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改不落实,就是对党不忠诚,一定要对准巡视中发现的‘病灶’,精准开方,革除‘病根’,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为确保省委第八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漾濞县纪委监委强化巡视整改,做好“后半篇文章”,扎实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为全县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总攻战”、高质量完成国家普查工作提供坚强的纪律和作风保障。
提高扶贫领域信访举报和案件办结率。首先,县纪委监委对2019年以来扶贫领域受理的信访举报和问题线索进行梳理排查,对办理时间较长的催办督办,明确办结时限,根据情况对重点问题和典型案件直查直办或挂牌督办,切实提高办结率。其次,严格落实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五项机制”,严格落实先查先办、快查快处的工作要求,加强问题线索管理,优先分析研判扶贫领域问题线索,快速分流处置,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在规定时限内办结,及时梳理汇总上报。再次,加强对乡镇纪委处置扶贫领域信访举报和问题线索工作的领导,健全完善直查直办机制,县纪委监委对反映村“两委”负责人的扶贫领域问题线索直接查办;对欺上瞒下、作风漂浮、欺骗群众、做账不规范、报假数、假扶贫的典型案件,乡镇纪委已经了结但信访举报依然不断甚至发生群体性上访的,由县纪委监委直接查办。
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首先,县纪委监委、乡镇纪委监察室有计划地开展常态化检查,围绕责任、资金、项目的落实,紧盯脱贫攻坚工作中的“两个责任”落实以及腐败和作风问题,采取自查自纠、重点抽查等方式,每季度开展检查不少于1 次,乡镇纪委每月检查不少于1 次。
其次,扎实开展扶贫领域专项巡察,确保在2020年内完成县级对贫困乡和县级脱贫攻坚责任部门专项巡察全覆盖,对扶贫任务重、问题反映多的重点地区,县级巡察直接延伸下沉到村。再次,加强对党员干部及其他公职人员执行党纪党规和国家法律法规的监督,对脱贫攻坚中履行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力、弄虚作假、敷衍应付、失职失责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严肃进行问责。最后,加大公开通报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工作力度,每季度通报不少于1 次,对扶贫领域典型案件做到查处一起,及时点名道姓曝光一起;同时实行案件剖析报告制度,对办结的扶贫领域重大典型案件进行综合分析研判,查清影响政治生态、破坏政治环境的深层次原因和历史、现实脉络,督促发案地区、系统和部门以案为鉴、全面整改。
提高乡镇纪委发现问题能力。首先,加强乡镇纪检监察队伍建设,组织开展全员学习、全员培训、全员考试、全员大练兵活动;同时,注重采取抽调办案、跟班轮训等方式,强化对乡镇纪检干部的培训锻炼,切实增强乡镇纪委监察室发现问题能力,提升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其次,注重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制定《漾濞县纪委监委2020年综合考评内容及评分标准》,提高日常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占考核总分比重,督促推动乡镇纪委监察室进一步完善和运用好“面询”“蹲点式”调研、“体验式监督”等做法,增强发现问题、解决问题能力。再次,建立完善“提示预警”机制,对扶贫领域监督检查发现问题长期“零报告”,或发现问题质量不高的乡镇,及时提示预警,督促责任落实。

强化对纪检监察干部培训锻炼,提高其发现问题能力

开展扶贫资金缺口补短板检查

对脱贫攻坚常态化检查

对扶贫领域开展重点抽查

开展脱贫攻坚专项巡察

对脱贫攻坚常态化检查

开展扶贫领域全覆盖监察

开展脱贫攻坚明察暗访

余 晖/付桂平


最新评论