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后一次遇到可可,是在离城郊不远处的几棵垂柳下。那是五月末,也可能是六月初,总之是在某个周末的早晨。难得没有刮风,路边偶尔会因为车辆通过而搅起灰尘,旋即纷纷跌落。柳枝条秩序井然地绕着皱巴巴的老树干垂落,可能因为前几日下雨的缘故,此刻,它们身上没有一丁点灰尘,阳光穿过枝条间的缝隙,使得每一片狭细而扁长的柳叶,都显得绿油油的明亮起来。
这时候可可走了过来,一件碎花格子衬衣妥帖地裹在她娇小却饱满匀称的身躯上,下身则是一件洗得略略有些发白的宽裤口牛仔裤,裤线是两道紫色条纹,左侧大腿处裤面上绣着几朵开得正艳的腊梅花。可能是出于礼貌,可可嘴角微微上翘,对我报以一笑,算是打过招呼。我喜欢可可,并且从不曾掩饰对她的喜爱之情。她今天的装扮尤其迷人,特别是那件戴在头上的浅蓝色网状纱巾。
可可应该比我小几岁,或者表面上看起来是这样子。脸盘较圆,一双大眼睛水灵灵的,像是秋日湖水,明净且澄澈,眉毛则细而疏。如果不与她交谈,一定会误以为她是某个学院学哲学或者心理学的女学生。事实上,熟悉她之前,我一直都以为她还小,小到可以肆意称呼她为丫头。有趣的是,可可从来不做辩解,似乎也能接受我这样叫她。请原谅我用到似乎这个词,似乎、大概、可能、以及或者,我已习惯陷入某种不确定性。不能准确预知某一事件的走向,也可能是不想确知。一件事即使如预料中的发生了,也没什么好值得窃喜。即便不会发生,又有多少悲伤的价值呢?
何况我早已厌倦在纷繁复杂的事物表象中去求取真相。与把精力放在这些所谓的正事上面相比,我更愿意摆弄一些琐碎的无用之物。把前后并没有任何逻辑关系的句子写在纸上,尝试与一株叶片已有些暗黄的植物交谈,坐在铁道上听火车碾过铁轨的声音,或者是看一场听不懂对白的电影。我不知道自己从哪里腾出来这么多时间供自己挥霍,只是挥霍。除了挥霍,我找不到别的更有意义的事情,至少在三月到五月末或者是六月初这段时间里,我似乎能确定,没有什么会比挥霍光阴更有意义。
在这之前,我是说认识可可之前,我有点像台湾作家古龙武侠里的浪子一样,散漫而颓废,尝试去认识不同的女子,有律师,也有法官,甚至还有教员。这的确荒谬,我们一起睡觉,说脏话,幻想人的生命尽头眼睛会呈现什么色彩以及其他种种不可能的事情。然后,我们冷漠地看着彼此穿上衣物,或快或慢的离开。有时候想想,我们活得悲哀而虚无,那些曾在某个瞬间错以为是爱情的关系,不过是枷锁。是的,这使人悲伤,尤其是在一个人独处的时候,尤其是想摆脱这荒谬的记忆而不能如愿的时候。如果说还有我能确定的事情,那么一定是这样:我们孤独,想要在这个世界上找到那个可以倾诉的对象。我们打开自己,连同肉体,然后发现事情往往并不会按照我们预想的程序进行。激情过后,我们甚至没能留下些狼藉可供回忆,除了我们对自己身体更深地鄙夷,除了孤独。
我以为我会就这样在沉沦中死去,这世界总得有人死去,战争、疾病,该死的衰老或者他妈的意外,都会带走前一刻还鲜活的生命。所以,我已经在自己三十岁以前做好打算,某一天,我如往日般睡过去,然后再也不必醒来。
直到我遇到可可,在一次并没有什么实际意义的文学交流会上。我才发现,就算是灰烬,只要还保留一丝火星,只要还会有阵风吹过来,哪怕是燃料不多,哪怕是空气稀薄,我们也会再一次燃烧起来,直至永恒的清算日到来。
如果我告诉你们,这交流会是在一个叫做布拉格的咖啡屋举行,会不会有人觉得意外?意外又如何呢,我喜欢这名字,喜欢另一个我未知的国度:捷克或者应该是捷克斯洛伐克。这可能源于我所喜欢的捷克作家米兰·昆德拉,不要说通读他那些提炼自生活或者生命深处的小说了,光是这个生活在别处的名字,听起来就有读不完的故事。而他恰恰是个善于讲故事的人,并且善于把一个个带有月之清晖的悲凉故事,打磨成寒光闪闪的匕首,切入肌肤,一层层剖开这世界上诸多肤色不同的寄生者骨血以及内脏。然后我们从那些剖面中发现自己可悲可耻的部分,贪婪、虚伪、自私,当然也会发现明亮的部分,善良、淳朴以及潜藏心底的求知欲。但可可似乎对米兰·昆德拉并没多少兴趣,她倒是喜欢卡佛多一些,那个潦倒一生的酒鬼。在交流会上,可可讲起这可爱的酒鬼如何在山林里伐木,偶尔也会伴着夸张的肢体语言。比如,她会突然站起身来擦汗,尽管她额头上并没有汗珠沁出。有时也会变一个声调,叫喊着某个女人的名字,一脸严肃地问在座的女人愿不愿意陪爷喝几杯劣质威士忌。那时候咖啡屋里正播放着一首节奏舒缓的俄罗斯抒情民谣,我听不懂任何一个音符,只是单纯地喜欢那有些低沉的旋律。是的,我喜欢那旋律,像是阴天,像是在成片的白桦林里劈出一块空地,然后,模糊的人影不断从冰原或者沼泽地赶来,参加一个陌生人的葬礼。为什么陌生?其实我也不知道原因,或者是我正在思考这问题可能的答案时,耳畔突然传来喝斥声。稍等,让我想想可可当时说了什么。她好像说得是:“谭木,你大爷的,你到底有没有听我在讲话?”对,我想应该是这句,也可能会是别的什么话。总之,我被她威严的气势所震,也顾不得再思考为什么会是陌生人的问题了,端起一杯柠檬水,猛灌一口,借以掩饰自己当时的慌乱。
我这才想起,我原本是姓谭的。我的皮肤黝黑,身体并不像一般农家长大的孩子一般健壮,偏瘦,个头要再高上几公分的话,就活脱脱一根竹竿了。我贩卖劣质化妆品,勉强算个失败的商人吧,但又迷恋分行文字,常常幻想自己能做个超脱物外的诗人。如果说我还有什么优点,那可能得是口才了。是的,我能侃,哪怕是面对完全陌生的人,也可以滔滔不绝地说上半天。当然,有段时间里,我也替兼职邮局做事,分拣文件或挂号信,再按照文件上留下来的地址,送到那些神态各异的人的手里。但现在,哪里还有什么信件需要分拣和派送呢?
“你大爷的。”可可说这句话时,嗔怒中带着些许俏皮可爱,那双如湖泊般明净的眼睛盯得我脸皮发烫。我能清楚地觉察到自己脸色由黑紫变得通红,然后再慢慢恢复黑紫色。那个下午,原本是沉闷而无聊的,隔壁可能坐着何律师,他正用心地给几个已婚妇女讲股市行情,讲北京城外几处景点的门票变化以及重婚罪所要接受的法律惩罚。我对这些烂事没有任何兴趣,只是一杯接一杯喝水。我酒量极差,但有一副好膀胱,喝再多水也不怕——水是喝不醉人的。我旁边坐着的则是这座小城里,几位小有名气的作家,他们聊刊物稿费,聊自己某篇文章在报纸上刊登之后产生的社会效应,也聊电视上经常见到的那些女演员的脸型和三围。我对这些也没有兴趣,或者之前有过兴趣。但在遇到可可之后,在可可说出那句你大爷之后,这一切就变得毫无吸引力。
我终究没有与可可说话,喧闹的场合里,我往往会变得沉默。我骑着那辆买回来不久的新日牌电动车,晃晃悠悠地沿着坑坑洼洼的公路回家。夜深了,路上行人极少,根本听不到白日里那些喧嚣的、嘈杂的声音,偶尔会有雷声,从远处砸过来,“轰隆隆”地,贴着耳畔炸响,整个夜幕就会被撕开一道明亮的口子。雨是从半夜开始下起的,隔了窗户,能够听到雨滴倾泻到水泥地上密集地淅沥声。我欠了欠身子,点上一根烟,除了雷雨声,窗外的世界是寂静的。
除了闪电划破天幕的刹那明亮,窗外黑黢黢的,那些往常亮着灯的窗户,也是漆黑一片。我双手抱着膝盖,坐在窗户前,像个失去知觉的傻子。我住在这里似乎已经很久,久到闭着眼睛都能想象到窗外的一方世界。左前方是学校,十层高的建筑里,集合了附近的七八岁到十二三岁的孩子,他们在里面嬉戏或者安静地上课。课余时间,会在楼外看起来还算宽敞的场地里打闹。一些叫不出名字的草木沿着大楼底部生长着,既没有开花,也不会结果。隔了一条街,正前方则是六层高的民居。可能是建筑年代有些久远了,浅粉色墙体逐渐斑驳,狭小的阳台里通常会挂满各式男女衣物。窗棂不知道是什么质地,如今已有了锈迹。如果把目光投向楼顶,还会发现几截被烟熏得变了色泽的红砖砌制成的烟囱。烟囱周围铺满了防水用的黑色沥青牛毛毡,雨夜里是没法看得真切的,只能想象它们被雨水不断冲洗、打磨,不但没有破损,反倒是有了一丝清亮。再远些是乌兰察布东路,沿着马路两边,分布着写字楼、酒店、餐厅、大型超市、菜市场以及各类经营日用品的门店。事实上,我对这些并没有多少兴趣,尽管偶尔也会买些红塔山牌的香烟或者菜蔬,尽管我在这里已经住得足够久。
迷迷糊糊中,雷声似乎更响了,“咔嚓嚓”的声音透过窗户,钻入耳底,与雷声一起钻进来的,还有楼外那些车子报警器次第响起来的声响,它们像是受到虎狼惊扰的马群,嘶鸣着,想要往四处散开。我从烟盒里摸索出一根烟,递到嘴边点燃。很明显地,我怕这些响动,怕能够撕破夜幕的雷声,也将我撕个粉碎。而烟能够带给我短暂地安慰,就像是溺水的人,逮住一根稻草,心里也会觉得这能够帮助自己减缓身体下沉的速度。烟之于我,就是溺水者手里牢牢握住的稻草,只要那丝明灭不定地烟火还在,我的希望就还存在。有希望,哪至于怕到要死?
我就这样想到可可,这雷雨夜,她会做些什么呢?郁闷的是,我没有她的任何联系方式,手机号或者微信,统统没有。我突然想到梅子,梅子和可可在同一所中学教书,找她要个电话号码应该不是什么难事。我发微信信息给梅子,从窗外乱糟糟的天气聊到学校生活,聊到那些我们记忆中的板着脸爱训人的老师。然后,我以为铺垫足够完整,就开始旁敲侧击地向她打听一些关于可可的事情。梅子听到我打听可可的事情,显得有些意外。其实,这又有什么好意外的呢?喜欢一个人,无非就是情不知所起,却又一往而深的事情。梅子发来一张可可的照片,问我是不是照片上的人。我快速地在键盘上敲下一个“嗯”字,然后观察起那张照片来。照片的背景是室内,正对着可可的是一具立式衣柜,乳白里稍稍有些泛青,留着一扇柜门,几乎和柜身等高。柜门上的把手已经坏了,她以一块红丝巾系在上面,权当把手。柜门上嵌着一块长方形镜子,仔细看,能看到她的身影。镜面上画着两棵野山竹,枯瘦,却有嶙峋之态,一节节向上生长,稀疏的叶片分列于左右,偶有交织重叠,竹子旁边有两只丹顶鹤,毛羽呈灰白色,一只仰着头,一只低沉着脑袋,像坐在窗前的她,安静极了。她左手边是张旧式双人沙发,上面搁着一只女式双肩小背包,再往前点就是卧室门了,门关着,可以看到几个卡通图案的小挂钩贴在门后,挂钩上有块蓝色毛巾,有双袜子。右手边则是一张双人床,被子整齐地叠放在床头位置,床单则是浅白色,上面零星缀着同样浅色调的花纹。靠床头位置有一只小柜子,柜面是用报纸糊起来的,除了一只黑白色相间的水杯,没有搁置其他物件。梅子见我半天不吱声,说了句,喜欢就去追她吧,可可离异,想知道更多线索,就请吃饭。我没及时回复梅子,倒不是考量一顿饭和有关可可信息之间的轻重关系。只是习惯了这样,在拿不准一件事情的时候,沉默是最好的应对方式。
第二天,当可可、梅子、何律师和搡夫老师,我们再次坐在布拉格咖啡屋的时候,我觉得前一晚所有纠结与煎熬都是值得的。感谢梅子,给了我与可可再次见面的机会。整个下午,我们坐在咖啡屋的一间灯光有些昏黄的包厢里轮流玩纸牌游戏。那是一种叫做跑得快的纸牌游戏,最先出完手中牌的那个人是赢家,而其他人只能根据手中所剩下的牌数,付钱给赢家。为了方便结算,我们几个人互相加了微信。我不由佩服起梅子来,在某些方面,她比何律师更聪明。比如,只用这样一个小游戏,就帮我轻易得到可可的联系方式。何律师可能出于职业习惯,玩起牌来也认真极了。搡夫老师则是一副输赢都满不在乎的样子,可能是年龄小的缘故,也可能是诗人都会在某些境况下收敛自己的情绪。总之,他几乎不说话,洗牌、发牌、收红包、发红包,偶尔动一下,也是因为坐久了,腿不舒服,需要调整一下姿势,又或者是因为水杯见底了,不得不站起来添水。
可可看起来确实像个孩子,输了牌会嘟嘟着嘴巴,有时候则是骂骂咧咧;赢了又会兴奋地大呼小叫,拍着梅子肩膀,然后再以言语敲打我们一遍。这傻丫头,似乎没能发现我一直在让着她。玩纸牌游戏,我算得上高手,可以准确推算出对手手里还有哪些牌。当然,这不能保证稳赢不输,但赢的概率肯定大过输。如果我高兴,即使在牌面不好的情况下,递牌给自己想要帮助的那个人,让他少输或者是赢,比如可可。如果我不高兴呢,则会相反,想着法儿让对方没法赢或者多输。事实上,纸牌游戏真是一件神奇的事情,它似乎不属于现实生活,而是另一个奇妙纷繁的世界。不论身份、地位,只要参与这游戏,谁都可以成为主宰一切的救世主,或者是刀板上待宰的鱼肉。
可可的牌越来越臭,她拍桌子,嘴里不断冒出几句你大爷的。那双水汪汪的大眼睛,就连埋怨起人来都是那么美丽。可能是觉得玩牌没什么意思(事实上,没人喜欢一直输下去,即使只是一个游戏),可可突然抛出一个关于来生的话题。她眨巴着眼睛,问我们在座的每一个人,来生想要变成什么。只要何律师在场,他就永远是思维最快最活跃的那个人。他给出的答案是麻雀或者鹰隼,鹰隼倒好理解,对于一个有理想有志向的有为青年来说,总喜欢高瞻远瞩,俯视天下苍生万物。而麻雀却令人疑惑,那小东西,弱不禁风的样子,只会惹人怜惜而已。何律师见我疑惑,解释了一句,赎罪,小时候,死在自己手里的麻雀太多了。啧啧,这小子似乎也不是一味冷血,居然会想以这种方式消除恶业。搡夫老师给出的答案是一滴眼泪,情人的眼泪。这倒符合他的诗人身份,多多少少带有浪漫主义情怀。认识搡夫老师这么久,他留给我深刻印象的是在原州。那天我们几个人喝了啤酒,西夏X5,酒醒之后还会头疼上好一阵的那种破酒。然后我们坐在房间里吹牛,看一部富有中国元素的俄罗斯电影。我们一边吹牛,一边关注电影中那个叫做米拉的未婚女子的命运发展。后来不知道是谁提议,我们大概四五个人,一起搜附近人玩,那真是一个寂寞无聊的夜晚。搡夫老师搜到一个艺校的舞蹈老师,约莫二十四五的样子,然后我们几个人一起趴在他周围,怂恿他勾搭那女子。几句寒暄之后,那女子问搡夫是不是也觉得寂寞,搡夫回复是。可能你们也已经猜到了,这女子兼营皮肉生意。她给搡夫老师的报价是一夜一千块(后来我们想,这应该是有艺术加成的价格吧,否则,单凭长相也值不了这么多钱的。要么就得是那里镶了金边,看起来与旁人不大一样)。搡夫老师也真是绝,居然跟人家玩砍价游戏,从五十一直加到一百五。我们看不到对面那女子崩溃的表情,但能隔着手机屏幕感受到她的怒气,她果断拉黑了搡夫老师。
可可问到我的时候,我正回想那个无聊的夜晚。她见我半天没反应,拿起一本赫尔曼·黑塞的小说,在我头上轻轻拍了一下。“我或许想做个婊子吧,像杜拉斯或者是佩姬那样的女子”,我没有思考,也可能是思考过这问题,但没有思考过这句话适不适合在这里说出来。何律师和搡夫老师已经笑得喘不过气,梅子喝了一口水,还没有来得及咽下去,全喷出来了。可可却是结结实实地被我吓到了,她看了看我,然后慢慢丢下手中那本《荒原狼》,慢慢任身体无力地落在沙发上。我猜可可应该没有读过那本《荒原狼》,否则不至于这么大反应。人性较为复杂,根本没有纯粹的善恶之分,如果有,那么一定是骗人的鬼把戏。对,像罗马人手中的魔术道具,可以变化万端,但本质只有一个,糊弄人。
对于人,我有越来越深的恐惧感,尽管我本身也是他们中的一员。我都不能确定由厌倦到恐惧之间用了多久,可能是打出生一直到现在,也可能是仅仅几个月或者更短的时间。这恐惧感首先是沟通障碍,就如我跟何律师之间,何律师喜欢评论时事,哪种制度不合理,哪些规矩不够完善公正,哪些部门会在不远的将来彻底消失。而这些,从来都不是我关心的对象。消失并不可怕,我们终此一生,不过是完成由出现到消失的过程而已。我喜欢哲学,喜欢哲学家们精彩的雄辩术或者是对肉体与灵魂关系之间的深层次剖析。至于世界的本源,估计只有疯子才会愿意花时间去探究。我们无非是用自以为是的幽默感,去调和我们和这世界,和我们自己之间的种种矛盾关系。我不得不面对的事实是,我感兴趣的,身边人未必就感兴趣;身边人感兴趣的,我未必就有兴趣。我们都是天生的倾诉者,也都是天生的倾听者。只不过,在当下这个令人琢磨不透的时代里,我们都不断强调前者,却往往忽略了后者与前者有相辅相成的关系。甚至可以这样表达,一个不懂得倾听的人,不会是一个好的倾诉者。所以,我们似乎越来越聪明,却也不可避免地陷入更深的孤独当中。
当然,这一切都未必正确。孤独与艺术,总是彼此交融,成为一脉相承的有机体。
我对可可的情感越来越玄妙了。我不确定是不是因为唐突的语言而使可可对我心生芥蒂。总之,当我再一次约可可出来的时候,她似乎是有些不太情愿,但好歹赴约了。我们沿着乌兰察布东路一直走到海拉尔西街,在新修建起来的有几十亩大的人工湖边停下来。我们聊起可可的婚姻生活,可可那前夫,可真算不得聪明,因为一些鸡零狗碎的事情就放弃了美丽的可可。我能从可可言语之中听出她对这段婚姻的惋惜之情,说到动情处,可可哭了。冰凉的泪滴沿着两腮不断滑落,我递给她纸巾,劝慰她不要哭。一切都会过去,无论痛苦或者欢乐。我第一次也是唯一一次牵起了可可柔嫩细滑的小手。我的心似乎又回到了初恋那年,狂跳不止,似乎想要从胸腔里喷出来一样。美好总是迅疾而逝,可可不哭了,我也没有理由再牵着她的手。不过,这已经让我心满意足。
不得不承认,我爱上了可可。一天没有她的消息,我会心急如焚。但我又不太敢发信息给可可,我怕等待的过程,每一秒都会被拉长成一分钟或者一小时。我不知道自己在等待的这段时间里还能做些什么,听音乐或者是看电影又或者是下象棋,似乎什么都可以做,又什么都不能做。有那么几回,我甚至觉得自己是被抽去灵魂的木头人,表情呆滞,神色不安。我怕等待,可是我又不得不等待,现在,等待是我唯一的希望。我的手似乎已经不受思维控制,机械地翻开手机,找到那个熟悉的名字,在对话框里输入你好两个字,准备发送,又觉得这两个字太生分。我这才发现,自己迫切需要与可可保持一种亲近关系,哪怕是在看不到彼此的虚拟的信息世界里。
在一定程度上,我已经丧失了基本判断的能力。我已狂热地陷入自己虚构的情爱世界中难以自拔。那么,如果我向可可求婚呢?比如此刻,对,就是现在,我完全可以买到一枚戒指,约可可出来。这比每天发信息,然后守着手机等待她回信息要直接有效一些。与其在漫长的看不到尽头的等待中一点点耗尽热情,不如拼一回,成功与否,至少我已经做过努力。
我挑了一枚雕有简单花饰图案的戒指,然后发信息给可可,说想要见见她。可可回信息说她正忙着,在别人家做客。我迫不及待地想要见到她,问清楚地点之后,就一路疾奔过去。我脑海中根本就没有设想过,这会是我最后一次见到可可的机会。在离城郊不远处的那几棵垂柳树下,我见到了可可。哦,我梦寐以求的可可,现在就站在我面前,我又开始慌乱了,尤其是她冲我微微一笑。必须得承认,有时候,一个微笑,一个眼神,就能够诛人心于无形。也正是这一笑,让我说出了可能这辈子最愚蠢的一句话:嫁给我吧,可可,我爱你。
可可惊诧地张大了嘴巴,她一定是以为我疯了,跟她开玩笑。我见可可有些迟疑,从衣袋中掏出早就准备好的戒指,然后再次对可可说出了那句话。“你有病吧?是不是发烧烧糊涂了?”可可摇摇头,甩出这句话,转身就走。
我顿时如一截枯木般杵在原地,脑海中一片空白。看着可可远去的背影,木然地问了一句为什么。
何律师曾对我说,世界上最愚蠢的感情就是单相思。他说自己暗恋过一个女孩八年,直到那女孩的儿子都能叫他叔叔了,也没对那女孩说出自己的爱慕之情。可能在心底,我也怕重蹈何律师的覆辙。而事物的两面性甚至是多面性则又让我想到另一种可能,可可会是我想要的未来。但现在,如果何律师在我跟前,我一定会告诉他,单相思其实并不可怕,真正可怕的是把这单相思说出来,得不到任何想要的回应。
我开始回忆与可可相识以来的每个细节,有好几回,找她说话,她总是回复几句之后说自己困了,想要休息,可一两个小时之后,我还能在朋友圈看到她更新信息。我暗自觉得自己愚蠢,这么明显地暗示居然都看不出来。我已经被一厢情愿的所谓爱情遮蔽住了双眼,不愿意接受这样的事实。我的心情糟糕透了,反反复复想着可可最后留下的那句话。冲动总会受到惩罚的,现在所承受的一切煎熬,不都是自己一手造成的么?
我想要用作信物的指环,就这样被剥夺了价值所在。现在,它就是一只纯粹意义上的圆环形装饰物,是一首被揭开象征意义面纱的诗歌,所有温暖明亮的指向,都如灰尘般缓缓落地。我握着它,像是握着一把戳向自己心窝的匕首,即便还没有戳或者刺的实际动作,但心疼的感觉已经在胸腔内不断膨胀。太难受了,我想,我应该扔掉它,就把它扔进自己眼前,这片死气沉沉的人工湖里。就算能把它戴在可可手指上,又有什么意义呢?不也是像他们花大力气修好岸堤,把流动的河水引入,然后再圈养起来。当然,这样做的结果必然包含沉淀作用,那些漂浮在水面上的枯木,那些裹挟在流水深处的泥沙,会陷落,然后在我们肉眼不能及的地方扎根。我们谁也等不到重生,圈养之后,原本鲜活的河水,也会慢慢失去棱角,然后死去,然后衍生出别的物种,比如讨厌的蚊子。
如果会有另一种可能,我是说如果,我依然无法确定有些事究竟该以何种方式发展乃至结束。如果我把这枚指环就放在眼前的碎石上,会不会在将来的某一天,一对年轻的情侣正好从这里经过,女孩可能累了,想要坐在这里休息,然后男孩顺从地坐下来,在要捡起一块碎石打水漂的时候,突然发现它——这枚戒指。这倒霉的破玩意儿,会不会在许多年以后复活,成为一对年轻情侣的爱情见证?
我点上一支烟,狠狠地吸了一口,然后把它摁在石头上掐灭。我并不是想要吸烟,只是需要在这恰当的时候,借助一口烟来打开思维,使自己从茫然无措的情绪中解脱出来。我知道我该站起来,沿着来路一直走回去,骑上电动车,回家洗澡,然后回复那些可能和我一样陷入情感漩涡中的女人中的某一位,约好时间地点,进行一场谁先厌倦谁先离开的游戏。只是,自从遇到可可以后,我再也不想这样过了。我需要可可,或者,我需要忘掉可可。
“你们这些臭小子,总是乱丢东西,果皮乱丢,烟头也乱丢。”我刚站起身来,耳旁就传来一阵絮絮叨叨地嚷骂声。我回头一看,说话的是一位年纪约摸五六十岁的大叔,他手里捏着一把火钳,正把我丢下的烟头夹起来装进另一只手提着的塑料袋里。我突然想到,可以把这指环送给眼前这位大叔。没有仔细考虑,我就任由这一闪念的想法脱口而出。大叔先是一愣,紧接着狠狠剜了我一眼,然后就是絮絮叨叨地教训。什么我们这帮年轻人真不像话了,好好的东西说丢就丢,什么注意我有一会儿了,怕我想不开会投湖,所以耽误的活儿都没有干完。我也不在意,任由他说着,或者说,我就根本没听进去他到底说了些什么。等他停下来的时候,我又把自己的想法重新表达了一遍,我想,他可能是在疑虑,可能是觉得我在和他开玩笑,我得打消他的顾虑,成功处理掉这枚指环带给我的无限焦虑。大叔还是没有接茬,不过,他倒是没再教训下去,而是改为询问,或者可以算作是一种关切。我失恋了?这根本就是一个荒唐到不能再荒唐的事情,没有牵手就无所谓分手,没有恋爱,又何来失恋之说?正如何律师所言,我不过是和他一样,对着一个根本就不曾在意过自己的女人,单相思了一把。这大叔也是够麻烦,给你东西,收着就是了,哪怕是把它再转送给别人也好呐,即便是送到典当行里兑换成可怜的现金,然后买几条烟抽,又有什么关系。
我又点上一根烟,然后问他最后一次,到底要不要。最后一次,对,就是最后一次,我现在喜欢这个词胜过一切,它是一种强烈的心理暗示,预示着我就要做出决定,至于会是什么样的决定,鬼才知道。但毫无疑问,我可以确定,我一定会做出某种决定。大叔估计是被我的样子给吓住了,没有镜子,我不确定自己当时的样子会不会太狰狞。总之,我没有等到他的回复,无论是肯定或者否定,都没有。好,可能我正好需要这种不置可否的打击。可可对我如此,眼前这大叔对我也是如此。我叹了一口气,转身往堤坝上走去。“站住,臭小子,脾气倒挺倔的。那就把东西留在我这里吧,我认得你,来过这里好几次。这样吧,等你有了心仪的姑娘,再来拿回去。”大叔看我真的要走,机关枪似地甩出一长串话。
我的电动车还停在原地,这愚蠢的物件,没有任何生命力,没有情感,它根本不知道它的主人经历过怎样一番纠结与困惑。我摁下开锁键,它机械地回应两声。我知道,插上钥匙,然后加下油门,它就会依照我操控的方向前行,泥路或者坦途都没有什么区别。它只是一个物件,不可能有鲜活的生命。罢了,罢了,让这些见鬼的事情都通通远去吧。我还可以找何律师和搡夫老师厮混,对,我应该发条信息给他们,庆祝我的虚无的爱情终于无疾而终。
我在键盘上快速按下一行字,发给何律师,然后再复制粘贴,发给搡夫老师,内容只有一句:乌兰察布东路尽头处等我,我们去爬古雁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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