是我愿意看到的结局。
现在这社会真是可怕得很,我带凌琳只跟张晓吃了一次饭,他们两个就互加了微信。不过,他们互加微信的时候,我并不知道,是张晓有一次喝酒喝多了,拿了个手机就摇啊摇摇啊摇的,结果还真摇出了几个风骚的女网友,张晓就得意洋洋地与我分享那几个女网友的照片,我拿过张晓的手机,随便在微信里一翻,就看到了凌琳的头像,上面还有两个人聊天的记录,我非常震惊,就在我准备认真细看的时候,张晓一把夺走了手机。看来他们之间有鬼,没鬼张晓夺手机干吗?
关于凌琳与张晓通过微信聊天的这件事,我曾经旁敲侧击地问过凌琳,我不敢直截了当地问,因为凌琳还不是我的老婆,她只是我的女朋友,女朋友与老婆是有所区别的,老婆你可以理直气壮很直接地讯问,但女朋友就不同了,你不能直接讯问,也许问得多了,她就受不了了,她就真的飞了。我不想失去凌琳,因此我只能旁敲侧击。
我啰嗦了这半天,其实就是我在阐述我为什么要变成瓢虫的动因,因为我要侦察凌琳,既然她与我惟一的铁哥们张晓都微信上了,那她与她的男上司、男同学、前男友等等这些人互通微信吗?他们聊些啥?尽管凌琳对我还不错,但她从不把我这些好奇的事主动告诉我,当然了,这是她的隐私,我无权干涉,但我始终有一种危机感,这年头,几个男人女人不会脚踏几只船呢?
到了晚上,我把房间里的灯关了,我习惯了黑暗,但我却向往着光明。我不是在写诗歌,我说的是我的生活常态,我的那间蜗居在十五楼,那是一个小公寓式的精装修房,暂时买不起大房子,就只得用这蜗居来栖身。但这也是我的骄傲的资本,在城市有一套自己的房子,不容易!
凌琳到我这个房间来看过,她嫌这个三十多平方的房间太小,也确实,三十多个平方,起去了厨房和卫生间各自霸占的空间。我摆放了一张席梦思床,摆放了一个电脑桌,然后再弄了一个简易的衣柜,一个小小的茶几和沙发,我自己都感觉到转不过身来了,因此凌琳说这个房间小的时候我是赞成的,我当即向凌琳表态,我一定会置换一个大大的房子来迎娶凌琳。不过,我真诚而热烈并且充满期盼地说出这句话时,凌琳除了皱了皱眉,并没有作出任何外交回应。
凌琳进门后对我的房间表示了不满,我看得出来她皱着眉的样子,我知道,女人在那种状态下,好事是做不成了。但是峰回路转,凌琳走到那个大落地窗前时,却对那个伸进来的内飘窗发生了兴趣。那是一个呈梯形向室内延展的凸起的部分,米黄色的大理石铺底,大块的采光玻璃和宽敞的窗台,使我有了更为广阔的视野,这也是我这个蜗居内惟一存在的浪漫元素。凌琳一屁股坐在飘窗上面,然后脸上就露出了笑意,来啊,刘颂,凌琳说,就坐这儿抱着我。
凌琳进门的时候,我就像一个遭透了士兵在毫无准备的情况下迎接首长的检阅,看到凌琳脸上的笑容绽成了一朵花,我如获大赦,三步并作两步走过去,把凌琳抱坐在我的腿上,凌琳主动勾住我的脖子吻了我,后面的事就顺其自然了。我感觉到我们俩个都燃烧起来时,我要把凌琳抱到床上,我说过我习惯了黑暗,靠在窗台上,迎着刺眼的下午阳光,我可不习惯。然而凌琳却不依,她不愿意到床上去,她就喜欢了这飘窗,我想把窗帘拉下来,凌琳依然不依。
我只好由着凌琳,只好把那个落满下午阳光的窗台当成了我们的战场。我分神了,我没办法不分神,这幕露天电影我还不习惯,在进行过程中,我不得不抬眼四处张望,防止哪儿冒出来一个偷窥的眼神。因为我的分神,我和凌琳进行得十分草草,凌琳不满意了,一不满意,她就指着我的鼻子数落,你呀,没情调。
我不承认凌琳说我没情调,不过我这句话我没有说出口,我只是不服气在心里。我有我的情调,每当夜幕降临,华灯初上,我就会泡一壶茶,倚着那个大飘窗,关着灯,俯视着这个城市这座楼下的这条路。路比较窄,经常发生堵车,堵车的人各有各的姿态,我看到有人坐在车里吃东西,把包装盒、包装纸随手往路上一扔,我看到一些急着赶路的出租车司机将头伸出车窗,大吼大叫,我看到有人下车,不耐烦地在车前转来转去,我看到有人在打电话聊八卦,不时还发出前仰后合式极其夸张的大笑,我还看到一些车子把黑色的车窗关得严严实实的,我猜想如果是一男一女就会发生点事儿吧。
堵车看得多了,我已经对那些一眼就能看穿的堵车人没兴趣了,他们尽管形态各异,但他们都表演着同一个剧本,因极其熟悉而极其乏味了。我感兴趣的是那些关得严严实实的窗子,他们在里面究竟干什么。我万分好奇,有一次,我实在好奇,我就伸开双手,说一声,变只瓢虫,飞下去看看。然而那一天奇迹就真的发生了,我真的变成了一只瓢虫,真的就飞下去了。
当然,我变成瓢虫后,飞下去,并没有看到啥。车窗是关得很严实的,我飞不进去,从前挡风玻璃往里看,前挡风玻璃竟然也有个隐形窗帘给拉上了。我急得不行,就贴在玻璃上使劲往里瞧,可我还是看不到里面。这时里面倒响起了一个女人的声音:车窗上有只瓢虫。接着就传来男人的声音,瓢虫有啥可怕的,我摁一声喇叭,兴许就能震死它。
用心太险恶了!我一吓,赶紧飞了,屁股后面果然传来震天价地的喇叭声。随即也传来了咒骂声,摁啥喇叭啊,烦死人了,摁死了也过不去。有人伸张正义,我得意地叫了一声,这时候,我才发现,我虽然是一只瓢虫,我还是可以发声的,而且所发的声音很动听,有点像美声唱法。
那天晚上,我趁着我是瓢虫,飞进了凌琳的寝室。如果平时打车,不堵车的话,一刻钟就能到了,但我那天飞得很久,瓢虫嘛,尽管是飞行者,但还是转不过车轮的速度。有时,我飞累了,我还得在路上歇一歇,歇了后,再接着飞。
好在进入凌琳的寝室并不难,她房间里的窗户都开着,我飞了进去,凌琳已经睡着了。我想寻她的手机,看到那只白色外壳的三星手机就在她的枕头边。那只手机对我来说极其富有诱惑力,凌琳跟我在一起时,她总是捧着那只手机,两只手像翻飞的花蝴蝶灵巧地在手机屏幕上摁来摁去,有时她还经常搔首弄姿玩自拍,我提出我帮她拍的时候,她总嫌不好,她习惯了自拍,我拿她没撤。我总想凑过去看看凌琳的手机,但每当我把脑袋凑过去时,凌琳显得很不高兴,这通过她的高分贝的音量展示了出来:哎,刘颂,你能不能自觉点。
她的声音通常能传播得挺远,引得周围的人都拿眼睛瞧我,我像个做了错事的孩子,搓着两只手表演着不知所措。看客们的眼光更加充满了鄙视色彩,我知道,他们一定以为我是趁凌琳不备偷摸了她的屁股揩油,但天地良心,我真的没有揩油。可我无法解释,我只能眼睁睁地看着他们把我当成了色狼而无可奈何。
现在,凌琳的手机就毫无防备地呈现在我的面前,我抑制住狂喜,飞到手机上,但我摁了几次,手机都没显示。后来我在墙上发现了一个一闪一闪的东西,那是万能充电器,凌琳取出了手机的电池,用万能充电器在充电。
第二天,我花五十块钱买了一只估计是山寨的三星手机的充电器,送给了凌琳。凌琳有些惊喜地问我,你怎么知道我的充电器不见了。我神秘地说,直觉。凌琳一嘟嘴,切,忽悠吧。我也没跟她理论,因为我不能把我会变成瓢虫的事情告诉她。
就在告诉张晓秘密的那个晚上,我又变成了瓢虫,往凌琳家飞去。半途中,我心血来潮,改变了方向,张晓就在这附近,干脆就到他家转转,看这小子在忙活啥。我拐弯到张晓家,与其说我是心血来潮,倒不如说我有点儿炫耀,的确,临时将着陆点改成张晓家,我是有一点炫耀成份的,谁叫张晓不相信我会变成瓢虫呢。
也许你会问,我干吗要把我会变成瓢虫的事告诉张晓。这是警告,警告懂吧。我就是要告诉张晓,你小子可别瞒着我去勾引凌琳,我会变成瓢虫,会监视你的一举一动。但张晓不信,我的警告没有起到效果,我只好临时拐弯到张晓家,去当面展示一下,让他信。
张晓家住三楼,我很容易就飞了进去。我找到了张晓的房间,因为张晓是我的哥们,他的家我来过N次,熟门熟路。张晓此刻正半躺在床上,用一个平板电脑看电影,我凑过去,张晓看的是《投名状》,那是一部很早的老电影,我看过,知道故事情节,大致讲的是三个草根青年,为了混个饱肚子这个共同的目标凑到了一起,他们抱团作战,征战四海,但在功成名就之后,三个哥们之间却产生了矛盾,相互残杀。很多网友们曾给这部电影总结出哥们是不可信的,哥们就是用来出卖的感慨之语,一时间,导致了众多哥们联盟的土崩瓦解。
张晓看这部电影是啥意思?我正暗自揣度。不想张晓突然开了腔,刘颂。我一惊,我的身份暴露了?很快我发现我只不过是虚惊一场,原来张晓是用微信上的对讲机功能在说话。他接着说,是我的哥们,但刘颂这小子不懂情调,你跟着他,一朵鲜花插到了牛粪上。
我咬牙切齿,这狗日的张晓,背后竟然这么损我。同时也焦虑不安起来,从刘颂发送的语音中,我猜测出了跟他聊的一定是凌琳。我冒着被张晓发现的危险,凑近他的手机一看,果然是凌琳。我恨得张开了两只鞘翅,并且疯狂地抖动着,恨不得扑去疯咬张晓一口。但我忍住了,因为我还要听听凌琳是怎么回复的。不久,凌琳就回复了语言,刘颂是坨牛粪,你就不是牛粪了?
我也是坨牛粪。张晓承认了,我心里暗自平衡了一下,两坨牛粪,彼此彼此。但张晓后面的话却让我几近喷血。我张晓这坨牛粪能滋润你这朵鲜花,让你开得更娇艳,而刘颂那坨牛粪除了给你招腥惹臭外,啥也不行。
那我倒要看看,凌琳回复,时间会证明一切的哦。
我气疯了,我要扑上去跑张晓拼个你死我活了。我希望我的口中能长出毒牙,眼镜蛇那样的毒牙,扑上去疯咬张晓一口,一口致命。然而就在我作势要扑向张晓时,一个冷冷的声音从我身后传来:你还是省点力气吧,如果你不想被他一巴掌拍死的话,就给我待着。
谁跟我说话?我转头一瞧,在我的身后出现了同样一只瓢虫,它的身子比我还小了一截,鞘翅是那种夺目耀眼的红色。你是谁?我问那只提醒我的瓢虫。
红瓢虫冷静地说,我是谁不重要,我知道你跟张晓是哥们,我们见过面。张晓请我吃饭时,你也在。我的脑子在飞速地转动,张晓这狗日的带的女孩吃饭的多了去了,我一个个地回放,觉得谁都有可能,谁都没有可能。红瓢虫看出我的沉吟,她说,不用猜了,我是莉莉。
莉莉,我想起来了,就是那个爱穿红色一步窄裙露出雪白大腿的女人,她曾经是张晓的女友,好像是不久前,张晓提出了分手,张晓整天恋爱着又整天分手着,我都无法给他作过统计。
张晓曾经跟我说过,莉莉穿着那条鲜红的一步窄裙,露出雪白的富有弹力的大腿,很够诱惑人的,但是张晓又说,剥开了那一步窄裙,也就那么回事,天下的女人都一样,张晓说,惟一不一样的就是女人的各自不同的包装,在没撕开包装前,对男人总会产生致命的诱惑,就像一个小孩子,总是对装在神秘盒子里的礼物感兴趣一样,一旦撕开了包装盒,才发现里面也不过就是他司空见惯了的布娃娃而已。女人啊,就跟冰琪凌一样,撕开五颜六色的包装纸,咬一口那冰琪凌,都是千篇一律的味道,很凉,有点儿酸酸甜甜的味道。包装纸一扔,冰琪凌放到嘴里一化,所有的一切就会都过去了。张晓曾经这样感慨。
你在张晓眼中不过是一个冰琪淋,我坦率地告诉莉莉,我是有险恶用心的,我要借此来报复张晓。我已经猜出,莉莉变成瓢虫的动因与我的动因如出一辙。莉莉却反驳道,不,我是一个爱情至上主义者,我想我和张晓就是司马相如与卓文君。我听了后冷笑,司马相如与卓文君那是哪朝哪代的事情了,那烙在爱情圣坛上的记述,你还信吗?
我信。莉莉毫不迟疑。张晓现在是迷失时期的司马相如,我沽酒当歌,我会唤回他的心的。莉莉对爱情的执著与痴情让我感动。哪怕只剩下最后一个纯情的女人,我想肯定是我。莉莉又说。
我正在想着措辞来规劝莉莉,但我还没想好,一个巨大的肉网已经网住了我和莉莉。看得出,那是张晓的手掌。我们两只瓢虫显得极其慌张。在张晓的手掌里慌不择路,抱头乱蹿。哈哈,张晓开心地笑了起来,你们这两只瓢虫一直吵,烦死我了,老子要你们好看。
张晓用他那巨大的肉掌控制了我和莉莉,另一只手伸到床头柜上掏出一支香烟。不好,这小子要对我们施暴了。我知道张晓这家伙的手段毒辣。我们曾经一起捉过一只知了,他用香烟将知了一只又一只脚爪烫掉,然后又烫掉了知了的翅膀,知了拼命地惨叫,知了叫得越欢,越能刺激张晓这个刽子手施暴的欲望。滚烫的烟头就成了张晓的行刑工具,残忍地将知了一点点肢解、融化。
怎样才能逃出的张晓的魔掌和炮烙的惨运,我动起了脑筋。莉莉因为慌乱,拼命地在呼救,张晓,是我,我是莉莉,放了我。我冷笑道,莉莉,这回该是我提醒你了,我们现在都是瓢虫,我们的呼救,张晓根本听不懂,他能听出的只不过是瓢虫的鸣叫而已。另外,我知道张晓的手段,你叫得越欢,我们会死得越惨。莉莉惊恐地看着我,大张着嘴巴,不敢喘声了。
张晓点燃了烟,但是他并没有急着施暴,而是把香烟放在了烟灰缸上,对于死亡的恐惧,让我战粟不已。我拼命地扇着翅膀,想逃离张晓的魔掌。但张晓的手攥得紧紧的,我根本无法起飞。我只能等死了,我绝望地闭上了眼睛。
这时,我感到头上有强光一闪,张晓用手机给我和莉莉拍了照片。然后张晓将照片通过微信发给了凌琳。发完了照片,张晓通过微信对讲机跟凌琳说话,瞧,我抓着刘颂了。
天啦,我后悔得肠子都青了,我不该告诉张晓我会变成瓢虫的事情。现在好了,注定在劫难逃了。等死的我听到了凌琳的回复,神经,这是两只瓢虫。哈哈,张晓狂笑了几声,笑声让我睁开了眼睛,看到了他嘴里的两颗蛀牙,刘颂告诉我他会变成瓢虫,你帮我分析一下,这两只哪只是刘颂。神经,不理你了。张晓的话显然让凌琳生气,我暗自祈祷,我希望凌琳能向张晓求情,放了我和可怜的莉莉,我能得以逃生的话,哪怕我跟你分手把你送张晓都成。
但凌琳非但没有求情,反而助纣为虐,回了一句:两只讨厌的瓢虫,看你无聊成啥样,拍死它们算了。一瞬间,我心如死灰,凌琳如此无情,一脚把我踹进了火坑。
接到同意执行死刑复核书后的张晓拿起了香烟,狠吸了一口,我看到了通红的烟头离我近了,更近了,我只剩下最后一个遗愿,希望张晓能一下结束我的生命,不能再像我们以前捉的那只知了那样给我们凌迟了。
啊?!你敢咬我!张晓气急败坏,我睁眼一看,莉莉狠狠地在张晓那肥大的肉掌上咬了一口,张晓显然被咬疼了,他抓我们的手掌一松,另一只手把烟头往烟灰缸里一扔,飞舞着那只扔掉香烟的手掌就来扑杀莉莉。掌风飞舞,莉莉急吼,别楞着,快逃。我来不及多想,趁着张晓对付莉莉白驹过隙的瞬间,我拼命振翅,穿过了张晓杀气腾腾的掌风,我逃出来了,而莉莉却惨死在张晓的手掌下。我回头看了一眼,看着殷红的血在张晓的手掌中洇开来,和莉莉那红红的鞘翅混在了一处。张晓拿起手掌一看,只有一只,他气急败坏地腾起身来要抓潜逃的我,我头也不回,拼命地飞出了窗户,把张牙舞爪的张晓扔到了身后。
第二天,我还在昏昏沉睡,手机铃声把我震醒了,我迷迷糊糊地拿起枕边的手机,贴近了耳朵。手机里传来张晓的声音:刘颂,莉莉割腕自杀了。她留了遗书,说是因为我而自杀的,莉莉的家人都来找我了,我真不知道该怎么办了。
莉莉真死了?我呼地一下坐起。什么真死了,你难道预知她死了?张晓一头雾水。我冷哼一声,张晓,你是个男人就得负起责任,他们说得没错,你就是杀死莉莉的凶手。
刘颂,我们是不是哥们儿啊,这个时候你添啥乱。张晓咆哮起来。我没理他,我把手机直接关掉了。然后我起床、洗漱、下楼,几乎是一气呵成。
在一个花圈店,我买了一个小花圈,我要送给莉莉,因为莉莉对我有救命之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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