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记:如果可以选择,我会选择在云南居住,与白云、与众神居住在一起。
一、昆 明
1那时还没有意识到生命如此短暂,也不知道写作如此耗费生命,所以觉得时间太多,有公交车也不坐,经常走文林街、滇缅公路上下班。有时还故意绕道,走走滇越米轨铁路。在昆明很容易忘记四季,因为一年到头天气、环境、衣着、食物都没有明显的区别,湍急跌宕的时间之河,流经这里的时候,突然慢了下来,没了浪花,没了漩涡,没了冲刷感。还好,在文林街上有纷纷扬扬的银杏叶提醒我,又一年过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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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天特别无聊,绕道去了西南联大。1937年,清华、北大、南开三所大学撤至昆明,合并成“西南联大”,梅贻琦、蒋梦麟、张伯苓、胡适、钱仲书、闻一多、陈寅恪、刘文典、穆旦、朱自清、沈从文、林徽音、冯至、华罗庚等大师,成就了一段教育史上的传奇。那间铁皮屋的教室还在,据说有一天,冯至在讲课,突然暴雨倾盆,雨声大过讲课声。诗人于是当即宣布自习:“大家一起听雨……”雨真下来了!接连几天下午总有一阵雨。我走到公交车站避雨。黑云仿佛就在对面的楼顶上堆积着。远远的西山上却还有落日。于是,每一滴雨下来都是金光闪闪的,落在水泥地上会绽开一朵朵金色的水花,然后又汇成一条金色的溪流,满街乱跑。这就是昆明,不可理喻的昆明,东边日出西边雨。85 路车来了,在我面前稳稳地停下来,开车的司机误会了——我等的不是车停,而是雨停。昆明一雨成冬,每一滴都像针一样冷,哪怕是大热天都不能淋雨。只要稍等,雨就会停。阳光、天空和迎面而来的风都变得非常纯净,云最厚处较暗,是褚石和深灰色,往落日处渐轻渐薄,渐鲜渐亮,土黄、橙黄、橙红,到边上,又是嫩黄,最边缘处,是耀眼的金黄。随着落日的沉没,云的颜色会逐渐加深,直至深红、血红、血痂一样暗红,这时,四面八方的星星都在赶来昆明的路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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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家营,是一个城中村。有配钥匙和修单车的,有三家价格便宜的小饭馆,有两家价格更便宜的理发店,剪个头只要四块钱。这还不是最便宜的,晚上,会有很多兼职的人来摆地摊,袜子十块钱七双。出口处,总有一个女孩子卖百合花,她家的香水百合四季都开。两条街之外有个篮球场,我每周都要去两到三次。在球场上,我会把一切都忘掉。打完球,一个人走回去,又把一切都记起。在洪家营一年来,除了房东,没有一个人认识我。我总是一个人上楼,一个人下楼,一个人买菜,一个人做饭,一个人看书,一个人写字,每个月三百五十元钱的出租屋,又狭窄又简陋又脏乱,经常让我想起卡夫卡用文字构筑的《地洞》。总有些深夜不想写东西,书翻翻又扔掉,爱情动作片看了两部。在出租屋的内阳台,可以看到对面屋顶上的扁豆架和珠光宝气的星空。这时候,我会和老魏出去。老魏是一辆山地自行车,魏连殳的魏。海源路很直,有专门的自行车道。昆明的夜,总是缺少一些粗砺的风。我越骑越快。风起云涌,斗转星移。快到海源寺的时候,把龙头撒开,像少年一样,狂踩狂奔,仿佛这样,就能摆脱越来越庞大的孤独。如果还摆不脱,有四个单身汉是可以深夜打电话的,潘健、田冯太、胡正刚、王云望。一个人只需要一瓶啤酒和一碟醋黄瓜。前面三个,现在都在昆明安了家,立了业。只有王云望,这个长得仙风道骨的年轻人,比我还野,突然辞了职,到洪家营摆起了地摊,再后来陆陆续续地听到他的传说,地摊摆到了大理、摆到了丽江、摆到了拉萨、摆到了喀什、摆到了尼泊尔。他去年买了摩托,一个人走了,从欧洲,走到非洲,走到了印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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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林街急转直下的地方,是卡夫卡书屋。因为给女老板写过广告,她许诺给我的德国黑啤打三折,终身有效。在那里,我认识了那个懦弱而敏感的、为了写作可以毁掉婚约的奥地利小伙子,渐渐地爱上了他文字中让人窒息的压抑和让人绝望的绝望。读了小说还不算,把他的日记和书信也找来读,在书吧里读,也借回家读。有一次,和雷平阳、王单单、胡正刚在这里喝酒,喝着喝着,就一个人溜出来,在最角落的桌子上趴着流泪,有诗《在文林街大醉》为证,诗里最后一句,就是改的卡夫卡日记里的句子“让上天降一场令彼此安慰的雨”。父亲的去世,内心崩塌之后,刚开始重建。这次痛哭成了很重要的转折,从此告别父亲做老好人的人生轨迹,开始学着卡夫卡,刻意地离开人群,适应并享受孤独,在写诗的路上一意孤行。在那个急转直下的时代,在那个急转直下的街道,我的人生却开始急转直上。在泥融沙暖的昆明与风急天高的北京之间,我选择了后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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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年后的深夜,骑着摩托潜入昆明城。月亮正好,混在路灯里,比路灯还亮。到了文林街,到了滇缅大道,到了洪家营,一点都没变,理发店还在,篮球场还在,我租的房子也还在。千变万化的时代,也很少有一个城市,会这样一成不变地等一个外乡人了。一条巷一条路地走,走着走着,便流下泪来。第二天上午继续走,下午才离开。刚刚离开,又发现遗漏了很多地方,比如说团结镇,比如说云山,比如说卡夫卡书屋,以至于又想去细细地走一遍。
二、腾 冲
1去过腾冲多次,念念不忘的有两样。其一,就是高黎贡山。我在江苴下车,看到原野尽头,山是淡蓝的,到山顶处,因为荒芜,变成了铁灰。山又高又长,像一堵墙,不知其所起,不知其所终,有种神秘的威严。不用问,这就是高黎贡山。背阴的地方,还有点点斑斑的白,那是些倔强的雪。高黎贡山海拔四千多米,有三千多米的相对高度,所以有震撼的视觉效果。护林员小左见我从湖南来,主动为我作解说员,他反正也要上山巡视。这个爱说话的小伙子,穿着一身迷彩服,脚上却套着拖鞋。小左像山神一样,对高黎贡山了如指掌。他说山里有很多稀奇的东西,如野蕃茄、岩蜂窝、狗熊、水芹菜、野木瓜……特别是一种雪山葱,叶子很大,只在山顶才有,一听到鸡鸣狗叫就不长了。还有山蚂蟥很多,蚂蟥吸饱血后,有指头那么粗,不能扯,扯了可能会断在身上,用烟蒂一烧,就落。有种小腿粗的蛇,却只有一尺长,当地人叫他棒头蛇,懒且有毒……路是古驿道,没有岔路,暗红的石头上覆盖落叶、青苔甚至马蹄印。一路上有各色的映山红和长短不一的瀑布。随着海拔的升高,我体力渐渐不支,小左简真就是高黎贡山的山神,散步一样,边走边等我,大气都不见喘一口。总算捱到了的南斋公房。路险,高寒,有好心的斋公(当地人对道士尊称),化来钱财,建起房子,放置火种、炊具、柴米油盐,供路人应急。斋公会不时上来照料,一般用过的人返回或下次经过,都会自觉奉还。另外,给养带得富余或者挣了钱的商队马帮,甚至一些归家的游子,也会留下一些,以示赞助。斋公房,本是充满人性温暖的地方。小左说,晚上他是不敢靠近这里的,死人太多,阴气太重。密林里,有很多堡垒和战壕,每逢大雨,会听到有人冲锋喊杀的声音。他介绍了1944年夏季的那场“云层里的战斗”。仰攻的远征军,几乎每一步都是踏着尸体前进的。远征军打死打伤两百多日军,自己也付出了三百多人的代价。他说,打完仗一天后,山脚还有“血旺子”(凝结成块状的血)跟着溪水流下来。我看到一处日军的碉堡,厚厚的混凝土上满是青苔。易守难攻的机枪口还在,视野很开阔。可以望见江苴的坝子。让人马上明白了战争那么激烈的原因。这真的是一片很美的土地,谁见了谁都会爱的土地。菜花金黄,麦苗葱绿,一片黄接一片绿,被风吹着,像高黎贡山的裙子,一直波及对面二三十公里外的群山。远处白墙黑瓦的村庄疏密有致。一丛丛深蓝的楸树点缀其中,这种树修长挺拔,木质很好,龙江铁索桥就是这种树做的。下山的时候,小左没有等我了,他说其实他不是巡山,因为当年指挥打仗的霍揆彰司令也是湖南人,所以对我有好感,特意送我上来的。这位高黎贡山的山神说完,小跑着走下崎岖的驿道,几个弯就不见了。我没带保暖衣物,不敢再去山顶。小左说了,山顶有一个大风坡,天气变化奇快,万里晴空下,也会出现风雪和雷电,不足一公里却经常死人。这首高绝悲凉的《高黎贡山谣》,让我已经感受到了山顶的雪意——“冬日欲归来,高黎贡山雪。秋夏欲归来,无那穹赕热。春时欲归来,囊中络赂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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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二是李小鱼,小说《芦花鱼》的作者。我当时在《边疆文学》做编辑,觉得她的文字仿佛从山溪里捡来的石子,干净而圆润,让我想到了老乡沈从文。重要的是,我从她的文字里还读出了罕见的热爱与虔诚,于是在刊物的重要位置发表了。李小鱼在腾冲光明乡政府工作,很容易就找到了她,果然,人和字一样单纯,脸圆且易红,让人记起她的老家腾冲县的荷花。她考上了公务员,在办公室守电话,每月工资有二千,很少进县城。她说喜欢乡下的安静,不求飞黄腾达,不求升官发财,只求有时间写自己的东西。最近在做乡志,她打算把民间习俗和传统文化收集并整理出来。她说很多人把地方志做成了政绩志,但她不会。“万一做完了上面不喜欢怎么办?”我问。她笑笑,有些事情,只管过程,不管结果。记不得更多的细节了,只记得鼓励过她,努力地写,一意孤行地写,只管过程不管结果地写。几年后听说,领导很不喜欢她,经常给她穿小鞋,她神经不正常,经常一个人在田埂上走,一个人哭,一个人笑。这种活在自己内心世界里的人,在规矩森严的腾冲(这里许多家庭,女人还不能上主桌吃饭)被当成神经病是很正常的。刊物总编潘灵现在还因此笑话我,说我偷偷地塞自己的关系稿。我无从分辩,只希望她能写出来,为她自己正名,也为我正名。十年了,文学圈再不见有她的文字和传说,放了笔,认了命,找个公务员嫁了,每天接孩子放学后再给老公做饭给孩子讲作业是大概率的事。看着一个有个性的作者,被世俗埋没,就像看着战友倒下一样,难以释怀。很希望有朝一日能再去腾冲,爬上高黎贡山,看看山顶的白雪和山下的怒江;也希望有朝一日能再遇到李小鱼,看她是否真得了神经病,是否还在坚持写作。如果还在坚持,在我看来,那将是一种可以与高黎贡山的雪媲美的壮丽。
三、普 洱
1普洱的绿三角,是指与缅甸“金三角”毗邻的西盟、孟连、澜沧三县。因为三县城鼎足而立,到处是原始森林而得名。路边塌了一方土坡,露出血红的土壤,根本不用担心,用不了多久,拳头蕨、野生菌、普洱松,还有不知名的藤藤蔓蔓和昆虫,就会过来,修复它,建设它,繁荣它。无处不在的郁郁葱葱的生命力,让你感觉插根拐杖,都会发芽,脚站久了,就会生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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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药,是一种秘制的草药,由三七、当归、草乌、仙茅、枸杞、火蚁加上月圆时的蛇毒和一些不知名的树汁熬制而成。其胶状物晒干后,碾成粉末,呈灰黑色,可溶于水。一天,宁娜在家里奶孩子,一个赶马人路过,他的马上驮着各种各样的货物。宁娜在哺乳期,嘴馋,买了一瓶牛奶。牛奶瓶盖紧,拧不开,宁娜叫赶马人帮忙拧,赶马人也拧不开,于是到马上找了一把钳子才弄开。宁娜喝了之后,就开始发生了变化,老是想那个赶马人。白天都还可以忍受,晚上就想得不得了。不是那种一般的想,是那种病态的,无法忍受的想,有时候,会彻夜失眠。但是,这个病只要一见赶马人就会好。终于有一天,宁娜忍受不了病痛的折磨,带着自己的两个孩子,离开了家,找这个赶马人去了。这个赶马人远远不能和她的当村长的丈夫相提并论,不仅穷,而且人也长得丑,瞎了一只眼不说,还瘸了一条腿。赶马人后来对宁娜说,取钳子的时候,往牛奶瓶里放了想药。这个故事宁娜亲自说的,她说她自己当时也闻到了一股奇异的药味,只是没在意。宁娜是马丽芳的远房姑姑,现在住在普洱的景谷县。所以,每次马丽芳递给我水时,我都要问一问,里面有没有想药。马丽芳是一个古怪的诗人,会时不时地一个人背着帐篷和相机,在山里转几天,为的是拍那些比她更古怪的虫子。在野外多了,人又瘦又黑,看起来比实际年龄要老十岁。当你觉得她老成的时候,在会场上说话又没有一点章法,想到哪里说到哪里,想到什么说什么。我眼里,她就像一个女巫,几十年来固执地写着一种神秘的诗,别人都看不懂,我觉得,那是她的咒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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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达保村是拉祜小山村,离澜沧县城很远,路也很难走。因为传教士的缘故,这里使用最广的乐器是吉他。村民集体演唱了一曲吉他伴奏的《快乐拉祜》。这首歌节奏明快,旋律简单优美,很有感染力,以至于让人感觉到空气里都弥漫着快乐的因子。后来我才知道,这首歌的作者也在表演者当中。是一个胖胖的四十多岁的农民妇女。趁他们表演之机,我挎着一个尼康D90 的相机,到处跑。没想到这里竟然还用“搭斗”来脱粒,那是我童年时生产队里用的东西。一个四平方左右的方木桶,两个人在对角上,把一抱稻子,高高地举起,然后用力地甩在搭斗上。为了防止谷粒飞出,有的搭斗上,还竖着布幔,远远看去,像金色海洋中的一条船。田埂上,马丽芳竟然空手捉到了一只红蜻蜓,让我惊奇不已。开始以为是运气好,她放了再试,蜻蜓被施了巫术一样,依然手到擒来。她说要等它的翅膀竖起来,表明它没有防备了,再靠近。我依言试了几次,均无功而还,自我解嘲,说蜻蜓是益虫,不忍下手。她说昆虫其实没有益虫和害虫之分,每一只昆虫,哪怕是你们所憎恶的毛虫、大青虫,在她看来,都是平等众生中的一员,都是美丽的,哪怕在化蝶之前。后来,发现她说的是一种很重要的现代的审美意识。尊重生命,万物有灵,站在上帝的视角观察众生,而不是仅仅以人类的视角划分美丑,就慢慢地学会了理解和欣赏古典美学所讨厌的事物,如芝麻虫、千足虫、毒蛇、鳄鱼、鬣狗、河马、蜥蜴、蝎子等等,这让后来我的写作豁然开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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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老达保村的人相反,苦聪人是苦的。据说,他们是古氐羌部落的锅锉蛮民族群,生活在金沙江一带。为生活所迫,迁到哀牢山和无量山之间。因其语言是拉祜语,而归为拉祜族的支系。他们用多种材料做衣服,有树皮衣,完全由树皮做成的,像笨重的盔甲一样,还有一种用蜘蛛丝做成的衣裳,据说要收集几千张蛛丝网,才能做成一件。饶是如此,他们在几十年前,依然衣不蔽体。经常一家人一条裤子,谁出去谁穿。现在有了公路、瓦房、电视,那种淡淡的忧郁,依然随处可见。草垛上,那个十多岁的男孩,表情是忧郁的;屋檐下,那个抽烟的老人神情是忧郁的;不管舞姿怎么夸张,那些弹三弦的男人是忧郁的。杀戏,这个名字让我想到了好莱坞的恐怖片。到现场一看,吃了一惊,他们的装扮简单得如同儿戏,帽子是纸糊的,铠甲是抹布,有干净一点的是枕巾,有的干脆系一条围裙。他们大大方方地露出里面的T 恤衫、牛仔裤、解放鞋等,内心里似乎没有穿帮的概念。其中一个国字脸的,峨冠博带,长袍是色彩斑斓的床单,看上去分明是浪荡的西门庆,然而,他扮的却是吕布。一声长长的号角和一阵热烈的锣鼓,把时间倒回东汉末年。一番自我介绍之后,那场让人津津乐道的打斗开始了,三英战吕布。没有丈八长矛,没有青龙偃月刀,没有双股剑,四人清一色的木制大刀,很不好区分的刘关张三兄弟。他们有固定的招术,看起来像在舞蹈。只是刘备突然忘记了程式,被吕布一刀砍在胸口,他和吕布,旁边的关羽和张飞,以及座在墙上树上的观众,都不约而同地笑了,这是我第一次看到这些苦聪人完全摆脱了忧伤……演完了,按惯例,他们把服装都烧了。打打杀杀的历史,不可一世的英雄豪杰,在火堆中变成了灰烬。赤壁的火光还原于瓦背上炊烟,他们还原为农民,各自回家吃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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桉树像时装模特,高而瘦。路边一山一山的都是。这种树,长得很快,五年就可以成材,造纸、炼桉油。这种树消耗的水分和养分特多,土壤五十年之内,不能改种别的。而且,因为它的长速快,会影响地面的生物多样性。马丽芳说,桉树林里,几乎找不到别的乔木和昆虫。桉树的近义词是橡胶树,因为经济效益高,这种树也在这个地区迅速地扩种着。老远看着一片连绵不绝的墨绿,其实树下草都很少,更别说其它树木了。所以橡胶林和桉树林又被人称作绿色沙漠。桉树的反义词就是茶树。登上景迈山,一片古茶树林,每一棵都有上千年的历史。我们怀着崇敬的眼光仔细打量着这些绿色的古董时,都感觉不可思议——它们只有一人多高,和各种古树混杂在一起,一点也不出众。两千年前,布朗族的首领帕哎冷,对后代说,我不留金,不留银,只为你们留一些茶树,你们一定要保护好。老实本份的布朗人一直守着这些茶树过日子。如今,这种古树茶叶,每斤要卖上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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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洱的白族诗人李冬春,和我同龄,天赋过人。14 岁,我还在尿床的时候,他已经发表小说了。第一次遇到他,是在酒桌上。还没说上什么话,他就醉了。他的耿直和才华,让我喜欢。我喝酒不厉害,经常偷奸耍滑,不知为什么,他也喜欢我。每次见到李冬春,都要喝酒,几乎每次,都是他酩酊大醉,而我还非常清醒。后半夜,手机响了,不用看,微信时代,只有李冬春才这么不管不顾,劣质的普通话掺杂着劣质的酒精味传过来,带你去佤邦,他说,普洱算什么森林宜居城市,越来越不好在了,这里的人都在趋炎附势。我说趋炎附势是人之常情,要学会宽容,但他偏偏看不惯,说要去佤邦发展。我真找他去了,没去成佤邦,他姐和别人打官司,他要找律师。于是喝酒,鸡脚稗酒,烧喉,翻胃,又打头,根本不用劝,他自己抢着喝,半斤酒下肚,发了半吨牢骚出来,只有不省人事之后,他才与世界和解。没去成佤邦,总是觉得欠我什么,深夜来电更勤了,酒精味依然很强,金石声弱了。听得出,这个自以为高洁的诗人,渐渐成了那座国家级卫生城市里的污点。他真成了污点,在出租屋里死了好几天,最先知道的是一堆苍蝇,然后才是捂着口鼻的房东。因为没有成家,他也成了家族的污点,火化后,没有举行葬礼。朋友们帮着出的一本218 页的诗集,既是他的遗产,也是他的棺材,还是他的坟地,墓碑和子嗣……再也不会有人深夜打电话来了,白天过于喧嚣的人间,深夜又过于安静——想念他了,这个与我同龄的男人,如今比我,小了一岁。
四、大 理
1大理的黄昏,盛大而持久,七点多了,夕阳还很高。不知不觉,骑出了洱海,骑出了洱源县,没有目标,只想远远地离开人群。抵达一片无名山谷,天才开始暗下来。找了足够多的干柴,撸了足够多的松针,还支好了帐篷,天才黑定。点燃松枝,火舌一吐,夜和冷马上退让。吃了馒头和烤虾后,钻进帐篷。垫在地上的松针很柔软。害怕起来,怕人多于怕鬼,总把草叶间的风声误认为脚步。有寒气从地表渗进帐篷和睡袋,侵入腰际,凌晨四点多,冻醒了。钻出来,月亮明晃晃的,像把斧头被一个看不见的人拿着,出了松林。群山缄默,流云无声,荒野如雪,松林如铁。一只虫,一盏灯都没有,似乎只有我一个人在这铁与雪的人世上活着。这正是我需要的宁静。想起了五年前,没名气,也没酒量,一杯劣质的松子酒,就能把自己点燃。我用这首《洱海之夜》,开始了闯荡诗歌江湖的旅程。那时候,还很喜欢金庸。“今夜,我姓段名誉,饱读诗书,精通琴棋,没有心机。南诏岛上,满目洱海,多少苍山?月光盐酸一样强烈,渗进了骨头、岩石和每一句对白。今夜,我已深入江湖,灰云横斜,渔灯明灭,浪花开谢,有暗流、漩涡和潮起潮落。英雄在此,螃蟹与竖子不得横行。今夜,正义像风一样无处不在,所有善恶,会在鸡叫之前得到报应……”我对公平和正义的偏执,很大程度上来源武侠小说,于是有了京城的仗剑任侠和头破血流,“篝火旺盛,夜渐熔化,无人注意,有思念像飞蛾一样扑进火里,化为灰烬。我踩凌波微步,经脉完全打开。用脚步书写赞美诗。献给大地和生命,不悔一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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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可能是第一个租电瓶车做长途旅行的人。路,斜指苍天。滚滚的乌云,象征着险恶的江湖。音乐放到最大声是《天龙八部》里的《难念的经》。电瓶车的速度三十五码,刚好相当于古时的一匹快马。这世界真是武侠小说里的江湖就好了,是非分明,爱憎分明,再险恶都不怕,因为你知道报应不爽,人就可以活得简单许多。中了埋伏一样,雨夹着雪粒,突然如乱箭齐发。我不肯停下来穿雨衣。手套湿了,棉衣湿透了,内衣也湿了。手先是冷得痛,后来是僵了,问路的时候,舌头都转不了弯。虽然降低了车速, 但我依然不肯停下来穿雨衣。我需要一场雨,就像一块被锻打的铁,需要淬火。兰坪到了。像侠客叫店小二喂马一样,叫服务员给电瓶车充电。两个热菜,一杯辣酒,一个热水澡,躲进电热毯,管它雷鸣电闪,管它洪水滔天,一倒下就睡着了……第二天,旅店老板强烈反对我去澜沧江,说山高路险,容易塌方,汽车都不愿走,何况一辆电瓶车。出门,望见雪邦山积雪的山顶,我心一横,去澜沧江。山狰狞,路阴险。连续四十多公里的上坡,直抵山顶的雪。遇一场冰雹,数处塌方。又是四十多公里的下坡,直抵山脚的澜沧江。暗红如血的水、万象奔腾的群山、高及苍天的教堂一样庄严的村庄、没有栏杆的吊桥都让我肃然起敬。但因为修电站,澜沧江像条断头的蛇一样,在脚底扭曲、挣扎,却又叫不出声来。太阳更倾斜了,通过阴影,给了群山以层次感,隆起的草坡,仿佛是块块饱绽的肌肉。只有这么强壮的山,才能托得起这么一条滞重的水。与一条伟大的河流并行,内心也渐渐起了波澜。江弯,路也弯,路顺应江,我顺应路,车速加到五十多码——“今夜,我是大理王子。权倾西南,富甲滇土,泽被一方。我不杀生,不修宫殿,不拆民房。爱种茶花与竹。我信佛,信缘,信鬼神,怜惜每一片落叶和扇贝。酒杯里的时间,是我唯一的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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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周之后,从澜沧江回到大理,从段誉回到刘年。把武功还给金庸,把电瓶车还给租车店老板,他拍着我的肩膀,你总算回来了,你是第一个骑电瓶车走这么远的。车上有定位,你到哪里我都知道,车都不要紧,怕你出事……背着背包,乘车去漾濞县参加一个诗歌活动。人群中,我守时守纪,认真说话和点头,一丝不苟地微笑和敬酒。只是在不胜酒力的时候,才想起六脉神剑;只是在梦中惊醒的后半夜,才想起王语嫣。
五、乌蒙山
1每一条路都有它的风景和故事,每选择一条,就会错过一些。我选择了最艰险的那条。天赐的蓝天、乌云、红土和黄土就已经够美了。农民们再配以深青的燕麦,浅青的蚕豆,金黄的小麦,紫色的野碗豆,白房子或者褐红的土房子,以及鲜红的旗帜一样的头巾,简直就是一个色彩的天堂。事实上,这种红土很贫瘠,铁高,酸高,种什么产量都很低。他们年收入只相当于我的月收入。在昆明借的一辆女式摩托车,盘旋在轿子雪山到汤丹的路上,渐渐地,找到了鹰的感觉。灰黑的炒砂路,依山蛇行。右边,便是悬崖。修隧洞的工程师,就是被风吹下去摔死的。峡谷过去,是色彩斑斓的耕地,群山像一群猛虎,蹲在对面,虎视眈眈。选择去看乌蒙山,因为我觉得它是个病人。“采石场是还在扩大的创伤,灰绿的铜矿洞,是流脓的疮。暗红的金沙江,是她在大出血”——这是七年前,我站在因民的绝壁上看到的乌蒙山,病友给病友的信任与慰藉,不亚于战友给战友的。我也是个病人,有不可救药的顽固,有讳疾忌医的怯懦,有病入膏肓的痴迷,还有命不久矣的紧迫。找了一个视野好的悬崖,坐下来。荒山,肿瘤一样,一个接着一个。这里有三千年产铜的历史,史籍载”蟹壳产铜,其色发暗,以汤沃之,其色始丹”,因此得名汤丹,汤丹铜在清代,产量一度占了全国的半壁江山。古时采矿,人只能像蛀虫一样,带着筐和油灯爬进去,装满矿石退出来,没有任何安全措施。死在里面还好,有一座巨大的坟墓,如果死在外面,会和矿渣一起扔下悬崖。现在安全措施好了,不过事故还时有发生。他们说矿工,是在阴间挣钱,到阳间用。就是这样一座高耸入云、仰视都不能见顶的大山,现在竟然已经被掏空。坐在悬崖上看,风大了也不走,下雨了也不走,只要你看得足够久,什么放不下的事,放不下的人,都会放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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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蒙山最悲壮的部分,被雷平阳移到了纸上。其散文集《乌蒙山记》其实是乌蒙山区众生的列传。雷平阳的文字艰涩而缓慢,读起来,就像当年一个人背着二三十斤的背包,翻山越岭。七年前,在汤丹镇第一次看到乌蒙山,便被镇住了。铅灰的土山,迎面而起。在视线的终点,山顶与蓝天交界的地方,却有一个村庄。没有树,羊肠小道像伤痕一样在山上历历可见。上面的人,怎么生活?哪里来的水?怎么种地?怎么赶集?后来,我一个人背着帐篷,在乱坟岗上过夜,在金沙江里游泳,在天坑看麻疯村,在大山包的荒原上奔跑,在山民家吃辣酒、吃牛粪烧的洋芋、吃难以下咽的苦荞饭……这片土地带来的挣扎感和沧桑感,让我内心得到很多的共鸣和安慰。雷平阳的文字,带我重新踏上了那片土地,而且走得更远,抵达了乌蒙山的内部。尤其那篇《冰面上的雪》在结尾处,初为人母的女人,掀出衣襟,露出乳房奶孩子,在拉斐尔的手里,这是圣母图,温馨细腻,大爱无边,但雷平阳把草地换成了冰雪,把圣母换成了患上艾滋病的女人,把圣婴换成了携带艾滋病毒的新生婴儿,把画面,变成了尸体冰雕,于是拉斐尔的古典美,变成了触目惊心的现代艺术。《雪地上》写了几个小混混,欺负一个外地商人,惩罚竟然是要外地人跪在雪上读诗,让人笑中带泪……昭通市,古时又叫乌蒙府。子夜刚过,几个失魂落魄的人走到乌蒙府的街尾,要了一桌酒。雷平阳坐在对面,皱纹深刻如乌蒙山的沟沟壑壑。一碗酒后,谈及了真实的荒诞和文明的野蛮,这个大地的孩子,显得有些无助。三碗酒之后,他成了云南的巫师,用乌蒙方言唱了一首《莲花落》,只有真正懂得了天意与时间的人,才能把这种盲人行乞的古歌唱得招魂曲一样的悲凉。歌词很简单,录在这里,作为我四年云南生活的片尾曲:“一寸光阴嘛一寸金,寸金嘛难买寸光阴。失落寸金嘛容易找,失落嘛光阴嘛无处寻,唉——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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