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参加好朋友东的婚礼,我充当伴郎的角色。在宴会前后我和新郎倌一起招呼客人,忙的不亦乐呼。参加东婚礼的有百十人,其中就有同,同的到来出乎我的意料,也出乎新郎的意料。东说没有请他,新娘也没有请,原来同是不请自来的。同,性别男,中专学历,年龄不详,身高1米8左右(目测),姓名忘记,只知道他名字最后一个字是同。同是东以前的苏州同事,说他们是同事,那是四年前的事。四年前我和东来苏州打工,有一次去饭馆吃饭,东介绍我和同认识。那时候的同和我们一样,也是刚刚走出校门,踏入社会。那时候的同还是一个稚气未脱的小男孩,有点傻气,容易冲动。当初我们年龄相仿,志趣相投,对于未来我们充满憧憬,相约四年后我们各自要混点样子出来。可是四年很快就过去了,我都混出什么来?同是带着老婆和孩子,开着自家的商务车来的,而我呢则是座公交车来的。同向新郎新娘表示祝福,并冲我微笑的点头,但是他再也认不出我来。新娘说同开了一个小型的加工厂,是做螺丝螺帽生意的,据说生意挺红火,想起当年在一起发的誓言,我羞愧难当。
这件事对我触动很大,让我的心受到猛烈的震撼。相较四年前,我只是前进了一小步,可是别人却前进了一大步。如果按照这种生活方式继续活下去,无疑是一种堕落,我就是那个伤害自己的刽子手,是我将自己一步步推向冰冷的断头台,然后眼睁睁的看着自己坠入死亡的深渊,最终将万劫不复。恶梦终于过去了,是时候好好想想了,反思一下这么多年的得与失,我不知道是应该哭泣还是应该欢笑。鲁迅先生说,不在沉默中爆发,就在沉默中灭亡。我应该好好的感谢同,是同给我敲响了警钟,是同给我当头棒喝,是同激起我内心深处那点可怜的自尊,是同唤醒我尘封多年的斗志,是同让我明白什么才是我想要的生活。从此刻起,我不用在乎别人怎么说,不用在乎别人怎么想,更不用在乎世俗的眼光,因为我已经不在乎。我应该有自己的生活,而且我绝对有理由相信自己会生活的更好,因为我还活着,其实活着本身就是一件快乐的事情,不是吗?
多年的苦闷,今朝得解,我鼓掌大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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